《极品符医》 第1章 施主,化个缘 第1章 施主,化个缘 凌霄一路上问了好几个人,才算从七绕八拐的火车站出来,看着出站口熙熙攘攘的人群,忍不住暗暗皱眉头。 人真多啊! 之前十九年见过的人,加起来还不到五十个。 六天前,他离开生活十九年的地方,先是走了两天山路,到了山下的一个村子,然后坐拖拉机到镇上,在一辆破巴士上待了四个小时,又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,这才来到了洪都市。 尽管在山上度过了十九年,但不表示他孤陋寡闻。 师父经常会外出办事,每次回来都给他带来各种书籍,另外还有一部陪伴多年的收音机,让他对外面的世界有了了解。 即便如此,真正来到这个繁华的世界之后,他还是被吓了一大跳。 在新奇之余更多的还是不舒服:人太多了让他不舒服,空气太浑浊让他不舒服,到处都是噪音让他不舒服。 跟外界接触本来就不多的他,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无数目光——被那么多人盯着更不舒服。 其实这也不能怪别人,就他那身装束能不引人注意吗? 一米八五的身高,面红齿白五官清秀,如果穿上一身时装,绝对算得上是个帅哥,可问题是…… 他穿的是什么玩意? 一身深青色道袍,头上戴着同样颜色的道巾,脚穿一双黑色十方鞋,身后还背着个木箱子。 这身行头放在21世纪,回头率想不高都难。 凌霄深刻认识到还是山里好,空气好,没噪音,更不会被一大群人围观,他决定找到师父立马回家。 “请问,你见过我师父吗?”凌霄站在一个男人面前,以标准的道揖行礼。 “走开!我没钱!” “我不要钱……” “滚!” 壮年男人恶狠狠地瞪起眼睛,凌霄暗暗叹了口气只能退开,心道这人太没修养太没礼貌了。 于是,他在退开的同时跟对方擦肩而过,顺势屈指在男人左腰点了一下,又朝另一个行人走去。 噗…… 壮年男人才刚走出没几步,好像皮球泄了气的怪声传来。 紧接着,刺鼻的恶臭味疯狂蔓延,他先是愣了愣,紧接着发出凄厉的惊叫,在无数行人嘲笑、恶心、鄙夷的眼神中,飞也似的朝不远处的公厕奔去…… “请问,你见过我师父吗?”凌霄这次询问的对象,是个打扮时尚相貌姣好的年轻女孩。 “你师父是谁?”女孩上下打量着他。 “他大概这么高……长得没我好看,穿着跟我差不多……” “你有照片吗?” “没有。” 凌霄无奈的摇摇头,随即眼前一亮,赶紧说道:“对了!我师父名字叫凌志灵,你听说过吗?” 女孩差点把嘴里的冰红茶喷出来,她愤怒的瞪着凌霄:“道士也这么恶趣味!你师父是林志玲?我师父还是张曼玉呢!神经病!” “张曼玉是谁?难道是我师父的朋友?”凌霄满脸激动。 “走开!” “你先告诉我张曼玉是谁……” “再不滚我就喊警察了!” 女孩愤怒的叫声,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,甚至还有几个年轻人,面色不善的向这边走过来。 凌霄一看情况不对,只能苦笑着转身离开。 这个世界让他很不适应:他只是想问一下师父的去向,不知道就不知道吧,干嘛对自己恶言相向? 咕噜…… 从火车站出来之后,走了很长的路问了很多人,有点疲惫的凌霄坐在路边花圃旁,刚坐下休息一会肚子叫了。 从山里几经辗转到达洪都,仅有的一点钱已经用完了,寻找师父的路才刚刚开始,接下来该怎么办呢? 第一次离开大山,第一次来到都市,很多事都让他觉得艰难,即便是最基本的吃饭问题。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前吊坠,心里默默祈祷尽快找到师父。 如果他把那个吊坠放在衣服外面,肯定会让回头率更高:有人用金银做吊坠,有人用珠宝要做吊坠,谁见过用个黑不溜丢,不仅不起眼甚至很难看的小瓶子当吊坠?事实上连凌霄自己都觉得这玩意很难看,但是师父说当年在山脚捡到他的时候,他身上只有这么一个吊坠。 换言之,这个吊坠是他身世来历的唯一证明,虽然凌霄对寻找身世毫无兴趣,却还是被师父要求随身佩戴。 一来二去戴了近二十年,现在也已经习惯了。 突然! 就在他唉声叹气时,不远处传来尖锐的刹车声。 轿车后面拖着黑色轮印,歪歪扭扭的停下来,前方地面上躺着一个人。 虽然这是凌霄第一次来到大都市,第一次见到这么个光怪陆离的世界,但不表示他是个毫无见识的土包子。 师父每次带回来的各种书籍,还有那部陪伴他多年的收音机,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了不少认识。 比如…… 眼前这种情况不是车撞了人,而是收音机里常说的——碰瓷。 难怪师父不让自己离开山里,说外面的世界人心险恶,师父果然没骗自己啊! 轿车车门随即打开。 凌霄愣住了。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人呢? 从深山到大都市,这一路上他见到了很多人,有男人也有女人,却从没有这种惊艳的感觉。 没办法用简陋的语言,去形容这个女人的美。 脑海里莫名其妙浮现出,在一本古书里看过的文字:以花为貌,以月为神,以玉为骨,以冰雪为肤,以秋水为姿——或许也只有这样的字句,才能描述出这个女人的倾国倾城之貌吧? 向来以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’为原则的凌霄,对这种事本打算不闻不问,但现在他决定见义勇为。 女人从车里下来之后,忍不住皱了皱眉头,她理所当然也认为是碰瓷,于是拿出手机准备报警。 就在这时! 路边突然间冲出四个,面相凶恶杀气逼人的大汉,飞一般向美女跑来! 不对! 如果是碰瓷,倒在地上的人即便有同伙,这些同伙也应该是找人讹诈,怎么可能直接冲上去? 如果不是碰瓷那就只有一种可能: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,借碰瓷让对方下车,继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! 女人看到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冲来,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,俏脸色变转身就往反方向逃跑。 可她毕竟是女人,哪能跑过几个大汉? 附近倒也有一些行人看到,只是这帮家伙人多势众,旁观者根本不敢插手。 双方距离以可见速度缩短,几个大汉脸上浮现出得意狞笑,显然是认为已经志在必得了。 “无量天尊……施主,化个缘。”很突兀的声音出现,凌霄挡住几个大汉的去路。 “死道士!滚开!”为首的大汉怒吼,用力一把推过来。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,以双方这么近的距离,大汉原以为一把就能把对方推开,结果竟然一掌推空。 不仅如此,因为这一推用上了不少力气,推空之后大汉的身体,立马不受控制的向前倾。 大汉脚下一个跄踉差点摔倒,声音又从右侧传来:“施主,化个缘。” “化你妹!” 大汉又急又怒,满脸戾气一拳轰出。 可是…… 就在他举起拳头砸向凌霄时,拳头还没来得及命中目标,脸色突然煞白呈现出痛苦之色。 大汉挥出的拳头凝滞片刻,随即收回那条胳膊,捂住另一只手的手腕嘶声惨叫:“我的手……我的手断了……好痛……” 没有伤口。 没有流血。 甚至看不到任何特殊变化,只是觉得手腕剧痛难忍,好像被生生撕裂了一样。 “施主,化个缘。”凌霄把目光投向另外四个同伙。 “一定是他搞得鬼!” “废了这王八蛋!” 其余四个大汉顾不上追美女,他们明白碰到了难缠角色,不解决这个臭道士哪有机会抓美女? 唰! 四人纷纷把手伸向腰间,下一刻手里多了一把弹簧刀,满脸煞气扑向凌霄。 玩大了! 凌霄心里暗自苦笑,尽管跟师父学了一些手段,但不表示他真是武林高手:不管在火车站整那个没礼貌的家伙,还是刚才对付那个大汉,说到底都是在对方没防备之下,利用一些特殊手法一招制敌,像现在这种几个打一个,而且对方有武器的情况,他可就没有丝毫把握了。 一想到见义勇为,想到出手救的是个大美女,凌霄最终还是做出决定,把手伸向背在后面的木箱…… 沈暮云跟几个大汉相隔十多米,发现有人出手相救,她赶紧停下脚步快速拨出一个号码。 拨出号码后她并没有说话,响了一声后直接挂断,然后站在原地冷眼旁观。 这家伙是什么人? 她不知道。 不过在此之前,如果在路上碰到这种打扮的人,她的想法肯定跟其他人一样:现在这年头,要饭的也得有点创意,尽管假扮和尚道士的创意已经用烂了,但总比直接拿个碗乞讨强得多。 可是…… 如果他真是个假扮成道士的乞丐,会跟那几个凶神恶煞的家伙乞讨吗?更不可能出手打伤对方。 “小心!” 发现另外四个大汉掏出凶器,沈暮云条件反射的提醒。 紧接着,她看到凌霄把手伸向背后木箱,原以为他打算拿什么武器,结果……这个蠢货搞什么鬼? 那是一张纸。 大约五厘米宽,二十厘米长,纸张呈杏黄色,上面用红色颜料勾勒出,鬼画符一样不知是文字还是符号的东西——总而言之,这就是一张在电视电影里经常出现,用来降妖除魔的符篆。 难道这就是他对敌的武器? 第2章 符! 第2章 符! 先前看到凌霄轻而易举打翻一人,沈暮云还以为他有几把刷子,很可能解决掉其他坏人,这也是她没有立刻逃跑的原因,可现在……她觉得自己太天真了,或者说太高估他了,现在不跑更待何时? 难道还能指望这么一个,电视看多了脑袋秀逗了,试图用符篆对敌的家伙,帮自己解决这场危机? 跑! 沈暮云赶紧转身准备逃跑,但她这边还没转身,就被眼前一幕惊呆了。 “雾隐!疾!” 凌霄一声低喝,手中黄符丢了出去,神奇的一幕发生了。 根本没见他使用工具点火,黄符在他手里还是好好的,刚脱手就凭空燃烧起来。 速度奇快。 如同汽油接触到火苗,黄符轰的一下烧着了,一团火光突然出现又瞬间消失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。 然而,伴随着火焰消失的同时,大片浓郁的烟雾突兀出现,让周围好几米区域视线受阻。 “还愣着干什么?跑啊!” 就在沈暮云被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时,柔滑细嫩的小手突然被人抓住,紧接着就被凌霄拖着狂奔。 “你……松手!”沈暮云先是一愣,继而冷着脸呵斥,一边试图用力挣脱。 “松手?你不怕被追上?” “我……” “别说了,跑!” 凌霄其实一点都不紧张,表面上的慌张完全是装出来的,就为了让大美女觉得事态危急,这样她才不会想挣脱小手。 在过去的19年里,凌霄还没摸过…… 不对! 尽管一直住在荒无人烟的深山,不过他还真摸过女人的手,甚至还摸了不止一次,只不过……想到这里凌霄就一肚子火,来之不易的初恋都被那个老女人毁了,也不知静儿现在怎么样? 当然,那都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,当时的他只有十二岁,同样是摸着小手,那时候的感觉和心态跟现在不一样。 真软。 真滑。 手感真好啊! “我让你放手!立刻!”耳边传来暴跳如雷的呵斥。 “我是在救你,你怎么能……” “救我就要抓我手?” “我在带你跑。” “那你捏来捏去是什么意思?” 沈暮云怒气冲天甩开他的手,跑了这么一段下来,那张完美无瑕的俏脸上,泛起了一片潮红色。 她冷冷地盯着凌霄,也不知是因为喘息还是生气,胸脯起伏幅度很大。 “信不信我挖了你的眼睛!”她快被气死了,那家伙的贼眼竟然直勾勾的,一眨不眨盯着自己胸口看。 “对不起……对不起……” 凌霄也意识到下意识的动作太唐突,赶紧收回目光往后面看去,紧接着脸色变得难看起来。 雾隐符只能在短时间内,让对方分不清东南西北,但持续时间很有限,这么一停对方又快追上来了。 “快跑吧!”他伸手去拉沈暮云。 “再敢碰我一下试试?”沈暮云赶紧避开,冷冰冰地目光盯着他。 “这次我不捏了……再不跑就来不及了!” “滚!” 沈暮云退后了两步,紧接着两辆越野车停在旁边,一大群人鱼贯冲了出来,直奔那四个追来的大汉。 看着那四个不久前还凶神恶煞的大汉,被十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,撵狗似的追着一阵狂殴,凌霄才明白自己的存在完全是多余的——这个女人不仅很漂亮,而且很明显背景不简单。 “还以为你有什么能力,原来只会跑。”沈暮云满脸鄙夷。 之前看到凌霄拿出一张符,她就觉得这家伙有病,但是看到那张符凭空燃烧,随后大片烟雾弥漫开来,她立刻被吸收了注意力,心想自己是小看这家伙了,结果…… 想象中,他轻而易举把几个大汉放倒。 现实中,他竟然拉着自己狼狈逃跑。 “其实我能打败他们,只不过……”凌霄撇了撇嘴,却没有继续说下去。 “只不过什么?”沈暮云明显不信。 “我只是想救你脱离危险,达到这个目的有两种方法,一种是逃跑,一种是把对方打倒。” 凌霄耸了耸肩膀,哼哼道:“逃跑的话,只需要一张成本最低的雾隐符,打败他们最少需要神力和神行两张符,而且任何一张都比雾隐符值钱……这个帐我还是会算的,别以为我傻。” 他说的这些都是事实,不过之所以没有选择打倒对方,除了花费的代价更大之外,还有一个原因他没说。 因为…… 带着美女逃跑才有机会牵手! 说完,感觉到美女的态度不好,凌霄也觉得没什么意思,打了个道揖就要离开。 “你,等一下!” 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背影,沈暮云皱了皱眉头:尽管这家伙趁机摸自己的手,作风轻浮一看就不是好人,但不管怎么说,如果没有他拖延时间,保镖也没办法及时赶到,说到底他还是帮了忙。 于是,她想了想之后说道:“我不喜欢欠人情,所以……你帮了我,有什么要求不妨提出来。” 想到这家伙不是好东西,会不会借机提出过分要求,赶紧加了一句:“别想提什么过分的要求,必须合情合理不让我为难!” “真的吗?哈哈……你那么多手下,一定很有本事吧?”凌霄满脸兴奋。 哼! 沈暮云心里暗暗冷笑,心道:果然,像他这种人怎么会放弃索取报酬的机会?之所以问出这句话,肯定是想要钱吧? 当然,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,如果他提出要钱的话,只要数目不太多她都会答应。 “还好……多少钱?”她语气冷然。 “你能帮我找师父吗?” 师父? 沈暮云有点转不过弯了,她没想到对方会提出这种要求,同时也有些好奇:“你真是道士?” “当然!” 说到这个话题,凌霄脸上立马浮现出自豪,昂着头说道:“我乃上清道宗第379代弟子凌霄,同时也是本门唯一继承人!” 这句话把沈暮云唬得一愣一愣的,不过他随后一句话差点让沈暮云崩溃:“虽然本门现在只有我和师父二人,但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,本门有朝一日必定能发扬光大,重现昔日辉煌!” 上清道宗。 唯一继承人。 这门派的名字多么牛气冲天啊,继承人的头衔多么高大上啊,可问题是……只有师徒二人! “我没兴趣知道你的身份。” 沈暮云已经很不耐烦了,皱眉道:“把有关你师父的信息给我,只要他在洪都市我就能找到。” “我师父大概这么高……长得没我好看,穿着跟我差不多……” “有没有照片?” “没有。” 凌霄摇了摇头,旋即说道:“反正我师父是来了洪都市。对了!他叫凌志灵,道号真灵子。” 经过再次确认之后,沈暮云有点头疼了:没有详细地址,连照片都没有,相关的信息太有限。 作为省会的洪都市很大,足有几百万人口,就凭这么点信息找人,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 “行了,留下你的联系方式,我会尽量帮你找人,找到之后联系你。”沈暮云不想再继续浪费口舌。 “什么联系方式?”凌霄愣住了。 “手机号码。” “我……没有手机……” “那你住哪里?” “没地方住……” 凌霄满脸可怜兮兮的样子,沈暮云正想问点什么,却听到一阵剧烈的咕咕声,源头赫然是凌霄的肚子。 唉…… 沈暮云现在甚至希望,这家伙没有出手救自己,虽然因为他出手相助,让自己避免了一场大麻烦,可他不也是个麻烦吗? 尽管心里很想甩掉这个麻烦,可对方救了自己是不争的事实,以她有恩怨分明的性格,实在做不到不闻不问。 最终,她咬牙切齿的盯着凌霄,很不情愿的说道:“在找到你师父之前,暂时先住我家吧。” 耶! 凌霄为自己刚才装可怜的演技叹服,这下子总算有地方落脚了,而且还是跟美女住在一起……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轿车吗? 比拖拉机和破大巴舒服多了,比火车上的站票更舒服! 坐在后座的凌霄很兴奋,不停的这里摸摸那里按按,沈暮云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,忍不住皱起眉头——这家伙在干什么? 从他脸上的好奇和兴奋看来,好像从来没坐过轿车似的,难不成这货是从古代穿越来的? “你师父离开之前,难道没告诉你要见谁?”她试图找到更多的信息,这样一来找人也方便一些。 “没有。” 凌霄赶紧正襟危坐,同时连连摇头:“师父只说来洪都降妖除魔,这种事他从不跟我细说。只说十天之内会回来,可这都两个月了……我在想,他可能是出事了,会不会被妖魔鬼怪吃了……” “你说什么?”沈暮云瞪大了眼睛。 “我担心师父出事了。” “前面一句!” “他说十天回来,都两个月了……” “再前面!” “师父来洪都降妖除魔……” “你疯了是不是?” 沈暮云扭过头,用见鬼似的眼神看了他一眼,怒道:“什么降妖除魔?这个世上哪来的妖魔鬼怪?” 此时此刻,她已经非常确定凌霄师父是什么身份——神棍! 不是经常有些人花大价钱,找来所谓的得道高僧做法事吗?但事实证明那些得道高僧都是假货! “我也觉得是骗人的。”凌霄很认真的点头,让沈暮云满脸错愕。 第3章 姐,牵走这只土鳖! 第3章 姐,牵走这只土鳖! 沈暮云觉得脑子不够用:对于从小跟师父长大的凌霄来说,师父肯定会给他灌输某些思想,当别人质疑妖魔鬼怪的真伪时,他难道不应该极力反驳,试图证明妖魔鬼怪存在的真实性? 其实,凌霄之所以觉得师父骗人,也不是没有原因。 师父每次受邀下山降妖除魔,从来都不带他一起去,到目前为止他从没见过什么妖魔鬼怪。 虽然几天以前,他都一直待在深山里跟外界没接触,却不表示他孤陋寡闻,不表示他会全盘接受师父的思想。 通过师父带回来的书,他发现这个世界是科学的,是唯物主义辩证的,是不相信封建迷信的,是否认妖魔鬼怪存在的。 像他这种接受了大量现代知识,又没见过妖魔鬼怪的人,哪会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存在? 曾经他反驳师父说没有妖魔鬼怪,甚至让师父抓一只给他看看,师父每次都是什么态度? 师父每次都瞥他一眼,然后丢下一句话——爱信不信。 这样他就更加不相信了:让你抓一只证明都做不到,还口口声声说什么降妖除魔,当小爷傻呢? “哇!好大好漂亮的宫殿啊!” 轿车还没停下,把脑袋从车窗伸出去的凌霄,就露出很夸张的表情,哈喇子都快掉下来了。 欧式外观的别墅上下三层,占地面积足有四百平方。 这还仅仅只是别墅,别墅前面有花圃和泳池,别墅后面有运动场,相比深山老林的茅草屋…… 好吧! 在凌霄眼里,这里就如同帝王的宫殿,他住的地方则是难民营。 看着他那副土鳖模样,沈暮云忍不住再次皱眉,心道:一定要快点找到他师父,尽快把这个麻烦踢得远远的。 沈暮云走在前面。 衣着时尚得体,容貌美若天仙,气质高雅干练,即便不认识的人看到,也知道她属于社会的最顶层。 凌霄跟在后面。 从深山几经转折才到洪都,一身道袍脏不拉几的,跟路边乞讨的叫花子有一比,至于气质…… 就凭他这身衣着打扮,谈得上什么气质吗? 他背着个破旧的木箱,亦步亦趋的跟在沈暮云后面,一双眼睛到处乱瞄,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。 “姐!你怎么才回来啊?我……” 由于凌霄在后沈暮云在前,他还没走进别墅客厅,就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,紧接着他两条腿挪不动了。 美女啊! 又见到一个美女! 客厅沙发上坐着个美女,跟沈暮云是完全不同的类型,不同的不仅仅是相貌,还包括气质和衣着打扮。 女孩穿着一件很宽松的家居服,高耸的胸前印着绿巨人图案——当然,凌霄不知道绿巨人是什么,也没有了解的兴趣。 事实上,这个女孩和沈暮云在外形方面,反而是差别最小的。 两个人的相貌有七八分相似,只有一些比较小的差别,比如女孩的眼睛更大一些,沈暮云的鼻梁则稍高一些,脸颊棱角相对分明,还有就是沈暮云身高超过一米七,女孩顶多只有一米六五。 相比之下,更大的区别反而是衣着风格和气质:沈暮云一身裁剪得体的小西服,这是公司的正装,女孩的衣服却很休闲;沈暮云给人一种精明干练、高贵优雅的感觉,女孩却是天真烂漫、大大咧咧。 “姐,他是谁?”女孩看到了凌霄,眼睛瞪得很大。 “他……” “你看什么看?” 不等沈暮云介绍,女孩一下子发现了凌霄呆滞的目光,立马瞪着大眼睛叱道:“你个死变态!” 凌霄立刻回过神来,意识到自己做错事了,赶紧指着女孩胸前的绿巨人:“我只是想知道,这东西是哪种妖魔,一看就知道实力非凡!” “你……你……” 女孩差点当场崩溃,她呐呐了几秒钟,这才对沈暮云大喊:“姐!立马把这只土鳖牵走,我一秒钟都不想看到他!” 从见到第一面到现在,沈暮云已经对凌霄充满反感,她也想把这家伙丢出去,可问题是人家帮了她。 随着她的一番解释,女孩虽然知道了姐姐带他回来的原因,态度依然很不好,一直用鄙夷和愤怒的眼神瞪着凌霄,好像恨不得把他撕碎似的。 凌霄呢? 首先,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在求人帮忙,在洪都市他人生地不熟,想找师父远比想象中困难。其次,先不说找师父的问题,他现在连衣食住行都解决不了——总之,这两件事都得仰仗沈暮云。 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。 更何况,跟美女低头也不算什么丑事,他一边暗暗安慰自己要以德报怨,一边跟满脸怒意的女孩赔笑:“这位就是霓裳小姐吧?” “你才是小姐!你全家都是小姐!”女孩大怒。 “你……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?”沈暮云顿时愣住了。 “不是你告诉这只的?”女孩满脸错愕。 “因为我知道你叫沈暮云啊。” “这跟她的名字有关系么?” 沈暮云再次被搞糊涂了:凌霄是知道她的名字,可他没理由知道妹妹的名字,两者之间毫无关系。 凌霄嘻嘻一笑,说道:“纤指若兰透骨香,凝眸似水剪心愁。暮云拈花倦霓裳,无语别院倚西楼——我没说错吧?” 暮云拈花倦霓裳,无语别院倚西楼。 姐姐叫暮云,妹妹叫霓裳。 这下子沈暮云有些惊讶了,她和妹妹的名字正是出自这首诗,没想到对方单从自己的名字,就能联想到这么多,关键他还能随口朗诵出来,看不出来他还有点本事,普通神棍肯定做不到——他是高级神棍。 “切!本身就是个土鳖,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,装诗人呢?恶心!” 沈霓裳毫不在乎的撇撇嘴,用充满厌恶的眼神瞄了凌霄一眼,转身朝楼上走去:“姐,我不想见到这只土鳖,上楼了,吃饭再喊我。” 看着小美女扭着屁股拾阶而上,凌霄偷偷瞄了一二三四五眼,又忍不住吞了好几下口水。 “如果你不管好眼睛,我来帮你管。” 以沈暮云的精明,轻易抓住了凌霄的目光所指,狠狠瞪了他一眼:“没有我的允许,你只能待在客厅里!” 凌霄嘴唇动了动最终没说什么,之前看到宫殿豪宅时的兴奋,热度已经明显降低了很多。 寄人篱下啊! 仰人鼻息啊! 虽然山里住的没这么好,可至少自由自在毫无约束,相比之下他更愿意……当然是住豪宅啦! 这边姐妹俩刚离开,凌霄正准备好好研究一下,那些只在书上看过的东西,比如电视机、空调、冰箱,还有一些连书上都没见到过——师父经常教导他,要善于学习善于接受新事物。 还没等他开始研究,一个老头不知从蹦跶出来:“你就是凌霄吧?大小姐吩咐了,让我接待你。” “你是谁?”凌霄上下打量着老头。 老头其实并不老,应该也就是五十出头,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,穿着一套深灰色中山装。 “我是项伯,也是这里的管家。” 老头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,很客气的朝凌霄伸出双手:“听大小姐说你身手不错,练过吧?” 道家的礼节是道揖,虽然凌霄以前没来过大都市,却从书本上接触了很多现代社会的知识,他知道炎黄人见面的礼仪是握手,作为一个21世纪的年轻人,就应该学会适应新环境。 鉴于入乡随俗的基本道理,他赶紧朝项伯伸出双手,脸上同样带着亲切笑容。 不过,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…… 看着简陋的房间,凌霄都快哭出来了。 这是什么待遇啊? 原以为自己忍辱负重低声下气,就能跟两个美女住一块,住进宫殿般的大房子,现实却那么的残忍。 项伯告诉他,别墅是大小姐和二小姐的住处,不可能让陌生男人住进去,然后把他带到这里。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,不仅那栋大别墅是沈暮云的,就连附近几栋建筑也是——这分明就是一片私家庄园。 以别墅为中心,周围还有几栋建筑拱卫,应该是佣人和保镖住的。 当然,他只能住在这里。 其实这个房间也不算简陋,甚至比一般的住宅小区更好,但是跟大别墅一比可就差远了。 真正让凌霄想哭的原因,不是住宿条件比不上大别墅,也不是失去了跟美女同住的机会,而是……他的手好疼好疼! “难怪师父说人不可貌相,市井多异人啊……”看着右手一片红肿,想到项伯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 那老头满脸和气的跟他握手,结果刚握上就跟被铁钳夹住似的,他拼尽全力都没干得过对方。 并不是说他实力不如老头,关键双方的优劣不同。 世间有武道。 武道高手实力惊人,掌可碎大石,拳能裂精钢,属于标准的近战职业,项伯就属于这一类。 凌霄虽然跟师父学了一些武术,但无论投入的时间精力,还是学习的时间长短,都远远没法跟项伯相比,他学习武术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,用在战斗上对付三两个普通人倒没问题,遇上武道高手就差远了。 他所精通的不是近战武术,而是擅长远攻的符篆之法。 第4章 二小姐生病了 第4章 二小姐生病了 沈暮云坐在书桌前,不一会外面传来敲门声,随后书房的门被推开了。 项伯满脸恭敬的走进来,束手站在对面:“大小姐,已经查出来了,是章鑫派的人伏击您。” “项伯,坐吧。” 好像早就预料到了结果,沈暮云指了指一侧的沙发。 “大小姐,不用了……” “项伯。” 沈暮云的眉头皱了起来,沉声道:“您跟了爷爷那么多年,爷爷一直把你当成自家人看待,在我眼里您是长辈而非下人。我都说了,您不要总是这么恭恭敬敬,我真的不习惯也受不起。” “我深受老爷大恩,当年就立誓效忠沈家,老爷把我当自家人对待那是他仁义,我却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,逾越了主仆规矩。老爷不在了,少主又对经商没兴趣,这么大一份家业传到大小姐手里……现在大小姐是沈家的掌舵人,我既然立誓效忠沈家,自当视大小姐为主。” “算了……” 尽管沈暮云把项伯当亲人长辈看待,但她很清楚老人家何等固执,他认定的道理谁都没办法改变。 既然没办法改变老人的决定,索性不再这个问题上纠缠:“章鑫……我早就猜到是他,因为取消了跟他的合约,所以才怀恨在心吧?” “是的,不过他也不敢真的对大小姐怎么样,这么做就是为了吓唬您——大小姐,您说该怎么办?” “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,既然他派人对我动手,就注定是我的敌人。”沈暮云眸子里闪烁着寒芒。 “大小姐,我明白了,这件事我会处理。” 项伯正准备转身离开书房,脚步突然停了下来:“大小姐,那个叫凌霄的年轻人,您真打算把他留下?” “他有什么问题吗?”沈暮云一愣。 “那倒没有,只是这个人举止轻浮,而且还有点武学修为,我担心他会……” “有项伯在身边,我需要担心吗?” 这一计马屁拍的项伯老怀大慰,沈暮云转而又道:“今天我毕竟欠了他一份人情,您也知道我的性格,欠了人情我会坐卧不安。既然他是来找他师父的,我就帮他这个忙,也算还了他的人情——他住在这里只是暂时的,等找到他师父就会离开,所以这件事也得您多费心了。” 她之前已经把凌霄所说的,关于他师父的基本信息告诉项伯,只要他师父还在洪都就一定能找到,而且不会花太长时间。 “大小姐放心,我会尽快找到他师父。” 项伯总觉得凌霄住在这里,让他有种不放心的感觉,握手就是为了给那小子一个下马威。 沈暮云点点头,转而说道:“项伯,今晚让他过来吃个饭吧。” 听到她这么一说,项伯愈加坚定的认为,要尽快找到凌霄的师父,让他从大小姐的生活中滚蛋。 当然,大小姐的决定他不会反驳,转身朝书房外走去…… 好饿啊! 摸了摸饿得咕咕响的肚子,凌霄心想怎么还不吃饭,不过他现在是客人身份,总不好意思直接问。 很快,凌霄找到了分散注意力的法子。 跑到挂在墙壁上的液晶电视机前,即兴奋又好奇的开始捣鼓。 还别说。 两三分钟后,他竟然把电视打开了。 看到电视打开出现图像,凌霄兴奋的不行,只不过看了一会之后,这个台的节目实在没味道。 听说电视换频道要用遥控器,他很快找到了遥控器,然后摸索着学习换台,再然后不知按错了哪个键,电视变成了没图像的蓝屏。 “坏了?” 看着一片蓝色的屏幕,凌霄尝试了很多次都弄不好,一怒之下伸手拍过去:“快给小爷我出来!” 嗤! 房门被推开的同时,青烟从电视里冒出来,刺鼻的焦糊味弥漫。 “不是我……我……它自己坏掉了……”看到站在门口皱着眉头的项伯,凌霄被吓了一跳。 就是这个老头,不久前差点把自己捏成残废,到现在右手还隐隐作痛,他可不想招惹这种高手。 “大小姐让你过去吃饭。” 项伯才不在乎一部电视机,问题是这小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,让他看在眼里很不舒服。 “哦……吃饭啊?呵呵……早说嘛,吓死我了。”听说要吃饭,凌霄松了口气的同时满脸开心,他都快饿死了。 奢侈啊! 浪费啊! 当他被项伯带到庄园中央的大别墅里,看到饭厅长桌上摆满了菜肴,而坐在桌旁的只有两个人,他心里暗暗咋舌:就算加上他和项伯,也才只有四个人,能吃得完这么多美味佳肴吗? 这就是师父带回来的书上,所说的上流社会的生活吧? 本来还很开心的沈二小姐,看到他被项伯带进来,脸色立马不好看了:“姐!这只怎么来了?” “吃饭吧。”沈暮云对凌霄招呼道。 “哎!” 凌霄才不在乎沈霓裳的态度,一点也不客气坐了下来,甚至顾不上其他人有没有动筷子。 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,两眼放光的抓起筷子,就近夹起不知名的菜肴,拼命往嘴巴里面塞。 “我去!姐,这只是饿死鬼投胎吧?”沈霓裳目瞪口呆。 “行了,吃饭。”沈暮云瞪了妹妹一眼。 “假道士!” 沈霓裳显然没有放过凌霄的意思,满脸鄙夷的冷笑:“还出家人呢,我第一次听说出家人吃肉的!” 凌霄努力把嘴里的菜吞下,然后用看傻子似的目光看向沈霓裳:“我是道士又不是和尚,何况本门没有戒荤腥的规矩——道士和尚都分不清,你没读过书吗?” 他只是说出心里的真实想法,等说完就后悔了,因为他注意到沈霓裳的脸色,已经变得非常难看。 “你说谁没读过书?死道士!土鳖!” 沈二小姐霍然起身,怒气冲冲的指着凌霄,破口大骂:“看看你这幅德行!看到你连胃口都没了,跟你在一起吃饭都是耻辱,你夹过的菜我才不要吃,怕得传染病——你一个人吃吧,撑死你!” 一口气骂完之后,她直接起身走人。 切! 不吃饿死你! 鉴于寄人篱下的缘故,凌霄倒是没有再还嘴,心里暗自嘀咕着,筷子飞快在盘碟间飞舞。 突然! 沈二小姐刚走出几步,漂亮的小脸莫名其妙一片煞白,随后双手捂着肚子,不受控制的蹲了下去。 “霓裳!你怎么了?”沈暮云大惊,赶紧跑过去。 “痛……姐,我肚子好痛……”沈霓裳说话都不连贯了。 “项伯!快!” “是!” 先前始终站在不远处一动不动,并没有上桌子一起吃饭的项伯,立刻飞也似的往外面跑去。 大小姐惊慌失措的照顾二小姐…… 二小姐满脸痛苦的蹲在地上起不来…… 项伯急急忙忙跑出去喊人…… 凌霄呢? 他好像没看到似的,坐在餐桌旁继续大快朵颐,这一幕看在沈霓裳眼里,差点没活活气吐血。 “你……你……” 沈霓裳气得说不出话来,指着凌霄对姐姐吼道:“姐!立马把这只赶出去,我不想再看到他!” 毕竟凌霄救过自己的命,既然把他带到家里来,怎么说也算客人,沈暮云哪能真把他赶出去? 她蹲在妹妹身旁,抱住疼得脸色苍白的妹妹,问道:“霓裳,到底怎么回事,告诉我?怎么会突然间肚子疼?是不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?” “我……那个来了……”沈霓裳声音很小。 “啊!” 听到这句话,沈暮云也不知该松口气还是该紧张,作为姐姐她比谁都清楚,妹妹最近几个月有了这么个毛病。 其实,痛经这种事很多女孩都有,可是妹妹的情况不太一样。 通常这种痛是酸痛,并不是非常剧烈的那种,但不知道为什么,到了妹妹身上就不一样了。 妹妹的痛是绞痛! 每个月都会出现这种症状,而且来得非常突然,以沈家的能力,找过很多顶级名医治疗,却都收效甚微,只能通过一些方法缓解,却没办法彻底根除——这也成了沈暮云的一块心病,每次看到妹妹痛得脸色泛白全身发抖,她都心疼的要命,恨不得把剧痛转移到自己身上。 “霓裳,没事的……再忍忍医生就来了……”沈暮云抱着妹妹,好像这样就能跟她分担痛苦。 “姐……好痛……我……我都不想活了……”痛苦达到了一定程度,会让人宁愿死都不想再承受,随着小腹的绞痛不断增强,沈霓裳已经没心思去骂凌霄,晶莹的泪水爬满了俏脸。 前后不过五分钟,项伯带着一个中年女人,快步跑进来。 不是从医生找来的医生,而是沈家的私人医生,就住在这片庄园里,要不然哪能来得这么快? 中年女人迅速跑过去,打开背在肩上的急救箱,一边取药品一边说道:“二小姐,我先给你热敷一下……” “给我打镇痛剂!快!”沈霓裳毫无形象的哭喊。 “可是……镇痛剂用多了对身体……” “我让你打镇痛剂!” “唉……” 沈暮云何尝不知道,沈家的私人医生是非常专业的,给出的治疗方法也是最好的:通过物理方法虽然不能立刻止痛,只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,却不会对身体造成损伤,反之镇痛剂效果固然明显,却会给身体带来危害。 可问题是看到妹妹痛苦的模样,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:“刘医生,给霓裳注射镇痛剂吧。” “我明白,大小姐。” 中年女人暗自叹了口气,从急救箱里取出针管和药剂。 能够成为沈家的私人医生,绝对是业界的精英,中年女人的动作非常快,不一会就拿起针管准备注射。 “你们这样是不行的,治标不治本。”懒洋洋的声音从数米外传来,说话的赫然竟是凌霄。 第5章 神乎其神 第5章 神乎其神 “你是谁?”中年女人皱眉。 身为顶级医生她何尝不知道,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,可是二小姐情况比较特殊,一些常规治疗痛经的方法,对她都起不到太大作用——这家伙说出这种话,难道他有本事治本不成? “我乃上清道宗第379代弟子凌霄,同时也是本门唯一继承人!”凌霄向来为这个身份自豪。 “你是谁我不在意,我的意思是……难道你能治好二小姐?”中年女人很不屑。 “我也治不好。” “混蛋!你再敢说话,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!快给我打针!”脸色煞白的沈霓裳咬牙切齿。 “哦……那算了,当我没说……”凌霄耸了耸肩膀,准备继续吃饭。 “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?”沈暮云问道。 “有。” 凌霄嘻嘻一笑,说道:“虽然我也没办法治本,但我可以让她不那么痛,而且我的方法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损伤。” 不等其他人说话,他昂着头一副很得意的模样:“不过呢……我这个人很记仇,她对我态度那么恶劣,我为什么要帮她治病?” “你……真的可以?”沈暮云迟疑了一下。 “姐!不要相信这只土鳖!快!给我打针!”二小姐已经撑不住了。 “我为霓裳的态度道歉。” 沈暮云直视着凌霄的眼睛,这句话让所有人露出惊讶神情,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,大小姐从没有跟别人道过歉。 当然,凌霄听出了画外之音。 如果他能说到做到自然没什么,他就能心安理得接受道歉,可如果他是在吹牛,沈暮云绝饶不了他。 “虽然要道歉的不该是你,但是看在你请我吃饭的份上,我就不跟她计较了。师父经常教育我,得饶人处且饶人,又说我辈行走江湖自当乐善好施,还说……”凌霄立马进入装逼模式。 “如果你继续说下去,我会让你一辈子说不了话。”沈暮云冷声呵斥。 “那个……当我什么都没说……” 凌霄被吓了一跳,偷瞄了一眼站在沈暮云身后的项伯,赶紧把右手伸进左边袖笼,然后摸出一张黄符。 “正气!疾!” 突然间,他把黄符往沈霓裳身上丢去,只见黄符还没落下,在半空中就神奇的化作一团火。 火焰一闪即逝,黄符也无影无踪了,连纸灰都没留下。 “死土鳖!你神经病啊!” 沈霓裳还以为他用什么办法,能让自己不那么痛,结果竟然……她已经说不清自己的心情。 激怒。 嘲讽。 更多的还是哭笑不得。 这只电视看多了吧? 况且,电视上符篆是对付妖魔鬼怪的,哪见过这玩意用来治病? “姐!” 已经被气到彻底暴走的沈霓裳,跳起来指着凌霄破口大骂:“我受不了他了!这个家有我没他有他没我,你自己选择,要么把这只土鳖赶出去,要么我滚蛋!我……我跟他势不两立!” 沈霓裳发现姐姐没接茬,她生气的扭头看向姐姐,却发现姐姐满脸怪异神情,还有项伯和刘医生,他们怎么都那种表情? “姐,你听到我说话没有?”二小姐更生气了。 “你肚子不痛了?”沈暮云失声道。 “我……” 沈霓裳先是一愣,这才注意到自己刚才是跳起来的,而非蹲在地上起不来,关键是先前那种撕心裂肺的绞痛,竟然莫名其妙消失了,虽然还是有点不舒服,但只是一点不明显的酸痛。 这怎么可能? 她傻傻地看了看姐姐,目光最终落在凌霄身上,呐呐道:“你……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” “这个嘛……那个,你刚才不是让我滚蛋吗?我吃饱了,现在就滚。”凌霄毫不犹豫转身就走。 “等一下!”沈霓裳赶紧追过来,伸开双臂挡在他前面。 “还有什么事吗?”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女孩俏脸涨得通红,道歉对她来说实在太难了,最终嘟着嘴巴哼哼道:“我收回刚才的话,另外……大不了以后不随便骂你,也不再赶你走。” 要想让沈二小姐当众道歉,她宁愿忍受每月一次的痛苦,能这么说已经难能可贵。 项伯眼神也有些古怪起来:之前听大小姐说过,凌霄丢出一张黄符弄出大片烟雾,但在他看来那算不得什么,很多神棍都有类似的手段,比如喷火放烟,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。 仅仅凭借一张符篆,就能让二小姐的剧痛立刻消失,这绝不是神棍拥有的能力,而是真正的本事! 作为一名武道高手,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奇人异士,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能力。 “有言在先,我只能治标不能治本。” 凌霄深怕二小姐得寸进尺,赶紧说道:“这样吧,我给你开一个方子,在月事来之前服用,应该能减轻痛苦。” “有这种方法为什么还要吃药?你当我傻啊?” 沈霓裳立马不干了,符篆止痛效果非常好,而且没有任何痛苦,她才不要喝那些难喝的药。 “你想得美!正气符那么贵,每个月给你用一张,你当我傻啊?”凌霄毫不犹豫的拒绝。 “贵?多少钱?我买!”二小姐财大气粗。 “我师父说了,一张正气符成本就要五千块,还不加人工费!”凌霄哼道。 “五千?” 这个数字对二小姐来说,简直是不值一提的小数目,但有钱人和冤大头是两回事,她瞪着大眼睛叫道:“你脑子进水了吧?你那张破纸要五千块?你是想钱想疯了,还是以为我特别好骗?我看起来很像冤大头吗?” 凌霄才懒得跟她争辩,懒懒地说道:“爱信不信。我还就告诉你了,五千块只是正气符的成本,也就是材料费,懂吗?我给你材料,你能画出正气符吗?师父说了,这个世界上最值钱的是手艺,所以就算你给五千我也不卖!” “好了,你们别吵了。” 看到两个人又要大吵起来,沈暮云赶紧出声制止:“凌霄,我问你,有没有什么方法能一劳永逸,彻底治愈霓裳的病?” “两个方法。” “哪两个方法?” “一般来说,生了孩子这种症状就会……” “放屁!” 不等他把话说完,沈霓裳小脸通红破口大骂:“你个死变态!你才生孩子……我……信不信我一巴掌抽死你!” 她现在还在读大二好吧,甚至到现在连恋爱都没谈过,这个混蛋竟然说什么生孩子的事。 事实上,生育之后痛经会大为改善,这是所有医生都知道的常识,问题是她能为了治疗痛经,这么年轻就去生孩子吗? “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找到我师父。” 凌霄倒也没有跟她争吵,无所谓的说道:“我修为尚欠,正气符只能治感冒头疼这些小毛病,像她这种虽然算不上什么大病,但也比感冒头疼严重很多,只有我师父的祛噩符才能治本。” 符篆之术也分成三六九等,凌霄现在的实力还很弱。 他自幼就被师父严格要求,学习本门传下的绝学,上清道门总共超过五百种符篆,早在十五岁时就已经全部学会,但是以他现在的实力,能使用的符篆还不到十种,连师父也只能运用二十余种。 听到他这么一说,沈暮云立马跟项伯使了个眼色,示意他投入更多人力,务必尽快找到凌霄的师父。 不再是为了还凌霄一个人情,顺便把这个讨人嫌的家伙踢开,而是为了解除妹妹的痛苦…… 洪都市中心最繁华处。 一栋48层高的大厦屹立着,成为这片区域的地标性建筑。 在这个房价高昂的时代,哪怕是位于这里的一套普通商品房,没有百十万也别想拿下来。 毕竟,洪都市是江州省省会,这里又是市中心。 那么,偌大的一栋大厦市值多少? 大厦前面的小广场上,一块巨大的石碑上,写有‘天华医药’四个鎏金大字,证明着这栋地标建筑的归属权。 这里正是天华医药集团的总部! 曾经有一位世界首富说过:如果有一个人财富超过我,那么他一定来自健康或能源行业。 所谓健康行业也就是医疗行业,由此可见这个行业是何等的赚钱。 作为炎黄名列前茅的医药公司,天华医药集团即便算不上富可敌国,但绝对能排进炎黄财富榜。 只是,很多人都不知道一件事,那就是这么个顶级集团的董事长,竟然是个24岁的女孩。 沈暮云端坐在办公桌前,正在埋头批阅文件。 她大多数时候都很忙。 没办法,这个爷爷亲手创立的公司,原本应该由父亲继承才对,可是父亲的志向根本不在于此。反倒是沈暮云自幼跟在爷爷身边,在耳濡目染中逐渐体现出,超乎想象的商业金融天赋。 去年她刚以优异成绩,从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毕业,正准备进修硕士学位,却接到爷爷病危的消息。 于是,她成为这艘商业航母的掌舵人。 刚开始接掌公司时,还有很多元老对老董事长的决定不服气,认为集团不该交给毫无经验的沈暮云管理。如果有必要的话,完全可以聘请职业经理人,但是集团内部质疑的声音很快消失了。 沈暮云接二连三的大动作,让公司的销售额在半年时间内,比同期利润提高了13个百分点。 以天华医药的规模,这看似不多的13个百分点,带来的将是以亿计的利润,还有谁敢再说个不字? 如果你不想听到反对的声音,就用金钱堵住别人的嘴巴。 她,做到了! 嘟嘟嘟…… 沈暮云放下手里的笔,按下2号座机的接听键,电话那头传来恭敬地声音:“董事长,章先生已经等了三个小时,您看……” “让他上来吧。”沈暮云淡淡说了一句,眉宇间闪过一抹煞气。 第6章 恩怨分明沈暮云 第6章 恩怨分明沈暮云 几分钟后。 外面传来小心翼翼的敲门声,沈暮云暗暗冷笑一声,随后一个白胖胖的中年男人,点头哈腰的走进来。 沈暮云甚至没有动弹一下,坐在老板椅上头也不抬:“章董有事么?” 章鑫额头上沁出一层冷汗,他已经四十多岁了,然而在这个年纪跟他儿子差不多的女人面前,却有一种不敢抬头的压迫感:沈暮云地位极高气场很强倒是次要,关键她的态度直接决定章鑫的死活。 “沈董,您看……我那批货……”他根本不敢坐下,像个犯错的小学生,战战兢兢地站在办公桌面对。 “难道秘书处没告诉你?”沈暮云的态度很冷漠。 “沈董,求您了!” 章鑫都快哭出来了,凄声道:“您知道的,我们的合作一直很顺利,这次贵公司需要那么多货,我几乎是倾家荡产才收购过来的,您一句不要了……我……我就真的破产了,我求您了……” 其实天华医药集团不要他的货,他还不至于走投无路,大不了亏点钱找其他门路卖出去。 可问题是,作为炎黄最大的医药公司之一,天华医药集团对外宣称,拒绝履行合同是原因是质量有问题。天华医药的名气放在那儿,他们一句话说质量有问题,导致很多媒体做出了针对报道,章鑫那些货谁还敢收? 药品原材料不同于其他东西,那是给患者吃进肚子里的,在这件事已经宣扬出去的情况下,没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。 “我没有故意刁难你,你的货确实有问题,好多批农药含量超标,我不可能不顾集团的名誉和利益!” “我知道……我就是一时心急,一时贪图便宜,所以才……” 章鑫额头上的冷汗更密了,忙不迭的说道:“以贵公司的能力,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,把农药残留去除掉,不是吗?沈董,我知道这样会加大成本投入,我可以降低价格的,一切都好说……” 沈暮云笑了。 她笑眯眯的看着章鑫,这笑容看在章鑫眼里却如芒在背,片刻后她说道:“确实,我可以用技术手段去除农药残留,虽然价格低一些会让你亏本,但远不至于破产,可是……你都敢派人对付我,难道我是个以德报怨的人,不计前嫌回过头帮你?我已经把相关材料送上去了,你的货没有任何人敢买,公安机关也可能介入。” “沈董!我错了,我不该那么做……可我只是想吓吓您,绝没有伤害您的意思,以我的身份哪敢真的动您?” “现在,一切都不重要了。” 扑通! 沈暮云这边话刚落音,章鑫竟然当场跪了下来,哭喊着祈求原谅,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可怜兮兮。 之前沈暮云晾了他几个小时,现在总算答应见他了,难道真是心慈手软了? 当然不是! 别说商场如战场决不能手软,单凭章鑫找人恐吓她这件事,以她的性格就不可能会原谅。 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,别人让她不好过,她就会让别人更不好过。 之所以答应见章鑫,其实就是想看看他祈求的嘴脸,这会让她的愤怒平息一些。 “保安。” 她按下了3号座机上的一个键,淡淡说道:“把章先生请出去。” 哐哐哐…… 仅仅片刻,几个身材魁梧的保安冲进来,连拉带扯架起章鑫,准备强行把他拖出办公室。 “沈暮云,你不能把我往死路上逼!”章鑫一边挣扎一边大吼。 “从你决定对付我的那一刻,就注定了我不可能放过你。”沈暮云冷兮兮的笑着。 “婊子!” 自知没有转圜的余地,章鑫彻底放弃了祈求,他红着眼睛嘶吼道:“你给我等着!想让我死,你也要付出代价,老子要让你陪葬!” 沈暮云脸色一片冰冷,对那些保安喝道:“章先生的嘴脏了,帮他擦干净。” “是!” 几个保安恭敬地应了一声,强行把章鑫拖出去,轻手轻脚关上门之后,外面响起清脆地耳光声,以及章鑫杀猪似的惨叫。 十来分钟后,被打成猪头的章鑫,被保安从大楼正门推出去,仿佛死狗一般倒在了地上。 半晌,他才慢慢爬起来。 报警? 他不是傻瓜。 首先,是他派人去吓唬沈暮云在先,是他先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;其次,这里是天华集团的总部大厦,又是他辱骂沈暮云在先,对方完全可以找到足够的理由,解释动手打人这件事。 最重要的一点,别说他现在完全不占理上,即便占理又怎么样? 他只是个普通人药材供应商,对方却是排得上号的医药集团董事长,人脉、势力、财力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,别说是洪都市,人家在更高层次都有人脉,警方绝对不可能站在他这边。 可是……难道就这么算了吗? 被打一顿是小事,随着沈暮云把材料递交到有关部门,他收购的药材只能烂在仓库里,而且还有可能面临恶意伤人的罪名,等待他的将会是破产和公安机关公诉,这一辈子就彻底毁了! “沈暮云,你这个臭婊子!” 他吐了一口带血的痰,眼神里充满了疯狂:“既然你想让我死,老子也要拉上你陪葬!你以为有那么多保镖,就能保证你的安全么?可笑!老子要让你知道,有一些东西是你防不了的!” 当章鑫被丢出天华医药集团总部大厦时,凌霄正待在房间里,拿着一本泛黄的古书静静看着。 不是对寻找师父的事不着急,而是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。 他只知道师父来了洪都。 没有确切地址也没有照片,以他对洪都市的了解,连哪条路哪条街都分不清,想凭借如此匮乏的信息,在偌大的省会级大城市找人,简直比登天还难。相反,这件事交由背景非凡,拥有大量人脉和财力的沈暮云去做,则不知要容易多少倍,如果连沈暮云都找不到,他就算去找也是白搭。 特别是昨天的事情过后,他刻意说起只有师父能治好沈霓裳的病,沈暮云一定会更加尽心吧? 他没见过世面并不表示他笨,相反他有非常聪明的头脑,昨晚那么说完全是别有用心的。 当然了,他说的都是真话。 以他现在的本事,确实没办法根除沈霓裳的痛经问题,但是换成师父的话,就不是什么难事了。 只不过他心里有点疑惑:昨天他隐约在沈霓裳身上,感受到一股轻微的阴气,而且按理说痛经不可能那么夸张,她的情况更像是本来就有痛经这个毛病的基础上,受到阴邪侵蚀导致病情加重所致。 可问题是,他昨晚借故吃了晚饭消食为由,在沈家庄园里溜达了一圈,也没发现什么特异之处。 砰! 就在凌霄捧着古书时,虚掩的房门突然被踢开。 “喂!” 娇俏美丽的小美女,高傲的昂着头看着他,哼道:“你,跟我出去办点事。” 太没礼貌了! 太没教养了! 凌霄心里很生气:关键昨晚自己还帮过她,她也说了以后对自己态度好点,现在小姐病又犯了是吧? 小爷是你们家的客人,何况现在你还求到小爷,凭毛要听你吆五喝六? “没空。”凌霄很有骨气的拒绝。 “一下午一千块。”小美女丢出一沓崭新的钞票。 “没空!”凌霄大怒。 他知道在现今社会钱很有用,就好像昨天他饿得不行,如果有钱就能买到吃的,就不会挨饿了。可是君子爱财取之以道,男人要有男人的骨气,她以为有钱就了不起,有钱就能买别人的尊严吗? 哼!小爷才不在乎那点钱! “两千。”又一沓钞票丢在他的床上。 “你觉得我是那种,为了钱放弃尊严的人吗?”凌霄瞥了一眼,散落在床上红彤彤的钞票。 “五千!”又是一沓钞票。 “我……” “一万!” “虽然说人应该有原则,但原则又不能当饭吃,对吧?” 凌霄一边赔笑一边把钱捡起来,假装没看到二小姐脸上的鄙夷和不屑,暗中盘算这笔钱能买多少极品朱砂。 “你背着破箱子干什么?” 看到凌霄把木箱背在身上,二小姐漂亮的眉毛皱成一团:“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走到哪都背这破玩意?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!” 凌霄立马不乐意了,作为一名道士,吃饭的家伙必须时刻不离身,师父一直都这么告诫他。 最终,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,沈霓裳给他找了个皮包,把必须带着的一部分东西塞进包里,至少比背着个木箱子强得多。 身穿道袍脚踏十方鞋,胳膊里夹着个黑皮包,凌霄现在的造型……好吧,实在不好形容。 “上车!”沈霓裳直皱眉头。 “这车……” 凌霄围着车子转了半圈,摸摸这里拍拍那里,最后得出结论:“你家这么有钱,怎么还开这种破车啊?” 二小姐差点吐血,死死地盯着他,咬牙切齿:“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破车?” “你姐的车……还有我在路上看到的车,都是有车顶的,你这车连顶都没了,还不够破啊?” “这是跑车!敞篷跑车!你……死土鳖!” “不还是破车……” “上车!” 沈霓裳已经快被崩溃了,怒道:“你要是敢再唧唧歪歪,我就不带你去了,把一万块钱还我!” 一听对方要他归还到手的钞票,凌霄立马乖乖闭嘴不再说话,飞也似的钻进车里坐下来。 轰…… 兰博坚尼的超级引擎,发出低沉地咆哮声,百公里2.8秒的加速,让超跑瞬间进入疯狂模式。 第7章 人格?哼! 第7章 人格?哼! “啊……救命……啊……”压根就不知道安全带为何物的凌霄,发出凄厉无比的悠长惨叫。 “敢说我的车是破车,哼!死土鳖,还喊救命,哈哈哈……”二小姐一边嘲讽一边加快速度。 幸好,她也就是故意吓唬吓唬凌霄,到了公路上就不能这样了,就算她家背景非凡也不能随便超速驾驶。 随着车速降低下来,惨叫总算停止了。 那张英俊的脸蛋一片煞白,凌霄死死抓住座位扶手,手背上青筋暴突,张大了嘴巴喘着粗气。 “你……沈霓裳,我发誓不会再帮你治病,疼死你!”缓过气之后,凌霄近乎咆哮的大吼。 沈霓裳暗道不好。 一想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,尽管还是对这家伙很不感冒,但为了不再遭罪,二小姐觉得不能把他得罪的太厉害:“开个玩笑而已,那么大声干嘛?你一个大男人,连这点玩笑都开不起?没出息!” “这是开玩笑?你当我傻啊?”凌霄暴怒。 “行了行了,以后不吓你了,胆小鬼。” “我们要去哪?” “闺蜜聚会。” “闺蜜聚会是干嘛的?” “就是……你怎么什么都不懂?火星来的啊?” 尽管对凌霄的无知充满鄙夷,但是想到不能把他得罪死了,二小姐还是简单的进行了解释。 出乎她的意料,凌霄一下子就开心起来了:“那个闺蜜聚会上,是不是有很多好吃的东西?” 虽说在书上和收音机上,对这个花花世界有了一定了解,但纸上谈兵跟现实生活毕竟是两回事。尽管在书上看到有很多美味佳肴,当昨晚真的吃到那些东西,他才知道是何等的美味——相比之下,过去19年吃的都是什么玩意啊? 因此,听到二小姐对闺蜜聚会的解释,他好像看到了一大堆好吃了,哪有不开心的道理? 吃吃吃,就知道吃! 看到他那副快要流口水的样子,沈霓裳心里鄙夷更甚,此外还有一些担心,深怕到时候他做出一些事,让自己在闺蜜面前丢脸。 早知道就不带他出来了,可问题是……几个闺蜜都约好了,要带上男伴一起,自己要是不带男伴,那不是更加丢脸?不等于让那些闺蜜笑话自己,连一点吸引力都没有?其实以她的身份和容貌,想找个男伴易如反掌,但她能找的都是那些,对自己小心翼翼惟命是从的家伙,那些闺蜜一个个眼睛毒得很,到时一眼就能看穿,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没心没肺的土鳖比较合适。 很快,兰博坚尼停在一家商场外面。 凌霄兴匆匆的跟在后面,还想着一会就有好东西吃了,谁知道竟然被带进一个,怎么看都不像吃东西的地方。 “你不是说去吃东西……不是!这里不像是什么闺蜜聚会啊!”凌霄看着店铺的英文招牌。 他不认识英文,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认识,但他知道吃东西的地方,不可能挂着这么多衣服。 “就你这幅土鳖样,你有脸去见我那些闺蜜,我还没脸带你去呢!”二小姐用鄙视的目光瞪着他。 “你再骂我就不去了!别以为给了钱,就可以践踏我的人格!”凌霄大怒。 “人格?哼!” 二小姐都懒得跟他争辩了:既然能用一万块钱买他的时间,就说明这个家伙没有人格可言。 看到沈霓裳走进来,几个店员立马满脸堆笑,恭恭敬敬地迎了上来。 她们没认出沈霓裳的身份,可是这重要吗? 作为奢侈品牌的店员,一个个眼睛都毒得不行,单从这位小美女的衣着打扮,就能看出她背景不凡。 “欢迎光临,小姐,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?”店长亲自过来,顺便瞄了一眼跟在二小姐身后,一双贼眼到处乱瞄,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的,穿着一身道袍土到掉渣的土鳖凌霄。 “给他挑一套衣服,还有鞋。”二小姐昂着骄傲的小脑袋。 “好的。” 店长满脸恭敬,一边把凌霄往里面带:“先生,请跟我过来,我帮您量身挑几套合适的衣服。” 尽管凌霄的衣着打扮很怪异,这些店员却不会有不好的想法,一方面因为沈霓裳看起来很不简单,还有就是……很多有钱人都有一些恶趣味,比如故意穿上奇装异服,或许这个穿着道士服的家伙也如此。 “我不换衣服!我是道士,道士就要穿道袍!”凌霄这才意识到,二小姐带自己来这里的目的,毫不犹豫拒绝了。 “你怎么那么多破事?”二小姐满脸不爽。 “反正……反正我不换!” “你……” 沈霓裳怒不可遏,娇叱道:“行!不换是吧?把钱给我!一万块,立马滚蛋!我去找别人!” 还钱? 还钱? 一听说要还钱,凌霄立马跟霜打的茄子一样没了底气,嘟囔着:“换就换嘛,那么激动干什么……” 看到他乖乖跟着店长往里走,沈霓裳先是一愣,随即眉梢微微翘起,嘴角弯出怪异的弧度。 她抓住了这家伙的软肋,钱就是他最大的死穴! 其实这也不能怪凌霄贪钱,在山上他对钱没什么概念,可是这次下山之后,他才明白钱有多重要:有钱就不用买火车站票,听说飞机一会就能到洪都,据说还有漂亮空姐;有钱就不用饿肚子,有钱就不会……总而言之,虽然钱不是万能的,但是在这种大都市里,离了钱就活不了。 “小姐,您看这套衣服怎么样?”店长恭敬地声音传来。 “难看死了……不舒服,穿着好难受……”凌霄自然是各种抱怨。 “你……” 看到穿着一身阿玛尼商务男装的凌霄,沈二小姐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,仿佛现在才第一次认识似的。 “小姐,你男朋友真的好帅哦!” “是啊是啊,简直就是天生的衣架子!” “太好看了!” 几个女店员七嘴八舌的赞叹,大多数时候她们说这种话,都是希望顾客买衣服而说出的违心话,今天她们却都是句句肺腑,没看到几个女店员的眼睛里,全都闪烁着惊艳般的神彩吗? 事实就是,按照现代人的审美观,凌霄本来就很英俊。 加上自幼随师父学习武术,尽管武学方面并不太强,可这十几年练下来,足以打造出最完美的体型,身材比例堪称黄金比例。 此外,武者天生有一种英武逼人的气质,让他在长得帅气和身材完美之余,还有一般帅哥所没有的英气。 在此之前,那身脏不拉几的道袍,土到掉渣的道巾和十方鞋,把这一切都最大程度的遮掩了。 如今穿上一身顶级奢侈品牌,不仅让各方面的优势完全释放,更起到了相辅相成互为承托的作用。 真的很帅呢! 连看多了帅哥的二小姐,都不免有片刻失神,即便她对这家伙很不感冒,但是单就外形却没办法不承认,这只土鳖就算很讨人嫌,至少这身皮囊还不错——应该不会给自己丢脸吧? 不过,一想到他那近乎白痴的见识,她依然有点不放心。 就好像……他看到自己的跑车没有顶,竟然以为是辆破车,这货难道真是从火星来的吗? “就要这套吧。”二小姐递去一张黑色银行卡。 “小姐,总共42700元。” 店长看到那张银行卡,眼珠子差点弹出来了,赶紧补了一句:“小姐,您是初次来本店消费,但我已经帮您申请了本店的vip贵宾客户,您将享受最高8.5折优惠,这次消费就可以生效。” 对于这种有钱人,最重要的是做长久生意,店长深知其中的道理。 是否打折对有钱人而言并不重要,但这会让他们觉得,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尊重,有钱人最在乎的是面子。 “你眼睛怎么样了?”从店里走出来,沈霓裳又一次皱眉,她发现凌霄瞪大了眼睛,就跟傻了似的。 “四万……这些难看的破衣服,竟然要四万……” 凌霄觉得脑子完全不够使,他记得一张火车票才一百多,火车站门口的盒饭也才十块一份。 四万啊! 就算他再怎么没见过世面,也不可能没个概念吧? 走进金碧辉煌的酒店,凌霄眼珠子灵动无比的到处乱瞄,心里忍不住啧啧惊叹,有钱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。 不过,他谨守着沈霓裳刚才的交代。 不准随便说话,更不准问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,就算有什么不知道的事,也要假装知道。 为了增强凌霄的记忆,怕他又说出稀奇古怪的话,英明睿智的沈二小姐,直接用那一万块钱作为筹码威胁,于是凌霄谨记着她的吩咐,哪怕到处乱瞄也是偷偷的,进来之后就闭口不语。 很快,两人走进一间很大的包厢,里面已经有几个人等着。 看到沈霓裳走进来,那三男三女纷纷迎了上来,从态度就能看出,其中两个女孩对她带有献媚,还有一个态度则不咸不淡,甚至隐约有点攀比性的敌视,这一切没逃过凌霄的眼睛。 当然了,能够跟沈霓裳走在一块的,家世背景没有一个是简单的,这些男女全都非富即贵。 “呦!霓裳,我还以为你会一个人呢。” 其中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孩,笑容中明显带有讥嘲:她正是那三个女孩中,唯一对沈霓裳有敌意的。 “你都带人来了,我怎么就不能带了?”沈霓裳哼了一声。 “霓裳,你今天真漂亮。”说话的是个身形瘦高,长得还算不错,嘴角有个黑痣的年轻男人。 说这句话的时候,他眼神深处明显闪过一抹惊艳和觊觎,而这一幕恰好被之前说话的女孩看到。 更重要的是,年轻男人正是她的男伴。 第8章 闺蜜的斗争 第8章 闺蜜的斗争 “李贺,你说什么呢?”女孩满脸不悦。 “谢谢。” 沈霓裳仿佛没听到女孩的话,对年轻男人微笑道:“不过我不赞同你这句话,因为我每天都很漂亮,不是吗?” “是是是……当然,霓裳你……” “李贺!” “晓蕊,怎么生气了?” 沈霓裳满脸惊讶地看着女孩,说道:“该不是担心我跟你抢男朋友吧?你又不是不知道,李贺是因为没追到我才去找你的。我要是想跟你抢,也不可能等到现在,你连一点机会都没有。” 郭晓蕊差点背过气去,这是她心里最大的阴影,即便大家知道也没人敢说,偏偏今天被当众揭穿。 还有李贺! 要知道,沈霓裳这句话不仅打击了郭晓蕊,也顺便把李贺讥讽了一顿,无异于昭告天下李贺追求她未遂,这应该会让李贺觉得很丢脸才对,然而李贺却满脸通红低着头,非但没生气甚至没有辩解。 这让郭晓蕊更生气了,男朋友如此窝囊的表现,让她觉得更丢脸:“沈霓裳!你别太过分了,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!” “晓蕊,你这是怎么了?怎么又扯到谁怕谁了?我只是说个事实嘛,不信你问李贺,我当初是不是拒绝他了。”沈霓裳满脸委屈,好像被闺蜜误解了很难过似的,差点让凌霄笑出声来。 他算是看出来了,这丫头不只对自己凶,任何时候她都是不吃亏的主,而且嘲讽的水平非常高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李贺呐呐不语。 “你……” 郭晓蕊气不打一处来,她的目光立马落在凌霄身上,眼神深处不由一亮——她知道,沈霓裳带来的男伴在相貌上,又把自己比下去了,但是她真的不甘心,她不想什么时候都被沈霓裳踩在脚下。 要说家世背景,她并不比沈霓裳的背景差,这也是她不怕对方的原因,要说相貌……好吧,客观角度她承认,自己是比沈霓裳稍微差一点,但也只有那么一点点,凭什么处处都被她压着? 她脸上的怒气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亲切微笑:“都是好姐妹,整天吵来吵去也没意思……这位帅哥就是霓裳的男朋友吧?确实很帅,不过男人只是帅还不够,否则充其量就是个绣花枕头。” 凌霄很想告诉她,自己不是沈霓裳的男朋友,可这是他跟沈霓裳的约定,此行就是要冒充男朋友。 说实话,沈霓裳之所以找凌霄,就是因为看他长得还不错,换一套衣服应该挺帅,就用这方面击败郭晓蕊,事实证明她眼光不错,这方面的对比她又胜了,没看到郭晓蕊都快气死了吗? 可是…… 当郭晓蕊突然转怒为笑,说出这么一句话的时候,她心里暗道不好。 她的计划就是比谁的男伴帅,不比长相还能比什么?比其他方面的话……凌霄肯定输定了! “不比帅还能比什么?我不缺钱。”沈霓裳赶紧说道。 “我不说你也知道,李贺是李书记家的独子,那么……这位帅哥,请问你是什么家世背景?” 很直接,没有丝毫拐弯抹角,没有问‘你是做什么的’、‘你父亲叫什么’,直接就来了一场家事比拼。 什么意思? 这个臭女人到底是什么意思? 凌霄现在很生气,他看得出来对方明显的轻蔑:他可以忍受沈家姐妹的鄙视,那是因为他有求于人,可这个臭女人……自己又不求她什么,才不受她这份闲气,小爷是你能轻视的吗? “我乃上清道宗第379代弟子凌霄,同时也是本门唯一继承人!” 凌霄一怒之下,已经忘记了二小姐让他少说话,昂首挺胸自报家门,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。 三男三女傻愣着一动不动的盯着他,凌霄心里的自豪感油然而生,心道:知道小爷的厉害了吧,吓到了吧! 他还刻意扭头看了看沈霓裳,好像在说:看到了吧?这些家伙全都被小爷的名头吓傻了。 可她那是什么表情? 他发现沈霓裳赶紧别过头去,好像没脸见人了似的。 “哈哈哈……” 片刻愣神过后,郭晓蕊突然肆无忌惮的狂笑起来,看样子眼泪都快笑出来了,凌霄觉得有点莫名其妙。 这女人该不会疯了吧? 足足笑了十多秒,郭晓蕊这才直起腰来,板着脸对凌霄说道:“道长,你是在深山修炼的高人吧?” “这你也猜到了?”凌霄大惊。 “哈哈……” “你是不是生病了?干嘛一直笑?”凌霄摸不着头脑。 “哈哈哈……” 郭晓蕊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得意过,至少在沈霓裳面前,她从没有如此扬眉吐气:“霓裳,你男朋友到底是傻了,还是真的……难道他真是个道士?” 之前在沈霓裳面前,还抬不起头的李贺,这时也开始出招了。 他不敢反驳沈霓裳,一方面是因为他真心喜欢这个女孩,二是因为他知道沈霓裳不好惹。 可是,对凌霄却没有任何顾忌! 他现在的心情只有五个字能形容,那就是羡慕嫉妒恨:他追了沈霓裳一年半,一次又一次的被拒绝,刚开始看到凌霄的时候,他心里还是很自卑的,对方确实比他英俊帅气,至于除了相貌以外的方面,他压根就没有多想——以沈家的背景,沈霓裳找的男人会没有背景? 现在不一样了。 如果对方刚才说的是假的,那就表示他像个小丑一样,如果他真是个道士,更没办法跟自己相比。 “道士啊……” 李贺站在凌霄面前,笑道:“那你是在大街上坑蒙拐骗的假道士,还是在深山里修炼仙术的真道士?” “我当然是真道士!”凌霄字字铿锵。 “这么说你还懂得仙术喽?”李贺继续调戏他。 “那倒没有。” 凌霄一本正经,摇头说道:“本门修炼的是符篆之术,至于仙术……据说以前有,现在已经没人修炼到那个层次。” 哄然大笑。 李贺和郭晓蕊笑得前俯后仰,他们甚至有点不忍心调戏凌霄了,因为他们觉得这孩子太可怜了。 沈霓裳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,怒视着凌霄吼道:“你给我闭嘴!你再敢说一句话,老娘把你牙齿掰下来!” “可是……我不这样的话,他们怎么会笑得这么开心,他们的虚荣心怎么能得到满足呢?” “你……”沈霓裳愣住了。 刚才凌霄的表现太差劲了,完全就是一个傻啦吧唧,被郭晓蕊和李贺肆意玩弄的小逗比。 可是现在……他说出这么一番话,就意味着他一点都不傻,或者说他刚才完全是在装傻。 “之前霓裳告诉我,她来参加一个闺蜜聚会。” 凌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,目光扫过三男三女的脸:“闺蜜是什么?在我的认知中,闺蜜应该是情同姐妹的好朋友。可我看到的只有敌意和攻击,用各种方式试图比过对方,满足自己可怜的虚荣心——好!既然你们想要虚荣心得到满足,我就让你们得偿所愿。现在是不是觉得很开心?觉得比别人高了一等?可你们真的认为,这就比对方高了一等吗?有些东西是客观存在的,比不比都不会改变。” 郭晓蕊和李贺笑不出来了,他们傻傻地看着凌霄,现在他们才明白,当自己嘲笑别人是傻逼时,人家一直把自己当傻逼对待,一直冷眼旁观自己毫无来由的虚荣心,仿佛一个小丑。 同时,已经惊呆了的沈二小姐,用惊讶地眼神看着凌霄,她怎么也没有想到,这个讨厌鬼用如此方法化解劣势。 还真是小看他了! “好啦好啦,大家都是好姐妹,不说这些了。” 一个可爱的圆脸女孩,赶紧站出来解围:“既然都到齐了,咱们开始玩吧?上次就我们几个女孩子,有点吓人,今天有几位男生在旁边,就不用害怕了——来来来!东西我都准备好了!” 说话的同时,女孩把一张很大的写满字迹的纸铺在桌上,然后拿出一个白色碟子放在纸上。 看着圆脸女孩拿出来的东西,凌霄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。 他从师父带回来的书籍里,看到过有些人会玩一种叫碟仙的游戏,说什么碟仙能通晓过去预知未来。 狗屁! 别说他不信世上有鬼,即便真的有妖魔鬼怪,也不可能预知未来——神仙都不能预知未来吧? 也是直到现在他才明白,这个所谓的闺蜜聚会,为什么一定要求带上男伴。敢情是玩碟仙时她们很害怕,所以才提出这种要求,攀比只是一方面,主要还是为了玩碟仙时可以壮胆。 正如其他人对玩碟仙感兴趣,凌霄则对吃的比较感兴趣。 几个女孩子围在桌子旁时,他跑到附近放食物的地方大快朵颐——五星级酒店的东西真好吃。 不知什么时候,那个叫李贺的年轻人走过来,坐在了凌霄旁边。 凌霄还以为这货又要找麻烦,正在想怎么让他倒霉,谁知李贺却说道:“刚才……不好意思。” 看到凌霄有些莫名其妙,李贺一口把杯里的酒灌下去,苦笑道:“我已经看出来了,你不是霓裳的男朋友。” “我就是!”凌霄深怕真相曝光,那一万块钱被沈霓裳要回去。 “你不是,虽然说不出原因,但我能感觉到。” 李贺笑了笑,说道:“不管怎么说,你那番话说得很对。其实你不知道,霓裳以前跟晓蕊关系挺不错的,可是霓裳太优秀了……这种优秀不是家世背景,而是她本身,时间一久晓蕊心理越来越不平衡,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。表面上大家还是姐妹,事实上晓蕊却一直在跟霓裳攀比,一心想要压过她——越是比不上心理越不平衡,就陷入了恶性循环中,唉……” 第9章 真有鬼! 第9章 真有鬼! 凌霄是倾听者。 李贺跟他是敌是友,对他来说都没什么意义,他才不在乎无关紧要的人,权当听他磨叽打发时间了。 “你怎么不去玩?”李贺倾诉了一会后问道。 “没兴趣,你不也没去玩?” “我也觉得是假的。” 说完这句,李贺皱着眉头说道:“不过……晓蕊说得绘声绘色,说这东西很灵验。她还说,以前她们几个在很多地方玩过,都不灵验,只有在这里才灵……你说这碟仙难道还分地方?” 凌霄心里咯噔一下。 如果单纯说有碟仙这种东西,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,因为他根本不认为世间有妖魔鬼怪。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 什么叫其他地方不灵,在这里才灵验? 换言之,之所以在这里能够请到碟仙,是因为这里……有鬼? 不可能! 这世上根本没有鬼,一定是她们自欺欺人,碟仙这玩意从本质上说,就是玩碟仙者的心理暗示。 “碟仙碟仙,你知道我将来的老公长得帅不帅吗?” “碟仙碟仙,我以后会有几个孩子?” “碟仙碟仙……” 突然间! 原本以为找到了合理解释,并没有把碟仙当回事的凌霄,脸色莫名其妙的一凝,猛然扭头看向沈霓裳那边。 与此同时,之前不解的问题再次浮现出来。 无论男女都只有阳气,阳气是生命的象征,阴气则不属于人类。 借助师父所传授的术法,他发现沈霓裳身上有阴气,按照逻辑分析,沈霓裳是因为阴邪所侵,才会导致痛经症状恶化。 可问题是,凌霄不相信世上有妖魔鬼怪,况且他在庄园里转了一圈,并未发现什么特殊之处。 现在是什么情况? 师父传授给他各种降妖伏魔的法门,尽管绝大多数道法,以他目前的实力根本使用不了,但是有一种入门级的道法,却是很容易掌握的,那就是‘灵眼’——灵眼不是真正的眼睛,而是利用精神感知达成的术法,可以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,比如没有实体的灵异之体。 把手放在碟子上的四女两男,体外隐约散发着一层,普通人不可能看到的黑气。 他们身上的黑气并不浓郁,真正的源头是那只碟子! 黑气缭绕。 如烟如幕。 只不过,这一切只有灵眼才能看到,即便李贺保持清醒状态,也没察觉到一丝一毫异状。 凌霄的心情无法形容,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。 十岁那年他已经练成了灵眼,在过去的这么多年,他从未用灵眼看到过,哪怕一个妖魔鬼怪。 正因为如此,他压根不相信妖魔鬼怪存在,然而今天的所见,让他以往的认知彻底颠覆。 原来,师父说的全都是真的! “碟仙碟仙,我的痛经什么时候能好?”这是沈霓裳的问题。 “碟仙碟仙,我这辈子能上多少个女人?”问这种问题的自然是男人。 “不是吧?” 李贺满脸苦笑,呐呐道:“文凯这家伙……当着女生的面,竟然问这种问题。” 凌霄总算回过神,他眸子里闪烁着怪异神采:“放心吧,其他几个根本听不到他在问什么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李贺愣了楞。 “他们全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问的问题也都是内心深处的想法,简单来说就是着魔了。” “他们挺正常的啊……” “那是你看到的。” 说话的时候,师父多年来最常说的一句话,在凌霄脑海中回荡:霄儿,平时你调皮捣蛋也好,长大后你好吃懒做也罢,师父都不会管你,你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,但是有一点必须记住,那就是身为修道者的职责。 修道者的职责是什么? 不是救死扶伤! 不是锄强扶弱! 救死扶伤有医生,锄强扶弱有警察,这个世界上,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责任,正如修道者的天职是降妖除魔。 在其他方面,师父对他没有任何要求,唯一的一点就是:如果遇到妖魔鬼怪,不管有没有人出钱邀请帮忙,不管面对的妖魔鬼怪有多强,不管会不会带来生命危险,必须义无反顾的站出来。 这,就是修道者的天职,不容违背! 凌霄的神智清醒过来了,尽管心里很慌张,但他知道遇到这种事,自己绝对不能够逃避。 今天之前他没见过鬼,不相信妖魔鬼怪的存在。 现在,他则要履行一个修道者的天职,不仅看到了鬼物的存在,而且还要出手捉鬼,可想而知是什么心情。 尽管师父教了他很多东西,口口声声说能够对付妖魔鬼怪,但是他却连一点把握都没有。 “你……真是道士?” 李贺彻底傻眼了:他看着凌霄打开黑皮包,看到里面那一堆破烂玩意,差点没一跟头摔倒。 之前凌霄最后的一席话,让他和郭晓蕊丢了脸,大家自然认为凌霄的道士身份,压根就是胡扯瞎编的。 凌霄没搭理李贺,神情凝重的拿起一根红线,左手则拿出一大把铜钱。 “立!” 红线好像被一股力量扯住,竟然诡异的伸成笔直,随着手里铜钱抛在空中,纷纷被红线从孔中穿过。 紧接着,被红线穿过的铜钱很神奇的,编制成很工整的剑形。 “上清道宗弟子凌霄在此!” 凌霄双眸中闪烁着坚定神采,朗声大喝道:“何方鬼物敢在人世作乱,还不快快现出原形!” 啪! 被四男两女按着的瓷碟,突然间诡异地破碎开来,一股浓浓的黑气溢出。 李贺肉眼凡胎不具备灵眼,看不到黑手鬼气,但是瓷碟破裂却能看到,何况变故远不止此? 通过灵眼能看到的是,黑气溢出之后迅速凝聚,化作一个由黑气组成的黑影。与此同时,李贺在看到瓷碟破碎之后,发现四女两男身体一软,全都莫名其妙的晕倒,房间里的温度明显下降。 尽管没有像鬼片上看到的那样,但这些诡异的细节综合起来,就算李贺再傻也意识到一件事——真有鬼! “救命啊……呜呜……” 他双腿发软想逃跑却跑不动,一股尿骚味迅速弥漫开来,直接吓得瘫软在地上。 他多么希望能昏死过去啊,那样精神就不会受到折磨了,更不会听到看到那些匪夷所思的事。 是的,有声音了! 那是一种很怪异的声音,不像是从嘴里说出来的,因为嘴巴说的声音会有方向,能判断是从哪里传来的,而这种声音却像是在大脑里响起的,或者说类似于一种,精神层面的对话。 “死道士,别多管闲事!”那是个女鬼的声音,尖锐刺耳。 “找死!”凌霄眸子里寒光一闪。 他心里其实挺害怕的,而且一丁点把握都没有,毕竟没有过任何经验。但是师父不止一次告诉他,面对妖魔鬼怪时,不管你有没有把握,都必须表现出绝对强势,先声夺人很重要。 果然! 女鬼听到‘找死’二字,竟然没有发飙,语气反而软弱了很多:“道长,我从来没有害过人,你为什么一定要对付我?” 其实双方情况很类似:凌霄没见过妖魔鬼怪,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,反之这只鬼也没碰到过修道者,她又何尝不是非常忌惮?毕竟鬼以前是人,她肯定也看过电视或者书上,那些道士捉鬼的情节。 正如凌霄不相信有鬼,这只鬼也不相信,世上真有降妖除魔的道士,今天突然见到哪有不慌的道理? 借助鬼物特有的灵觉,她还能真切感受到,凌霄手里的金钱剑之中,蕴含着让她很难受的气息。 没错,女鬼害怕了! “你是不是想告诉我,你没有害过人,你是个好鬼,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人,鬼也有好坏之分?” 凌霄露出讥讽的神情,寒声道:“你小说看多了吧?人有人道,鬼有鬼道,鬼就不应该在人世间作乱。况且,你以为你没有直接害某个人,但你的所作所为,却让这些人被阴气侵蚀。” 阴气入体短时间内不会有明显变化,只会像沈霓裳那样,在某些方面表现出比较特殊的症状。 但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,体质会变得越来越差,最终阳气被阴气耗损——没了阳气就死了。 “你……你想怎么样?”女鬼色厉内荏。 “收了你!” “死道士!你不要欺人太甚,别以为我怕你!” “废话真多。” 凌霄冷声低喝,金钱剑突然间脱手飞出,仿佛仙侠电视剧里的御剑术一般,凌空朝那团黑影飞去。 他不是真的会御剑术,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,金钱剑和他的手中间,连着一根细细的红线。 金钱剑去势极快,同样毫无经验的女鬼,根本来不及躲避。 “啊!” 黑影当即被金钱剑命中,尖锐刺耳的惨叫声传来,黑影当场被洞穿一个窟窿。 有效! 片刻前心里还很害怕,没有一点把握的凌霄,看到这一幕信心大增。 “看小爷怎么灭了你!”红线一收,金钱剑重新回到手里,凌霄大喝一声就要再次施展‘御剑术’。 突然间! 女鬼以惊人地速度向一侧闪去,一闪之后又是一闪,黑影看起来就好像弹丸般,不断在不同的方位出现。 看似无规则的闪避,但是在闪避的过程中,女鬼离凌霄越来越近:“死道士!老娘跟你拼了!” 上清道宗确实能捉鬼降妖,不过跟电视上那一套不同,并没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降妖之术,除了有限的几种手段之外,真正的最强法门是符。 据说很多年以前,上清道宗是最强大的道门之一,符篆正是门派绝学。 第10章 神奇吊坠 第10章 神奇吊坠 “不见棺材不掉泪!” 眼看女鬼用这种方式扑来,金钱剑不可能命中目标,凌霄出离愤怒了。 为什么愤怒? 因为金钱剑用不上的话,他就必须用符篆对付女鬼,这些符篆成本超级贵——他心疼钱。 “灵箭!疾!” 一道黄符扣在手中打出,跟以前用过的几种符篆不同,黄符脱手后并未燃烧,而是直接炸裂成碎片。 那些碎片不是纸片,凌空化作无数银色小光点,进而凝聚成一支,普通人肉眼看不到的银色小箭。 金钱剑之所以无法命中女鬼,是因为剑丢出去的速度不够快,女鬼弹来弹去的移动速度太快。 换言之要想命中女鬼,必须让攻击速度加快。 银色小箭的速度快逾闪电,刚凝聚成形就到了女鬼面前! “啊!” 女鬼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,远比上一次凄厉得多,由此可见灵箭符的威力,要比金钱剑更强大。 鬼影腹部出现一个,足有碗口大的透明窟窿。 其他地方的黑色鬼气,立马涌过来填补透明窟窿,这样一来也直接导致,黑影的整体浓郁度减弱:只可惜,填补那一个窟窿所消耗的鬼气,相比跟正常人一样大小的身躯,实在算不上太多。 “我要跟你同归于尽!”女鬼彻底暴走了。 “就凭你?” 凌霄嘴上说得很嚣张,其实心疼的要命:他现在能驾驭的符篆,总共还不到十种,其中成本最高的就是,专门用来对付鬼物的灵箭符,刚才这么一下子,按照师父告诉他的就是小万把块没了。 “灵箭!疾!” “灵箭!疾!” 一次又一次的声音回荡,一张张黄符丢出去,一支支银色小箭洞穿鬼体,女鬼的惨叫接连不断。 其实,在丢灵箭符的时候,凌霄心里一直在数数:“两万没了……三万没了……四万没了……” “灵箭……” 钱没了可以再赚,只要活着就不怕没钱赚,死了就什么都没了。 当凌霄再次准备打出符篆时,他的手突然僵硬不动了。 符,没了! 其实他从山里带来的灵箭符,足足有好几十张,足够把女鬼干掉数次。问题是,沈霓裳说他的木箱太难看,不准他带出来,给他的那个黑皮包容量有限,他带出来的家伙只有少部分。 师父说,遇到妖魔鬼怪必须全力以赴,这是修道者的天职。 可师父也说了,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,已经全力以赴还干不过…… 跑! 凌霄想都没多想,甚至来不及拿走皮包,飞也似的朝包厢大门跑去——他可不想被女鬼干掉! 可惜,他悲哀的发现自己奔跑速度,相比女鬼慢了一大截。 他能真切感受到,女鬼跟自己的距离,正以可见的速度不断缩短,之前的信心已经荡然无存。 以前不相信妖魔鬼怪的存在。 今天看到了,而且还跟女鬼交手了,结果却是第一次见到鬼,就被鬼干掉了! 如果师父在身边的话,以师父的实力,一道符篆就能灭掉女鬼n次,可是天知道师父在哪? 他很后悔找师父,师父没找到,却把小命弄丢了。 近了! 更近了! 突然,就在凌霄自认必死无疑,感觉到女鬼的手,已经到了后脑勺的时候,变故凭空出现! 他察觉到胸膛部位有动静,然后看到那个戴在脖子上十九年,一直被自己嫌弃难看的吊坠,竟然主动飘了出来。 吊坠大约小手指的节指骨大小,黑不溜丢的不知用什么打造。 然而,此时此刻毫不起眼的吊坠,外形完全改变了。 吊坠暴涨到普通茶杯大小! 仿佛青铜打造的瓶体,散发出青幽幽的光芒,更有无数金色光芒组成的符篆,在瓶体表面缓缓游弋。 下一刻,金色符篆纷纷脱离瓶体飞出,把那只从后面扑来的女鬼围住。 女鬼发出尖锐刺耳的怪叫,拼命的左冲右突试图逃跑,但无论如何都无法冲破,金色符篆组成的牢笼。 噗! 噗! 噗! 金色符篆分出一部分,一次又一次撞击女鬼,每一个符篆从女鬼身体穿透,都会听到女鬼发出凄厉惨叫,那团黑影跟着松散很多。 不过片刻,黑影被完全打散了,变成一小团浓郁的黑气,再也没有任何声息,竟然被瓶子吸了进去。 周围恢复了平静,仿佛一切异变都没发生过似的,又好像刚才的经历都是幻觉,然而凌霄很清楚这一切都是真实的,只因……随着鬼气被收入瓶中,瓶子也随之恢复原状,却有一股奇异的能量,注入到他身体之中,而他脑海中的所有疑惑,也在这一瞬间得到了正确的解答。 传说中,上清道宗很多年前是最强道门,可现在是什么情形? 整个门派只剩师徒二人。 不仅仅上清道宗完全沦落,其他道门也都差不多,甚至有很多道门,早在多年前已经绝了后。 为什么不多收点弟子,把门派发扬光大呢? 凌霄曾经问过师父,师父给的答案是:如果你修炼十几二十年,连一丁点成就都没有,还愿意修道吗? 没错! 按照师父所说,他的修道天赋非常惊人,但现实是残酷的:从三岁开始,师父就开始教他本门术法,整整修炼了十六年之久,以本门秘录上的等级对照,他现在的实力是星品一阶。 修道境界分为两境八品。 练气境界四品,由弱到强分别是星品、月品、日品、辰品,更高层次的练精四品就不说了,每一品又分成三阶。换句话说,他这么个天赋很高的‘天才’,花了整整十六年时间,才修炼到最差一品的第一阶,换成其他天赋不足的呢?怕是修炼半辈子,连修道的门槛都摸不着。 师父修道多少年凌霄不清楚,可即便是师父这么个掌门,到现在也只有星品三阶。 修炼多年毫无成效,这种情况下根本收不到门人,也就导致很多道门弟子稀少,甚至逐渐失传的结果。 为什么会这样? 本门秘录既然把修道一途,分成了两境八品,就说明曾经有人达到过对应层次,为什么现在修炼一辈子,却只能达到那么低的水准? 以前凌霄想不通,今天他终于明白了。 灵气不足! 修道者通过吐纳之术,吸取天地灵气提升自身实力,所谓天地灵气就是自然界的某种游离能量。 他不清楚在过去的十几年里,通过这种方式提升实力过程中,吸收的天地灵气浓度如何。 但是! 就在刚刚,吊坠把那只女鬼收进去之后,转化成的灵力之强,足以比拟他修炼十年所得!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,如今这个世界的天地灵气,已经稀薄到可怜的程度。 到底是什么原因并不重要。 凌霄无法形容此刻心情,借助炼化女鬼所得的灵力,竟然突破到了星品二阶! 别看只是这么一点提升,如果没有今天的机遇,最少也得小十年才能突破,这还是因为天赋不错的缘故。 他颤抖着手拿出吊坠,第一次那么仔细的打量。 有了这东西,今后通过炼化妖魔鬼怪,提供大量精纯无比的灵力,实力还不跟坐上火箭般提升? 以现在修道界那些家伙的可怜修为,恐怕用不了多长时间,自己就能成为炎黄修道界第一人吧? 凌霄越想越兴奋,陷入了‘吊坠在手天下我有’的幻想中,直到被李贺的哭喊声惊醒过来。 “鬼……救命啊……”李贺瘫在地上起不来。 “已经被我灭了。” 凌霄满脸得意眉飞色舞,立马又觉得这样有损高人风范,随即板着脸说道:“今天的事情你就当没看到,反正说了也没人信。” “真的……没有了?”李贺不确定的左右乱瞄,眼神里充满了恐慌。 “爱信不信。” “没了!真的没有了!” 在确认女鬼真的被消灭之后,李贺的恐惧逐渐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无以复加的崇拜和感激。 他把凌霄当成了绝世高人,他知道如果不是凌霄出手,自己已经成了女鬼的盘中餐。 其实,事实并非如此。 那个女鬼没有刻意害人,若非凌霄出手,女鬼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,不会直接伤害谁。 当然了,长此以往这几个男女会被阴气侵蚀,身体会越来越虚弱,最终会在找不到病因的情况下,阳气耗尽莫名其妙死去。 “谢谢……谢谢……” 顾不上裤子被尿湿的尴尬,李贺颤抖着站起来,紧握住凌霄的双手:“道长,如果不是你出手相救我死定了,这份恩情我李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,今后只要有需要我的地方,道长只要一句话……” 凌霄懒得跟这家伙磨叽,他是个道士,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地方?况且只要找到了师父。就会回到深山老林里,这辈子都没机会见到对方。 “行了行了,先看看她们吧。” 把手从李贺手里强行抽出来,凌霄犹豫了一下,最终还是拿出一张符篆:“今天亏大发了,唉……对了!记住,等一下就当什么都没发生,别给我乱说话!” 在李贺心里,凌霄已经上升到活神仙的高度,对活神仙的话哪敢不听? 黄符打出,燃烧消失。 片刻后,陷入昏迷的几个人纷纷醒来,一个个全都满脸茫然,对刚才发生的事毫不知情。 “我怎么了?”二小姐呐呐自语。 尽管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,却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,毕竟他们之前在玩碟仙,现在却都从昏迷中醒过来。 “以后别玩这东西了,太邪门。”凌霄皱眉道。 “真的!” 李贺赶紧跑过来,眼神中依然残留着惊恐:“别再玩了!反正……反正以后你们再玩别拉上我!” 郭晓蕊察觉到男友不太对劲,突然叫道:“李贺!你……你裤子怎么湿了?” 其他几个人纷纷皱起眉头,满脸恶心的捂住鼻子。 “我……我乐意!” 大概也意识到太丢脸,之前惨白的脸,刷地一下红了起来:“谁以后再玩这鬼东西,我跟他绝交!” 说完,他甚至没去管女朋友,再次向凌霄投来一抹感激的眼神,逃也似的朝包厢外跑去…… 第11章 无功不受禄 第11章 无功不受禄 清晨。 空气清新温度微凉太阳刚露头,凌霄却起床一个多小时了,他一直坐在这栋五层小楼天台上。 静心绝虑,心平如水。 蕴含着自然力量的空气进入体内,其中含量稀少的有用成分被吸收,片刻后化作浊气吐出。 道家通过吐纳之术修炼,通常都选择空气清新的清晨,因为这个时候空气中的灵力最纯。 “唉……” 片刻后他叹了口气,站起来抱怨道:“比山里灵气还差得多,难怪那些道门会日渐沦落……” 没有对比就不知道真相,以前修炼了那么多年,他不清楚灵气处于什么程度。 直到昨天收了那个女鬼,鬼气被吊坠转化成灵力传输给他,他才发现世间灵气稀薄的可怜。 那只女鬼实力很弱,几乎属于最菜的级别,传输的灵力却相当于,他以前近十年的修炼成果。 既然有了快速提升修为的方法,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吐纳呢? 他现在吐纳并非为了修炼,而是为了让精气神达到巅峰状态,为接下来的事情做好准备。 跟女鬼一战修为提升,实力突破到星品二阶。 这就意味着,能制作更高阶的符篆。 尽管以他星品二阶的修为,制作的一阶符篆威力大增,但毕竟比不上高阶符篆:确定了妖魔鬼怪存在的真实性,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再碰到,那些东西不会给你现场制作符篆的机会,必须提前准备。 刚从天台上走下去,还沉浸在准备制作新符篆的兴奋中,迎面看到一个人走来。 “道长,修炼呐?”项伯皮笑肉不笑。 整个庄园都在监控器覆盖下,对高科技不了解的凌霄并不知道,他在天台上的一举一动,早就被项伯看了个一清二楚。 从凌霄用一张符为二小姐止痛,项伯意识到这小子不是神棍,应该真有一些神奇的能力。 可越是这样项伯越担心。 他已经认定了,这家伙是个举止轻浮的色胚,任凭凌霄留在沈家庄园,很可能给两位小姐带来危险。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赶走,可又担心两位小姐的安全,所以项伯会尽可能找机会威慑。 “啊……没有没有,我散步……”凌霄看到项伯就觉得手疼。 “这样啊……” 项伯笑呵呵的打量着他,说道:“年轻人要多锻炼身体,要不这样……咱们俩一起锻炼锻炼?” 锻炼个屁啊! 凌霄不是傻子,怎会不明白项伯的意思? 他在武学方面的修为,相比项伯差了十万八千里,跟项伯斗完全是找虐,还是跑路为妙! “肚子好痛,我要上茅房……下次……”凌霄捂着肚子狼狈逃窜。 “小子,你要是敢招惹两位小姐,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!”凌霄跟项伯擦肩而过时,听到充满威胁的声音。 他没搭腔就落荒而逃,心里却在暗暗苦笑:自己什么时候招惹她们姐妹了?还有就是……这老头把自己当什么人了?听他那充满敌意的话语,明显是把自己当成觊觎美色的登徒子了。 自己有做过什么吗? 砰! 凌霄飞一般跑回房间,把房门反锁后走到桌前。 准备开始了。 打开木箱取出空白符纸,小心翼翼打开一个小木盒,里面装着半盒赤红色粉末,随后又拿出一只毛笔。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,画符是他每天最重要的功课,本门传下的五百多种符篆,无一例外都了然于胸。 当然,高阶符篆只能画其形,不能发挥出真正威力。 想让符篆发挥出应有威力,必须满足三点要求:符篆的画法,符篆的载体,最后是灵力。 所有符篆他都会画,至于载体目前来说就是,摆在眼前的符纸和朱砂,到了高阶则需要其他材料,不过只凭这两个条件,制作出来的符篆无异于摆设,必须在符篆中注入对应级别的灵力。 该怎么选择呢? 星品二阶总共有九种符篆,每一种符篆功效都不同,有攻击的,有防御的,有自保逃命的,也有治病救人的,其中攻击类符篆又分成两种,一种是用来攻击灵体,另一种则是攻击实体。 看了看木盒里所剩不多的朱砂,凌霄最终决定以攻击类为主,毕竟他的天职是降妖除魔。 凝神静气。 调动灵力。 星眸中精光一闪,从极静到极动,蘸了朱砂的狼毫笔,行云流水般在符纸上快速挥洒着。 与此同时,蕴藏于体内的灵力汇集在右臂,顺着毛笔释放出去,跟赤红色的朱砂融为一体。 十余年如一日画符,本门五百多种符篆的画法,已经刻入到他的骨髓里,每一个字符都是信手拈来。 短短不过十秒,一张符篆新鲜出炉。 可也就是这么短的时间,完成一张符篆后,他竟然有点喘息,明显由于灵力快速消耗的缘故。 休息了一会取出第二张符纸,前后总共花了半个多小时,桌子上摆放着总共八张新符篆。 他额头上布满了汗珠,尽管木盒里还剩下一些朱砂,却没办法继续制作符篆——他的灵力几乎耗尽。 “要想办法弄点材料才行……” 八张符篆让木盒里的朱砂,足足消耗了三分之二,凌霄休息了一会忍不住暗叹,怎么才能弄到钱呢? 任何东西都有三六九等之分,有一块钱一斤的普通大白菜,也有十几块一斤的生态大白菜,制作符篆的朱砂同样如此:不是所有朱砂都能制作符篆,反之能制作符篆的朱砂都不便宜。 他所使用的赤血朱砂,听说市面上的价格,最少都得近万块一两。 至于哪里有卖他并不担心,修道者是个特殊群体,他们有属于自己的圈子,有专门为修道者提供材料的地方,一般人不可能知道,但凌霄身为上清道宗弟子,却有寻找这种地方的法子。 眼下只有一个问题——钱! 普通人的世界需要钱,修道界同样如此,没有钱寸步难行。 “有了!” 正坐在椅子上休息的他,目光无意中落在墙角衣架上,随后嘴角浮起了无比开心的笑容。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。 找谁呢? 偌大一个洪都市,他认识的人仅限于沈家庄园里的,问题是住在这里的人不能找,其他人他又不认识。 咚!咚!咚! 就在他满脸为难时,敲门声突然传来。 谁? 肯定不是沈霓裳,一是这个时间她在学校上课,二是……沈二小姐不会这么客气的敲门,肯定是直接用脚踹。 该不会……项伯来找麻烦了吧? “谁?”他没敢开门。 “道长,是我,李贺啊!” “是你?” 看着站在门口的人,凌霄先是一愣,随即大喜。 他一把把李贺拉进来,赶紧关上门顺便反锁,小声说道:“你来的正好!知道哪里能卖衣服吗?” 李贺傻傻的看着他。 两人之前只见过一面,当时他被沈霓裳讥嘲得抬不起头,心里自卑的要命,不就是因为她带来的男伴比自己帅吗?长相英俊气质不凡,那套阿玛尼商务男装,更是起到了相互承托的作用。 当他看到凌霄用金钱剑和符篆,跟那只凶恶的女鬼对抗时,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冲突感觉。 这么个打扮时尚英俊潇洒的家伙,怎么可能跟道士扯上关系? 现在呢? 现在的凌霄换上了道袍,唯一不同的就是洗干净了,不再像之前那么邋遢——他果真是个道士! “你……卖衣服干什么?”李贺很快回过神。 “当然是换钱买东西喽,昨天沈霓裳花了四万多买的衣服呢,你说能不能卖到三万块钱?” 说到这里,凌霄突然盯着李贺,呐呐道:“对了!你怎么会来这里?” 他难道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? 李贺忍不住暗暗苦笑。 之所以会来这里,当然因为昨天的事。 因为被吓得尿湿裤子狼狈而逃,回家后情绪慢慢稳定下来,他越想越觉得兴奋:凡人畏惧鬼神这是天性,一个能够干掉鬼的存在,在李贺眼里何等强悍?这种人当然有必要搞好关系。 没错,他过来是为了拉关系。 由于没有凌霄的联系方式,他就打电话给沈霓裳求助,结果二小姐竟然告诉他,凌霄就住在她家里。 凌霄才不关心他想干嘛,一边收拾衣服,一边说道:“你对这里比较熟悉,应该能找到卖衣服的地方吧?走!带我去!” “你很缺钱?”李贺眼前一亮。 “你就这么喜欢说废话?” 凌霄不乐意了:都穷到卖衣服了,能不缺钱? 几乎不加考虑的,李贺赶紧从兜里掏出一张卡,笑道:“我跟凌霄大哥一见如故,如果不嫌弃的话……” “你把我当什么人了?”凌霄打断了他的话。 “不是……” 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我是那种接受施舍的人吗?” “这张卡里也就十几万,以我跟凌霄大哥的交情,怎么能算施舍呢?” “十几万……” 凌霄暗中咽了咽口水,这一幕被李贺捕捉到,赶紧继续游说。 十几万对李贺来说不值一提,如果能用这么点小钱,结交到这种世外高人,那可就是赚大发了。 “不行!” 出乎意料的是,凌霄竟然拒绝了。 这次下山他意识到钱的重要性,所以很多时候他看起来,为了钱可以完全没底线,但是仔细回想就会发现,他始终坚持一个原则,那就是不欠人情:他在沈家白吃白喝白住,还让沈暮云帮他找师父,是因为他先帮了沈暮云,还帮沈霓裳治好了肚子痛;他厚着脸皮收了沈霓裳一万块,是因为他答应冒充男朋友,这是他的劳动所得。 师父不止一次告诉他,千万不要轻易接受恩惠,一旦欠了一份人情,将来可能要偿还千百倍。 无功不受禄,这是他的原则。 尽管昨天救了李贺的命,但他真正要救的人是沈霓裳,救李贺只算顺带而已,怎么能拿他这么多钱? 眼看凌霄怎么说也不要钱,李贺只能带着他去卖衣服…… 第12章 摸了董事长的手? 第12章 摸了董事长的手? 拿着卖衣服换来的三万块钱,凌霄心情非常好,加上昨天沈霓裳给的一万块,总共有足足四万块钱。 四两赤血朱砂足够制作,十几张星品二阶符篆了。 “凌霄大哥,我请你吃饭吧?”驾驶室里的李贺陪笑道。 “不饿。” 凌霄看似在欣赏街边风景,实则在寻找某个特殊标记:“另外别喊我大哥,我年纪不比你大。” “那……道长,我请你喝酒?” “不喝。” 虽然美味佳肴诱惑力不小,但凌霄现在最想的还是,尽快把原材料买回去,制作出更多的符篆。 对他来说,身上带着足够多的符篆,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。 以前不相信妖魔鬼怪存在,倒也没有这种想法,但是昨天开始他有了强烈的危机感和动力。 危机感来自于真实存在的妖魔鬼怪,动力是吊坠能通过炼化提供灵力。 他是个有伟大志向的道士。 找师父只是短期目标,他真正的梦想是,成为一个修为强大的道士,把上清道宗发扬光大。 李贺正想继续说什么,手机铃声响了,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号码,他赶紧按下接听键:“暮云姐,嗯……他跟我在一块……好的,我这就送他过去。” “去哪?”凌霄一愣。 “暮云姐让我送你去她公司。”李贺说话的同时调转方向。 “干什么?我还有事呢!” “我也不知道,反正说是有急事。” 原本凌霄是想搭李贺的顺风车,在大街上寻找买材料的地方,听他这么说立马想到某个可能。 该不会是……沈暮云已经找到师父了吧? 只要找到师父,就不愁没钱用了。 很快。 玛莎拉蒂总裁停在天华医药集团大厦前,豪车的出现引来惊羡目光无数,凌霄却一点都没注意。 他压根就不认识各种车标,对豪车没有任何概念,要不然也不会说沈霓裳的超跑是破车。 “我带你进去吧?”李贺怕他找不到路。 “我自己进去,你忙你的。” 大概觉得耽误了李贺太多时间,何况沈暮云既然在这栋大厦里,随便找个人问问就知道了,完全没必要让李贺带路。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师父了,凌霄开心的不得了,三步并着两步走向大厦。 刚走到大厦一楼入口,还没来得及进去,守在门外的保安就盯上他了:就他那身奇装异服,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? “干什么的?”保安立马拦住他。 “我找人,你知道沈暮云在哪吗?”凌霄问道。 “去去去!” 保安皱着眉头挥手,就跟撵牲口似的,指着门口的牌子说道:“这里没你要找的人!没看到吗?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!你当这是什么地方?想讨饭也不看清楚,这里是你随便能进的?” 讨饭? 自己哪里像讨饭的? 凌霄勃然大怒,很生气的说道:“你听清楚了!我要找沈暮云,就是这里身份最高的那个人!” 他刚才已经报出沈暮云的名字,关键保安虽然知道董事长的名字,却没把一个臭要饭说的名字,跟高高在上的董事长联系到一块。 听到凌霄再一次强调,保安意识到他说的是谁了。 只是…… 他们非但没有放行,反而哈哈大笑起来:“现在连讨饭的都这么敬业,先打听好我们董事长的名字。” 凌霄张着嘴,傻傻看着笑得前俯后仰的保安,半晌才大声叫道:“沈暮云!你快给我出来!” 保安立马不笑了。 接着还有更多的保安,从其他地方快步走过来,抽出橡胶警棍盯着凌霄。 有人敢在公司大呼小叫,而且喊着董事长的名字,要是不尽快制止的话,他们的饭碗就保不住了! “小刘,报警!” 一个看似保安头头的男人,快速下达命令:“你们几个,立刻把他架出去!” 眼看着三个保安冲上来,凌霄都快被气晕了。 在他看来,是沈暮云主动找他过来的,现在却堵着大门不让进,分明就是故意捉弄人嘛。 咻! 身形一闪仿佛游鱼一般,躲开扑过来的三名保安,轻而易举冲进一楼大厅。 于是乎,一大群保安脸色剧变,大喊大叫在后面追,凌霄在前面一边跑,一边扯着喉咙叫嚷。 “沈暮云!你到底什么意思?” “太没礼貌了!” “是你叫我来的,还不准我进来,还让人追我!” 大厅里不仅有公司工作人员,还有客户和合作伙伴,一双双眼睛全都集中在,穿着道袍被保安追赶的凌霄身上。 这家伙是什么人啊? 看他的衣着装束像是道士,沈董事长怎么会认识这种人?又或者,是竞争对手派来惹事的? 每个人的想法各有不同,但所有人认定的结果都一样:敢跑来天华集团惹事,这货绝对死定了! 由于自幼习武的缘故,凌霄的速度和敏捷度,都要比这些保安强一些,可问题是闻讯而来的保安云越来越多。最终,足足二十多个保安,从四面八方把他围堵住,一个个脸色不善的拿着橡胶棍逼近。 “住手!” 就在保安准备动手时,清脆地喝止声传来,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,快步从电梯里走出来。 “谁让你们阻止凌先生的?为什么不带他见董事长?”女人冷冷地瞪着那些满脸恭敬地保安。 见董事长? 他? 无论这些保安,还是等着看凌霄倒霉的看客,无一例外都傻眼了——他真是董事长找来的! 真正让他们震撼的是,接下来发生的事情。 “沈暮云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 凌霄怒气匆匆的看向那个女人,叫道:“是她找我的好不好?竟然还让人阻挡,故意的吧?” 出乎意料的是,女人非但没有生气,反而陪笑道:“凌先生,不是你想的那样……因为他们不认识你,所以……” “他们不认识我难道不认识沈暮云?我都报她的名字了,为什么还阻挡我?肯定是沈暮云指使的,就是为了报复我——我不就是摸了她的手吗?至于记恨到现在,还故意整我吗?” 嘶…… 整个大厅里一片死寂,所有人不由倒抽一口冷气,包括身为董秘的许璐,都露出震撼万分的神情。 他摸了董事长的手? 那么,他跟董事长到底什么关系?难怪董事长到现在也没男朋友,敢情已经名花有主了。 可这个穿着道袍疯疯癫癫的家伙,怎么能配得上完美的董事长? “凌先生,你……你不能乱说,这里是公司,会对董事长的名誉有影响……”董秘许璐急声制止。 “我……” 凌霄的火气还没全消,可是发现很多人傻愣愣的看着自己,也意识到不该在这里大呼小叫。 总算没有再继续发飙,在许璐的引导下走向电梯。 看着他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,大厅里的工作人员这才松了口气,之前阻止凌霄的保安却脸色煞白。 得罪了这个摸过董事长的男人,肯定会被扫地出门吧?当了这么多年保安,竟然看走了眼! 许璐刚准备敲门,凌霄已经先一步推开门,大步流星的走进去。 “沈暮云,你到底什么意思……”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,他最终忍住没有继续发飙,到了办公室他哪会善罢甘休,正准备质问沈暮云,突然想起师父的事情。 然后……师父呢? 沈暮云确实在办公室里,除了她确实还有其他人,可问题是没见到师父。 “我师父呢?”凌霄问道。 “什么师父?”沈暮云抬起头皱眉。 “你找我来不是因为……” 凌霄愈发不爽了,怒道:“你没找到我师父,让我过来干什么?我又不是你家佣人,随传随到!” 他本打算拿卖衣服的钱买朱砂,然后回去制作符篆,结果听李贺说沈暮云找自己有事,而她跟自己唯一的交集,就是自己救过她,她主动应允帮忙找师父,他理所当然以为师父找到了。 买朱砂制符篆都顾不上,满心激动的跑过来,却遭到一群保安横加阻拦,关键是师父也没找到,他能不怒火冲天吗? “我已经让项伯全力找你师父了,你还想怎么样?”沈暮云明显有些生气。 “那……” 听她这么一说,凌霄的火气也没那么大了,心想她也许有其他急事:“那你找我有什么事?” 沈暮云瞪了他一眼,说道:“这盘棋下完再说。” 直到现在,凌霄才仔细去看其他人:办公室里除了沈暮云之外,还有另外两个人,一老一少。 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子,身穿一套非常考究的西装,相貌俊逸气质非凡,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高雅。发现凌霄朝自己看过来,他微笑着点点头,然后又皱起眉头,看向摆在他和沈暮云中间的棋盘。 身穿唐装的老头,自然是这盘围棋的旁观者,他对凌霄轻笑道:“这位就是暮云说的,那位会用符篆治病的道长吧?道长先坐坐,这盘棋快下完了,一会咱们再说正事,也不急于一时嘛。” 既来之,则安之。 反正制作符篆不一定非得现在,加之老头态度不错,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,他索性走了过去。 目光落在棋盘上,凌霄立刻看出了端倪:首先,沈暮云和那个年轻男子的棋艺都很不错,其次沈暮云的棋艺稍胜一筹,现在已经到了最后关头,年轻男子明显不济,眼看就要被吃掉。 年轻男子手持一枚黑子举棋不定,他又何尝看不出来,自己已经陷入到了重重围困之中? 他想了好一会,终于决定落下黑子了。 “等一下。” 凌霄赶紧挡住他落下的手,顺势取出一个黑子:“走那一步就输定了,这么走还有点希望。” 第13章 技惊四座 第13章 技惊四座 啪! 黑子落定。 年轻男子先是一愣随即皱眉,然后露出惊讶眼神,抬起头重新打量着凌霄。 就连沈暮云和唐装老头也满脸惊异,只不过沈暮云在惊讶之余,脸上明显浮起一抹怒意:“观棋不语真君子,你懂不懂规矩?” “师父告诉我,我辈行走江湖当救死扶伤,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?”凌霄满脸得意的笑。 师父才没跟他说过这种话,哪怕符篆确实能治病救人,也跟他没一毛钱关系——救人是医生的事。 就是故意的! 谁让她惹自己生气? “妙啊!这一步太妙了!” 唐装老头抚掌大笑,转而死死盯着凌霄:“没想到,道长不仅能治病救人,还下了一手好棋,年轻有为啊!” “略懂……略懂……”凌霄一副很谦虚的样子,示威般的瞄了沈暮云一眼。 “一步而已,不过是运气,大龙已成,何必垂死挣扎!”沈暮云不屑。 “这倒是……” 唐装老者叹了口气,说道:“大局已定。要说棋艺,俊儿确实比霓裳差了一筹,输得不冤。” 年轻男子倒也不在意,轻笑道:“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赢,能走到这一步,已经是意料之外了。” 听到一老一少的话,沈暮云还给凌霄一个示威般的眼神,好像在说:怎么样?你还能起死回生不成? “你确定会输?”凌霄对年轻男子说道。 “回天乏术。”对方摇头。 “那就让我来。” “这……” 年轻男子愣了愣,最终点点头起身走到一旁,凌霄毫不客气的坐下去,拿起一枚黑子落定。 一步妙棋可能只是运气,如果每步都是妙棋呢? 沈暮云惊呆了。 围棋考究的就是智慧,走一步看三步,全盘布局运筹帷幄:能在商场上呼风唤雨,这种本事用在围棋上,沈暮云的围棋造诣可想而知,即便顶级的专业棋手,遇到她也没有绝对胜算。 然而,她怎么都没想到会有一个,非专业的棋手拥有如此棋艺,在不公平的局势下,一步步跟自己纠缠下去。 凌霄半路接手残局,显然处于不利局面。 换成其他人,怕是十手之内就会溃不成军,他竟然持续纠缠了十多手,更可怕的还在后面。 原本处于绝对劣势的黑子,在不断的缠斗中,逐步开始扭转局势! 老头时而皱眉时而大喜,年轻男子则不时用惊讶的眼神盯着凌霄,沈暮云的眉头越皱越紧——她渐渐地感受到了危机。 看着她皱眉凌霄心里暗暗冷笑。 他在山上这么多年,闲时经常跟师父下棋打发时间,一则他本身天赋异禀,围棋又暗含道家义理,沈暮云的棋艺确实很不错,但跟他相比可就差了一截,想欺负她还不跟玩儿似的? 一刻钟…… 半小时…… 当时间过去了大约四十分钟,整个局势完全扭转,沈暮云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,反观凌霄那边大龙已成。 啪! 一子定江山! 黑子随着凌霄的手落下,他脸上带着怪异的笑:“既然知道我会治病,还敢跟我下棋,不知死活!” 沈暮云抬起头,脸上写满了震惊,呐呐道:“这跟治病有什么关系?” “所谓治病不就是救命?能救人命,也能救这盘棋——所以,以后别跟会治病的人下棋。” 这都是什么破逻辑啊? 傻子也能看出来,这种逻辑简直莫名其妙,但是却没有人能否认,凌霄的棋艺堪称神话! “看不出来,你竟然会下棋。”沈暮云冷哼。 “只是会下棋而已?如果我只算会下棋,你就是不会下棋了。”凌霄不会放过打击她的机会。 “你……” “道长棋艺确实惊人,是我平生所仅见。” 唐装老头站出来打圆场,笑道:“不过暮云也不用灰心,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,每个人都有擅长之处。就拿俊儿来说吧,要说棋艺他确实比不上你,却比较擅长书法……对了!俊儿,你不是有一副字,打算送给暮云吗?” 年轻男子露出亲和微笑,然而凌霄从他眼神深处,轻易捕捉到一股狂傲,好像在这个领域他已经天下无敌。 沈暮云看着他,微笑道:“苏俊的书法造诣之高,多年前我就知道了。听说上一次苏富比拍卖会上,一副字被拍到三百万吧?了不起!” 字画拍卖三百万不足为奇,诸如颜真卿、齐白石的字画,动辄都是数千万计,梵高一幅画更是以亿为单位。 可有一点必须注意,就是这些人都死了。 书画界有个既定的潜规则,那就是死了之后才值钱,活着而且像苏俊这么年轻,一幅字拍到三百万可谓屈指可数! “没有没有……暮云过奖了……”苏俊一脸看似谦虚的笑。 “只是……” 沈暮云话锋一转,说道:“这副字实在太贵了,这么贵重的礼物……我有点承受不起……” 这句话刚出口,唐装老头和苏俊双双神情一滞,以他们的智商怎会听不出,她是在委婉拒绝? 现场气氛有些尴尬。 反倒是凌霄打破了尴尬,笑道:“一副字那么值钱啊?那我还真想看看了!” 好像找到了台阶似的,苏俊赶紧点头:“那就请道长指点一二。” 所谓指点明显是客气话:在其他领域,苏俊不敢妄言自己多厉害,所以输了一盘棋他根本没当回事,因为围棋不是他擅长的领域,可是在属于他的领域里,他绝不认为谁有资格指点——只能仰视! 很快,一副宽有一米长有两米多的卷轴展开,铺满了茶几一大半的面积。 “好字!” 沈暮云在书法方面并不擅长,但是到了她这个层次,即便不擅长也会涉猎,这句称赞倒是发自肺腑。 “确实是好字。”凌霄点点头。 “道长过奖了。” “不过……” 苏俊那边才刚刚假谦虚一句,凌霄的‘不过’让他眉头微皱,接下来的话则让他明显不悦:“笔锋犀利,格局鲜明,整体流畅,算是不错的了……可惜,你想表达一种气势,问题是笔力不足,没办法把气势发挥出来。就好像你想画一只老虎,单就画的品相来说确实不错,可问题是你画成了狗——哪怕那只狗再怎么惟妙惟肖,它毕竟是只狗,狗永远不可能是老虎。” 沈暮云的围棋造诣非常高,但是书画方面只算一般,她只知道这幅字属于极品,却无法发现其中的瑕疵。 这番话太刺耳了,她脸色不由一变,低声喝道:“凌霄!别乱说话!” 尽管她心里的决定是拒绝,然而两家关系和渊源放在那儿,颜面上的东西还是要顾及的。 凌霄如此直接的挑刺,不等于抽苏家的脸吗? 先不说他这番品评对不对,即便苏俊这幅字真的有瑕疵,这么说也太直接太容易得罪人了。 其实凌霄并非不懂人情世故,他又何尝不知道这么说不妥? 之所以这么做,完全是因为苏俊的态度:嘴上假装很谦虚,实际上目空一切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,这个人实在太虚伪了——郭晓蕊尖酸刻薄言辞犀利,昨天一直拼命的嘲讽沈霓裳,可她至少不藏着掖着,心里不爽就直接表现出来,相比之下苏俊这种虚伪的人,比郭晓蕊讨厌得多。 你不是喜欢装吗? 不是自认为天下第一吗? 好! 小爷就来挫挫你的锐气,看你还怎么装下去! 苏俊确实装不下去了,脸色明显变得很不好看,语气有些冰冷:“这么说,道长在书法方面有很高的造诣?既然如此,苏俊不才,还请道长亲自指教一下,也好看清楚自己的不足之处。” “我只是略懂……略懂……”凌霄笑呵呵的说道。 “难道道长不愿意指教?”苏俊冷笑。 “问题是这里……没笔没墨没纸,改天吧……”凌霄假装很为难,假装故意找理由不出手。 凌霄真的不打算出手吗? 当然不是。 事到如今傻子都能看出来,苏俊和沈暮云之间有某种关系,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献宝,为了在沈暮云面前显示才艺,以博得美人的青睐。除了带来了成品要送给沈暮云,九成九也带了现成的工具,更何况既然书法是他的专长,随身带着笔墨纸砚不足为奇,凌霄不也随身背着木箱吗? 果然! 凌霄这边话才刚落音,苏俊就装着很爽朗的样子,笑道:“还真别说,恰好我就带了笔墨纸砚。” “这个……那个……”凌霄继续装,满脸为难的样子。 “算了吧。”沈暮云轻笑。 她看得出来苏俊很生气,也看出来凌霄很为难,潜意识里认为凌霄那番话完全是信口开河,真要出手就不行了。凌霄救过她,又帮妹妹治过病,今天找他过来也是为了求助,如果让他太丢脸,他很可能就不会出手了。 阻止的同时,她还向唐装老头投去一抹目光,老头立马意识到什么,笑着打圆场:“俊儿,不要让道长为难了。” 苏俊一愣,立马明白了爷爷的意思。 今天此行的本意是,把当年那场长辈间的约定兑现,无意中说起爷爷的顽疾,沈暮云立刻提起说她认识一个人,有治疗疑难杂症的本事:苏俊心知,如果把凌霄得罪死了,对方肯定会拒绝出手。 总不能为了自己的一时之气,置爷爷的身体于不顾吧? “那……改天吧。”苏俊跟凌霄笑了笑。 “我的意思是说……” 所有人都已经给他台阶了,接下来理所当然应该下台阶才对,凌霄却说了一句让人不可置信的话:“你看,你不擅长围棋输了就输了,心里没什么负担。可如果在书法上面也被比下去,我真担心你承受不了打击……这里是48楼,很高的,跳下去会死人的——我不骗你!” 第14章 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 第14章 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 苏怀山一向以孙子为荣,尽管知道眼前这个小道士,有可能治好自己的陈年旧疾,但他宁愿放弃这种机会。 太狂妄了! 太嚣张了! 他竟敢如此蔑视自己疼爱的孙子,而且是在孙子最擅长的领域,没看到孙子都快要发疯了吗? “既然道长是此中高手,正好借机指点俊儿一二。”苏怀山面带微笑,岂不知他这一笑已经被凌霄打上了标签:爷孙俩都一个德行,明明心里气得要死还笑得那么亲切,实在太虚伪了。 “请道长指点!”苏俊嘴上说着指点,牙齿却咬得咯咯作响。 有人当众批评他所擅长的领域,本来就已经让他很不爽了,何况还是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? 是可忍,孰不可忍! 甚至不给凌霄说话的机会,他迅速取来笔墨纸砚,在沈暮云的办公桌上铺好。 沈暮云同样在咬牙切齿,她恨不得冲上去抽死凌霄:好不容易帮他找到台阶,他非但不领情还说得这么难听,莫菲他真以为能赢得了苏俊?难道他不知道他是自己找来的人,当众夸下海口一旦输了,连自己也会跟着丢脸?他脑子里想到都是些什么?或者说他根本就没脑子? 没错! 她打心眼里不认为凌霄有赢的可能。 毕竟,围棋方面他表现出众,但无论沈暮云还是苏俊,都算不上顶尖的围棋高手。书法不一样,苏俊被誉为业界的明日之星,属于专业中的顶尖存在,有资格压他一头的人,同龄人中怕是屈指可数。 她不再说话了,只是满脸怒意不时的瞪着凌霄,恨不得从他身上剐下一块肉,这家伙太可恨了! “你最擅长哪种书法?”凌霄笑眯眯的看向苏俊。 “草书。”苏俊随口应道。 随后他愣了愣,紧接着都快笑出声了:这小道士该不会是,想跟自己比草书吧?不知死活! 凌霄并不打算跟他比草书,继续问道:“那你知道哪种字体最难吗?” “篆书。” 说到书法苏俊自信满满,放声道:“篆书由石刻演化而来,要求最高,也是最难达到至高境界。” 笑了笑不再说话,凌霄的目光落在沈暮云身上:“帮我磨墨,谢谢。” 什么? 他……竟让自己帮他磨墨? 太过分了,太放肆了,太自以为是了,太……沈暮云发现,以自己还算丰富的词汇量,都没办法完全形容这个家伙,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自己堂堂天华集团董事长,凭什么帮他磨墨? “沈霓裳下次肚子再痛的话,呵呵……”凌霄笑得很诡异。 “你……” 竟然拿自己的软肋要挟,沈暮云又怒又恨却无可奈何,咬牙道:“我很想看看,你是怎么丢脸的!” 说完,她铁青着脸走到凌霄身旁,很不情愿的帮他磨墨,这一幕看在苏俊眼里,更让他怒火冲天妒火中烧——死道士竟然让暮云帮他磨墨,这可是自己都没享受过的待遇,他凭什么? 苏俊已经打定主意,等会一定要大肆讥嘲,让对方抬不起头来! “碧纱待月春调瑟,红袖添香夜读书,妙!”眼看砚台里墨色正好,凌霄大笑一声提起狼毫。 “混蛋!” 沈暮云俏脸略带绯红,即是羞涩又有恼怒:这首诗明明就是指,男人读书时有美女相伴,岂不是说自己跟他关系特殊? 与此同时,苏俊那张俊脸已一片铁青,他甚至有些怀疑,沈暮云是不是真跟凌霄有什么。 凌霄突然动了! 狼毫笔蘸墨后,他右腕挥洒如有神助,脸上不再有嬉笑神色,甚至听不到他发出呼吸声。 呼吸会让身体出现律动,这种律动微乎其微,却会造成那么一丝,只有顶尖高手才能发现的瑕疵,否则怎会有一气呵成之说? 换成其他对手,以凌霄的实力不需要这样,但他的对手是苏俊。 别看他嘴上说得轻松,甚至把苏俊说得一文不值,其实他心里很清楚,苏俊的术法造诣极深。 想赢苏俊或许不算太难,但要想把差距拉开,想赢得彻彻底底,就必须抓住每一个细节,做到毫无瑕疵百无一疏。 笔走龙蛇,运笔极快。 可即便如此,也花了将近十分钟,毕竟这幅字共有144字——换句话说,凌霄在这近十分钟里,竟然没有呼吸! 这是普通人不可能做到的,纵然专门练习也不行,他之所以能憋气长达十分钟,完全是依赖于灵力支撑。 当最后一个字笔锋落下,他额头上出现点点汗迹,脸色也略微有些苍白,而其他三人已经呆若木鸡。 “这是我见过最好的《峄山碑》!” 苏怀山不知是喜是悲,神情非常怪异,半晌才呐呐道:“力透纸背……曾听说篆书需达到这种境界,才是真正的极致,可惜平生以来从未见过,没想到……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!” 苏俊脸色一片煞白,他死死盯着桌上那幅字,整个人如同雕塑一般。 输了! 彻彻底底的输了,输得一败涂地! “很高,你可千万别跳。”凌霄笑嘻嘻的说道。 “我……输了……” 尽管那两个字很艰难,苏俊还是说了出来,他盯着凌霄的眼睛,一字一顿道:“但我不会输一辈子,总有一天我会讨回来!” 说完这句话,他甚至没有跟沈暮云打招呼,头也不回的朝办公室外走去,步伐无比凌乱。 “哎!你的字还没拿走呢……还要不要了?”凌霄指着茶几上的那幅字喊道。 “扔了吧。”苏怀山苦笑,转身就要走。 “苏爷爷,您的病……” “不治了。” 作为一个有身份要面子的人,苏怀山又何尝不知道,今天丢脸的不仅仅是孙子,他也没脸继续待下去了。 刚走到办公室门口,他的脚步突然停下,没有转身:“暮云,我现在终于明白,你为什么要拒绝俊儿了。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,但他确实比俊儿更优秀,我不会用当年的约定绑住你。” 沈暮云很想解释,最终还是没说话。 一方面,这样的结果恰好是她想看到的,苏怀山的误会让她得偿所愿;另一方面……就刚才那么一段剧情发展下来,她根本就解释不清楚,不知内情的人肯定认为,她和凌霄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。 她默不作声看向朝茶几走去的凌霄,心里充满了无以复加的震惊。 会治病,符到病除神效无比。 懂诗词,出口成章聪明绝顶。 会下棋,技艺绝伦堪比大师。 懂书法……这就不用说了,就连苏俊这种级别的书法高手,跟他这场对决都输得一败涂地。 那么,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呢? 刚开始以为他是个假道士,后来知道他真的是道士——可即便真是个道士,也不应该无所不能吧? 嗤嗤嗤…… 就在沈暮云心神恍惚间,奇怪的声音突然传来,她回过神来大惊失色:“你干什么?停下!” 这家伙是不是疯了? 他竟然把苏俊留下的那副字,一把一把撕成了废纸,然后还往垃圾桶里丢——难道他不知道,那副字拿出去拍卖,市值以百万计? “写得又不好,留着干嘛?”凌霄满脸的理所当然。 “可是……” “对了!” 凌霄好像明白了什么,赶紧道歉:“对不起对不起,我忘了他和你的关系,这是他送给你的定情信物……” 沈暮云差点气吐血,怒声呵斥道:“我们两家是世交,我跟他只是朋友,你到底在胡说什么?” “哦……既然是这样,撕了你应该不生气吧?” “你……” “我比他写得好,把我那副留着就行了。”凌霄嬉皮笑脸道。 “你还真够谦虚的。” 大小姐哭笑不得,跟这家伙在一起她总是忍不住生气,深怕自己被气死,她指着办公室大门:“你可以走了。” 这是几个意思? 凌霄愣了愣,随即怒不可遏叫道:“沈暮云!你到底什么意思?是你叫我来的,我来了那些人却拦着不让进。好!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。可等我来了之后,你又让我等你下完棋,我也不跟你计较——现在是什么意思?我甚至不知道,你叫我过来干什么,又让我滚蛋了?我看起来特别好欺负?” 看到他满脸怒意大声叫嚷,沈暮云大概也觉得有点过分,心道至少应该让他知道是怎么回事。 其实前因后果很简单。 简单来说就是,沈暮云的爷爷和苏怀山是至交,年轻时立下约定,如果两家生了儿女就结为亲家,结果两家生的都是儿子。第二代没能结亲,两个老家伙还是不甘心,又把希望寄托到第三代。 于是乎,沈暮云和苏俊就被两个老头定下娃娃亲,眼看着他们俩都已经老大不小,苏老头就主动上门提亲。 可惜沈暮云对苏俊没感觉,况且爷爷去年刚过世,她才刚接手公司,哪有心思放在儿女情长上? 恰好听说苏怀山身患陈疾,再联想到凌霄的本事,就想着如果能让凌霄帮苏老头治好旧疾,等于卖了苏家一个人情,然后再婉拒对方的提亲,有了那份人情在,也不会导致两家关系恶化。 谁知道,她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,凌霄就误打误撞让苏家祖孙误会,并且用超凡入圣的本事,让爷孙俩灰溜溜的主动放弃了。 “这么说……我帮了你的大忙?”凌霄很激动,他的原则是不欠人情,却喜欢让别人欠他人情。 “你觉得呢?” 沈暮云脸色很不好看,冷声道:“原本按我的想法,即便我拒绝了,苏家也不会太过于生气。你倒好,让他们祖孙丢尽颜面,沈家和苏家的关系肯定会恶化——你到底是帮我还是害我?” 第15章 因为我长得漂亮 第15章 因为我长得漂亮 今天是周六。 沈暮云不用去公司,沈霓裳也不用上课,姐妹俩约好了下午出去玩,不过现在还是早上。 三米多长的黑胡桃木餐桌旁,只坐着两个美貌绝伦的女孩子。 黑麦面包,燕麦片,一杯澳洲牛奶,蔬菜水果沙拉。 看! 这就是超级富豪的早餐,其实一点也不算奢华。 上次凌霄有幸吃到那么丰盛的晚餐,其实是沈暮云用来招待他的宴席,姐妹俩平时很少吃那种,对身体百害而无一例的超级大餐,她们的饮食都由专人配置,以做到营养均衡有益健康。 “姐,听说苏俊被你呛跑了?”二小姐抿了一口牛奶,嘴角挂着点白色,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。 “是因为太丢脸。”大小姐心里苦笑,拿起餐巾爱怜的帮妹妹擦拭嘴角。 “为什么?”二小姐又喝了一口牛奶,刚擦干净的嘴角上,再次粘上了白色痕迹。 “凌霄。”大小姐不厌其烦。 “那只土鳖?” 二小姐好像听到了很震惊的事,满脸不相信:“好吧!我承认我不喜欢苏俊,可他确实挺厉害的,就凭那只土鳖……他能让苏俊丢脸?” 沈暮云暗暗叹了口气,一次又一次的事实,让她没办法不承认,妹妹口中的那只土鳖很不简单。 不! 确切来说是非常厉害,让她都难以置信! “霓裳,我们都小看他了,他……很厉害,非常厉害。”沈暮云自嘲的笑了笑。 “切!姐,你就别往他脸上贴金了,他有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?当然了,他也不是一无是处,那个什么符倒是挺管用的,可除了这方面以外……我实在没办法,拿那只土鳖跟苏俊比。” “吃东西吧。” 沈暮云不想跟妹妹争执,更何况在某些方面,那家伙确实让人讨厌。 姐妹俩早餐还没吃完,项伯从外面走进来。 他没有说话,只是恭恭敬敬地站在远处,腰杆挺直目不斜视,好像在等待姐妹俩吃完早餐。 “项伯,一起过来吃点吧?”沈暮云起身准备去厨房端东西。 “大小姐,不用了。”项伯赶紧说道。 “那……有什么事吗?” 沈暮云知道项伯肯定有事,否则他不会随便来这栋别墅:“项伯,您……看起来好像心情很好。” “找到了!”项伯满脸开心。 “找到什么了?”沈大小姐明显一愣。 “小道士的师父!” 从第一次见到凌霄,就看他非常不顺眼的项伯,巴不得尽快把他踢开,可那家伙不仅帮过大小姐还给二小姐治过病,关键大小姐已经答应帮他找师父,项伯就算想把他的踢开也不行。 怎么才能让他滚蛋呢? 要么,他犯了什么不可原谅的错误,比如对两位小姐做了人神共愤的事,可惜这一点没有发生。 要么完成大小姐的许诺,兑现承诺找到他师父。 “找到了吗?” 沈暮云挤出一抹笑容,却不知道为什么,竟然没有松了口气的感觉,甚至没有丝毫的开心。 这一幕被项伯轻易抓住了,他明显愣了一下:“大小姐,您……” “哈哈……那个死家伙终于可以滚蛋了,再也不用看到他了!”二小姐眉开眼笑。 “霓裳的病有希望了!”沈暮云终于发现好消息。 “不一定……” 项伯有些为难了,呐呐道:“我派出去的人,确实找到了他师父所在的地方,也就是他师父来洪都的目的地,只是……他师父又离开了,现在已经不在洪都市,所以二小姐的病恐怕……” 凌霄之前跟他们说过,他的符篆只能治标不治本,只有修为深厚的师父,才能彻底根治沈霓裳的病。 “啊!那……那怎么办?”沈霓裳笑不出来了。 “二小姐,你不是很讨厌他吗?” 项伯连忙出声安慰,又对沈暮云说道:“大小姐,您承诺他的是,只要他师父在洪都就一定能找到。可问题是他师父已经走了,天下之大我们可没那个本事找到,所以您的承诺已经兑现了。” 沈霓裳没来由的心情黯然,却没有表现出来:“项伯,那你有没有告诉他?” “本来是想告诉他的,可他一大早就出门了。” “这样啊……” 听到凌霄不知道这个消息,她最终说道:“这样吧,看他什么时候回来,让他过来吃个饭,顺便把消息告诉他。” 爱才之心,人皆有之。 凌霄一次又一次的出色表现,一次又一次颠覆沈暮云的认知,让她觉得这家伙除了少许不好的习性,也有很多非常耀眼的本事。更何况,他还不止一次直接或无意中帮自己,比如第一次帮忙对付那些流氓,比如出手帮妹妹治病,比如让苏俊主动退出……至少,她现在已经没有那种,迫切让他滚蛋的想法。 回过头想想,他并不是个坏人。 看到自己遇到危险,他主动站住来帮忙,妹妹对他态度那么差,尽管他也很生气,可还是愿意出手相助。 至于他摸自己的手,以及偷看妹妹屁股…… 男人遇到漂亮的女人,有一些小心思不是很正常的吗?关键他没有做得太过分,还是可以原谅的。 岂不知,当沈暮云心里的这些想法,跟她的性格并不符合:如果换成其他人,做了这些‘不算过分的小事’,她会找这样的理由开脱吗? 不会! 她会砍断摸她手的爪子,挖掉偷看妹妹屁股的眼睛! 洪都是个历史悠久的城市。 在这个城市里,既有金碧辉煌的现代建筑,也有年代久远的老房子,比如又脏又破的城中村。 凌霄并不知道沈霓裳有了师父的消息,此时此刻他正在某处城中村。 最少也有二十几个年头的三层小楼,外面挂着破破烂烂的木质牌匾,上面写有‘回春堂’三个大字。 显然,这里是出售中药材的店铺。 店铺门可罗雀。 一个中年人趴在柜台上打瞌睡,听到有人进来说要买药,才无精打采的站起来:“要什么药?有方子么?” “我要一两正气,二两丹心。”凌霄笑嘻嘻的说道。 “有货。” 中年男人稍微一愣,随即笑道:“货在里面,跟我来。” 不一会,凌霄跟在中年男人身后,走到小楼里面,又沿着一个黑乎乎的楼梯,走到了地下负一层。 这里也列开了一排柜台,一个老头子在柜台里面的躺椅上,抱着个酒葫芦时而嘬上一口。 中年男人把他带到这里就折返了,满头白发的老头子打了个响鼻,哼哼道:“小子,要什么东西?” “赤血朱砂。” “一万五一两,童叟无欺。” “啥?” 凌霄差点没当场跳起来,怒声叫道:“这还叫童叟无欺?你当我傻啊?” 白发老头压根就没反驳的意思,毫不在意的摆摆手:“嫌贵滚蛋,老子没时间跟你浪费口舌!” 凌霄怒了。 小爷还真就不买你的了,又不止你们一家! 他这边正准备离开,就看到一个身影很敏捷的走进来,只觉得眼前一花,对方已经越过他到了柜台旁,背对着他。 “来点赤血朱砂。”声音清脆悦耳。 “一万二一两。” “……” 凌霄有种想杀人的冲动。 前后相隔不到两分钟,凭毛开给自己的价格是一万五,给另一个人开的价格就是一万二? 就算你们是熟人好了,至少也不应该当着自己的面,把价值拉开这么大吧? “有你这样做生意的吗?这是明目张胆的抬价!”凌霄勃然大怒。 “我乐意。”白发老头毫不客气。 “给你开价多少?”另一个声音好听多了。 嗯? 因为对方速度实在太快,从他面前越过之后,到了柜台前面就背对着,凌霄没能看到对方的脸。 现在看到了,他也傻了。 如果师父在旁边的话,他一定会傻傻地说:师父,看美女啊! 女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,身量超过一米七,上身穿着一件小马甲,下面则是一条牛仔裤。没有华丽的衣服,没有浓妆艳抹,只是一身普普通通的打扮,却无法掩饰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丽。 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,不正应了这句话? 瓜子脸,大眼睛,薄嘴唇。 那双眼睛不仅格外的大,而且非常有神,仿佛一泓不染尘埃的清泉,透着清静无尘和灵气。 她的发际线略微向后,显得额头稍微有点高,给人一种聪慧无比的感觉。 “他……他卖给我一万五,太黑了……”凌霄咽了咽口水。 他心里忍不住暗暗称赞:真是个好女孩啊,不仅长得漂亮,而且心地善良——她是想为自己打抱不平吧? 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 “知道为什么卖你贵吗?”女孩嘻嘻笑问。 “他太黑了……” “不是,是因为我长得漂亮。” 女孩的话让凌霄心里的美梦,瞬间被撕成了碎片:这哪是要打抱不平啊,分明就是幸灾乐祸,外加找机会显摆自己长得漂亮——她是自恋狂吧? “你这也太黑了!” 凌霄不好意思跟美女发飙,对白发老头大叫:“我师父都说了,赤血朱砂市面上的价格,最多一万块一两,你这是坑人!” “你师父是哪个?把他喊过来,我倒要问问他,不到一万块一两的赤血朱砂是从哪买的!”白发老头明显生气了。 “我师父是凌志灵,就是他说的,怎么样?”凌霄怒吼。 刚来到洪都的时候,凌霄到处跟人打听师父的下落,其实刚开始就态度恶劣的,只是极少一部分,其中有一些人还是挺热情的,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,每当他说出师父的名字之后,那些所谓的热心人,为什么会骂他神经病。 直到上次从李贺那里才知道原因,原来师父的名字跟俗世里,某个女明星的名字发音相同。 难怪人家骂他是神经病! 可是! 此时此刻,当他在这里报出师父的名字,却没有遭到别人的讥嘲,更没有人骂他神经病。 第16章 师父的消息 第16章 师父的消息 “真灵子?” 白发老头明显一愣,竟然从躺椅上站起来,沉声说道:“你是上清道宗弟子?你如何证明?” 凌霄愈发生气了,这老头还质疑自己,是可忍孰不可忍! 于是乎,他伸手掏出一块足有巴掌大的玉佩,怒道:“看清楚!” “果然是真的……” 白发老头先前毫不在意的态度,被肃穆的神情所取代:“赤血朱砂,六千块一两。” 凌霄傻了。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? 刚开始要价一万五,却给那个漂亮女孩一万二,结果现在……六千块一两!这比师父说的市价便宜一大截! “你说真的?不是故意逗我吧?”凌霄呐呐道。 “但凡上清道宗弟子,都是这个价。” “啊!” 凌霄那边还没说话,漂亮女孩脸色一变,急道:“凭什么给他这么低的价格?上清道宗怎么了?我知道,不就是那个已经沦落到,快要绝后的小门派吗?我清微门位列五门之一,比他们上清道宗不知强了多少,那你打算给我什么价?” “一万二,已经说了。”白发老头翻了个白眼。 “凭什么啊?”女孩大怒。 “我卖东西,想卖什么价就卖什么价,爱买不买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想知道为什么?” 发现女孩气得几乎暴走,白发老头哼道:“回去问你们掌门就知道了。纵然上清道宗沦落,即便现在修道界以你们五门为强,你们掌门见到真灵子,也一样会以礼相待——不买东西赶紧滚蛋!” 女孩咬牙切齿。 按照她的脾气,恨不得冲上去跟白发老头拼个你死我活,但是她没有那么做,因为她很清楚自己不是对手,而且师父不止一次告诉门下弟子,绝对不允许跟药宗的人发生任何冲突。 若论实力,药宗肯定不是最强的,但药宗的人脉却非常广,关键药宗是修道界各门各派的‘材料供应商’,得罪了他们绝对寸步难行。 最终,凌霄以六千一两的超低价,花四万块买了七两赤血朱砂——本来七两得四万二,结果白发老头没收零头。 当然了,女孩是用一倍的价格购买的。 凌霄开心的不得了。 小心翼翼把赤血朱砂放进背后木箱,哼着不知名的小调离开了,心里同时浮出一个疑问。 如今修道界明显式微,有不少门派早已绝后,即便上清道宗也已经,只剩下他和师父二人,不过最强的五门依然不弱,远非沦落的上清道宗可比,为什么白发老头对上清道宗如何优待? 他还说什么,即便五门的掌门见到师父,也会以礼相待——这又是什么道理? “死道士!你给我等着!” 突然出现在身后的声音,打断了凌霄的思绪,他赶紧扭头看去,只见那个女孩站在身后不远处。 “我?” 凌霄觉得很不对头,呐呐道:“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?” 之前自己还被喊价一万五呢,要说黑也是那个白发老头,给自己低价的也是那个老头好吧? “我就是看你不顺眼,怎么样?”女孩瞪着灵动的大眼睛,怒不可遏。 “你不甘心就去找那老头,我又没招惹你!”凌霄生气了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玄月更加愤怒了,因为凌霄的意思明显就是说:你有种就去找那老头,你是不敢惹人家吧? 她支吾了片刻,恼怒的叱道:“死道士,你给我记住,我不会放过你!” 说完,她还故意狠狠地跟凌霄擦肩而过,故意用手肘撞了他一下,丢下满脸苦笑的凌霄扬长而去。 这都什么人啊? 惹不起厉害的就找小爷撒气,真当小爷好欺负么? 现在只是斗斗嘴,他懒得跟一个小女子计较,如果对方真要动手,他是绝对不会客气的! 人们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,不过在凌霄看来却不尽然,比如今天对他来说就是双喜临门。 用六千块一两的超低价,外加少收两千块,买了足足七两赤血朱砂。 他才刚刚满脸开心的回到沈家庄园,回到房间还没来及关门,就看到项伯快步走了进来。 原本还担心项伯找麻烦,结果对方竟然笑脸相迎,说大小姐有重要的事找他。 其实,按照沈暮云的意思是,让他晚上过去吃个饭,顺便告诉他找到师父的消息。可是项伯一秒钟都不想让他多待,在这个一心忠于沈家的倔老头眼里,凌霄多待一分钟就多一份危险。 于是乎,现在时间是下午1点钟,离晚上吃饭还有几个小时,他就故意提前告诉凌霄了。 吃什么晚饭啊? 让他快点知道消息,快点让他走人,自己也就不用担心了,这才是项伯的想法。 沈暮云找自己有什么重要事情? 凌霄理所当然会询问,项伯就假装被‘逼问’的情况下,告诉他已经发现他师父的去向了。 找到师父了! 这可比低价买到赤血朱砂重要千百倍! 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的凌霄,甚至顾不上由项伯指引,飞也似的冲出房间,直奔两姐妹住的大别墅。 本来姐妹俩准备下午出去玩,因为早上项伯带回来的消息,沈暮云决定晚上请凌霄吃饭,出去玩的话肯定来不及,最终游玩计划暂时取消,此刻她正在家里,叮嘱佣人准备晚上的饭菜。 “师父!” 凌霄一阵风似的跑进大厅,一边跑一边喊:“师父,我总算找到您了……咦?师父人呢?” 厨房那边比较忙,客厅里却只有一个人。 二小姐用愤怒的眼神盯着他,呵斥道:“你懂不懂礼貌?这又不是你家,不打招呼就直接闯进来!” 她花了超过一个小时时间,好不容易堆起来的积木宫殿,就因为凌霄突然冲进来大喊大叫,吓得手一抖全部解体。 “对不起对不起,我不是有意的……” 凌霄今天心情好得离谱,压根就不计较二小姐的疾言厉色:“大不了我帮你堆……我师父在哪?快带我去见他!” “哼!你师父不在洪都。”二小姐满脸不悦。 “什么意思?”凌霄意识到不对劲,脸上的喜色瞬间消失。 “是项伯告诉你的?” 正在厨房里指挥佣人的沈暮云,听到客厅有动静走了出来,心里忍不住叹了口气:她知道肯定是项伯告诉凌霄的,她也知道项伯这么做,是希望凌霄快点离开,老人家是关心她和妹妹,可是…… 算了! 该来的总归会来,该走的总归要走。 她深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凌霄,项伯找到你师父的去向了。只不过……等项伯发现的时候,他很早之前就已经离开洪都,我们只知道你师父离开之前的落脚点,现在却不知道……” “怎么会这样?师父他……难道他已经回山了?”凌霄先是愣了愣,随即又露出开心的笑。 就算师父没在洪都也没关系,只要师父回山了自己立马回去。 “恐怕不是。”沈暮云打破了他的美梦。 “没回山?” “很可能没有。” 尽管知道这个结果,对凌霄来说非常不好,沈暮云还是得告诉他:“因为找到的人告诉项伯,你师父一个多月前就离开洪都了。换句话说,如果你师父离开洪都就回去了,早就应该回到山里——听那个人说,你师父好像是去别的地方了,具体情况项伯没有细问,所以……” “带我去找那个人!”凌霄急得要命。 “我姐只答应你,如果你师父在洪都就一定帮你找到,他现在不在洪都,跟我们已经没关系了。”二小姐很不喜欢凌霄的语气,他那句‘带我去找那个人’,听起来就好像是命令姐姐。 “我自己找!”凌霄狠狠瞪了她一眼,转身就往外走。 “我带你去。”沈暮云没有任何犹豫。 “姐!” 本来还想阻止姐姐,可是看到姐姐没理会就往外走,二小姐嘟着嘴,不甘不愿的从沙发上跳起来:“讨厌……干嘛要带他去啊?跟我们已经没关系了……姐!等等我,我也要一去,一个人无聊死了!” 轿车行驶了半个小时,方才到达目的地。 这里位于市区边缘,相对没那么繁华,类似于大城市旁边的村落,却比穷乡僻壤的乡村好很多。 一栋栋两层小楼的自建房,稀稀拉拉的错落在这片区域。 不等沈暮云说明来意,那一家人看到凌霄的装束,立马无比感激的把三人让进去,直接请到客厅上座。 这户人家三代同堂,或许由于周末的缘故,全家老小大多数都在,足足有近十口人。 上到两位老人,下到三个年龄不等的孩子,倒也是儿孙绕膝其乐融融,不过大人们的注意力都在凌霄身上。 “什么嘛……搞得就跟救命大恩似的……”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的二小姐,在这种被忽视的情况下,显然很不乐意。 “姑娘,真不好意思……” 穿着劣质西装的男人,满脸歉意的讪笑:“因为凌道长救了我们一家人,要不是凌道长的话……” 随着他的一番解释,姐妹俩全都瞪大了眼睛,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。 妖魔鬼怪? 斩妖除魔? “开什么玩笑?世上哪来什么妖怪?”二小姐嗤之以鼻。 “是真的!” 另一个中年女子苦笑,说道:“怎么说呢……我在镇上教书,身为人民教师本来不应该相信迷信,可是……亲身经历了那种事情,想不相信都不行。要不是凌道长,我们一家子怕是没有一个能活下来……” 凌霄对这种话题毫无兴趣,他的目的就是找师父:“我师父有没有说去哪?哪怕一点消息也好!” “对了!” 之前说话的男人,赶紧说道:“您要不说我差点忘了。凌道长说,过段时间他的徒弟可能会找到这里,如果来了就让我们把东西给你……您稍等一下,我这就去拿,怕丢了锁在柜子里……” 第17章 善意谎言,师恩如山 第17章 善意谎言,师恩如山 这是什么东西? 沈暮云和沈霓裳差点没崩溃,还以为那个所谓能斩妖除魔的师父,给凌霄留下了什么宝贝。 结果…… 男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一个,半透明的小圆珠走了出来,仿佛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似的。 那东西明明就像是,小孩子玩的玻璃弹珠! 在两姐妹看来,这一家人肯定被神棍洗脑了,哪怕给他们一把泥土,这家人也当成贵重东西。 “能不能给我一个安静房间?另外帮我打一盆水,谢谢。”凌霄接过珠子,神情非常凝重。 在这一家人眼里,凌霄的师父是他们的救命恩人,连带凌霄这个徒弟也沾光,被当成坐上贵宾对待,小小要求哪会拒绝? 很快,凌霄被带到二楼一个房间,带他上楼的男人,顺便还端着满满一脸盆水,毕恭毕敬。 “你们干什么?”凌霄猛然回头,眉毛紧皱。 “怎么了?喊什么喊?我……我就是想看个稀奇,看那个破珠子有什么不一样,不行啊!” 明明是自己好奇心作祟,是求着别人想看个究竟,然而二小姐却不可能开口求人,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 “下去!”凌霄冷声道。 “我……你敢跟我凶?作死是吧!”二小姐大怒。 “霓裳。” 沈暮云出声制止,转而问道:“如果不方便就算了,我们也就是好奇,那……你忙你的吧。” 凌霄一愣,看着二小姐撇嘴道:“其实也没什么,主要是……某些人明明在求人,还摆出高高在上的样子——沈霓裳,我很好奇你哪来的底气,好像我不求你什么吧?一直都是你在求我。” “你……” 二小姐又想要发作,不知想到了什么,突然展演一笑:“好啦好啦,算我求你了,满足我的好奇心好吗?” 咦? 凌霄和沈暮云双双露出惊讶神情,好像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——这丫头什么时候会服软了? 二小姐真的会服软吗? 会! 因为她现在实在好奇到极点:那个破珠子到底是干嘛的?那盆水又是干什么的? 房间里只有三个人。 三人围在桌子周围,桌上放着一盆清水。 半透明的小珠子躺在掌心,在姐妹俩充满好奇的眼神中,凌霄突然撒手任凭珠子离开手掌。 与此同时,另一只手里不知什么时候,多出了一张符篆并打出。 火光一闪。 “疾!” 失去承托的珠子本该坠落,却不可思议的悬浮在,距离盆中水面三十公分高的虚空之中! 姐妹俩目瞪口呆,眼珠子都快弹出来了,但这只是开始! 脸盆里的水面静止不动,下一刻凭空映射出一个人影,而那个人绝非他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个! “霄儿,为师知道你会找过来。”声音清朗如龙吟。 “谁?啊!鬼啊!” 二小姐发出不似人声的尖叫:房间里只有他们三个人,这个声音不属于他们,不是鬼还能是什么? “闭嘴!” 凌霄脸色一凝,低声喝道:“如果你再鬼叫,就立马给我出去——你才是鬼,这是我师父!” 师父? 他师父不是走了吗? 水里倒映的那个中年男人是他师父?可问题是……怎么还能说话呢? 二小姐觉得脑子完全不够用,无穷无尽的问号在脑子里飘来飘去,不过他既然说不是鬼,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:她不敢再大呼小叫,深怕被赶出门去,错过了如此神乎其神的画面。 “本来准备洪都这边的事结束,就回山里的,可是……唉,劫难啊。” 水盆倒映出师父的面容很清晰,师父黯然叹了口气:“我明白,你现在一定很想知道出了什么事,但为师不能告诉你,因为你修为太弱了。为师这一去凶多吉少,怕是你我师徒再无见面机会……” “怎么回事……到底怎么回事……”凌霄脸色一片铁青,可惜这种东西只能留言,师父无法回答他。 “霄儿,如果有一天你能达到辰品修为,或许有救出为师的机会。” “师父!您到底在哪?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辰品……就算我真的达到辰品,又该怎么找你?” 尽管知道自己说的话,不可能得到任何答案,心中充满紧张和担忧的凌霄,还是忍不住大声喊道。 可能师父早就猜到他会这么问,接下来的话给出了答案:“倘若真有那么一天,去太一派找心悟,他会告诉你前因后果。没有辰品之前就别去了,他是不会告诉你的,他受我之托不会让你送死——上清道宗只剩你一人,你若死了岂不断了传承?” 扑通! 凌霄一屁股瘫坐在地上,嘴唇不停的颤抖,却说不出一个字来,眼神没有焦距仿佛痴呆。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 辰品…… 辰品…… 要知道,师父修道多年才不过星品三阶,而自己修道十六年,仅仅只有可怜的星品一阶。 辰品啊! 如今的修道界,怕是超过星品的也屈指可数,星品之后是月品、日品,再然后才是辰品。这中间的差距太大了,大到让拥有吊坠的凌霄,都觉得无比遥远,关键不知道师父遇到了什么事。 对了! 师父说如果自己达到辰品,就有可能把他救出来,换句话说……他陷入到某种危险境地中,却并不会立刻死亡! “你师父还有话说!”沈暮云突然喊道。 腾地一下跳起来,也就在这个时候,师父的话落入到凌霄耳中:“为师其实骗了你。现今修道界虽已沦落,却也不像为师告诉你的那般孱弱,之所以那么说只为让你不至于绝望……” 这话什么意思? 就在凌霄觉得莫名其妙时,最后一句话响起:“为师痴活93岁,真实修为并非星品三阶,而是日品二阶。” 93岁? 两姐妹的思维差点当机。 从水中倒映的那张脸看出,对方分明就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,怎么看都不像93岁啊! 师父的年龄大小,反而一点都没让凌霄觉得惊讶:身为正统道门弟子,他很清楚一旦进入修道品阶,灵力会大幅延缓衰老,倘若修为达到极高层次,返老还童的神话传说也能实现。 真正让他震惊的是,师父这番话表达的意思。 93岁达到日品二阶意味着什么? 修道一途越往后面提升越困难,按照自己的修炼速度,93岁顶天了也就是达到月品一阶,甚至有可能只是星品三阶。 换句话说,师父的修道天赋之高,比自己强出无数倍! “现今修道界虽已沦落,却也不像为师告诉你的那般孱弱,之所以那么说只为让你不至于绝望……” 师父在他面前只显露星品三阶修为,师父告诉他修道界沦落,星品几乎就已经是所能达到的极限。师父称赞他天赋绝伦,于是在15岁时进入星品一阶的他,就觉得这是很高的成就了。 一切都是谎言! 说白了,他的天赋其实非常差,师父之所以用一大堆谎言欺骗,就是不想让他失去信心! 如果他知道自己天赋奇差,没有成为高手的希望,没能力成为本门的继承人,不可能把本门发扬光大,他还会有坚持修炼的信念吗?恐怕早就破罐子破摔了。 同时,他也总算明白那个老太婆,当年为什么要拆散自己的初恋。 就凭他这种低劣的天赋,如何配得上被当做门派继承人培养,拥有着顶尖天赋的静儿呢? 泪水爬满了凌霄的脸庞。 恨师父欺骗自己? 不! 他心里满满的都是感动和感激:他知道这是善意的谎言,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充满动力,而是不绝望放弃。 他终于明白,为什么师父从来不带他下山,不带他一起去降妖除魔——因为那会让谎言不攻自破。 现在,连师父都已经危在旦夕,自己又来到了俗世,这个谎言难以持续下去了,与其某一天因为谎言惹出弥天大祸,不如把真相告诉他:比如他很可能因为,自以为天赋绝伦实力强大,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。 “师父……” 泪水早已模糊了双眼,凌霄不停念叨着师父。 他是师父从山下捡来的弃婴,他的名字是师父取的,他随了师父的姓,在他心里早已把师父当成父亲。 反过来,师父为了让他有动力,这么多年一直守着善意的谎言,甚至准备把上清道宗托付给他,这是何等的恩情?毕竟,以他的天赋根本不适合修道,连成为普通弟子的资格都没有啊。 师父作为一派掌门,本该以本门基业为重,却为了他放弃了责任。 师父为什么不收其他弟子? 因为凌霄的天赋太差了,如果收了其他弟子,那些弟子的天赋更高,修为提升速度将远远快过凌霄,那个善意的谎言也将无法维持:师父为了他一个人,甚至置本门的未来于不顾,对于本门师父简直就是罪人,但对于凌霄而言,这份恩情就算是粉身碎骨,都不可能报答! “你就打算一直这么颓废下去么?”充满鄙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沈暮云的眉头紧紧皱起。 “师父说只有达到辰品才能救他,实际上他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,因为他根本不认识我能达到辰品。” 凌霄眸子里闪烁着,让人心惊地坚定神情:“我不会让师父失望!我不仅会去救他,还要把上清道宗发扬光大,弥补他为了我对本门犯下的错——我要让他以我为荣,我要让上清道宗名满天下!” 第18章 她不是中毒! 第18章 她不是中毒! 在沈暮云眼里,凌霄是怎样的人? 整天嬉皮笑脸乐观开朗,对很多事物都充满好奇,说话稀奇古怪,做事神经兮兮,还有那么一点小色心。此外,他能打流氓,他能治疾病,他棋艺超群,书法造诣精深,几乎无所不能。 可是现在的他,心情却低落到了极点,不再是无所不能,而是像个无助的孩子——这是以前从没见到过的。 不知为什么,看到他这种失魂落魄的样子,沈暮云心里也有点难过,想着应该安慰他一下。 “对了!” 这边沈暮云还没来及开口,凌霄的愁容突然化开了,嬉笑道:“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个饭什么的?” “你……你玩川剧变脸啊?”沈霓裳瞠目结舌。 “如果心里难过,我愿意当倾听者。”沈暮云盯着他的眼睛。 “有用吗?” 凌霄展颜一笑,说道:“师父把我抚养长大,他即是教我道法的师父,又是一直照顾我的父母。他出了事我当然难过担心,但这改变不了什么,我要做的是让自己变强,然后把他救出来,不是吗?” “心还真够大的……”二小姐低声说道。 “心不大,如何容天地?”凌霄说这句话的时候,竟然给沈暮云一种,气吞山河舍我其谁的感觉。 “回去吃饭。”她笑了。 其实凌霄还真不是心大,而是因为修道让他明白很多道理:与其毫无意义的难过,想办法尽快提升修为,把师父救出来才是正道。 在没有足够强大之前,不管愁眉苦脸还是开心生活,都不会改变既定的事实——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活得开心点? 凌霄又变成了以前的样子,坐在车里东张西望,每当看到不了解的东西,还会打破砂锅问到底。 今天的晚餐非常丰盛,满足了凌霄的口腹之欲。 或许因为他的遭遇,二小姐难得的没找茬,晚餐还算顺利。 项伯很不放心的站在客厅一角,时时刻刻盯着凌霄:这家伙吃完饭就滚蛋了,千万别在最后关头弄出幺蛾子。 “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 沈暮云心里有些想法,却不方便直接说出来。 以前他使用过符篆,第一次是释放烟雾,第二次治好妹妹的肚子痛,在她看来确实有点门道,却也算不上太夸张。今天下午的经历让她意识到,这家伙比想象中厉害得多,他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治病,甚至降妖除魔都可能是真的。 一个珠子。 一盆清水。 竟然能够幻化出他师父的容貌,跟录音机一样留言:相比符篆治病,不知要神奇多少倍! “当然是去降妖除魔啊。”凌霄轻轻地揉着有点撑的肚子。 “这世上难道……真有妖魔鬼怪?”二小姐呐呐道。 “信则有,不信则无。” “切!” “对了!” 沈暮云好像突然响起了什么,赶紧说道:“你师父走了,没有人能根治霓裳的病了,她以后要是再疼怎么办?” 没错! 她试图用这种方式挽留凌霄:一是希望凌霄留下来,能帮助妹妹治病,哪怕只是治标也是好的;二是经过一次次的接触,她发现凌霄确实很不简单,如果能把他留在身边,一定能帮到自己吧? 当然,这些都是她所认为的理由,还有没有其他原因,就不得而知了。 “她的病已经好了。”凌霄撇嘴道。 “好了?” “嗯。” 凌霄点点头,说道:“其实她的情况跟别人一样。之所以表现出那么剧烈的疼痛,是因为受到阴邪侵蚀,现在阴邪源头断了,她体内的阴邪之气也被我祛除了,以后就算会疼也在承受范围内。” 这番话把沈霓裳吓了一跳,原本就很大的眼睛,瞪得更大了:“你……你说的阴邪之气是什么意思?你是说我撞鬼了?不可能!根本就是胡扯!况且,你什么时候帮我祛除阴邪之气了?” “那天跟李贺在一起,你们几个都昏迷了,只有李贺是清醒的,你忘了?他裤子都尿湿了,你以为是怎么回事?” “你是说……那天……那天我们撞鬼了?”想起那天的事,二小姐的俏脸立马一片煞白。 “以后别玩碟仙了,碟仙不是仙,神仙会跑进碟子里,陪你们这些凡人玩游戏?” 说完这句,凌霄从椅子上站起来,转身朝别墅外面走去:“沈小姐,多谢这些天的收留和款待,后会有期。” 沈暮云猛地推开椅子起身,心里有一种冲动,想喊出声让他留下来,可到了嘴边的话却说不出。 她只是嘴唇动了动,最终没能说出一个字,眼睁睁地看着凌霄的身影,快要从客厅里消失。 “其实……” 同样看着他离开的沈霓裳,小声喃喃道:“他就是土鳖了一点,太无知了一点,也不是特别讨厌啦……” 噗! 这句话刚落音,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沈暮云,突然间张开小嘴,一大股鲜血喷出了老远。 一瞬间,黑胡桃木餐桌的桌面和一些菜肴,全都被她喷的血染红了。 “大小姐!你怎么了?”项伯大惊失色。 “姐!你……你……你要是喜欢他,就不要让他走,怎么会……”沈霓裳当场被吓坏了。 因为凌霄离开的时候,姐姐明显有些激动的站起来,这种动作落在她眼里,还以为姐姐不想让他走:事实也确实如此,沈暮云想把凌霄留下来,但就算是这样,也不至于急到吐血吧? 沈霓裳惊恐慌乱的扶住姐姐,可惜她力气太小了,以至于两姐妹一起摔倒在地。 项伯飞也似的跑过来。 他可不认为沈暮云是心急吐血,现在根本顾不上避嫌,一把抓住沈暮云的手腕:身为实力强大的武者,即便医术不是非常精通,一般的把脉之术还是懂的,片刻之后项伯脸色剧变。 “项伯……呜呜呜……快救姐姐,她到底怎么了?”看到姐姐吐血昏迷倒地,向来跟姐姐感情极深的二小姐大哭。 “大小姐中毒了!” 项伯的眉头皱成一团,急声道:“你和凌霄都没事……大小姐是不是吃了什么,你和凌霄没吃过的东西?” “不可能!从早上到现在,姐姐跟我吃的东西都一样,中间没有吃过其他东西!”沈霓裳泪流满面。 “快!” 眼下不是追根求源的时候,项伯赶紧说道:“你看着大小姐,我去喊医生!” 沈霓裳突然想到了什么,急道:“不!医生不一定能救得了,快去把那只……把凌霄找回来!” 项伯愣了愣,尽管心里非常不情愿,把那个总算送走的瘟神找回来,但是大小姐的性命更重要。 由于沈暮云的情况,就发生在凌霄刚离开之后,到现在凌霄还没走出沈家庄园,很快就被项伯找到了。 帮不帮忙? 凌霄压根就没想过这个问题。 听到项伯说沈暮云中毒了,他没有任何犹豫转身就跑。 “凌霄……求求你,快救救我姐……”看到凌霄冲进来,沈霓裳大声哭喊,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求他。 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 项伯那张老脸一片铁青:从他出去找凌霄到现在,前后不过短短两三分钟,沈暮云的情况完全变了。 之前她只是吐了口血昏倒,此时此刻她的皮肤明显泛青,更可怕的是所有的血管,全都一根根暴突起来,泛着紫黑色的血管,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爆裂,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像个妖魔。 “她不是中毒!” 凌霄骇然色变,说话的同时迅速把手伸向背后木箱,一张符篆就已经到了手里:“正气,疾!” 正气符化作一团火焰消失,肉眼看不见的神奇能量,瞬间沁入到沈暮云体内。 收效极快。 前后不过短短几秒,沈暮云身上的青色减轻了一些,血管暴突也不再明显。 可是! 还没等凌霄松一口气,刚刚稍微恢复的肤色,竟然再一次加深! “怎么回事?”沈霓裳刚升起的喜色,被无以复加的惊恐取代,满脸惊慌的对凌霄大叫。 “看来星品一阶的正气符,已经起不到效果了。” 凌霄迅速解下身后的木箱,他意识到必须使用更强的符篆,可问题是早上虽然制作了几张星品二阶符篆,大多都是以攻击为主的符篆。 呼啦一声。 胳膊往餐桌上一扫,直接把那些碗碟扫在地上,腾出一片空白。 符纸。 朱砂。 毛笔。 灵力迅速灌注到右手,沿着狼毫笔融入到朱砂之中,血红的符号以最快速度,在符纸上描绘出来。 毫无停留! 一鼓作气! 从落笔开始短短十秒,一张符篆制作成功。 “封邪!疾!” 他双目一凝,符篆脱手而出凌空炸裂,化作一片淡淡银光,把沈暮云的身体完全笼罩内。 银光瞬间消失不见,不过可以看到的是,沈暮云正在不断加深的肤色,竟然神奇的不再加深。 换句话说,她的状况已经被遏制住,控制在目前的程度。 在最短时间内,制作一张星品二阶的符篆,对于修为恰好是这个层次的凌霄,多少有一些压力。 他额头上略微有点汗迹,但是现在没时间休息。 第二张符纸摊开。 第19章 蛊! 第19章 蛊!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端倪:第二张符纸上画出的符号,跟最开始使用的正气符是一样的。 没错! 星品二阶用来治病的符篆只有一种,就是刚才制作的封邪符,作用是封住患者体内的负面效果,保持在现有状态不至于恶化,而不是直接治疗:第一张正气符并非没起效,只不过沈暮云体内的东西,是一种可以不断滋生壮大的,所以肤色刚刚变浅一些,立刻又重新恶化。 因此,必须先用封邪符制止她体内的东西滋生,然后才能用正气符消除。 当然了,同样是正气符也不一样。 第一张正气符是他从山里带来的,制作那张正气符的时候他是星品一阶,现在却是用星品二阶的修为制作,威力自然会明显增强。 “正气,疾!” 星品二阶的正气符脱手而出,凌霄顾不上擦拭额头上的汗水,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沈暮云。 有效果了! 她皮肤上的青色,以更快的速度消退,暴突的血管迅速平复! “好了!真的好了……”沈霓裳又哭又笑。 “唔……” 片刻后,沈暮云从昏迷中清醒过来,不过脸色很苍白,看起来非常虚弱:“我……怎么了?” “有人给你下蛊。”凌霄声音凝重。 “姐!你吓死我了……呜呜……幸好这只……” 意识到不该像以前那么说话,二小姐偷偷瞄了凌霄一眼,说道:“幸亏凌霄,要不然你就……” 项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意味深长的看着凌霄:这一次,他心里同样对凌霄充满了感激。 “道长,多谢了!”他竟然朝凌霄鞠了一躬。 “还没结束呢。” “啊!” 沈霓裳张大了嘴巴,惊道:“你……这话什么意思?” 凌霄苦笑,摇头道:“蛊不是毒。毒的分量是固定的,排除一部分就少一部分,蛊进入身体之后,会以血肉为食不断滋生。封邪符能暂时制止蛊繁衍,正气符也只能在封邪符的效果内,清除经繁衍出来的毒素,却没办法毁灭蛊种——蛊种掌握在施蛊者手里,只有找到施蛊者才行。” 这次连项伯都傻眼了,呐呐道:“蛊毒我是听说过的。虽然说施蛊受距离限制,但是这个距离还是很大的……你的符能封住多久?” “两小时。” “啊……这怎么成?对方肯定躲在暗处,想在这么短时间内找到一个人,根本是不可能的!” “我可以找到。” 凌霄长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沈霓裳,你在这里照顾你姐。项伯,我不知道对方实力如何,担心找到了也斗不过,所以……” 不等他把话说完,杀气冲天的项伯低吼道:“我跟你去!敢对小姐不利,我就算拼了老命,也要把他挫骨扬灰——走!” “等一下。” 走到沈暮云旁边蹲下去,凌霄不知从哪摸出一根针,抓起她的手,在中指上轻轻刺了一下。 “你干什么?”二小姐惊怒。 凌霄压根就没打算跟她解释,朝略微皱眉的沈暮云笑了笑,轻压她的指尖,把血液滴入一个小瓶子。 哗啦! 跟项伯刚从别墅大厅里出去,一大群身穿黑衣的保镖蜂拥而至,声势之大把凌霄吓了一跳。 片刻后,一辆雪佛兰房车开出庄园,车里却只有三个人。 目标是用蛊的高手,那些保镖对付普通人没问题,即便对上实力不强的武者,也能通过人海战术打赢,但是对方这种用毒施蛊的异人,寻常保镖过去不仅只会徒增伤亡,而且还会碍手碍脚变成累赘。 车子刚从庄园开出去,项伯盯着凌霄皱眉道:“凌道长,你怎么找人?” 凌霄拿出一张符篆折叠着。 不一会工夫,竟然折成一只小鸟的样子,接着取出一个小瓶子,里面装的正是沈暮云的血。 小心翼翼的把一滴鲜血,滴在符篆折叠的小鸟身上,再把车窗摇下来。 “云鹤,疾!” 纸折的小鸟被他从车窗丢出去,没有像其他符篆燃烧或炸裂,而是……好像突然间活过来了似的,展开翅膀向东南边飞去! 开车的保镖目瞪口呆,差点把房车撞向路边栅栏,就在他猛打方向盘时,耳边传来凌霄的声音:“跟着纸鹤走。” “太神奇了……” 项伯傻傻地看着纸鹤飞舞,半晌才扭头看向凌霄,脸色严肃:“凌道长,老头子以前一直对你有成见……对不住了!” 项伯之所以道歉,并非因为凌霄表现出的神奇能力,毕竟在凌霄用符篆帮二小姐治病时,已经显示出非常人的能力。 为什么对他有成见? 说到底就是因为在项伯看来,凌霄举止轻浮很可能对小姐不利。 但是! 刚才听到大小姐中毒,原本已经快要离开了,原本跟沈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,凌霄却想都没想就出手相救。 大小姐不是中毒而是中蛊,项伯很清楚这种东西,根本不是医生能治好的,若非他出手大小姐必死无疑。 单凭这么一个救命之恩,他还有什么理由敌视凌霄? “您是关心她们姐妹,我理解。” 凌霄讪讪一笑,转而说道:“对了!跟我用云鹤符追踪敌人是一个道理,施蛊者要想对沈暮云下蛊,也必须先得到她的一些东西,比如血液、头发——可以肯定一点,沈家庄园或者公司有内鬼,而且是有机会接触沈暮云的人。” 内鬼? 项伯先是一愣,随即眼神中闪过一抹,无比愤怒的杀机:外人要对付小姐还能理解,或者因为利益冲突,或者存在仇怨,可是内部竟然有人对付大小姐,这绝对是不能容忍的事情。 无论沈家庄园还是公司里,大小姐对待身边比较亲密的人,虽然算不上和蔼可亲,却向来都是以诚相待,而且给予的酬劳非常丰厚。 “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了么?” 项伯声音无比阴沉,寒声道:“等到被我抓住,定然千刀万剐!” 纸鹤飞行速度并不快,跟骑自行车的速度相当。 不过,两个小时足够了! 房车以缓慢的速度,在纸鹤后面亦步亦趋跟着,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出头,竟然追到一家酒店外面。 纸鹤从十米高的空中不断上升,足足升到三十多米,然后向一个窗口飞去。 凌霄已经从车里下来了,不等纸鹤继续飞向窗子,他立马取出一张符篆,默念了一句什么。 那只纸鹤好像失去了力气,从半空中掉落下来。 “就是那里。”凌霄盯着十二楼的窗户。 “我明白!” 项伯脸上杀气十足,朝那个窗口瞄了一眼,叮嘱保镖留在车里之后,快步朝酒店一楼走去。 接下来,凌霄见识到了沈家的能量。 还没走进酒店,项伯不知给谁打了一个电话,他这边刚进到酒店前台,前台小姐就接到电话了。 她满脸恭敬地报出那个房间的房号,当即把一张房卡交给项伯,并且关闭了酒店的所有监控。 电梯上升到十二楼,一老一少走了出来。 “凌道长,你从正门进去。”项伯把房卡递给凌霄。 “你呢?” “不用管我……你知道房卡怎么用吧?”早就见识过凌霄的无知程度,项伯随口问了一句。 “当然不知道。” “你……” 项伯翻了个白眼,接过房卡随便找个房间示范:“就这样,放在这个位置贴一下,房卡上面有房号,跟房间上面的房号对应。” 确定凌霄知道了使用方法,项伯丢下一句话之后,快步朝安全通道跑去:“过三分钟进去。” 心里默默数数,数到180声之后,凌霄拿着房卡走向1206号房,蹑手蹑脚尽量不发出声音。 就是现在! 咔! 房卡贴在门把手旁边,滴地一声房门瞬间打开,凌霄身形一闪,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进去。 房间里面没开灯,就连窗帘都拉着,却能看到有一个人。 几根白蜡烛的火苗窜动,一张小桌子仿佛小型祭坛,摆放着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。桌子旁边盘坐着一个人,他面前的地上放有一只,不知用什么材质制作的,黑不溜秋的碗形小瓮。 在凌霄进来之前,他正在叽叽咕咕念叨着什么,不过现在没有继续念了。 男人的装束看起来很怪异。 他穿着五颜六色花里花俏的衣服,看起来像是某种少数民族服饰,长而乱的头发散落在肩上。 脸颊瘦削颧骨凸起,给人一种阴鸷感觉。 “你是谁?”男人语气阴冷。 “告诉我,是谁让你下蛊害人的?”凌霄的声音也很冷。 蛊术也算道门的一个分支,只不过级别比较低不入正统,并不被道门所承认。当然,千万不要以为蛊术就是下三滥的阴毒玩意,事实上任何一种能力,都没有绝对的正邪之分,关键看你怎么用,蛊术也一样可以救人。 像眼前这个男人,利用蛊术谋财害命,在修道界是绝对不允许的,理所当然被归于邪魔外道。 修道界对邪魔外道的态度,向来都是人人得而诛之! “原来是你!” 男人的炎黄语不太标准,带着浓郁的地方口音,他眸子里幽光一闪:“我就说为什么还没死,是你这个臭道士作祟——死吧!” 这边他话还没落音,随着右手一挥,一片绿莹莹的烟雾飞出。 烟雾不是按照他丢出的方向飞来,当凌霄闪身躲避的时候,竟然像是能认路似的改变方向。 不是毒,而是蛊! 拥有生命力的蛊受到施蛊者的控制,就能够如臂使指如影随形,根本不是躲闪能够避开的! “神行,疾!” 符篆不像以往那样脱手而出,却是在凌霄手中燃烧消失。 第20章 骂一句,亲一口 第20章 骂一句,亲一口 咻! 下一刻,凌霄的行动速度大幅增加,仿佛魅影般不断弹来弹去,蛊虫凝聚成的烟雾竟追他不上。 “邪魔外道用蛊术害人,今天小爷就灭了你!”凌霄大怒。 尽管他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眼前是个不属于妖魔鬼怪的大活人,然而对方的行为与妖魔何异? 符篆能治病,如正气符。 符篆能增强自身,如神行符。 符篆能驱鬼,如灵箭符。 上清道宗以符篆绝学为主,符篆的功用多种多样,其中也包括跟非灵体战斗的攻击性符篆。 毕竟,即便在妖魔鬼怪之中,也只有鬼是灵体,妖、魔、怪则是有实体的,不在灵箭符的攻击范畴内。 “罡刃,疾!” 星品二阶的符篆持于手中,随着凌霄一声低喝,符篆凌空爆炸成一片青气,瞬间凝聚成一道月牙状肉眼可见的气刃,紧接着携带尖锐地破空声,以极快速度朝对方飞去,转眼即至。 星品一阶的神力符,能够让他的力量大幅增强,让他自身的武学战力提升,一样可以用来应敌。 可对方不是妖、魔、怪,也不是普通人或武者,而是全身沾满剧毒的蛊师,跟这种人交手绝对不能近战,天知道碰一下会不会身中剧毒?他现在掌握的十几种符篆中,除了神力符以外,能用于跟人类战斗的,也就只剩下星品二阶的罡刃符了——希望能用一张罡刃符搞定,否则…… 星品二阶的符篆,他总共只制作了不到十张,罡刃符只有两张。 突然! 就在凌霄以为,对方不可能挡下气刃攻击时,只见那个男人右手一挥,从腰里抽出一柄弯刀。 刀身弯曲,形如月牙。 一层很淡的青气在刀身流转,凌霄一看暗道不好:这家伙不仅蛊术高明,没想到武学已经登堂入室,分明拥有不弱的真气! 砰! 弯刀一闪劈中气刃,气刃受到撞击当即弹飞,却没有立刻消失。 罡刃符凝聚的气刃不止攻击一次,一旦锁定目标就会不断攻击,直到蕴含的灵力耗尽为止。 气刃刚被磕飞,又再次朝目标飞了过去,但是气刃的颜色相比之前,明显已经淡了一些。 这意味着气刃蕴含的灵力,在刚才那一击中耗损了。 怎么办? 凌霄怎么也没想到,对方竟然还是武学高手,这样下去就靠那两张罡刃符,根本不可能击败对方! 一旦罡刃符用完了的话…… “死道士!让你多管闲事!” 男人发出刺耳的狞笑,一边不断挥刀斩向气刃,一边怪叫:“今天就让你血溅五步,嘎嘎……” 砰地一声。 就在凌霄飞奔着躲避紧追不放的蛊虫,心急如焚不知该如何是好时,紧闭的窗户突然被人撞碎。 一个身影冲进了房间,项伯恼怒的叫道:“我不是让你等三分钟再进来吗?” “我是等了三分钟啊!”凌霄一边跑一边叫。 “你怎么知道已经过了三分钟?” “不就是数180下吗?你当我连这个都不懂啊!” “你怎么数的?” “1、2、3……” “你……” 项伯差点没被他气死:这家伙就跟小学生数数一样,每个数字相隔的时间,怕是连半秒都没有吧? 换句话说,他本来是让凌霄过三分钟在进来,事实上只过了一分钟出头! “又来一个送死的!”男人嘎嘎怪笑。 “就是你给大小姐下蛊?”项伯的声音无比阴冷。 “先送你们下黄泉,那个女人很快就去见你们了,嘎嘎嘎……” “死!” 凌霄被吓了一大跳,他甚至有一种不切实际的错觉:当项伯从牙缝里冒出那个‘死’字看,就从原地消失不见了。 项伯不可能真的消失,只是因为他速度太快。 从站立不动到快速冲刺,下一刻又静止下来,一动不动的站在凌霄身旁,相比之前不同的是,他手里不知什么时候,多了一柄寒光熠熠的软剑,紧接着他慢悠悠的把软剑盘在腰带上。 扑通! 手持弯刀的男人喉咙里,发出古怪无比的咯咯声,他试图抬起手去摸脖子,可惜手还没抬起来脑袋就掉了。 下一刻,鲜血不要钱似的,从断颈处喷薄而出。 “你……你……”凌霄脸色煞白,用见鬼似的眼神盯着项伯。 “才刚修炼出真气,也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,找死!”项伯骄傲的抬起头,一副牛气哄哄的样子。 为什么要摆谱呢? 其实项伯不是一个傲慢的人,而是因为凌霄连续的表演太神奇,让他觉得一直被比下去,根本没有用武之地。作为一名武道高手,总是被一个年轻人比下去,那是多么丢脸多么没面子的事? 现在总算有机会一展身手了! 看到了没? 你小子打不过的人,我一招就把他灭了! 特别是看到凌霄目瞪口呆的样子,项伯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,总算能抬头挺胸见人了。 “没什么大不了的,你还年轻,以后有机会达到这种实力。”项伯语重心长的拍拍凌霄的肩膀。 “我是说……还没问出幕后主使,也没问出内鬼……你就把他杀了?”凌霄傻傻地看着项伯。 “我……” 项伯的成就感瞬间消失殆尽,他张了张嘴看着凌霄,又看了看地上的无头尸体:“我没想那么多……现在怎么办?” 凌霄快被他气疯了,怒道:“我怎么知道?人是你杀的!破案这种事我可不会,我又不是警察!” “那大小姐……” “蛊是由蛊师操纵蛊种释放的,现在下蛊的人死了,蛊种就在那里面,沈暮云当然没事了……你最好别碰它!” 当他指着地上的小瓮时,发现项伯走过去,连忙制止:“失去蛊师的控制,它见到人就会攻击!” “这东西怎么处理?总不能留在这里,会连累别人的。” “我来处理。” 凌霄很肉疼的取出一张符篆,走到小瓮旁边蹲下,迅速打开盖子丢进去又盖上:“这个蛊师也必须烧掉,他全身上下都是蛊和毒,你有真气护身问题不大,要是其他人碰到就麻烦了。” 项伯当然知道蛊师全身是毒,点头道:“这里交给我就行了。我顺便还要找找,他身上有没有留下幕后主使的线索,你先回去看看大小姐怎么样——就算蛊已经解了,也会元气大伤吧?” 不多时,保镖开车把凌霄送回沈家庄园。 当他走进客厅时,看到姐妹俩正失魂落魄的坐在沙发上,看到他走进客厅,沈霓裳弹簧似的跳起来。 听到凌霄很确定的告诉她,姐姐中的蛊毒已经解掉了,她这才长长的舒了口气。 “谢谢你。”沈暮云脸色很苍白,声音透着虚弱感。 “对了!” 凌霄从木箱里取出纸笔,摊在桌子上一边写着什么,一边说道:“你身体非常虚弱,必须尽快服药才能恢复元气,我给你开个方子——西医可没办法补元气,有时中药还是很有用的。” 几乎在说这段话的时间里,一个中药方子就开好了,他对着白纸吹了几下,等墨迹干了递给沈霓裳:“三碗水煎成……” “我知道,三碗水煎成一碗水嘛” 二小姐撇撇嘴,哼道:“电视上都这么说的……哇!这……这是你写的字?姐!这只的字太漂亮了!” 沈暮云早就知道凌霄书法造诣极深,并没有理会妹妹震惊的声音,而是抿着嘴唇看向凌霄。 “那……” 凌霄被她看得有点不自在,转而重新背起木箱: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,等项伯找到幕后主使你就安全了。” 一步…… 两步…… 三步…… 他的脚步没有犹豫没有停顿。 之所以住进沈家庄园,是因为要沈暮云帮忙寻找师父,如今师父的下落已经明了,继续待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?他现在只希望尽快找到一个,能加快修炼速度的方法,尽快达到辰品去营救师父。 当然,离开之后肯定会艰难一些,不会像在沈家这样好吃好喝好住,也没机会见到这对美女姐妹花了,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失落的。 不过相比起提升实力营救师父,这些小问题何足挂齿?况且姐妹俩对自己不欢迎,总不能死皮赖脸留下吧? “如果再有人对付我,我该怎么办?”沈暮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 “不是有项伯吗?他很厉害。”凌霄脚步稍微一滞。 “有些事,你可以做到,项伯却不能,就像今天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凌霄都快哭出来了:其实他倒不介意留下,可他的家底实在太薄了,也禁不起她们姐妹折腾撒。 这才多长时间? 先是用雾隐符救沈暮云脱困,然后用正气符帮沈霓裳治肚子疼,再后来无论是对付女鬼,还是救身中蛊毒的沈暮云,都用掉了远超一张符篆——再这么下去,他有多少符也得用光光了。 “我知道你的符篆很贵,所以我会补偿你。”沈暮云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。 “就是!不就是几个小钱吗?”二小姐跟着帮腔。 就算凌霄不出手,那几个流氓也不敢真把沈暮云怎么样;就算凌霄不出手,沈霓裳也就是肚子疼,又不会出人命?至少沈二小姐是这么认为的,她并不知道自己被阴气侵蚀,时间久了会小命不保。 跟以往几次帮忙不一样。 姐妹俩比谁都清楚,如果不是凌霄仗义出手,等待沈暮云的只有死路一条,这是真正的救命之恩。 “留下来吧。” 沈暮云很不想说出这句话,但还是说出来了。 让她堂堂沈家大小姐,天华医药集团董事长,主动请求一个男人留在身边,这是何等困难的事? “大不了我以后不骂你了……”沈霓裳小声嘟囔着。 “你上次也这么说的。” “上次不一样!” 好像深怕凌霄受上次出尔反尔的影响,不相信自己再一次的承诺,她红着小脸道:“如果……如果我以后再骂你,大不了……大不了……只要我骂一句,就让你亲一下当补偿,这总行了吧?” 第21章 是不是可以亲她了? 第21章 是不是可以亲她了? 今晚注定失眠,而且不止一人。 经过下蛊事件之后,项伯对凌霄的认知有了很大改观,他知道凌霄有真本事,而且大小姐出事他毫不犹豫帮忙,可这也正是他所担心的……这小子对大小姐如此关心,该不会有什么企图吧? 确实,这小子有一些很神奇的手段,但他毕竟是个道士,大小姐身份何等尊贵,怎么能跟个道士不清不楚? 最让项伯担心的还是,两位小姐态度的转变。 以前大小姐对那小子态度冷淡,二小姐更是对他深恶痛绝。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 姐妹俩竟然同时态度大变,不仅主动把那小子留下来,甚至……那栋别墅向来只住着她们姐妹,现在却让那小子住进来! 尽管在某些方面,项伯对凌霄的认知改变了,但是对他轻浮的性格却未曾改观,住在一起不更加危险了? 失眠的不仅仅只是,担心两位小姐安全的项伯,沈暮云也一样失眠了。 第一次把自己从小混混手里救出来…… 第二次治疗妹妹的肚子痛…… 第三次误打误撞帮自己拒绝了苏家,尽管结果不太如人意,很可能会让沈家和苏家出现裂缝…… 第四次则是今晚,如果不是他出手相助,自己已经是个死人。 不! 不止四次! 由于凌霄先前说起碟仙的事,她刚才打电话给李贺询问,起先李贺装傻充愣什么都不说,直到她说凌霄已经道出大致真相了,李贺才把看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,一五一十的告诉她。 鬼魂,竟然真是存在的。 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加上这一次的话,凌霄帮了她们姐妹俩足足五次——各救了姐妹俩一命! 以自己的身份和地位,为什么主动说出那种,请求他留下来的话? 真是因为他有才华,能降妖除魔治病救人? 确实有这方面的原因,但绝不仅仅只是这个原因,所以今晚的沈暮云,跟项伯一样失眠了。 没心没肺的二小姐睡得很香,没有加入今晚的失眠派对,不过凌霄却在这失眠大军之中。 终于住进大别墅了,终于跟姐妹俩住在一起了,虽然只是一楼客房,而非姐妹俩所住的二楼。 因为兴奋睡不着吗? 当然不是! 兴奋持续了没一会,他很快就冷静下来,想到最重要的事情。 师父现在身处未知险境生死未卜,唯一的希望就是达到辰品修为,但是辰品实在太遥远了。 如果依赖于修炼的话,这辈子都没有任何希望。 幸好在跟女鬼的战斗中,那个自幼随身佩戴的吊坠,显示出神奇功效,可以通过收取妖魔鬼怪炼化,给他提供意想不到的庞大灵力——只要有了这个吊坠,修为的提升就有了捷径。 但这个捷径是有前提的,那就是必须能碰到妖魔鬼怪,没有妖魔鬼怪又谈何收取和炼化? 怎么才能找到妖魔鬼怪呢? 这才是让凌霄失眠的原因:必须想个办法,能找到大量的妖魔鬼怪,否则吊坠再神奇也是摆设。 天刚蒙蒙亮凌霄就起床了。 这是持续了十几年的习惯:天不亮就起床,这个时候空气最纯净,也是灵气最旺盛的时候。 随着吊坠的神奇功能被激活,师父传授的修炼方式,对他而言已经可有可无:吐纳练气十年的所得,也才跟炼化一只小鬼差不多,完全没必要再用这种方法修炼,不过吐纳还有其他用处。 首先,他昨晚只睡了三个小时,吐纳能解乏;其次,他等一会打算继续制作符篆,吐纳能让精气神保持旺盛。 所谓与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,不管用什么办法去找妖魔鬼怪,准备好足够的符篆才能应付。 花了四万块买了七两朱砂,之前剩下的还有一两多,应该够制作不少符篆吧? 突然! 就在凌霄准备去修炼时,一个问题出现了。 昨晚姐妹俩主动挽留,他‘一时心软’答应留下来,事后为了各自的利益大家约法三章。 凌霄提出的要求是,以后如果再发生什么事,在她们姐妹俩身上用了符篆,她们必须得支付一定的钞票:鉴于他在这里白吃白喝白住,就不收人工费了,只收取制作符篆的材料成本。 其实他不是很小气的人,可问题是那些材料实在太贵,他又不是有钱人,哪禁得起那样只出不进? 短短几天时间,他在姐妹俩身上使用的符篆,最少都有十几张了吧? 还有一个要求。 姐妹俩可以不把他当客人,不用对他太客气,但也不能对他吆五喝六,他不是佣人更不是奴隶。 在他提出条件之后,姐妹俩当然也有话说。 沈暮云主动开出月薪五万的价码,要求凌霄在必要的时候,帮她解决灵异类的问题,说白了就是让他当个特殊保镖。在遇到此类问题的过程中,给他带来的贵重物品消耗,她会一分不少照价补偿。 出于方便保护两姐妹考虑,才让他住进这栋别墅,所以他也必须谨守一些规矩。 比如,除了在他自己的房间里,在其他任何地方,他都要衣冠整洁,不允许穿着短裤之类到处跑。 还有在这里不能抽烟,不能喝酒,不能说脏话,不能把衣服到处扔,不能把朋友带回家。 最重要的是,不能去二楼和三楼! 前面那些要求凌霄都能做到,所以就一口应了下来,可是最后一个要求……不能去二楼和三楼? 道家修炼以吐纳为主,所谓吐纳就是吸收自然界的灵气,古往今来就有‘清气上升浊气下沉’之说,所以吐纳时都会选择在高处,这也是为什么修道者的门派,一般都建在深山的原因。 不准上二楼和三楼,又怎么去最高的天台? “她们都在睡觉,应该不会发现……” “何况我也不算违背约定,只是路过二楼和三楼。” 想到这里,凌霄认为找到了合适的理由,于是蹑手蹑脚的沿着楼梯,以天台为目标拾阶而上。 只要走到三楼就不会被发现,因为三楼是书房、健身房、家庭影院,姐妹俩的卧室在二楼。 近了! 更近了! 眼看着就要走到三楼时,吱呀一声从不远处传来。 凌霄当场傻愣着不动,看到穿着睡衣的沈暮云,从卧室里面走出来:穿着睡衣刚起床的慵懒模样,实在太动人心魄了……不是!问题是现在还不到六点,她怎么会这么早就起床啊? 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沈暮云立刻发现他了,脸上立马浮现出不悦。 “我……那个什么……” “你有什么不轨企图?” 问出第一句时是条件反射,沈暮云回过神之后意识到不对劲了:天还没亮他跑到楼上来,明显就是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,而且他说话吞吞吐吐,走起路来鬼鬼祟祟,这是心怀不轨的特征。 “说!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沈暮云脸色很难看,眼神犀利的盯着他。 “姐……” 外面的响动惊醒了二小姐,随着再一次的开门声,揉着眼睛的沈霓裳走出来:“吵什么吵……啊!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 看到姐妹俩一个惊讶一个愤怒,凌霄赶紧解释:“因为修炼要在高的地方,也就是天台上面,所以……我不是想违背约定,我本来打算去天台,只是路过……” “你当我傻啊?死土鳖!你是不是看我长得漂亮,就想对我图谋不轨?我告诉你,门都没有!” 二小姐满脸愤怒加惊惶,捂着其实什么都看不到的胸口,疾言厉色的娇叱:“我告诉你,别以为救了我姐就可以为所欲为,想得美!你当是电视呢,救命之恩还要以为身相许啊?色魔!变态!” “你骂我……”凌霄呐呐道。 “我就骂你,怎么样?你个死土鳖,癞蛤蟆……” 沈霓裳骂着骂着声音小下去了,她意识到不对劲了:“我……是你先犯规的!你先违反约定!” 凌霄露出怪异无比的笑容,说道:“我违背约定有什么惩罚?我愿意接受惩罚。当然了,你也违背了约定,按照我们昨晚的约定,你骂我一句就让我亲一口,我算算啊……你刚才骂了几句……” “想都别想!你……想亲我,做梦!” “你骂了我五句。” “是你先违背约定的……” “可昨天你们也没说,我违背约定要受什么惩罚。” “大不了……大不了我们都违背约定,一笔勾销算了!” “你想得美!” “别吵了。” 漂亮修长的眉毛皱起来,沈暮云盯着凌霄:“你真是要去天台?” 凌霄赶紧点头,苦笑道:“你没看我现在的方位,是上三楼楼梯的吧?项伯身为武者也一样要吐纳,不信你问问他,吐纳的时候是不是要在高处?我看起来像那种,对你们图谋不轨的坏人吗?” “像!”姐妹俩异口同声。 “你们……” “算了,以后你可以去天台,但只能是在修炼的时候经过二楼和三楼,不准去其他地方!” “没问题,那我是不是可以亲她了?” “滚!” 在沈暮云恼怒的呵斥声中,凌霄哪还敢真的去亲她妹妹,赶紧逃也似的朝天台方向跑去。 看着他狼狈逃窜的身影,二小姐满脸怒意:“哼!死土鳖,想亲本小姐?作死呢!昨晚就是逗他玩,还当真了……姐!你眼睛怎么了?那么多红血丝,你……你昨晚不会是没睡觉吧?” “胡说什么?睡觉!” 听到妹妹说中了真相,沈暮云虎着脸呵斥一声,很心虚的跑回自己房间,以最快速度关上房门。 第22章 俏冤家 第23章 妖! 第23章 妖! 上清道宗降妖除魔并不是免费的,先不说那些符篆成本高昂,哪怕是基本的衣食住行也要钱吧? 每个门派的规定不一样,就拿上清道宗来说,规定是这样的:遇贫困者不收钱,遇家境一般者收取成本,遇家境较好者赚取少量利润,遇大富大贵之家……没钱的人毕竟是多数,在穷人身上耗费的本钱,当然要从有钱人身上补回来了,要不然门人弟子还不得去喝西北风啊? 因此,只要碰到有钱人就会开出不菲价码,倘若这个有钱人还为富不仁,那就必须狮子大开口了。 至于说为富不仁就不接生意,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。 就算对方为富不仁,斩妖除魔毕竟是修道者的天职,要是不管不问的话,妖魔鬼怪害了这一家,接下来就还会害其他人——总而言之,只要碰到妖魔鬼怪就一定要出手,收费多少则视情况而定。 这帮人一看就很有钱,不过态度还算不错,应该不算为富不仁。 “就算是最弱的那一种,也要收五万!”对于这种有钱人,凌霄觉得在成本基础上,翻个好几倍不算过分,没看到沈二小姐随便买套衣服都几万块吗?这点钱对有钱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。 “五万啊……” 之前还笑容可掬的男人,脸色瞬间变了样:“给我带回去!简直是胆大包天,宣扬封建迷信不说,竟然还开出这么高的价!” 这是诈骗! 之所以要问凌霄价格,则是为了有个量刑标准:好比小偷行窃,偷十块钱跟偷一百万当然不一样。 几个满脸怒意的男人立刻冲上来,把完全搞不清状况的凌霄围住,其中两个当即拿出手铐。 他们不是有钱人,更不是什么上门的客人,而是……宗教委员会的工作人员! 尽管凌霄从书上学到不少现代知识,可问题是有很多东西,他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。如果这些人是很常见警察,他倒是能从制服上辨认出来,但这些人并非警察,而是来自比较少见的特殊机构。 “我没有宣扬封建迷信,我说的都是真的……我……”凌霄大惊失色。 “还敢狡辩!带走!” “雾隐,疾!” 眼看着根本没道理可讲,凌霄可不想被这帮人带走,一道符篆当即打出,大片烟雾弥漫开来。 趁着那些人陷入烟雾中视线受阻,他非常敏捷的见缝插针溜出包围圈,以最快速度朝远处飞奔而去。 这道雾隐符还是星品一阶时制作的,烟雾持续时间很短,他那边刚跑出二十米,宗教委员会的执法人员,已经从烟雾里面跑出来,随着为首的男人怒声爆喝,一群人疯狗般追过去。 凌霄自幼习武,虽然武道成就很一般,体质却要比一般人强,不多时他还在狂奔,后面那帮人已经气喘吁吁。 可是……人家有车啊! 还以为快把这些人甩脱了,没一会两辆车子追了过来,凌霄一眼认出,正是那帮人开来的车子。 最终,他钻进一条车子无法通过的小巷,又七绕八拐乱跑一通,这才把那帮人彻底甩脱。 这都什么事啊? 靠在一堵墙壁直喘气,凌霄想快哭出来了。 先是被一大群路人围观,指责他不会算命,然后被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骂,再然后被一群人追赶:没碰到一桩生意不说,为了脱困还用掉一张雾隐符——他觉得,这个法子根本行不通。 怎么办? 必须尽快想一个办法,能尽可能多的降妖除魔,只有这样才能快速提升实力,才能把师父救出来。 歇了一会总算没那么累了,凌霄离开小巷漫无目标的走在街上,心里想的全都是迷茫的未来。 咦! 也不知走了多久,也不知走到什么地方了,他无意中发现,路边竟然停着一辆红色的破车。 对!就是那种连车顶都没有的破车! 他非常清楚的记得,那个莫名其妙骂自己‘傻b’的女孩,开的就是这辆车——难道她就在附近? 自己从来没有招惹过她,她却三番五次找麻烦,想到这凌霄一肚子不爽。 比起先前所在的那片繁华街区,这里要冷清得多,发现附近没人注意,凌霄从木箱里摸出个小刀。 刀子虽小却寒光逼人,是五岁那年师父给他的,大多数时候用来裁符纸,现在他打算用这把刀子扎轮胎。 走到车子旁边,凌霄假装好像掉了什么东西,然后弯下腰来,趁机往周围瞄了瞄,发现没有人注意他,于是抓起刀子就要捅向车轮。 突然! 刀子还没来及捅进车轮,不远处一条小巷里面,传来剧烈的撞击声。 紧接着,就看到一个金属垃圾桶,从小巷里撞飞了出来,下一刻凌霄的眼睛直了,仿佛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事。 那是什么玩意? 老鼠? 确实是一只老鼠,可问题是……这老鼠太大了! 谁见过跟个小猪仔似的老鼠? 这不是重点! 看到老鼠的第一时间,凌霄条件反射的看向大老鼠的眼睛——那双眼睛里面,竟然闪烁着红光! 修道者以降妖除魔为己任,世人都听说过‘妖魔鬼怪’这个词,但很少有人知道,这个词指的是不同的东西。 妖魔鬼怪是指四种东西:相比之下魔的实力最强,而且魔全部都是邪恶的,因为魔是由人演变而成,能够成魔的人绝非普通人,本身就拥有很强大的实力,一旦成魔实力会在原有基础上再次增强。 妖、鬼、怪则在魔之下,实力也有强有弱,不存在绝对的好坏之分,至少大部分不会刻意害人。 顾名思义,妖是由动物成精所化,怪则是由动物以外的东西所化,可能是有生命的植物,也可能是原本没有生命的石头、金属,至于鬼就不用说了——鬼虽然不一定刻意害人,但却不应该存在于世间,因此一旦被修道者发现,定然会将其斩杀。 不过,除了鬼不应该存在于人世,魔、妖、怪却是跟人类共存的。 眼前这只大老鼠,就是妖! 凌霄之所以会被惊呆,一是他以前没见过妖,二是太过于惊喜,这分明就是送上门的买卖! “鼠妖!哪里逃!” 顾不上去扎轮胎,他飞也似的朝大老鼠追去,手里扣着一张罡刃符,犹豫着要不要打出。 妖魔鬼怪中只有鬼是灵体,也就是肉眼看不见的,对付鬼必须用针对灵体的符篆。反之,对付有实体的妖、魔、怪,乃至于跟武者或修道者战斗,灵箭符将失去作用,必须使用针对实体的符篆。 只不过,凌霄发现这只鼠精很弱,比上次碰到的女鬼都差多了,即便不用罡刃符也能干掉它。 毕竟,作为星品二阶的攻击符篆,罡刃符的成本比较高。 “神行,疾!” 立马把罡刃符换成,成本低了至少三倍的神行符打出,随着符篆化作火焰焚尽,凌霄奔跑速度大幅加快。 就算他体质比普通人强上不少,却也不可能追得上大老鼠,但是有了神行符的加速,竟然一点也不比大老鼠慢。 “死道士!给你姑奶奶我滚开!” 凌霄刚跑出几米,怒喝声从背后传来,娇俏的身影从小巷里冲出,赫然正是满脸怒意的玄月。 “我凭什么滚开?”凌霄怒声大叫,其实他很心虚。 修道界是有规矩的,特别是那些有名望的门派,都必须遵守这些规矩,否则不仅会受到师门惩罚,甚至可能导致门派之间的冲突,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,绝对不允许抢别人的猎物。 现在情况很明显:玄月早就知道这里有妖,并且专门过来抓妖,鼠妖就是被她一路追赶到这里的。 凌霄如果现在加入进来,就等于是抢她的猎物。 “敢抢我的东西,信不信老娘剁了你!” 玄月可不是温顺的小女子,别说她早就看凌霄不顺眼,纵然没有之前的冲突,她也绝不容许有人抢夺胜利果实。 凌霄心知这次不占理,可是……如果能灭掉这只鼠妖,就能利用吊坠炼化它,就能给自己增强修为——师父还被困在某个危险的地方,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,他必须尽快提升修为。 “什么叫你的东西?你看到它的时候你不在场,我还说你抢我的东西呢!” 为了快点救师父,凌霄不介意蛮不讲理一次,更何况这个臭女人老是找麻烦,是她先蛮不讲理的。 “你……”玄月暴怒。 “谁抢到就是谁的!” 凌霄才不怕她,加快速度朝飞奔的老鼠追去:他知道,玄月现在不可能跟他动手,因为她根本就没空。 鼠妖实力确实不怎么样,几乎属于最低级别的那种,但是老鼠本身就善于逃跑,成精之后的鼠妖即便战斗力很差,逃跑功夫却是一流的,不仅速度极快而且很灵活,否则玄月怎会一直追到现在? 如果她一怒之下对凌霄动手,就会导致鼠妖趁机逃跑,正是看准了这一点,凌霄才不担心她对付自己。 “等姑奶奶灭了鼠妖,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!” 玄月恼怒万分却不敢分心,只见她一边急速奔跑,一边双手交织成怪异的手势:“疾风印!” 炎黄地大物博,修道门派众多。 每个门派都有不同的法门,上清道宗擅长符篆,玄月所在的五门之一的清微门,所擅长的则是印法。 伴随着手印打出,一道蒙蒙青光融入玄月体内,奔跑速度随之加快。 第24章 鼠妖有靠山! 第24章 鼠妖有靠山! 疾风印的作用是加快速度,跟凌霄的神行符有异曲同工之妙,不过凌霄惊讶发现,这个女人实力超过自己:使用疾风印之后,她奔跑的速度增加了五成左右,而神行符只能让自己加速三成。 幸好,增幅是建立在自身速度的基础上,玄月的身体素质明显不如凌霄,以至于两人跑了个并驾齐驱。 “哇!好大的老鼠啊!” “这老鼠都快成精了吧?” “看那一男一女,跑得也太快了!” 虽然这片区域相对偏僻,但还是有一些行人,看到凌霄和玄月追老鼠的场景,不时传来各种惊呼声。 什么叫快成精了? 这家伙本来就成精了! 当然,凌霄可不希望引起民众恐慌,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,眼下最重要的是,尽快把这只鼠妖灭掉。 鼠妖逃跑速度比他们慢点,双方距离逐渐缩短。 咻! 眼看着距离缩短到攻击范围,凌霄和玄月正准备动手时,只听到一阵急剧的怪声,地面上竟然多了个大洞。 这就是鼠妖和普通老鼠的不同,虽然普通老鼠也能打洞,可哪能像鼠妖这样瞬间挖个洞的? 洞口直径不过二十多公分,人是不可能钻进去的。 “跑了?”凌霄傻眼了。 “我之前好几次快要追上,它都是用这一招逃命……刚打的洞没有空气,它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,一会就钻出来了,不过……” 玄月刚说到这里,突然觉得不对劲了,恼怒的瞪着凌霄:“混蛋!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?” 凌霄傻愣愣的看着她,呐呐道:“我也奇怪……你为什么要告诉我?” 果然! 两人才刚说了没两句,二十多米开外的地面上,突然蹦出个猪仔似的大老鼠,继续飞奔。 事到如今凌霄算是明白了。 以玄月的速度,其实完全可以追上鼠妖,问题是每次快追上了,鼠妖就打洞钻到地面下。然后利用打洞的本领,在地下潜行拉开距离,等它再次钻出来时,已经跑出一段拉开了距离。 总之,照这么下去就算追到死,怕也追不到这只大老鼠! 毕竟动物在体能和耐力方面,大多都要比人类强,即便凌霄和玄月不是常人,这老鼠又何尝不是成了精的? “这样下去不是办法,要不……” 凌霄的目的不是赚钱,他赚钱是为了购买制作符篆的材料,更何况就算这桩生意是有人委托,接下委托的也是玄月,所以即便最终是他杀了鼠妖,也不可能拿到一毛钱:既然两个人的目的不一样,就有合作的可能。 “我不可能跟你合作!别做梦了,你我各凭手段!”玄月直接打断他的话。 “不是……我不要钱……” “不要钱?” “如果这是别人委托的生意,接生意的人是你,我就算杀了鼠妖也没钱收。” “这……” 玄月意识到确实是这个理,一边奔跑一边皱眉道:“既然如此,你跟我抢什么?你有病啊!” 不等凌霄说话,她赶紧说道:“你别想让我分一半钱给你!” “我不让你分钱。” “真的?那……你耗费的符篆,我也不会补偿!” “这个……” 不分钱也就罢了,连耗费的符篆也不补偿,这就亏大发了,但凌霄最终还是一咬牙:“行!不让你补偿!” 于是乎,始终充满愤怒和厌恶的脸色,总算舒展开了,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。 “现在这种情况,你有什么办法?”玄月的态度好多了。 “我们现在有两个人。” 凌霄露出奸诈的神情,嘿嘿笑道:“它在地下时,我们不知道它往哪个方向逃。反过来,隔着一层地皮我们察觉不到它,它也一样察觉不到我们,通过之前的观察我发现,它逃跑是朝一个方向的,而不是毫无规律——只要我们趁它挖洞的时候,一个人在后面,另一个人提前堵在它逃跑的方向,只要一露头,嘿嘿……” “好!就这么办,谁去堵它?” “我!” 凌霄大公无私的自告奋勇,至于原因就不用说了:负责堵截的那个人,才最有机会干掉鼠妖。 继续狂追。 也不知又跑了多远,到了一片荒芜之地。 地上长满了半人深的杂草,百多米外有一片建筑物,那些建筑满目疮痍,一看就知道早已荒废。 两人跟鼠妖的距离终于缩短到,进入攻击范围内的程度,鼠妖大概之前吃过亏,已经掌握了玄月的攻击距离,一旦进入这个距离,它立马打洞潜入地下,这次两人没有傻等着它露头。 凌霄身形一闪,以最快速度朝预定位置跑去,为了避免被地下的鼠妖发现,刻意把脚步放得很轻。 该用什么方式攻击呢? 用来直接攻击实体的符篆,目前就只有罡刃符一种。 可是……罡刃符成本比较高,而且之前跟那只母老虎约定,不仅分不到钱,连消耗的符篆她都不补偿。 咦? 凌霄的目光落在手里的布幡上,那根金属杆质地还是很坚硬的。 一念及此,他把金属杆上挂的布幡扯掉,摸出那柄师父给的小刀,在金属杆的一头斜削下去。 也不知那小刀是什么材质打造,竟然能够削铁如泥,几万块一根的高尔夫球杆,竟然被轻而易举削开。 于是,金属杆立马变成一根标枪。 鼠妖就算实力很弱毕竟是妖,为了避免力道不够被它逃掉,凌霄当即打出神力符,手臂力量明显增加几成。 短短两分钟后。 突然! 地面上出现一个大洞,黑影一闪鼠妖跳出。 咻! 几乎没有时间差,鼠妖这边刚蹦出来,凌霄手里的标枪飞出:在山上这些年,他经常用标枪或弓箭、弹弓打野味,准头方面绝对没问题。 自幼习武的凌霄臂力很强,再加上神力符的增强,这一掷的力道,足以洞穿几公分厚的木板。 噗地一声。 标枪当场从鼠妖脖子透入,生生把脖子刺了个对穿! 凌霄趁机一个箭步冲去,抓住标枪尾部用力一绞,再狠狠往下一刺,枪尖深入到泥土里,鼠妖直接被钉在地上。 大量鲜血顺着伤口喷涌而出,鼠妖拼命挣扎着,却根本没办法挣脱,反而让血流速度大增。 吱吱吱…… 毕竟不是普通老鼠,鼠妖发出尖锐刺耳的惨叫,挣扎幅度却越来越小。 就在这时,凌霄脖子上的吊坠飘出来,膨胀成茶杯大小的瓶状,数以百计金色符篆脱离瓶体,把重伤垂死的鼠妖困在中央。 大部分金色符篆组成牢笼,分出少部分仿佛子弹似的,在牢笼里面不断穿梭,鼠妖的身体迅速瓦解消散。 最终,一团灰色气流凝聚而成,那是鼠妖赖以生存的妖气,化作一道气旋被收进瓶子里。 “这法器……挺特别的。”这一幕正巧被跑过来的玄月看到。 修道界自古就有各种法器,其中包括很多用来降服妖魔鬼怪的,所以玄月看到这些并不惊奇。 当然了,如果她知道这个所谓的法器,把鼠妖的妖气收进去之后,转化成灵力帮凌霄提升修为的话……别说是她,怕是整个修道界都会为之疯狂吧?收取妖魔鬼怪的法器种类繁多,但是能够转化成灵力,并且直接变成修道者修为的,古往今来从未听说过——这种功能堪称逆天! 这也是为什么,师父把维持多年的谎言揭穿,在凌霄知道自己的天赋很一般之后,还有信心救出师父的原因。 有了这么一个逆天的宝贝,任你天赋再高的天才,在他面前也只有被碾压的份! 一股清流注入体内。 凌霄心里喜忧参半,喜的是他能明显感觉到,修为了有一定的增强,忧则是因为鼠妖实力太弱,提供的灵力比女鬼少很多,而现在修为进入星品二阶,提升需要的灵力比以前更多。 要知道,女鬼提供的灵力并非让他提升了一个等阶,在遇到女鬼之前他早就达到星品一阶了。 换句话说,上次他是从星品一阶的中后段,提升到星品二阶的最初层次。 女鬼提供了灵力多得多,都不足以提升一个等阶,到了提升难度更高的星品二阶,灵力更少的鼠妖对他的提升而言,实在起不到明显效果——除非能碰到一群鼠妖,或者更强的妖魔鬼怪。 凌霄真的很幸运,他的美梦成真了。 轰! 脑子里刚浮现出这种想法,百多米外的那栋残破建筑里,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。 凌霄和玄月双双骇然色变,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,就看到一个庞然大物,以可怕速度冲向他们。 这一刻,他们总算明白为什么鼠妖一路逃窜,都是很有规律的方向——它的靠山在这里! 又是一只老鼠! 被凌霄所杀的那只鼠妖,体型大概跟一只乳猪差不多,可见只是刚刚修炼成妖,几乎没什么战斗力。 眼前这只呢? 谁见过比水牛还大一圈的老鼠? 凌霄和玄月眼珠子都快弹出来了,条件反射的连连后退,鼠妖却没有逼近,而是看向两人之前站立的地方:在小鼠妖遭到重创之后,被那个神奇吊坠打散收了妖气,却留下了满地碎尸血肉。 “吱!” 看到地上那摊血肉,超级大鼠妖突然发出尖锐嘶叫,身上的毛仿佛钢针一般,全部一根根竖了起来。 那双跟牛眼差不多大的眼睛里,闪烁着摄人心魄的红光,其中明显带着智慧生命才具备的仇恨。 接着,大量苍灰色的气流,从它嘴里冒了出来…… 第25章 超级鼠妖 第25章 超级鼠妖 武者有三六九等之分,最低级的武者只比普通人强一些,最强的武者据说能催动掌风剑气。 修道者有三六九等之分,最弱的修道者跟神棍无异,最强的修道者……传说上古时期的强者,能够毁天灭地。 妖魔鬼怪又何尝不是? 就像被凌霄所杀的鼠妖,明显是刚刚成妖,除了挖洞特别快和跑得特别快,要说战斗力甚至还不如一个成年男人。但是一些强大的妖怪,就不仅仅只有本能了,它们同样拥有神乎其神的能力。 苍灰色气流在巨型鼠妖口中凝聚。 “快闪开!” 玄月花容失色,赶紧一把推开目瞪口呆的凌霄:相比之下,凌霄的战斗经验实在太少了。 轰隆隆…… 苍灰色气流凝聚成灰色气团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呼啸而来,伴随着轰然巨响,两人刚才所在的地面上,多出个澡盆大的深坑。 被推开的凌霄总算回过神,就地一滚闪开几米,当他看到那个大坑时,差点没一口气憋死。 妖气离体攻击,这货是什么级别? 诚然,从动物变成的妖怪,在战斗技巧和随机应变方面,比不上智商极高的人类,相同层次下修道者占据优势。可如果不是相同层次,而是相差几个层次,所有的技巧都将失去作用,巨大的差距会造成绝对碾压。 凌霄几乎可以肯定,这只巨型鼠妖的级别,不亚于修道者的月品二阶! 即便抛开相比修道者的不足,它的实际战斗力也相对于月品一阶,而凌霄只有可怜的星品二阶,玄月的实力应该是星品三阶——换句话说,即便两个人加在一块,也不是鼠妖的对手。 除了战斗力方面不足,持续作战能力也不足:凌霄的符篆数量有限,玄月以灵力结印也不可能太多。 至少,不可能比得上这种级别的鼠妖。 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,最好的办法是速战速决,可是…… 在实力不如鼠妖的情况下,怎么可能速战速决?别说在短时间内斩杀鼠妖,他们不被干掉就万幸了! 妖气凝聚成的灰色气团,是受到鼠妖控制的,并不会攻击不中就消失。 凌霄和玄月侥幸闪过一次,那是因为刚释放时,鼠妖离他们比较远,有了躲避的时间差。 现在呢? 灰色气团一击不中再次腾起,这一次跟两人的距离,只有不到三米之遥,几乎转眼即至! 目标,玄月! “厚土印!” 玄月眼看着来不及躲避,尽管脸色剧变,却依然迅速结印,足见她的临场经验比较丰富。 一层暗黄气流形成一面屏障,挡在灰色气团的必经之处。 轰! 实力差距太大,厚土印的防御仅仅支撑片刻,就在妖气轰击下破碎,灰色气团距离更近! “烈焰印!” 如此短时间内连结两个手印,让玄月忍不住有些喘息。 一道火舌喷薄而出,跟削弱了一些的灰色气团迎面相撞,灰色气团再次削弱,却没有被完全粉碎。 实力差距放在那儿,结果已经注定。 要死了吗? 玄月不知如何表达现在的心情,她怎么都没想到,自己竟然死在一只老鼠手里——真窝囊啊! “罡刃,疾!” 一道气刃斜刺里呼啸飞来,经过玄月两次抵挡,妖力大幅削弱的灰色气团,被气刃凌空劈成两半。 是他! 不等玄月说话,凌霄急声喝道:“不能拖太久,不然就死定了!” “我们加起来都不是对手,还能怎么办?”玄月大急,眼看鼠妖又一次凝聚出灰色气团。 “先拖一会凝聚灵力!” 凌霄很清楚,不管是他画符还是玄月结印,在修为处于比较低阶时,都不可能持续发动,因为体内的灵力供应不足:如果制作星品二阶符篆,连续两张符篆就是他的极限,玄月的印法也是如此。 雾隐符! 一道符篆打出,鼠妖陷入烟雾之中,顿时失去了目标。 当然,这些还是在星品一阶时制作的雾隐符,维持时间只有两三秒,根本挡不住太长时间。 逃跑?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,这只鼠妖奔跑的速度,根本不是他们能比的。 两三秒无法用来逃跑,却能让凌霄跟玄月会合。 “拿着!” 凌霄把一张符篆递给玄月,急声道:“不用我教你吧?” 符篆之术跟印法不同:符篆是提前制作,战斗中不需要耗费灵力,只要心念融入打出去就行了,印法则需要临场调动灵力释放——说白了,只要是有经验的修道者,轻易就能使用符篆。 “藏真,疾!” 雾隐符的效果迅速消失,也就是这个时候,凌霄和玄月同时出手,一张星品二阶符篆打出。 与此同时,在鼠妖的视野中,距离凌霄和玄月十多米开外,多出一男一女,跟他们俩长得一模一样。 藏真符。 顾名思义就是隐藏真身,在一定距离的地方,变化出一个虚假的分身:分身不具备攻击力,不能动,没有实体,却在视觉和气息上欺骗敌人,在对手不知情的情况下分散注意力和攻击,并且不被发现真身所在。 相比持续时间很短的雾隐符,藏真符持续时间要长很多,可惜两个人还是不能借机逃跑。 无他。 因为有两个虚像分身在,只要他们俩不发出任何声音,鼠妖就会去攻击分身。即便一次攻击之后,发现那不是他们的本体,但由于本体处于隐身状态,鼠妖一时间也不可能发现他们。 可如果他们逃跑的话,以这只鼠妖敏锐的听力,纵然他们最大限度放轻脚步,也不可能逃过鼠妖的耳朵。 使用藏真符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拖延一段时间,让玄月尽快恢复灵力,给接下来的反击做准备。 两个人不敢动弹,不敢说话,甚至憋住了呼吸。 果然! 鼠妖立马向虚像发动攻击,只不过一次攻击之后,它发现虚像不闪不躲而且没死,烟尘消失竟然还站在原地,立马意识到那是假的。 老鼠的智商本来就不低,一旦修炼成妖即便不比人类,却也已经相差无几。 鼠妖知道他们俩还在附近,却又不知道准确方位,如果一味的胡乱攻击,只会导致妖力耗损。 它也不动弹了。 藏真符持续时间远超雾隐符,但也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,大约只能维持十分钟,勉强够玄月恢复灵力。 虽然这两天总共制作了十几张星品二阶符篆,然而主要是用于攻击的符篆,藏真符只有两张。 十分钟能做什么? 玄月一点都高兴不起来,尽管刚才死里逃生了,可是接下来呢? 作为清微门的核心弟子,她对上清道宗的一些符篆功效,多多少少有些了解,比如她知道藏真符的大致持续时间:十分钟之后依然是死路一条,就算那个家伙有更多藏真符,也只是多支撑一下,不可能改变战局。 突然! 当她心思恍惚时,发现小手被抓住了。 那个该死的臭道士,竟敢趁机揩油! 不对啊…… 这都什么时候了,就算被自己的美貌冲昏了头脑,也不可能到了死亡关头,还不忘记揩油吧? 她不敢暴跳如雷大吼大叫,否则就会暴露目标,只能用充满愤怒的眼神,瞪着那个让她恨得牙痒痒的家伙。 事实证明……她误会了。 凌霄脸色凝重,拿起她的手之后,迅速在她掌心写字,并且用眼神示意她,注意自己写的内容。 鼠精听觉非常敏锐,连呼吸都必须憋住,说话是绝对不行的,写字成了唯一的沟通方式。 看到凌霄在掌心写出的内容,玄月满脸讶异和不可置信。 稍稍迟疑她抓起凌霄的手,俏脸略微泛红,在他掌心写道:“你是不是疯了?这样能行?” “以我们现在的情况,继续下去反正是死,为什么不试试?”凌霄写道。 “好!” 玄月没有再迟疑。 既然横竖都是个死字,哪怕他的计划听起来很疯狂,又有什么关系呢?怎么死不都是死? 或者…… 她心里抱着一丝丝侥幸,暗想:或许真的有希望呢? 上清道宗为什么曾是道门最强? 上清道宗为什么会沦落至此? 两个问题有着相同的答案:因为上清道宗的绝学是符篆! 符篆的优势是可以提前制作,一旦对敌不仅不用临时发动攻击,用提前准备好的符篆就能战斗,而且由于符篆是提前制作好的,不需要消耗灵力,所以可以同时释放出多张符篆御敌。 单位时间内,其他修道者只能发动一次攻击,上清道宗弟子却能释放多次——只要你有足够的符篆,理论上瞬间发动千百次攻击都可以,这样的门派能不强大吗?当然了,这仅限于理论,其实不可能真的发动那么多攻击。 可是,符篆有优势也有劣势,而且劣势不止一个。 现如今道门衰落远不比从前,修道者无论数量还是质量,都远远比不了传说中的上古时期。 修道者如此,妖魔鬼怪也如同,要不然现在的世界,早就是妖魔鬼怪的天下了,哪有人类立足之地? 妖魔鬼怪少了,修道者斩妖除魔的机会都少了,没机会斩妖除魔,也就意味着经济来源少了。 符篆的其中一个缺陷就是,制作符篆需要消耗大量资源。 第26章 绝杀和骗吻 第26章 绝杀和骗吻 就拿玄月来说,她不需要使用任何工具,直接用灵力结印发动攻击,战斗中不用消耗资源。然而,凌霄每打出去的一张符篆,少则一两千块没了多则好几千没了,没有经济来源的话,哪能支撑太多弟子制作符篆的消耗? 除此之外,上古时期灵气充裕,只要天赋好随便修炼一下,实力就能提升起来,如今修炼难度大幅提高。 其他门派以直接攻击为主,主要就是修炼灵力,完全可以一心扑在修炼上。 然而像上清道宗这种,以符篆为主的门派,除了修炼灵力以外,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学习符篆制作。 在修炼难度本来就很高的情况下,一心二用就会导致修为更难提升。 总之,上清道宗沦落是有原因的,但上清道宗的强大,也同样是有原因的,即便是已经沦落的今天。 十分钟,到了! 不远处的虚像分身消失,凌霄和玄月真身显露。 鼠妖立马发现了他们,早就准备好含而未发的灰色气团,脱口而出朝他们飞来,快逾闪电。 罡刃符! 这是凌霄现在掌握的,唯一用来直接攻击实体的符篆,而且只剩下三张——瞬间全部打出! 三道灵力凝聚而成的气刃,直奔鼠妖喷出的气团。 神力符——增强力量! 神行符——增强速度! 神体符——增强身体强度! 玄月也连续结出四个手印:这是星阶二品的手印,以她星品三阶的实力,可以瞬间释放四次。 但是,她释放出去的竟然不是攻击印法,四个手印一水的全都是辅助性,比如增强力量、加快速度等等。 符篆和印法的双重增幅,全部集中在凌霄一个人身上,以至于他的速度瞬间达到了极致。 嗖地一声! 他以最快速度,朝几米开外的空地扑去,目标赫然正是不久前,刺穿小鼠妖的那根标枪! 噗! 噗! 噗! 灰色气团跟三道罡刃符释放的气刃撞击,即便同时释放三道罡刃符,也没能完全挡住鼠妖的攻击。 此时此刻,凌霄手里没有多余的罡刃符,玄月也没办法结印。 鼠妖的智慧很高,一眼看出了凌霄的目的。 不能让他靠近! 妖毕竟不是人类,没有那么多的技巧,如果释放出最强的攻击,单位时间内就只能发动一次。 不过,三道罡刃符没能完全挡下鼠妖的攻击,灰色气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朝直扑过来的凌霄飞去。 “小心!”玄月失声惊呼。 “雾隐,疾!” 右手拿着标枪的凌霄,以最快速度一路狂奔,左手扣着一道雾隐符打出,只不过目标并非鼠妖。 这一次他的目标竟是自己! 瞬间,以他为中心直径几米范围,被浓浓的烟雾充斥着。 这就意味着,鼠妖只能确定他在那片烟雾中,却无法完全锁定他的身体——雾隐符的效果只有两秒多钟! 快! 在符篆和印法的双重加持下,凌霄的速度快到了极限,仿佛一道光影闪过。 轰…… 鼠妖无法锁定他的身体,只能在整个烟雾范围内引爆灰色气团,这样一来攻击力将大大分散,单位面积受到的攻击明显降低。 噗! 雾隐符的效果消失,烟雾也随之散尽。 标枪从鼠妖的嘴巴刺入。 凌霄明白,这种级别的妖物皮粗肉厚,即便用尽全力也不一定能刺穿,唯有口腔比较薄弱。 巨大的力量让标枪从嘴巴透入,由下而上直接刺入大脑,鼠妖的脑子当场绞成一团浆糊。 凌霄躺在地上,胸口的道袍全部碎裂,血肉模糊。 纵然鼠妖用妖气凝聚的灰色气团,经过三道罡刃符抵挡削弱大半,又进行区域引爆单位面积攻击减弱,凌霄更是有增加身体强度的符篆和印法双重加持,但血肉之躯依然难以承受。 噗…… 他张嘴吐了一口鲜血,却挤出一抹开心的笑,对目瞪口呆的玄月说道:“我就说……能行吧?” 胸口的吊坠自动悬浮起来,大量金色符篆飞向鼠妖。 随着鼠妖体内的妖气,被吸入了放大的瓶子里,一股磅礴无比的灵力,迅速渗透到凌霄体内。 这只水牛般的巨型鼠妖,等级明显比女鬼高很多,数倍于女鬼提供的灵力,让凌霄的修为一路暴涨。原本炼化女鬼之后,他才刚刚进入星品二阶初段,现在却几乎达到星品二阶巅峰。 当然,这是在他和玄月联手的情况下,消耗了大量的符篆,并且以命相搏差点死于非命的成果。 付出越多,回报越大。 “你怎么样?” 玄月从震惊中清醒过来,满脸惊慌的飞奔过来。 她如何能不震惊? 当凌霄在她掌心里,写下这种险中求生的计划时,她压根不认为有可行性,潜意识里她觉得双方实力差距太大,在这种差距之下,所谓的阴谋诡计毫无意义,那只鼠妖完全碾压他们。 没想到竟然成功了,那么强大的鼠妖,真的被他们干掉了! 她健步如飞跑过来,一把抱住胸口皮开肉绽,被鲜血布满看不出受伤程度,已经奄奄一息的凌霄。 事到如今,她哪还会惦记以前的矛盾? 他们俩刚刚还并肩战斗,如果不是凌霄哪有她活命的机会?甚至还多亏凌霄跟她抢猎物,要不然她一个人一路追到这里,面对这个大鼠妖,恐怕连三秒钟都坚持不下,就会被撕成碎片了。 他,救了她的命! “你不会有事的……一定不会……” 她迅速把凌霄放在地上,双手结印:“甘霖印!” 甘霖印主要用于治疗外伤,眼看着一层淡白色雾气,仿佛甘露一般落下,渗透到凌霄胸口上。 “没用的……以你的实力……甘霖印也救不了我,五脏六腑已经碎了……”凌霄目光涣散,声音虚弱到极点。 “我带你回宗门……我一定能救你!一定能!”她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。 “等到了宗门,我尸体都冷了……” 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 玄月的心情无法用言语形容,她现在心里充满了愧疚。 初见是在药宗的店铺里,凌霄用低于她一半的价格买到赤血朱砂,她因此怀恨在心撂狠话。 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? 价格是药宗的那个老头开的,他完全没有任何错误,自己却因为不敢得罪药宗迁怒于他。 不久前,自己还打电话给相关部门举报,恐怕他被执法人员追赶过吧? 然后,那只小鼠精跑得飞快,自己追不上,他出主意两个人联手,自己却提出一大堆条件。 不分给他钱就不说了,甚至包括在对付鼠妖过程中,他所消耗的符篆都不补偿——这是何等的自私? 他呢? 按照他的计划,完成最后一击不一定非得是他,在符篆和印法加持下,她也一样有同样的速度和力量。 结果他却主动要求上场,要不然重伤的就是自己! “对不起……对不起……我不应该那样对你……你不要死,我跟你道歉,我会补偿你……” 想到这些玄月哭出声来,她从来没像今天这样,觉得亏欠某个人那么多。 “临死之前……你能满足我一个愿望吗……”凌霄的声音更虚弱了,一缕鲜血顺着嘴角溢出。 “你说!” 如果能帮他做点什么,能完成他临死前的心愿,她的愧疚感会减少一些:“只要是我能做到的,赴汤蹈火我都帮你完成!” 凌霄又吐了一点血沫子,喃喃道:“我在山上待了十九年,半月前才刚下山……我……我还没有谈过女朋友……” “啊?”玄月有点傻眼了。 “我从来没亲过女人……”凌霄声音愈加虚弱。 “可是……” “算了,我知道这种要求太过分……” 他勉强挤出一抹凄然笑容,声音轻不可闻:“以后小心点……虽然我辈以斩妖除魔为己任,但一定要……保护好自己……不要再那么莽撞了……” 天啊! 他为什么要这样? 他为了自己而死,临死前还关心自己,他为什么要这样?自己又为什么要对他那么不好?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,如果一切可以重来,一定不会对他恶言相向! 可惜……时间能倒流吗? 不能! 他已经快死了,他只有一个心愿! 难道真要让他死不瞑目? 玄月紧紧握住拳头,看着出得气多进得气少,已经快断气的凌霄,最终做出了艰难的决定。 他救了自己的命,他临死前还关心自己,而自己却那样对他……虽然这是初吻,也要满足他最后的心愿! 轻轻地俯下身,她缓缓闭上眼睛,任凭晶莹的泪水滚落,两人的唇越来越近。 咔嚓! 什么声音? 眼看着两个人的嘴唇,只差不到五公分就碰到一起了,玄月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惊到,清脆地声音就在耳边。 她赶紧睁开眼睛,然后发现本来要死不断气,连动弹一下都不可能的凌霄,竟然高高举起右手。 最离谱的是,他右手拿着一部手机! “哈哈……” 心想幸好摸索出拍照功能,他满脸兴奋的一骨碌爬起来,晃着手机对呆若木鸡的玄月,要挟般的叫道:“你以后再敢惹我,我就把这张照片给所有人看!” “你……没受伤?”玄月呐呐道。 “你瞎啊?当然受伤了,不过只是皮外伤,没伤到筋骨,有你的甘霖印治疗,已经好了不少。” “王八蛋!” 玄月猛然一瞪眼,发疯似的朝他扑过来:“老娘要宰了你这个畜生!你……你竟然敢骗我!” 第27章 合伙人 第27章 合伙人 玄月没有兑现承诺宰了凌霄,因为凌霄是个讲道理的人,比如他假装把手指翘起来,声称如果玄月敢动手,他手指一按全世界的人都会看到照片——他觉得只有这样,才能让对方跟他讲道理。 本来还激怒万分的玄月,差点没忍住大笑出声。 手指一按全世界都会看到? 他当他的手机能万能钥匙,可以瞬间入侵全世界的电子产品,瞬间把照片传到所有终端上? 联想到凌霄的种种怪异行为,她心里立马有了计较,和颜悦色道:“好!我就跟你讲道理,不过……你不怕照片放久了会丢?” “这个也会丢?” 凌霄有些怀疑:他在书上看过手机这种通讯工具,知道这玩意能拍照,还能把图片发送给别人,这也是他认为自己一按,就能让全世界看到照片的原因,其实他连无线网络都没打开。 “当然!土包子,你该不会不知道,拍了照片要保存吧?”玄月满脸讥嘲。 “我怎么不知道了?你才土包子!” “你的是苹果手机吧?如果现在正处于拍照页面,就按一下……”玄月很耐心的教他保存方法。 “不用你教,我知道。” 事实上,直到玄月把保存方法全部说完,凌霄才‘愤怒’的出声制止:不等她说完他哪知道怎么保存? 按照玄月所说的方法,他按部就班执行,然后……不对啊,照片去哪了? 不仅刚才拍的那张照片没有了,连之前摸索着学会拍照后,胡乱拍的那些照片也全部消失了。 “照片呢?”他满脸疑惑的举起手机,朝三米外的玄月晃了晃。 “哈哈……整个相册都被删除了!”玄月放声大笑。 “你……你骗我!”凌霄大怒。 “是你骗我在先,怎么样?” “我……” “怎么?想打架啊?你打得过我吗?” “算我倒霉!” 凌霄盘算了一下,不说自己现在有伤在身,关键连最强的罡刃符也一张不剩,根本不可能打得过玄月。 于是他嘟囔了一声,哼哼着转身就走:“难怪师父说,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……惹不起我还躲不起么?” “等一下!”娇喝声传来。 “你想干什么?你……照片都删掉了,你还想怎么样?”凌霄一个激灵,深怕玄月对自己不利。 刚才还有照片做要挟,现在却没有任何筹码,鉴于对方三番五次找自己麻烦,凌霄很担心她趁机落井下石。 他手里扣着一张雾隐符,这种星品一阶符篆是从山里带来的,数量相对多一些,到现在还没用完:只要这个小女人有什么动作,他立马就把雾隐符丢出去,找机会逃跑才是最明智的。 玄月一步步走过来,他脸色煞白一步步后退。 “站住!” 玄月突然凤目一瞪,恶狠狠地说道:“你已经没有藏真符了吧?单凭雾隐符,你觉得有机会逃走吗?如果你敢跑,我保证你死定了!” “你……你到底想怎么样?我刚才还帮了你,你怎么能恩将仇报?”凌霄被她吓得不行。 “我有说要对你怎么样吗?” “那你过来干嘛?你……你有话站那说就行了。” “再敢后退我就真动手了!” “我……” 凌霄不退也不是退也不是,眼睁睁看着这个在他眼里,如同洪水猛兽般的女孩一步步走进。 他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。 可是…… 女孩站定,伸出白皙修长的小手,展颜一笑:“清微门弟子,玄月。” 她这是要干什么?会不会有阴谋? “怎么?不介绍一下你自己?到现在,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。”她的眼睛仿佛一轮明亮的月牙儿。 “我……” 凌霄被她看得有点六神无主,竟然心跳加快起来,他赶紧伸出双手握住玄月的手:“上清道宗第379代弟子凌霄!” 真软啊! 真滑啊! 摸起来真舒服啊! 刚刚还笑脸相迎的玄月,俏脸陡然一变,瞬间浮起一片红润,怒然甩开他的手:“你……你干什么?” “没……我没干什么啊……”凌霄深怕她动手。 “色胚!” 玄月心里暗骂,却没注意到自己心跳明显加速,转而说道:“多谢你今天出手相助,把你的银行账户给我。” 凌霄听说过银行账户这种东西,但是很明显……他没有。 看到他傻愣愣地摇头,玄月哭笑不得:“现在都什么年代了?你师父难道就没经常带你到俗世里?你怎么……你该不会是穿越来的吧?” “我是第一次下山,要不是为了找师父,现在都还在山里。”说到这里,凌霄神情有些黯然。 “你师父怎么了?”玄月一愣。 “没什么……” 凌霄才没打算跟她说那些事,转而想到玄月刚才的话,顿时大喜:“你是说要给我钱是不是?之前不是说不给吗?” 看到他满脸惊喜的神情,玄月撇了撇嘴:“不管怎么说,这只鼠妖是我们联手斩杀的,你出了很多力,还差点丢了小命,而且符篆消耗了那么多……我知道你们上清道宗的符篆很贵,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。” 切! 最后一句话让凌霄暗自腹诽:你要是讲道理的人,那老头给我开出低价,又不是我能改变的,你干嘛还找我晦气? “那要不这样,把你的住址告诉我,我把现金送过去?”玄月又道。 送过去? 绝对不行! 他跟沈暮云有过约法三章,其中一条就是,他不能把朋友带回家。 “对了,你没找到你师父?接下来有什么打算?”玄月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留在这里斩妖除魔。” “长期?” “至少……目前没打算离开。” “所以你就弄个破旗子,站在马路边跟他神棍似的?” 不等凌霄反驳,玄月赶紧说道:“你那样不可能有生意。现在是什么社会?绝大多数人只会把你当骗子,搞不好还会被有关部门抓,你今天不是已经遇到了?” 凌霄一愣,傻呆呆的看着玄月,呐呐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遇到了?” 发现不小心说漏了嘴,玄月连忙岔开话题,摆手道:“这不是重点!重点是,你那样根本没用!” “可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。” “有没有兴趣,跟我混?” “你?” “这样!” 发现凌霄有点疑惑,但并没有任何拒绝的意思,玄月立马意识到有戏,于是一本正经道:“放心!我有我的方法招揽生意,这方面根本不用你费心。经过今天的事,我觉得你的修为还算可以,也还算仗义——我提供工作场地,我负责招揽生意,接到生意之后我们俩联手行动。” “你真有办法找到妖魔鬼怪?”凌霄兴奋的双目放光。 “我是说,我投入的比你多得多,你以后就是我的手下,所以你觉得……给你多少薪水合适?” 凌霄愣住了。 搞半天她说了这么多,是想告诉自己,在今后的工作中她付出的多,分钱方面要占大头。 好吧! 对于凌霄而言,营救师父是第一要务,要想做到这一点修为必须提升到辰品,必须炼化大量的妖魔鬼怪。总之,如果真如玄月所说,她有什么办法找到妖魔鬼怪,就解决了眼下最大的问题。 但是,这不表示他对钱的问题毫不在意! 不说这衣食住行吃穿用度需要钱,上清道宗的符篆成本高昂,没有钱他怎么购买原材料? 目前修为低,制作符篆的材料还不算太贵,随着修为不断提升,今后所需的材料会越来越贵。 总之,他非常需要钱! 当然了,他也知道玄月实力比他强,而且招揽生意全靠她,所以不能要求太过分:“首先,我使用的符篆成本要扣除。” “这个……没问题!”玄月觉得这个要求挺合理。 “剩下的钱咱们五五分。” “你想得美!” 玄月差点没动手打人,满脸愤怒的瞪着他:“工作场地是我的,我还负责招揽生意,你呢?你就是跟我一起对付妖魔鬼怪,这方面我也一样出力,何况我的实力比你强——凭什么跟你五五分?你脑子被门夹了吧?” “那……我四你六,这总行了吧?”凌霄退了一步,提出五五分就是为了接下来的谈判,他知道玄月肯定会砍价,他也压根没指望跟她平分,毕竟双方付出的不一样,玄月肯定会要求占大头。 “不可能!你的符篆已经占了一大笔开支!” “可符篆的效果你也看到了……” “我不管,我七你三!” “你也太黑了吧?” “不干拉倒!” 玄月转身就走,其实她最后的底线是四六分,如果凌霄坚持到底,她最终会选择妥协的。 只是,她不知道凌霄对斩妖除魔的渴求,不知道他能通过炼化妖魔鬼怪提升实力,否则她肯定坚持不给他一毛钱:即便是那样,只要给报销符篆的成本,凌霄都一样会被迫答应的。 “好吧,你七我三。”玄月刚转身走出一步,凌霄就松口了。 该死! 早知道就说二八分账了! 玄月心里暗暗生气,随即灵动的大眼睛一转,也不回头,冷兮兮的说道:“不好意思,刚才我说三七分你不同意,现在我改变主意了——要么二八分账,要么我现在就走,反正离了你我一样做生意。” “你……你怎么能这样?修道之人竟然出尔反尔,你……” “别唧唧歪歪了,你就说同不同意吧。” 玄月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,假装抬起脚:“等我再迈出这一步,你就算答应也迟了,到时就是一九分账!” “我答应!” 深怕她抬起来的脚落下,凌霄哭丧着脸赶紧应诺,深怕她又反悔,岂不知玄月却笑得无比灿烂。 第28章 吊坠的新功能 第28章 吊坠的新功能 凌霄一个人待在这片荒地上,百无聊奈等玄月回来。 玄月帮他买衣服去了。 跟鼠妖那无比激烈的一战,道袍前襟被轰碎了,还沾染了不少血迹,穿在身上还不吓死人? 当然,他现在对那些现代社会的东西,虽然还是不太适应,却已经有了想去适应的心态。 刚从山里来到洪都,他有很多不懂、不习惯、不适应的事,但他压根就不在意。 反正找到师父就回去了,继续过以前的生活,完全没必要融入现代社会——现在情况不一样了,他必须适应新的环境。 辰品太过于遥远,纵然有了那个神奇的吊坠,也不可能短时间达到,将有很长一段时间留在都市。 既然生活在这种环境,不去适应就会很不方便。 比如穿习惯了道袍,虽然穿那些现代的衣服,会让他觉得很不舒服,可是走到哪都被人盯着,不也一样不舒服吗? 要么是穿着现代衣服身体不舒服,要么是总被人盯着心里不舒服,短时间内他不介意被指指点点,反正很快就会回到山里,可长时间的被当成异类……那么,就从今天开始改变吧。 对了……等一下换上玄月买的衣服,还背着个木箱子,不伦不类,不是比以前更古怪吗? “唉……” 看着放在地上的木箱,凌霄兀自嘀咕着:“符篆有符篆的优势,缺陷也很明显啊……要是出门忘记带家伙,又或者箱子被敌人打碎了,没了符篆还剩多少战斗力?要是能有个什么东西,能装下很多物品,又不占地方,轻轻松松随身携带就好了……” 刚嘀嘀咕咕说到这里,他的声音戛然而止,眼珠子差点弹出来。 “谁?” 他脸色一片铁青,从坐在屁股下的石头上跳起,充满戒备的眼神向周围瞄:“哪位前辈驾临?” 微风吹拂着遍地杂草,却没有其他动静,四周连个鬼影子都没有。 肯定有人! 凌霄不敢有丝毫放松:如果没有人的话,明明摆在自己面前的木箱,怎么会无缘无故消失? 没错! 刚才他嘀咕着自言自语时,木箱就那么凭空不见了! 很明显,这是有人用某些道家术法所致,而且对方能做到如此无声无息,修为肯定比自己强得多,所以他才尊称对方前辈。 发现没有人回应,凌霄眉头紧皱:“阁下身为前辈高人,在晚辈面前就该有前辈的样子,不觉得这样有失身份吗?” 可惜,他的话依然没得到回应。 “再不把东西还给我,我就不客气了!” “我要骂人了哦?” “王八蛋!你算什么前辈高人?你是小偷啊?” “既然敢做就敢当,当缩头乌龟吗?” 骂了足足几分钟,凌霄彻底无语了:不管他是用尊称,还是气急败坏破口大骂,依然没有任何反应。 不对啊…… 能当着自己的面把箱子弄没,而且不被自己看出任何端倪,这绝对是顶尖高手才有的实力。 达到这种层次肯定是前辈高人,被自己这么一通大骂,怎么可能还不现身? 可如果没有人的话,箱子总不能凭空消失吧? “把小爷的东西还回来……”凌霄怒吼。 那木箱里面是他的全部家当,要是没了哭都哭不出来。 突然! 就在他一句刚落音时,木箱竟然又出现了,而且就出现在原地,仿佛根本就没有移动过! 到底是怎么回事? 凌霄有种普通人见到鬼怪的惊悚,他从没碰到过如此诡异的事,关键周围不像有人的样子。 “我刚才想到如果有什么东西,能装下各种物品又不占地方……然后箱子就莫名其妙消失了。” 心里这么一想,他没有说话,而是重新产生这么个念头。 什么情况? 几乎在他心里刚有这个念头时,箱子再一次凭空消失不见! 见鬼了! 事到如今他知道之所以这样,并非什么高人所为:上次有这种念头时,他是自言自语说出来的,还可以解释成某个高手就在附近,利用强大的修为让他看不见,却听到了他说的话故意整他。 但这次他没有说出来,而是心里的想法,就算是修为强大的前辈高人,也不可能读出他的思维。 出来! 进去! 出来! 进去! 他尝试用更加简单的念头发号施令,只要他这边一想到‘出来’,箱子就会莫名其妙的出现,反之则会凭空消失无踪。 难道是…… 身上那点家什他很清楚,唯一充满神秘感的,就是那个拥有逆天功能的吊坠,难道跟它有关系? 凌霄赶紧拿出吊坠,放在掌心的同时,再次用思维发出指令。 突然! 跟之前一样发号施令时,这一次出现了微妙的不同:静静躺在掌心里的吊坠,在他发出指令的瞬间,出现了一丝微弱到近乎无法察觉的灵力波动——这一刻,他总算知道木箱去哪了! 敢情吊坠除了能够,炼化妖魔鬼怪变成灵力增强他的修为,还具备神乎其神的收纳功能。 只不过,以前一直没有过这种念头,空有神奇功能却没显露。 太神奇了! 吊坠只有那么小一点点,却能收纳偌大的箱子,这分明就是存在于传说中,神仙才能做到的纳芥子于须弥! 至少以他对修道界的了解,还没听说有这么神奇的法门。 尽管这种功能,对修为提升没有任何帮助,却弥补了上清道宗的一个缺陷。 上清道宗的战斗手段是符篆,符篆的优势是明显的,缺陷同样很明显,一旦没有符篆就几乎没什么战斗力。因此,从记事开始师父就要求他,不管吃饭睡觉上厕所,任何时候都要背着这个箱子,箱子里装着提前制作好的符篆——必须养成这个习惯,才能随时随地有符篆可用。 但是,这种习惯虽然很大程度上,弥补了上清道宗的缺陷,却不能彻底杜绝意外的出现。 如果箱子在战斗中被毁,连同里面的符篆也完蛋了,就只有被动挨打的份。 更何况,无时无刻背着个破箱子,在山里倒不觉得,到了现代化的大都市里,确实有诸多不便。 吊坠这个神奇功能突然激发,是凌霄始料未及的,对他而言简直是妙用无穷! 趁着玄月买衣服还没回来,极度兴奋的情绪逐渐平复后,凌霄开始尝试这种功能的详解。 首先测试出容纳极限。 他跑到不远处的残破建筑附近,搬了很多砖头整齐的码放着,经过测试发现最大容纳约为半立方。 这让他喜出望外,毕竟他以前背的那个箱子,容量还没有这么大。 经过后续的测试,他还发现一些情况:吊坠不能收纳生命,比如他拔了一些草,就没办法收入吊坠中;还有,物品一旦被收入吊坠里面,就会进入静止状态,进去时是什么样出来时原封不动。 说白了,如果把一盘刚炒的菜放进去,即便过上十年八年取出来,依然热气腾腾不会变质。 何止是神奇,简直太玄乎了! 就在凌霄兴奋无比时,发现玄月提着几个袋子回来了,他赶紧重新背上木箱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。 t恤,牛仔裤,运动鞋。 这身衣服在大街上随处可见,穿在身上却让凌霄不舒服,但是这一次他决定开始去适应。 玄月顺便又给他补了一次‘甘霖印’,原本就只是皮外伤的胸口,已经开始结痂逐渐复原。 半个小时后,两人出现在凌霄刚看到鼠妖的街区,玄月的车依然停在路边。 “走!” 玄月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小区,说道:“跟我去收钱。” 路上凌霄已经得知原委:鼠妖在某个小区为祸,很多住户不仅经常丢失东西,还有不少人染上急性传染病,结果被玄月发现是妖物所为,就跟小区的业主谈妥了条件——她收钱并负责解决问题。 凌霄刚准备跟她一起去看看,手机铃声突然响了,因为是第一次有人打电话,铃声加震动把他吓了一跳。 “谁?”他手忙脚乱按下接听键。 “笨蛋!我姐已经把我号码存你手机里了,你不会看啊?”电话那头传来充满鄙夷的声音。 “你又骂我……” “我……笨蛋不算骂人好吧?” 不等凌霄说话,沈霓裳赶紧说道:“我们下午去游乐场玩,你要不要一起去?” “不去!”凌霄毫不犹豫。 “我不是跟你商量,你是我姐的保镖,这是命令!”二小姐语气加重。 “我跟你姐约定的范围,可不包括这些……除非她碰到一些特殊的事,我才会出手帮忙!” “这样啊……”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会,随即咯咯笑道:“对了哦,我刚才骂你笨蛋了呢,你要不要补偿啊?” 凌霄愣了愣,转而极其坚定的拒绝:“我才不相信你!你已经两次言而无信了,再相信你除非我傻!” “这次真不骗你,如果骗你……我就是小狗!” “……”凌霄张口结舌。 “说话啊?到底来不来?” “马上到!” 凌霄连咽口水迅速挂断电话,也不管玄月错愕的眼神,一边跑一边叫道:“有生意上门打电话给我,我还有点事……先走了!” 岂不知,那头挂断了电话的二小姐,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怪笑,对沈暮云比划了一个ok手势。 那个家伙没打招呼,就把几万块一根的高尔夫球杆肢解,简直是无法无天,必须好好惩治他一番…… 第29章 这就是所谓的亲吻? 第29章 这就是所谓的亲吻? 凌霄半路上就把陪伴多年的木箱,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,把里面装着的有用物品收进吊坠。 穿着一身随处可见的服装,不再背着古旧笨重的木箱,接下来再也没有碰到各种古怪的目光。 当然,他现在压根没心思在意这些。 沈二小姐当初为了挽留他,开出了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条件:如果她再骂他一句,就让他亲一口当补偿。 虽然她连续两次犯规都没兑现,凌霄已经不打算相信她的鬼话了,但这次她可是发了誓的。 除非她想当小狗! 飞一般冲进沈家庄园,以最快速度跑进别墅客厅,看到姐妹俩正围坐在餐桌旁,细嚼慢咽吃中饭。 凌霄一点都不在乎她们没等自己吃饭,甚至对美食无法抗拒的他,都没在意桌上的美味佳肴。 “我回来啦!” 他兴匆匆的跑到二小姐面前,满脸兴奋地盯着她:“沈霓裳小姐,你准备好兑现承诺了吗?” 二小姐俏脸绯红,一副扭扭捏捏的样子,好一会才放下筷子,红着小脸从椅子上站起来。 “你……一定要这样吗?”沈霓裳不敢看他。 “君子一言快马一鞭,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办到,对吧?” 凌霄满脸的义正言辞,仿佛正义的化身,沉声道:“当然,如果你再次出尔反尔,我也不能拿你怎么样。但是你自己说了,如果不算数就是小狗,那就你别怪我以后,见了你就喊小狗。” “唔……来吧。”二小姐娇羞万分。 真的吗? 真的可以亲她了吗? 凌霄甚至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,事实上他对二小姐是不太信任的,已经想到她很可能反悔。 可是,他怎么也没想到她这么爽快答应! 当然了,他明显忘记了一件事:沈暮云也在旁边,按理说她不可能容许这种事发生,然而她这次非凡没有阻止,还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,用充满怜悯和嘲讽的眼神,看着满脸兴奋的凌霄。 其实凌霄还是很激动的,别看他有时候一副色胚样,事实上到现在为止,他还从来没亲过女孩子。 “那个……我真的不客气了哦?”他觉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。 “来吧。”二小姐红着脸点头。 “我来了……” “等一下!” 眼看着凌霄撅着嘴,满脸通红的凑过来,二小姐突然出声制止,让他的动作半途戛然而止。 他瞪大了眼睛,怒火冲天的看向二小姐:“沈霓裳!我就知道你说话不算数!这已经是第三次了,你发过誓的……” “我有说话不算数吗?” “当然有!你之前明明答应了,现在又反悔……” “我没有反悔了,我确实打算让你亲。” “啊!” “可是……你亲错地方了。” 二小姐假装出的羞涩,一瞬间消失殆尽,她高昂着小脑袋,双手掐腰伸出右脚,鞋尖略微翘起:“我只说让你亲,从来没说亲哪里吧?按照我们的约定……你可以亲吻我的皮鞋了。” 噗! 正在小口喝汤的沈暮云,尽管早就已经知道结果,可当她亲眼看着这一幕,还是忍不住笑到喷汤。 “对不起对不起……” 她连忙拿起餐布擦嘴,对傻呆呆看向自己的凌霄说道:“当我是透明的,你继续亲……皮鞋吧。” 凌霄嘴唇动了动,说不出一个字来,就这样连续动了好几次,才呐呐道:“沈霓裳……不带你这样的……你分明就是耍赖……” “我怎么耍赖了?如果你给出足够充分的理由,我绝对不耍赖!” “我……” 他发现自己给不出任何理由:当初的约定正如沈霓裳所说,只说亲一口,根本没说亲哪里。 亲皮鞋就不算亲吗? “明明是自己心怀不轨,一个大男人整天想着不干净的事,竟然还敢正义言辞的质问我?”沈霓裳面带鄙夷的冷哼。 “我……” 凌霄立马回过神来,瞄了一眼拼命憋笑的沈暮云,沉声说道:“你以为我真是那种人吗?哼!我怎么可能用这种方式,去亲吻一个女孩子?其实就算你让我亲,我也绝对不会亲,我这是试探你,看你是不是信守承诺的人——事实证明,你沈霓裳……” “我怎么样?我不守承诺了吗?”二小姐瞪着大眼睛反问。 “你是个信守承诺的人……” 人家明明答应让他亲了,明明没有出尔反尔,凌霄都快哭出来了,快步朝餐桌那边走去:“吃饭了。” “你这身衣服哪来的?”沈暮云突然抬头。 “关你什么事?” 凌霄的心情恶劣到极点:可怜他抱着美好的幻想,急巴巴的一路跑回来,结果竟然是亲皮鞋。 沈暮云一点也不生气,轻笑道:“确实不关我的事,不过……我的高尔夫球杆是怎么回事?” “什么高什么杆?”凌霄有点莫名其妙。 “就是你拿去做旗子的金属杆!” 亲皮鞋计划得逞的二小姐,怒声喝道:“那是我姐的高尔夫球杆,最便宜的一根都要三四万!” 在凌霄近乎崩溃的眼神中,沈暮云淡淡说道:“总共四根高尔夫球杆被你弄坏了,我之前算了一下……零头就不说了,鉴于我用过几次,再给你打个八折——十二万吧。这应该关我的事吧?当然,如果你不相信的话,我可以让人拿发票给你看。十二万,你是准备现金还是刷卡?” 啪嗒! 凌霄手里的筷子掉在桌上,刚塞进嘴里的鳕鱼掉下来。 十二万? 他现在连十二块都没有! 卖衣服加上卖时间,总共四万块全都拿去买赤血朱砂了,口袋里空空如也一毛不拔,刚才回来都没钱打车还是跑回来的。 他根本不知道那玩意是什么高尔夫球杆,更不知道一根几万块,就是临时拿来做布幡的好吧? 问题是…… 他昨晚想了半夜的计划,早上又花时间弄布幡,结果没招揽到哪怕一笔生意,现在却要赔给沈暮云十二万! “我……我没钱……”他已经快崩溃了。 “没钱还敢跟我姐大呼小叫?” “我……” 凌霄哭丧着脸,呐呐道:“我给你写欠条行么?” 反倒是沈暮云很大方的摆手,淡淡说道:“欠条就不用了。这样吧,就用增加工作量来还钱,未来的一段时间里,除了履行之前的约定,其他时间你也必须随传随到——没问题吧?” 能有问题吗? 既然欠人钱就只能任人宰割! “那……所谓的一段时间是多久?多长时间才算还清?”凌霄还不算太笨,赶紧出声问道。 “那得看我喊你多少次,花了你多少时间——就按一个小时一百块来扣,你不会不同意吧?” 一个小时一百块,十二万就是…… 没等凌霄把帐算清楚,二小姐已经在冷笑了:“就你这种外星人,什么都不会,出去打工都没人要。你知道现在白领一个月工资多少,又要工作多少个小时吗?一个小时一百块,都快赶上金领了!” 总之,在姐妹俩一个白脸一个红脸,一个大声威胁一个循循善诱下,凌霄答应了她们的条件。 当然了,凌霄也是个聪明孩子,他暗暗做出决定。 今后除了以前约定的,处理灵异方面的事情以外,不管姐妹俩让他做什么,他都不会答应。想让他答应就只有一个办法,那就是以一百块一小时的价格,从那十二万块里面扣除掉。 比如吃完中饭之后,姐妹俩让他去游乐场。 洪都之星是全省最大的游乐场,其中有一些设施,甚至在全国乃至整个亚洲,都刷新了一系列数据。 每到节日或者周末,这里都会人满为患。 当然,游乐场是孩子最喜欢的地方,虽然也有成年人来玩,不过所占的比例相对少很多。 作为土生土长的洪都人,沈家两位大小姐自然来过,别说多年前就玩腻了,关键以她们的家事背景,有无数更加高大上的游戏,哪会对这种地方感兴趣? 她们感兴趣的是玩人! 只可惜,被当成惩治对象的某个人,压根就不知道姐妹俩的险恶用心,正沉浸在各种新奇事物中。 “哇!那个轮子好大啊!” 凌霄瞪大了眼睛,指着巨型摩天轮大呼小叫,洪都之星游乐场的摩天轮,当年建成时被称为亚洲第一。 反正有整个下午时间玩人,况且吃完中饭没多久,不适合玩那些刺激项目,姐妹俩准备先找点小玩意消食。 “又没中……一点都不好玩!” 二小姐在短短一分钟内,把十个沙包全部丢出,只有三个命中目标,离获得奖励的最少六个命中率差远了:尽管李贺声称沈霓裳非常优秀,但这种优秀绝非在运动方面,这不是她所擅长的。 眼看没有赢得奖品的机会,她顿时没了兴趣,目光转向凌霄这边,笑容立马浮现:“哈!才中两个,笨蛋!” “又骂我?” “你想亲鞋子吗?”二小姐嗤之以鼻。 “懒得跟你计较,我才投五个好不好?” “就算把十个投完,也一样没用!” “……” 凌霄撇撇嘴没跟她争执,前面几个完全是为了试手感,现在他已经掌握沙包的分量,以及命中什么位置才能击倒目标。 咻! 第六个沙包呼啸飞出。 中了! 二小姐正准备出声讥讽,第七个沙包脱手而出,再次命中! 很快,沈霓裳没办法嘲讽了,沈暮云则用古怪的眼神,看着正在认真丢沙包的凌霄——他认真的样子,还是挺好看的。 关键这家伙虽然在很多时候,看起来都是一问三不知的怪胎,但他总会有一鸣惊人地表现,无论是正经的书法围棋,还是纯属娱乐的丢沙包,即便刚开始表现并不出色,也能在短时间内如臂使指。 第30章 真亲啦! 第30章 真亲啦! “我要那个!还有那个!那个!”先前的毫无兴致被兴奋取代,二小姐满脸雀跃的大笑大叫。 老板那张脸彻底耷拉下来了,周围逐渐围满了人群,每个人脸上都尽是震惊,看向凌霄的目光跟见鬼了似的。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形瞄准器吗? 但凡他丢出去的沙包,无一例外都会命中目标,放在好几米外的不倒翁,一个接一个被沙包砸倒。 十块钱十个沙包,命中六个会有一个小布偶奖励,以此类推命中越多奖励越高,全部命中的奖励是一个,足有大半人高的布娃娃——哪怕用进货价购买,这么大的娃娃也远不止十块钱,没看到老板脸都绿了吗? “叔叔!叔叔!你能帮我打一个娃娃吗?最大的那种!”一个小姑娘拿着沙包,小脸通红的抓住凌霄的胳膊。 “没问题!”凌霄笑眯眯的答应。 “叔叔!也帮我一下……” “我也要娃娃……” “叔叔太厉害了!” 有了第一个小姑娘求助,一大群小孩子蜂拥而来,把凌霄围在中央,一张张小脸上充满了兴奋和崇拜。 不知为什么,看到那一张张纯真童稚的脸,凌霄有种说不出的幸福感。 自从下山之后,碰到的大多是怪异的眼神,那些陌生人要么对他恶言相向,要么把他视为异类。 可是现在…… 他第一次感觉到,自己开始不再是异类,而且逐渐被陌生人所接受,甚至被他们所喜欢。 虽然说,他并不是特别在乎那些异样目光,但如果能收获友好,谁又愿意被当成异类呢? 当然,也不尽然都是善意的态度,至少老板看他的眼神,明显带着愤怒和敌意——这家伙分明是来砸场的,今天非得亏到吐血! 最重要的是,他还不能不让对方继续下去,否则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,甚至被那些游客投诉。 “兄弟,能不能借一步说话?” 老板带着哭腔,悄悄把凌霄拉到暗处,从兜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:“兄弟,求你快点走吧,就算帮帮我了……你这样下去,我真的亏不起啊……大家出来混生活都不容易,你不能绝了我的生路啊……” 凌霄呵呵一笑也没多说什么,然后径直朝沈暮云走去:“能不能借我点钱?” “干什么?”沈暮云一愣。 “借钱?你还欠那么多钱没还呢!”二小姐不乐意了,她倒不在乎那点钱,问题是凌霄不应该开这个口。 “别人也要生活,我们不能图一时高兴,让别人活不下去——借我点钱,就当从薪水里扣,行吗?” “……” 沈暮云看着他,表面上不动声色,心里却有种奇怪的感觉:今天在他身上,她看到了最重要的一种东西,那就是除了种种神奇的能力之外,尽管有时候他有点色色的,内心深处却很善良。 “我不能借钱给你。”沈暮云摇头拒绝。 “为什么?我是借,又不是不还你?你怎么能……” “你是为了帮霓裳赢奖品,不应该让你承担后果。” 说完,她转身走向站不远处正在唉声叹息的老板,从爱马仕手袋里拿出一沓钞票递过去。 刚才还满脸愁容的老板,脸上扬起开心的笑,这笔钱不仅足够弥补他的损失,还能赚上不少呢。 凌霄没有再继续丢沙包,尽管老板很希望他继续。 至于沈霓裳…… 凌霄一口气给她赢了十几个最大的娃娃,她压根就带不了那么多,除了只留下一个放在寄存处,剩下都分给了现场的小朋友。 接下来一行三人又玩了些小玩意,姐妹俩感觉消食已经差不多了,暗中互投眼神宣布节目开始…… “啊……啊……” 几分钟后,坐在云霄飞车上的凌霄,发出凄厉刺耳的尖叫,事到如今他总算明白,姐妹俩让他陪同的目的了,简直是用心险恶其心可诛——沈霓裳当初开个快车,就把他吓得鬼叫连连,这玩意可比开快车‘刺激’得多。 “沈霓裳……沈暮云……我不会放过你们的……啊……”凌霄凄厉的叫声,在虚空中久久不散。 倒不是因为他的声音,有绕梁三日的功效,而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在叫,一直叫到云霄飞车跑完全程。 呕! 这边刚从车里下来,他捂着嘴飞也似的跑到不远处的垃圾桶,把中午吃的东西吐了个干干净净。 “嘻嘻……让他以后还敢招惹我……”二小姐笑得异常开心。 “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?”大小姐犹豫。 “切!姐,你不会是心疼了吧?” “你胡说什么?” 尽管明知道妹妹只是随口一说,完全以开玩笑的口吻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沈暮云竟然觉得有点心虚。 沈霓裳不知道姐姐的内心变化,随即撇嘴道:“不过……看在他帮我赢了那么多娃娃,还借钱补偿老板,看起来有点良心的份上,这次就绕了他。本来还打算带他玩海盗船、太空火箭、飓风飞椅、炮弹飞车呢……” “小爷不玩了!” 刚吐完跑回来的凌霄,恰好听到她这句话,苍白的脸上写满愤怒:“你们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啊?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?有钱就可以拿别人不当回事?不就是十二万吗?好!我赔你们,从今往后互不相欠各走各路!” 说完,他掏出手机就要打电话给玄月:他觉得,以他跟玄月的合作关系,借点钱应该没问题。 这次他真的生气了。 之前他还帮沈霓裳赢了娃娃,不用她说什么感激了,至少不应该恩将仇报,用这种方法害自己吧? 姐妹俩心里咯噔一下,她们还从没见过凌霄发这么大的火,而且看样子绝对不是吓唬她们。 “凌霄,我们就的跟你开个玩笑,没有其他意思……”沈暮云赶紧解释,她竟然有点紧张。 “小气鬼!开个玩笑就生气,一点度量都没有!” 跟姐姐的态度不一样,性格火爆的二小姐,怒声娇喝道:“了不起啊?各走各路就各走各路,先把十二万还了!” “霓裳!” “姐,你干什么?我们还怕他?” “是谁救了你的命?” 沈暮云皱着眉头,低声叱道:“难道你的命只值十二万?” 二小姐再也没办法大声了。 是啊,凌霄救过她的命! 何止是救她一命? 他帮她治好了肚子疼,他干掉了差点让她丢了小命的女鬼,他还帮了姐姐很多次,同样也救过姐姐的命。 虽然说,自己一次又一次跟他闹别扭,也不是真的想对他怎么样,可凡事总得有个度吧? 站在自己的角度,确实只是开个玩笑,站在他的角度呢? 自己一次又一次整他,一次又一次骂他,一次又一次不把他当回事,他又不是没脾气的泥人。 这么做,确实有点过分了。 沈霓裳嘟着嘴巴,瞄了一眼怒气匆匆的凌霄,小声说道:“大不了……大不了以后不跟你开这种玩笑了,这次算我错了还不行吗?我……我可从来不道歉的……” “你每次都承诺,每次说的话从来不算数,还继续相信你?你当我傻啊?”凌霄已经被她骗怕了。 这番话更让沈霓裳有些愧疚了:他帮了自己和姐姐那么多次,放在古代那是无以为报的恩情。 最重要的是,自己没有给过他任何形式的报答:据说他的符篆很值钱,换句话说他为了救自己和姐姐,还贴进去不少钱呢! “这次是真的,我发誓!” “你发誓跟吃饭喝水一样,对你来说……”凌霄绝对不会再相信。 啵! 什么情况? 刚才还怒容满面的凌霄,傻愣在当场一动不动,用不可思议的眼神,看着俏脸通红的二小姐。 她……她对自己做了什么? 她刚刚亲了自己! 不可能! 不可能! 一定是幻觉! 中午自己急巴巴的跑回来,就是为了让她履行承诺,结果她却找了个足够的理由搪塞过去。 现在她怎么可能,在自己没要求的情况下,主动亲自己? 可是…… 以他敏锐无比的灵觉,清晰感受到嘴唇的温度和柔润,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唇形,不可能是错觉! 凌霄傻傻地看着二小姐,缓缓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,呐呐道:“你刚才……好像亲了我……” “什么叫好像!” 二小姐勃然大怒,红着脸娇叱道:“我……我还没有亲过别人呢!这下你该满意了吧?我没有说话不算数吧?看什么看!我告诉你,你别多想,我只是兑现承诺而已——只是亲一下脸,又不是接吻,我可不会跟你有其他什么!” “我没说跟你有什么啊……”凌霄喃喃道。 “我是提前警告你!你不是我那盘菜,所以提前杜绝你的非分之想!”二小姐俏脸酡红呵斥。 “哦……我本来也没多想……” “那最好!” 二小姐琼鼻一皱,哼道:“还愣着干什么?走啊!你该不会还想还钱,然后跟我们分道扬镳吧?” 说完,她一个人先一步往前走去,凌霄傻愣愣地跟上去。 沈暮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 看着妹妹的背影,她心里除了有点怪异的失落,还有种不好的预感:难道妹妹 第31章 最毒妇人心 第31章 最毒妇人心 沈暮云不是心思单纯的小姑娘,能够执掌偌大的集团公司,又怎么会没有一些识人的本事? 尽管妹妹嘴上说,只是为了履行承诺才亲他,但如果换成另一个男人,妹妹会为了履行承诺这么做吗?更进一步,纵然在妹妹自己的认知中,也确实是这么想的,但她的潜意识很可能已经悄然改变。 好比妹妹刚见到凌霄时,表现出极其明显的恶感和厌恶,放在那时候无论出于什么原因,她都不可能去亲吻他吧? 现在呢? 短短时间里,至少妹妹内心对他的感观,已经有了明显变化,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。 不过……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。 他能捉鬼降妖,他能治病救人,他身手不错,他在很多方面都超人一等,堪称文武全才。 沈家从来不缺钱,如今家族由自己全盘掌控,也绝不会像电视上的狗血剧情,为了利益牺牲妹妹的幸福,跟其他家族联姻之类——只要他对妹妹好,只要妹妹喜欢他,让他们在一起又有什么? 妈妈不在了,爸爸志不在商场,身边最亲的人就是妹妹,对于沈暮云而言,妹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。 只是,她条件反射的忽略了自己的幸福。 或者说,她潜意识里不敢触碰,不敢去挖掘自己的内心…… 接下来沈霓裳果然没再作弄凌霄。 就算要玩一些刺激的项目,姐妹俩也会提前跟凌霄说清楚,他愿意玩就玩,不会想方设法骗他上去。 “去骑环园脚踏车吧?”沈暮云第一次主动提议要玩某个项目。 “那有什么好玩的?”二小姐明显不乐意,骑单车实在太无聊了,她才没兴趣呢。 “我不会骑车……”凌霄小声道。 “有双人车。” “好吧,我委屈一下教你。”听到姐姐说双人车,二小姐撇嘴看了凌霄一眼,好像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。 “还是我来教他吧。”沈暮云笑了笑说道。 哎呀! 凌霄觉得快要幸福死了,什么时候自己这么抢手了,姐妹俩主动要教自己——她们该不会打架吧? 他这边正在做梦,很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:“我的命交给你了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凌霄心里一凝。 “之前我们玩的项目,都是在人流众多的地方,只有环园自行车,才能去到比较偏僻的区域。” “你是说……” 凌霄满脸惊讶地看向沈暮云,低声呐呐道:“你不是为了作弄我才来游乐园?” 沈暮云轻轻一笑,说道:“霓裳是这么想的,我想到另一件事,就觉得有可能一起给办了。” “姐,你到底在说什么啊?我们……” 偷偷瞄了凌霄一眼,沈霓裳小声嘀咕道:“我们不就是来整他的吗?啊……那个,你别生气了,已经说了不整你了,我说的是刚开始的目的。” 轻笑着摇摇头,沈暮云低声道:“你觉得,我会那么无聊吗?” 妹妹有点小孩子心性,但是身为偌大的集团公司董事长,沈暮云不可能花整个下午的时间,就为了整凌霄一下,这种幼稚的行为是她该做的吗?当妹妹提出整凌霄的时候,她立刻想到了另一件事。 “对哦!我也觉得奇怪,你应该没这么无聊……那是为什么?”沈霓裳心里充满了好奇。 “那个蛊师死了,项伯没找到任何线索。”说这句话的时候,沈暮云盯着凌霄。 “所以……蛊师本身不可能跟你有仇,他是某个人找来对付你的。” 凌霄眉头略微皱起,喃喃自语:“现在蛊师死了,幕后指使者不可能善罢甘休,他还会用其他方法对付你,比如杀手。可无论家里还是公司,又或者从家里去公司的路上,你身边都有很多人保护,想在那种情况下动手,几乎不可能成功——今天没有保镖,你是用自己做诱饵,把幕后黑手找出来!” 出乎凌霄的意料,沈暮云竟然摇头否定:“幕后黑手不需要找,我知道是谁。” “章鑫?”沈霓裳惊呼出声。 “章鑫是谁?”凌霄一愣。 随着二小姐的解释,凌霄才知道这么一段内情。 发现他脸上明显的不解,沈霓裳眸子里寒光一闪,冷声道:“我知道是他有什么用?我们没有任何证据。蛊师死了,项伯在现场检查过,找不到任何证据,所以就算警方介入,也还是不可能找到证据——上次没找到证据,我就给他再次动手的机会,我帮他制造足够的证据!” “你就那么确定,他找的人今天会过来?” “不确定,但如果我是杀手,一定不会在目标有大量保镖保护时动手,而是一直监视等待机会,今天就是最好的机会——当然,这不表示他今天肯定动手,不过我可以不断制造机会,今天不行还有明天、后天,不是吗?” “可是……你完全没必要以身涉险。” 凌霄还是想不明白,苦笑道:“以你的能力和背景,只要确定是章鑫干的,就算不通过这种途径,也有能力对付他吧?” 沈暮云点点头,算是承认了他的说法,转而道:“可那样的话,他就是被杀手所杀,他不是罪人。想杀我,我不可能让他一死了之,我不仅要让他死,而且要让他臭名远扬……而且,不仅仅是死了就结束了,一旦有他杀我的确凿证据,我还会通过律师团起诉,要求巨额赔偿费——以我的身价,会让他赔到破产!” 什么叫最毒妇人心? 今天,凌霄算是明白这句话了! 以沈家的能力,让章鑫人间蒸发简直跟玩儿似的,即便警方都找不到线索。但是直接杀了章鑫,也只是简单的报仇了,这显然不能让沈暮云满意:以她恩怨分明的性格,章鑫先是利用流氓在路上拦截,然后又找蛊师用那么歹毒的手段害她性命,只是杀了他不是太便宜了? 她要通过法律手段让他死,让世人看清他的真面目,这样就算死了,还会让章鑫背负杀人犯的罪名。 同时,她还会通过集团的顶级律师团队,向被警方拘捕的章鑫索取赔偿。 她是谁? 她是顶级集团的董事长,身价以百亿计,哪怕是一项精神损失费,都有资格开出吓死人的天价! 总而言之,她要让章鑫死不瞑目! “先找个地方,我得准备准备。”凌霄沉声道。 跟鼠精一战中,星品二阶符篆几乎耗尽,还没来及制作就摊上这件事,他必须临时准备。 幸好沈暮云提前告诉他,否则临时没有应对的符篆,还不得完蛋了? 反过来,沈暮云压根就不知道,他经历了那么一场惨烈厮杀,也不知他用掉了很多符篆。 “对了!今天用掉的符篆,你得报销!”凌霄赶紧加了一句。 “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。” 二小姐昂起小脸帮姐姐作答,这句话从她口中说出来,还真没有丝毫炫耀,仅仅是陈述一个事实。 沈家怎么可能缺钱? 交了几百块押金,两辆脚踏车立刻到位,凌霄和沈暮云一辆,沈霓裳一个人一辆:如果真有杀手,目标只会是沈暮云一人,这也是她敢带妹妹来的原因——沈霓裳不会有什么危险。 周末的游乐场游客众多,不过游乐场规模极大,可选择的游玩项目很多。 选择环园脚踏车的游客较少,这个项目顾名思义,是骑行环游整个游乐场,就意味着即便选择了这个项目,游客之间也非常分散,何况为了给敌人制造机会,沈暮云走的路线很偏。 凌霄的灵觉保持在最佳状态,借助无比敏锐的感知,他能察觉到附近有没有人注意他们,有没有普通人无法察觉的杀气…… 市中心,金鹰大厦。 这是洪都市最高的建筑之一,是市中心最有名的地标建筑,汇集了各种商业和奢侈品牌。 不起眼的雪佛兰轿车停下,身穿风衣戴着棒球帽和墨镜,遮住了大多数体貌特征的男人,从车里下来后直奔金鹰大厦,大约十分钟之后,出现在这栋高达88层的摩天大楼天台上面。 天台上空空如也,只有他一个人。 他不时焦急的看手表,大约五分钟后,很突兀的声音响起:“不好意思,久等了。” 那是个戴着墨镜的大汉,身高超过一米八五,有着一头金色波浪卷发——这是个白种人! 先到天台的男人迅速摘下墨镜,正是跟沈暮云仇深似海的章鑫。 他脸上写满了焦急,赶紧说道:“我已经完成了你交代的事……按照我们的约定,快把解药给我!” “当然,我从来说话算话。” 金发男子从贴身衣袋里,摸出一个小瓶子,走到章鑫面前递给他:“吃下去,十分钟就能解毒。” 章鑫飞速接过瓶子,打开后正准备服下,右手突然凝滞了:“我怎么知道,这是不是解药?” “你觉得,除了相信还有其他选择吗?”金发男子轻笑。 “我……” 犹豫了好一会,章鑫最终一咬牙,把瓶子里的药粉倒进嘴里,然后满脸紧张的等待时间过去。 很快,十分钟过去了,没有任何异样。 “没骗你吧?” 金发男子淡淡一笑,说道:“我们一向言而有信,否则谁还愿意跟我们合作?只不过,情况跟我们之前了解的不太一样,可能你这次的行动,还是会以失败告终。” 确定解药没有问题之后,章鑫明显轻松了很多,听到对方这么说他皱眉道: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 “上一次行动之前很有把握,可最终还是失败了,幸好你找的人死了,她没发现任何线索。可惜,这次她有了前车之鉴,加上我们对她身边力量的错误估计,她很可能会找到一些线索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 “意思就是……我们不希望她从你嘴里,知道关于我们的任何情况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我履行承诺给了你解药,接下来不在承诺范围。” 金发男子眸子里血光一闪,以惊人地速度窜到章鑫面前,片刻后一条身影从88楼天台坠落。 仿佛做了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,金发男子甚至多没看一眼,用英语自言自语道:“即使他死了,她还是知道有人对付她……” 第32章 杀手 第32章 杀手 凌霄从没骑过脚踏车,幸好还有沈暮云在前面,双人脚踏车有一个人会骑就行,他正好可以跟着学。 为了保险起见不造成误伤,独自骑着一辆车的二小姐,刻意跑在前面,跟他们拉开十多米的距离。 三人一路骑行,越来越偏僻。 突然! 凌霄心里咯噔一下,灵觉隐约间感受到杀气,竟然来自很远的地方——杀手真的出现了。 这不是重点! 在这么远的地方发动袭击,这就意味着对方手里有枪:凌霄就算再没见过世面,也知道世上有一种,叫做枪的远程攻击武器! 噗! 坐在后面的他,一个前扑抱住沈暮云,两人当即从车上滚下来,与此同时两米外的水泥路面,多出个海碗大小的窟窿,碎石飞溅。 “是狙击步枪!”尽管沈暮云早有心理准备,依然被吓得花容失色,幸好她的神智还很清醒。 “小心了!” 凌霄知道枪这种远程杀伤武器,却不知道狙击步枪有什么不同,然而从水泥路面上的坑洞就能看出,这玩意的威力可怕至极。 没有半秒停留,他搂着沈暮云就地翻滚,飞也似的滚向路边,因为那边有个斜坡:“霓裳,离开这里!” 尽管杀手的目标是沈暮云,但是沈霓裳待在这里,还是有可能被误伤。 沈霓裳俏脸苍白,听到凌霄的喝声,双腿发软的她,骑着单车歪歪扭扭远去,不一会已经脱离视线。 抱着沈暮云滚过去的方向,正是子弹飞来的反方向,路边的斜坡挡住了视线:沈暮云身边没带保镖,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杀手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,在斜坡挡住视线的情况下,意味着杀手必须放弃远程攻击。 “应该快过来了,你躲在这里,剩下的交给我。”凌霄趟在斜坡下面,心念一动符篆凭空出现在手里。 机敏符! 在一定时间内,增强视觉、听觉、触觉、嗅觉、味觉,也就是人体的感观。 “你的手……”沈暮云低声呵斥。 “我手怎么了?” “松开!” “我这是为了救你,你这人怎么过河拆桥?” 凌霄的眼神里明显充满不忿:自己是为了救她,这才抱着她从车上滚下来,她竟然不领情? 一股淡淡幽香在鼻头萦绕,沈大小姐的身体真柔软,抱着她的感觉……仿佛要飞上云端了。 “现在已经安全了!放手!” 沈暮云才不会被他虚伪的表情欺骗,她已经对这个混蛋的性格有所了解,特别是在某些方面。 说话的同时,她用力挣脱抱着她的胳膊,向另一侧滚了过去。 “不识好人心……” 凌霄不忿的撇撇嘴,顺势抬起抱她的那只手,在鼻子下面嗅了嗅,很惊讶地说道:“你有狐臭!” “你……混蛋!你才有狐臭!”沈暮云大怒。 “哦,说错了……不是狐臭的话,应该是体香。”他皱着眉头,一脸郑重。 “姓凌的,我要杀了你!” 大小姐的俏脸红云密布,她恨不得冲上来撕烂那家伙的臭嘴:道士不是出家人吗?怎会会有这种下流胚子? “来了!”凌霄低声喝道。 事实上,在沈暮云已经提前知会有准备的情况下,即便对方有枪械在手,但杀手毕竟只是普通人,对凌霄来说实在谈不上危险——灵觉让他能提前察觉杀手的动机,符篆让他能轻易拿下对方。 之所以装出一副很郑重地样子,完全为了分散沈暮云的注意力,不让她在先前的话题上纠缠。 机敏符的作用很大。 自幼习武的凌霄,感观本来就比一般人强,在机敏符的增幅下,他能轻易听到二十米外的脚步声。 狙击步枪适合远距离狙杀,杀手先前躲在百米外的制高点,就等着目标离开人群后动手。 可是,他万万没想到目标竟然躲过狙杀,并且滚到路边的斜坡下面。 那是个戴着鸭舌帽和墨镜,看起来并不显眼的男人。 甚至于,到现在为止他的行动,都没有引起其他游客注意:狙击步枪装了消声器,枪声并不响亮。 他快步朝斜坡这边走来,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普通游客:他的手伸向腰间,这个时候手枪更合适。 距离越来越近。 右手放在枪柄上,只要目标进入视野范围,他能在一秒内拔枪射击,这是顶级杀手的基本素质。 就在他快要走到路对面时,一个人影凭空出现在路边。 拔枪! 射击! 同样加装了消声器的手枪,喷出一片片枪焰,子弹精准的命中目标。 可是……诡异的事情发生了! 那不正是跟目标在一起的年轻男子吗? 三颗子弹全部命中,然而他身上别说是弹孔,甚至连一点血迹都没有——这特么是刀枪不入神功吗? 咻! 杀手还处于震惊之中,突然感受到危险接近。 他条件反射的就要再次开枪,却感觉右手手腕传来钻心剧痛,一柄小刀不知什么时候刺穿手腕。 紧接着,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:一个年轻人从斜坡下冲来,他的长相跟不远处,被自己打了三枪的家伙一模一样——当然,他不可能知道被他打中的,只是藏真符幻化的虚像!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,杀手的近身格斗实力其实不错,可问题是一系列的变化,让他已经心生恐惧,凌霄的攻击又来得太突然,外加手腕被他投掷的飞刀所伤,战斗力还能剩下几分? 凌霄修炼的可不是普通格斗术,而是强大无比的古武学,即便实力很一般,也不是受伤的杀手所能抗衡。 前后不过三秒,杀手被他一拳轰在肚子上,接着一个掌刀切中颈动脉,双眼一番昏迷倒地。 其实凌霄还有更简单的方法对付杀手,比如一张罡刃符就能重伤对方,不过……罡刃符比藏真符更贵。 “项伯,可以过来了。”声音从斜坡下面传来,沈暮云拿着手机。 “项伯他们也在?”凌霄一愣。 “当然。” 沈暮云露出理所当然的神情,淡淡说道:“其实,只要你能帮我躲过第一次攻击,项伯他们就能拿下杀手。” 她不可能完全对凌霄的身手放心,事实上这次任务很多人都能胜任,比如项伯也能帮她躲过第一次攻击。 可问题是,她身边那些保镖经常抛头露面,杀手肯定早就有资料,换成那些保镖在身边,杀手很可能不会动手。 只有凌霄是生面孔,不属于她的保镖队伍,杀手根本没有他的资料,也就不会把他当成威胁。 “你还真够小心的……”凌霄苦笑道。 “我不会拿生命开玩笑,咝……” 沈暮云刚从斜坡的草地上起身,正准备站起来的时候,突然脚下一个跄踉,皱着眉头吸了口冷气。 “怎么了?” “我……可能是刚才翻滚的时候,脚崴了……没事。” “怎么能没事?” 仿佛听到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凌霄一边快步跑过去,一边说道:“脚崴了可是大事啊!” 沈暮云被吓了一跳,赶紧喝止:“你干什么?别过来!” “我告诉你,脚崴了如果不及时治疗,很容易落下病根的,暂时你不觉得有什么,等年纪大了会有一大堆毛病。” “你别想骗我!” “我说真的,我懂点医术你也知道,必须要及时……” “那我等项伯过来,他懂得……” “等他过来就来不及了!” 凌霄满脸焦急模样,也不管沈暮云愿不愿意,按住她的肩膀强行让她坐下,然后伸手就要去脱她的鞋。 沈暮云快被气死了,她心里清楚对方的意图,可惜以她那可怜地力量,哪能抗衡他的力气? “凌霄!你……你给我住手!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……” “我是医生,我只想治好你的脚!” “你……” 看着他满脸义正言辞的样子,沈暮云恨不得抽他几个耳光:你是医生?你个混蛋明明是道士! 单纯的愤怒很快多了几分羞恼,玉足被两只手握住,她想挣扎却又感到撕心裂肺的剧痛。 凌霄呢? 他捧着那只晶莹如玉的玉足,双眼放光的把玩着……哦!不不不,是治疗! 只是,就算沈暮云不是医生不懂医术,却也知道正骨是怎样的:绝不是像他这样摸来摸去! “凌霄……我警告你!立刻放开我!”沈暮云红着脸怒斥。 “如果你再不放开,我会活活打死你。”冰冷地声音从不远处传来,项伯冷着脸看向凌霄。 咔嚓一声。 凌霄手里稍微一用力,飞也似的站起来,正色道:“好了。暮云,你起来试一下感觉怎么样?啊……项伯,您来了?挺快的嘛,您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——我刚在帮暮云治疗脚伤。” 项伯差点没当场晕倒,这种不要脸的下流坯子,连他都已经无话可说了:“你给老子小心点!” 咦? 沈暮云尝试着站起来,发现右脚踝竟然真的不疼了,随即用略带惊讶地眼神,看着满脸轻松的凌霄。 “带走!” 随着项伯一声令下,几个保镖冲上去,把杀手五花大绑带走了,项伯则脸色诡异的走过来。 “项伯,还有其他事?”沈暮云感觉到不对劲。 “刚得到消息,大约二十分钟之前,章鑫死了。”项伯低声说道。 “啊!” 这下子连凌霄也大吃一惊,他和沈暮云同时惊呼出声,一种无比强烈的阴谋感,在两人心里应运而生。 第33章 第二条线索 第33章 第二条线索 停在游乐场外的房车里,明明坐着三个人却鸦雀无声,凌霄和沈家姐妹默不作声,看似在等待着什么。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,车门拉开项伯进来。 “大小姐,审出结果了。”项伯低声说道。 “项伯,你手没擦干净。” 凌霄善意的提醒,暗中咽了咽口水,心道:这老头到底是什么来头?又是怎么审问杀手的? 项伯一愣,迅速掏出雪白的手帕,擦去左手手背上的一滴血渍:“杀手确实是章鑫找来的。” 车子里的四个人,再次陷入沉默中。 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。 由于沈暮云拒收章鑫的那批药材,并且昭告天下说他的药材有问题,导致章鑫被逼上绝路,他抱着临死拉垫背的心态,找人对付沈暮云——这一切完全符合情理,可他为什么要自杀? 如果说,第二次的杀手暗杀失败了,章鑫阴谋曝光畏罪自杀,这也是可以理解的。 但是! 这里面存在很明显的时间差! 杀手被凌霄拿下之后,项伯不到十分钟就赶到现场,他告诉沈暮云,二十分钟前得到章鑫自杀的消息。 换句话说,章鑫自杀的时候,根本不知道杀手有没有干掉沈暮云,他有什么理由提前自杀? “他是自杀?”沈暮云终于说话了。 “是的。” “绝对确定吗?” “确定!” 项伯点点头,说道:“通过警方的人脉,我们得到了初期尸检报告,没有发现任何外力因素。” 沈暮云的神情无比凝重,思索了片刻说道:“如果按照他杀来推理呢?” 如果是他杀而非自杀,其中必定隐藏着惊天阴谋! 也就是说,章鑫是受到某人的教唆,这才雇佣杀手对付沈暮云。幕后黑手意识到真相很可能败露,担心沈暮云劫后余生,并找到章鑫追查出真相,所以赶在沈暮云动手之前干掉章鑫。 那么,有一个问题。 幕后黑手为什么能提前知道,章鑫的暗杀计划会失败? “凌霄。” 项伯的目光落在凌霄身上,沉声道:“我记得你说过,相隔很远下蛊,就必须得到大小姐的头发、血液之类。” 上次出了下蛊的事之后,凌霄就已经提醒沈暮云,说她身边很可能有内鬼。 内鬼是谁? 即便项伯能力非凡,这些天也没查出过所以然,主要是因为涵盖的范围太大:只要有沈暮云的头发就能下蛊,这就表示沈家庄园里的不少人有机会,集团内部跟沈暮云接触的人也有机会,甚至连沈暮云见过的朋友、客户,也能轻而易举拿到她的头发——这个范围实在太大。 可是这次不一样。 幕后指使能够提前发现章鑫的计划会失败,说明他已经知道,跟在沈暮云身边的凌霄并非普通人。 在沈暮云接触的这些人里面,知道凌霄有很强实力的人,就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。 她的客户和朋友不知道,公司里的人也不知道…… “我明白了。”沈暮云眸子里寒光一闪,一双粉拳紧握,看得出来她很愤怒。 “大小姐,这件事交给我。” 项伯双眼里杀气冲天,寒声道:“大小姐对她如此厚待,她竟做出猪狗不如的事,我要让她生不如死!” “不好!” 凌霄脸色大变,惊道:“你们能想到的事,难道别人就想不到?恐怕……被灭口的不仅仅只有章鑫!” 他这话刚刚落音,沈暮云和项伯同时色变,沈暮云急声道:“今天周末,她应该不在庄园。” “大小姐,洪都市这么大,往哪找啊?”项伯皱眉。 “如果对方要杀人灭口,肯定会用借口,把她骗到某个地方……”沈暮云的眉头皱成一团。 如果是她常去的地方,或许通过沈家的能力还能找到,可是被骗到某个不知名的地方,想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个人,可就比登天还难了。 凌霄脸色一凝,喝道:“快联系庄园里的人,在最短时间内,找一根她的头发!” 短短不到半个小时。 从沈家庄园开出来的轿车,跟沈暮云的座驾接上头,一名保镖急匆匆的把一个盒子送来。 接着,一只符篆折叠成的纸鹤,身上缠绕着一根长头发,仿佛受到某种力量吸引,朝西南方慢慢飞去。 十分钟…… 一刻钟…… 半小时…… “你能不能让纸鹤飞快点?”沈暮云大急。 “你也知道它是纸鹤啊?又不是飞机。”凌霄翻了个白眼。 “大小姐。” 项伯想了想,安慰道:“距离章鑫自杀到现在,时间也才过去一个小时。如果那个人先杀章鑫再杀她,这中间也需要一些时间,或许能赶得上……” 有些烦躁的捏了捏眉心,沈暮云叹了一口气:“如果一切真如猜测中这样,我并不认为谋划这件事的是一个人,很可能是某个势力或组织,这就表示不一定非得先杀章鑫再杀她,很有可能两边同时行动。” “快到了!”凌霄注意到纸鹤的变化,跟目标距离越近,纸鹤身上的灵力波动就会越急促。 蓬! 几乎就在凌霄说出这句话时,百余米开外的马路上,一个人径直冲向车水马龙的大马路。 一辆泥头车急速驶来,根本来不及刹车,冲到路中间的人如同炮弹一般,被巨大的冲击力撞飞出去。 于是,这段马路顿时乱作一团。 轿车迅速停在路边,项伯下车后飞快朝车祸现场跑去,然后直奔停下的泥头车,一把把目瞪口呆的司机,从驾驶室里拖下来。 “大小姐。” 前后不过三五分钟,项伯再次回到沈暮云身旁,摇头苦笑:“是她……应该跟司机没什么关系,这里不是十字路口,她自己莫名其妙突然冲向马路,泥头车根本来不及刹车——只是我想不通,她为什么要冲向马路?这怎么看也不像他杀!” “线索全断了……”沈暮云气得咬牙切齿。 那边章鑫自杀身亡,随着她的推断,另一个线索浮出水面,结果还是慢了一步。 随着两个嫌疑人先后死亡,线索彻彻底底被掐断了,再想调查出幕后黑手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。 “那只……他在干什么?”沈霓裳突然说道。 “他……” 不远处的交通事故现场,四周围满了路过的人,纷纷对着那片血肉模糊议论,凌霄则飞快挤了进去。 不一会,他抱着满是鲜血的尸体,从人群里面跑出来。 “啊!你……你走开……离我远点!” 二小姐被吓坏了,只因凌霄抱着的那个女人,几乎变成了破麻袋:身上布满了大量创口,全身上下都是血,肚子更是破了很大的窟窿,甚至连肠子都流出来了,看起来实在很恶心。 “快走!”凌霄急道。 “她已经没气了。”项伯忍不住皱眉。 “我知道!” 凌霄当即抱着尸体钻进轿车,急道:“我有办法让她说话,但必须在半个小时内!” “我……我死也不坐这车……”二小姐俏脸煞白。 “我开车。”项伯迅速上车。 “我……” 看着这具残破的尸体,沈暮云强忍着想吐的冲动,最终还是上了车:“我跟你们一起过去。” 只有半个小时。 轿车迅速发动一路飞驰,短短不过十分钟,就到了一处很偏僻的地方。 必须在这种渺无人烟的地方,凌霄才敢做那种事,要是在大马路上那么干,还不得把周围的行人吓死? 在沈暮云和项伯惊异的眼神中,他迅速把尸体放在地上,随后取出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玩意。 可是…… 上身穿着t恤,下面是条牛仔裤,没有背包,以前随身携带的木箱也没带,这些东西放哪儿的? 现在没时间纠缠于这个问题,沈暮云心里充满好奇却没问。 大约过了三分钟。 地上摆出一些奇怪的东西,凌霄右手拿着一根红线,左手抓着一把铜钱,随手一扬铜钱抛向空中。 仿佛有某种无形的力量,让那根红线瞬间变得笔直,铜钱则诡异的被红线穿起来。 下一刻,他手里多出一柄金钱剑。 咒语。 符篆。 金钱剑。 他踩着一种奇怪的步伐,嘴里念叨着莫名其妙的咒语,看起来就跟装神弄鬼跳大神似的。 不一会,汗水从他额头上沁出来。 “聚魂!” 冗长的咒语告一段落,他突然打出一张符篆,紧接着一屁股瘫坐在地上,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:“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。” “问什么?”沈暮云摸不着头脑。 “没多少时间了,人死之后两刻钟,魂魄就会逐渐消散。” “魂……魄?” “哦,忘了你们看不见听不到。” 凌霄随手取出两张符篆,分别往沈暮云和项伯身上一丢,符篆炸裂成无数纸屑,然后…… 连武学高深的项伯,都被吓了一大跳,沈暮云更是俏脸煞白,不受控制连退几步,从牙缝里挤出颤抖的声音:“鬼……” 残破的尸体静静趟在地上,尸体旁边站着一个人。 那个人非常奇怪。 她没有半点气息也没有呼吸感,明明双脚站在地面上,却给人一种轻飘飘的感觉,好像没有丝毫重量,她就那么站着又仿佛不存在,一眼看去分明是实体,却又让人觉得虚无缥缈。 总之,那种感觉非常之奇怪,至少在今天以前,沈暮云和项伯从未碰到过。 “放心吧,这种连鬼都算不上的魂魄,没有任何攻击力……别靠得太近,离开身体后魂魄最怕阳气,你们一靠近魂魄搞不好就散了——你们慢慢问,我休息一下,唉……快要累死了……” 说完这番话,凌霄竟然就那么趟在地上,昏沉沉地睡了过去。 第34章 危机! 第34章 危机! 人死亡之后分成三种情况。 第一种是尸体存在,魂魄会在身体里逗留半个小时,然后就会慢慢消失;第二种是尸骨无存那种,魂魄则会在更短时间内消失;第三种则是,遇到一些极其特殊的情况,魂魄不仅不会消失还会增强,最终变成人们口中的鬼——最后一种发生的几率非常低,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的。 至于像电视里说的那样,什么生前怀有仇恨,又或者穿着红衣服,死了之后就会变成厉鬼…… 这世上心怀仇恨的人多了去了,要是都变成鬼,这个世界就没活人的生存空间了,还不满世界全都是鬼? 凌霄使用的是一种,很多道门都有的道术,利用人死之后的半个小时,把魂魄从身体里提取出来。 这种法术本身算不上什么,难度也不大,只不过他修为太低,这才导致灵力耗竭虚弱昏倒。 也不知过了多久,他才浑浑噩噩醒过来,却发现躺在床上。 “我怎么……” 他本来想问为什么会在这里,又发现这个问题很愚蠢,转而问道:“怎么样?问出什么没有?” 看着他脸色苍白的样子,沈暮云不答反问:“你怎么样?” “没事,就是力竭了,休息一下就好。” 好像想到了什么,凌霄赶紧问道:“那个章鑫是被人杀死的我还理解,这个女人明明是自己冲到马路上,难道也是被人杀的?这……说不通啊!除非……除非对方不是普通人,用迷惑了她的心智,控制她冲到马路上。” “她是自杀。” “自杀?不对啊!那这么说,有幕后黑手的推测就不成立,章鑫也是自杀……哪有这么巧的事?” “章鑫应该是他杀,但她确实是自杀——被逼自杀。” 沈暮云叹了口气,神情看起来非常黯然落寞,她既然得到了想要的答案,难道不应该开心吗? 没错! 那个潜伏在沈暮云身边的奸细,就是沈家的私人医生许慧——当初沈霓裳肚子痛时,她就跟凌霄见过! 作为沈家姐妹的私人医生,许慧想弄到沈暮云的头发或血液,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。 同时,沈暮云身中蛊毒岌岌可危那天,许慧也闻讯而来看到了很多事,也就是那一次,她知道这个不起眼的年轻道士,拥有着神乎其神的能力,这就解释了幕后黑手,为什么能提前判断出,章鑫的暗杀计划一定会失败。 至于说在杀手得逞之前杀章鑫,很容易让沈暮云看出端倪,这也是迫不得已没办法的事。 如果不提前动手,等沈暮云从杀手那里审出真相,沈家的人马会立刻找到章鑫,届时想杀人灭口就没机会了。 许慧是被逼的。 她的家境其实很不错,能够成为沈家的私人医生,医术方面不问而知,沈暮云给她开出的薪水也很高。此外,她的丈夫在本市某大型私家医院任外科主任,夫妻俩的收入极其可观。 凭借很不错的家境,早年她就把一对儿女送到国外读书,对方用来威胁她的,正是她的儿子和女儿。 如果她不照做,儿子和女儿会死无葬身之地! 正如沈暮云所说她是自杀:幕后黑手深怕许慧被查出来,进而被沈暮云发现更多的线索,就用身在国外的儿女逼许慧自杀——要么许慧自杀挽救儿女的生命,要么就杀了她的儿女。 这是何其困难的抉择? 最终,她冲向那辆高速行驶的泥头车,这也是沈暮云情绪低落的原因。 她给了许慧高昂的薪水,甚至连许慧儿女出国的费用,大部分都是沈家承担的,在沈暮云看来这是一份不小的恩情,因此当她意识到许慧是内奸,才表现出那么愤怒的情绪,可是现在呢? 她能恨许慧背叛吗? 不能! 不管她给了许慧多少钱,对于身为人母的许慧来说,儿女肯定比沈暮云重要,比她自己的生命都重要。 在面对这种选择时,几乎所有的母亲,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——出卖雇主保护儿女。 “太可恨了!” 听完沈暮云的讲述,凌霄大怒:“这些混蛋比妖魔鬼怪更可恨,竟然把她逼得不得不自杀!是谁?告诉我?小爷这次要为民除害!” 理论上,修道者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凌霄并不乐意管这种事,但是对方的行为实在可恨。 “不知道……”沈暮云苦笑。 “我不是帮她聚了魂魄,让你问她了吗?”凌霄一愣。 “许慧也不知道。” 沈暮云深吸了一口气,喃喃道:“按照她的说法,对方很可能不是一个人,而是某个非常庞大的组织,那个跟她见面的人,只不过是个小卒子——现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组织来自境外。” “什么是境外?”凌霄有点不明白。 “笨蛋!就是国外!” 一直坐在旁边不说话的二小姐,用鄙夷的眼神瞪着他:今天的经历太可怕,导致她情绪受到刺激,不像平时那么活跃。 “啊!” 凌霄很难接受这个答案,盯着沈暮云呐呐道:“你不是做生意的吗?怎么……连国外的人都得罪了?人家干嘛非杀你不可啊?你有很多仇人吗?” 沈暮云迟疑了片刻,好像在犹豫要不要说出来,最终还是说了:“他们做这些事的最终目的,很可能不是为了杀我。” “那是为什么?” “别忘了,章鑫是因为被逼上绝路才杀我,他最开始是我公司的供应商,打算把一批有问题的药材卖给我。” “这中间有什么联系吗?” “有!” 眼神里闪烁着睿智的神采,大小姐沉声说道:“如果我一个不查,收购了这批药材,结果会怎么样?我相信,背后的人肯定会大肆宣扬。首先,天华集团会受到极大冲击;其次,药品问题向来都是大事,一旦上面查出药物有问题,我这个董事长肯定要负法律责任——其实这才是他们最开始的计划,只是这个计划失败了,才有后来杀我的计划,所有计划都只有一个目的,那就是让天华集团陷入混乱。” “那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?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?” “因为……” “大小姐!” 项伯脸色大变,赶紧用眼神制止沈暮云,好像不想让她说下去,沈霓裳则是满脸的疑惑。 二小姐看着姐姐和项伯,喃喃道:“姐,你们……有什么秘密吗?” “霓裳,你先出去。” “啊?有什么事连我都不能知道?不!我也要听!” “出去!” 沈暮云脸色一冷,她可从来没对妹妹用过这种态度,沈霓裳被吓了一跳,最终很不乐意的起身离开。 项伯眉头直皱,沈霓裳轻轻一笑,对他说道:“项伯,经历了这么多事,您对凌霄还不信任吗?” “我……” 项伯用无比犀利的目光,死死盯着凌霄,最终叹了口气:“我看得出来,他是个值得信任的人,但是……我不喜欢他!” 听他这么说沈暮云笑了笑,随后脸色变得极其郑重:“凌霄,你要保证,不把我接下来说的事告诉任何人——包括霓裳。不让其他人知道,是因为这个秘密非常重要,而不让霓裳知道……知道的人会有危险,她没有处理危险的能力。” “这样啊……那算了,我这个人最怕危险,你还是别告诉我了……”凌霄想都没想就要起身离开。 他是个道士。 他的职责是降妖除魔,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,他可不想为了这些事,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境地。 “你觉得,事到如今你还有置身事外的可能吗?”沈暮云没阻止他离开,声音在他身后响起。 “什么意思?”凌霄脚步一滞。 “章鑫派来流氓吓唬我,是你挡下来的;章鑫找人给我下蛊,是你帮我解蛊,并找到下蛊的人;还有今天的杀手……对方每一次针对我的行动,你无一例外全部介入,你现在才想抽身而退,他们会放过你?” 啥? 凌霄彻底傻眼了,转过身呆呆的看着沈暮云,失神道:“按照你的意思,我想脱身都不可能了?也就是说,从一开始你就故意把我拉进来,故意让我淌浑水,当你的挡箭牌给你卖命?” 听他这么说项伯不乐意了,怒声叱道:“你胡说什么?是你主动挡下那些流氓,小姐中蛊毒是你主动帮她解的,顶多只有这次在游乐场,是小姐主动让你介入,但也不是为了拉你下水——那个时候小姐根本不知道,背后还有这么大的阴谋!” 凌霄一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,随即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,等待沈暮云说出那个所谓的秘密。 “你知道我的公司是干什么的吗?” “知道,卖药的。” “天华集团不是倒卖药品,而是自己研制和生产药品。” 沈暮云刻意纠正了一下,转而说道:“听说过癌症吧?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,环境破坏日渐严重,受此影响癌症患者逐年增加。众所周知,绝大多数病毒都是可以杀死的,但癌细胞本身就是人体细胞,正因为如此,癌症目前几乎不可能治愈,也是对人类威胁最大的绝症——我爷爷多年前,暗中组建了一支科研团队,投入大量资金研究癌症治疗药品,现在已经有了一定成果。” 凌霄的见识不太多,却不表示他一无所知,癌症无药可医他是知道的,这番话让他大惊失色。 治疗癌症! 这意味着什么? 绝不仅仅只是可以预知的,赚取数之不尽的金钱,甚至能对整个世界,都将造成无法想象的影响! 第35章 师兄和师妹那点事 第35章 师兄和师妹那点事 “我不清楚他们是不是冲着这个来的。” 沈暮云眉头紧皱,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不解:“如果真是这样,我实在想不通……他们怎么知道的。” “这事有谁知道?” “爷爷,项伯,还有我。” 无奈的摇头苦笑,沈暮云呐呐道:“科研人员不可能透露,为了保密起见,他们全都跟外界隔绝,甚至连爸爸和霓裳都不知道……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,项伯绝不会透露出去,爷爷已经去世了……” 说到这里,她话锋一转又道:“其实,现在去追究泄密的原因,已经没什么意义了。关键是秘密已然泄漏,对方想通过搅乱天华集团,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——当务之急是找出这个组织。”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。 一个境外组织在炎黄杀人越货,都能做到如此的滴水不漏,可想而知这个组织何其强大。 沈家很了不起? 对于平民百姓而言,沈家自然是无所不能的,但沈家是生意人,对上这种组织显然力有不及。 “凌霄,你……能帮我吗?”沈暮云脸上写满了期待。 “我……” 凌霄有些为难了,呐呐道:“我就一个人,而且我是个道士,要说降妖除魔肯定没问题,这种事……我能帮你什么?” 事实上,即便查出了幕后的那个组织,以沈家的力量也拿他们没办法,凌霄同样无力抗衡。 “我不是让你对付那个组织,而是……如果我死了,项伯会把秘密告诉你,帮我守护好实验室,守护好我沈家上下三代,倾注了无数心血的成果——另外,照顾好霓裳,这是我最后的请求!” “啊……你……怎么搞得跟临终遗言似的?”凌霄慌了手脚,他很害怕生离死别的场面。 “可我又能怎么办?” “这个……” 凌霄的思想在做斗争,足足过了十多秒,他沉声说道:“与其把这些事交代给我,还是你自己保住性命,亲自去做比较好——我不可能无时无刻保护你,也没有谁能给出这种保证,所以……你想不想修道?” 修道? 这番话让沈暮云彻底傻眼了,她愣愣地看着凌霄,半晌才说道:“我……修道?你不是开玩笑吧?” “没开玩笑。” 凌霄深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虽然我不知道你天赋怎么样,甚至有可能根本不适合修道。不过,我可以传授你一些基本东西,这样就能在短时间内使用符篆,哪怕你本身没有任何修为,有了我给你的符篆,安全方面也能多一层保障。” 使用符篆时并不消耗灵力,换句话说,不用达到某种特定的修为,也一样可以使用符篆。 当然,也不是没有任何要求。 比如在使用符篆时,心念必须融入到符篆之中,这一点对于修道者很简单,是属于入门级别的能力,普通人却不可能做到。说白了,凌霄并不是想让沈暮云,变成真正的道门弟子,更没期望她成为顶尖高手,只是想让她达到自由使用符篆的入门程度,再给她一些符篆保命。 “这会不会很难?”沈暮云明显很心动。 “不会,这种基础的程度……看天赋吧,天赋高的十天半个月,就算天赋很差,三五个月也能做到。” “那你看我天赋怎么样?” “我哪知道?” 凌霄翻了个白眼,满脸自得:“这个得修炼以后才知道,不过呢……虽然只是教你最基本的入门功夫,你也得是本门的弟子——当个记名弟子就行了,反正我没打算教你太高深的东西,教了你也学不会……” “那是要拜师吗?” “当然!” “师父在上,请受弟子一拜……” “不是不是!” 眼看着沈暮云要拜下去,凌霄赶紧扶住她:“是这样的!师父暂时不在,作为本门唯一弟子兼继承人,我可以代师父收你做记名弟子,那啥……拜师仪式就免了,以后你要喊我师兄,知道吗?项伯,你先出去一下,我要教师妹道法——看什么看?出去啊。” 其实他准备教沈暮云的这些,甚至不能算是真正的法术。 这就好比学习武术的人,刚开始锻炼体能时要练习俯卧撑,你能说俯卧撑是什么武术吗? 也就是说,学这种粗浅的入门功夫,压根就没必要拜师,凌霄完全是欺负沈暮云不了解,故意骗她当记名弟子。 那么…… 以后他们就不是普通朋友关系,也不止雇主和保镖关系,而是非常亲密的师兄妹关系了。 师兄和师妹……啧啧!自古以来,师兄妹发展成更进一步关系的几率,那可是非常非常高的! 当然,沈暮云不知道他的龌蹉心思。 她为什么那么积极的拜师? 首先呢,凌霄的本事她不止一次见识过,谁不希望自己有那身本事?即便她是沈家的掌门人,是天华集团的董事长,也一样很向往神乎其神的能力。其次,现在她面对那么强大的组织,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,先前她之所以托付凌霄那些,不就是因为看不到活下去的希望? 她今年才24岁,她有大好的青春年华,她有数之不尽的财富,她还有理想没实现,能活下去谁愿意死? 总之,拜师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两个人都有自己的意图。 “本门戒律。” 凌霄的神情非常庄重,瞄了一眼正襟危坐的沈暮云,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一旦加入本门则终生不悔,背叛宗门者杀无赦——记名弟子沈暮云,你可能做到?当然,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。” “我能做到!”沈暮云字字铿锵。 “其实本门也没太多规矩,除了对门派绝对衷心,只要记住剩下两点就行了。” 对于一个记名弟子,本来就没太多要求:“一是本门绝学不得外传,否则当以本门叛徒论处。二呢……就是要尊师重道,现在师父不在,我是你师兄,我是代师授艺,你就要把我当成师父看待,要对我尊重,不能打我骂我作弄我,更不能……” “也就是说,师兄让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。” “果然聪明!” “师兄是不是想让我给你暖床?” “你怎么知道……啊!” 看着沈暮云满脸愤怒的神情,凌霄赶紧摇头:“不是不是!我怎么会有那种龌蹉不堪的想法?” 沈暮云冷兮兮的盯着他,一字一顿道:“你以为我第一天认识你,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?” “那个……师妹,你误会了……” “你要是敢对我不轨,我就让项伯杀了你!” “……” 想到项伯一剑秒杀蛊师的场景,凌霄头皮有点发麻:他很清楚,即便自己现在是星品二阶,即便道法比武学玄妙得多,即便手里有各种功效神奇的符篆,跟项伯交手的结果也只有一种——死! 给沈暮云说了一遍,所谓的上清道门门规后,凌霄开始教她入门功夫。 “你说天赋高的十天半个月,天赋低的三五个月,那你花了多长时间?”沈暮云看着他。 “我?” 凌霄满脸傲然,哼道:“师父说了,我的天赋绝无仅有,师兄我当年只用了十二天,就能用心念融合到符篆中。” 切! 沈暮云压根不相信他的鬼话:当初师父留言中,虽然没明说但意思很明显,这家伙的天赋其实很差——当时她也在场好吧? 当然,出于对师兄的尊重,她没有当场拆穿凌霄。 本来凌霄想着用所谓的门规,以师兄的身份占点小便宜,被她用项伯要挟之下,显然是没机会了。 发现没便宜可占,把简单的练习方法告诉她,顺便留下两张符篆给她做试验,凌霄回房间休息了……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,早上又去天台打坐吐纳,昨天的耗损已经恢复。 昨天发生了很多事,前前后后用了不少符篆,晚上回来沈暮云全部报销了。 盘算了一下,沈暮云这边报销的钱,又可以买不少赤血朱砂,再加上之前剩下的,应该能制作不少符篆吧? 嗯! 他决定接下来的这段时间,要安心把所有的赤血朱砂,都制作成成品符篆,以备不时之需! 吐纳结束刚从天台下来,才不过早上七点。 今天是周一。 沈霓裳要上学,沈暮云要上班。 从天台下来走到一楼客厅,看到姐妹俩已经起床了,正坐在饭厅吃早餐。 “凌霄!” 看到他走下来,沈暮云赶紧站起来,他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,就被拉进他在一楼的卧室。 这是要干什么?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这大清早的她该不会是……想对自己做什么吧? 啪! 看到房门被沈暮云关上,还顺势反锁了,那张美到让人窒息的脸蛋上,甚至浮起一片红晕,凌霄觉得肯定有事发生。 天啊……从种种细节可以肯定,这是春心荡漾的节奏啊! 凌霄激动到不行,声音都有些颤抖:“你……暮云,你要干什么?霓裳还在外面呢,要不先等她去上学……” “我等不及了!”沈暮云满脸兴奋。 “好吧!我舍命陪君子,来吧!” 凌霄满脸激动就要扑过来,然后……他刚抬起的脚步停滞了,傻傻看着卧室里,凭空出现的一大片烟雾。 “怎么样?” 沈暮云满脸激动的笑容,说道:“我只用了一晚上,就能驾驭符篆了——你之前说你用了十二天,对吧?天才!” 天才! 最后的‘天才’二字,仿佛一柄无比锋利的尖刀,狠狠刺在凌霄心脏上。 他撒谎了。 他说天赋高的十天半个月就能做到,天赋差的三五个月,而只花了十二天就做到的他无疑是天才。 但事实上,就普通人而言他的天赋中上等,在修道界他的天赋算差的:真正的天才两天之内就能做到——沈暮云只用了一个晚上! 看到沈暮云离开的背影,凌霄不知该哭还是该笑:跟沈暮云相比,他简直就是一无是处的庸才,不过他怎么都没想到,本来打算用这种方式,让沈暮云有点保命的本钱,顺便利用师兄身份占便宜,却碰巧收了个绝世天才! 第36章 你们欺负人! 第36章 你们欺负人! 拿着沈暮云给的‘符篆成本补偿金’,一股脑全都买了赤血朱砂之后,凌霄一头扎进房间里。 以前都是早上吐纳一番,让精气神处于鼎盛状态,再一次性制作七八张符篆,但这段时间总是碰到这样那样的事,不仅新制作的星品二阶符篆不够用,连从山里带来的一阶符篆都消耗了很多。 必须在最短时间里,尽可能多的制作符篆。 于是,也顾不上其他时候灵气弱而驳杂,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,其余时间全都用来做两件事——通过吐纳恢复消耗的灵力,一旦恢复立马开始制作符篆,灵力耗尽重新吐纳恢复。 期间他接到过好几通电话,玄月打来过一次,问他要银行卡号,说是要把那笔钱转过来。 转钱的事不急于一时,他就让玄月先等几天,反正还没办银行卡。 另外几个电话是李贺打的,不是说请他吃饭,就是找他出去玩,凌霄不胜其烦索性关机了。 对了! 除了接打电话、看信息、拍照,他还学会了开机关机。 连续几天制作符篆,不停的吐纳恢复、消耗、再恢复,把所有赤血朱砂制作成符篆之后,他已经昏头转向快晕倒了:持续性的连番恢复和消耗,再加上制作符篆时精神力高度集中,会导致精神极度疲惫。 总算搞定了! 把最后一张符篆收入吊坠,脑子已经完全僵硬的凌霄,一头倒在床上呼呼大睡。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,为了避免中途被喊醒,还刻意在卧室门上贴了‘请勿打扰’的字条,直到小腹胀到实在受不了了,凌霄才迷迷糊糊爬起来,半睡半醒中走出卧室摸向洗手间。 “啊!” 一声突如其来的尖叫,把凌霄从迷糊中彻底惊醒,条件反射的心念一动,一张罡刃符扣在手里。 “何方妖魔鬼怪,敢在小爷面前作祟,看我不收了……” 嗖地一声。 他这边话还没说完,一团黑影迎面飞来。 当他看清没有妖魔鬼怪,心里顿时松了口气,同时一个不小心,黑影好死不死落在脸上。 太烫了! 凌霄被烫的嗷嗷鬼叫,那可是一盘刚刚出锅的松鼠鱼,虽然已经出了锅,又被沈霓裳从厨房端出来,汤汁也有七八十度吧? “啊啊啊……好烫……” 一边鬼叫一边上蹦下跳,他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沈霓裳,怒吼道:“沈霓裳!你有病是不是?为什么泼我?你……” “死土鳖!死变态!我……我要杀了你!”沈霓裳红着脸叫嚷。 嗯? 什么情况? 按理说,二小姐就算有点蛮不讲理、飞扬跋扈、嚣张无礼,也不可能做出这么过分的事吧? 更进一步,即便她发神经拿碟子砸过来,看到自己发飙了,她也应该很心虚,怎么会如此愤怒的针锋相对? “姐!快拿刀来……砍死这只土鳖!他……他竟敢不穿衣服!”二小姐扭头就往厨房跑,显然是准备拿刀。 谁不穿衣服了? 凌霄低下头看了看自己,然后他很确定的知道,二小姐说的人就是他——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,直到实在憋不住尿了,才迷迷糊糊中爬起来嘘嘘,脑子还不太清醒,他忘记起床前得先穿衣服。 “啊!” 凌霄发出一声凄厉惨叫,飞也似的朝自己房间跑去,刚跑进去又跑出来,抱着一团衣服直奔洗手间。 丢脸丢大了啊! 好吧,其实他是穿了衣服的,只不过……只有一件三角裤。 上清道宗作为有名有号的道宗门派,自幼师父就教他各种礼节,光天化日之下穿着一条三角裤抛头露面,放在名门正派是绝不允许的,简直丢尽了门派的颜面,也丢了他自己的脸。 在洗手间里待了半个小时,听到外面没动静了,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,穿戴整齐的凌霄悄悄开门。 姐妹俩应该已经走了吧? 先把洗手间的门开了条缝,确定外面没人之后,他才蹑手蹑脚出来,然后朝餐厅那边走去。 桌上摆着一些饭菜,只吃了很少一点,毕竟女孩子的胃口有限,旁边还放着一张小纸条。 纸条用娟秀的字迹写着一句话,大致意思就是让他趁热吃饭。 凌霄心里不由一热,心道还是师妹好。 大快朵颐。 风扫残云。 这几天不停制作符篆,然后倒头大睡,他是真的饿坏了。 嗯? 嘴里还塞着一大坨饭菜,凌霄的动作停止了,傻傻看着站在不远处,正对着自己怪笑的姐妹俩。 她们怎么能这样呢? 刚刚那件事是非常尴尬丢脸的,本来他跑进洗手间了,出来的时候姐妹俩都不在,在这个很尴尬的节骨眼上,彼此没见到也就算了,下次再见面也不会那么尴尬——她们是怎么做的? 先是假装离开,故意留下那么温馨的纸条,等到自己毫无形象的吃喝时,她们跟幽灵似的蹦出来。 沈霓裳那是坏丫头就不说了,沈暮云怎么能做出这种不人道的事?她还懂不懂尊敬师兄? “姐,你看他脸……红的跟猴子屁股一样,哈哈哈……”沈霓裳幸灾乐祸。 “不准乱说!” 这句话让凌霄心里很温暖,可接下来沈大小姐说的话,足以让他无颜见人:“裸奔已经很丢脸了,每个人的羞耻心都是有限度了,你再这么嘲笑还让不让人活了?你非得看到人家,无地自容到自杀才甘心吗?” “对哦……凌霄,我错了,我不该拿松鼠鱼砸你,不该把你脸烫成猴子屁股……我郑重向你道歉!”二小姐满脸歉意。 “你们……你们欺负人……”凌霄瘪了瘪嘴差点哭出来。 “好了好了。” 沈暮云没有继续戏弄他,变戏法似的拿出个塑料盒走过来:“其实是不想你毁容,脸怎么样?” 凌霄楞了楞,这才明白她们这么做的原因。 如果姐妹俩不假装离开,觉得很丢脸的自己,肯定会一直躲在洗手间不出来。被烫伤的脸长时间不处理,很容易感染导致烫伤加重,所以她们才故意离开,等自己出来之后再现身。 不过他毕竟不是普通人,换成其他人肯定会烫起泡,他有灵力护体烫伤不严重,过几天应该就没事了。 感受到大小姐青葱似的指尖,温柔的帮自己涂抹药水,凌霄都快乐疯了——早知道应该稍微躲一下,比如让那盘松鼠鱼命中的地方,从脸上转移到……那样的话,她会不会帮自己擦药呢? “姐!你看他笑得那么贱,肯定在想什么龌龊事!”二小姐咬牙切齿。 “我哪有……对了,你们今天不用上班上学?”凌霄赶紧岔开话题问道。 “不用岔开话题,是不是该把东西给我了?” “什么东西?” 凌霄先是一愣,随后才哭丧着脸说道:“还想着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,原来都是有目的的……” 等到药水涂好了,凌霄取出一大堆符篆,把各种符篆的名称和功能介绍一下,然后交给师妹防身自保。 看到这些二小姐当然很惊讶,她没想到凌霄会给姐姐符篆,更没想到姐姐能够使用符篆。 沈暮云拜师学艺的事,显然并没有告诉妹妹。 可想而知,她立马用很强硬的态度,要求凌霄也给她符篆。 从凌霄口中得知,必须经过修炼才能驾驭符篆,她又立马要求凌霄教她道术,结果被毫不客气的拒绝。 这种东西怎么能随便教? 一方面,身处险境的人是沈暮云,连那个秘密都不知道的二小姐,遇到危险的几率低得多。 还有一点则是凌霄私心作祟:身为道士他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诸如沈暮云遇到的危机,按理说他没理由插手,但他不希望沈暮云出事,他内心深处对这个女人,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好感,这也是为什么一次又一次,不计代价不求回报出手的原因。 相比之下,他对二小姐可没什么好感。 那丫头整天恶语伤人,还时不时的作弄自己,要是让她学会使用符篆,还不得更加嚣张跋扈? “我没这么多现金,你去办张银行卡吧?我转账给你。” 看到妹妹撅着嘴,沈暮云没有央求凌霄教妹妹,不是不想让妹妹学道术,而是她觉得自己不该提要求。 “我正准备去办呢,现在就去。” 凌霄没搭理遭到拒绝后,满脸怒色瞪着自己的二小姐,擦擦嘴站起来,径直朝别墅外走去。 “姐,你都会道术了……好厉害啊!你教教我好不好?”等到凌霄那边走了,沈霓裳开始转移目标。 “不行。” “为什么啊?你是我姐,我是你亲妹哎!” “师门是有规矩的。” “你不说,我不说,谁知道啊?” “如果没得到允许教你,我就等于是背叛师门。” “那又怎么样?” “按照师门规定,背叛师门会被杀掉。” “啊!” 沈霓裳被吓了一跳,这可都是在电视里看到的狗血剧情,没想到现实中真有这样的事情。 她当然不会难为姐姐,只能把怒火发泄到凌霄身上:“那只土鳖敢不教我!等着瞧,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!” “霓裳,你……是不是喜欢他?”沈暮云突然问道。 “喜欢他?” 沈霓裳好像听到了惊世骇俗的事,满脸惊讶地看着姐姐:“姐,你怎么会有这种神奇的想法?该不会因为……我亲了他一下?我是看他快发疯了,怕他真的跑掉——怎么可能喜欢那只土鳖!” 这下子轮到沈暮云惊讶了。 在游乐场的时候,妹妹为了平息凌霄的怒火亲了他一下,当时她就觉得,妹妹是不是喜欢上凌霄了。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 如果妹妹对他有哪怕一丁点好感,当自己问她是不是 第37章 血煞玉佩 第37章 血煞玉佩 沈家庄园地处市区繁华地段,附近就有几家银行,凌霄打算就近找个银行办卡,然后让师妹把‘符篆成本补偿金’转过来,立马全拿去买赤血朱砂——新制作的星品二阶符篆,有一半都给了沈暮云防身,必须趁着没事补货。 正在往庄园外面走,凌霄突然想起手机没开机,这边刚开机,一大堆短信提示涌了进来。 绝大多数都是未接来电提示,李贺打过来的被他直接忽略,其中还有玄月打过来的几个电话。 除了未接电话提示,玄月还发了几条短信,一条比一条语气不好。 深怕得罪了这位合伙人,凌霄拨通玄月的号码。 这边电话刚接通,劈头盖脸就是一通骂:“你什么意思?你到底要不要合作了?不干拉倒!” 怎么能不干? 要知道,他根本没有找到妖魔鬼怪的路子,离了玄月他还怎么,通过降妖除魔提升修为? 听到他解释说,这几天都在制作符篆,怕被打扰才关机,玄月的语气才稍微好点,让他马上过去一趟。 难道有生意上门了? 想到这里,凌霄也顾不上办银行卡了,拦了辆的士报出地址:前几天沈暮云给了他一笔补偿金,其中整数都用来买赤血朱砂,他现在口袋里还剩一百多块零头,足够搭的士的车费。 的士停在一栋写字楼下,下车后看到这栋大楼,凌霄忍不住有点纳闷。 按照玄月上次留下的地址,他按图索骥问了几个人,乘电梯到了十三楼,总算找到了那个地方。 清玄风水研究所。 看着门边挂着的招牌,凌霄差点被崩溃:难不成玄月还懂风水? 走进去之后,他发现这里的面积还真不小,足有三四百平方,外面是一间会客厅,还有一扇门进到里间。 “这就是咱们工作的地方?你懂风水?”凌霄看着玄月。 “不懂。” 玄月看了他一眼,没好气的说道:“我干嘛要懂风水?这是掩饰,明白吗?像你那样站在街上,不被人抓才怪!” “那别人真找你看风水,你怎么办?” “你哪来那么多废话?” 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,玄月拿出一个盒子,递过来:“你看一下里面的东西,已经被我用印法封住了。” 凌霄心里一凝,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,入眼处是一块水滴形血红玉佩,他脸色瞬间大变。 “好重的血煞之气!”凌霄惊呼出声。 “两天前,从以前的一个客户那儿得知,他的一个朋友家里死人了。”玄月开始给凌霄讲故事。 玄月不懂看风水,所谓的风水完全是个幌子,毕竟有很多人遇到一些怪事,都以为是家里的风水出了问题:总之,玄月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招揽客人,凭借精深的道门术法,帮很多客人解决了麻烦,这些客人就会成为她的死忠,以后身边的朋友遇到这种事,都会主动介绍到她这里,最终形成庞大的生意网。 两天前,她以前的一个客户主动找上门,说是他一个做古董生意的朋友,孩子莫名其妙的死了。 不仅如此,全家人身体也都迅速衰弱,去医院根本查不到病因。 玄月意识到出了问题,立刻赶到那人家里。 “就是这东西。” 玄月指了指盒子里的玉佩,苦笑道:“那一家人的气血,正不断被它吞噬吸收,因为孩子气血最弱就先死了,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,他们一家怕会死个一干二净。” “可是……这个里面只有血煞之气,并没有妖魔鬼怪。”凌霄有些疑惑。 “那个人是做古董生意的,这块玉佩是不久前,从一个古董贩子手里收来了。我救了他们一家性命,他就帮我查清楚了玉佩的来历——这块玉佩是某个村民,从附近的山里捡来的。” “我知道了!” 凌霄脸色一凝,瞪大了眼睛说道:“这块玉佩是因为,长期受到血煞之气侵蚀,所以才带有这么重的煞气。也就是说,在玉佩附近一定存在,释放这种煞气的妖魔鬼怪,是这个意思吧?” 玄月点点头,神情却异常凝重:“首先,这次没有客人委托,我们拿不到一分钱。当然了,我们都是正道弟子,斩妖除魔是我们的本分,即便没有人给钱,遇到这种事也是义不容辞,可是……” 凌霄怎会不明白玄月的意思? 仅仅只是受到血煞之气侵蚀的一块玉佩,就有如此可怕的杀伤力,那个妖魔鬼怪的实力何等强大? 可以肯定,那是一个比超级鼠妖,还要强大得多的怪物! 就凭他们这点实力,怕是根本没能力应对。 “所以我想听听你的意见。” “这个……” 凌霄很清楚,一旦干掉这种级别的妖魔,对自己的修为会有极大提升,可问题是他没那个实力。 修道者以降妖除魔为天职,可如果存在无法逾越的差距,白白送死就太不理智了。 “我们现在的修为,可能不足以应付。”凌霄最终苦笑着摇摇头。 “我也觉得。” 玄月耸了耸肩膀,说道:“所以,我已经传讯给师门了。过些天,师门就会派长辈高手过来,到时候我会让你同行,虽然我们实力太弱帮不上什么忙,一起去见识见识还是有好处的。” 听她这么一说,凌霄激动的不行。 这可是顶级的妖魔鬼怪啊! 能够看到五门之一的清微门顶尖高手,对付同样顶级的妖魔鬼怪,觉得是非常难得的阅历! “清微门前辈什么时候能到?”凌霄很激动。 “快则两天,慢则三五天。” 玄月瞪了他一眼,哼道:“我可告诉你,你要是再关机联系不上,错过了别后悔!” 凌霄连连点头,保证似的说道:“放心!我绝对不关机,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错过了非得后悔死!” “对了!你银行卡办了没?”玄月问道。 “没有……” 想到过几天将有一场巅峰之战,凌霄虽然不认为在那种级别的战斗中,自己能帮上什么忙,但是多制作点符篆总是好的:这几天制作的符篆,有一半都给了沈暮云,趁着清微门的前辈高手还没到,正好可以用沈暮云和玄月的补偿金,尽量多制作点符篆——前提是得去办张银行卡。 从玄月口中得知,这附近有一家银行。 告辞之后,按照玄月说的路线,路上又问了几个人,总算找到那家银行了。 这家银行规模非常大,因为是该银行在省会洪都市的总行,不过今天不是周末,而且又是下午,顾客倒也不算特别多。 “先生,您要办什么业务?”保安主动走过来。 “我要办银行卡,你知道在哪里吗?” “那边的窗口都可以。” 得到保安的指引,凌霄道了声谢,赶紧朝其中一个窗口走去,等待前面的客户办完业务。 等了几分钟,那个客户转身离开了,凌霄正准备过去,又一个人先一步上来。 “喂!你怎么插队啊?”凌霄不乐意了。 “神经病!” “你插队还敢骂人?” “你有病啊?” 那个女人满脸怒意,指着窗口上方的字幕牌:“你是多少号?报的号码是你吗?” 凌霄愣了愣,保安眼看着这边顾客起冲突,赶紧快步走过来,经过解释凌霄才知道要取号。 他自知理亏没继续争执,在保安的帮助下,取了号坐在椅子上等。 大概等了半个小时,总算喊到他的号码了。 “先生,有什么可以帮到您?”长相甜美可人的女孩,对凌霄报以亲切微笑。 “我要办张银行卡。” 凌霄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,心道:银行里的女孩,大多数都很漂亮嘛,她还对自己笑呢! “麻烦你先填写资料,还需要身份证。” 女孩把办卡的单子递过来,凌霄赶紧接过单子,拿起旁边的墨水笔填写,还不时偷瞄那个女孩。 当然,虽然他从小在深山里长大,师父还是给他办了身份证的,倒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。 “这样可以了吗?”凌霄把填好的单子递进去。 “先生,这个是不能涂改的,您要重新填。” 女孩亲切的微笑,转而说道:“先生,您别急慢慢填,我先给其他人办理业务。” “不是不能插队吗?”凌霄呐呐问道。 “不是插队。” 女孩轻轻一笑,解释道:“只要您先弄好了,我就会帮您先办理。” 凌霄倒也没有多说什么,往旁边挪过去一些,随着再一次叫号,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走过来。 “小姐,我要存款。” 男人很嚣张的打开黑色提包,一捆捆码好的百元大钞取出来,立马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。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年轻人,分别提着两个很大的包,不一会工夫,台面上摆放着一大堆红彤彤的钞票。 在旁边填单的凌霄也看到了,他忍不住一阵眼热——这得是多少钱啊? 女孩开始帮男人点钞。 “这样可以了吗?”凌霄把单子塞过去。 “先生……” 毕竟是凌霄先来的,女孩那点只能暂停点钞,看了一遍单子,又指了几个地方说道:“这里也要填,还有这里是不需要填写的,您再重新填一份吧。” 或许因为对方是美女的缘故,凌霄出乎意料的很有耐心,毫不介意的接过一份新单子重新填。 三分钟后,他再次把填好的单子递过去,这次总算没有问题了,不过存款的男人脸色变了。 “你磨磨唧唧弄半天,我什么时候才能存完?” 男人恶狠狠的瞪了凌霄一眼,转而对女孩说道:“先帮我办!我还有事,哪有空在这一直耗着?对我来说时间就是金钱,不像他这种人有的是时间!” 第38章 有钱才是大爷 第38章 有钱才是大爷 女孩陷入两难境地。 尽管经常有关于,银行从业人员狗眼看人低的报道,但在洪都这种省会级大城市,发生的几率非常低。 在女孩看来,凌霄明显是先到的顾客,肯定要先办理他的业务,可是她也知道存款的男人,一看就是不太讲道理的那类,而且财大气粗,她要是先帮凌霄办业务,少不了惹上麻烦。 可是…… 她最终做出了选择,面带微笑说道:“先生,真不好意思。因为是这位先生先来的,所以……” 不等她把话说完,魁梧男人脸色一变,喝道:“什么先来的?你正在帮我点钱,一会又帮他办业务把我的事搁一边,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好说话?我的时间就是钱,耽误这么长时间你赔得起吗?” “先生,请您理解一下,我……” “老子没空理解你!” “您……” “你够了吧?” 凌霄终于忍不住了,把笔往台面上一丢,看着魁梧男子冷声道:“是我先来的,我好心让你半路插队,你还有理了?” 对美女都不懂怜香惜玉,更何况是对凌霄? 魁梧男子一瞪眼,盯着凌霄吼道:“你特么算什么东西?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?嗯?你办个鸟的业务!你存款还是取款?你有钱存吗?傻b!信不信,老子一句话让你从这滚出去?” “还有你!” 他显然没有善罢甘休的意思,反而变本加厉,指着女孩喝道:“我是你们银行的大客户,懂不懂?敢得罪了我,老子让你也滚蛋!” 凌霄眉头紧紧皱起,一字一顿道:“我还真不相信了。” 让小爷从这里滚出去? 就凭你? 已经被激起怒火的凌霄,打算给这家伙一点教训。 可是…… 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,显然是不足够的:这些人不是地痞无赖,也不是妖魔鬼怪,符篆不能解决问题。 几乎在凌霄的话刚落音时,身穿西装的中年男人,满脸赔笑走了过来:“您好,我是这里的大堂经理,可以帮到您什么吗?” “老子在你们银行存了上千万,这是什么态度?嗯!” 魁梧男人嚣张跋扈,鼻孔都快仰到天上了,不屑的瞥了凌霄一眼,对大堂经理说道:“我还就告诉你了。要么,我把所有存款放到其他银行,要么把这小兔崽子赶出去,你们自己选择!” “先生,这个……您看要不这样,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,我给您道个歉……”尽管大堂经理知道这种大客户,是不能轻易得罪的,但他也很清楚,当今社会如果在大庭广众下,为了大客户而把其他客户赶出去,很容易造成舆论上的麻烦。 “不可能!” 魁梧男人仗着自己是大客户,完全没有退步的意思,哼道:“我说了,你只有这两个选择!” 意识到没有转圜的余地,大堂经理暗自苦笑,转而对凌霄赔笑道:“这位先生,真的很抱歉,能不能麻烦您去其他银行办理业务?给您带来的麻烦,我们深表歉意。” 显然,他最终选择了留住大客户。 “怎么样?” 魁梧大汉满脸嚣张,得意的瞥了凌霄一眼:“老子说了,会让你从这里滚出去——还不滚?” 如果是跟魁梧大汉的私人冲突,凌霄压根就不把他放在眼里,可现在是银行方面赶他走。 他能怎么办? 可是……就这么被赶出去,实在太丢脸了! “我觉得,该滚的是你。”淡漠的声音遥遥传来。 “谁特么……” 魁梧男人就要喝骂出声,目光立马被走来的女人吸引了,他甚至有种恍若梦境的不真实感。 这个女人实在太漂亮了! “你……怎么会在这里?”凌霄呐呐道。 “办点业务。” 带着秘书的沈大小姐,径直走过来,用俯视的眼神瞥了魁梧男人一眼:“立刻从我眼前消失。” 尽管刚才被她的绝美所惊艳,魁梧男子还是回过神来,听到沈暮云如此践踏他自尊的话,脸色立马就不好看了:“你又是谁?这里有你说话的份?告诉你!这个世界有钱才是大爷!” “你是觉得他没钱?”沈暮云冷笑。 “难道他很有钱?喂!小子,你准备存多少钱?”魁梧男子满脸讥嘲。 “我办卡,不存钱!”凌霄怒道。 “办卡的时候不也要存钱进去?你存多少?” “我……” 凌霄没有丝毫底气,呐呐道:“存多少关你什么事?” 看到魁梧男人更加得意,沈暮云淡淡说道:“他准备存十亿。当然,前提是你从这里滚出去。” 十亿? 魁梧男人差点没笑死,尽管这个女人穿着打扮不一般,可他也是有钱的主好吧?她在说笑话吗? 当然,不仅仅是他觉得沈暮云在吹牛,现场看热闹的人,都认为她这话太过了。 身价十亿的已是凤毛麟角,何况是十亿流动资金? 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快步走来,脸上带着热情洋溢,甚至有点献媚的笑,离着老远就伸出双手:“沈董,真不好意思,刚才接到总行的电话,没来及出来接您……” “刘行长,我这有个选择题,麻烦你做一下。” 沈暮云没有跟对方握手,轻笑道:“要么,我继续跟你谈业务,要么帮这位先生办理业务——如果他不从我眼前消失,我不介意去其他银行。” “这……沈董,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刘行长有点莫名其妙。 “行长,是这样的……”大堂经理赶紧小声解说。 “这位先生,麻烦您离开这里。” “你说什么?” 魁梧男人傻眼了,看着刘行长一会,怒道:“我在你们银行存了上千万……” 刘行长露出一抹冷笑,毫不客气打断他的话:“鉴于阁下的素质问题,本行将拒绝跟你的合作。” “我存了上千万……”魁梧男人继续喊着他的‘上千万’。 “可是,我们的合作金额是120亿。”刘行长鄙夷的看了他一眼。 120亿! 120亿! 当沈暮云说出十亿时,无论魁梧男子还是那些看热闹的,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,但这话从堂堂行长口中说出,其可信度则是百分之百! “我想起来了!她是天华集团的董事长!” “对哦……那个美女董事长……” “中央台都进行过专访!” “天啊!第一次见到真人,太漂亮了!” 人群中终于有人认出了沈暮云,倒不是因为她不够出名。 毕竟她不是大明星,抛头露面的频率并不高,而且电视上和现实中,总会有那么一些视差。 听到人群里传来的议论声,魁梧男人脸色一片煞白:他那点家底跟这位相比,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。 可笑他还一直强调,他在银行的存款上千万,压根就是个笑话! “太搞笑了……跟沈暮云比钱多,不知死活啊!” “刚开始就看到他嚣张,这种人就应该有人治一下。” “天华集团拔根毛,比他大腿都粗。” 更多的议论声传来,魁梧男人已经没脸再待下去,灰溜溜的仓皇逃走,连一句狠话都不敢丢。 他怎么敢跟沈暮云撂狠话? “要不要进去坐坐?”沈暮云微笑着看向凌霄。 “没空。” 凌霄当即摇头,他才没时间陪沈暮云办什么业务,眼下最重要的是办好银行卡,把该转的钱转进来,然后去药宗的店铺买赤血朱砂——短则两天,长则三五天,清微门的高手就来了。 沈暮云没说什么转身离开,然而这简短的对话,却让刘行长为首的银行人员,心里充满了无以复加的震撼。 沈董是来跟行长谈业务的。 这是非常重要的正事,沈暮云却邀请他‘进去坐坐’,这就说明沈董一点都没拿他当外人,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介意他在旁边,反过来让人惊讶的是,凌霄竟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。 他能如此轻描淡写的拒绝沈暮云,意味着他根本不怕得罪沈董,可见彼此间的关系非同寻常。 “小朱,你亲自帮这位先生办理业务,另外……” 刘行长客气的朝凌霄微笑,对大堂经理吩咐道:“给这位先生办一张钻石vip卡,明白吗?” 沈暮云是什么人物? 那可是整个炎黄排名前几位的,顶级医药集团董事长,天华集团的资金流,那可都是以百亿计的天文数字。 市里不知有多少银行,眼巴巴的盼着跟天华集团合作,如果能用一张微不足道的vip钻石卡,获得沈董的好感,那可真是天大的便宜! 当然,相比起跟沈暮云这种级别的存在示好,一张vip钻石卡确实微不足道,但对于一般人来说,这张卡却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——没有超过千万元存款,不可能办到vip钻石卡。 接下来一切顺利。 大堂经理亲自帮凌霄办卡,中间再也没有人插队了,就连态度都好到不行,这让凌霄小小的虚荣了一把。 办完银行卡,他立马给沈暮云和玄月各打了个电话,把银行卡号告诉她们:虽然知道沈暮云在办正事,打电话可能会打扰到她,可他的事情也是正事而且很急,哪还顾得上那么多? 值得一提的是,那个先前为了留住大客户,请他离开的大堂经理,满脸赔笑一直把他送出门。 刚从银行出来走出几步,手机铃声突然响起。 李贺? 看到手机上显示的名字,凌霄按下接听键:“喂!我在银行……什么路?我哪知道什么路,只有一个很大的牌子写着……没空!我忙得很……下次……” 挂断李贺的电话,凌霄意识到不对劲了…… 第39章 悲剧的马东 第39章 悲剧的马东 银行斜对面的路边,停着一辆宝马x3,马东坐在后座,透过茶色玻璃盯着对面的银行大门。 他很生气! 一直以来,不管走到哪里他都嚣张惯了,别人见到他通常都会喊一声东哥,可是今天呢? 竟然在大庭广众下被打脸,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! 身为多家夜总会、酒吧、桑拿的老板,干的是半黑不白的生意,这一行最在乎的就是颜面! 当然,在有些人面前他的面子不值钱,总有那么一些人,是他不敢惹也惹不起的,比如那位天华集团董事长——人家在整个炎黄,都是排得上号的超级富豪,轻轻松松就能捏死他。 因此他当时丢了脸,却一声不吭狼狈离开,不仅仅是银行里不能乱来,更重要的还是惹不起沈暮云。 可是……那个小瘪三就不一样了! 他在等。 只要那个小瘪三没跟沈暮云一起出来,就一定要把丢了的面子找回来——他惊喜的发现机会来了。 “东哥!那瘪三出来了!”驾驶位的小弟很激动。 “先等一下。” 马东眸子里闪过一抹狰狞,阴测测的说道:“不要在银行门口,等他走一段再动手。告诉小刀,别弄出人命了,卸他一条腿。” 只不过马东怎么也想不到,坐在车里而且是在马路对面,还隔着一层茶色玻璃,他充满杀气的目光让自己暴露了。 凌霄当然不知道是他。 然而,修道者特有的灵觉,让他察觉到来自马路对面的杀气,在他潜意识里,把马东当成了另一拨人。 比如,那个欲置沈暮云于死地的,来自境外的神秘组织。 很好! 凌霄嘴角挑起一抹冷笑,他假装没发现那辆车,慢悠悠的朝远处走去,走向一条没人的死胡同。 身为道士,他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但他不希望沈暮云出事,更何况沈暮云现在成了师妹? 师兄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师妹! 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,只要抓住这个家伙,很可能逼问出幕后黑手的消息,即便不能跑到国外直捣黄龙,至少心里也好有个数不是?总比现在这样,对敌人的情况完全不了解要好。 一辆金杯车相隔二十多米,以很慢的车速缀在后面。 不一会,凌霄走进死胡同。 主动走进没人的死胡同,这是要作死的节奏啊! 金杯车立马停下,随着车门哗啦一下拉开,足足十五六号人鱼贯钻出,拿着各式武器冲向小巷。 咦? 站在死胡同里的凌霄,看着冲过来的人群,突然觉得不对劲了:不是境外神秘组织吗?不是外国人吗?这些家伙分明都是炎黄人,而且他们手里拿的……那个很强大的组织,怎么会用这些劣质武器? “小子!敢得罪我们东哥,你死定了!” 为首的流氓狞笑着,凌霄心里暗暗纳闷:难道那个神秘组织的头目,就是对方口中东哥? 管不了那么多了,先撂倒再说! “你们别过来啊,我警告你们……”凌霄往死胡同里面后退,假装惊恐。 “想跑?来不及了!” 最前面那个拿着砍刀的流氓,很潇洒的一挥手:“东哥说了,要这小瘪三一条腿,给我上!” 呼啦! 十几个流氓拿着刀枪剑滚,大喊大叫着冲了过来。 “我让你们别过来,唉……” 凌霄手里扣着一张符篆,以极快的速度打出去:“藏真,疾!” 换成星品一阶的时候,被这么多拿着武器的流氓堵住,他还真没办法对抗,但是现在不一样了。 只需要一张星品二阶的藏真符,这些流氓立马变成土鸡瓦狗。 其实,藏真符对上武者、修道者、又或者妖魔鬼怪,是起不了太大作用的,只能在一段时间内隐藏自身,而且不能移动和攻击,否则以对手敏锐的感知,立刻就会发现他的所在处。 可惜眼前这些人只是普通流氓,他们有那么敏锐的感观,在混乱中听到凌霄移动的声音吗? 他们只是傻傻地,扑向藏真符制造的虚像。 棒球棍。 砍刀。 钢管。 各种武器劈头盖脸砸下去,然而让他们惊恐的事情发生了:所有武器无一例外从对方身体穿过,由于力道太强一击之下不着力,他们甚至一个跄踉差点摔倒——刀枪剑棍穿过身体后,那个身体依然完整无缺。 见鬼了! 不等他们发出惊叫声,就看到一道道血箭乱飙,十几个人莫名其妙的,一个接一个受伤倒地。 “鬼啊……救命啊,鬼……” “别杀我……” “呜呜……” 眼看着老大让他们砍的人,竟然毫发未伤一动不动,他们的人却陆续倒下,流氓们已经被吓到屁滚尿流。 他们想逃却逃不掉,凌霄拿着师父给他的裁纸刀,切西瓜似的一路切过去,留下一地鲜红。 藏真符的效果能持续十分钟。 只用了短短不到三分钟,十几个流氓全部倒地不起,他继续保持隐身状态,离开死胡同沿原路返回,穿过马路走向宝马车。 要是在隐身状态下,把车门打开抓住对方,被路上的行人看到,很可能引来不必要的恐慌。 所以走到车门旁边之后,凌霄解除藏真符效果。 他手里扣着几张不同的符篆,在他的认知中,那个神秘组织非同寻常,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。 突然! 车门被他一把拉开,符篆已然准备就绪。 “你……” “是你?” 两个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,幸好凌霄反应及时,没把符篆打出去,接着他出离的愤怒了。 在马东充满不可思议的惊恐眼神中,他一把抓住马东的衣领,强行把对方从车后座拖了下来。 啪!啪!啪! 一只手抓住马东的衣领,另一只手迅速抬起,大耳刮子不要钱似的落下,把马东打得眼冒金星彻底蒙了。 “为什么是你?嗯!怎么能是你?” 凌霄一边用力抽耳光,一边大声怒喝:“小爷花了那么多心思,怎么是你?你浪费了我一张藏真符知不知道?你让我的希望破灭了知不知道?你让我很伤心很难过很生气知不知道?” 嘭!嘭!嘭! 脑子里一团浆糊嘴上全是血的马东,惨叫着倒了地上,紧接着大脚板子又没头没脸的落下。 “你这样欺骗别人有意思吗?我最恨别人骗我了,你为什么要这样?你以为我很好欺负是不是?” “救命啊……” 马东终于呼救成功了。 之前被抽耳光根本说不出话,而且脑子里一片晕乎,现在给凌霄用脚踢,反而给了他呼救的机会。 面子? 现在哪还顾得上面子,他都快被打死了! 驾驶室里那个小弟,已经彻底蒙了。 听到老大声嘶力竭的呼救,半晌才回过神的他,抄起扳手从车里钻出来,可是看到凌霄状若疯狂的样子,却站在那儿不敢上前。 “你想干什么?嗯!你想打我是不是?”凌霄瞪着小弟。 哐当一声。 小弟手一软,扳手当场掉在地上,脸色惨白连连摇头:“我……我没有……我打不过你……” 尼玛,这货到底是什么怪物? 刚才待在车里明明看到,他走进一条小巷子里面,随后十几个拿着武器的家伙冲了进去,可现在这货怎么会出现在这里?那帮小弟又去了哪里?一大堆的不可思议,让仅剩的这个马仔很害怕。 嘎! 几辆警车飞速驶来,停在十米外的路边。 马东仿佛看到了救星似的,哭喊着朝警车那边爬:“救命啊……我快被打死了……呜呜……” “骗了我还想跑?我让你跑!”凌霄一脚落在马东背上,刚扒拉几下的马东,当场一声惨叫脸朝下吃灰。 “不许动!” 几个警察跑下车,盯着凌霄厉声大喝:“举起手!双手放头上,蹲下!” “他骗我!还找人打我,你们什么意思?”凌霄更加愤怒了,原以为是那个境外组织的人,原以为能借机查出线索,原以为能降低小师妹的危险,结果竟然是这个混蛋,自己的希望就这么破碎了。 结果呢? 这些警察还让自己举手蹲下,自己是受害者好不好? “我警告你,立刻停下,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手段!”为首那名警察呵斥道。 “罗队!” 这时,两名警察脸色很难看的,急匆匆从远处跑过来,语速很快的说道:“前面小巷有很多人受伤……足足十几个人,全都被切断脚筋,手段太残酷了……不过,好像是一群黑帮份子。” 这番话马东也听到了,他差点没被活活吓死。 这家伙明明进了那条小巷,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? 处于宝马车的位置,看不到那是条死胡同,所以马东认为是自己那帮手下,没能追上对方让他跑了。然后这小瘪三绕了个圈,跑回来找他算账,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手下竟然全都被挑断了脚筋! 那帮警察脸色大变,为首的警官当即掏出手枪。 他们也知道马东底子不干净,但现在的情况马东是受害者,凌霄才是手段凶残的侩子手! 嘎! 就在这紧要关头,一辆轿车飞驰而来。 “道长!” 李贺满脸兴奋跑下车,根本不理会那些警察,屁颠屁颠的跑向凌霄。 为首持枪的警官,一眼认出了李贺的身份,骇然色变:“李少!别过去,这个家伙很危险!” 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 李贺压根不在乎他的喝止,当他发现凌霄被人用枪指着,脸色立马不好看了:“你们到底在搞什么?他是我朋友,怎么变成犯罪分子了?马东?这家伙不是个小流氓吗?到底怎么回事?” 马东已经意识到,自己要倒大霉了,他根本没办法想象,这个小瘪三到底认识多少大人物。 眼前这位是什么人物? 好吧! 不用说他的身份背景,单单从他能把马东说成是小流氓,就足以说明这又是一位,马东不敢招惹的存在! 第40章 仇人见面 第40章 仇人见面 马东的结局怎么样不清楚,反正凌霄不可能有事,他现在正坐在车里,李大少亲自给他当司机。 这一次凌霄没拒绝李贺的邀请,毕竟人家刚刚才帮他解了围,何况他现在确实有点饿了。 李贺心情非常激动。 刚才他可是亲眼看到了,那十几个流氓的悲惨结果:自从那次捉鬼事件后,他对凌霄就充满了无比崇拜,没想到凌霄不仅能捉鬼降妖,还有这么强悍的战斗力,简直就是无所不能嘛! 一路上,他一边开车一边打了几通电话,好像是在约什么人,不过凌霄对他的事没兴趣。 二十分钟后,车子停在丽宫酒店外。 丽宫酒店不是洪都最高档的酒店,但是这家酒店的餐饮方面,无论档次还是味道都非常不错。 李贺无比殷勤的在前面带路,当他推开包房大门时,房间里已经有很多人了。 这家伙不是要请自己吃饭吗? 哪来这么多人? 凌霄有点莫名其妙,却还是走了进去。 下一刻,他看到一张有点熟的脸,对方也一眼看到他了。 “贺少,怎么?今天把大家凑一块,有什么事?”搂着一个妖娆女孩的年轻人,嘻嘻笑道。 “请大家吃个饭,非得有事?” 相比起在凌霄面前的低声下气,在这些人面前,李贺则高昂着头,看得出来他在这群人里威望很高。 当然,能够进入这个圈子的人,没有一个是普通人家,全都拥有着不凡的背景。 “苏大哥,好久不见。” 李贺径直朝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走去,对他的态度明显不一样:“等一下咱们可得好好喝一杯!” “这位……是小贺的朋友?”苏俊轻笑着问道。 “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位是……” 在这种环境下,称呼道长明显不太合适,李贺稍微停顿一下,说道:“这是我的好朋友凌霄。” 说完,他又指着苏俊给凌霄介绍,凌霄却笑了起来:“不用介绍了,我们见过,虽然不记得名字了。” 哼! 这家伙还想把师妹娶回家,想得美! 上次见面时,凌霄对苏俊谈不上太大恶感,然而随着沈暮云成为上清道宗弟子,成了他的小师妹,他潜意识里对那些,试图接近师妹的人带有敌意——师妹决不能跟其他男人有瓜葛。 不记得名字? 对于这个圈子里的人来说,这句话实在太打脸了。 家世背景同样有三六九等之分,这帮年轻人个个背景不凡非富即贵,但要说背景最深的,无疑是李贺和苏俊,其他人也都唯他们俩马首是瞻,于是凌霄这句话刚出口,已经有不少人冷视着他。 李贺意识到不太对劲了,赶紧出来打圆场:“呵呵……苏大哥别介意,凌霄说话就这样,没什么坏心眼。” “对于我不在意的人,我是不会计较的。”苏俊不在乎的轻笑。 “真的不在意?” 凌霄好像听到了很震惊的事,说道:“要是我在别人面前输得一败涂地,我一辈子都会在意。” 哗! 包房里的十多人,全都露出目瞪口呆的神情: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,难道说……苏俊输给这小子了? 可是,在这帮富二代官二代眼里,苏俊可不是只有背景那么简单,他是真正有本事的人。 正因为苏俊本身就很有背景,再加上自身能力非常出众,才会被这帮各种二代当成领头羊。 甚至于,连背景同样非凡的李贺,都对他非常敬重。 这句话让其他人震惊莫名,却让苏俊脸色变得一片铁青:“没有人能赢一辈子,不是吗?” 没有人能赢一辈子! 天啊! 这不就等于变向的承认,自己输给了这小子? “好了好了,今天是来吃饭的。” 尽管李贺也非常讶异,凌霄和苏俊到底怎么回事,但作为今天的东道主,他必须站出来打圆场,而不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。 苏俊不想再纠缠下去了:一是因为他确实输给了凌霄,说得越多只会越丢脸,二来他是有头有脸讲面子的人,在这个圈子里大家对他以哥哥相称,根本不需要他亲自出手,自然有人主动帮忙。 各种美味佳肴流水介送上来,另外还有成箱的酒水。 有好吃的凌霄哪会放过? 至于在场的这些人,他才不会在意呢。 就在他准备开动的时候,一个年轻人笑眯眯的问道:“不知凌先生在哪高就?” 苏俊背景深厚,在这个圈子里威望很高,有人跟他做对,这让有些家伙按耐不住,但这一切都必须有个前提,那就是这个跟苏俊对立的小子,没有让他们惹不起的背景,所以必须先试试水。 “高就谈不上,我只是个道士。”凌霄随口应了一声。 他是道士? 年轻人先是一愣,随即大笑起来:“凌先生真会开玩笑。” 能跟李贺混在一块的,不可能没有几把刷子,因此当凌霄这么说时,在场这些人哪会相信? “不信拉倒。”凌霄才没兴趣跟他们解释。 “这……” 年轻人把目光投向李贺,笑道:“大少,你就别藏着掖着了,正式介绍一下呗?难不成凌先生真是道士?” 李贺不是傻瓜,他知道这帮家伙是在探口风,一旦知道凌霄真是道士,怕是就要火力全开了。 可是……他能否认吗? 总不能给凌霄瞎扯一个莫须有的家世背景吧? 突然! 他想到了一件事,随即点头正色道:“他没骗你。” 现场立马陷入一片死寂,所有人都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:他们怎么都想不到,李大少竟然会认识一个道士,关键这个死道士还这么嚣张,敢跟苏少过不去——真是老寿星吃砒霜啊。 “道士啊……呵呵,我喜欢!” 之前跟凌霄搭话的年轻人,猛地站起来,从桌上拿起两瓶刚开封的飞天茅台,把其中一瓶放在凌霄面前:“凌道长,我雷刚最喜欢交朋友,今天跟凌道长一见如故,干了这瓶以后就是朋友了——道长不会不给面子吧?” 凌霄会喝酒吗? 当然。 事实上他酒量还不错,但会喝酒跟愿不愿意喝是两回事,至少他不会跟这些毫无瓜葛,以前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喝。 他们是富二代也好官二代也罢,他只是个降妖除魔的道士,没有他们那么深厚的身家背景,却也不需要求到他们,又何必卖他们的面子? “我会喝酒,酒量……应该还算可以。” 凌霄笑眯眯的看着雷刚,说了一句让人崩溃的话:“可是……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?我们认识吗?” 嘎! 现场一片死寂。 在场这些人全都有着不错的家世,身为富二代或官二代,他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,含着金汤匙出生什么都不缺,在他们眼里面子是最重要的——别人不给面子,他们就不给对方活路。 谁都没想到凌霄会拒绝,更没想到他拒绝的理由如此犀利,这完全是毫不留情的打脸啊! 看到这一幕,入席后默不作声的苏俊,眼神里闪过若有若无的笑。 “操!” 雷刚脸色大变,抓着瓶颈瞪着凌霄:“你特么什么意思?不给你刚爷面子是吧?我看你是活腻味了!” “什么jb道士,我看是作死的节奏!” “刚子,把这货开瓢了!” “我还就不信了,在洪都这一亩三分地,有人敢不给咱们面子!” “没错!” 有了其他几个伙伴的怂恿,性格火爆的雷刚恶狠狠的指着,放在凌霄面前的酒瓶:“小子,今天要么把这瓶干了,我就当你刚才没说那句话,要不然……呵呵,别怪我手里的酒瓶不认人!” “你耳朵有问题么?看在你耳聋的份上,我重说一边——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?我们认识吗?”凌霄不咸不淡的说道,甚至没看雷刚一眼,继续坐在椅子上,低着头往盘子里夹菜。 “找死!”雷刚大怒。 “想开瓢是吧?” 就在雷刚准备动手时,冷笑声突然传来,李贺的身体挡在凌霄前面,指着自己的头吼道:“来!砸啊,朝这砸,不砸的是孙子!” 雷刚傻眼了。 他敢砸吗? 不敢! 如果说苏俊是靠家事背景和自身能力,让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敬畏,那么李贺相比之下,就没有苏俊那么强的能力了:他不会下什么围棋,他更不懂书法,但是在没有突出能力的情况下,能够被这帮人敬畏,可想而知他的家世背景有多强——他的家世背景比苏俊只强不弱! 雷刚只知道凌霄是跟李贺一起来的,这个圈子里也没凌霄这个人,他理所当然认为凌霄跟李贺的关系,肯定没有他跟李贺那么铁。 谁知道……李贺竟然会如此愤怒,直接站出来帮凌霄出头。 “大少……我……我哪敢砸你啊……”雷刚尴尬的讪笑。 “不敢?不敢就特么把瓶子放下!” 李贺一瞪眼,雷刚那边立马把瓶子放桌上,随后李贺又瞪向,那几个怂恿雷刚的家伙:“我把话撂这里了,谁跟凌霄为敌就是跟我为敌,自己掂量着——真要是起了冲突,别怪我没提前说!” 于是乎,这些家伙全都不说话了。 “小贺,你说这话也包括我么?”苏俊笑眯眯的问道,看起来没有半点火气。 不好! 这一刻,所有人都意思到一个问题。 苏俊和李贺的关系还算不错,李贺对苏俊也算敬重,当然这种敬重不是敬畏:总之,苏俊现在是要让李贺选择站队,让他选择到底站在谁那边,由此可见苏俊跟凌霄之间的矛盾非常激烈,否则不可能逼着李贺做选择。 其他人全都不敢说话,一个个甚至屏住呼吸,等待李贺给出答案…… 第41章 太阴险太卑鄙太无耻 第41章 太阴险太卑鄙太无耻 李贺有点生气了。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,苏俊这么做也是不妥当的:每个人都有交朋友的权力,你不能因为自己跟某人有仇,就不准身边的朋友跟那人结交吧?很显然,苏俊这番话就是逼着李贺,要么选择跟他一边,要么跟凌霄断绝往来。 原本苏俊不是那么蠢的人,换成正常情况下,他不可能说出这种没脑子的话,今天实在是被气糊涂了。 别看他表面上面带微笑,其实心脏都快要气炸了! 先是遇到凌霄,然后被凌霄当众打脸,当小弟们准备出手时,李贺竟然站出来帮那家伙挡驾。 要知道,他跟李贺的关系一直还不错,李贺怎么能站在凌霄那边? “苏大哥一定要让我做个选择?”李贺微笑着问道。 “是啊,我总得知道小贺你是怎么想的,你说对不对?”苏俊笑眯眯的点头。 “我要是说也包括俊哥,是不是意味着,咱们以后就不是朋友了?” “小贺你应该明白。” “那么……” 李贺突然眸子里寒光一闪,指着包房大门说道:“苏俊,这里不欢迎你,所以麻烦你离开。” 既然做不成朋友,甚至有可能成为敌人,何必再给对方留面子? 既然决定了站在凌霄这边,索性表现的更加坚定一些,既然已经得罪了苏俊,就不怕得罪的更彻底。 怎么会…… 没人能想到,李贺会做出这种决定,而且说得这么难听——连凌霄都没想到。 “小贺,你……”苏俊愣住了。 “我叫李贺,不是小贺。” 李贺露出一抹笑容,说道:“苏先生,如果你没听清楚,我可以重复一遍——这个包房是我订的,所以请你滚出去。” 刷地一下。 苏俊那张脸瞬间一片铁青,还有比这更打脸的吗? “那么,我明白了。” 他从座位上站起来,朝李贺点了点头,转而目光含煞的看向凌霄,突然间他却笑了起来:“我好想没必要,跟一个快死的人生气吧?后会无期。” 在场的除了几个当事人,剩下的总共有十三人,最终有五个人站起来,跟着苏俊朝外面走去。 “对了!” 凌霄突然站起来,快步走到苏俊面前:“既然后会无期,是不是该拥抱一下?” 拥抱? 这特么是哪国的规矩? 苏俊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凌霄突然给了他一个拥抱,然后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面。 再然后…… 苏俊突然脸色大变,紧接着一股尿骚味弥漫开来,那条价格昂贵的西裤,莫名其妙湿了个透。 “我一定会杀了你……” 苏俊留下一声凄厉惨叫,以最快速度从包房里消失。 “跟小爷为敌?” 凌霄撇撇嘴,在他看来苏俊离开前的那句话,分明就是向他宣战:先说凌霄是个快死的人,又说后会无期,就差直接说对付他了。 他的对手是妖魔鬼怪好吧? 一个下棋和书法都比不过自己,没有任何亮点的蠢货,有什么资格自称是自己的敌人啊? “让你少了几个朋友,对不起。”凌霄看向李贺。 “如果是真正的朋友,不可能逼我做出那种选择,不是吗?”李贺不在意的笑道。 “那……他会不会对付你?” “不会。” 李贺耸了耸肩膀,有些担心的说道:“他没那个本事也不敢动我,但是你……道长,苏俊这个人表面谦和,其实内心非常狂傲,你今天让他丢了这么大脸,恐怕……他不可能善罢甘休,你要小心。” “让他丢脸又不是一次了,他能怎么样?”凌霄撇嘴。 “你们以前是怎么回事?” “他想抢我师妹。” 凌霄满脸的愤怒和大义凛然,怒不可遏的对李贺说道:“你说说,如果你是个道士,有个很漂亮的师妹,别人抢你师妹你能答应吗?我就这一个师妹好吧?世上有那么多女人,他为什么一定要抢我师妹?” 想当然,以李贺为首的这帮二世祖,一个个全都点头称是,他们真心觉得苏俊很不是东西。 你堂堂苏家大少爷,找个道姑干什么? 自古以来师兄妹才是一对,这种横刀夺爱棒打鸳鸯的家伙,实在是该千刀万剐五马分尸。 还怪凌霄跟他过不去吗? “对了!” 李贺突然想到了什么,惊道:“你还有师妹?也在洪都吗?怎么从来没见过?” “怎么没见过,你们认识的。” “我认识?” “是啊。” “那你师妹是谁?” “沈暮云啊。” 噗! 李贺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,他很想收回刚才的想法:沈暮云什么时候变成凌霄的师妹了? 他苦笑着无言以对,半晌才呐呐道:“暮云姐和苏俊的事,圈子里很多人都知道,他们两家很多年前就有约定。” “那跟我有什么关系?我只知道沈暮云是我师妹,谁都不能抢我师妹,要不然就是跟我为敌!” 凌霄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,丝毫没意识到先来后到的问题,转而看了李贺一眼:“说吧,你想让我做什么?” “我没想让你做什么……” “不说拉倒!” 瞥了他一眼,凌霄哼哼道:“为了帮我出头,跟姓苏的当场翻脸——你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,要说没所求鬼才信呢——鬼都不信!” 扑通! 他这边话刚罗音,李贺双膝一软当场跪了下去,倒头便拜:“师兄在上,请受师弟李贺一拜!” 靠! 凌霄被吓了一大跳,飞也似的远远躲开,就跟见了鬼似的,连连摆手:“别!我只有一个师妹没有师弟,你别乱磕头!” “道长,求你了……不当师弟也行,你收我为徒吧?” “不行!” “我知道你很了不起,我是打心眼里崇拜,求你了……” “要不这样。” 凌霄挠了挠头,呐呐道:“我去帮你跟姓苏的解释一下,你们俩和好如初,你帮他一起跟我为敌好不好?” 他宁愿李贺是他的敌人,也不愿意收这么个师弟。 “道长,你觉得还有可能吗?” “这么说……你是早有预谋,要牺牲你跟苏俊的关系,让我担你这份人情,无法拒绝你的要求了?你这个人太阴险太卑鄙太无耻了!” “不是……暮云姐都能当你师妹,为什么我不能当你师弟?” “她是女的!” 凌霄大怒,心道:你丫能跟沈暮云比吗?跟沈暮云有可能发展进一步关系,鬼才愿意跟你发生关系,小爷对男人没有任何兴趣! “反正你要是不答应,我就跪着不起来!”李贺态度极其坚定,用上了电视里拜师学艺的手段。 “那你慢慢跪,我先走了。”凌霄才不吃这一套。 “你怎么能这样?” 李贺都快哭出来了,大声叫道:“你……你要是不答应,我就把那天的事到处说,告诉所有人!” “哎呀!软的不行还来硬的,威胁我?你说啊,这里就有人,你跟他们说,看有没有人相信。” “我……” 发现软的硬的都没用,李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,凌霄看到他不知如何是好的可怜相,最终还是有点心软了。 毕竟,李贺先是帮他摆平警察,又为了帮他出头跟苏俊撕破脸:虽然他没把那个雷刚放眼里,但人家毕竟帮了他不是? “收徒可没那么简单,要考验你的心性、品行等等。” 凌霄摆了摆手,说道:“这样吧,先收你当个记名弟子,以后看表现……” “我人品很好的,就直接是正式弟子吧?” “你还想怎么样?沈暮云都只是记名弟子,你还想比她高一等?凭什么啊?你这个人太贪心,我觉得你品行不行。” “啊!” 一听沈暮云也只是记名弟子,李贺心理立马平衡了,赶紧说道:“记名弟子就记名弟子,我不贪心!” 至于选择跟着李贺的那几个二世祖,早就已经陷入呆滞状态了——这到底唱的是哪出啊? 李贺为了帮凌霄,不惜跟苏俊撕破脸。 结果呢? 搞半天他做这一切的目的,就是为了给凌霄当什么师弟。 这家伙还真是个道士? 最关键的问题是……这些道士和尚全都是,没有真才实学到处骗人的神棍,贺少这么精明的人,怎么会被他骗到?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。 那帮傻愣着的二世祖,其中一个赶紧掏出手机,按下接听键:“喂!二叔……什么?怎么会这样……” 通话只持续了很短时间,等他挂断电话之后,脸色已经一片煞白。 “浩子,怎么了?”李贺问道。 “真是见鬼了!” 崔明浩脸色很难看,呐呐道:“老爷子出事了……本来只是气血虚弱,医生说好好调养就能好,怎么就……大少!我得先走了!” 李贺一愣,赶紧一把拉住崔明浩,说道:“我师兄就会治病,有我师兄出马保证药到病除!” “你疯了啊?” 听到他这么一说,凌霄当场跳起来。 他确实会治病但只是懂点中医,而且水平也就跟普通医生差不多,像这种奄奄一息的情况,以他的医术绝对治不了。只不过,在李贺眼里他是无所不能的,这才说得如此自信满满。 “上次霓裳她们几个……不就是你治好的吗?” “那能一样吗?” 凌霄恨不得抽他几个耳光:沈霓裳她们几个上次是撞鬼了,被阴气侵蚀昏迷不醒,根本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病。 这话听在崔明浩耳中就不同了,李贺甚至说出了沈霓裳的名字,说明他治病的本事是真的。 “凌先生!我求求你了,帮我爷爷治一下吧,钱不是问题……只要你能治好我爷爷,我们崔家一定感恩戴德,任何要求都会答应!” “我真不会治病……” 凌霄狠狠瞪了李贺一眼,最终禁不住崔明浩的祈求,苦笑道:“这样吧。我可以过去一趟,但丑话说在前头,我医术真的很一般,能治好是运气,治不好也不赖我——你觉得行我就去。” 第42章 精怪! 第42章 精怪! 市一院特护病房。 十几个医生和护士忙得不可开交,病房外站着一大群人,从穿着打扮上看起来很是不凡。 他们每个人脸上都写满担忧,还有几个女人正在嘤嘤哭泣。 对于崔家而言,崔老爷子是参天大树! 如果这棵大树倒了,崔家虽不至于冰消瓦解,实力却最少削减六成以上,谁让后辈并无突出的呢? “哭哭哭!就知道哭!都给我闭嘴!”一个中年男人掐灭烟头,满脸烦躁的呵斥。 “崔先生。” 病房的房门打开了,穿着白大褂的主任医生,恭声说道:“老爷子的身体……怎么说呢。到目前为止,我们还是没查出具体病因,只知道老爷子气息越来越弱,生命体征正在急剧消亡……” “医生,我觉得现在没时间,听你说那些专业术语!”崔海泉冷着脸叱道。 “是这样的。” 主任医生不敢再绕弯子,赶紧解释道:“因为不知道病因,没办法进行针对性治疗。如果使用电击之类的抢救手段,以老爷子虚弱的身体,甚至有可能加速死亡……我建议放弃抢救,至少还有时间说遗言……” “这就是你给我答案?”崔海泉怒吼。 “崔先生,我们……真的尽力了……”医生不敢抬头。 “爸!” 崔明浩飞也似的跑过来,急声问道:“爷爷现在怎么样了?” 崔海泉皱着眉头没搭理他,崔明浩一看阵势不对,赶紧说道:“爸,我找了个神医过来给……” “滚!” 心里已经极度烦躁的崔海泉,恨不得一巴掌抽死儿子:这都什么时候了?还相信所谓的神医? 这里是全省最好的医院,给老爷子治病的是最顶级的专家,连这些专家都说没救了,难道他所谓的神医能治好? 凌霄脸色不由一凝,目光迅速转移到病房,快步朝那边走过去。 “你是谁?站住!”崔海泉急声喝止。 “爸,他是我找来的神医,他真的可以……” “闭嘴!” “应该闭嘴的是你。” 凌霄冷冷看了崔海泉一眼,寒声道:“如果你不想里面的人死掉,最好不要拦着我,走开!” 崔海泉不由愣住了,尽管崔家至老爷子以下,没有特别突出的子孙,但崔家的底子放在那儿。 再怎么说,他也是堂堂一局之长,竟然被一个小子呵斥? 他这边正准备喝骂,凌霄冷兮兮的说道:“找不到病因是吧?生命力不断流失,快死了吧?” 刚准备发飙的崔海泉,那张脸瞬间僵硬了,充满震惊的看着凌霄:“你……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 “你到底让不让开?”凌霄才懒得跟他解释。 “大师!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父亲,只要你能救我父亲……”崔海泉的态度立马180度大转弯。 “你是什么人?” 在崔海泉把希望寄托在凌霄身上时,主任医生的脸色不好看了:他刚才已经言明崔老爷子无救,没想到竟然半路蹦出来个年轻人,一口说出了老爷子的情况——如果老爷子真被他给治好了,他们这些专家算什么? “闪开!”凌霄一把把主任医生推开。 “你不能进去!” 主任医生又惊又怒,赶紧冲上来再次挡在前面,一边对崔海泉急道:“崔先生,现在大家正在给老爷子诊治,按照医院的规定,是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入的……” “事实就是,你告诉我的结果是,我父亲已经没救了。”崔海泉皱眉道。 “可是……” “不用可是了!” 崔海泉脸色一冷,喝道:“还有比现在更糟糕的情况么?让他进去,如果出事我不会让你们负责!” 凌霄进去了,随后把里面的医生和护士,统统赶出了病房,偌大的vip病房站着四个人。 “我就说了,师兄肯定能治好!”李贺满脸兴奋。 “你闭嘴!” 凌霄瞪了他一眼:他可不是什么岐黄高手,因病快要死的人他肯定救不了,事实上在到达病房之前,他根本不认为自己能帮上忙,但是站在病房外面的时候,他发现这根本不是病。 只因,他感受到病房里面有妖气,而且正以缓慢的速度增强! “你们都出去。”凌霄说道。 “这……” 崔海泉略有迟疑,小心翼翼道:“大师,我保证不会打扰您……” “你不出去我出去。”凌霄没好气的说道,他可不希望接下来发生的事,被这些家伙看到。 “我这就出去!立刻!”崔海泉不敢有半点耽搁,一把拉住儿子急忙往外走。 “师兄,我……我也要出去吗?” “算了。” 凌霄看了满脸祈求的李贺一眼,说道:“一边看着吧,别大惊小怪的,别说话,离远点别乱动。” 李贺立马满脸欢喜的跑到远处站定,心里充满了兴奋和激动:上次被吓得尿裤子,根本没心思看凌霄的手段,这次总算能一睹师兄的本事了。 “他没病,是被妖怪吸食生命力。”凌霄淡淡说道。 “妖……妖怪?”李贺大惊。 “我告诉你,下次别跟人说我会治病,我真不会治病!” 很不满的瞪了李贺一眼,凌霄哼道:“要不是他的情况不是病,而是被妖怪附体,我可没那个本事。” 一听有妖怪,李贺的心情不知如何形容:即因为能看到师兄降妖除魔兴奋,又觉得头皮有点发麻。 “放心吧,这次没那么夸张。” 凌霄从吊坠里取出裁纸刀,一边说道:“人们常说妖魔鬼怪,其实是指四种完全不同的东西。鬼你见过了,魔是最凶残强大的,妖则是由动物成精所化,最后一种是怪——由动物以外的东西成精所化,也是妖魔鬼怪中相对较弱的一种,这个老头就是被精怪吸食了生命力。” “精怪在……在哪?”李贺战战兢兢问道。 “在他手腕上。” 说话的同时,凌霄冷冷一笑朝病床走去,手中的裁纸刀挽起一朵小小刀花:“这只玉镯有很长年头了吧?长期吸食人体精气神,逐渐有了灵智,最终变成了精怪——它现在已经完全觉醒,成了真正的精怪,所以才会大幅加快吸食速度蜕变。只要斩断这只玉镯,它就完蛋了。” 突然! 他这边刚跟李贺解释完,还没走到病床旁边,已经陷入昏迷的老人右手腕,凭空升起一片绿莹莹的光芒。 紧接着,那绿光竟凝聚成一个,只有半尺高的非实体小人! 显然,它已经听到了凌霄的话。 “你再敢上前一步,我就不客气了!”小人愤怒尖叫。 “怎么不客气?” 凌霄眸子里寒光一闪,喝道:“精怪不同于鬼物,你们本来就存在于这个世界,所以不一定见一个杀一个,但前提是你们不害人——事实证明你害人了,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对付你?” “找死!” 小人的声音尖利无比刺人耳膜,它一声尖叫之后,竟然吐出鸽子蛋大的绿色光团,直奔凌霄而来。 这种才刚刚蜕变的精怪,实力属于最低那个级别,凌霄哪会把它放在眼里? “找死的是你。” 一道符篆出现在手中,凌霄爆喝出声:“灵箭!疾!” 符篆凌空炸裂,化作一支普通人看不到的银色小箭飞出,轻而易举把绿色光团击散继续飞去。 “啊!” 绿色小人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,半尺高的身体当即化作一道绿光,重新钻进老人的手镯里。 它刚才以灵体的方式出现,没有实体化的本体保护,灵箭符就是专门为灵体量身打造的。 用一句俗话说,它这是小鸡下茅坑——找死! “不要杀我……不要……求你了……”小人不见了,声音从手镯里传来。 “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。” 对这些害人的妖魔鬼怪,凌霄没有半点怜悯之心,手起刀落朝那只玉镯斩下。 师父给的裁纸刀,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打造,刃泛寒光锋利无比,只是那么一刀斩下去,玉镯当场被切成了两半。 充满惊恐的尖叫声,在病房里回荡着,也就在玉镯被斩断的瞬间,他胸前的吊坠漂浮起来。 金色符篆裹住碎成两半的玉镯,片刻后一道绿莹莹的气流,被吊坠长龙引涧般吸了进去。 太弱了。 凌霄心里不由苦笑,这只小精怪带来的修为,简直可以忽略不计。 由于转化的灵力太少,他压根没放在心上,更何况老人的危机并未解除:玉精吸取了老人的精气神,让他的生命力大量流失,现在已经处于岌岌可危阶段——消失的生命力哪能回来? “封邪!疾!” “正气!疾!” 两道符篆同时出手,封邪符能让老人的状况维持一段时间,不会因为生命力减弱马上死去,正气符作为直接治疗的符篆,虽然只能治疗头疼感冒类的小毛病,却多多少少能恢复一点生命力。 一张正气符所能恢复的生命力,相比老人流失的生命力实在太少了,不过凌霄手里的正气符不止一张。 看得出来,崔家不像缺钱的样子,应该不会赖账吧? 反正这些正气符,还是当初从山里带出来的,是修为只有星品一阶时制作的。赶快用掉是好事,用赚的钱去买赤血朱砂,以现在星品二阶的实力,制作的正气符功效肯定要好得多。 八张正气符接二连三打出,这是他现有的全部。 “他们家有钱吧?” 把所有正气符用光之后,凌霄扭头看向目瞪口呆的李贺,得到肯定的答复后,他露出轻松的笑容。 第43章 相信有妖怪吗? 第43章 相信有妖怪吗? 这次没有太恐怖的场景,李贺只是震惊却没有恐惧,在师兄的吩咐下,他飞也似的打开病房门。 随后,以崔海泉为首的崔家人,一股脑全都涌了进来。 “大师!” 崔海泉满脸焦急担忧,双手抓住凌霄的手:“我父亲的病怎么样了?” “啊!爸……爸,您不能死啊……”另一个中年男人则跑到床边,看到老人一动不动的躺着,当然大声喊叫起来。 “唔……吵死了……” 苍老的声音中,老人缓缓睁开双眼,虚弱而又疲惫的说道:“都别吵了……好累,让我睡会……” 说话了? 先前老爷子已经陷入昏迷,别说是说话,连动弹一下都不可能! 崔海泉激动坏了,松开凌霄的走就往病床前跑,却被凌霄一把抓住:“先把帐给结了吧?” “帐?什么帐?”崔海泉一愣。 “崔叔,我师兄那个……要收费的……”李贺干笑道。 “多少钱?” 崔海泉满脸笑容,充满感激的看向凌霄:“大师,您救了我父亲的命,这份恩情我崔家永世不忘——钱不是问题,一百万怎么样?我现在就给您开支票,如果您嫌不够,尽管开口便是!” 崔家虽然走的是政界路线,但偌大的家族也有不少生意,不可能像沈家富可敌国,两三百万却不是大问题。 更何况,老爷子的命哪是钱能买的? 特别是在这种大师跟前,没有人敢赖账,除非你敢保证,你全家永远不会再患上什么绝症。 能花点钱结识这种高人,不知有多少人趋之若鹜。 “不用那么多……”凌霄被吓了一跳。 “大师!” 崔海泉当场就开了一张一百万的支票,强行塞进凌霄手里:“这是一点心意,您一定要收下!” 看着支票上一连串的零,凌霄忍不住暗自咽口水,但最终还是摇头拒绝:“本门行事向来明码标价。该给的不能少,不该拿的也不多收,这个规矩我不能破……八张正气符每张两万,外加灵箭符四万、封邪符八万,总共28万。” 其实这些符篆的成本,加起来最多也就几万块,毕竟绝大多数都是星品一阶符篆,其中正气符成本只要三千左右。 可他也得赚钱不是? 上清道宗降妖除魔向来看人收费:一穷二白则分文不收,经济普通者收取成本,根据家境好坏不同,最高收取成本价格的十倍——唯一的例外就是,遇到那些为富不仁、穷凶极恶、为非作歹之徒。 即便是这种人遇到妖魔鬼怪,上清道宗也一样会出手,毕竟这是修道者的天职,不能因为对方是坏人,就任凭妖魔鬼怪作祟祸害。 不过这价格方面…… 按照上清道宗的门规,遇到这种人将不受价格限制,最多可以要求其全部家产! 当然,真要是碰到这种人的话,必须得提前让对方给钱,否则等事情结束了不承认怎么办? “大师,这真的只是一点心意……” “28万。”凌霄态度坚决。 “那……好吧……” 崔海泉只能重新开一张28万的支票,心里更加认定对方是高人:自己明明给了一百万他却不收,一口咬定只要28万,这种给钱不要的人,要么是脑子有问题的傻瓜,要么就是坚守原则的高人。 把支票塞进口袋之后,凌霄取出笔墨,把一张白纸摊在茶几上,龙飞凤舞的字迹跃然纸上。 看到那一行行毛笔字,崔海泉心里震惊更甚。 这字简直就是…… 都能当书法作品,裱起来挂在墙上了:这个年代的年轻人,有几个能写出这么好的毛笔字? “你父亲精气神损耗严重,我虽然帮他补了一些,却没办法完全补起来。” 凌霄把药方交给崔海泉,沉声说道:“绝不能乱吃其他东西大补,否则出了问题我不负责。按照这个方子,前十天每两天一剂,一剂分六次一天三次,之后每天一剂分三次喝二十天,应该就能恢复的差不多。” 上清道宗弟子的天职是斩妖除魔,在这个过程中难免碰到这种,被妖魔鬼怪吸取精气神的情况。 因此,所有道门都有属于自己的,专门用来修复精气神的药方,这是中西医都无法做到的。 “太厉害了……” 崔明浩傻傻地看着凌霄,眼睛里充满了炽热光芒。 不久前,在酒店包房里看到李贺,为了拜在凌霄门下,甚至不惜跟苏俊撕破脸,包括崔明浩在内的几个二世祖,都觉得要么这个神棍太能蛊惑,要么就是李贺脑子有问题——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谁信? 可是! 被院方宣布死亡的爷爷,竟然被他从鬼门关前拉回来,现在除了虚弱了点,哪还有快死的样子? 能做到这一点,要说对方是个神棍,崔明浩死都不信! 扑通一声。 他竟然也学着李贺,双腿一软跪在凌霄面前:“凌道长,求你收下我吧……我不要求当您师弟,给您当徒弟就行了,而且是记名弟子……” 凌霄傻傻地看着‘要求很低’的崔明浩,嘴唇蠕动了好几下,没有任何的表态转身就跑…… “行了,别跪了。” 看到凌霄直接跑路,李贺满脸傲然:“你以为下跪就行?我师兄是什么人?哪是那么轻易收徒的?” 崔海泉一愣,凝神看向李贺:“小贺,那位大师是……你师兄?” “崔叔,您也别想着从我这搭上他,其实……我都是好不容易才被收做记名弟子,可不敢帮您说情。”李贺深怕崔海泉找他搭线,到时别搞得忙没帮上,师兄一怒之下把自己逐出师门。 “我的手镯……” 就在这时,不远处的病床上,老人家惊慌失措的大喊:“我是玉镯怎么碎了?混蛋!是哪个混蛋把我玉镯弄碎了?给我滚出来!” 可以看得出来,老人对这只玉镯很宝贝。 李贺赶紧瞅了一眼病房的门,发现凌霄不在才松了口气,连忙走到病床旁边:“老爷子,您就别喊了,其实您根本没生病,就是这镯子……总之,这个镯子差点要了您的命,幸亏我师兄救了您。” “放屁!镯子怎么能要人命?”老人觉得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。 “那您为什么能活过来?”李贺反问。 “这……”老人迟疑了。 “小贺,到底怎么回事?我父亲他……不是生病?” “你们相信这世上有妖怪么?” 李贺露出神秘莫测的神情,苦笑道:“不管你们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,这镯子应该有很多年了吧?” 说完这句,他没有继续多说就告辞离开了,留下满脸错愕的崔家一众人等。 崔海泉看着李贺离去的背影,喃喃自语道:“就连李贺都对他如此恭敬推崇,看来是真正的高人啊……明浩!记住,以后多跟李贺走动,跟那位大师搞好关系,能结识这种世外高人,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!” 一只刚化形的小玉精,凌霄完全没放在心上。 他现在正打车直奔药宗店铺。 沈暮云和玄月的转账已经到了,又从崔家这弄到28万块,加起来他手里足足有三十几万。 问题来了。 以前是没钱买赤血朱砂,现在有钱却没有太多时间。 按照玄月所说,短则两天长则三五天,清微门的高手就要到了,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不可能把那么多赤血朱砂变成符篆,他能做的就是足不出户,尽可能多的制作出星品二阶符篆。 药宗给他的价格是,六千块一两赤血朱砂,几笔钱加在一块,足足买了六斤多的原材料。 这要是制作成符篆,即便是消耗最多的罡刃符,也能有两百张以上吧? 以他现在的修为,除了吃喝拉撒睡,其余时间不停吐纳恢复和制作符篆,一天顶多只能制作三十张。 门上挂着‘请勿打扰’的纸条,凌霄开始拼命制作符篆。 当然,这次他没关机。 不过为了避免被打扰,他提前跟李贺说了,最近几天别打电话给他,要不然就把他逐出师门。 第四天,手机铃声突然响起,疲惫不堪的灵霄接通电话,随后穿起衣服,马不停蹄的朝庄园外跑去。 一只刚化形的玉精,实在引不起他的兴趣,但如果是顶级妖魔呢? 连他和玄月联手,都不敢去降服的怪物,由清微门高手出马才能对付,这让凌霄无比激动。 好比武者以看到顶尖强者的对决为荣,修道者同样对那种,最高级别的降妖除魔行动感兴趣。 当他以最快速度赶到,那个挂羊头卖狗肉的风水工作室,发现除了玄月之外,另外还三个不认识的人。 两个男人,一个女人。 为首的男人看起来不到四十,长得算不上很英俊,却有一种英武逼人的气息。女人也有三十几岁的样子,让凌霄惊讶的是,她的长相跟玄月竟有六七分相似,只是多了几分成熟风韵。 还有一个年轻男子,应该只有二十多岁。 英俊无比。 器宇轩昂。 在凌霄看来,也就比他自己稍微差了那么一丁点,当凌霄进来的时候,他正满脸笑容的跟玄月说着什么。 “你就是上清道宗弟子凌霄?” 看到凌霄走进来,中年男人上下打量着他,点头笑道:“不愧是上清道宗弟子,一表人才,器宇不凡。玄月跟我说了,你出手救过她的命,现在还一起在洪都做事——我叫玄铄天,是玄月的父亲,这位是玄月的母亲姜月仙,他是我的亲传弟子莫云枫,同时也是玄月的大师兄。” 该死! 凌霄心里顿时一凝:他一直都以为,玄月的那个‘玄’字是师门辈分,却没有往姓氏上面想。 否则,他早就能猜到玄月的身份:清微门掌门的三弟子,同时也是清微门第二代中,最杰出高手玄铄天的女儿! 第44章 玄月的报复 第44章 玄月的报复 尽管凌霄以前没出过门,师父却早就把各个道门的情况告诉他,大到修道界的整体格局,小到每一个门派的重要人物,这也是身为名门正派修道者,行走江湖必须了解的基本常识。 当然,炎黄修道门派众多,有些大门派弟子更是不少,即便师父也不可能认识各派所有弟子。 换句话说,能被师父重点介绍的人,肯定是个中翘楚。 其中,师父就说起过玄铄天! 清微门目前总共有五代弟子,以掌门为首的第一代弟子不说,往下就是玄铄天所在的二代弟子。 玄铄天在清微门二代弟子中,不是年纪最大的,也不是入门最久的,却是二代弟子中公认的领袖人物,由此可见他的天赋何等惊人——毕竟,有幸成为清微门的弟子,入门前已经经过千挑万选,能在这些精英中成为同辈领袖,定然是人中之龙 不过跟想象中不一样,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丝毫没有架子,对凌霄的态度可谓和蔼可亲。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。 并不是说夫妻俩真的就很随和,关键在于从玄月口中得知,凌霄上次救了他们女儿的命。 “凌道兄,久仰。” 在师父那边介绍之后,莫云枫面带微笑,朝凌霄行了个道揖:“多谢你救了我师妹,算我欠了你一份人情,日后但凡有所命绝不敢辞!” 这句话说得很好听,但如果深层推敲就会发现,莫云枫是在宣告主权。 “这是我欠的人情,为什么要你来还?”玄月满脸不乐意。 “好了好了。” 玄铄天跟妻子互视一眼,转而沉声道:“月儿,现在人都到齐了,快点上路吧,别耽搁时间!” 目的地不在洪都市,而是远在三百公里外的,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山。 由于一行有五个人,玄月的跑车明显不够用,幸好她提前找了一辆房车,坐上五个人绰绰有余。 玄月开车。 莫云枫坐在副驾驶室,不时跟她小声说些什么,显然是在逗她开心。 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坐在第二排,两个人都闭着眼睛打坐吐纳:他们是此行主力,必须让精气神保持最佳状态。 凌霄躺在最后一排睡觉,这几天足不出户制作符篆,精神耗损非常严重。 房车行驶了很久,不到中午从洪都市出发,直到太阳快落山时,才进入一段颠簸的土路。 路面太过于颠簸,玄铄天夫妇没法打坐吐纳,后排睡觉的凌霄也醒了。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,房车总算停了下来。 这里是个很偏远的村庄,幸好玄月提前就已经踩好点,否则还真不容易找到。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,只有一条颠簸破烂的土路,通往并不繁华的小镇,以至于这个村子非常贫穷落后,放眼望去并不大的村子里,大多都是破旧的土房子,让人觉得回到了几十年前。 “大家来看一下。” 从车里下来之后,玄月拿出一张本省地图,摊在车头上指指点点:“我们现在在这个位置,再进去就是人迹罕至的深山,这个村子是离山区最近的落脚点。捡到血煞玉佩的地方大致在这……离这个村子还有挺远的,所以现在进山不太合适,我建议今晚在村里过夜,明天一早进山。” “师妹说得没错,我也觉得应该这样。”莫云枫随声附和。 “应声虫……”凌霄撇嘴。 “凌霄!你说什么?难道你觉得有问题?”玄月不悦。 “那我问你。” 凌霄指着刚才玄月所指的位置,说道:“从这个村子到捡到血煞玉佩的地方,以我们的脚程要走多久?” 玄月愣了愣,思索了一下皱眉道:“这片山区人迹罕至,没有开辟出道路,肯定会比较难走。换成一般人,怕是两天都不一定能走得到,即便以我们的脚程,应该也要最少一天时间。” “也就是说,我们明天一早出发,最少也要后天早上才能到达,对吧?那么我们在村子里住一晚上的意义是什么?就算住一晚上有助于精气神饱满,可是接下来要走一天一夜的路,再饱满的精气神不也得耗尽了?” 凌霄看了一眼皱眉的玄月,接着说道:“我倒是觉得,现在我们的状态都很好,索性马上就进山。以我们的脚程明晚这个时候,大概就能抵达捡到玉佩的地方——当然,我们不会直接到那里,而是在一段距离外休息,到了第二天早上精气神处于最佳状态,再前往捡到血煞玉佩的区域,以最佳状态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,我觉得这样更能节省时间。” 被他当众反驳,玄月明显很不爽,脸色不悦的正要反驳,玄铄天却有些诧异的看了凌霄一眼,点头笑道:“没错!凌霄说得有道理!” 房车停在了村子里,一行五人连夜进山。 修道者在修炼道法的过程中,借助灵力对身体的滋养,体质会比普通人强上不少。况且,鉴于道法大多不善于近战,因此绝大多数修道者,还会附带修炼武学,这五人的体力远超常人。 尽管这种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,并没有人工铺建的大道通途,却也没办法阻止他们的脚步。 凌霄走在最前面。 手里拿着一把开山刀,时不时的挥动一下,把拦路的荆棘砍断——刀是他让玄月准备的。 莫云枫紧跟在凌霄后面,手持一个功率很高的矿灯,把前面照得一片雪亮,玄铄天负责殿后,三人把姜月仙和玄月母女护在中间,行进速度倒也不算慢,不过最累的肯定还是凌霄。 当然了,拿着开山刀在前面开路的工作,由三个男人轮流互换,不可能始终交由他一个人。 大概走了二个小时,一行人停下来休息。 山路难行。 即便以他们的体力,因为有披荆斩棘这个耗费力气的环节,也不可能一口气走到目的地。 “喝点水。” 席地而坐的玄铄天,把矿泉水和一个散发肉香的纸包递给凌霄,笑着问道:“凌霄,真灵子前辈最近可好?” 凌霄愣了愣,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真相,最终还是没说:“师父在外云游,我也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了。” “这样啊……对了!凌霄,你今年几岁?又是什么修为?” “我……那个……” “十九岁,星品二阶。” 看到他犹豫不决的样子,玄月很‘热心’的帮忙回答,差点没把凌霄气死。 他为什么支支吾吾? 说到底不就是因为修为太低吗? 以前,他自以为自己天赋极高旷古绝今,结果师父那番留言让他明白,自己的天赋放在修道界,几乎属于垫底的那一类:要知道,玄月的年纪还没他大,却已经有了星品三阶的修为。 一阶之差看似不多,倘若按照他以前的修炼速度,想达到玄月目前的修为,怕是最少也要四十岁以上。 毕竟,没有发掘出吊坠的神奇功效之前,他只有可怜的星品一阶。 “十九岁达到星品二阶……算是很不错的了……”玄铄天嘴上这么说,凌霄才不信他的鬼话。 他觉得很丢脸。 如果玄铄天知道,自己在没有吊坠帮助之前,十九岁其实还处于星品一阶,不知道会作何感想。 “十九岁星品二阶都算很不错?” 玄月满脸不屑的撇嘴,哼道:“那我十六岁达到星品三阶,莫师兄十五岁达到星品三阶,如今已是月品一阶又算什么?” 很明显,先前凌霄反驳她在村子里住一晚的计划,让她到现在还记恨着——女人的报复心实在可怕。 “玄月!” 玄铄天脸色一冷,呵斥道:“你懂什么?上清道宗跟其他宗门不同,他们除了修炼灵力之外,还要学习大量符篆制作方法。同样,在同等修为的情况下,其他任何一个门派,都不可能是上清道宗弟子的对手,难道你不知道么?” 这番话绝对不是恭维的意思,况且以他的身份和辈分,完全不需要恭维凌霄这么个小辈。 这是事实! 上清道宗修炼进度相比之下,要比其他宗门的弟子慢一下,而且还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。 正因为如此,才导致上清道宗沦落很快。 但是! 在各派不知内情的小辈眼里,早已不值一提的上清道宗,在各派的长辈眼里,却没有人敢于轻视:同等修为下,上清道宗弟子绝对能横扫其他各派——当你现场使用灵力发动一次攻击,上清道宗弟子却可以用提前制好的符篆,瞬间发动铺天盖地的攻击,让你毫无还手之力。 其实,玄月也知道这一点。 上次在跟巨型鼠妖的对决中,凌霄以星品二阶的修为,彰显出丝毫不亚于她的强大战斗力。 这还是因为,凌霄没有钱制作太多符篆的缘故,如果他手里有足够的符篆,那天绝不会受伤! “哼!我是就事论事,单就他的修为而言!”玄月瞪了凌霄一眼哼道。 “在对付妖魔鬼怪时,没人管你是什么修为,只有实际战斗力才是真正可靠的。”玄铄天教训女儿道。 “我……” “别动!”凌霄突然低声道。 “你干嘛?” 玄月发现凌霄是在对自己说话,先是一愣随即怒哼道:“你凭什么让我别动?我就要动!” “有蛇,你旁边。” “啊!” 刚刚还面带怒色的玄月,突然尖叫着跳了起来,在所有人惊讶地目光中,一下子钻进凌霄怀里。 第45章 灵引盘,镇魔碑 第45章 灵引盘,镇魔碑 最开始的时候,莫云枫对凌霄充满戒备,因为他听说凌霄和玄月共事,而且凌霄还救了师妹一命。 可想而知,两个人朝夕相处还有救命之恩的前提,很容易发生点什么,于是他说了那么一番宣示主权的话。 不过接下来他发现,自己的担心实在多余。 在车上,玄月开车凌霄睡觉,两个人几乎没什么交集,到了村子外面,两人还因为行程计划产生争执。 就在刚刚,玄月更是趁机对凌霄大肆讥嘲,这让莫云枫总算放心了——他们俩简直就是对头,哪有发生什么的可能? 可是…… 现在他放下的心彻底悬了起来! 凌霄说玄月旁边有蛇,然后玄月尖叫出声,她接下来的行为,完全是无意识下的条件反射。 她,钻进凌霄怀里了! 这就意味着在她的潜意识里,对凌霄充满了信任和依赖,潜意识里认为他的怀抱很安全! 还有比这更危险的情况吗? 咻! 寒光一闪,小刀脱手飞了出去,一条五彩斑斓的蛇,被锋利的刀刃斩断脑袋,身体在地上挣扎着打滚。 “那个……没事了,幸好你跑得快。” 凌霄拍了拍玄月的肩膀,讪笑道:“其实碰到这种情况,你不应该动弹,这样更容易引起蛇的注意和攻击……要是换成普通人,跳起来的速度比较慢,恐怕已经被咬伤了——你是不是该松开了?” 换成其他时候,他巴不得小美人主动投怀送抱,可眼下人家父母在场,他哪还敢占便宜? 特别是…… 凌霄发现莫云枫脸色很不好看,好像恨不得把自己活剥了似的。 他是个讲道理的人,正如他极度讨厌苏俊,因为苏俊想抢他的小师妹一样,他能理解抢师妹是很不道德的事,所以他决定跟玄月保持距离——人家已经有师兄了,自己不能做缺德事。 只不过,玄月根本没有放手的意思,紧紧抱住他的脖子,颤声道:“你仔细看看,还……还有没有别的蛇……” “没有了,真没有。”凌霄赶紧说道。 “玄月!” 玄铄天脸色一冷,喝道:“松手!你这样成何体统?” 他对凌霄的印象不错,一是因为凌霄救了他女儿,二是因为对上清道宗的尊重,但这不表示他愿意让女儿跟凌霄走得太近:炎黄所有道门都有个规定,那就是绝不允许不同道门的弟子通婚。 修道者并非俗世里那些道士,他们是可以结婚生子的。 你可以跟本门弟子成亲,也可以找个普通人结婚,唯有一点决不允许,那就是跟其他道门弟子成亲。 为什么? 道理很简单。 就拿凌霄和玄月来说,如果他们俩走到一起了,到底是凌霄背叛上清道宗加入清微门,还是玄月背叛清微门加入上清道宗?修道者对宗门忠诚,是最基本也是绝不容违背的首要门规,不管他们俩谁背叛宗门,都将遭到本门追杀。 即便抛开背叛一说,玄月会不会把本门术法传给凌霄?凌霄会不会把上清道宗的本事传给玄月? 这也是决不允许的! “我……” 玄月大概意识到自己的举止有问题,这才想到旁边还有其他人,赶紧红着小脸松开双手。 “师父,师妹只是一时情急,并非有心越矩。”莫云枫赶紧说道。 “人家又不是故意的……”玄月低声嘟囔着。 “前辈,是我不好。” 凌霄赶紧站出来,说道:“我应该直接把蛇杀了。另外……我跟玄月只是朋友,这一点我可以保证!” 他有时候确实不太正经,见到漂亮女孩会心生骚动,但他很清楚的知道,有些规矩绝不能逾越。 “这事不怪你。” 玄铄天对凌霄笑了笑,转而对莫云枫吩咐道:“云枫,你这个师兄是怎么当的?记住!保护好你师妹!” “师父教训的是,弟子一定尽心保护师妹!”听到师父本是责备的话,莫云枫差点没乐疯了。 什么叫保护好师妹? 不就等于说,师父把师妹托付给自己了吗? 今天以前,师父虽然对他很不错,很看重他这个弟子,也不阻止他跟师妹来往,却从未有过明确表示。 莫云枫心里甚至有点感激凌霄。 要不是刚才闹了这么一出,师父担心师妹跟凌霄走得太近,哪会明确表示把师妹托付给自己? “我才不要谁保护,我自己能保护自己!”玄月很不开心的嘀咕。 “闭嘴!” 玄铄天的权威毋庸置疑,即便是宠爱的女儿,被他这么一声呵斥,玄月竟然不敢再说话。 五人大约每隔两个小时休息一下,喝点水吃点东西,然后通过打坐吐纳,快速恢复消耗的体力。 第二天晚上天还没黑,在距离捡到血煞玉佩,大约几公里的地方停下,进行一次彻底的休整。 次日一早。 睡眠充足的五个人,又趁着清晨灵气浓郁打坐吐纳,等到早上七点多,大家处于精气神最充盈的状态。 接下来,直奔捡到血煞玉佩的地方,危险之途也将正式开始。 每个人都默不作声,玄铄天脸色凝重。 他取出一个带有斑驳铜锈,直径大约十五公分的圆盘,盘面镌刻着各种看不懂的怪异铭文。 “从现在开始,精神一定要高度集中,明白么?” 目光扫向三个年轻人:妻子那边完全不用担心,这次主动的目的就是,带着三个年轻人见见世面,增加一些对抗高阶妖魔鬼怪的阅历,真正动手的是他和妻子——他压根没指望三个年轻人出力,他们能自保就不错了。 “是!”凌霄等人异口同声。 “我们自身的灵觉有限,如果妖魔鬼怪的气息不够浓郁,就必须借助一些工具来寻找目标。” 玄铄天跟三个小辈解释了一句,托着圆盘的右手一松,双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,结出一道非常复杂的印诀。 松手之后,原本应该跌落下去的圆盘,竟然神奇的悬浮在虚空中,在印诀作用下散发出淡淡的暗金色光霞。 圆盘开始旋转,自转速度越来越快,片刻后戛然而止。 “灵引!” 在玄铄天一声清喝中,圆盘滴溜溜的朝左前方飞去,所有人神情都变得无比凝重,队形也随之改变。 先前是三个男人分前后拱卫两个女人,现在却变成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在前,其他三个小辈在后:当危机逐渐接近,自然由前辈高手打头阵,以他们三个小辈那点修为,一旦遭遇强敌很可能被秒杀。 圆盘飞行的速度并不快,始终跟玄铄天保持同步,仔细观察就会发现,圆盘上的暗金色光霞,正以缓慢的速度增强。 光霞越强,目标越近! 单凭一块被血煞之气浸染的玉佩,就能让人死于非命,其源头是何其强大的妖魔? 每个人的精气神都保持全盛,来自清微门的四人,纷纷调动灵力随时准备结印,凌霄双手各扣着三道符篆。 上清道宗战斗中依赖于符篆。 由于符篆是提前制作的,不需要灵力就能发动,理论上可以瞬间释放出无数,相当于发动无数次全力攻击。这也是上清道宗弟子在同等修为下,战斗力比其他宗门高的原因,但理论毕竟只是理论,事实上却不可能做到。 倘若真是如此,即便凌霄只有星品二阶,成千上万道符篆同时发出,岂不是能秒杀月品三阶的玄铄天? 当然不行! 尽管释放符篆不需要灵力,却要将心念跟符篆融合,一个人的心念之力是有限的。 就拿凌霄来说,他现在最多同时打出三道符篆,等于同时发动三次攻击,不过即便是这样,已经比其他宗门占优势——其他宗门的修道者,倘若要发动最强的攻击,单位时间只能释放一次。 这也是为什么玄铄天声称,凌霄不弱于玄月的原因。 五人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,大概走了两公里多,灵引盘悬浮在空中不动了,而是以极快的速度旋转。 “这里?” 玄铄天眉头一皱,看着眼前这片跟其他地方,别无二致的丛林,接着脸色大变:“就在这里——地下!” “前辈,您看那边。”凌霄指着不远处。 不注意的话看不出什么异样,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,那里虽然跟其他地方一样,被大片的绿色植被覆盖,却有那么一小块地方,比周围稍微高出一些,仿佛在那片植被下面,隐藏着某些不为人知的东西。 “都小心,保持戒备。” 玄铄天灵力一动,双手迅速结印:“龙卷印!” 急速旋转的龙卷风,凭空出现在那片荆棘丛上方,强大的撕扯绞杀之力,瞬间把高凸区域的荆棘绞碎。 骷髅? 石碑? 荆棘掩盖下的真实情况,被几个人看得清清楚楚。 “只是一具普通骷髅,石碑也没什么问题。” 玄铄天说话的同时,快步向骷髅和石碑走去,大家也都纷纷跟上,距离拉近看得更加清楚。 骷髅靠在石碑前,皮肉早已腐化殆尽,就连一身衣服也只剩褴褛碎片,明显已经死去很久了。 “看起来,应该死了十年以上。”姜月仙皱眉道。 “这是……” 玄铄天眉头明显一紧,迅速把手伸向骷髅旁边,拿起一串暗褐色的佛珠,脸色越来越凝重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他应该就是龙门的枯印大师……当年,枯印大师消失无踪,没想到竟然……这是他随身的最强法器,只不过……” 仔细检查了一下骷髅周围,姜月仙呐呐道:“只剩下这一件法器,而且法器已经完全失去灵性,定然经过很惨烈的厮杀。” “石碑上写着什么?”凌霄问道。 “云枫,枯印大师身为前辈理当尊重,你负责把大师的尸骨收好,此间事了送还给龙门。” “是!” 莫云枫赶紧走上前来,恭恭敬敬地把骷髅移开,与此同时石碑显露出来。 “镇魔碑!” 玄铄天和姜月仙双双惊呼出声。 第46章 潘多拉魔盒 第46章 潘多拉魔盒 那是个高约三尺许,通体呈青褐色的石碑,看起来跟墓碑很相似,只是显得古朴沧桑一些。 不过,这块石碑并非祭奠死人的,上面密密麻麻镌刻着,数之不清的奇异符篆。 凌霄听说过这种东西。 所谓镇魔碑,顾名思义是用来封镇妖魔鬼怪的,但并非所有的妖魔鬼怪,都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。 能被镇魔碑封镇的妖魔鬼怪,绝对是实力很强大的一类。 修道者最少要达到日阶一品,才能制作威力强大的镇魔碑,而镇魔碑的作用是封镇,也就是说制作这块镇魔碑的修道者,根本没办法杀死这个妖魔鬼怪,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封镇。 那么,如此修为都无法杀死的妖魔,又该是何其强大的存在? “既然被镇魔碑封镇了,那块玉佩怎么会沾染血煞之气?”玄月不解的问道。 “确实……” 这次连玄铄天都疑惑了,喃喃自语道:“引灵盘只感应到非常少的煞气,这点煞气不足以把玉佩侵染到,置人于死地的程度,况且捡到那块玉佩的地方,离这里足足有数里远,不应该啊……” 所有人都不得其解,就在大家满心疑惑时,凌霄突然注意到几米开外的地面上,露出一小片布条边角。 他拿着开山刀走过去,轻轻松松挖了出来,一看是个陈旧的油纸包。 看起来,应该也是那位枯印大师的异物,只是在他死后飘到附近,随着时间过去被尘土掩埋了。 凌霄剥开外面的油纸,发现里面是一块羊皮,上面残留着黑中透紫的字迹,很可能是枯印大师临死前,蘸血书写的遗言。 “奇怪了……这块玉佩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”另一边,面带疑惑的玄月,打开那块装着血煞玉佩的盒子。 “不要打开!” 迅速把遗书看完的凌霄,远远发现玄月打开了盒子,脸色刷地一下铁青:“快!快把它合上!” “啊?” 玄月完全没搞清楚怎么回事,就在这时经过封印之后,静静躺在盒子里的玉佩,突然散发出让人心悸的红光。 没有任何外力注入,玉佩仿佛有了生命一般,在盒子里瑟瑟抖动。 “快合上!”玄铄天大骇。 可惜,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,他这边刚喊出一声,玉佩突然从盒子里飞出,狠狠地朝镇魔碑上撞去。 轰…… 伴随着一声巨响,玉佩释放出海量血煞之气,之前平平无奇的镇魔碑,通体浮现出大量暗金色符篆。 金色符篆的力量是威严正气,玉佩中释放的能量邪气滔天。 一正一邪两种截然不同的能量,开始互相攻伐厮杀,所有人都被这两股力量,碰撞形成的冲击波远远推开。 “凌霄,这……到底怎么回事?”玄铄天失声惊呼。 “来不及了……” 凌霄脸色一片灰白,把那块羊皮递过去,呐呐道:“前辈,咱们还是快逃吧?” 十多年前,枯印大师无意中发现,这片深山中有一个魔,以周围村庄里的活人鲜血为食修炼,而且已经到了大功告成的紧要关头,如果等他通知宗门派遣高手,肯定是来不及阻止了。 于是,他跟妖魔展开决战。 妖魔实力强大无匹,他的修为也是一等一的,最终双方都受到致命重创。 枯印大师伤及心脉奄奄一息,妖魔则被他夺取了心核,只不过以他当时的伤势,根本没能力彻底杀死妖魔,也没办法碎其心核,在濒死之前打造这块封魔碑,将妖魔肉身封印于地下。 至于无法摧毁的心核,则被他耗费最后一点灵力,丢到了很远的地方,而他留下遗言后也死了。 妖魔肉身遭到重创,虽然没有毁灭却也被封镇了,根本不可能再兴起风浪。被丢到远处的心核没有自我意思,其中血煞之气虽能伤人,但也算不上很大的祸患,只要不离得太近就没事。 但是! 遗言中说了,千万不能让心核跟肉身距离太近,一旦进入百米之内,肉身就能遥控心核撼动镇魔碑,最终肉身和心核再次合二为一,妖魔将会被重新唤醒。 那块所谓的玉佩,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玉,而是被枯印大师丢在远处的心核,现在心核被释放出来了! 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 玄月的俏脸一片傻白,呐呐道:“是我……是我把妖魔放出来的……” “前辈!心核攻击镇魔碑需要时间,我们还有机会逃跑!”凌霄大急,现在不跑就没机会了。 “祸是我女儿闯的,我必须站出来挽回。” 玄铄天眼神灼灼,沉声喝道:“更何况,如果我们离开之后妖魔出世,怕是那些村庄里的村民,都会跟着遭殃——身为修道者,斩妖除魔乃我辈天职,怎么能临阵脱逃?你们尽速离开!” “什么叫临阵脱逃?如果打得过,如果势均力敌,就算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,可问题是以我们的实力,留下来也是白白送死,根本改变不了什么……死的毫无意义,那就太愚蠢了!” 凌霄大急口不择言,丝毫没顾忌对方是长辈,师父教导他除魔卫道,但也教他保命为重。 无法改变结果的奋不顾身,不是勇敢而是愚蠢! “你错了。” 玄铄天深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首先,妖魔当年已经受到重创,即便曾经实力很强,如今也会远远弱于当年。其次,心核对妖魔而言是力量之源,现在它正在攻击镇魔碑,还没有跟妖魔肉身融合,正好是摧毁它的最好时机——即便不能将其摧毁,也能将其重创,再次削弱妖魔实力!” 话还没落音,玄铄天双手迅速结印,一声龙吟从他口中传来:“天罡玄雷印!” 雷法! 无论任何一个道门的道法中,雷法从来都是最强的一种,相对也需要较高的修为才能掌握。 手印刚出,一道紫红色的雷火凭空落下,轰向镇魔碑周围的血煞之气。 趁着镇魔碑还没摧毁,趁着心核没有跟妖魔融合,现在是攻击心核的最佳时机,稍纵即逝! “罡刃,疾!”三张符篆从凌霄手中打出。 “五行化生印!”姜月仙后发先至。 “疾风印!” “烈焰印!” 玄月和莫云枫二人不敢怠慢,尽管实力远不及父母,却都把现在所掌握的,攻击最强的印法打出。 血煞之气浓郁到不可思议,但也禁不住五个人连续轰炸,开始以不算快的速度削弱,镇魔碑受到的攻击有所减少。 “前辈!” 又是三张符篆打出,凌霄急道:“现在妖魔肉身已经能遥控心核,可能不会任凭我们攻击!” 他这句话还没来及说完,只见那团庞大的血煞之气,突然分出一部分,朝四面八方弥漫开来。 可怕地事情发生了。 血煞之气所过处,周围环境发生变化。 荆棘、小草、大树纷纷变成血红色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生长,伸出赤红色的藤蔓如同有了生命,或者如绳子般缠绕,或者像长鞭抽向他们。 土壤下的各种昆虫,一瞬间纷纷开始变异,它们的体型开始变大,它们变得凶狠异常,发疯似的朝五人涌来。 “千万不能被它们伤到,否则煞气就会进入身体!” 玄铄天骇然色变,一旦被煞气入体的话,他们也将变得跟这些动植物一样,彻底失去人性如同妖魔。 这样一来,五人已经没办法再攻击煞气,甚至连应付这些变异的动植物,都显得有些手忙脚乱。 “怎么办?这样下去不用妖魔出世,我们就被这些东西吞噬了!”莫云枫那张俊脸一片苍白。 这些变异的动植物,单个实力弱得可怜,比如那些变异的蚂蚁,哪怕它们长得跟螳螂般大小,普通人一脚也能轻易踩死。可问题是数量实在太多,顾得了这边顾不上那边,只要被它们咬一口,或者被植物划破个小伤口,血煞之气就会迅速侵入身体,最终变成它们中的一员。 “你们快走!” 姜月仙青丝凌乱,对玄月厉声喝道:“月儿!走!我和你父亲帮你突围,再不走就来不及了!” 母爱如海,父爱如山。 修道者的天职是斩妖除魔,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,可以奋不顾身的牺牲自己,却不能看着女儿死去。 “不!” 玄月早已泪流满面,一边拼命释放印法,一边哭喊道:“是我对不起你们……是我把它放出来的……该死的是我!” 她心里充满了无尽愧疚。 是她发现了那块血煞玉佩,是她传讯宗门让父母来到这里,是她一时好奇在镇魔碑旁打开木盒。 她亲手打开潘多拉魔盒,释放出无可匹敌的魔鬼,把所有人置于死地! “前辈,这些东西为什么会攻击我们?是怎么发现我们的?”凌霄突然喊道。 “气息。” 每个人都有气息,所谓气息是身体散发的气味,以及呼吸综合在一起的,就算你能暂时屏住呼吸,也不可能阻止体味发散,而这些经过变异的动植物,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锁定他们。 有了! 凌霄眸子里精光一闪。 不同门派的能力不同,道法的侧重点也不同,比如玄月曾经用甘霖印给他治外伤,上清道宗同级别的正气符,则是用来治疗内部问题,比如伤风感冒,对外伤并没有明显治疗效果。 “快!每人一张,打出去!” 凌霄取出五张藏真印,迅速分发给每个人。 藏真符。 制造幻象隐藏真身,但绝非只是视觉上的隐藏,而是把体味完全收敛。反过来,幻象也不仅仅只是看起来跟真人一样,否则当初不可能迷惑鼠妖,幻象完全具备跟真身一样的气息。 当然,这里所说的气息只有体味,如果隐藏后的本体发出呼吸声,依然会被对方察觉到。 “大家全都屏住呼吸!”凌霄大喊一声,立刻把藏真符打出。 第47章 天龙歃血符 第47章 天龙歃血符 果然! 五人打出藏真符之后,变异生物纷纷调转目标,朝那些带有气息的幻象,发动了毫无意义的疯狂攻击。 为什么说毫无意义呢? 在藏身符有效时间内,不管它们发动多么猛烈的攻击,幻象分身都完整无缺。 以他们几人的能力,屏住呼吸几分钟绝非难事,有了幻象吸引变异生物,他们再次把攻击转向血煞之气。 那些变异后的动植物,只能通过气息锁定目标,它们本身没有智商,但是遥控心核的妖魔却不笨。 片刻后,被封镇于地下的妖魔肉身,察觉这种方法失去作用,立刻把扩散出去的血煞之气撤回。 咝! 凌霄不由倒抽一口冷气。 随着血煞之气收回,变异的动植物立刻失去生机,仿佛被浓酸泼过似的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朽溃烂。 凌霄早就提前制作了符篆,倒是有很强的持续作战能力,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修为绝强,能在一定时间内持续释放印法,但是玄月和莫云枫就不行了——玄月释放两三次最强的印法,就必须稍作休息,即便月品一阶的莫云枫,也只能连续释放五六次本阶印法,不一会已经气喘吁吁。 当两人喘着粗气休息,一边调息试图尽快恢复时,眼睁睁的看着,凌霄不断的丢出符篆。 这一刻,玄月才意识到父亲的话:同阶之下,上清道宗弟子战力惊人! 这种战力不仅表现出,同等修为下的攻击强度,还有不可思议的持续战力——没看到她和师兄都快累死了,那家伙还在丢符篆吗? 发现师妹目光中的惊讶,莫云枫心情一片黯然。 “不能再进攻了!” 玄铄天神情凝重,沉声喝道:“以我们的攻击速度,不可能在镇魔碑崩毁之前,将妖魔心核的血煞之气毁掉——妖魔出世已成必然,趁着镇魔碑还能坚持片刻,尽快恢复到最佳状态!” 攻击戛然而止。 以玄铄天为首的清微门四人,全都盘坐在地上吐纳恢复,凌霄却迅速取出一张张空白符纸。 打开装有赤血朱砂的盒子,取出一些放进瓷碗,他右手持刀割向左手腕。 “你……你干什么?”看到这一幕,玄月大惊失色。 她的问题没得到回答。 鲜血滴滴答答落入瓷碗,跟赤血朱砂混在一起。 凌霄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似的,取出一张空白符纸在地上摊开,只是这张符纸没经过裁剪。 他以前制作的符篆,全都是长20公分宽5公分,而这张符纸长有一米多。 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符篆,随着狼毫笔蘸着混合了鲜血的赤血朱砂,在符纸上逐步挥洒开来,密密麻麻的怪异字符跃然纸上,凌霄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,他能真切感受到体内的灵力,仿佛打开的闸门一般,疯狂朝符篆上倾泻——相比平时制作符篆的消耗,不知大了多少。 要知道,平时他制作一张符篆就要休息一会,以他现在的修为,根本不可能把这张符篆制成。 但是他很清楚,今天这一战凶多吉少。 既然明知道难逃一死,没理由不把性命赌上。 后力不济! 符篆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一,他已经觉得丹田空乏,脑子里一片昏沉,好像随时都会晕过去。 突然! 就在这紧要关头,一股磅礴精纯的灵力,从后心注入体内。 他没有跟站在身后的玄铄天说话,而是继续以很快的速度奋笔疾书,背后注入的灵力仿若源源不绝。 相比凌霄星品二阶的可怜修为,已经达到月品三阶的玄铄天,灵气之强比他高出十多倍。 即便耗费全部灵力,他也只能完成这张符篆的三分之一,有了玄铄天的灵力注入,显然没有任何问题了。 “前辈!” 不一会,这张巨型符篆制作完毕,他又取出一张空白符纸:“您能不能助我完成五张符篆?” 五张? 凌霄即便倾尽全部灵力,只能完成一张符篆的三分之一,哪怕玄铄天的灵力比他多出十几倍,五张符篆也会让他耗损至少八成,稍后妖魔出世又该如何抵抗? “铄天,你我各出四成灵力,应该足够了!”姜月仙突然走过来,一只手按在凌霄后背上。 “好!” 有了夫妻二人一起提供灵力,即能完成凌霄所说的五张符篆,他们俩又能剩余部分灵力。 当然,由于先前已经厮杀一会,夫妻二人的灵力消耗了一部分,怕是等凌霄的五张符篆制成,他们最多剩余四成灵力。 夫妻俩由始至终,都没有怀疑过凌霄的决定,这是种种方面综合起来,让他们产生的信任。 镇魔碑上的金色符篆,在血煞之气的侵蚀下越来越弱,血煞之气也有耗损。 凌霄在跟时间赛跑! 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符篆,由于倾注的灵力数量太多,制作起来非常困难,而且要以自身精血为引——千万别以为,从手腕流出来的只是普通血液,那可是最为重要的精血,将会对凌霄的身体,造成难以想象的损伤。 可是……连命都快保不住了,谁还在乎身体受损? 噗! 第二张符篆还没完成,面白如纸的凌霄一口鲜血喷出,幸好他有及时扭头,否则这张符篆就毁了。 “凌霄……你怎么样?”玄月惊道。 “你……” 玄铄天骇然色变,惊道:“凌霄!这是你们上清道宗,威力最强的三大符篆之一天龙歃血符?” 凌霄没说话只是点点头,玄月赶紧问道:“那是什么?” “快停下!这样下去你会死的!”玄铄天急声大喝。 “什么意思……”玄月一愣。 “前辈,这样我们还有一线机会,否则……我们都会死,不是吗?”凌霄露出一抹艰涩笑容。 “可是……” “天龙歃血符到底是什么东西?”玄月脸色铁青。 “以自身精血作符,制一张元气损伤,制两张精血大亏,制三张……死!”玄铄天声音沙哑。 “什么?” 玄月瞪大了眼睛,不可置信的看向凌霄,嘴唇蠕动了几下,泪水不要钱似的滚落。 上次是这样! 这次又这样! 不同的是,上次他用生命救了自己,这次却试图以他一人的生命,挽救清微门的四个人! “不要!我不准你这样!” 玄月尖叫着冲上来,试图阻止凌霄制符,哭喊着嘶吼:“你会死的……我不要欠你那么多……不要……” 可惜,她没能阻止凌霄的动作,被莫云枫一把拉住。 “月仙。”玄铄天看了妻子一眼。 “明白。”姜月仙点头。 突然! 分别用一只手掌按在凌霄背后的夫妻二人,同时用指尖划破另外一只手的中指,随着殷红的鲜血从指尖溢出,他们凌空在虚无中撰写着什么,片刻后一个用鲜血书写,凝聚在空中不散的符号,被两人一推打进凌霄后心。 下一刻,原本已经处于濒死边缘的凌霄,仿佛打了鸡血似的,苍白的脸膛迅速红润起来。 同时,夫妻二人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。 “同生印!” 玄月先是一愣随即大喜,也顾不上泪流满面,一把甩开莫云枫拉住她的手:“我们一起用同生印,伤害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,就都不会有生命危险了!” 尽管心里对凌霄很不爽,然而当亲眼看到,凌霄试图用自己的生命救大家时,莫云枫的心态改变了。 五分钟…… 十分钟…… 一刻钟…… 扑通! 虽然有清微门的同生印,把精血耗损的伤害分摊到每个人身上,但平均下来等于是每个人消耗了,制作一张符篆的精血——制一张元气损伤。 再加上灵力耗损巨大,当最后一张符篆制作完成,五个人全都身子一软,不受控制的瘫坐在地上。 “快!” 玄铄天脸色一凝,喝道:“快起来!镇魔碑要碎了!” “每人一张,等到妖魔出世融合心核的瞬间,以五行方位引动符篆!”凌霄拿起其中一张符篆,飞也似的跑向其中一个五行位。 “好!” 其他四人各持一张符篆,五行方位之于修道者,好比加减法对于数学,是最基本的常识,不需要凌霄浪费口舌解释。 轰隆隆…… 四人刚在各自的位置上站定,镇魔碑突然碎裂,紧接着一声震天巨响中,碑体下方的地面炸裂。 “哈哈哈哈……” 黑影从地底飞了出来,不断上浮最终悬浮在半空。 那是什么东西? 三米高的身躯上,布满了无数肌肉般的疙瘩,黝黑的皮肤上,有一层泛着金属光泽的细鳞。 跟黝黑的皮肤和鳞甲相反,长长的雪白头发足有两米多长,在猩红的血煞之气中飘扬着。 除了身体看起来如同怪物,它竟然有一张人类的面孔。 脸上的皮肤同样黝黑,布满了细密的鳞甲。 “魔……”凌霄喃喃自语。 人们常把妖魔鬼怪并列称呼,其实这是四种不同的东西,其中最弱的是怪,最强的则是魔。妖、鬼、怪没有绝对的善恶,它们之中有一些本性并无恶意,唯有魔无一例外都是邪恶的。 为什么呢? 因为魔本来是人! 只有极其邪恶的本性,再加上外界因素的机缘巧合,才能让人变化成魔,两者缺一不可! 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 从这古语中就能想象到,魔是何等强大的存在——哪怕是最弱的魔,也拥有非常强大的实力! 不过成魔的条件,远比其他几种苛刻得多,因此魔的数量相比之下,也要比妖鬼怪少很多。 在沈霓裳跟闺蜜玩碟仙时,凌霄第一次见到了鬼;巧遇玄月的那次杀了一大一小两只鼠妖;就在前些天又碰到了玉镯蜕变的精怪;今天,凌霄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,实力最为强大的魔! 第48章 屠魔 第49章 你没错! 第49章 你没错! 屠魔之战生死一线,在种种有利因素下,五人联手总算全身而退。 如果没有凌霄的天龙歃血符,不可能刚开始就对魔造成重创,等到全盛状态的魔发动攻击,恐怕他们几个早就死了。 如果没有其他四人使用同生印,分摊凌霄耗损的精血,并且输送大量灵力,他无法完成五张天龙歃血符。 如果在最后的危机关头,凌霄没想出用祛邪符削弱魔的防御…… 如果没有玄铄天和姜月仙,释放最后一击的强大印法…… 总之,胜利了! 可即便如此,五人也付出的很大的代价:几乎每一个人都受了伤,其中以玄铄天和姜月仙伤势最重。 这种伤势还能用清微门的印法,在短时间内治疗恢复,然而精血耗损造成的亏虚,却不是那么容易恢复了。 每个门派都有调理精血亏虚的药方,即便如此也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复原。 一行人先是恢复了外伤,随后沿原路返回小村庄。 相比来的时候不同,接下来踏上归途的行程中,玄月几乎没再说过话,从来时的雀跃变得沉默寡言。 大家当然知道她为什么这样。 原本魔处于封印状态,尽管流传在外面的心核,会对普通人造成杀伤,但相比起魔造成的灾难不值一提。是她执意顺着线索找到封印之地,是她拿出心核打开了潘多拉魔盒,是她把大家置于九死一生的险境。 她差点害死了大家不说,如果这一次他们反过来被魔所杀,魔就会趁机出世造成更大的灾难。 她自认,万死难辞其咎! 一路上不管父母还是师兄莫云枫,都不断劝解说不能怪她,然而不管大家怎么说,都没办法化解她的心结。 房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,脸色苍白的玄月负责开车,莫云枫坐在副驾驶室,看起来跟来的时候一样。 “师妹,真的不能怪你,你也不是有心的……” “何况最后我们杀了魔,就算你犯了错,也不被挽回了吗?” “不要说了!” 听到莫云枫喋喋不休的劝解,玄月突然扭过头,大声娇叱:“如果最后的结局反过来,是我们被魔所杀呢?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?错就是错,即便挽回了依然是错,我懂得这个道理!” 被师妹大声呵斥的莫云枫,脸色尴尬不知所措,坐在第二排的玄铄天和姜月仙,互视一眼暗暗叹息。 他们怎么会不知道,女儿的性格何其执拗? 正如她所说她不是三岁小孩,不是别人劝说一番就行的,她已经认定是自己造成这次灾难。 这是心结。 也是事实。 “莫师兄这话我就不爱听了,什么叫就算玄月犯了错也被挽回了?”始终没劝解过的凌霄说话了。 “你也别说话!”玄月满脸愤怒。 她对劝解的人怒火冲天,说到底还是因为她恨自己,她觉得自己罪无可恕,大家不应该帮她找借口。 “我可没那闲工夫劝你,错就是错,对就是对,问题是……我实在没看出,你到底错在哪里?”凌霄翻了个白眼说道。 “你……我差点害死所有人,这难道还不算错吗?”说到这里,玄月的双眼有些泛红了。 “那我问你,枯印大师的封印能永远持续下去吗?” 不等大家说话,凌霄摇头说道:“没有什么封印能永远持续下去,随着时间流逝封印会越来越弱,魔最终还是会出世。诚然,失去了心核的魔会实力大减——如果你是那只魔你会怎么做?” 并不是每一个魔都有心核,只有实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,才能拥有用来储存魔能的心核。 失去心核的魔实力大减,它就会想方设法恢复实力。 枯印大师在遗言里说过,这个魔是以活人鲜血修炼,所以这只失去心核的魔,一旦解除封印肯定会疯狂杀人,疯狂吸食活人血液。 “到那时,并不是修道者主动解封,各大道门怕是一时之间,根本不知道魔破封出世的消息。” 看了一眼神情凝滞的玄月,凌霄继续说道:“最好的结果是,当魔大肆屠杀一段时间后,被各大道门得知派出高手将其斩杀。还有一种可能,魔所到之处赶尽杀绝,消息一直传不到各门各派,到那时…… 到那时根本不敢想象,会有多少无辜者被杀。 现在呢? 清微门接到玄月的传讯,这才派了两个高手过来,即便他们真的死了,清微门也知道除魔行动出现意外,定会立即派更多高手过来,这样一来魔所带来的灾难,远低于自然突破封印的情况。 能杀死魔固然最好,就算被魔所杀,也用牺牲尽早敲响了警钟,不至于等它自然突破封印,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。” 听完凌霄这番话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 大家没想到他会提出截然不同的观点,而且这个观点很符合逻辑,这样一来玄月非但没做错,反而成了牺牲小我的大英雄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由于精血耗损,再加上一路上处于自责之中,玄月的脸色一直很苍白,此刻脸颊上却浮起一抹红晕。 纠缠在内心深处的愧疚,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:“我真的没做错吗?” “该说的我都说了,是对是错自己衡量,当然了……” 凌霄话锋一转,无奈说道:“如果你非要一根筋觉得自己错了,那我也没办法,反正在我看来你不仅没错,而且做了件大好事——不过也别骄傲,毕竟你从一开始并不知道,只是误打误撞这么做。” 是不是误打误撞是不是英雄,对玄月而言一点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她没有做错事,不用再为自己的行为愧疚自责。 看到她始终黯然的神情,仿佛烈日下的寒冰般化开,坐在旁边副驾驶室的莫云枫目瞪口呆。 玄铄天和姜月仙暗中互视一眼,更加坚定了心里的决定。 那种事,绝不容许发生! 五人回到洪都市时,已经是第三天晚上。 按照一开始的计划是,玄铄天夫妇返回清微门,莫云枫把枯印大师的遗骨和法器送还龙门。 “爸,妈,要不你们过两天再走吧?你们的身体……” “我们要把枯印大师的遗骨送回龙门。” “啊?” 玄月明显愣住了,半晌才呐呐道:“之前不是说……让师兄把枯印大师的遗骨送回去吗?” 玄铄天板着脸一本正经,沉声说道:“枯印大师是前辈高人,由云枫送还遗骨显得不够尊重,还是我们亲自去龙门一趟比较好。另外……你一个人留在洪都我们也不放心,我和你妈妈商量了一下,决定让云枫留下来,倘若碰到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。” 怎么会这样呢? 当初来洪都历练时,都说好了是自己一个人,怎么能让师兄留下来? 可惜不管她怎么争辩都没用,玄铄天的态度极其坚定,以他的权威一旦决定就不会更改。 看到莫云枫大喜过望,凌霄心里却在暗暗苦笑:玄铄天夫妇明显对自己不放心,想让莫云枫盯着玄月,一方面阻止玄月跟自己来往过密,另一方面利用近水楼台俘获师妹,一旦师兄妹走到一起,夫妻俩的担心就不存在了。 在凌霄看来,他们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,这种在修道界延续无数年的规矩,他不会也不敢破坏。 只是……世事变化谁都不能预料,今天他能这么坚定,不表示将来也能如此。 跟大家告辞之后,从那个挂羊头卖狗肉的风水工作室出来,凌霄拦了辆的士报出了地址。 这次的行动总算大功告成,跟玄月他们分开后坐在的士上,他的思绪又飘到那件事上面。 那只魔的实力有多强? 如果换算成修道者的修为,最少也有日品一阶甚至更强。 当然,吊坠在炼化妖魔鬼怪的过程中,并不是按照对应的修为转化成灵力,会有很大程度的耗损,但怎么也不可能只有那么点灵力吧?自己得到的灵力相比魔的修为,最多只有几十分之一。 要知道,无论第一次斩杀女鬼,还是后来斩杀的巨型鼠妖,它们的修为跟炼化后所得灵力,比例都远远比这次高得多。 凌霄百思不得其解。 胡思乱想中,的士停在了沈家庄园外面,凌霄付了的士费走进庄园,不多时到了别墅门外。 吱呀…… 拿出钥匙刚打开门,客厅里的声控壁灯亮了,散发着不太明亮的光芒,客厅里没有人影。 虽然外伤早已经痊愈,但精血耗损却让身体很虚弱,屠魔之后就一路赶回来,此时此刻他可谓身心俱疲。 澡都没洗就倒头大睡,也不知什么时候,才被忍不住的尿意憋醒。 有了上次被当成色狼的经历,当然不会再次光溜溜的跑出去,他拿起衣服正准备披衣起床。 突然! 刚从睡梦中醒来还不太清醒的头脑,被一个激灵震得完全清醒了,没有任何思考他咻地一下冲出卧室。 “何方妖孽?看小爷不灭了你!”穿着四角短裤光着膀子的凌霄,心念一动罡刃符扣在手里。 啊! 惊叫声尖利刺耳,紧随其后一片黑乎乎的东西,带着呼啸声迎面飞来:“你个土鳖!死变态!我……我要杀了你!” 这次凌霄没有被‘暗器’命中,他身形极其灵活的一闪避开,黑乎乎的东西吧嗒一声砸在墙上。 墙壁多了一块油腻腻的痕迹,地上躺着的竟是一块牛排。 第50章 家里来了只狐狸精 第50章 家里来了只狐狸精 “没砸到……” 凌霄看了一眼那块牛排,扭头嬉笑看向站在不远处的二小姐,不过脸上的得意瞬间消失了。 “让你躲!” 牛排是二小姐手里的东西,遭遇突变就顺手丢出去了,第二次当然会用有杀伤力的东西,比如放在茶几上的几只杯子:“死变态……你还敢躲!” “沈霓裳,你够了没有?住手!有妖怪!”凌霄惊怒交加。 “啊?” 换做以前他说有妖怪,沈霓裳绝对一万个不相信,然而在有过几次经历之后,她知道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,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——凌霄那边话刚落音,她俏脸惨白往一侧躲开。 凌霄为什么会顾不上穿衣服,就从卧室里风一般冲出来? 无他,只因他感受到客厅里有妖气。 犀利的目光盯着茶几旁边,那团毛茸茸的小东西,凌霄右手扣符面带冷笑:“刚觉醒就敢为非作歹,小爷让你神形俱灭!” 罡刃符凭空消失不见,换成了那柄锋利无比的裁纸刀,对付这种刚觉醒的小妖,实在没必要浪费符篆。 咻! 他身形一闪就要扑去,谁知二小姐突然尖叫一声,飞身挡在他跟小妖中间。 “你疯了是不是?它是我的宠物!”沈霓裳怒目相向。 宠物? 凌霄楞在了当场,转而厉声喝道:“你才疯了!你带个狐妖回来当宠物,不怕被它吃了么?” 看到他满脸激怒的神情,二小姐意识到他没说谎,赶紧侧身躲到他旁边,双手紧紧抱住凌霄的胳膊,盯着那团毛茸茸小东西:“它……它是妖?怎么可能呢……妖不是要修炼很多年吗?它才那么小……” 修炼? 确实,妖魔鬼怪也有修炼这么一说,但那都是觉醒之后的事。 就比如上次斩杀的巨型鼠妖,它肯定修炼了很长时间,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强。然而,早前杀死的那只刚觉醒的小鼠妖,却不意味它已经一定活了很久——能否觉醒成妖不在时间而在机缘。 没有机缘活得再久也只是普通野兽,最终只能慢慢老死,有机缘就算刚出生也一样能成妖。 兽类一旦觉醒成妖,刚开始并没有太强的能力,仅仅是对应的本能增强,寿命有大幅度增加。之后才是通过修炼,随着时间增加妖力不断增强,拥有一些特殊的能力,就像那只喷射妖气弹的巨型鼠妖。 “没工夫跟你解释,反正它就是妖,它身上有妖气!”凌霄死死盯着那只小妖,眸子里杀机闪烁。 那是一只小狐狸。 身长不到两尺,明显还处于幼年时期,蓬松的大尾巴覆盖了半个身子,蜷缩成一团窝在那儿。 它看起来跟普通狐狸没两样,唯一的不同之处是,它那一身长长的绒毛,竟然呈现出漂亮的淡蓝色。 “可是……它没有害过人……妖都是坏的吗?” 二小姐已经顾不上,去考虑凌霄是不是色狼,她紧紧抱住他的胳膊,战战兢兢躲在他旁边。 “这个……”凌霄有些犹豫。 妖魔鬼怪分别代表四种不同的东西,其中绝对邪恶的只有魔,另外三种则跟人一样有好有坏,其中鬼虽然不一定都是坏的,但它们不属于这个世界,修道者一旦发现通常都会将其除掉。 妖和怪不一定都是邪恶的,而且跟人类共存在同一个世界,不过修道界却有一个潜规则。 那就是,即便妖和怪虽然不全然邪恶,修道者却会无差别将其诛杀。 为什么? 道理很简单。 确实,妖和怪真正邪恶的只有少部分,可问题是你刚碰到一只妖怪,怎么能确定它是好是坏? 妖怪一旦觉醒就有了比较高的智慧,它们会装出可怜模样,会假装成人畜无害的样子,你又不会读心术哪知道好坏?如果在不知情之下,把一个邪恶的妖怪放走了,不就等于间接的助纣为虐? 宁可错杀,绝不放过! “就是说……妖也有好的,对不对?”二小姐赶紧追问。 “嗯。” “它就是好妖!” “你怎么知道它是好是坏?如果是坏的,饶了它就等于助纣为虐,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?” “我是在狩猎场发现它的。” 二小姐神情有些黯然,呐呐道:“就是那种把养殖的兽类放进山里,供有钱人猎杀的地方……” 狩猎场是有钱人去的地方,而且还得是非常有钱的那种,否则根本消费不起。 前两天,沈霓裳受到几个上流圈子的人邀请,去到一个狩猎场游玩,有个同伴用弓弩射中一只鹿。 那只鹿受了伤逃跑,大家就一起追过去,却在途中发现了这只小狐狸,同伴原本准备把小狐狸一并干掉,没想到它竟然异常灵活躲开了。可惜它实在太弱小了,面对那么多人的合围捕杀,最终被团团包围。 就在猎枪瞄准它的时候,神奇的一幕发生了——它竟然流泪了! 于是,沈家二小姐同情心发作,把它带回家里来了。 “流泪又不能说明它是好是坏。”凌霄皱眉道。 “可也不能说明它坏呀?” 不等凌霄说话,二小姐赶紧说道:“你不是会法术吗?有你在它也不敢做坏事……如果它不是坏妖,你杀了它跟杀死一个好人有什么区别?你就变成法海了!白蛇就是好妖,法海才是坏人!” 白蛇和法海的传说凌霄当然听过,他被沈霓裳这番理论搞得哭笑不得——自己怎么就变成坏人了? “如果它是坏妖,你就会很危险,我也不可能天天盯着它——我觉得,还是杀了比较保险。” 锋利的裁纸刀挽出一朵刀花,凌霄眸子里杀机不减。 突然! 小狐狸竟然用两条后腿跪在地上,人立起来前爪对着凌霄上下摆动,就好像人类跪地求饶一样。 豆大的泪水从圆圆的大眼睛里流出来,嘴里吱吱吱的不知在叫嚷着什么。 “你看!你看!” 二小姐心疼的不行,对妖怪的恐惧好像消失了似的,挡在凌霄面前大声叫道:“它那么小那么可怜你还杀他,你还有没有人性?你连一只狐狸都不如!你这个侩子手!死变态!大恶魔!你……你要是杀了它,我永远都不原谅你!” “我是为了保护你,你竟然还骂我?”凌霄大怒。 “我……” 大概也意识到太冲动了,她赶紧换上一脸祈求的神情,挽住凌霄的胳膊用力的摇啊摇的。 好吧。 二小姐在家都是穿那种很宽松的家居服,一眼看去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,实在没办法带来视觉冲击。 但是,被宽松衣服遮住不表示没货,事实上她的资本非常雄厚,凌霄第一次见到她就看出来了。 可想而知,被她这么抱着胳膊摇啊摇,那是何等的煎熬? 凌霄能真切感受到,那两团胸围的弹性十足,在胳膊肘那儿蹭来蹭去,那种感觉无法用言语形容。 “凌哥哥……你一定有办法解决的,对不对?求你了……”她嘟着红润的嘴唇,声音嗲的让凌霄全身发软。 “这个嘛……”心跳加速脸膛发烫的凌霄支吾。 “大不了……大不了我让你亲一口……” “真的?” “真的……” “唔!” 凌霄赶紧收起脸上的惊喜和兴奋,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上天有好生之德。其实吧,我答应帮你不为别的,完全是看在你心地善良的份上。” 说完,他一步步走向磕头求饶的小狐狸,体内的灵气随即散发出来:“你听得懂我说话吧?” 小狐狸连连点头。 “孽畜!你应该已经感受到了,我要杀你易如反掌!” 要想降服这只小妖,必须让它明白自己很强大,凌霄横眉竖眼喝道:“我今天不杀你,但如果你今后有任何行差踏错,我定然让你神魂俱灭——另外,吐出你的妖丹,我可不会傻到只是威慑!” 小狐狸战战兢兢地发抖,张开小嘴吐出一小团,白蒙蒙的好像雾气凝结的东西,那玩意竟然悬浮在它嘴前。 下一刻,凌霄手里多出了一张符篆。 “镇魂,疾!” 符篆燃烧后化作一道白光,跟小狐狸吐出的白雾融为一体。 凌霄眸子里煞气闪过,冷喝道:“你如果敢做任何恶事,不管逃到哪里,我都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,明白没?” 小狐狸赶紧连连点头,圆圆的大眼睛里面,充满了对凌霄的敬畏神情:妖一旦觉醒就会智力大增,它以前虽然没见过修道者,却很清楚眼前这个人类,是那种能轻易置它于死地的存在。 “对了!这只狐狸怎么是蓝色的?”凌霄疑惑的问道。 “这都不知道?” 二小姐满脸鄙夷的神情,哼道:“蓝狐是北极狐的变种,很珍贵的呢……死变态!你还不去穿衣服?” 凌霄没打算穿衣服,反正都光了这么久了,他嘿嘿笑道:“那个……你之前说,让我亲一口的事……” “死土鳖!你刚才明明说了,帮我不是为了别的……原来你说的话都是放屁!你骨子里就是个色胚……” “我确实不为别的,可那是你主动许诺的……” “你想得美!” “你怎么又出尔反尔?沈霓裳,你这个人还有没有信用?你还……” 看到他怒火冲天的样子,沈霓裳突然想起,上次在游乐场他一怒之下要分道扬镳,深怕他又因为自己失信生气。 何况上次都已经亲过了,再亲一次也没什么,况且收养了这只小狐狸,今后可能还有求他的地方呢。 二小姐俏丽的小脸微微泛红,轻轻闭上了眼睛:跟上次有些不一样,上次是她主动亲凌霄,这次却换成他主动,这让二小姐不免心跳加速,又有些担心——他该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吧? 第51章 谁吃软饭了? 第51章 谁吃软饭了? 主动和被动能一样吗? 上次在游乐场虽然也亲过,可那是在他没太注意时,二小姐主动凑过来亲的,而且只是蜻蜓点水那么一下,他没回过神就已经结束了——这次总算换成自己主动了,如此天赐良机怎能错过? 亲哪里呢? 额头? 脸颊? 鼻子? 废话! 当然是亲她的小嘴啦,脑子有问题才亲其他地方! “你,看什么看?” 凌霄对小狐狸瞪眼,小狐狸赶紧背过身去,甚至很人性化的,用毛茸茸的前爪捂住眼睛。 好了,可以开始了。 看着站在面前闭着眼睛,足以让百花失色的小美女,凌霄忍不住心跳加速。 他嘟着嘴唇凑过去,心想初吻总算送出去了,虽然这丫头老是跟自己过不去,可她毕竟是个美女。 突然! 就在彼此距离飞快缩短时,门外传来保镖汇报的声音:“二小姐。” 啊! 二小姐睁开眼睛满脸羞红的后退,凌霄则跟触电了似的,飞也似的朝自己卧室跑了过去。 虽然保镖是在外面汇报,别墅关着门看不到里面,可他毕竟只穿着短裤,哪还有脸继续下去? “哦……那个,等一下……” 沈霓裳慌乱无比,脸蛋红得快要滴出血来,不管她性格再怎么外向,这个时候也没办法镇定。 不一会,穿好了衣服的凌霄从卧室出来,二小姐狠狠瞪了他一眼,这才跑过去把大门打开。 “二小姐好。” 保镖恭敬地站在门外,说道:“有个自称凌先生朋友的人求见。” “朋友?他能有什么朋友?”二小姐撇嘴。 “那位小姐自称玄月。” “玄月?” 凌霄一愣,回过神之后赶紧朝外面走去,沈霓裳立马愣住了。 玄月? 还有姓玄的吗? 当然,姓什么对二小姐而言并不重要,关键是一个女人——这家伙才来洪都几天?竟然还认识别的女人? 眼看着凌霄跑没了影子,她抿了抿嘴唇,对趴在脚边的小狐狸说道:“你说我要不要去看看呢?” “呜呜……” 小狐狸不会说话,脑袋在她脚踝上蹭来蹭去,极尽讨好为能事。 “那只土鳖竟然敢跟别的女人勾搭,你说我是去呢还是去呢?”她再次问小狐狸。 “呜呜呜……”觉醒成妖之后智力大增,小狐狸看出了女主人的心思,出于奉承连连点头。 “那你记住了,你是让我去的。” 二小姐眉开眼笑的起身离开,小狐狸这才发现自己被算计了,垂头丧气跟在主人后面…… 凌霄很快跑到庄园门口,一眼就看到停在路边的跑车,玄月正靠在车门旁玩手机。 “你怎么来了?”凌霄微笑着迎了上去。 “你要死啊?” 玄月收起手机,狠狠地瞪着凌霄:“干嘛关机?我打你电话那么多次!” 听她这么一说凌霄才想起,由于进山之后手机没信号,索性丢进吊坠的储物空间,到现在都没拿出来。 他不可能把吊坠的秘密告诉玄月,假装把手伸进口袋掏出手机,其实手机是从吊坠里唤出来的。 “哦……进山后没信号就关机了,刚刚才起床忘了开。” 他假模假样的开机,接着好像想起了什么,满脸大喜:“是不是又有生意上门了?哈哈……” “哪有那么多生意!” “那你找我……” “没生意就不能找你?” 玄月怒气匆匆的瞪了他一眼,随即从跑车副驾驶室拿出个,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的大袋子:“这是我们清微门,用来恢复精血耗损的药,效果很不错……这次你帮了大忙,这些药就当还你人情。” 电话打不通又亲自登门送药,真的只是为了还一份人情吗? 当然,凌霄才不在意是什么原因,这次屠魔行动他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这些药他接受的心安理得,关键现在囊中羞涩,上次赚的钱全部买了赤血朱砂,正好没钱买药就有人送来。 “她是谁?” 明显不悦的声音突然传来,之前还偷偷摸摸在暗中盯着的二小姐,出现在凌霄身后不远处。 玄月的眉头立刻皱起,冷哼道:“你又是谁?” 她能找到这里,就表示已经知道凌霄的住处,也知道这户人家的背景,这么问完全是故意的:既然对方表现的如此倨傲无礼,以她不服输的性格,当然要做出强硬的回应,怎么能弱了气势? “我是谁?你来我家不知道我是谁?”二小姐昂着头哼道。 “我要找的人是凌霄,你是哪根葱我怎么知道?”身为清微门的小公主,玄月也不是省油的灯。 “你好像搞错了,我在跟他说话。” “你好像也搞错了,我在帮他作答。” “你是他什么人?有什么资格替他回答?” “我跟他不仅是朋友,还是合作伙伴,我们一起出生入死并肩战斗过,为什么不能替他回答?” “你……” 特别是听到‘出生入死并肩战斗’几个字,二小姐明显有些没底气了,她跟凌霄的关系可没那么好。 甚至于,两人大多数时候都水火不容。 凌霄还以为她要发飙,谁知二小姐露出一抹自信笑容,昂着头挺起了胸脯。 好吧! 有一点必须承认,那就是沈霓裳的身材很火爆,特别是高耸的胸脯,绝对超过绝大多数同龄女孩。 “一边去!我不跟胸小的人说话!”她满脸骄傲,顺便还充满鄙视的,朝玄月的胸口瞄了一眼。 其实玄月并不是飞机场,属于同龄女孩的中等水平,可惜相比起二小姐的巨无霸,却差了至少两个档次。 对于女人来说,身材永远是她们最在意的,任何敢于嘲笑她们胸小的人,都将是最大的敌人! 玄月那张俏脸立马黑了下来,眸子里闪烁着明显杀机。 突然! 杀机闪烁的眼睛一转,玄月猛地看向沈霓裳脚后跟:“妖!找死!” 她双手迅速结印,一片赤红的印法凭空生成,正是攻击力十足的烈焰印。 以小狐狸刚觉醒的孱弱实力,绝对会被这一击当场秒杀! “你……你干什么?”沈霓裳大惊失色。 “玄月,等一下!” 凌霄赶紧制止,说道:“它已经被我用镇魂符控制妖灵,不会有什么问题的——只是个刚觉醒的小妖。” 赤红色的烈焰印在指尖闪烁,玄月的眉头皱成一团,盯着凌霄怒声呵斥:“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” “它如果敢做坏事,我一定灭了它。”凌霄陪笑道。 “你……” “对了!” 心知这个时候必须岔开话题,况且凌霄知道狐妖来历后,也确实有这方面的想法:“这只小狐狸刚刚觉醒,我知道它觉醒的地点。” 玄月先是一愣,随即满脸兴奋:“那还愣着干什么?快走啊!” “我也要去。”沈霓裳说道。 “我凭什么带你去?”玄月脸色不善的冷笑。 “没有我,你们能进得去么?” 二小姐满脸傲然,冷哼道:“你有会员卡吗?别以为开跑车就是有钱人,狩猎场可不是谁都能进的。” 这次玄月难得的没有再反驳,相比凌霄对洪都的陌生,她却知道那个鼎鼎有名的狩猎场。 很明显,她没有那里的会员卡。 两辆跑车一前一后飞驰。 玄月开的是市值300多万的迈凯伦mp4,沈霓裳那辆兰博坚尼超跑,则是市值将近800万的最新款蝙蝠。 跑车。 美女。 再加上坐在迈凯伦副驾驶室里,算得上是个帅哥的凌霄,可想而知会引来多少羡慕嫉妒恨的目光。 “看来你在沈家过得很滋润嘛。”正在开车的玄月,冷兮兮的说了一句。 “呵呵……还好……”凌霄赔笑。 “不要脸!” 啥? 凌霄傻傻地看着她,半晌才回过神:“你怎么骂人啊?我又没招你惹你。” 玄月用充满鄙夷的眼角余光,轻蔑的扫了他一眼:“想当上门女婿吧?也难怪,沈家确实很有钱,一对姐妹花长得也不错,不知有多少吊丝男想攀上枝头变凤凰——怎么?吃软饭还怕被人说啊?” 这下子凌霄可就不乐意了,他始终坚守师父的教诲不欠人情,吃软饭这种事他绝对不会做。 “谁吃软饭了?你别乱说!” 凌霄怒气冲冲的瞪着玄月,随即把自己来洪都找师父,前前后后的经过说了一遍,最后说道:“我救过她们姐妹,沈暮云慧眼识英雄知道小爷有本事,花钱雇我保护她的,你懂什么?” 岂不知,这番解释让玄月心里的怒火,不知不觉中平息了不少。 她是因为他吃软饭而愤怒吗? 不! 她只是因为怀疑凌霄和沈霓裳的关系,孤男寡女住在一块肯定见不得人,听到他的解释玄月才知道,原来他只是受雇于沈暮云的保镖。 突然! 就在两辆跑车招摇过市,引来惊羡目光无数时,凌霄和玄月不约而同扭头,看向马路旁的人行道。 那是个很年轻的女孩。 皮肤白皙。 五官绝美。 身材窈窕。 姿色甚至还在玄月和沈霓裳之上,而且她是个白种人,这种长得极其漂亮,又是不同肤色的女孩,走在大街上很惹眼实属正常。 不过,这些原因只是针对普通人而言,让凌霄和玄月注意的是,女孩身上隐约散发的气息。 那是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气息。 由于二小姐驾驶的兰博坚尼在前,女孩在人行道上行走的方向跟他们相反,凌霄和玄月都注意到一个细节:女孩几乎一眼就锁定了,趴在兰博坚尼副驾驶位上的,那只毛发呈浅蓝色的小狐狸。 难道她看出了小狐狸是妖? 如果是这样的话,更说明她不是普通人! 当凌霄和玄月双双看过去时,女孩立刻就发现了他们俩的目光,回视的眼神里闪过一抹讶异。 第52章 翠园狩猎场 第52章 翠园狩猎场 翠园。 这个名字乍一听,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酒店、餐厅、公园等等,但实际上它是一个狩猎场的名字。 其实,在洪都这个规模很大的省会城市,听说过翠园的人还真不多。 虽然狩猎场方面声称,用来狩猎的飞禽走兽,都是人工饲养的并不违反,然而炎黄毕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。此外,狩猎场还配备了各种狩猎工具,其中诸如弓箭、猎枪也都是禁忌,所以不宜对外宣扬过多。 当然了,狩猎场这种很高端的娱乐,本来就是为极少数人服务的,普通人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。 何况有本事做这门生意,所谓的禁忌又算什么? 翠园位于紧挨着三环的郊区,一座小山被整个承包下来,放养了各种各样的飞禽走兽,沿着小山周围垒起高达四五米的围墙,上面则有巨大的钢丝网笼罩着,保证里面的野物无法逃离。 唯一的出入口有人看守,只接待特定的会员,在洪都乃至周边几省的上流社会,都以拥有一张翠园会员卡为荣。 别看只是一张会员卡,却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。 什么人才能办到会员卡? 为官,至少正局级别! 为商,至少身价过亿! 能达到这个级别的人物,放在全省也是凤毛麟角吧? 当然了,执掌天华医药集团的沈家,身价以百亿计,在整个炎黄都是能排得上号的超级富豪,沈家两位小姐肯定有会员卡,而且还是级别非常高的金卡,仅在最顶级的黑钻卡之下。 至于黑钻卡的持有人是谁,那就不是太清楚了:听说黑钻卡仅仅发放数张,持有者身份秘而不宣。 “沈小姐。” 穿着高档制服的漂亮女人,脸上带着恭敬而亲切的笑:“请问您是要狩猎,还是进行其他娱乐?” 翠园以狩猎为主,但却不仅仅只有狩猎,事实上这里几乎涵盖了,大多数高档的娱乐项目。 桑拿、餐饮、高尔夫、骑马、温泉等等,可谓应有尽有无所不包。在这个专门为上流社会精英开设的娱乐场所,虽然有收费极其高昂,以及办卡要求极高的门槛,可是一旦成为这里的会员,都能享受最顶级的服务。 就算来到这儿什么不做,周围的优美风景,还有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,也足以让人心情愉悦。 接下来,凌霄第一次亲身体会到,什么才是真正的贵宾服务。 狩猎就必须换上专门的狩猎服,另外还配备各种不同的狩猎工具,有贴身攻击的猎刀,还有弓弩、猎枪等不一而足。 面带微笑的工作人员,把一行三人领进一栋装修豪华的建筑,然后就转身离开了。随后,沈霓裳径直走到一个房间外,在大门旁边的仪器上输入密码验明指纹,接着房门应声打开。 也就是说,翠园的每一个会员都拥有,属于自己的专属房间——这也太奢侈太高大上了吧? 狩猎只是幌子。 既然如此就没必要携带武器,只带了一些可能用到的工具,比如铲子、矿灯、绳索等等。 翠园所在的小山规模不大,要不是有体力很差的沈霓裳碍手碍脚,凌霄和玄月一个小时就能把山翻了来回。 没办法。 谁让人家是有钱人家的二小姐,没有她那张卡就进不来呢? 要说速度最快的还是小狐狸,毕竟它就生活在这片山林里,拥有着人类所不具备的本能。 小狐狸跑在前面带路,三人亦步亦趋跟在后面。 “不行了……呼……” 才走了不过二十分钟,沈霓裳就已经满头大汗,关键她爬山的速度实在太慢:“我要歇一会……快累死了……” “没用!碍手碍脚的累赘!”玄月脸不红气不喘,鄙夷的冷哼一声。 “你说谁呢?” 二小姐靠在一棵大树旁,怒气冲天的瞪着玄月:“信不信我让工作人员把你丢出去?敢跟本小姐……” 不等她说完,玄月冷笑道:“斩妖除魔乃我辈本分,我看这只小狐妖还是杀了算了——烈焰印!” “啊!” 明明已经累得不行的沈霓裳,竟然爆发出还算快的速度,飞快挡在小狐狸前面:“你……你敢动它我就跟你拼了!” “就凭你?老娘一根手指就能捏死你!” “我……我……我不怕你……” “你最好给我老实点,我可不像某些人那么软弱可欺。”玄月冷声呵斥,顺便瞥了凌霄一眼。 这次沈霓裳总算没再发飙,她倒不是怕玄月对她怎么样,事实上她已经看出来了,这些修道者虽然实力惊人,却不会轻易对普通人动手,问题是玄月用杀小狐狸要挟她,这是她最大的软肋。 看着战战兢兢偷瞄玄月的小狐狸,沈霓裳把它抱在怀里,小声说道:“放心吧,我会保护你的……哦,对了!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 小狐狸哪有什么名字? 见它只是茫然的摇头,沈霓裳偏着脑袋思索,转而开心的笑道:“我给你取个名字吧,你以后就叫……叫小猫怎么样?” 噗! 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喝水的凌霄,当场一口水喷出老远:“它是狐狸!你给狐狸取名叫小猫?” “怎么样?不行啊?谁规定狐狸不能叫小猫了?”二小姐干不过玄月,对凌霄可从来不怵。 “行!你叫它老鼠都行!”凌霄没好气的翻白眼。 “你说,我叫你小猫好不好?”沈霓裳用威胁似的口吻吓唬小狐狸。 “喵……” 小狐狸无比委屈的点点头,虽然它对这个名字很不满意,但是为了讨好主人只能答应下来。 喵? 它在学猫叫吗? 沈霓裳都快高兴的发疯了,这么聪明的宠物往哪找? 她抱着小狐狸咯咯大笑,看得玄月直皱眉头。 狐狸本来就非常聪明,觉醒成妖之后学猫叫有什么奇怪的,值得那么高兴吗?少见多怪! 休息了一会,二小姐的体力恢复了不少,三人一妖再次踏上征程。 突然! 就在三个人走到半山腰时,小狐狸的速度明显加快,淡蓝色的身影一闪,好像凭空消失不见了。 “小猫……” 沈霓裳先是一愣,随即满脸焦急和担心,大声叫嚷:“小猫,你在哪?快出来!” 嗷…… 十多米外一片草丛里,小狐狸的脑袋探了出来。 那里有一块凸起的岩石,岩石周围长满了杂草和藤蔓,岩石下面有个很小的洞。也幸亏这只小狐狸体型不大,别说是人即便是成年狐狸,怕是都没办法钻进去,宝贝肯定就在这里面。 没错! 兽类成妖跟年月无关,就拿狐妖来说,并非活得太久就能觉醒成妖,否则有些长寿的人类活到一百多岁,难道就能凭空拥有一身法力?真正的因果关系是,只有成妖之后才能活得久。 觉醒跟活了多久没任何关系,而是需要一些特殊的机缘。 所谓机缘各种各样不一而足,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,接触到灵气纯净而又浓郁的东西。 凌霄和玄月互视一眼,赶紧从背后解下准备好的工具,顺着岩石下面的小洞开挖。 两人都是修道出身,经过灵力淬炼的身体,虽然不像魔那样强到变态,体力却比普通人强了不少。 时间一点点过去。 随着挖得越来越深,表层狭窄的洞口明显拓宽,大概过了一个小时,两人也已经累得满头大汗。 地面上多出一个深有一米七的大坑,而之前只容小狐狸进出的小洞,也变成了可以容纳成年人勉强进入的大洞。 这是个溶洞之类空间,里面很可能别有洞天。 “是不是里面有宝藏啊?”二小姐激动了。 “可能有。”凌霄点头。 “我要进去!我要第一个进去!” “也可能有妖魔鬼怪。”凌霄又加了一句。 “啊!” 正准备下到坑里钻洞的二小姐,赶紧把脚缩回来:“我还是给你把风……不过你不准独吞,出来之后要搜身的!” 雷枫撇了撇嘴,转而对玄月说道:“你进去还是我进去?” “为什么不能一起进去?”玄月皱眉。 “别忘了,这里是狩猎场,也可能有一些威胁性的动物,我们没带任何武器,沈霓裳一个人……” “你还真够心疼她的,那你守着她好了,我下去!” 玄月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就准备跳下去把凌霄丢在外面,可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:“你下去!” 为什么? 凌霄有点摸不着头脑:她不是要让自己守着沈霓裳吗? 对于他这种情场菜鸟来说,女孩子的心思实在太难捉摸了。 刚才玄月一怒之下,确实打算赌气自己下去,可她回过头一想就不对劲了:这混蛋恐怕巴不得自己走开,好跟那个小贱人卿卿我我吧?老娘一个人下去不正好遂了他的愿,让他龌蹉的心思得逞了? 只不过,这次她真的冤枉凌霄了。 凌霄可不想留下来保护沈霓裳,相比溶洞里有可能存在的宝贝,他对宝贝要感兴趣得多。 他一手拿着矿灯一手拿着铲子,带着小狐狸顺着洞口钻了进去,灯光所到之处一片雪亮,洞里的环境随即印入眼帘。 正如之前猜测的一样,这个呈斜下坡的洞开口很小,越往里面走越宽阔。洞穴四壁虽然光滑,却明显是水流冲刷造成的,通道歪歪扭扭很崎岖,由此可以断定是自然形成而非人工挖掘。 至于之前跟沈霓裳说可能有妖魔鬼怪,其实压根就是骗她的,只是不希望她碍手碍脚罢了。 如果有妖魔鬼怪的话,小狐狸整天往里面钻,还不早就死翘翘了? 嗯? 洞穴不太深,眼看要进入一条连接山腹的暗流,已经没有通路了,凌霄的目光落在一侧石壁上。 第53章 寒玉之髓,玄月命危 第53章 寒玉之髓,玄月命危 这片石壁看起来跟其他地方没什么不同,但是凭借敏锐的嗅觉,凌霄隐约能闻到一股异香。 此外,石壁上还残留着一些特殊痕迹。 凌霄扭头瞪了小狐狸一眼,怒道:“这里以前是不是长了什么东西,被你吃掉了?摇头?哎呀……还敢不承认是吧?” 小狐狸被吓坏了,连连后退随后赶紧跪下,嘴里嗷嗷呜呜的发出怪声,承认了吃东西的事实。 看到它承认吃了东西,凌霄心里其实在偷笑。 那些残留的痕迹表明,这里以前生长着某种植物,小狐狸正是吃了那株植物,才有机会觉醒成妖。 不过…… 小狐狸对这些天材地宝并不了解,它所吞食的固然是好东西,却不知道里面有更好的宝贝。 通过植物根部残留的气味,凌霄已经判断出那是什么。 碧玉寒芝草! 这是一种只能在阴寒之地生长的灵草,一旦遇到阳光立马枯萎,对环境要求非常高,最重要的是它需要灵气供应。虽然山洞里不见阳光,基础环境很适合碧玉寒芝草,然而以这里的灵气浓郁,根本不可能供它生长。 从小狐狸那儿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,凌霄百分之百的肯定,碧玉寒芝草生存的秘密在石壁里面。 既然外界灵气明显不足,肯定是根部有灵气供应。 他立马拿起早先准备好的铲子,顺着碧玉寒芝草生长的区域挖掘…… “那家伙还不出来,不是被妖怪吃掉了吧?”沈霓裳有些担心的问道。 “……”玄月冷冷看了她一眼。 “我跟你说话呢!” “再唧唧歪歪老娘把你牙给拔了!” “你敢!” “你看我敢不敢!” 玄月大怒霍然起身,她讨厌死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小贱人,以为自己是沈家二小姐,就敢在自己面前嚣张跋扈? 其实沈霓裳也就是色厉内荏,发现玄月竟然真的要动手,她立马就被吓到了:“你……你想干什么?我警告你啊……” “玄月!” 就在这时,雷枫带着小狐狸从洞口钻了出来,他直接从坑底一跃而上,脸上写满了兴奋。 玄月转身看过来,眼睛死死盯着他捧在手里的东西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 顾不上去拔沈家二小姐的牙,她飞也似的跑到凌霄面前,呐呐道:“这是……天啊!寒玉髓!” 那是一块不规则的玉石,差不多有小西瓜那么大,通体呈现出月白色,距离近的话能感觉到丝丝寒气。 玉石本身并不稀奇,真正稀奇的是透过玉石,能看到中央核心部位,有淡青色的液体流动。 “快拿东西装!”凌霄赶紧说道。 “哎!” 赶紧把矿泉水瓶里的水倒掉,玄月小心翼翼的把瓶口对着下方,凌霄随即掏出那柄裁纸刀。 没人知道裁纸刀到底是什么材质打造,它并非威力无穷的法器,唯一特殊之处就是超乎想象的锋利。 只是那么一刺,坚硬的玉石就好像豆腐似的,被刀刃轻而易举穿透了。 “别洒了,小心啊。” “知道。” “我拔刀了。” 随着裁纸刀被雷枫拔出来,只见一股清流顺着缺口缓缓溢出,一股清冽的寒意弥漫开来。 前后也就不到一分钟,涓涓细流消失不见了,矿泉水瓶里盛放着,三分之一瓶淡青色液体。 “那个……” 玄月忍不住咽了咽口水,呐呐道:“可以给我一点配药么?” 那块玉石固然品质极高,但是对于修道者而言,最有价值的却是里面的液体——寒玉之髓。 只需要很少一点,辅以其他药材就能治成,各种功效神奇的药物。 如果分量足够多的话,直接服用再以灵力炼化,甚至能直接提升修道者修为,在灵气缺乏天材地宝少之又少的今天,即便放在大门派也算顶尖宝物。 “我要寒玉,你拿玉髓。”凌霄笑道。 啊? 玄月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。 小狐狸是沈霓裳的宠物,凌霄通过小狐狸指引找到这个洞穴,整个过程有她没她都一样。 正因为如此,她压根就没敢多想,只想着雷枫能分给她一点配药就好了,没想到他竟然…… 全部给自己? “你知道的,寒玉对你们清微门没什么用,对我还是很有用的。”凌霄微笑着解释。 “可是……” 玄月当然知道这块寒玉对上清道宗有价值,可问题是寒玉在市面上有钱能买到,这玉髓却是有钱买不到的天材地宝,两者之间的价值根本无法相比——但凡能让修道者提升修为的宝贝,都远远超出金钱的范畴。 没有哪个修道者不希望实力增强,这小半瓶玉髓放在顶尖高手面前,还不足以让修为提升,但是以她现在只有星品的修为,全部服用下去最少能提高一阶以上,甚至有可能提升更多。 这意味着什么? 反过来,她服用之后能提升修为,换成凌霄服用下去,又何尝不能提升修为? 就等于他把提升机会让给自己,还有比这更大的人情吗? “我不能收……这……这太贵重了……” 玄月的手忍不住颤抖,内心深处她很想留下玉髓,但理智让她没办法接受,这份人情她实在还不起。 “这是什么东西啊?是宝贝对不对?我也要!见者有份!”沈霓裳激动万分。 “既然你不要……” 凌霄耸了耸肩膀,说道:“那就给沈霓裳好了。虽然她不是修道者喝了没用,至少能强身健体。” “给她?你疯了吧?给她不就等于暴殄天物?”玄月急道。 “你不要还不准给她?” “我……” “别忘了,我们是合作伙伴。” 脸上露出一抹笑意,凌霄说道:“你实力那么差,我怎么跟你合作?你这样一直拖后腿也不是办法。” 玄月脸色立马不好看了。 虽说在上次的屠魔行动中,凌霄确实起到了决定性作用,但那都是因为上清道宗的术法强大,并不表示他自身实力很强:制作天龙歃血符是爸妈给他传输灵力,是所有人一起分担精血耗损,就凭他一个人连一张符都弄不出来。 自己在修为上明明比他高,即便是实际战斗力……也不比他差几分吧? “你区区星品二阶还敢小瞧我?”玄月冷着脸怒道。 “哦……对了。” 凌霄嘻嘻一笑,说道:“忘了告诉你,我现在不是星品二阶。” 灵力释放。 该死! 玄月差点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,她骇然发现凌霄的灵力强度,竟然达到了星品三阶境地! 这不是重点。 毕竟她也是星品三阶,而且她年纪还比凌霄小一点,以凌霄的年纪达到星品三阶,只能算是中等偏上天赋。 问题是他并非刚达到星品三阶,分明就是星品三阶巅峰! 怎么可能? 几天前他还是星品二阶,即便突破了也应该是星品三阶初境,怎么会一下子就到了巅峰? “你……怎么会这么快?”玄月目瞪口呆。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并肩战斗,她知道即便是星品二阶的凌霄,实际战斗力都比自己稍强一线,而达到星品三阶的他,根本不是自己所能抗衡的——她总算明白凌霄为什么说她会拖后腿了。 “都说了我是天才你还不信……喂!你到底要不要?不要就给沈霓裳喝了。”凌霄嘿嘿怪笑。 “我要喝!给我……是小猫找到的,凭什么没我的份?”二小姐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,不过看得出那是宝贝。 “谁说我不要!” 事到如今玄月也顾不上欠人情,深怕被她讨厌的人抢走宝贝,仰起头一鼓作气喝了个精光。 “喂!” 凌霄大惊失色,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,看着玄月手里空空如也的瓶子,呐呐道:“你一口气喝光了?你想死是不是?” 听他这么说,玄月的脸色立马一片煞白:她是担心被沈霓裳抢走了,没多想就一口气喝完了。 现在…… 寒玉之髓虽然是天材地宝,但由于属性阴寒,普通人每次服用必须相隔七天,一次最多服用一钱。即便修道者体质强大,又有灵力护体,一次服用数量也有限制,这跟修道者的修为高低有关。 好比玄月处于星品三阶的修为,一次最多只能服用一两左右,矿泉水瓶的容量是600毫升,三分之一瓶就是200毫升——四两。 这就表示,她比一次最多服用的分量,超额服用了整整四倍! “喝光了会怎么样?”沈霓裳喃喃道。 “灵力凝固,筋脉冻裂,气绝而亡……” 这边凌霄刚无意识的顺口回应,玄月的脸色已经泛白,跟受到惊吓或身体虚弱的苍白不同,这是因为冷造成的雪白。 她的身体开始出现轻微颤抖,牙齿打颤隐约在咯咯作响。 “快!” 凌霄立马回过神来,背起满身寒气的玄月,大叫着扭头就跑:“快下山!待在这里就死定了!” 性命攸关,争分夺秒。 还好这座小山不仅比较矮,而且山势也不陡峭,上山难下山就要容易多了。 神力符! 神行符! 增强力量和速度的符篆,分别在凌霄和沈霓裳身上起效,由于凌霄背着玄月的缘故,沈霓裳差不多跟他跑了个前后脚。 即便有符篆的加持,下山的路又容易很多,跑到山下的服务站,也已经花了近二十分钟。 玄月的体温低到难以想象,别说是人体的37度常温,若非有灵力支撑,她早就变成冰块了。即便如此,她脸色也白得跟死人一样,头发上布满一层冰雾,离着两尺都能感受到逼人寒气。 第54章 续命 第54章 续命 尽管沈霓裳跟玄月不和,但是两个女孩子本性都不坏,斗斗嘴骂骂人实属正常,却不会恶毒的想让对方死。 “要我做什么?”沈霓裳跑得上气不接下气。 “去你房间。” 凌霄没理会闻讯而来的工作人员,背着玄月直奔沈霓裳的专属房间,刚跑进去就把玄月放在床上。 以最快速度取出笔墨纸砚,开桌子上摊开之后,一行行龙飞凤舞的大字,行云流水般印在雪白的宣纸上。 “要不要把空调温度打到最高?要不要被子什么的?”沈霓裳急忙问道。 “没用的。” 凌霄一边写药方,一边无奈摇头:“寒玉髓是属性阴寒,跟外部温度的寒热无关,反而类似于寒毒——拿这个方子抓药,三碗水煎成……” “三碗水煎成一碗水,我知道!”沈霓裳一把抓过药方。 “还有……” 眼看着二小姐飞快向外跑去,凌霄连忙喊道:“煎好之后先别进来,等我开门……跑得还真快!” 人们常说的寒冷是外部温度造成的,而寒玉髓的阴寒属性,进入人体之后却是由内而外的。 这种寒并非温度所能改变,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药物,从内部祛除阴寒之气。 但是! 一方面中药的药效发挥比较慢。 另一方面现在去抓药、煎药也需要一段时间,以玄月目前的身体状况,肯定等不到药煎好就挂了。 “玄月,能听到我说话吗?” 凌霄关上房门之后,赶紧跑到床边扶着玄月的肩膀摇晃,他额头上全都是汗水:“听到就吱一声。” 玄月的头发和眉毛上,凝结了一层奇寒无比的白霜,肤色白得跟纸一样,缩成一团拼命的打冷战。 “吱……”玄月勉强吱了一声。 “你……这都什么时候了,还有心情开玩笑?” 现在不是计较开玩笑的时候,凌霄稍微沉吟一下,说道:“怎么联系你师兄?我打电话让他过来,用灵力帮你续命!” 没错。 在他写给沈霓裳的那副药方,变成煎好的汤药送来之前,最少也要一个小时以上,这段时间足够玄月死翘翘。因此,必须用灵力帮她拖住一口气,不至于在汤药送来以前就挂掉了。 倘若是正常情况下,修道者之间输送灵力很简单,问题是玄月体内的灵力,几乎被寒玉髓的阴寒之气凝固了。 她自己无法调动灵力,也无法主动吸收别人灌输的灵力,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更深层的接触。 那种接触…… 凌霄身为上清道宗弟子,怎会不明白那个修道界铁律? 不同门派弟子决不允许婚配,他是不能跟玄月有那种接触的,倒是在前次的屠魔行动中,他看得出来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,打算把女儿托付给莫云枫,既然如此理应由她师兄来做。 “不……”玄月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。 “这样下去你会死的!现在哪还顾得上那么多?快告诉我电话!”凌霄大急。 “让他来……我宁愿死……” “可是……” “你……” “我?” 发现奄奄一息的玄月,已经失去神采的眼睛盯着自己,凌霄就好像被雷劈了似的愣在当场。 她竟然让自己帮她续命? 这……这怎么行? 要是被清微门的那帮人知道,还不把自己给撕碎了? “不行不行!这个绝对不行!”他连连摆手。 “那我就……等死……” “我知道我英俊潇洒、修为高深、天赋绝伦,女孩子喜欢我也是很正常的,可我身为上清道宗弟子……” “我快死了……” “不管了!” 凌霄其实也明白,即便真的拿到莫云枫的电话号码,让他从市区赶过来,玄月也一定等到那时候。 事到如今,别无选择。 不管怎么说,他都不能眼睁睁看着玄月死,毕竟是并肩战斗过的朋友,况且以后寻找妖魔鬼怪还得靠她。 想到这,凌霄迅速把手伸向她的衣领。 可就在指尖碰到第一颗纽扣时,他的手突然停下来,接着指尖出现明显的颤抖——真要这么做吗? 还是第一次脱女孩子的衣服,还是第一次看到女孩子的身体,还是…… 突然! 之前眼睛还勉强睁条缝的玄月,缓缓地闭上了眼睛,显然是无法抵挡寒气侵蚀,已经昏死过去了。 看到这一幕,凌霄再也不敢再耽搁,毫不犹豫的动手了。 雪一般的白。 她是皮肤本来就很白皙,再加上寒气侵蚀冻彻骨髓,血液就快要凝固了,以至于肤色更加苍白。 全身上下找不到哪怕一丁点瑕疵,肌肤如同经过打磨抛光的羊脂白玉。 细腻。 柔滑。 当上衣被解下之后,粉紫色小内内包裹的挺拔,立马印入凌霄的眼帘中。 “我是在救她……不能胡思乱想……” “现在都什么时候了?怎么能有那种龌蹉的心思?” 他一边拼命告诫自己不要乱想,一边忍不住瞄了一眼两眼三眼,小腹明显有一股火热升腾。 啪! 这边条件反射的咽了下口水,他突然抬手抽了自己一耳光。 呼…… 用力深吸一口气,他迅速把玄月的身体扶正,变成盘坐在床上的姿势。 紧接着,他有些颤抖的把嘴唇凑了过去,贴在那两片毫无血色,已然有点泛青的唇瓣上。 玄月唇瓣上传来的极度冰冷,让他不由打了个寒战,之前还有些难以控制的绮念,一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。 灵力顺着他的唇,一点点渡入她的口中。 如果只是这样,有必要脱衣服吗? 当然不是! 现在的玄月自身灵力冻结,甚至连意识都随着昏迷而消失,她根本没办法主动接受外界灵力。 说白了,必须先融化一部分冻结的灵力,让她能主动吸收外界的灵力,才能达到续命的目的。 她体内的灵力已经全部冻结,以凌霄的实力不可能全部融化,只能融化其中最本源的一部分。 修道者的灵力储存于丹田,这就好比汽车的油箱,而驱动汽车的却是发动机,之于修道者就是——心脉! 凌霄心里没有任何绮念,这次他再也没有犹豫。 右手抬起。 直接探入粉紫色的小内内右侧,也就是对应心脏的部门,掌心按在那团弹性十足的挺拔上。 这是个非常怪异的姿势:很多情侣在kiss的时候,男人都会有这种习惯,就是一边kiss一边动手,凌霄现在就是这种姿势。 灵力顺着掌心缓缓注入,透过皮肤渗透到最重要的心脉中,竭力融化已然凝固的‘发动机’。 时间一点点过去。 这个过程比较缓慢,被凝固的心脉非常脆弱,一旦注入的灵力过多,就会导致心脉受损危及生命。 足足过了半个多小时,心脉的寒气总算驱散了。 与此同时,吻在她唇瓣上的口中,灵力不断的输送过去。 由于心脉不再处于冻结状态,就意味着可以接受外来的灵力,并且以心脉为驱动对抗寒气。 大量灵力不断注入,嘴唇在彼此间构建成一个桥梁,此时此刻凌霄的额头上,逐渐沁出一丝丝的汗水。 他的修为也只有星品三阶,灵力数量和强度太有限了。 “唔……” 终于,就在凌霄快要坚持不住时,陷入昏迷的玄月传出鼻息,继而缓缓睁开美丽的大眼睛。 刚醒过来时头脑还不太清醒,片刻后她终于意识到,自己和凌霄正处于什么样的情况下。 坦诚相见! 由于寒气受到遏制的缘故,她的脸已经没那么苍白,甚至浮起一抹淡淡红云。 不过她很清楚目前状况,绝对不能因为羞涩而任性妄为,否则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! 思维已经清醒了,而且凝固的心脉早已融化,说明她能自主接受灵力。 “唔……” 她赶紧把头偏到一侧,红着脸避开雷枫的嘴唇,声音轻若蚊蚋:“你可以不用这样给我输灵力了。” 凌霄一愣立马面红耳赤,紧忙说道:“哦……那……我帮你把衣服穿起来……” “你的爪子……”她又羞又恼。 最开始只是为了融化凝固的心脉,才必须把手放在胸口部位,事实上在他用嘴唇渡入灵力时,心脉就已经凝固了,他却一直把手放到现在——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,就是趁机揩油! 可是…… 玄月的心情很复杂:事实上,不管后来有没有放开,又有什么区别呢?早先不都已经摸过了? 凌霄赶紧把爪子收回来,手忙脚乱的帮她穿衣服。 吱呀! 就在衣服快穿好时,房门被人推开了。 “啊!” 端着汤药的沈霓裳,傻傻看着眼前不可置信的一幕:玄月上身只有个小内内,凌霄正在帮她穿衣服。 这两个人到底是在疗伤,还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? 二小姐发出一声尖叫,盛放汤药的瓷碗应声而落,她目瞪口呆的呐呐道:“你们……你们在干什么?” 凌霄被吓坏了,他眼疾手快一个虎扑,面朝上倒在地上,双手接住差一点就落地的瓷碗。 “差一点……吓死小爷了……”他小心翼翼站起来。 “凌霄!” 回过神的二小姐,根本顾不上因为惊讶差点打翻汤药的事,她满脸通红的怒吼:“你这个死变态!色魔!你……你们……” “我在帮她疗伤。”凌霄应了一句,赶紧把汤药端过去。 “疗伤?你当我傻是不是?你以为是拍电视啊?疗伤要脱衣服吗?你这个变态!一定是趁她受伤的机会……干那种禽兽不如的事!” 第55章 月品二阶! 第55章 月品二阶! “你有病吧?” 凌霄把汤药端过去,喂给玄月服下的同时,对沈霓裳怒斥道:“又不是对你怎么样,你吼什么吼?” “你……死流氓……” “我们还要疗伤,你要是没什么事先出去,疗伤时不能打扰。” “恨死你了!” 眼圈红红的二小姐夺门而出,用尽全力把门关得爆响,只是凌霄完全想不明白……先不说自己确实是在给玄月疗伤,即便真的趁机做什么事,发飙的也应该是已经清醒过来的玄月吧? 这跟她沈霓裳有一毛钱关系吗? 药效发挥还得一些时间,喂玄月喝完汤药之后,凌霄再次把所剩不多的灵力,往她身体里灌输进去。 当然,现在不需要用以前的姿势了,他盘坐在穿好了衣服的玄月身后,掌心贴在她后心部位。 如此这般又过了半个小时。 嗯? 凌霄只觉得掌心传来震动感,一股极强的灵力把他手掌震退。 她……突破了? 是的! 先是由凌霄竭尽全力续命,随后又借助汤药祛除寒气,当寒玉髓的副作用消失,增强修为的功效发挥作用。 如今的玄月最少也有月品一阶修为! 啪! 凌霄先是一愣,正准备说点诸如恭喜之类的话,就觉得脸颊一痛,眼前闪烁成片的金星。 “你……你打我?”凌霄捂着脸呐呐道。 “你对我耍流氓,我打你耳光,这件事就此了结。”玄月的神情很平静。 “呵呵……” 原本应该很生气的凌霄,竟然忍不住笑了起来,连连点头:“没错!咱们两清了,就当什么都没发生!” 以前把生米煮成熟饭,女孩子就成你的人了,当今社会就算把生米炸成爆米花,也一样是说分就分。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。 这些传承数千年的道门,始终还延续着极其保守的门规:好比今天凌霄帮玄月续命,按照道门的规矩会是什么结果?一方面,各大道门很在乎欠人情,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并非说笑。 更何况,在续命过程中还有那么亲密的接触,放在各大道门肯定会让他们两人结为夫妻。 问题来了。 凌霄和玄月来自不同门派,他们俩是绝对不容许成婚的——救命之恩加上肌肤之亲,让他们必须成为夫妻,修道界的规矩又让他们不能走到一起,两种结果造成的冲突根本无法调和。 这事要是传到清微门,天知道会闹出什么事? 于是,玄月用这种方式化解冲突。 她抽了凌霄一个耳光。 这就说明凌霄不是救她,而是对她耍流氓,她抽了这个流氓一耳光,两不相欠问题也没了。 “对不起……这件事,我……我只能记在心里……”她心里即羞涩又感激,但绝对没有真正对流氓的愤怒,只是对外必须这么做,才能让两个人都没有麻烦,这份感激只有藏在心里了。 “既然是朋友,说那么多做什么?走吧。”凌霄一点也不介意,他何尝不知道玄月用心良苦。 “你的脸……”玄月心里充满歉疚。 “没事。” 蓬! 两人刚准备出去,巨响声突然传来,那扇钢制大门直接震飞了,一个身影从烟尘中冲进来。 莫云枫脸色一片铁青,眸子里闪烁着无穷杀机,死死盯着凌霄:“姓凌的,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!” “师兄,你干什么?”玄月大骇。 “我干什么?” 莫云枫差点咬碎满嘴牙齿,指着凌霄咬牙切齿吼道:“你问我干什么?难道不应该问问他干了什么?凌霄!身为男人做了什么事就该承认,别当缩头乌龟,有种就站出来跟我决斗吧!” 决斗? 凌霄差点没跳脚骂娘。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,即便他星品三阶的修为,比起月品一阶的莫云枫弱了些,却也一点都不怵他。 上清道宗的道法相比其他各派,有相对的劣势同时也有优势,越阶战斗是上清道宗最拿手的。 可是…… 他刚才在给玄月续命时,一身灵力早已消耗殆尽,哪有可能是莫云枫的对手? 关键在屠魔之战中,他虽然突破到了星品三阶,但也身受重伤精血大损,恢复之前没办法制作符篆。就凭手里现有的那些,星品二阶的符篆对抗莫云枫,即便灵力没有耗尽也不可能。 “你疯了是不是?他是为了救我才……”玄月怒声呵斥。 “原因对我来说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要杀了他!” “想杀他?先过了我这关再说!” “月儿,你……” 莫云枫惊怒交加,他怎么也没想到,师妹竟然如此卫护凌霄,这也让他更加的妒火中烧。 他深吸一口气盯着凌霄,一字一顿道:“你以为躲在月儿后面,我就杀不了你吗?飓风印!” 双手以极快的速度结印,原本平静地空间中,陡然凝聚成无穷无尽的风。 飓风印。 这是以前玄月所施展的疾风印,到了月品之后的升级版,威力也将呈现出倍数级的增强! 不再是一道道风刃,风劲凝聚成一个龙卷风柱,足以将任何生命绞杀! “飓风印!” 几乎在莫云枫结印的同时,同样的印法在玄月指尖交织,只不过她用印法制作出的龙卷风柱,竟然比莫云枫的风柱更大一分。 莫云枫当场傻眼了,他傻傻看着玄月凝结的风柱,喃喃道:“月儿,你……你怎么会……月品二阶?” 是的! 玄月现在的修为已经达到了月品二阶! 她本身就拥有星品三阶修为,而且已经达到三阶中段了,那些寒玉髓让她提升了一个半品阶。 当寒玉髓的功效完全发挥出来,她勉强踏入月品二阶的程度。 月品二阶…… 要知道,修道一途越往后面提升越难,就好像天赋出众的莫云枫,现在是月品一阶修为,而天赋同样傲人的玄铄天,身为莫云枫的师父,年纪比徒弟大了近二十岁,也不过只有月品三阶修为。 更进一步,凌霄的师父天赋还在玄铄天之上,而他以93岁的年纪,却也只有日品二阶而已。 按照莫云枫的提升进度,他要想达到月品二阶,最少也要34岁左右,这还是因为他天赋很不错的原因。 不说本门记载上古时期的传说,近百年来整个修道界中,最早达到月品二阶的记录是28岁。 那个人现在是太一门的掌门。 玄月呢? 她今年才多大年纪? 两人都捏着印法含而未放,玄月冷声说道:“按照师兄的意思就是,为了所谓的规矩,凌霄就算在一旁看着我去死,也不应该救我是不是?或者说在师兄眼里,我的命根本不算什么?” 不对! 莫云枫脸色大变,再也不敢动手了,赶紧收了印法急忙说道:“不是……月儿,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……” “那你是什么意思?” “我……” “更何况,我已经打了他一个耳光,我跟他两清了,你还想怎么样?” “可是……” “你是不是觉得,我已经不干净了?” 玄月脸上写满冰冷,一字一顿道:“没错!凌霄为了救我,已经跟我有肌肤接触。莫云枫,你可能还不清楚一件事,不管我父母是什么意思,却不表示我愿意嫁给你——本门多得是冰清玉洁的姑娘,以你的实力大可以尽情挑选。我不干净,但也不会求着嫁给你,事实就是即便你愿意,我还不愿意呢!” “师妹……” 听到这番话,莫云枫脸色不断变化,最后大声说道:“事急从权,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。既然凌霄是为了救你才那样,况且你也说你们两清了,我又怎么会放在心里?我心里永远都只有师妹你一个人,本门其他姑娘之于我……” “那个,莫师兄……你不会再跟我决斗了吧?”凌霄讪笑着问道。 “刚才一时冲动,凌师兄切莫见怪。” 其实莫云枫对凌霄的心情很复杂,特别是在屠魔行动结束之后。 最开始,他觉得凌霄跟师妹关系太亲近,对凌霄理所当然有些敌视。然而,凌霄在屠魔行动中的优秀表现,不仅让他有了英雄相惜的感觉,而且多亏凌霄救了大家,莫云枫心里甚至还有些感激。 他不介意凌霄大出风头,他很乐意跟这个年轻才俊成为朋友,但是他不允许对方跟师妹有关系。 现在呢? 师妹说了她跟凌霄两清了,他心里的怒火也平息不少。 可问题是,他很清楚那种续命方式的流程,他知道师妹跟凌霄肯定有亲密接触。尽管这种接触不会深入到那种程度,但是对他而言心里还是一个梗,他内心深处确实留下了一些阴影。 反过来,就此放弃师妹他又做不到,因此他嘴上说什么不介意,其实内心深处却很介意。 当然,他对凌霄倒也谈不上恨意,毕竟如果凌霄当时不出手,恐怕师妹已经香消玉殒了。 “那你们慢慢聊,我就不打扰了……” 凌霄可没兴趣听莫云枫深情表白,径直朝外面走去,一把拉住站在门外面,被飓风印吓得魂不附体,正在那儿发呆的沈霓裳:“沈霓裳,你还真会找事啊……莫云枫一定是听了你的话,才会这么生气吧?” “放手!你这个色魔……别碰我!我说的就是我看到的,难道有错吗?你这个趁人之危的死变态!” “所以这种结果就是你想看到的?” “我……” “你可以无知但却应该保持沉默,不要因为无知给别人带来麻烦。” 把她从现场拖出来之后,凌霄松开手死死盯着她:“如果我真是趁人之危,你觉得玄月会站在我这边?你懂得道法吗?你懂得寒毒入体的续命方法吗?你知道如果我不那么做,玄月现在已经是死人了吗?你不懂!你狗屁不通却自以为是!你明白这件事被莫云枫知道以后,会给我们带来多大困扰吗?” 被一连串的质问搞得哑口无言的沈霓裳,眼睁睁的看着面若冰霜地凌霄,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。 她意识到可能真的误会他了,而且给大家带来了大麻烦…… 第56章 三师叔? 第56章 三师叔? 一对姐妹花坐在餐桌旁吃饭,凌霄却没有跟她们同进晚餐,中药特有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。 沈暮云朝关着门的厨房看了一眼,又看了看表面上在吃饭,实则无精打采很没胃口的妹妹。 这两个人到底怎么了? 她猜到凌霄前段时间出门,可能是为了斩妖除魔的事,她也知道妹妹带回家的小狐狸成精了,但是对于在翠园狩猎场发生的事,她却并不知情,只是觉得凌霄和妹妹都有点不对劲。 以前两个人就算经常吵嘴,也不会真的记仇,但这两天却一直都不说话,妹妹也变得沉默寡言起来。 “你们俩怎么了?”沈暮云忍不住问道。 “没什么……” 沈霓裳夹起一块牛肉,随手往下面一丢。 咻! 淡蓝色的影子以惊人地速度闪过,在牛肉落地之前接了个正着,小狐狸开开心心的狼吞虎咽。 有一点必须承认的是,成精的小狐狸很容易养。 不会到处乱咬东西,不会随地大小便,不会嗷嗷鬼叫扰人清梦,除了睡觉就是跟人撒娇。 “像陌生人一样不说话,这也叫没什么?”沈暮云继续追问。 “他不理我我干嘛要理他?” 沈霓裳撅着嘴冷哼,即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作为沈家的二小姐,她也不会随便认输服软。 “那他为什么不理你?” “他……” 尽管放不下面子服软认输,但是沈霓裳很清楚,那件事确实是自己错了,做错事怎么好意思说出来? 她支吾着说不出口,索性把碗一推起身:“吃饱了……小猫,陪我散步。” 咻! 小狐狸屁颠屁颠的跑过来,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,一人一狐狸朝客厅外走去,消失在夜幕之中。 看着妹妹离去的身影,沈暮云暗自苦笑。 吱呀…… 不一会,厨房的门打开了。 凌霄端着瓷碗走出来,把滚烫的汤药放在餐桌上,呵呵笑道:“师妹……今天好像是1号吧?” “怎么了?”沈暮云有点莫名其妙。 “那个……呵呵……我上个月的工资……” “没问题。” 沈暮云才不在乎那点小钱,转而说道:“不过……你就那么缺钱?” 能不缺钱吗? 上次帮崔家老爷子‘看病’,确实小赚了一笔,结果连同沈暮云和玄月转账的钱,总共三十多万全都拿去买赤血朱砂了,口袋只剩下两百多块零头,虽说赤血朱砂还剩下不少暂时不缺,可作为男人身上没点钱,真要碰到什么事怎么办? 其实他已经碰到花钱的地方了。 治疗精血耗损的中药材价格不菲,他兜里那几百块钱根本买不起,幸亏有玄月免费送药上门。 眼见凌霄哭丧着脸,沈暮云皱眉道:“我很好奇……凭你那一手字,想赚钱好像并不难吧?要不这样,上次那副字我找个买家,怎么说也能卖点钱。” 虽然他的字比苏俊更好,但是苏俊在业界已经很有名气,而他却籍籍无名,写得再好也不可能卖出天价。 这类艺术品向来如此,值不值钱更多还在于,创作者有多大的知名度。 不过,买个几万块钱总没问题吧? “别!” 凌霄立马摆出大义凛然的样子,昂头挺胸朗声说道:“道士才是我的职业,那些都只是兴趣爱好,用高雅的兴趣赚钱,绝对不是我辈所为,简直糟蹋了艺术二字,是对艺术的亵渎和不负责任,是……” “你都好意思拿时间换钱,还跟我谈什么高雅?”沈暮云毫不客气打断他的话,她知道这肯定不是原因。 “有你这么跟师兄说话的么?”凌霄恼羞成怒。 “不说算了。” 沈暮云不屑的冷哼一声,说道:“我们公司都是10号发工资,过10天再说吧。” 听到这话凌霄急眼了,赶紧陪笑讪讪道:“其实这是门派规定,每一个正统道门都有类似规定。你想啊……要是咱们去参加那些体育比赛,还不都得拿冠军?修道者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为了避免门人弟子贪图轻松,利用其他更简单的方式赚钱,门派规定不能用斩妖除魔以外的途径赚钱。” “那我……难道我当了上清道宗弟子,公司也要扔掉不成?” 沈暮云忍不住皱眉,如果在公司和修道之间二选一,她肯定会选择前者,毕竟公司是沈家几代人的心血,她绝对不会放弃。 “首先,公司是你在成为本门弟子之前就有的,其次……你只是个记名弟子,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——师妹,你看我的工资……” “最后一个问题,你跟霓裳怎么回事?” “你……” 凌霄脸色立马不好看了,冷兮兮的说道:“自己问她去!整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以后别跟我提她!” 看到他态度突然大变,沈暮云立马猜到妹妹肯定闯祸了,而且给自己的师兄带来了大麻烦。 她可不希望在这个节骨眼上,硬是要凌霄说出个所以然,否则搞不好便宜师兄就要发飙了。 “我打电话给助理,让她把钱打你卡里。” “那就多谢师妹了。” 重新恢复嬉皮笑脸的凌霄,把已经凉了些的汤药一饮而尽:“去外面走走,家里太无聊了。” 夜风习习,清爽怡人。 沈家庄园规模不小,虽然处于市区繁华地段,庄园里面却很安静,这才是真正的闹中取静。 周围栽种着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,相比那些声称绿化率多少的小区,这里足以称得上绿色海洋。 别墅处于庄园中央,四周则是一栋栋小楼,不同建筑之间有道路连接。 或是供汽车行驶的水泥路,或是花岗岩铺砌的大路,又或者鹅卵石和石板铺就,不足一米宽的蜿蜒小径。 当然,凌霄没打算在庄园里散步。 整个庄园布满了保镖和电子监控,在这里散步有种被窥视的感觉,这是凌霄所不喜欢的。 突然! 他这边正沿着大路往庄园大门走去,就看到沈霓裳急急忙忙跑过来。 切! 才不会理她呢,成事不足败事有余! 凌霄本来打算装作没看见,跟二小姐擦肩而过就算了,谁知她竟然朝自己跑来,看她的神情好像很焦急。 难道有事求自己? 不管她求自己干什么,绝对不会答应她的,就算她用亲吻做回报……如果是这样还可以考虑。 “不好了!有人跑来闹事了!”沈霓裳忽略了双方的紧张关系,这个时候谁还会在乎那点小矛盾? 闹事? 凌霄脸色立马不好看了。 他是沈暮云花钱雇来的保镖,虽然只负责某方面特殊情况,但碰到上门闹事总不能置之不理。关键在于他还有另一个身份,那就是沈暮云的师兄,身为师兄怎么也不能放任,别人在师妹家里闹事而不管。 “作死吧?敢来这里惹事,不弄死他!”凌霄同样无意中忽略了,跟二小姐并不愉快的关系。 他飞也似的往大门那边跑去,转眼把沈霓裳甩开老远。 双开的钢制镂空雕花大门开着,三个男人站在门外,为首的是个中年男人,另外两个年轻人站在他身后。 不对呀…… 凌霄正准备动手打人,看清现场情况之后,他觉得不太对劲了。 那三人没有怒火没有杀机,连一丁点敌意都没有,反而脸上带着恭敬之色,哪像是上门闹事的坏蛋? 况且,真要是有人上门闹事的话,庄园里那几十号精英保镖,早就该比自己先一步到场了。 大门口除了这三个陌生人,就只有一个认识的熟人。 “三师叔,您要是不跟我们回去,我们没办法跟师父交代啊……算我求您了还不成吗?”中年男子哭丧着脸祈求。 三师叔? 那个死妮子跟自己说有人闹事,这分明就是项伯的家务事嘛! 倒是有一点出乎凌霄意料之外:他早就知道项伯武学修为极强,却不知道他竟然还有个师门。 这种事跟自己没任何关系,凌霄当即就准备闪人。 “凌道长,怎么走了?”项伯招手。 “那啥……项伯,您老慢慢聊,我还有事……”凌霄脚下没有停步。 他才不想跟这老头扯上关系,一是因为项伯对他态度不佳,时时刻刻把他当贼防,深怕他把两姐妹怎么着了,二是这老头实力太强了,真要是一言不合大打出手,凌霄可不认为有能力抗衡。 别看他现在已经是星品三阶,事实上他比谁都清楚,即便他制作出足够的星品三阶符篆,对上项伯依然只能一败涂地! “是我让二小姐喊你来的。”项伯笑呵呵的说道。 “啊?” 刚准备闪人的凌霄愣住了,回过神后讪笑道:“您老处理家务事,我可没那本事掺合进去。” “看到那小子了吗?” 项伯指着凌霄,对那三个人说道:“流川,只要你带来的那两个小子能打败他,我就跟你回去。” “可是三师叔……” “别喊我三师叔!” 刚才语气还挺和气的项伯,突然脸色变冷喝道:“当年是他们赶我出师门的,现在用得着就让我回去?我没把你们打残了丢出去,已经是看在那点师门情谊的份上,还敢跟我讨价还价?” 那个被称呼为流川的中年男人,被骂得低头不敢吭声,等项伯把话说完之后,他朝身后的两个年轻人使眼色。 于是,其中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。 第57章 十日之后,一决高下 第57章 十日之后,一决高下 什么鬼? 凌霄大惊失色,怒声大吼道:“项伯,你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?你师门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?我凭什么当你的赌注?” 他绝对不会接受这种,莫名其妙毫无关系的赌斗。 项伯露出奸诈无比的笑容,嘿嘿笑道:“上清道宗我也听说过,好像是以符篆闻名修道界吧?符篆功效神奇威力无比,可是……你不觉得太浪费了吗?” “什么意思?”凌霄有点不明白。 “即便对付一个可以力敌的货色,由于没有其他攻击手段,也必须使用昂贵的符篆,这是浪费。战斗中使用符篆,只要将心念融入提前制作好的符篆就行了,空有一身灵力在战斗中根本用不上,这同样是一种浪费。” “你……到底想说什么?” “答应这场赌斗,我就传你顶尖武学。” “啊?” “有了这一身武学,遇到不太强的妖魔鬼怪,根本不需要浪费符篆。反之,遇到太强的对手不仅可以使用符篆,还可以用武学对敌,两种能力互不冲突,足以让你的战斗力更上一层楼!” 在修道界中,符篆之术是个很特殊的存在。 比如清微门的印法,必须在对敌的时候消耗灵力释放,一旦使用印法就不能使用其他能力,毕竟单位时间输出的灵力有限度。 符篆不一样! 上清道宗的符篆都是提前制作的,战斗时只需要用心念融入,再把符篆打出去就万事大吉。 说白了,上清道宗是在平时用灵力制作符篆,战斗时反而用不上灵力。 那么! 如果战斗的时候,灵力又能成为另一种全新的战力,岂不等于可以同时施展,两种不同的攻击法门? 这种方法也只有在上清道宗适用,因为只有上清道宗在战斗时,不使用一丝一毫的灵力。 “你当我傻啊?” 凌霄一点也没开心激动,冷笑道:“道家修的是灵力,武学修的是真气——用灵力施展武学?” “灵力是能量,真气也是能量,虽然修炼方式不同却殊途同归,事实上……武学本身就属于道家,只是你不知道罢了!” “三师叔!” 流川脸色大变,或许是因为项伯道出了什么隐秘,又或者因为其他什么:“您……您怎么能把本门武学,传授给其他人?而且还是道门中人?您难道不知道,我们武宗跟道门向来都是对手?” 项伯瞥了他一眼,冷笑道:“从师门当年把我赶出去时,我就不再是剑阁弟子,我只是沈家的一个下人……怎么?难道我还需要受剑阁的规矩牵制不成?” “您……至少您的武学来自剑阁……” “剑阁的武学我才不屑,你应该很清楚,我要传给他的是什么。” “您……” 按理说,项伯承诺不把师门绝学外传,流川应该觉得轻松才对,谁知他的脸色反而更加难看。 之所以会有这种情绪变化,原因就只有一个:项伯还拥有另一种武学,而且比剑阁传承的武学更强! 凌霄脑洞大开思绪飞转。 疑问! 无穷无尽的疑问! 他早就知道,炎黄除了修道者还是武者,而且武者中的高手实力很强,但这都是相对而言。 师父很少跟他说这些事,通过师父偶有提及的只言片语,他听得出来武学总体还在道法之下。项伯之所以那么强,是因为他修炼时间久的缘故,如果让最强的武者和修道者对决,凌霄觉得修道者肯定要强得多。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 从项伯和流川这些话中,可以听出两个明显的信息。 首先,项伯说武学本来就属于道家,这跟凌霄的认知完全不一样,真要是这样的话,就不存在武学低于道法一说了;其次,流川说武宗和道门是对手,倘若武学真比道法差了很多,有什么资格当道门的对手呢? 其实凌霄不知道这些很正常,师父这么多年来,一直骗他说他的天赋很高,让他不至于失去自信。 怎么才不让善意的谎言揭穿? 师父出去降妖除魔从不带他一起,师父也不带他接触其他门派弟子——他连自己天赋到底是高是低都不清楚,哪有可能知道这些秘辛?即便这些所谓的秘密,在道门之中几乎是常识。 “要么,你们自己滚蛋;要么打败这小子,我跟你们回去,如果输了就……”项伯冷笑。 “好!” 流川眸子里精光闪烁,对凌霄说道:“小子,准备好了么?” 战或不战? 刚开始,凌霄是绝对不会答应出战的,真要是项伯用武力逼迫,他铁定会选择故意认输。 毕竟,这是项伯的家务事跟他没有关系,他才不愿意给别人当枪使呢。 可是现在不同的! 先不说项伯承诺教他武学,而且很可能是一种很强的武学,此外他也很想知道,武者和修道者之间的恩恩怨怨。 只不过…… 上次耗损的精血还没恢复,虽说现在达到了星品三阶,也有足够的材料,却没办法制作对应的符篆。 “推后几天,怎么样?”凌霄说道。 “为什么?”项伯皱眉。 “我前些天受伤了……精血耗损实力锐减……” 他深怕对方出言激将落井下石,赶紧又补了一句:“当然,如果你们非得现在比,我也不会拒绝,只是……我想你们也不想落个胜之不武的名头吧?” 流川为首的三人没说话,目光纷纷转向项伯,项伯想了想说道:“十日之后,一决高下,如何?” “好!” 恭敬地朝项伯鞠了一躬,流川带着两个年轻人转身离去。 秘密啊! 一大堆自己不知道的秘密! 凌霄心里急得跟猫抓似的,看到流川三人离开,赶紧说道:“那个……项伯,您能不能……” “不能。” 不等他把话说完,项伯翻了个死鱼眼转身就走:“你没赢,有什么资格知道?等你赢了再说!” 看着老头毫不犹豫离开的背影,凌霄的好奇心提升到极限。 凌霄从沈家庄园出来后,一个人在大街上散步。 现在才刚刚到晚上,沈家庄园位于繁华地段,因此周边的街上行人还很多,不过这跟他没什么关系。 在山上待久了喜欢清静,这几天的日子就很清静:自从救了玄月之后,她一直没打电话过来,以前最喜欢跟他斗嘴的二小姐,也因为那件事导致两人不说话,倒是李贺不止一次找他出去玩,都被他很直接的拒绝了。 现在就想等亏空的精血尽快恢复,用剩余的赤血朱砂制作符篆,毕竟星品三阶的符篆威力更强。 玄月给的这些药效果很不错,几天下来已经恢复了不少,照这速度再有三四天就差不多了。 到时候…… 他现在心里想的全都是,关于武者和修道者之间的恩怨瓜葛,以及项伯那一身看似很牛的武学。 就在凌霄一边在街上溜达,一边胡思乱想时手机响了。 知道他手机号码的就那么几个人,而且都已经已经存了名字,此刻屏幕上的号码却很陌生。 凌霄稍稍犹豫后按下接听键,电话那头立马传来恭敬地声音:“您好,是凌先生吗?我是崔海铭……” “不认识。”凌霄直接挂断电话,他可没兴趣跟不认识的人聊天,浪费时间是可耻的行为。 叮铃铃…… 也就短短不到十秒,手机铃声再次响起。 看到屏幕上显示的还是之前那个号码,凌霄立马不爽了:“都说不认识了,你是不是有病啊?我不买保险,也不投资,想骗钱门都没有!” 虽然对这个大都市不太了解,但他在书上看到过很多东西,比如各种利用电话诈骗的方法。 “不是……凌先生您误会了,上次您帮我父亲治病……”电话那头连忙解释。 “治病?” 凌霄这才想起来,李贺有个叫崔明浩的朋友,他爷爷上次差点挂了——那家人不就姓崔吗? 当然,就算不是骗子也不表示凌霄有兴趣跟他聊天:“上次的事情已经结束了,咱们没什么关系了。” “凌先生,是这样是……我这边有个案子破不了……” “破案是警察的事,跟我没关系。” “这案子……可能不是人类作的案……” “在哪里?” 一听说不是人类作案,刚刚还很不耐烦的凌霄,立马精神百倍,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了。 假装咳嗽了一声,一副不讲人情只认钱的口吻:“这个……我可不会白白帮忙,我跟你也不熟。” 听到对方承诺会给钱,凌霄要了地址之后,想了想还是拨通了玄月的手机号,毕竟他们俩是搭档嘛。 降妖除魔是修道者的天职,又是赚钱生活的唯一途径,玄月说了声‘20分钟内到’就挂断了电话。 让玄月过来就得报地址,凌霄报出百多米开外,一栋地标建筑的名字。 随后,他朝那栋大厦走去。 突然! 当他路过一条小巷时,发现有几辆警车停在巷口,巷外还围着很多看热闹的市民,显然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。 不管是治安还是刑事案件,这些都是警察该处理的事,除非像崔海铭碰到的情况,因此凌霄不可能出手。 当然,反正跟玄月约定的地点就在前面,玄月还得一会才能到,他倒是不介意看看热闹。 第58章 碎尸和干尸 第59章 神秘美女 第59章 神秘美女 “凌先生,这个时间是什么意思?”崔海铭觉得莫名其妙。 “至阴之时。” 凌霄懒得跟他多解释,摆手道:“说了你也不懂,按照这个排查就行了,弄好再跟我联系。” 说完这句,他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,对崔海铭说道:“恐怕……你们不止有一个案子破不了。” 随后,他把刚才过来的路上看到的,所谓黑帮群殴导致八人死亡的案件,简单的说了一遍。 崔海铭笑了笑,摇头说道:“凌先生,这个案子刚才已经报上来了,根据现场初步侦查结果可以断定,只是两帮人群殴所致。” “是吗?”凌霄讳莫高深的笑了笑。 “您是说……那个案子也有什么问题吗?”崔海铭心里一凝,连忙问道。 “那个巷子满地都是血,可那些都不是人血——是猪血。” “是……猪血?” “没错。” 凌霄的神情有些怪异,事实上他心里也充满疑惑:“所有死者其实在更早之前,就已经被放干了全身血液。凶手只是为了掩盖真相,才制造出两帮人互相砍杀的假象,那些血也一样是假的。” 什么? 这次不仅崔海铭被惊呆了,连玄月和莫云枫也骇然色变。 死者全身血液被抽空,这意味着什么? “跟这三个女人一样?”玄月赶紧问道。 “很不一样。” 凌霄摇了摇头,苦笑道:“这三个死者是被抽空全身水分,那八个人却只是流失血液,但可以肯定的是,正常人不可能用这种方式杀人。更何况,那八个人都是成年男人,一个普通人能把八个成年人放血吗?” 莫云枫脸色愈发凝重起来,凝声道:“那么……按照你在现场的判断,是什么东西干的?” “不知道。” “不知道?” “按理说不是人类,却又不像那些东西——这三个死者身上明显有尸气残留,那八个人身上却没有。” 这也是让凌霄非常疑惑的地方:从种种方面看来,都不像是人类作案,但如果是妖魔鬼怪干的,就必然会留下相应的残留气息,毕竟死亡时间非常短,然而他在现场却没有发现气息残留。 两个案子一起发现,彼此间却完全不同。 杀死三名风尘女的凶手,把她们直接吸成了干尸,并且毫无顾忌的抛尸现场。这八个人只是被放干血液,而非全身的体液,另外凶手还刻意伪装现场,好像深怕被人看出端倪似的。 突然! 就在玄月准备跟崔海铭谈价格时,法医鉴定中心门外传来脚步声,崔海铭等人还以为是工作人员,凌霄的脸色却凝重起来。 门被推开了,一个人走进来。 女人? 金发碧眼的美女! 凌霄和玄月神情明显一滞,不约而同的互视彼此。 就在数日前,他们俩驱车前往翠园狩猎场的路上,看到过这个很惹眼的女人——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? “你是谁?谁让你进来的?”崔海铭即惊又怒,不加考虑把手伸向腰间,腰里有他的配枪。 这里可是位于三楼的法医鉴定中心,从一楼进来就有大量警察,鉴定中心也有警务人员看守。 鉴定中心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,按理说她根本不可能来到这里,在一楼就会被警察拦下。 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? 这个问题把崔海铭吓得不轻。 包括跟在崔海铭身后的几名警员,也都把手伸向腰间准备掏枪。 “别动!” 凌霄大惊失色赶紧阻止,目光随即落在眼前这个,漂亮得不像话的白人女孩身上: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 女孩看了他一眼,却没有给出任何答案,而是径直走向解剖台,盯着放在上面的那具干尸。 片刻后,她摇摇头转身离去。 “不许动!站住!”崔海铭拔枪喝止。 “我没做什么,你最好不要惹我。”女孩的脚步稍微停顿,竟然说了一口很流利的炎黄语。 “让她走吧。” 玄月皱了皱眉头,转而声音拔高了几分:“这里是炎黄,不是你能乱来的地方,还是回去比较好。” 女孩没做声继续迈步,崔海铭总算没有再阻止,直到女孩的身影消失,他才急声道:“她想干什么?她是谁?” “只要她不惹事,就不用管她。” 玄月扭头看向凌霄,说道:“看来……她也在寻找什么,只不过跟我们找的不一样,恐怕洪都不太平了。” 听到这句话,莫云枫眸子里煞气一闪:“她最好别在这里搞事,否则就不用回去了!” “她应该不会搞事,问题是……她所追踪的那个东西,不一定会遵守规则。”玄月若有所指。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……” 凌霄看了玄月和莫云枫一眼,压低了声音说道:“那八个被抽空血液的家伙,很可能跟她有关系——我是说她在寻找的东西。” “你是说……” 玄月和莫云枫骇然色变,莫云枫随后直接掏出手机:“该死!这件事必须跟门中汇报……” 凌霄赶紧阻止,一把按住他的手机:“既然过来的只有她一个人,她追踪的东西又能强到哪里去?” 之所以阻止莫云枫禀告师门,说到底还是私心作祟。 这里是洪都。 他们有人脉关系,而且人数超过对方,先一步找到那东西的机会更高:吊坠能炼化这些妖魔鬼怪,或许也能炼化那东西呢?这样的话,就可以多提供一份灵力,说不准就能晋级月品。 要知道,屠魔之战所得的灵力,让他达到了星品三阶巅峰,距离月品一阶只有一步之遥。 从这三具女尸上残留的尸气,可以判断出那个僵尸并不强。 没错,这三个女人是被僵尸所杀! 刚看到那具干尸,三人立刻发现有残留的尸气:所谓尸气不是尸体气味,而是类似鬼气和妖气的东西。 跟电视上那种一跳一跳的僵尸不同,真正的僵尸拥有跟人类相同的智慧,它们介于鬼和魔之间:像魔一样拥有身体,但相对没有魔那么强大,它们的身体已经死亡,这一点则跟鬼完全相同。 只不过,僵尸的身体虽然死亡了,灵魂却依然存留在体内,不像鬼那样只剩下虚无的灵体。 至于它为什么要杀人,很可能是为了修炼。 三名受害者都是女人,从天地阴阳上来说女人属阴,这三个女人又都是至阴之时出生的,僵尸同样是阴邪之物。只有吸食这种体质偏阴的女人的血肉,才会对它的实力提升有帮助,其他时间出生的人只能成为食物,对修炼却没有任何裨益。 反正就是说,即便干掉了那只僵尸将其炼化,所得的灵气也不多,至少不足以晋级月品。 因此,凌霄就打起了杀死八个成年男人,来自另一个国家的怪物的主意。 如果能把那玩意炼化,再加上炼化僵尸的灵力,应该能突破到月品一阶吧? 这也是他为什么把那份,能快速提升修为的寒玉髓,全部给玄月服用的原因,只因他有快速提升的捷径:没有这个搭档,他就没办法找到大量妖魔鬼怪,搭档的实力太弱,则有可能拖后腿变成累赘。 于是乎,他把提升的机会让给了玄月。 案件突破口已经找到了,接下来就是等排查结果。 一行人刚走出公安局大门,凌霄的手机突然响起,不过这次是熟人打来的,屏幕上显示着沈暮云的名字。 难道师妹发现自己很晚没回去,担心自己才打电话过来的? 有个师妹真好啊! 凌霄得意洋洋的看了莫云枫一眼,心道:别以为只有你有师妹,小爷也一样有师妹好吧? 莫云枫被他这一眼看得莫名其妙,他完全不知道凌霄为什么得意。 下一刻,接电话的凌霄脸色大变。 “凌先生!” 这时,刚把他们送出来的崔海铭,急匆匆的带着好几名警员,从公安局一楼大厅跑了出来。 凌霄刚挂断电话,他也跑到面前了,脸色一片焦急:“出事了!沈董的工厂出事了,您……是不是一起过去?” 侄子崔明浩是李贺的朋友,李贺跟沈家走得比较近,上次崔老爷子还说,让家里小辈跟凌霄这种高人搞好关系。因此,崔海铭早就知道凌霄住在沈暮云家,这才赶紧跑出来告诉凌霄。 “我知道,走吧。”凌霄脸色很凝重。 “怎么回事?”玄月皱眉。 “不确定……” 凌霄露出一抹无奈苦笑,说道:“暮云的工厂遭到袭击,好几个工人都死了……” “凌师兄,那个……暮云是谁?”莫云枫很好奇的问道。 “我师妹。” 说到这个凌霄立马来劲了,得意忘形的瞥了莫云枫一眼:“别以为只有你有师妹,我也有师妹,哈哈……我跟你说,我师妹天赋高得吓人,只是一晚上心念就能融入符篆,是不是很厉害?” 于是,一直对凌霄充满戒备,深怕师妹被抢走的莫云枫,不知怎么着就心花怒放起来了。 这家伙原来也有师妹啊? 师兄师妹成双成对嘛,他有师妹就不会抢自己的师妹了,敢情自己之前都是白白担心的! 反过来,当凌霄得意忘形的念叨师妹时,玄月那张脸阴的快要滴出水来,看向他的眼神仿佛利刃…… 第60章 幸福来得太突然 第60章 幸福来得太突然 天华医药集药品研发和生产于一体。 市区那栋写字楼是集团办公中心,而这个位于郊区的工厂,却是负责药品研发和生产的地方。 这个位于三环外的工厂,正是属于天华医药集团所有:通常工厂不允许建在市区,因此药厂地处偏僻。 一个小时前,工厂负责人打电话告诉沈暮云,说是厂子里出了严重命案。 命案现场跟之前在市区看到的,那场‘黑帮性质群殴致死案’如出一辙,分明也经过了刻意伪装。 七具尸体散落在偏僻的药厂后面,经过警方对死者身份进行比对,初步断定是附近的村民。 凌霄掀起一具尸体上的白布,玄月和莫云枫也围了过来。 “看来我们的判断没错。”凌霄低声说道。 三人的目光聚焦在一处。 那是位于耳垂下方的脖颈处,两个圆点跟筷子头差不多大,皮肤平整并非伤口,仅仅是肤色比其他地方浅。 如果不是早先就猜到一些,换成警方的法医根本不可能发现,毕竟这个细节太微不足道。 “有什么线索?”沈暮云问道。 尽管凶案跟药厂没什么关系,但毕竟是在药厂发生的,身为集团董事长她怎么能不焦急? 凌霄直起身之后摇摇头,转而说道:“只能确定是什么东西干的,至于寻找……太难找了……” “什么叫太难找了?难道一点线索都没有?”沈暮云咬牙问道。 “有。” 露出一抹无奈苦笑,凌霄说道:“西方人,不知道是男是女,不知道年龄,不知道高矮胖瘦,你能找到吗?” 能找到吗? 作为省会城市洪都外来人口极多,其中当然也不乏西方人,在性别、年龄、体型都不知道的情况下,想找到这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。 更何况,凶手一晚上连续两次作案之后,很可能会暂时隐藏起来,找起来就更有难度了。 轿车在夜色中缓缓行驶,车里只有凌霄和沈暮云。 沈暮云负责开车,凌霄闭目养神。 嘎! 车子突然停下。 正在闭目养神的凌霄睁开眼,呐呐道:“没到家啊……师妹,这是哪里?” “陪我喝一杯。”沈暮云走下车。 喝酒? 凌霄的酒量还是很不错的,不过他对酒并不热衷,如果有人请他喝酒,绝大多数时候他会拒绝。 现在要不要拒绝呢? 傻啊! 女人不喝醉,男人没机会。 美女师妹主动给自己创造机会,不抓住机会简直天理不容! 俊男美女坐在吧台前,凌霄虽然也算个帅哥,然而跟沈暮云待在一块,还是差了一大截。 他的帅属于常规范围之内,沈暮云的美丽却倾国倾城。 酒吧的灯光有些朦胧,这种朦胧映照在沈暮云身上,反而更添了几分吸引力。 “师妹,干杯!” 凌霄一口把杯里的酒喝光,他才不在乎洋酒的味道怪怪的,只要它能让师妹喝醉就行了。 沈暮云还真把酒一口喝完了,然后直愣愣地盯着他看。 发现那双眼睛里,闪烁着无比睿智的神采,凌霄被看得全身不自在,仿佛被她看穿了心思似的。 不会吧? 难道师妹已经发现自己的目的了? “凌霄,谢谢你。”她朱唇轻启喃喃道。 “啊?” “我心里很烦很乱。” 让不时偷瞄自己的酒保,重新送上两杯威士忌之后,她苦笑着喃喃自语:“除了女强人、董事长、有钱人这些头衔,说到底我只是个普通女人,可是这段时间……经历了太多太多事情,都是我以前不敢想象的……” 女鬼。 蛊毒。 狐狸精。 僵尸。 她甚至觉得这一切仿佛一场梦。 以往的世界观被彻底撕碎,留给她的是一个完全无法理解,存在于神话中光怪陆离的世界。 关键这些诡异的事情,就发生在她和她身边的人身上,对于一个普通女孩而言,是不是太难以接受了? 如果没有凌霄一次次出手,她不敢想象会怎么样。 可是…… 反过来一想,以前没有他在身边的那些年,不也那么过来了吗?以前不也没碰到这些妖魔鬼怪吗?她甚至不知道,到底是凌霄一次又一次救了她,还是凌霄这个倒霉的家伙,吸引了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。 要不然,怎么那些多年都没碰到过的事,短短不到一个月内,接二连三的在自己身边出现? 但不管怎么说,凌霄一次次救她却是事实。 就在今天! 就在刚刚! 工厂发生的那桩看似普通,实则隐含更离谱真相的命案,让她可怜的世界观彻底崩塌了。 凌霄怔怔地看着她,他能从她的眼神深处,看到慌乱和疲惫:这些事情已经让她精疲力竭了。 “师妹……那个,我会保护你的……”凌霄呐呐道。 这句话完全是下意识说出来的,不带有任何目的性,这一刻凌霄心里不知怎么,就充满了无尽的柔软,好像他必须义无反顾的站出来,必须不顾一切的保护这个女人,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良心。 “其实我只希望能简简单单的生活。” 再次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,她的笑容有些苦涩:“公司不是我想要的,爷爷临终前把公司交给我,那是他一辈子的心血,我必须把它经营起来。现在又是外籍杀手窥视,又是这些妖魔鬼怪……我的承受力是不是太差了?还是我所希望的普通生活看似简单,其实却是最奢侈的?” 这个问题凌霄没办法回答。 绝大多数普通人也就那么一辈子,他们没有沈暮云的巨额财富,也没有碰到杀手和妖魔鬼怪。 始终生活在深山老林里,跟外界几乎没有接触的凌霄,没办法理解人们的心理:看起来沈暮云的要求很简单,可是那些过着简简单单生活的平民百姓,真像她所认为的那么幸福吗? 佛家的理论是世人皆苦,凌霄信道不信佛,但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,他觉得大家都有自己的难处。 “师妹,你喝醉了……”凌霄不知该怎么劝解。 “知道吗?” 沈暮云没有理会他的话,喃喃自语:“以前我很自信,我觉得自己很有能力,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,可这段时间……” 她是数百亿集团的董事长,她拥有不可思议的人脉和财富,她跺跺脚能让整个洪都为之颤抖。 现在呢? 在那些来自国外的杀手面前,在更加诡秘的妖魔鬼怪面前,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太孱弱了。 她什么都改变不了,曾经屹立于云端的她,成为一触即碎的瓷娃娃,需要凌霄一次次的保护。 这,同样是她所无法接受的。 一次两次倒是不觉得,随着越来越多的神秘莫测的事发生,每一次都是由凌霄出马解决。 这让她非常没有安全感,也让以往无所不能的她,觉得自己太没用了,这种从掌控一切的强者,跌落到无能为力的弱者的落差,让傲气如云的她感到无力,感到发自内心的黯然落寞。 她想要简简单单的生活,这种光怪陆离的新世界,本来就让她难以接受,何况在这个世界中她还那么弱小,面对诸多事情都无能为力? 最近睡眠质量很不好。 她不知道哪天会被杀手干掉,也不知道哪天会碰到什么样的妖魔鬼怪,被那些东西用什么方式杀死。 凌霄能救她一次两次三次,总不能每一次都恰好在身边,而只要有一次来不及施救,等待她的就只有死亡。 可怕的不是死亡,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的危险,这让她都快精神崩溃了。 “别喝了。” 一把夺走沈暮云手里的酒杯,凌霄死死盯着她的眼睛:“做好每天早起的准备了吗?做好每天枯燥无味的画那些,稀奇古怪符篆的准备了吗?修道没你想象中那么有趣,而是充满了枯燥乏味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叫我师兄!”凌霄声音提高八度。 “师兄……” “从明天……不!跟我回去,从今天晚上开始,我就教你真正的道法,上清道宗的符篆之术!” 凌霄直起身,目光灼灼的盯着她,一字一顿道:“我无法改变你的生活,该遇到的东西无法避免。我唯一能做的就是,让你成为真正的强者,在这个全新的世界和领域里,不会再那样力不从心!” 当沈暮云只用了一晚上时间,就能把心念融入符篆的时候,凌霄就知道这个师妹天赋绝伦。 几乎可以肯定,她的天赋比玄月、莫云枫等人,还要高出一大截。 可是…… 他毕竟只是个小徒弟,收个不传授本门绝学的记名弟子无所谓,真要传授本门绝学还是得师父首肯。更何况,按照门规也得考察一段时间,各大门派刚招收的弟子,不也要有一个砍柴、挑水的历练过程吗? 然而,今晚的师妹脱下了平日里,高高在上的女王外衣,在酒精的作用下,表现出那么让人怜惜的脆弱一面。 是啊! 面对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变故,面对那些强大无比的妖魔鬼怪,就算她有钱有权有势又如何? 在那些东西面前,她跟普通人一样弱小。 “你……你说真的吗?” 沈暮云酒量不错并非醉倒,她激动无比的瞪大眼睛。 “既然是我代师收徒教你道法,你就得听我这个师兄的……”凌霄心里又开始打鬼主意。 啵!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,柔润的嘴唇突然印在他脸颊上,当他傻愣在当场时,看到的是一张激动兴奋的脸。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。 直到沈暮云因为激动而有些出格,亲完后脸色羞红飞快朝酒吧外走去时,凌霄都没有完全缓过神…… 第61章 滚出去! 第61章 滚出去! 沈暮云的生活习惯还是很好的。 除了周末会稍微睡个懒觉,平时都是晚上11点之前上床,早上七点半以前起床,然后洗漱吃早餐八点一刻出门,九点之前赶到公司。 凌晨五点。 天色很暗星光闪烁,月亮还没有隐藏起来,太阳公公最少还得一两个小时,才会从地平线上升起。 这个时候绝大多数人,都沉浸在香甜的梦境中,沈暮云也不例外。 砰! 砰! 砰! 突然,卧室外响起敲门声。 睡得正香的沈大小姐,闭着眼睛皱了下眉头,侧了个身继续睡,可是敲门声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。 “师妹,起床了!”凌霄不耐烦的喊道。 “再睡会……好困……”大小姐迷迷糊糊的嘀咕着,门外的凌霄不可能听到她的嘀咕声。 “沈暮云!你睡够了没有?还不起床!”凌霄大怒。 “有病……” 大小姐索性用枕头捂住耳朵,五点钟起床对她来说,简直就是一种折磨。 敲门声总算消失了,沈暮云甜甜的睡过去。 蓬! 紧闭的卧室房门传来巨响,直接被凌霄一脚踹开,睡得正香的沈暮云吓了一跳,当即惊呼出声。 她一下坐了起来,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就觉得全身冰冷。 头发湿了。 睡衣湿了。 床湿了。 端着空盆的凌霄站在床边,正用愤怒的眼神瞪着她。 “凌——霄!” 沈暮云差点没被气疯,厉声大吼:“你是不是疯了?你……你敢用水泼我!” 天还没亮他就跑来敲门,自己没骂他已经够给面子了,他竟然……破门而入不说,还兜头浇了自己一盆冷水! “你要是不想修炼就说一声,我还懒得教你呢,有教你的时间我干点什么不好?”凌霄比她更生气。 “你……” 大小姐这才想起来,今天要开始跟他修炼了:“那你喊我起来就是了,为什么要用水泼我?” “从四岁开始,我师父就用这种方法喊我起床。” “你……” 本来还想继续发飙的大小姐,看到凌霄一脸稀松平常的模样,就再也没办法继续发火了。 四岁? 她想象着,一个还不懂事的小男孩,正处于凌晨香甜的睡梦中,被严厉的师父用冷水泼醒的场面。 他生活在渺无人烟的深山,或许他认识的只有师父,却在那么小的时候,就过着如此严苛的生活。 相比之下自己是不是太幸福了? 在沈暮云看来,师兄简直是无所不能的,不仅能降妖除魔,还写得一手好字,下了一手好棋。 可是,她从来不知道他为了获得这些能力,在过去的那些年里,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和代价! 其实沈暮云并不知道,书法和围棋确实是凌霄通过努力所得,然而他在修炼上付出了最多的时间精力,却根本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,努力了那么多年的他,才只有可怜的星品一阶修为。 有时候,即便努力的付出也不表示,一定得到成比例的回报。 “还愣着干什么?起来!”凌霄呵斥道。 “哦……” 刚才还怒火冲天的大小姐,乖乖的掀起湿漉漉的被子,乖乖的从床上走下来。 咦? 她突然注意到,师兄竟然用那种……他的眼神充满了震惊、炽热、火辣,眼珠子都快弹出来了! “啊!” 大小姐很快回过神来,发出尖利刺耳的惨叫,捂着胸口满脸通红蹲下:“出去!你……滚出去!” 没有几个女孩子睡觉时会带罩罩,沈暮云也不例外,不过她的睡衣很保守,正常情况下什么都看不到。 可如果被水泼湿了呢? 完全浸湿的睡衣贴在皮肤上,特别是某些凸起的部分,跟睡衣紧密的贴在一起,把完美的形状勾勒出来。 由于睡衣浸湿后处于半透明状态,甚至可以隐约看到两团挺拔的色泽。 周围白皙中央嫣红,那是何等美妙的色彩? 凌霄被大小姐的娇喝惊醒,做贼似的狼狈逃窜…… 别墅顶层天台。 盘坐在一块篾席上的凌霄,正在运转上清道宗心法,对着晨曦中的灵气吐纳,直到沈暮云出现在天台上。 她换下了湿漉漉的睡衣,身穿一套浅紫色运动服。 凌霄还是第一次见到,她穿着休闲运动装的样子,此外她平时在公司头发挽成髻,下班时间则是披肩长发,现在却把长发绑成马尾,少了女强人的干练,多了几分明媚灵动的朝气。 “师妹,那个……刚才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凌霄连忙道歉。 “不许说!” 沈暮云俏脸泛红,恶狠狠地叱道:“刚才什么都没发生,要是你再敢说,我就让项伯杀了你!” 一提到那个修为绝顶的老头,凌霄赶紧闭嘴不再提刚才的事,转而正色道:“昨晚教你的本门心法没忘吧?嗯……现在就按照心法开始吐纳,我会在旁边看着,如果有错会纠正你的。” 什么叫天才? 天才就是你把心法解释一遍,她就能轻轻松松记下来,甚至不需要你演示,她可以把理论迅速变成实践。而且,同样是通过吸收外界灵气修炼,她能在极短时间内进入状态,并且取得远超过你的修炼成果。 毫无疑问,沈暮云就是修道的天才…… 不!应该说是奇才! 当然,修道一途毕竟是循序渐进的,短短一个早上的时间,不可能出现明显的修为提升。 直到太阳出来天色放亮,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修炼告一段落,睁开眼的沈暮云瞪大了眼睛。 这么短时间内,修为不可能有明显提升,她现在连修道的门槛都没达到——所谓门槛就是星品一阶,即便她的天赋远远超过凌霄,甚至比玄月和莫云枫都高出一截,最少也要个把月才能得窥门径。 她之所以会露出震惊神情,是因为五点钟就被喊起床,之前的精神状态很不好。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 神清气爽! 甚至在她的记忆中,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舒畅过,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。 “这就是道法的神奇,好了……” 凌霄取出几张符篆递给她,说道:“这是星品一阶的几种符篆,今天你就对照着画上把一百遍吧。” 一百遍? 看着他手里的四张符篆,沈暮云一点都不觉得困难,不就等于写四百个字吗? 不过凌霄接下来的话,让她彻底崩溃了:“这四张符篆被我施了法,你每画一张跟它们进行比对,不符合要求的会自动焚烧掉——我说的一百遍,是指必须有一百张符合要求,明白吗?” “你疯了吗?我才第一次学,肯定大多数都不合格!”大小姐怒形于色。 “师父以前也是这么教我的。” “我就不信你能完成!” “刚开始我也完不成,所以几乎每天都挨罚,你完不成也一样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好了。” 凌霄把符篆塞给她之后,转而说道:“过些天我来验收,四种符篆每天各一百张,少了就挨罚。” 听他这么一说,沈暮云不由愣住了:“过些天?你要去哪?” “找工厂杀人案的凶手啊。” “啊?” 沈暮云这下子更摸不着头脑了,忍不住皱起眉头:“我昨天问你,你不是说根本不可能找到吗?” 理所当然的点点头,凌霄说道:“那玩意又不是炎黄的,我确实没有找到它的法子。可是……不是有个懂行的在找吗?我不用去找它,只要跟着找它的人就行了——这个难度不大吧?” 能在短短时间接掌偌大的集团,并且得到诸多董事和高层认可,足以证明沈暮云能力出众。 下位者劳力,中位者劳神,上位者劳人。 事实上到了她这个位置,根本没必要事必躬亲,除了一些特殊客人要亲自去见,一些特殊的会议需要到场之外,她要做的不是处理所有大小事务,而是把有能力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。 说白了,识人之明和驭下之道才是最重要的,只要在这两方面做好了,完全可以做到遥控指挥。 以前每天都去公司,是因为待在家里也没事做,现在她却有重要的事。 那就是——画符! 与此同时,警方发动力量暗中调查洪都市内,各娱乐场风尘女子的准确出生时间,按照凌霄给出的时间点进行排查。 值得一提的是,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,干尸案并没有发生,然而碎尸案却又发生了两起。 几天时间很快过去了。 警方把可能受到袭击的目标,从数以万计的风尘女缩小到八个人,崔海铭第一时间打通凌霄的电话。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蹲守,每天晚上盯住这八个女人,只要凶手有所行动,立刻就会被抓个正着。 目标有八个人而雷枫这边的人手,却只有他和玄月、莫云枫三人,所以警方也必须派出警力。 当然,警方杀不了僵尸。 因此按照凌霄的指示,一旦发现目标就会利用武器和人数优势,将目标围困起来联系凌霄,等他从其他蹲守点赶过去。 可想而知凌霄这段时间有多忙:晚上要蹲守监视风尘女,白天又要跟踪另一个人,要不是每天早上花点时间吐纳,保持精气神处于旺盛状态,这么长时间的不眠不休,怕是已经熬成干尸了。 凌晨1点。 几个女人从ktv里走出来,大多数女人都在路边等车,只有一个女人徒步走在空旷的大街上。 她这边刚走出没多远,黑暗中的小巷里闪出凌霄的身影,他借助路灯投射的阴影,隐藏行迹远远跟在后面。 已经是第七天了。 之前的六天时间里,他一直负责监视这个女人,另外还有七个目标,则由玄月和莫云枫师兄妹,以及崔海铭派出的特警监视。 第62章 僵尸很可怕吗? 第62章 僵尸很可怕吗? 女人看起来喝了不少酒,步伐不稳歪歪倒倒,走了大概百多米之后,突然快步跑到马路旁的小巷。 呕…… 伴随着令人作呕的声音,腐酸味瞬间弥漫开来,跟在远处的凌霄闻到这气味,差点没跟着恶心起来。 女人在小巷旁边吐完后直起身,正准备继续往租住的地方走。 突然! 凌霄的脸色一凝。 一个穿着风衣戴着宽边帽,身材瘦高的男人迎面走向女人,一把扶住步履蹒跚的风尘女。 “小姐,你喝醉了。”男人露出好看的雪白牙齿。 离近了一看,竟然是个相貌极其英俊的帅哥,风尘女趁势挽住男人的臂弯,咯咯娇笑道:“帅哥……嗝……这么晚一个人出来,是打算用这种方法泡妞吗?” 男人眸子深处闪过一抹,不为人知的厌恶神色,表面上却笑了起来:“小姐打算让我泡吗?” “看在你扶我的份上,嗝……收你半价怎么样?” “没问题。” “去你家还是酒店?” “在这里怎么样?” 男人露出邪魅笑容,指了指黑漆漆的小巷:“这种公众场合更刺激,你觉得呢?当然,如果你介意的话,我可以加钱。” 风尘女发出风骚的放肆笑声,挽着男人的胳膊往小巷走去:“看不出你长得挺帅,还有这种恶趣味……” 风尘女。 猎艳男。 这个时间在这么一条黑暗小巷里,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想而知。 只是片刻,小巷里传来女人欲拒还迎的浪笑:“咯咯……别那么猴急嘛……你……啊……” 正陷入欲望之中的风尘女,突然发出惊恐无比的尖叫。 因为当她搂着男人的脖子时,非但没有感觉到温度,反而胳膊触及的地方,传来一股阴寒无比的冷。 借着微弱的路灯光芒,睁开眼睛后她看到了恐怖的一幕:男人那张脸不再英俊,凭空扭曲成一张惨白瘆人的僵尸脸,之前看到的两排雪白的牙齿,竟然全部变成了尖利无比的锥形。 恐惧! 绝望! 无助! 僵尸猛地张开血盆大口,绿色粘液散发出腥臭气味。 “呵呵……总算被小爷逮到了。”笑声从巷口传了过来,那个风尘女则已经吓得昏死过去。 “你逮我?” 僵尸没有继续咬下去,惨绿色的眼睛盯着凌霄,咧着不满尖利牙齿的嘴:“你不怕我吗?” “僵尸很可怕吗?”凌霄想笑。 “你走吧。” 本来还想笑的凌霄,听到僵尸这句话当场就愣住了:‘吃饭’时被自己撞个正着,它怎么会放自己走呢? 你是僵尸好不好? 你是凶狠恶毒的妖魔鬼怪好不好? 你应该见人就杀才对,怎么能这么好说话? 真是个奇怪的僵尸啊! 凌霄顿时来了兴致,索性靠在小巷的墙壁上,抱着双膀兴致勃勃的打量着它:“都已经杀了三个人,这说明你不是什么善男信女,又什么理由放过我呢?要不这样,你把她也放了行不?” 看他指了指昏死过去的女人,僵尸尖声吼道:“敢跟我讨价还价?难道你以为我不敢杀你?” “这样啊……那还是我杀了你比较好。” 一张符篆凭空出现在手里,夹着符纸的食指和中指一合,凌霄眸子里精光闪烁:“今天就让你魂飞魄散!” 罡刃符! 符篆化作一片光华炸裂,足以切金断玉的气刃一闪而过,速度之快无与伦比。可怜这只实力低微的小僵尸,甚至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,只能勉强避开被锁定的头部,勉强侧开一点点身体。 噗地一声。 整条右臂被气刃生生砍下来,大量墨绿色的体液溢出,断臂出冒出丝丝缕缕的焦糊气味。 僵尸发出凄厉惨叫,捂着断臂连连后退。 气刃并没有消失! 事实上,罡刃符并非一次性攻击的符篆,除非蕴含的灵力威能耗尽,否则就会无休止的攻击下去。 咻! 眼看着气刃划了一道弧线,再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来,僵尸突然双腿一软跪拜下去。 “不要杀我……求你……”僵尸惨叫连连。 “你杀人,我杀你,天经地义。” 在心念的操纵下,气刃停滞在空中一动不动,凌霄冷冷一笑:“我是道士你是僵尸,我有放过你的可能吗?” “我不是真的想杀人……真的……我只想救我的妻子……”僵尸已经意识到,眼前是个它无法抗衡的存在。 救妻子? 当然,凌霄绝对不可能因为它有苦衷就放过它,僵尸是鬼的另一种变异形态,即便它没有害过任何人,也不应该存在于世,更何况它已经连杀三人——任何苦衷都不能成为放过它的理由。 只不过,他倒不介意听听这个僵尸,所谓的苦衷到底是什么。 突然! 就在僵尸准备说话时,借助并不明亮的路灯,凌霄看到一条黑影在远处的楼宇上一闪而过。 速度快到不可思议,那是他都不可能达到的急速,正因为光线黯淡黑影速度又快,他压根没看清是什么东西。 咻! 这边还没回过神,竟然又有一条身影闪过,分明就是一追一逃,不过他知道这个身影是谁。 倒不是因为看清楚了长相,而是口袋里的追影镜有了动静。 怎么办? 一方面他想知道僵尸有什么苦衷,一方面他现在根本没时间慢慢听,甚至连灭掉僵尸将其炼化的时间都没有。 凌霄心里一动,迅速取出一张符篆,在洒在地上的绿色尸血上蘸了一下:“有了这个我随时都能找到你!此事之后我会去找你,若你真有苦衷或许能给你轮回的机会,你若敢逃跑或继续害人,定让你魂飞魄散!” 说完,他把那张蘸了尸血的符篆收起。 迅速打出一张神行符之后,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巴掌大的古朴铜镜,朝两条黑影消失的方向追去…… 咻! 一前一后两条身影快逾闪电。 如同两颗弹丸般,在城市中高矮不一的建筑间跳跃,不一会已在几公里外。 “该死的……” 前面那条黑影出离的愤怒了,眼看用尽全力都无法摆脱追踪者,他声音嘶哑的吼道:“奥洛娜!你从欧洲一直追到这里,难道一定要跟我决一死战?你应该很清楚,你的实力并不比我强,只会两败俱伤!” “做好被审判的准备了么?”这个声音来自后面那条黑影,是个很清脆的女声,却充满了蚀骨冰冷。 “混蛋!” 前面的黑影被激怒了,眼看着前面有一片荒芜的烂尾楼,他竟然从很高的楼顶滑翔出去。 片刻后,黑影落在烂尾楼工地上,没有再继续逃跑。 那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岁上下的男人。 微微卷曲的金色长发,如同刀削斧凿般的面孔,再加上超过一米八的挺拔身躯,绝对算得上是个超级帅哥。 就凭这幅长相走在大街上,足以让无数大姑娘小媳妇疯狂,只可惜他的打扮实在有点寒碜。 原本那一身黑色燕尾服,有好几处明显的破损,蓬头垢面不说,衣服上更是沾满了污浊。 没办法。 从欧洲一路逃到这里,为了不被找到而东躲西藏,还怎么可能衣着光鲜? 嗖! 一道黑影接踵而至。 在英俊男子对面十米外,站着一个极其漂亮的女孩。 跟男子一样,女孩也是白种人。 一个俊男。 一个美女。 两人站在一块堪称金童玉女,不同的是男子衣着脏乱,女孩却从头到尾光鲜亮丽。 她穿着一套淡蓝色碎花长裙,一头深褐色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,看起来就像欧洲的贵族小姐。 面若桃李。 肤如凝脂。 五官精致得让人窒息,唯一有点奇怪的是,她身后背着一个长形盒子,就好像装乐器的木盒。 “怎么?不准备逃跑了吗?”女孩目光冰冷无情。 “奥洛娜!” 男子脸色阴沉,眸子里闪过一抹血红色,狞声喝道:“就让我们好好战上一场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!” 说完,男子的外形凭空出现变化。 口腔两侧的犬齿突然伸长,将近一寸长的尖牙探出唇外,那双碧蓝的眼睛变成了诡异的血红色。 更可怕的是,他的双手十指指甲迅速生长,转眼间变成四五寸长,泛着铜绿色的金属光泽。 甚至于,连那一头让女人痴迷的金发,也变成了诡异的血红色! “我不会死,死的只会是你。” 女孩的声音和神情一样冷酷,她右手往背后一探,背后的箱子突然炸裂,而她手里多了一柄长剑。 原本只是一柄普普通通的剑,然而到了她手里之后,就好像被按动了机关似的,剑体发出密集的咔擦声。经过重新组合完全变了样,剑长足有一米五,比女孩的身高只差二十多公分,剑身足有大半个巴掌宽,那种感觉…… 实在很难形容。 试想一下,一个长得漂漂亮亮,身材虽然比较高挑但绝不魁梧,怎么看都像是富家小姐的女孩子,双手拖着一柄那么大的巨剑——视觉冲击太强烈了! 嗤嗤嗤…… 几乎在大剑握在手中的同时,那身长裙被女孩释放的劲气摧毁。 裙子化作碎布散落一地,女孩身上出现了另一套衣服:那分明就是一套呈暗金色的战裙! 之前看起来像是欧洲的富家小姐,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,却变身成为英姿飒爽的女战士。 “以神的名义。” 女孩的瞳孔变成了暗金色,一层同样色泽的气流,在被她举起的大剑上流动:“我,奥洛娜塞纳留斯,剥夺黑暗生物的生命——杀!” 第63章 奥洛娜·塞纳留斯 第63章 奥洛娜塞纳留斯 血族。 一种特殊而又强大的生物,如同妖魔鬼怪之于炎黄,血族就是西方的妖魔鬼怪,而且是其中最强的一种。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平衡的,有妖魔鬼怪就会有斩妖除魔的人,比如炎黄的修道者和西方的驱魔人。 事实上,妖魔鬼怪和修道者孰强孰弱,从来都没有绝对的界限,修道者有强有弱妖魔鬼怪也是如此。 正如驱魔人和血族的实力对比。 血族的优势是体质极强,这一点类似于魔,只不过血族无法远程攻击,他们的强项是近战。 驱魔人呢? 驱魔人是一个统称,好比炎黄的道门各有不同,驱魔者修炼的能力也不尽相同——奥洛娜是个战士。 她所擅长的也是近战,但是跟血族又不太一样。 按照她所持的大剑长度,她的近战最佳距离是一米五以外,利用战气攻击二十米内的敌人。血族却擅长贴身近战,由于不具备远程攻击力,在利爪距离以外,他们根本无法攻击到目标。 当然,传说无数年以前的强大血族,拥有施展魔法的可怕能力,但那种存在当今已经消失。 大剑挥洒出一道道,粗如手臂的暗金色剑芒,几乎要把这黑夜撕裂。 剑芒快逾闪电,力道足有万钧! 咻! 血族的速度又何尝不快? 他竟然凭借超然速度,避开了急速劈来的剑芒,化作一道残影扑向奥洛娜——他试图切入更近的距离。 一米五之外,奥洛娜全面压制血族,后者只能闪避和承认,无法反击。 一米五之内,奥洛娜和血族的位置必然调换,她将会施展不开束手束脚,进而面临血族疯狂的攻击。 一米五! 这正是此次厮杀的胜负关键! 该死! 眼看着血族竟然避开攻击,以极快的速度闪电般迫近,奥洛娜眸子里闪过炽热的战意杀机。 “斩!” 看似孱弱的双臂不仅能举起大剑,更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连续挥动。 咻! 两道剑芒竟然叠加成十字,由暗金色剑芒交织成的十字剑光,呼啸飞向急速扑过来的血族。 躲避一道剑芒相对简单:横扫的剑芒可以通过上下跳跃躲避,竖劈的剑芒可以侧身躲避。 十字型剑芒呢? 封锁了上下左右,不能躲避就只能抵挡! 血族喉咙里发出愤怒低吼,长而尖锐的指尖上,萦绕着猩红刺眼的血光:血族无法远攻却有魔能,这种被称之为血能的特殊能量,拥有极其可怕地威力,足以撕碎挡在面前的一切。 利爪挥舞,迎向剑芒。 蓬…… 暗金和猩红碰撞导致气劲激荡,如同小型龙卷风发作,血族周围激荡起大片粉尘和光影。 眼看就要迫近的血族,在碰撞中连连后退,双方距离再一次拉开。 尖锐的指甲传来嗤嗤作响,屡屡青烟散逸开来,这是属性相克的战气和血能,碰撞绞杀时的特征。 “死吧!” 双方距离再次拉开,奥洛娜不由眼前一亮,这个距离对她极其有利:“战神之怒——五芒星斩!” 快! 这才是真正无与伦比的快! 大剑以可怖地速度,瞬间劈出不知多少次,一道道暗金色战气叠加,形成直径超过三米的五芒星。 “该死……” 血族大惊失色,从之前一路追逃的过程中,偶尔也交过几次手,他始终觉得双方实力相当。 即便对方持有那件特殊武器,战斗力比他稍微强了那么一些,但这种差距根本算不上大。 可是…… 他万万没想到对方一直在隐藏实力! 不! 确切来说,对方的战气修为并没有改变,而是按照她这个层次的实力,理论上不可能发动五芒星斩! 之前几次交手都是为了逃跑,借着交手的机会逃跑,那种一触即分的机会不即便使用这种战技,他也有足够的机会逃离——这个该死的女人,竟然一直隐藏着这种战技,一直等待最佳的使用机会。 逃? 几乎才刚刚产生这个念头,剑芒组成的五芒星散开。 咻!咻!咻! 五芒星阵凭空溃散,瞬间释放出铺天盖地的剑气,把血族整个身体笼罩在内——即便他速度再怎么快,都不可能避开所有剑芒,事实上别说是躲避,能挡下来的也一样不可能是全部。 金铁交鸣声此起彼伏,当暗金色剑芒全部消失,血族发出惨厉的嚎叫声,不受控制的连连后退。 左肋和左腿上,多出了两个鸡蛋大小的窟窿。 这还是因为血族身体强悍的缘故,如果被命中的只是个普通人,绝对会被剑芒直接轰碎! 猩红的血能在伤口上萦绕,血族本来就苍白的脸色,出现了一抹诡异的青色——他受伤不轻。 如果仅仅只是伤口,完全可以用血能修复。 问题是剑芒中蕴含的能量,顺着伤口进入体内:驱魔人战气中特有的神圣力量,跟血能是天生的死敌,这种战气一旦进入血族体内,会不断从伤口开始疯狂侵蚀,反之血能进入驱魔人体内也一样。 “我要撕碎你!”血族厉声嘶吼。 “斩!” 奥洛娜根本没打算跟他浪费口舌,刚才的大招带来不少消耗,饱满的胸脯明显上下起伏着。 但这一点都不影响发挥,大剑再一次举了起来。 “呼……累死了……” 突如其来的声音扰乱了战斗,凌霄气喘吁吁的出现了:“商量一下怎么样?把它交给我处理。” 奥洛娜愣住了,下一刻她的眉头皱了起来,用流利的炎黄语喝道:“你,立刻从我眼前消失!” “你好像忘了一件事,这里是炎黄。”凌霄脸色冷了下来。 好声好气跟你商量不给面子是吧? 正如他所说的一样,这里是炎黄不是欧洲,欧洲的驱魔人来到这里,还敢肆无忌惮为所欲为? “我并没有违反你们修道界的规则,我只是在追杀这个该死的黑暗生物,你没有资格插手……” “是吗?” 凌霄撇了撇嘴,眼神里闪烁着奸诈的笑:“我都说了这里是炎黄,换句话说……你有没有违反我们的规则,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说了算——说得更加直白一点,我完全可以杀了你,然后告诉你所在的组织,你因为违反我们的规矩被干掉了。我想,你的组织也没办法说什么吧?” 师父身陷险境生死未知,早一天去救师父就多一点生机,而救师父的前提是实力提升起来。 依靠常规修炼,想提升到辰品难于上青天,炼化妖魔鬼怪才是捷径。 总之,他为了尽快提升实力去救师父,为了尽可能多的炼化妖魔鬼怪,完全可以不择手段! 当初跟玄月同为炎黄道门弟子,他都一样去抢那只鼠妖,何况眼前是来自欧洲的驱魔人? 在炎黄抢欧洲驱魔者的生意,根本不需要有任何担心,即便杀了她都没事,又有什么好怕的? “你,找死!”奥洛娜大怒。 其实吧,驱魔者和修道者虽然都是斩妖除魔,但是她所在的组织,跟炎黄的修道门派不太一样,她斩杀血族是没有钱收的。说白了,只要干掉这个血族就行了,至于由谁来杀一点都不重要,如果凌霄好声好气的跟她说,由他动手杀了这个血族的话,她或许还是很乐意的——至少可以省点力气不是? 可惜,两个人话不投机越说越僵,凌霄更是直接说要把她也杀掉,这彻底激发了她的怒火。 “找死的是你吧?”凌霄都快被她气乐了,这个女人竟敢在炎黄这么嚣张,分明就是作死的节奏。 “等我杀了这个黑暗生物,再来杀你!”奥洛娜分得清主次。 “他是我的!” “你们都去死吧!” 听到凌霄和奥洛娜的对话,血族差点被活活气死:奥洛娜追杀他还情有可原,毕竟血族和驱魔人是死敌,可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炎黄修道者,竟然争着抢着要杀自己——是可忍孰不可忍! 五芒星斩! 奥洛娜为了尽快干掉血族,再去把这个出言不逊的炎黄小子干掉,直接就用上了威力惊人的大招。 凌霄怎么可能让她得逞? 用追影镜跟踪了她好几天,就是为了利用她找到这个吸血鬼,然后干掉吸血鬼将其炼化,要是被她干掉这几天不是白白跟踪了? “罡刃,疾!” 四张符篆没有间隔打出,四道蕴含绝强灵力的气刃,朝暗金色的五芒星迎去。 砰! 砰! 砰! 接二连三的撞击声此起彼伏。 凌霄脸色一凝。 关于欧洲的驱魔人和血族,身为上清道宗掌门唯一弟子的凌霄,当然早就听说过相关的常识。 只不过,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,了解的程度并不太深。 连续很多天用追影镜跟踪,对方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,他还以为女孩实力很一般,没想到自己太低估对方了:四张罡刃符同时攻击,竟然都没有挡下对方这一击,这也太厉害了吧? 从罡刃符对五芒星斩造成的削弱,他发现对方这一击的威力,几乎达到了月品二阶的可怕威能。 其实倒也不是他太低估对方,如果按照实力对比划分,奥洛娜的实力也就相当于月品一阶。 五芒星斩看起来很强大,但是释放过程对自身也会造成极大负担,关键凌霄释放的罡刃符,都是在星品二阶时制作的,威力本身就不算太强。 威力锐减的五芒星斩,被血族轻轻松松挡下。 于是…… 血族眨巴了一下眼睛计上心头:刚才还记恨这个要杀自己的家伙,现在看来很可能是个机会! 第64章 三阶符篆,以一敌二 第64章 三阶符篆,以一敌二 血族被奥洛娜重创战斗力降低,就连跑路的速度都慢了很多,以至于逃跑已经变成了不可能。 然而,凌霄的出现打破了尴尬局面:凌霄要亲手干掉血族,就必须挡住向血族进攻的奥洛娜。 如果奥洛娜被牵制住了呢? 机会来了! 轰…… 奥洛娜不可能持续释放五芒星斩,常规攻击的威力明显弱不少,被凌霄一个人轻轻松松挡下来。 于是,这一次血族没受到任何攻击,趁着凌霄和奥洛娜发动攻击的空当,他嗖地一声朝黑暗中奔去。 没错! 奥洛娜攻击血族,凌霄拦截奥洛娜,这给血族带来逃跑机会! 凌霄不是傻子。 他当然知道自己挡住奥洛娜,就会给血族制造逃跑机会,又怎么会没有丝毫防备? 眼看着血族瞬间跑出十多米,一张符篆突然从凌霄指尖飞出。 “藏真,疾!” 原本是用来隐藏自身行迹,躲避敌人攻击的符篆,现在有了另一种用途——凌霄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,同时在血族逃跑的路径前方,多出一个视觉和灵觉上,都跟真人完全一样的化身。 藏真符幻化的虚像,不仅肉眼看起来跟真的一样,即便气息等方面也相同,乍一见绝对分不出真伪。 若非如此,如何欺骗妖魔鬼怪? 血族刚跑出没多远,眼见就要脱出攻击范围,突然发现前面多了个人,差点没被活活吓死。 那个炎黄修道者怎么会后发先至,神不知鬼不觉拦在自己前面? “该死!” 奥洛娜惊怒交加,奇怪的是她好像知道这种符篆,对凌霄真身隐藏的位置,厉声娇叱道:“你想把它放跑吗?混蛋!你知不知道这段时间,它已经在炎黄杀了很多人?那是你们国家的子民!” 这件事凌霄当然知道。 相比之下,被那个僵尸吸成干尸的案子,这个血族作的案夸张得多:那个僵尸差不多每隔十天动手一次,每次只杀死一个人,而血族作案频率要高得多,每次都造成好几个人死亡。 第一次事发是在街边的小巷,当晚同样的事在郊区药厂发生,两次下来足足有十五人丧命。 事实上,当天凌霄就已经猜出是血族所为。 首先,死者全身血液被吸光。 其次,死者脖子上都有一个,已经愈合的牙洞。 血族拥有极强的自愈能力,这种能力来自它的血能:一个奥洛娜已经让血族疲于奔命,他不敢成为炎黄修道界的公敌,所以每次吸食人血之后,都会用血能让死者脖子上的牙洞愈合,并且伪装出群殴致死的现场。 只可惜,愈合后伤口虽然看不见了,然而刚愈合的伤口处,肤色肯定会比其他地方浅一些。 这点破绽放在对毫不知情的警方,根本不可能看出个所以然,却好死不死被凌霄撞上了。 连日来血族陆续作案,前前后后有超过三十人惨死,身为炎黄的修道者,凌霄怎么可能善罢甘休? “所以我才要亲手杀死他。” 肉眼看不见的地方,凌霄的声音悠悠传来:“好了。现在已经试探出你们的实力了,也该彻底了结了。” 主动解除藏真符隐身效果,远处的血族一看凌霄在另一个地方现身,立马猜出眼前这个是假货。 他想跑! 凌霄双手凭空出现四张符篆:以他现在星品三阶的修为,即便是同阶符篆,也能同时驾驭多达四张,如果换成低阶符篆的话,驾驭的数量将会成倍增加,这正是上清道宗的可怕之处。 没错,之前他完全是在试探。 通过刚才过招他已经判断出,奥洛娜的攻击力虽然强大,但五芒星斩耗损严重,根本不可能连续不断释放,而她的常规攻击力,顶多只相当于月品一阶水准,至于那个血族就不用说了。 血族的实力其实跟奥洛娜差不多,问题是他受了很重的伤,五芒星斩重创他之后残余在体内的战气,让他的战力下降了一个档次! 因此,在不使用五芒星斩的情况下,奥洛娜和血族加一块也就相当于,一个月品一阶和一个星品三阶。 不好! 奥洛娜意识到不对劲了,所剩不多的战气全面凝聚,大剑在虚空中划出一道道暗金色剑痕。 大量剑芒汇集成一个,直径超过三米的五芒星,呼啸着朝凌霄飞过去。 奥洛娜进攻,血族选择逃跑。 四张符篆同时发动。 炎剑符,疾! 玄甲符,疾! 罡刃阵符,疾! 两张炎剑符炸裂出两朵赤红光华,分别化作两柄紫红色烈焰之剑,悉数迎向呼啸而来的五芒星。 与此同时,玄甲符在凌霄身体周围,化作一层厚厚的寒冰甲胄。 五芒星斩是奥洛娜的最强攻击,以她相当于月品一阶的实力发动,攻击力几乎堪比月品二阶。 凌霄呢? 没错! 他此时此刻释放的符篆,无一例外都是星品三阶。 两天前,耗损的气血就已经完全恢复,借着这两天的时间,他制作了一些星品三阶符篆。 只是时间仓促,星品三阶符篆数量很有限,所以一开始才用其他符篆,先试探出奥洛娜和血族的实力。在确定对方的实力之后,才有把握使用为数不多的符篆,发动真正的致命一击! 然而,即便是星品三阶符篆又如何? 奥洛娜的实力达到月品一阶,五芒星斩的威力更是直逼月品二阶,纵然他是星品三阶巅峰实力,对方也比他高出一个品阶不止。换句话说,两张星品三阶的炎剑符,并不足以抵挡五芒星斩。 双方攻击的速度快逾闪电,最先碰撞在了一起,两柄烈焰之剑只持续了片刻,就被五芒星斩彻底摧毁。 同时,五芒星的光芒也黯淡了大半。 轰…… 剩下三成威力的五芒星,狠狠撞在那层淡蓝色玄冰甲胄上,甲胄迅速龟裂开密密麻麻的裂痕。 与此同时,那张罡刃阵符已然起效。 它的目标是——血族。 罡刃阵符是罡刃符的升级版,在符篆炸裂的一瞬间,足足八枚气刃飞出,瞬间把血族围困在内。 每一枚气刃的攻击力,都比不上单纯的罡刃符那么强,但是数量决定了它的总攻击力更甚。 身受重伤实力锐减的血族,战斗力也就相当于星品三阶。 面对从四面八方袭来的气刃,他愤怒的挥动利爪,利用血族骇人的攻击速度,不断迎击密密麻麻的气刃。 只不过…… 照这么看,罡刃阵符的攻击力并不比血族强,凌霄同时攻击奥洛娜和血族,顶多也就是平手之局而已。 真是这样吗? 不! 别忘了,五芒星斩虽然威力极强,但是对身体的耗损也非常大,根本不可能连续性使用。 刚才奥洛娜施展了五芒星斩,下一次攻击必定无法使用。 又是四张符篆在手。 “死!” 凌霄可没有这方面的顾虑,只要有足够数量的符篆,他每一击都能发挥最强威力:“小爷送你归西!” 这次四张符篆分配完全不同,仅仅只有两张锁定奥洛娜,而非上一次的三张,重伤的血族同样面对两张符篆。 砰! 奥洛娜劈出两道十字剑芒,紧接着不受控制连连后退。 在无法使用五芒星斩的情况下,她的战斗力相当于月品一阶初境,凌霄的符篆却是星品三阶巅峰,在差距只有一步之遥的情况下,面对等同于两次全力攻击的两张符篆,她理所当然处于下风。 相比之下,月品一阶的奥洛娜都处于下风,重伤之后战斗力大跌的血族,面对相同强度的攻击会怎么样? 罡刃阵符八枚气刃的密集攻击,已经是血族所能抵挡的极限。 伴随着利爪和气刃碰撞,发出极其密集的撞击声,一柄由火焰幻化的利剑,接踵而至飞了过来。 嗤地一声。 被大量气刃围困无法脱身无法闪避的血族,勉强抬起双爪迎向烈焰之箭,但见火光一闪惨叫声传来,血族的两只手当场被斩断,伤口被大量赤红色火焰附着,转眼间双臂被烧成焦炭。 他这边抵挡威力最强的炎剑,自然没办法再顾及气刃,何况两条手臂都没了还怎么战斗? 噗噗噗…… 气刃仿佛游鱼般疯狂穿梭,而血族的身体就是目标。 鲜血狂飙。 碎肉乱飞。 在凄厉无比的惨叫声中,血族的身体被气刃穿透出无数窟窿,就那么被活生生的肢解了! “你用这种方法杀死那些无辜者,所以……也该让你享受一下被分尸的待遇,只可惜……” 凌霄脸色一片冷漠,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的,全都是那些无辜死者的惨状:即便把这个血族分尸也不够,毕竟他造成了三十多名无辜者死亡,那三十人都被分尸残杀,血族才不过被分尸一次。 奥洛娜那张绝美的脸一片煞白。 身为一名天赋傲人的驱魔战士,她在受到上峰极其重视的同时,已经执行过多次类似任务。 这种场景确实血腥了一些,却不会让她觉得不适。 脸色惨白是因为震惊! 这个年轻人应该不比自己大多少吧? 然而…… 他竟然以一人之力,在抵挡自己全力进攻的同时,还把那个血族干掉了——哪怕血族身受重伤实力降低,也足以证明这个年轻人,拥有非常可怕的战斗力,毕竟这是以一敌二的战斗! 不好! 她突然想起对方之前说过,要把她也一并杀掉:他能在以一敌二之下杀死血族,如今血族已死变成单打独斗,自己根本不是对手! “总有一天,我会再来炎黄,亲手打败你!”趁着凌霄刚灭掉血族的机会,奥洛娜转身就跑。 第65章 真相 第65章 真相 其实,在撂狠话的时候奥洛娜心情很黯然:她是同龄人中出类拔萃的精英,是所有人眼中的天才,这次炎黄之行却让她的天才光环,彻彻底底的被撕成碎片,这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家伙,实力之强堪称变态。 凌霄没有追过去。 因为…… 两天前他才恢复耗损的精血,这两天白天要追踪奥洛娜,晚上又要蹲守抓那只杀人僵尸。 本来时间就不多的情况下,也就制作了十来张星品三阶符篆。 这十来张符篆中,虽然其他功效的符篆很少,大多数都是攻击性符篆,但攻击符篆也还不到十张。 刚才两拨攻击已经用掉八张,他现在只剩下一张三阶符篆:如果奥洛娜留下来跟他对决,他根本就不是对手! 当然,他也断定在自己用八张符篆,以一敌二干掉那个血族之后,奥洛娜铁定不敢留下来。 嗯? 吊坠竟然没有任何反应! 眼看着血族被气刃砍成一块块,凌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——这算什么? 难道吊坠只能炼化炎黄的妖魔鬼怪,对西方的血族却起不到效果?这么说来……他真的想哭了。 连续好几天白天跟踪奥洛娜,就是想通过她找到这个血族,结果花了那么多时间,还用掉这么多符篆,好不容易把血族干掉了,却连一丁点回报都没有——早知如此他绝不会跟奥洛娜抢怪。 这下好了? 那个女人临走撂下狠话,怕是将来有机会肯定要找麻烦:他不是怕被人找麻烦,而是付出的这一切,并没有带来预期回报。 “唉……” 唉声叹息了一会,乐观的心态起了作用,他很快找到了安慰:“权当是尝试一下,也没什么不好。” 接下来还有另一件事要处理,他这边刚准备闪人,突然发现不远处那片血污中,有一种晦涩气息波动。 那是…… 他皱了皱眉头走过去,看向血族被肢解的残肢断臂,赫然发现里面静静躺着一块,大约有鸽卵大小的东西:浑圆的小珠子呈暗红色,比血液的红色更深一些,散发着一种很陌生的能量。 这时他才想起来,以前听师父提到过血族,说是血族跟魔有点类似。 除了都拥有很强悍的身体以外,魔的能量储存于心核中,血族的血能则储存于血晶之内。 这就是血晶吧? 也不知道有什么用,先收起来再说。 灵力一动,托着血晶悬浮起来,随手丢进吊坠中。 他取出之前用过的追影镜,把那张先前用僵尸血浸过的符篆,放在追影镜上注入一点灵力。 “玄月,是我。” 立刻拨通玄月的手机,凌霄说道:“找到那只僵尸了,快过来。” 凌霄跟玄月、莫云枫会合了,跟过来的还有崔海铭。 自从上次凌霄治好了他父亲的病,再加上李贺临走前说的那番话,在他眼里凌霄就成为了世外高人。 不过…… 上次凌霄干掉缠着父亲的妖精时,他被挡在门外不准进去,因此虽然认定了凌霄很厉害,但对于妖魔鬼怪还有点不信。 今天总算有机会看个真切了! 哆! 哆! 哆! 凌霄敲响了房门。 这是位于某个城中村的民宅,两层小楼前面有个院子,外面有一扇双开铁门,看起来有些年头了。 敲门声响起没多久,一个男人快步走出来。 瘦高个,相貌英俊帅气,三十岁上下,脸色有些不太好。 之所以脸色不太好,是因为凌霄先前斩断了他的手臂,虽然用尸气接上断臂,却还是受到不轻的创伤。 当他看到凌霄时,神情明显一滞继而黯然起来,但随即又变得很平静,毕竟一切都在意料之中。 崔海铭压根就不知道有什么问题,然而当这个男人出现时,玄月和莫云枫却双双脸色大变。 “死!” 玄月一声冷喝,双手立马结印。 “等一下。” 凌霄赶紧按住她的手,说道:“就他这种级别的,我们任何一个都能轻易杀他,也不用急于一时。” “难道你还打算跟个僵尸喝茶聊天?直接杀了便是!”对于视斩妖除魔为己任的玄月而言,跟这些妖魔鬼怪根本没什么好说的,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,只要发现就立马动手灭掉。 “僵……僵尸?” 崔海铭当场傻眼了,那张脸瞬间煞白,随即又充满不可置信:“凌先生,您是不是弄错了?” 在他的认知中,僵尸跟人类肯定是不一样的,比如穿着清朝的服饰,比如长着一对尖锐牙齿。 总之,眼前这个男人跟正常人长得一模一样,怎么可能是僵尸呢? 凌霄才没心情跟他解释,等到男人打开铁门之后,他淡淡说道:“我先声明,不管你有什么苦衷,都是肯定要死的……事实上你已经死了,不是吗?当然,接下来你所说的,将决定你是进入轮回,还是直接魂飞魄散。” “几位请跟我来。” 男人转身朝两层小楼走去,边走边压低了声音说道:“我是个工程师,以前家境还算不错,只是……为了给妻子看病倾家荡产,这里是父母留下的房产。本来打算把这里也卖掉,就是那次去见买家时,穿过一条马路被车撞了…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不仅没死而且有了一些特殊能力……” 妖魔鬼怪在成为妖魔鬼怪之前,都是很普通的生命体,只有遇到一些机缘巧合才出现蜕变。 男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僵尸,凌霄也没打算寻根究底。 “老公……” 刚说完这几句话话,几人走进一楼客厅,这时一个女人从里间走出来。 女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,相貌异乎寻常的漂亮,姿色几乎不下于玄月,不过脸色不是太好看,透着病态的苍白。 她走过来亲昵的挽着男人的胳膊,脸上充满了无比幸福的笑容,仿佛只要跟他在一起就满足了。 “几位好。” 她眯着笑盈盈的眼睛,说道:“中元先前说有个朋友要过来,我还以为只有一位,所以就没什么准备,真不好意思……大家快坐吧,我去准备点吃的。” “不用了,你也坐下吧。”凌霄淡淡说道。 “这……”女人愣了愣。 “老婆,坐吧。”男人温柔的微笑。 “那我去给大家泡茶吧?客人来家里,总不能……” “没事。” 凌霄盯着这个漂亮女人,说道:“听说你生病了?” 女人根本没多想,还以为是老公在外面结识的朋友,来家里看望自己,满脸开心的说道:“是啊。不过已经好多了……说起来真不敢相信呢!当时生宝宝时羊水栓塞,好不容易命保下来了……” 羊水栓塞是女人生孩子时,有可能出现的一种突发疾病,虽然发病率非常低,死亡率却高达80%以上。 吴晶晶两年前生产,突发羊水栓塞却幸运的抢救回来了,然而进入血管的污浊物,却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后遗症。虽然当时被抢救过来,可没多久各种病变接踵而至,最后多器官受损接近坏死。 丈夫为了她变卖所有家产,原本还算不错的家境一落千丈,却依然没办法挽救她的生命。 花那么多钱只能延缓死亡,这个结果是吴晶晶难以接受的,丈夫还要生活下去,孩子将来也需要钱,她不止一次劝说丈夫,到后来甚至拒绝治疗,然而对她爱入骨髓的丈夫,甚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要挟,声称她要是不配合治疗他就自杀。 直到有一天,这个绝望的家出现了转机。 两个月前,能变卖的东西已经全部变卖,家里一贫如洗的情况下,吴晶晶的身体也每况愈下。 事实上,这种多器官坏死的病情,即便有再多钱都无法治愈,只是多拖延一段时间罢了。 丈夫没有放弃,他准备把父母留下的这套,城中村里的房产变卖。 买家也已经找好了,可是不知怎么回事,丈夫中间有几天没有回来,当时她还以为丈夫绝望之下,做了什么过激的事情,不过几天后丈夫又回来了,随后发生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。 一夜之间。 原本连下床都不可能的吴晶晶,身体莫名其妙恢复了大半。 院方经过检查发现,她那些严重受损的器官,功能竟然就那么神奇的恢复了很多,简直是神乎其神。 鉴于病情明显好转,夫妻俩就出院回家了,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,吴晶晶的病虽没有完全治愈,却始终保持在不太严重的程度,除了脸色不好看身体较虚弱,跟生病前没多大差别。 “你说你还有个孩子?不在家吗?”凌霄问道。 “我这身体……虽然比以前好了很多,体质还是不行,根本没办法照顾孩子,就交给他外婆照看了。” 说到孩子的时候,吴晶晶神情有些黯然,虽说病情突然出现转机,家里的愁云惨雾彻底消失了,但她身体虚弱依然没办法照看孩子,只能偶尔去爸妈那边看看,多少也算是一种遗憾。 “你应该很清楚,你救不了她。”凌霄突然把目光转向男人。 “我知道……” 男人神情黯然,呐呐道:“我最多只能让她保持这种状态,可是……只要能让她活着,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……” 凌霄脸色变得冰冷起来,寒声说道:“所以你就杀人?用别人的生命换你妻子的命?你妻子的命是命,别人的命就不是?” “我……我杀的都是那种女人,她们都不是好人……”男人低声说道。 “放屁!” 听到这话玄月勃然大怒,厉声喝道:“因为她们是风尘女,所以就不是好人?你有什么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?即使她们真的不是好人,你呢?你这种连人都不是东西,又算是什么?” 第66章 直教人生死相许 第66章 直教人生死相许 吴晶晶整个人都惊呆了,她完全搞不懂怎么回事? 这些人不是丈夫的朋友吗? 可是…… 他们竟然说丈夫杀了人! 丈夫是那么好的人,生性善良,工作认真,对待家人和朋友都那么好,怎么可能杀人呢? 关键当他们说丈夫杀人时,丈夫非但没否认反而承认了! 更重要的是……即便丈夫真的杀人了,这跟救自己有什么关系? “你突然拥有那些能力,可能还不太了解。” 凌霄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吴晶晶,对男人说道:“你用尸气帮她治疗受损的脏器,虽然暂时稳住了她的病情,但时间久了她受到尸气感染,最终就会变得跟你一样——你希望她变成那样?” 听到这番话,男人脸色霎时一片惨白,这是他所不知道的。 扑通! 他突然朝凌霄跪了下去,不停的用脑袋磕在地上:“高人……求求您,求您救晶晶……只要您能救活她,就算让我魂飞魄散都可以……求您了……” “我救不了她。”凌霄摇头。 “她不能死……我不能让她死啊……” “不过……” 凌霄深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我应该可以让她,像现在这样吊着不死,问题是……我不是医生,没理由救她。” “你不救,我救!” 玄月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,眼眶有点泛红,对吴晶晶说道:“有我在,虽然不能让你恢复如初,至少不会比现在差。” 女人永远都是感性的,哪怕身为斩妖除魔的修道者,玄月必须坚持某些原则,比如不管这个男人出于什么原因杀人,甚至即便他没有杀人,她都会杀了这个不应该存于于人世的僵尸。 但是! 这个男人对妻子的情感打动了她,在杀死这个男人的同时,她不介意去帮助这个幸福的女人。 吴晶晶确实是个幸福的女人。 她经历了重病的劫难,身边却始终有一个男人,不离不弃的守着她,可以为了她不惜一切! “这…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我老公怎么会杀人,他……”吴晶晶完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。 “你丈夫已经死了。”凌霄淡淡说道。 “啊?他……他不是在这里吗?” “他是僵尸。” 凌霄瞥了一眼跪在地上的男人,说道:“他一直通过杀死其他人,吸取别人的精气神帮你维持病情。你说他中间有几天没回来,回来之后你的病情突然好转……那个时候,他就已经变成僵尸了。” 吴晶晶楞住了。 男人低着头不敢看她,甚至还小心翼翼的挪开几步,好像深怕会吓到她。 大家都以为她会惊恐尖叫,会从对丈夫的依恋变成恐惧。 她没有。 泪水从眼眶里缓缓溢出,她一步步朝丈夫走去。 “晶晶……对不起,我……我没有告诉你真相,我怕吓到你……”男人畏畏缩缩的后退。 “中元!” 吴晶晶突然冲过去,跪倒在地上紧紧抱住丈夫,失声痛哭:“我怎么会害怕?怎么可能害怕?你是我老公,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爱我的人,是可以为了我不顾一切的人……不管你是人是鬼是什么,你都是我的丈夫,是我吴晶晶这辈子最爱的人,可是……你不该那样做啊……” 她的哭声凄厉悲凉如杜鹃泣血,充满了对眼前这个男人的心疼和愧疚,还有那无以复加的浓浓爱意。 “你用别人的生命救我的命,这让我还有什么脸活下去?”她紧紧抱住丈夫,泣不成声。 “晶晶……只要能让你活下去,我……我什么都愿意做,就算有罪也是我一个人承担……” “不!我是你老婆,所有的事我们一起承担!” 吴晶晶松开抱住丈夫的手,挂着泪水的脸上,突然绽放出鲜花般的笑,转而目光落在凌霄身上:“杀了我吧。我愿意给中元犯的错抵命……他杀人是为了救我,我死了这一切就结束了……” 凌霄心里暗暗叹息。 他没有真正体会过男女之情,他无法真正理解爱情的真谛,但爱情也是各种感情中的一种。 就好像他跟师父之间,那种师徒之情、父子之情,他也是个有感情的人啊! 如果师父出了什么事,需要他做一些过激的事才能救命,恐怕他也一样会不顾一切去做吧? 不过,即便他内心深处的柔软,被这对夫妻的爱情所拨动,却不表示他会放弃修道者的原则。 “我是修道者,我的职责是斩妖除魔,你明白吗?” 凌霄不为所动,指着男人对吴晶晶说道:“僵尸为鬼,鬼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于世。无论他有没有杀人,我都会对他动手,何况你也不能帮他抵命——对就是对,错就是错,人是他杀的跟你无关。” “抵不了命吗?一定要死吗……”吴晶晶喃喃自语。 “是的。” “中元。” 吴晶晶看着丈夫,紧紧握住他冰冷的双手,笑颜如花:“我陪你一起死……我们一起死好不好?” 啪! 突然间,玄月一把抓住吴晶晶的衣领,把她提起来就是一个耳光。 “该死!” 刚刚还跪在地上的男人,看到玄月动手打他的妻子,在明知道远不是对手之下,竟然一下子跳了起来。 他的外形完全改变! 嘴角仿佛撕裂了,朝脸颊两侧裂开巨大的口子,他的嘴变得无比巨大,所有牙齿变成尖锐锥形。 双手皮肤干瘪苍白,却透着让人心寒的锐利,这才是僵尸的本相! 以前为了不吓到妻子,他一直在用尸气保持以往的容貌,现在他要用僵尸的能力,保护妻子不受到伤害。 吼…… 他嘶吼着朝玄月扑杀而来,阴冷地气息充斥整个客厅。 “滚!” 玄月甚至没有使用双手结印,而是直接用灵力迸发出一记,最稀松平常威力普通的掌心雷。 轰地一声。 男人惨叫一声倒飞出去,胸口呈现出一片焦黑。 作为最低等级的僵尸,他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弱小了,正如凌霄之前所说,他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个,都能轻轻松松将其斩杀。 扑通…… 之前虽然听说了僵尸什么的,但毕竟没有亲眼见到,坐在椅子上心里犯嘀咕的崔海铭,惨叫一声当场从椅子上摔倒,全身颤抖趴在地上起不来——若非早有心理准备,非得被吓尿了不可。 “看到了么?这才是他现在真正的模样,你还愿意跟他去死吗?”凌霄盯着满脸错愕的吴晶晶。 “你错了。” 玄月若有所思的瞄了凌霄一眼,淡淡说道:“我这么做不是为了让他现出真身,让吴晶晶被他的外形吓到,而放弃跟他一起赴死的想法——你根本不了解女人的感情,女人的爱可不像你们男人那么廉价……” 什么啊? 按照她这话的意思,男人的感情就很廉价? 凌霄差点没被气死,这时吴晶晶出声了,她毫不逃避的看着,变成了魔鬼般面孔的丈夫:“他就是我的丈夫!不管变成什么样,不管他是僵尸还是什么,我都愿意陪着他一起去死!” “晶晶……”被掌心雷轰飞的男人,声音颤抖不已。 “知道我为什么打你?” 玄月抓住吴晶晶的衣领,一字一顿喝道:“没错!你跟他感情很深,不管他变成什么样,在你眼里他都是你深爱的那个男人,但是你忘记了一件事——你不仅是他的妻子,还是你父母的女儿,是你孩子的母亲。他必须死,这是不可能改变的结果,你呢?” “我……”吴晶晶呐呐无语。 “你明明可以活下来,却要陪他一起死,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对爱情很忠贞,觉得自己特别伟大?你错了。” 玄月的声音更高了,厉声喝道:“或许对于丈夫来说,你对他的爱很深很深,但你却是个不称职的女儿,更是不称职的母亲。你存在于世上的价值,不仅仅只为了他一个人,你要做的是好好活下来,孝敬双方的父母长辈,带大你们俩的孩子,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他对你的深情!” 吼完这么一番话,玄月松开抓住吴晶晶衣领的手,吴晶晶则蹲下去,捂着脸失声痛哭起来。 “晶晶……这位小姐说得对,你要活着,把我们的孩子抚养长大……”男人想哭却哭不出来,僵尸没有眼泪。 有时候,活着比死更加艰难,好比现在。 如果死了就可以一了百了,然而她身上还有为人子女和为人母亲的责任,想死都死不了! “好了。” 凌霄心里暗暗叹息,转而对男人说道:“虽然你杀了人,但不得不承认我被你感动了,所以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,就超度你去轮回吧……准备好了么?” “我……准备好了……”男人低声喃喃道,看向妻子的眼神中,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眷念。 “等一下!”玄月突然上前一步。 “怎么?” “给你三天时间。” 玄月盯着男人,一字一顿道:“你有三天时间跟你妻子道别,三天之后我来超度你入轮回。记住!如果这三天里你再敢杀人,我定让你魂飞魄散不得超生——至于你妻子的病,我保证会让她活下去。” “您……您真能救晶晶?”男人眸子里闪烁着惊喜。 “凌霄,祛除尸气方面你更擅长。”玄月说道。 “祛邪符,疾!” 一道符篆化作火光焚尽,肉眼可见的蒙蒙白光,融入到吴晶晶的身体中:这一个月多来,虽然丈夫用尸气让她病情好转,然而她的五脏六腑也被尸气侵蚀,时间久了她就会变成僵尸。 不过,随着祛邪符消除她体内的尸气,始终持续的维持病情的效果也消失了,她只觉得头晕目眩根本站不住。 第67章 你是我亲姐吗? 第67章 你是我亲姐吗? 聚元印! 玄月双手迅速交织,结成很复杂的印法,这是晋级月品之后,才能使用的更高等级的治疗印法。 星品时的甘霖印治疗外伤极佳,而月品的聚元印的作用却是固本培元,虽然不能直接治愈吴晶晶的多器官衰竭,但是只要人的本元增强了,器官就等于得到了加强,至少能让她保持现在的状态。 果然。 一片让人神清气朗的清气,融入到吴晶晶身体以后,她的气息明显好转,甚至比以前还稍微好一些。 “以后每隔十天去找我一次,我就能保你不死。”玄月把挂羊头卖狗肉的名片递给吴晶晶。 “谢谢大师……谢谢……”男人跪地磕头。 只要妻子能好好活着,他也就彻底安心了,对他而言死有何惧?毕竟,他早就是个死人了。 “记住!你们只有三天。” 说完这句话,玄月率先转身离去,其他人也都跟了出去,只不过崔海铭看起来有些腿软。 一行四人离开了小院,却没有驱车回家。 心惊肉跳的崔海铭主动提出,请大家喝一杯压压惊,其实受惊的只有他一人——凌霄他们才不害怕呢。 只是,无论凌霄还是玄月、莫云枫的心情,看起来都非常不好。 他们是修道者。 郑中元是僵尸。 僵尸作为鬼的一个变种,是绝不允许存在于世间的,所以不管他有什么苦衷,都必须被凌霄他们铲除。 但他和妻子的深情谁都不能无视,只因他们几个虽有必须坚持的原则,骨子里却都是性情中人。 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。 那一晚,崔海铭殷勤的跟三个人拉关系,不停的陪笑敬酒,因为他知道他们是真正的高人! 那一晚,凌霄、玄月、莫云枫很给崔海铭面子,三个人竟然都喝醉了。 不过他们真的是给崔海铭面子,还是想通过酒精麻醉心中的感慨,那就实在不得而知了…… 持续一个多月的风尘女半夜被杀案,总算圆满的告一段落了,玄月给郑中元夫妇留了三天时间。 三天后,她会亲自上门度化郑中元的灵魂。 至于几起用群殴致死打掩护,造成三十多人死亡的案子,也在凌霄的努力下彻底结案了。 当然,警方肯定不会把真相告知民众,崔海铭怎么写这个报告凌霄不关心,他只关心警方给多少佣金。 其实这种案子即便对市民悬赏,给出的悬赏金额也不会太高,甚至不足以弥补凌霄消耗的符篆。 崔家是缺钱的人吗? 当然不是。 当初崔家为什么很紧张老爷子的身体? 亲情当然是最重要的一方面,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老爷子撑着崔家半壁江山,皆因崔家第二代还没有子孙,能够真正做到独当一面,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爷子没了,崔家的地位将受到致命打击。 崔海铭作为崔家第二代中,身处政界的骨干力量,也才不过是个市局副局长。 以他目前的地位,远远不足以支撑起整个家族,然而凌霄的出现,让他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契机。 如何上位? 办法只有一个,那就是升职。 这方面家族确实能起到作用,但是自身也必须有资历:没有家族资源升职很慢,没有资历升职不得人心,而且很容易被人抓住小辫子——身为公安局副局长,升职的捷径就是破获大案要案。 两起几乎同时发生的重大命案,几乎没有间隔的连续破获,这给崔海铭的仕途带来巨大筹码。 可想而知,即便警方给出的悬赏金额很低,崔家也宁愿自掏腰包,给出让几位大师满意的酬劳。 当然了,修道者有修道者的原则,该拿的一分不能少,不该拿的一毛也不要。 80万。 玄月开出的价格一点都不高。 崔海铭亲眼见到的那个僵尸,实在算不上什么难搞,然而事后凌霄告诉玄月,另外一场战斗消耗不菲,对手实力更是极其不凡. 别的不说,单单是他先后用了十几张符篆,其中还包括八张星品三阶符篆,价值就已经不下二十万。 于是乎,这80万凌霄拿了大头。 其中20万支付他的符篆耗损,剩下60万按照以前跟玄月的约定二八分,他又拿了十二万。 不是还有个莫云枫吗? 凌霄才不管呢! 他的协议仅限于跟玄月之间,一方面他根本不乐意让莫云枫加入合作,何况这个案子莫云枫本来就没出力。这样一来,80万酬劳他一个人就拿了32万,虽然其中的一大半是成本。 分钱当时莫云枫就表示,他不参与分配,他的那份给师妹就行了,不过玄月一点都不领情。 最终,玄月把剩下的48万分了一半给他。 这让莫云枫心里很难过。 钱对他来说一点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师妹这么做的意义,显然是不想跟他扯上人情关系。 想当然的,凌霄立马把这笔钱换成了制作符篆的材料。 解决僵尸和血族案子,已经是事发后的第七天,而案发当天他还碰到了,项伯所在门派弟子约战的事。 换句话说,还有三天就是约战之期! 前两天制作的星品三阶符篆,在对阵奥洛娜和血族时,几乎用了个干干净净,他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制作更多符篆,毕竟到目前为止,他还不清楚约战的那个家伙,修为到底处于什么水准。 沈暮云知道凌霄回家了。 她也不知怎么回事,那家伙回来也不打声招呼,就一头扎进房间里。 看了一眼散落在书桌上的符篆,她心里无奈苦笑:凌霄说了那四种符篆,每天要画出一百张合格品,前前后后已经过了七天,就意味着每种符篆要有七百张合格品,事实证明那是无法完成的任务。 算了! 反正也画不完了! 她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眉心,突然想起那天晚上在酒吧里,他主动提出开始教自己道法的情景。 然后因为太激动太兴奋,自己竟然主动亲了他…… 这都算什么事啊? 自己刚开始的初衷,本来是要撮合他和妹妹的,霓裳那丫头亲过他,好像对他很有意思。 不行! 身为姐姐怎么能跟妹妹抢东西? 那天晚上只是意外,为了避免意外再次发生,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和妹妹确定下来,问题是霓裳那丫头跟他,好像发生了什么不愉快,关系比以前糟糕得多,这样下去只会越走越远。 吱呀…… 二小姐的房门被推开了,沈暮云走了进来。 “霓裳,有没有时间?” “没有。” 沈霓裳趴在电脑桌上,眼睛死死盯着屏幕,一只手拿着鼠标,另一只手在键盘上飞快跳跃着。 好不容易放学回来可以玩游戏了,她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。 突然,屏幕黑掉了。 “姐!” 看到大小姐手里拿着插头,沈霓裳嘟着嘴生气的吼道:“你怎么这样?我会被队友骂死去!” “我们必须谈谈。”沈暮云沉声说道。 “有什么事非得现在?” 眼见电脑已经被关掉了,沈霓裳满脸不高兴的坐在电脑椅上,气哼哼的说道:“行了行了,说吧,我听着。” “你跟凌霄到底怎么回事?” “我……上次不都说了没什么吗?你怎么这么八卦啊?” “说不说?” “不说!” “明天开始你的卡会被全部冻结!” “沈暮云!有你这样威胁人的吗?你是我亲姐吗?” “说不说?” “我……” 谁都不能鄙视凌霄没骨气,为了钱就可以出卖时间什么的,事实上沈家二小姐也一样没骨气。 在姐姐用冻结银行卡作为威胁下,她只能把当初在狩猎场发生的时,一五一十的告诉姐姐。 为什么不愿意说?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,她很清楚自己做错了事,怕说出来丢脸吗? “沈霓裳!” 听完妹妹的讲述,沈暮云狠狠瞪着她,怒道:“你也太任性太不懂事了!如果他真的趁机非礼玄月,你觉得玄月会忍气吞声?更进一步,即便他真是非礼了玄月,连玄月这个当事人都不说,就等于她并不介意,你以什么样的身份去说?” 她现在已经加入了上清道宗,凌霄已经把修道界的常识告诉她,还有各门各派的一些规矩。 其中有一条规矩就是,不同道门的弟子不允许婚配。 说白了,凌霄和玄月之间根本不可能! 这就表示那天确实是太危急了,如果凌霄不出手玄月就会没命,这种情况下他怎能见死不救? 这事过去也就过去了,只会成为他跟玄月之间的秘密,然而妹妹却把这事告诉了莫云枫。 虽然她跟玄月、莫云枫没什么接触,但也从凌霄口中得知两人是师兄妹。 如果莫云枫口风紧还好,这事倘若传到清微门,将会带来难以想象的麻烦,难怪凌霄恨死了妹妹。 “我知道是我错了……就是当时太生气了,没忍住……”二小姐有些委屈的小声嘀咕道。 “你根本不知道,这可能会给他带来多大麻烦。” “啊?有那么严重吗?” “非常严重!” 沈暮云看着神情有些后悔,又有些担心的妹妹,转而说道:“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了,现在说这些也于事无补。首先你应该知道,这件事你确实做错了,还有就是……霓裳,你真的不能这么任性,你不是小孩子了。做错了事就应该承担后果,可你到现在连个认错的态度都没有——难道你就打算,跟他老死不相往来吗?” 第68章 小狐狸偷吃 第68章 小狐狸偷吃 想让二小姐认错可没那么简单。 从鼻孔里传来一声轻哼,沈霓裳撅着嘴哼道:“他不理我我就不理他,有什么了不起的嘛!” “那我就想不通了……既然你这么不在意,为什么看到他和玄月那样,你就气得不行了?” “我……” “霓裳,你应该明白一个道理。” 沈暮云对妹妹的态度,少有的郑重其事:“我可以迁就你,因为你是我妹妹。家里这些人会迁就你,要么是因为把你当自家孩子看,要么是因为他们受雇于沈家,但是凌霄不一样。他有能力,他根本不需要依靠你我,他骨子里傲气十足,根本没理由迁就你——你看看这段时间,你跟他无理取闹过多少次了?他其实已经很让着你了,你如果一点都不懂得让步的话……” “不让步又怎么样?”二小姐色厉内荏的追问。 “这一次对他的影响很大,如果你依然不让步,你们将来连朋友都做不成。” 沈暮云站了起来,丢下一句话:“对了!他跟玄月是搭档,而且关系看起来很亲密,或许将来你有机会喝他们的喜酒,不过……就你们之间的关系,怕是等他结婚那天,也不会给你发请柬。” 说完这句门外传来敲门声,保姆在外面恭敬地喊吃饭。 沈暮云打开门走出去。 她知道各大道门的规矩,知道凌霄和玄月是不可能的,但是妹妹并不知情啊。 她这是在试探! 如果妹妹真的对凌霄有意思,听到自己这么一说,肯定会放下面子做出补救,毕竟这件事本来就是妹妹错了。 喝喜酒? 等到沈暮云离开房间,二小姐的怒火腾腾上升。 那个混蛋! 就算他不是故意占便宜,也是借着疗伤之便跟女孩子有肌肤之亲,无论他的初衷是什么,占便宜却是不争的事实。他倒好,不仅白白占了肌肤之亲的便宜,甚至还要把那个女的娶回家。 想到凌霄和玄月结婚成亲的画面,她没来由的一阵火大,然后心烦意乱,极度不希望这种事发生。 可是…… 正如姐姐所说,按照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…… “小猫,你说我该怎么办呢?” 二小姐抚摸着,安安静静窝在电脑桌上的小狐狸:“其实我是不喜欢他的啦……可是,我又不想看到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,谁让那个女人是我的敌人呢?她那天还在家门口跟我吵架呢!” “呜呜……”小狐狸不会说话,只能哼哼。 “反正他和那个女人都很讨厌,我必须想办法报复他们,你说对不对?” “呜呜……” “你是同意我的想法喽?” 二小姐顿时来了精神,赶紧说道:“我有个报复他们的法子!第一步,我把那个混蛋从那个小贱人手里抢过来,让那个小贱人痛不欲生。第二步,我再抛弃那个混蛋让他也痛不欲生——你觉得怎么样?” “呜呜呜……” “你也觉得好是吧?” 想到自以为是的好办法,二小姐更加开心了:“要把他抢过来,就必须先缓和我跟他的关系。这不是退步认输,是为了报复他而隐忍……不过,直接认错也太丢脸了。小猫,你帮我做一件事好不好?你没说不好就是答应了,那就这么定了……” 小狐狸恨不得冲上去咬她几口。 什么叫没说不好就是答应了?自己根本不会说话好吧? 沈暮云下楼吃饭了。 她知道妹妹在想心思,一时半会不会下来,那个便宜师兄肯定在制作符篆,他要是饿了自己会出来。 一个人吃饭索然无味,没吃几口就不想吃了。 她这边刚走客厅去园子里散步,楼上一个卧室房门悄悄打开,就看到二小姐蹑手蹑脚出来。 确定姐姐不在客厅里,她朝身后小声唤了一下,紧接着小狐狸快速窜了出来,衔着什么东西走向一楼…… 呼! 凌霄一直在房间里重复着,制作符篆和吐纳恢复的枯燥工作。 这不,刚完成打坐吐纳灵力恢复了。 正准备继续制作符篆,突然想起一件事情。 血晶! 心念一动,散发着怪异能量的血晶出现在掌心:鸽卵大小呈圆形的半透明晶体,蕴含着一种很陌生的能量。 正是因为这种能量以前没见过,而且属于完全不同领域,所以那个血族在杀了那么多人之后,凌霄没发现现场有气息残余。 看着掌心里的血晶,凌霄不知道这玩意有没有价值。 魔的心核是有一定价值的,只可惜上次那个魔的心核毁掉了,既然血族有些方面跟魔类似,血晶会不会有某些用途呢? 可惜,本门秘录并没有详细记载,师父对血族也只是一笔带过,并没有比较详细的讲解。 咚咚咚…… 外面传来敲门声。 “谁啊?”凌霄还以为有人喊自己吃饭。 “嗷嗷嗷……” “它来干什么?” 听出是小狐狸的声音,心里虽然有些疑惑,凌霄还是起身开门,顺手把血晶丢在茶几上。 门开了。 凌霄发现小狐狸嘴里叼着什么,昂着头对自己呜呜呜的叫。 他蹲下身接过来一看,是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纸条,摊开后几行娟秀的字迹落入眼帘中。 “凌哥哥,我以后再也不任性了,原谅我好不好?大不了给你亲一下……”末尾是个含羞的笑脸。 “切!” 凌霄随手就准备把纸条扔垃圾桶,小声嘀咕道:“以为每次都用这招就行了?亲一下就能原谅吗?怎么说也要……亲两下……靠!你在干什么?死狐狸,给我吐出来!扒了你的皮!” 就在他看纸条的工夫,小狐狸竟然跳到茶几上,一口把那个血晶吞了下去! 听到凌霄大喊大叫,小狐狸被吓了个半死。 它可是很清楚这个男人的强大,绝对能轻轻松松把自己弄死,于是它吓得屁滚尿流往外跑。 “你给我站住!吐出来!”凌霄飞也似的追了出去。 “再跑我就动手了!” “小畜生!敬酒不吃吃罚酒,让你魂飞魄散!” 凌霄这下是真的发飙了:这家伙胆子也忒大了,当初自己都想灭了它,沈霓裳好说歹说才留它一命,现在简直无法无天了,连自己的东西它都敢动,分明就是作死的节奏——灭了它! 他正常状态下奔跑的速度,明显是比不上小狐狸的,眼看着小狐狸越跑越远,他当即取出一张罡气符。 杀! “凌霄!你干什么?” 就在他准备灭了小狐狸时,惊慌而又愤怒的声音传来,只见满脸怒意的沈霓裳站在楼梯上。 小狐狸躲在她身后,显然是拿二小姐当挡箭牌。 二小姐很生气。 她都已经让步了好不好? 她拉下脸主动跟他道歉,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,他竟然想杀自己的小宝贝! “你给我让开!” 凌霄勃然大怒,指着躲在后面的小狐狸,喝道:“连我的东西还敢偷,这小畜生自找死路!” “小猫偷你东西?”二小姐愣住了。 “要不然勒?” “小猫。” 沈霓裳赶紧转过身,对小狐狸说道:“你是不是拿别人东西了?” 这时,就在别墅附近散步的沈暮云,听到这边闹得鸡飞狗跳,也已经从外面快步跑进来了。 “怎么回事?”沈暮云皱眉问道。 还想着妹妹能退一步,两个人的关系可以缓解了,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走,两个人又大吵大闹起来。 看到小狐狸低着头不吱声,沈霓裳立马意识到凌霄没撒谎:“小猫,把东西还给他,不许偷东西知道吗?” 相比凌霄的暴跳如雷喊打喊杀,二小姐对小狐狸的态度可就温和多了,分明就是一副谆谆教诲的口吻。 “跟它罗嗦什么?直接杀了就是!” 凌霄对小狐狸可没多少好感,一开始他就准备杀了小狐狸,是看在沈霓裳的面子上才没动手。 “你那么凶干什么?不就是一点东西吗,你说吧,丢了什么,我赔!” “赔?赔得起么你!” “有什么是我赔不起的?你以为……” “血晶,你赔给我看看!” “什么?” 听到凌霄对妹妹大吼,沈暮云脸色大变,目光迅速落在小狐狸身上,转而皱眉道:“它怎么会……” 不对啊! 沈暮云愈发觉得不对劲了,对凌霄说道:“你应该知道,小猫对你是很畏惧的,正常情况下,它绝对不敢碰你的东西,可是……它竟然当着你的面吞了血晶,你有没有想过,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?” 这么一说凌霄也觉得有些奇怪。 小狐狸对他极其畏惧,没理由干这种作死的事。 “我管他什么原因,刚开始就打算杀了它,现在犯了错正好……”他想说正好有借口杀它了。 “血晶是什么?”沈霓裳满脸疑惑。 “嗷……” 突然间,躲在沈霓裳身后的小狐狸,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。 沈暮云骇然色变,大声吼道:“霓裳!快躲开!” 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沈霓裳,听到姐姐声色俱厉的声音,赶紧转身朝小狐狸看过去。 小狐狸倒在楼梯台阶上,正在做满地打滚状。 一层暗红色的血光,在淡蓝色的毛发间萦绕游走,它那双眼睛也变成了,诡异无比的暗红色。 吓! 沈霓裳被吓了一大跳,飞也似的跑到姐姐身后:“它……小猫它怎么了?就好像……好像游戏里的狂化一样……” “唯一的解释就是,血晶对它产生了一种,无法抗拒的吸引力,所以它才敢偷你的东西。”沈暮云若有所思的看向凌霄。 “还真有点好奇了……” 凌霄挡在两姐妹前面,双手分别扣着两张星品三阶符篆,冷笑道:“炎黄的妖吞了西方血族的血晶,以前听都没有听说过……先看看它会变成什么样。师妹别怕,就算是那个血族重生,师兄我要灭它也是分分钟的事。” 第69章 融合血晶 第70章 向二小姐道歉 第70章 向二小姐道歉 二小姐的卧室房门紧闭,她正坐在电脑台前玩游戏,一边打怪一边怒气哼哼地不停嘀咕着。 “打死你个混蛋!” “死土鳖!抽你筋,扒你皮……” “敢惹本小姐,去死吧!” 沈家二小姐是个外向开朗的女孩,即便受了委屈忍不住流眼泪,也不可能像大多数女孩那样,跑回房间之后还继续哭鼻子:她会先找个发泄途径,释放心里的怨恨和愤怒,然后再想方设法报复。 她才不会那么轻易吃亏呢,更不可能放过那个该死的混蛋,一定要让他十倍百倍的偿还! “霓裳,在吗?”凌霄站在门口喊道。 “滚!” 尽管他的语气很轻柔温和,二小姐才不会轻易原谅他:做错了事就能得到原谅,还要警察干什么? 凌霄呵呵一笑,说道:“那个……我来跟你道歉了,你不开门我就进去啦。” “你敢……” 正想说‘你敢进来试试’,立马想到自己把房门反锁了,二小姐哼哼道:“我还就不信了,你敢撞坏我的门,我就告诉项伯说……说你非礼我!” “就是说……只要不撞坏门就没事对吧?” “神经病!” 二小姐懒得理他,继续对着游戏里的怪放大招,怪物被她当做某个人的替身,用来发泄心里的愤懑。 她继续一边嘀咕一边打怪,完全没在意门外没了声音。 凌霄飞快下楼出门,绕到别墅后面去,笑吟吟的看向二楼的窗户,随手一张符篆打出去。 下一刻,他的真身在视线中消失不见,十米开外站着的分明是,藏真符拟化出来的虚像。 虽说武学方面跟项伯相比,根本不在同一层次上,但是爬上二楼翻窗而入,对普通人来说都不是难事,何况是他? 顺着打开的窗户钻进入,他本身就有功夫底子又刻意轻手轻脚,几乎没有发出丝毫声响,偏偏沈霓裳完全沉浸在游戏里,游戏有声音她自己也在不停的叨咕着,哪能发现凌霄进来了? 于是,凌霄就那么神不知鬼不觉的,站在了沈霓裳的背后。 一开始是想跟她道歉,现在又打算‘给她个惊喜’,可是看到屏幕上的游戏画面,凌霄脸上浮现出若有所思的神情…… 这是一款很流行的网络游戏,跟大多数网游类似:一个玩家控制一个人物,一起组队打怪物。 凌霄对网络游戏完全不懂,就连基本操作都不明白,不过他能看懂每次战斗结束,屏幕上显示的结算画面:队伍中每一个玩家,都会出现不同的伤害值,按照伤害值不同,给予数量不等的奖励。 他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。 自从斩杀了魔之后,一直萦绕在心里的疑惑,有了一种全新的解释。 为了证实这种想法,他赶紧说道:“沈霓裳!能不能帮我个忙,帮我算下……” 啊! 沈霓裳被吓得椅子当场翻到,差点一跟头摔在地上,关键她飞快跳到一旁之后,顺着声音源头看去竟然没人。 凌霄这才意识到问题,赶紧解除藏真符隐身效果,看向满脸惊惧的二小姐。 “死土鳖……你是鬼啊?” 二小姐出离的愤怒了,这家伙之前让她丢尽颜面,就算道歉都不一定会原谅他,他竟然还敢吓自己:“不声不响跑到人家背后,你……你说!你到底有何居心?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无耻目的?我现在就去告诉项伯,让他把你手脚剁掉,把你眼珠子挖出来,把你大卸八块……” 凌霄被骂得一愣一愣的,小声呐呐道:“我没有不声不响啊……是你说不撞坏门就没事的……” “我什么时候说过?”二小姐怒火冲天。 “对不起行了吧……那个,你能不能帮我算一下……” “不能!给本小姐死远点!” 被吓坏了的二小姐很生气,以她现在极度恶劣的心情,才不会答应帮凌霄做任何事情呢。 刚才看到游戏画面,他觉得始终无解的疑问很可能找到答案了,现在非常急于验证那种设想。 这事必须得找沈霓裳帮忙。 怎么办呢? 他想想也是这个理:之前让她很丢脸很委屈,现在又把她吓得不轻,换成自己也一定很生气吧? 凌霄突然心思一动,随后假装撇了撇嘴,哼道:“我记得,你好像也想加入我上清道宗吧?” “你……”二小姐愣住了。 她怎么会不想加入上清道宗? 当初姐姐成了上清道宗弟子,看到凌霄给了姐姐很多符篆,她就想跟姐姐一样拜师学艺。 现在呢? 之前听姐姐说,凌霄跟玄月走得很近,她就想出了那么个报复的计划:把凌霄从玄月手里抢过来,让那个小贱人伤心难过,再抛弃凌霄这只土鳖,让这对狗男女全都伤心欲绝才好。 然而玄月是修道者,不仅人长得漂亮还很有本事,跟这只土鳖并肩作战,很容易培养出深厚的感情。 在这种情况下,想从她手里把他抢过来,难度实在是太大了,自己相比玄月根本没有优势。 如果自己成为修道者就不同了! 首先,自己也可以跟他并肩战斗,这方面的劣势将不复存在。更重要的是,玄月来自另一个门派,而自己一旦加入上清道宗,就是这只土鳖的小师妹了,关系亲疏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吧? 总之,沈霓裳非常想成为上清道宗弟子,她骨子里对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,本来也就充满了向往和好奇。 现在已知的情况就是:上清道宗只有这只土鳖跟他师父,师父目前被困在某处生死未卜,这只土鳖就是上清道宗的话事人,只要他答应收徒万事大吉,因此想成为上清道宗弟子必须过他这关。 小脸上的愤怒立马荡然无存,二小姐飞也似的跑到凌霄沈边,主动揽住他胳膊摇来摇去。 笑容瞬间取代了火气,漂亮的脸蛋笑到快抽筋:“凌霄道长……大师……凌哥哥……人家错了还不行吗?我很乖的,你教我道术好不好?大不了……人家可以答应你的要求哦,包括一些比较过分的要求……” 噗! 凌霄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。 这么个漂亮到让人荡漾的小美女,主动挽住你的胳膊,用这种娇娇的语气说,可以答应你的过分要求,但凡正常男人都难以抵抗吧? 当然,凌霄不会被这种诱惑冲昏头脑,刚才这么说是为了达到另一个目的。 赶紧把胳膊抽出来,假咳嗽一声掩饰尴尬,随即一本正经道:“虽然师父暂时不在,作为本门唯一的弟子兼继承人,我有资格招收弟子,但本门对弟子的要求很高,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考察。” 考察? 考察也好啊! 相比以前他直接严词拒绝,就意味着迈进了一步不是? 二小姐突然想起,他刚才找自己帮忙的事,连忙赔笑:“对了!你刚才要我帮你做什么呀?” “是这样的……” 凌霄粗略估算了一下,他跟玄月以及玄铄天等人的修为比例,指着电脑说道:“就像你刚才玩的这个,你帮我算一下……” 第一次斩杀女鬼是他一个人,因此女鬼被炼化之后,所有鬼气都转化成灵力,用以提升他的实力。 斩杀巨型鼠妖那次,虽然是他和玄月联手,但在整个过程中,他释放的攻击比玄月要高,他的攻击占比超过60%。 直到这次屠魔行动,他的实力远弱于玄铄天和姜月仙,甚至还比不上莫云枫,那个问题才会很明显。 其实这是个不算困难,但比较繁琐的计算题。 女鬼的实力相当于星品二阶,还有巨型鼠妖和魔的实力对应品阶,按照每提高一个品阶实力增强一倍,把它们的实力换算成直观的数字。再联系凌霄在每次战斗中,总攻击力输出的比例多少,大概就能计算出干掉这三个妖魔鬼怪,他所占比的一组数据,最后跟炼化所得的灵力进行比对。 当沈霓裳给出最后结论,心里持续多日的疑惑解开了。 没错! 吊坠炼化妖魔鬼怪转化成灵力,并不是完完全全的转化,而是只能炼化他所对应的那一部分! 说白了就是,在斩杀妖魔鬼怪的过程中,他的杀伤力占到多大比例,就能获得对应比例炼化的灵力。 当然,这个比例不是按照修为,而是在战斗中的杀伤力。 就好像在屠魔行动中,他的修为是五个人里面最弱的,但他造成的杀伤力,却要比玄月和莫云枫都高。至于说天龙歃血符攻击力极强,可是那五张符篆在制作过程中,消耗的灵力绝大多数来自玄铄天夫妇,而耗损的精血则是由五人分担,因此并不能算成他一个人的杀伤力。 总而言之,炼化妖魔鬼怪所得的灵力数量,跟他在斩妖除魔行动中,所出力的比例进行炼化吸收。 难怪…… 那只魔的实力如此惊人,结果只获得那么点灵力,皆因在那场厮杀中,玄铄天夫妇才是绝对主力。 仔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: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,付出多少才能收获多少,否则就太不公平了。 那么,通过高手斩杀高阶妖魔鬼怪,自己躲在后面捡漏的想法,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了。 一切都要靠自己! “凌哥哥……人家什么时候才能加入你们门派呀?”二小姐挽住凌霄的胳膊,拼命的抛媚眼。 “啊……” 从思索中回过神来,感受到手肘传来的弹性,凌霄差点当场流鼻血:“那啥……先考察……” “要怎么考察呢?”二小姐的声音嗲嗲的,很容易让人误会。 “对了!我还有事,先走了!” 凌霄深怕继续待下去,会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,念念不舍的抽出胳膊,狼狈的朝卧室外跑去。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二小姐皱着小鼻子哼哼:“死土鳖,等着本小姐的报复吧,欺负我的人还没出世呢……哼!” 第71章 趴下! 第71章 趴下! 沈暮云的生物钟完全改变了。 以前是11点左右睡觉,早上7点以后起床,现在睡觉时间还是11点左右,起床时间变成了凌晨5点。 道法之神奇在于,不仅能发挥出强大的战斗力,而且对人体起到脱胎换骨的作用,哪怕睡眠只有短短五六个小时,一番打坐吐纳下来,精气神立马达到巅峰状态,比以前睡眠八个小时感觉还好。 最近沈暮云很少出门,只有公司举行重要会议,或者会见重要客户才出去,其他时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。 打坐吐纳。 吃早餐。 沈暮云从餐桌旁起身,正准备回房继续枯燥无味的画符,却被凌霄喊住了,原因是要检查作业。 平日里雷厉风行高高在上的董事长,好像小学生似的低着头站在书桌旁,凌霄则正经八百的坐在桌前数数。 “十天,四张符篆每天各一百张,加起来应该是四千张……” 凌霄指着桌子上的一大堆符篆,板着脸呵斥道:“你自己看看才多少张?还不到2400张,差了将近一半!” “师兄……这个实在太难了……刚开始不仅画得慢,而且大多数都不合格……”沈暮云呐呐道。 其实她已经很努力了,换成没有耐心的人,根本没办法日复一日的,重复这种枯燥无味的事。 事实上凌霄心里都惊呆了。 十天! 2400张成品! 他隐约还记得自己刚学画符时,最开始十天的成品连两百张都不到。 诚然,刚学画符时他年纪太小了,但是跟沈暮云的成果相比,十几倍的差距是不是忒大了点? “成功率有多少?”凌霄随口问道。 “刚开始成功率连十分之一都不到,现在……大概有85%的样子。”沈暮云的语气很惶恐。 85%啊? 她以前根本没有学过画符,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,短短十天就把四种符篆,练习到高达85%的成功率,这也太强悍了吧? 凌霄暗暗苦笑。 这大概就是天才和蠢货的区别,她不仅天赋远远超过自己,熟练速度同样比自己快得多。 当然,他绝对不会让师妹知道,身为师兄的自己是个笨蛋,否则面子往哪搁? “才这么低的成功率?你知不知道师兄我当年的成功率是多少?我告诉你,你现在练习所用的都是普通朱砂,等到真正制作符篆时,用的都是很贵的材料,浪费的15%值多少钱你知道吗?” “师兄,其实……浪费一点没关系,这点钱我还出得起……” 噗! 凌霄差点没当场吐血。 人比人气死人啊! 天赋不如她就不说了,学习速度不如她也不说了,关键是……人家压根就不在乎成功率。 成品率低浪费了材料算什么? 以沈家数以百亿计的身家,就算拿赤血朱砂铺路,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吧? 凌霄很受伤,但绝不能表现出来,他板着脸叱道:“你这是什么态度?嗯!现在说的是成功率的问题,你成功率太低了就是不行。还有,说好的4000张你没完成,这难道不该受罚吗?” “那师兄打算怎么罚我?”沈暮云无奈道。 “师父以前……” 脑海里浮现出很多年前,每次完不成任务受罚的场景:师父的惩罚花样繁多,有罚担水劈柴,有罚跪,有罚不准吃饭,不过单就画符的惩罚,更多还是打手板——画不好是因为手太懒。 想到这些往事他就不由自主的,想起这些年跟师父在一起的种种。 师父在生活中扮演着三个角色,他是教自己本事的师父,他是教自己各种道理的父亲,还是个照顾自己的母亲。 师父! 弟子一定尽快提升实力,一定会把你救出来! “师兄……你怎么了?”沈暮云的声音,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。 “哦……” 凌霄咳嗽了几下,沉声说道:“我以前完不成任务,师父都是打屁股惩罚。” 师父是打过他的屁股,但这种惩罚方式只有在儿时,调皮捣蛋胡作非为的时候,修炼方面却并非这种惩罚方式。 好吧,他只是想找机会打师妹的屁股! 沈暮云哪知道真假? 在她看来,打屁股确实是一种常见的惩罚方式,问题是让师兄打自己屁股,这实在太…… “你……能不能换一种?”俏脸霎时一片通红。 “沈暮云!” 凌霄摆出无比愤怒的神情,呵斥道:“你别搞错了!是你做错了事要受罚,哪有讨价还价的?”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“趴下!” 看到小师妹满脸羞红,再联想到等一下要打屁股……这一刻凌霄觉得,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师兄。 大小姐那张美到令人窒息的脸蛋,已经红得快要滴出血来,在她记事后的记忆中,从没有哪个男人碰自己那里。 怎么能让他那样? 可是…… 自己身为上清道宗弟子,他是代师授艺的师兄,就等于是师父,师父要惩罚弟子岂能拒绝? 她支支吾吾扭扭捏捏,心里又急又羞却无可奈何,这副小模样看在凌霄眼里,可就更加的诱人了。 师妹本来就是超级大美女,关键还是沈家大小姐,是那么大个公司的董事长,是人们眼中的女神加女强人,是无数人只能仰视的存在,等下却要趴在椅子上,任凭自己打她的小屁股…… 天啊!这种征服感太强烈了,比干掉一只千年老妖都强! “小子,出来。” 凌霄的幻想突然被打破,门外传来项伯的声音。 他来干什么? 不是吧? 这个死老头早不来迟不来,偏偏选在这个节骨眼上来,他难道是上天派来,专门跟自己作对的克星吗? 凌霄差点没被气死,沈暮云却开心坏了,项伯的突然出现,无疑帮她解除了最尴尬的事。 “项伯,有事吗?”沈暮云赶紧去开门。 “大小姐。” 项伯朝她点点头,目光落在凌霄身上:“他们来了。” 他们? 凌霄先是一愣随后回过神,这才想起上次的约定——十日之后,一决高下。 该死! 现在才早上八点多,有必要那么急吗? 本来还对项伯很不爽的凌霄,立马把怒火转移到那几个人身上:等下一定狠狠揍死那些家伙,谁让他们打扰小爷跟师妹沟通感情?任何破坏他和师妹关系的人,都是他最大的敌人! 这三天几乎不眠不休制作符篆,星品三阶符篆已经有了不少,凌霄觉得还是有一定把握的。 跟着项伯一路朝后院走去。 沈家庄园占地面积很大,其中建筑只占了很少,大多数地方都是花圃草坪,后院还有一个方圆数十米的场地,这里有篮球场、乒乓球台、网球场,足够举办一场小规模的运动会了。 当然,今天这里将成为道法和武学的竞技场。 庄园里那些保镖、佣人、清洁工,全都被项伯禁止过来,毕竟这种匪夷所思的战斗场景,不适合被太多普通人看到。 不过…… 大小姐和二小姐在场并不奇怪,当雷枫走到现场时,竟然发现了另外两个人——玄月和莫云枫。 他们怎么会来这里? “你们……”凌霄有些摸不着头脑。 “我们帮太一派送请柬,正好听项伯说你要跟人比斗。”玄月说话的时候,顺便狠狠瞪了沈霓裳一眼,她跟二小姐很不对眼,两个人不仅吵过架,而且在狩猎场因为二小姐多事,差点引起更大的麻烦。 “太一派送请柬?什么请柬?”凌霄更加莫名其妙了。 “以前每隔三年就送一次,你不会不知道吧?” 玄月也有点摸不着头脑,转而仿佛想到了什么,皱眉道:“不过……上清道宗好像一直都没参加过。” 接过请柬打开一看,凌霄还是不明白。 法道大会是干嘛的? 看到他满脸疑惑的样子,莫云枫皱眉道:“你不会连法道大会都不知道吧?这是常识好不好?你到底是不是上清道宗弟子。” “难道谁都知道?”凌霄哼哼道。 “但凡修道界各大宗门弟子,就算是刚入门的扫地童子都知道。”莫云枫觉得凌霄就是白痴。 “唉……” 看着他那副白痴模样,玄月耐着性子给他解释。 各大道门每隔三年,就会举行一次法道大会,明面上的目的是为了,各派掌门之间多走动走动碰个头,另外还有一重含义则是,各派都会派出年轻一辈的精英,来一场规模盛大的比斗。 听完这番解释凌霄立马明白了:师父还真是用心良苦啊,这么个在修道界人尽皆知的常识,他到现在都不知道,不就是因为师父从未提及吗?正如玄月所说,上清道宗一直没参加过法道大会。 为什么? 可以肯定,每一次法道大会的请柬,确实是送到了师父手里。 只是,上清道宗就他们师父二人,比斗又是由青年一辈上场,师父怎么可能带自己参加? 倘若看到各派精英实力强大,那个维持了多年的善意谎言,立马就会不攻自破了吧? “太一派送请柬去清微门时,我爸正好也在场,他知道上清道宗山门没人,就让太一派把请柬交给他,他又让人送给我转交给你。”看到凌霄还有些愣神,玄月解释了请柬的由来。 以前. 师父为了维持那个善意的谎言,才一直没带自己参加法道大会,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个比斗的存在。 现在不一样了! 凌霄的眼神凌厉起来:不仅要把师父救出来,还要把上清道宗发扬光大,绝不能让师父失望! 第72章 武宗之强 第72章 武宗之强 “我会代表上清道宗参加,而且我会拿下第一。”凌霄语气无比坚定。 “小子,你以为法道大会是什么?”项伯的声音传来。 “不就是各大道门争名吗?” 尽管知道这是各门派之间,为了争面子而进行的比斗,凌霄还是会选择参加——他又何尝不希望本门出风头? 项伯撇撇嘴,冷笑道:“自以为是。” 不是? 凌霄愣住了,玄月随即说道:“其实,法道大会是为了另一场比斗做准备。修道者和武者才是真正的对手,三年一次的法道大会,是为了从各大道门中,挑选最强的十名精英弟子,跟那些武学门派的精英对决——法道大会结束之后,道门和武宗会共同举办更大规模的比斗。” 原来如此! 玄月的解释让凌霄心里一凝,同时也印证了项伯上次说的话。 敢情武学并非远弱于道法,这是一种足以跟道法匹敌,拥有强大战斗力的手段! 之所以自己觉得武学弱,一是因为师父言谈间,对武学的评价很一般,二是他自己修习的武学本身很差。 反过来,那些古武宗门对道门,也一样充满鄙夷吧? 古有文人相轻一说,修道者和武者亦如此。 “对了!给大家介绍一下……这是我师妹沈暮云……”凌霄喜滋滋的指着身旁的大小姐。 “不用介绍,没兴趣认识。”玄月冷着脸哼道。 “确实不用介绍。” 二小姐横了玄月一眼,满脸鄙夷:“又不是不认识,反正我不跟胸小的人说话!” 玄月的火气立马被点燃了。 刚才凌霄满脸开心的介绍‘师妹’,就已经让她很不爽了好吧? 上次只有她和凌霄、沈霓裳三人在场,那个死丫头说什么‘不跟胸小的人说话’,就已经让她差点忍不住动手。今天跟上次可不一样,有这么多人在场她还敢这么说,岂不是更让玄月怒火冲天? “贱人!我杀了你!”玄月勃然大怒。 “小猫!咬她!”二小姐叫道。 “呜呜呜……” 小狐狸狐假虎威的叫了几声,其实它压根就不敢上前:这家伙精明得很,它能感觉到玄月很不好惹。 玄月这才注意到,躲在沈霓裳脚后边的小狐狸,于是脸色明显一滞:上次她见过这只小狐狸,毛色明明是淡蓝色,现在怎么变成了火红色? 她这边还来不及问,项伯皱眉对凌霄喝道:“你还要不要比了?” 对哦…… 大家这才注意到,不远处领着两个年轻人的中年男子,已经有些不耐烦了——今天是约架的日子。 玄月和沈霓裳的战火没烧起来,凌霄赶紧朝场中走去,中年男子背后也走出了一个年轻人。 突然,沈暮云的手机铃声响了。 “喂。” 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号码,她立刻按下接听键,随后脸色变得难看起来:“知道了,我现在就过来!” “大小姐,怎么回事?”项伯关切的问道。 “工厂那边出事了。” 沈暮云的神情有些焦急,语速很快:“早餐后很多员工上吐下泻,检查发现食堂卫生方面有问题,说是有人上报到卫生局……” “有人投毒?”项伯大惊。 “不是,是食堂卫生方面的问题,应该不是人为的。” “这样啊……” 项伯稍微松了口气,说道:“大小姐,我跟您一起过去吧。” 自从那个境外杀手组织,有过一次对沈暮云下手的前车之鉴,她的安全保卫工作就更加细致了。几乎每一次出门的时候,项伯要么跟她同坐一辆车,要么会在暗中保护,以防不测。 沈暮云摆摆手,摇头道:“您这边不还有重要的事情吗?况且是常规食物中毒,又不是恶意投毒。” 如果是有人恶意投毒,就存在借机引沈暮云出门的嫌疑,而正常的食物中毒并非人为的。 “这……” “项伯,您就放心吧,没事的。” “那好吧。” 项伯也知道这边离不开他,只能点头道:“大小姐,让大武他们多带几个人跟着,以防万一。” 沈暮云仓促离开了,比斗也将正式开始。 来吧! 凌霄看向中年男人背后的两个年轻人,上前一步朗声道:“哪位赐教?” “我!” 一个身高足有一米八五,魁梧健硕的年轻人走上来,拱手道:“在下剑阁弟子蔡宏,请指教!” 玄月神情不由大变,跟距离三米开外的凌霄,小声说道:“凌霄!剑阁在武宗之中排名第三,你小心了!” 这些年来,真灵子为了隐瞒凌霄资质平庸的真相,对道法大会之类绝口不提,当然也不会说太多武宗的事。以至于在不久前,凌霄根本不认为古武有多强大,对武宗的了解也几乎为零。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,古武是能够跟道法相提并论的存在,而名列武宗各派第三位的剑阁,门中弟子又岂是弱者? 战术上重视敌人,战略上藐视敌人。 发自内心的轻敌很可能阴沟里翻船,可如果从一开始就心存畏惧,又何尝不是率先输了一阵? 这个道理凌霄很清楚。 他跟对方打了个道揖,朗声道:“上清道宗,凌霄!请!” 蔡宏嘴里说着什么请教,其实眸子里精光闪烁,分明就带着浓浓地煞气:武宗和道门向来不和,加上这次比斗又关系到项伯是否返回剑阁,他必定会全力以赴干翻这个道门的小子。 两人相隔十米。 蔡宏缓缓解下背在身后的,用布包裹住的巨大玩意,不一会他手里多出一柄剑。 剑长四尺余,通体黝黑不反光,剑刃相当宽,差不多有大半个巴掌,剑脊也明显比较厚。 重剑! 单从他所使用的兵器,就能看出剑阁不一般:这个门派对弟子并非一概而论,而是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,蔡宏身材魁梧健壮,一看就属于臂力过人的那种,因此重剑更适合他的身材。 重剑的缺陷是招式不够精细灵活,优点是由于剑体自重很大,在强大的臂力挥动下,跟真气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,发挥出更为惊人的攻击力。 “开始。”项伯下令。 喝! 项伯这边话刚落音,蔡宏立马朝凌霄冲来。 快! 超乎想象的快! 若非有过类似的经历,凌霄甚至反应不过来:这家伙体型健硕,又拿着那么大的一柄重剑,怎么会有如此骇人的速度? 幸好,几天前他有过一场战斗经历,跟那个来自西方的血族。 “罡刃阵,疾!” 一张符篆脱手而出。 按照之前的想法,凌霄是准备用压倒性的优势,拼命丢符篆,在最短时间内轻松解决对手。 然而,就在几分钟之前他才知道,道门和武宗竟然会那么一场比斗,偏偏他以前对武者了解太少,跟武者交手的经验等于零,于是临时做出决定,通过这场对决仔细观察武者的战斗方式。 他只打出了一张符篆,八枚气刃凭空出现,纷纷锁定蔡宏呼啸而去。 罡刃阵符是罡刃符的升级版,单个气刃威力相比弱了一筹,优势是数量众多很容易让人手忙脚乱。 凌霄很想知道,面对这种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,身为武者的蔡宏会如何破解——借此了解武者的战斗方式。 当然,没有释放符篆之前,他已经有了一些了解。 刚开始蔡宏是急冲而来。 这意味着什么? 双方的距离只有十米远,如果是上次碰到的奥洛娜,按照她的攻击方式,完全处于攻击范围之内,只要隔空发动攻击就行了:蔡宏选择冲过来,说明要么他不具备远攻能力,要么近战的战力更强。 就在凌霄猜测着,蔡宏会选择如此破解时,只见对方竟然毫不躲避,朝八枚气刃迎过去。 这家伙脑子进水了吗? 血族所用的武器是双手,灵活敏捷攻速极快,倒是能勉强抵挡八枚气刃,可蔡宏用的明明是重剑。 凌霄绝对不相信,对方挥动重剑的速度能有那么快——不闪不避分明是作死! 旋转! 眼看着蔡宏冲进气刃中,他的身体突然如陀螺般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旋转,隐隐透着土黄光芒的重剑,在他身体急转的带动下,竟然在周遭化为一片壁垒,紧接着噼里啪啦的爆响中,所有气刃都被他连续摧毁。 最可怕的还在后面! 他并非是在原地旋转,而是在旋转中朝凌霄靠近,速度并不比先前急冲慢多少,等到气刃全部摧毁之后,他已经到了凌霄面前——非但没受到攻击的作用下后退,他反而一边反击一边前进。 首先,武者跟来自西方的战士看似相同,却存在一个明显的区别:西方的战士用战气凝聚剑芒,轻易就能做到远程攻击,而且攻击距离还不近,炎黄的武者虽然有真气,却没办法做到远攻。 其次,虽然武者不具备远攻能力,但近战时的攻击力非常惊人,关键远攻对他们起不到绝对的压制效果。 通常来说,远攻之于近战是占优势的。 因为在双方拉开距离的情况下,近战的一方在抵挡对方攻击时,会受到反作用而停滞不前甚至后退,这样一来根本没办法切入近战,只能被动抵挡对方的攻击无法反击,然而这一点在蔡宏身上没有体现。 他竟然能在抵挡远攻的同时,进一步缩短彼此间的距离! 这个发现让凌霄心情凝重,他甚至觉得道法跟古武对决中,几乎不存在一丝一毫的优势。 第73章 项伯的决定 第73章 项伯的决定 “小子,现在知道武学有多强了吧?” 项伯的声音从远处传来,老头冷兮兮的笑道:“如果用你们道门的实力划分,他也就相当于星品三阶而已。” 蔡宏实力相当于星品三阶,自己使用的罡刃阵符也是星品三阶,对方不仅破解了还把双方距离缩短。 古武,比想象中强得多! “凌霄!小心!”看到蔡宏已经扑倒凌霄面前,沈霓裳吓得失声惊呼,倒是其他人一点都不急。 只有她对凌霄的实力不了解,玄月等人都很清楚,凌霄根本就没使出全力,他这是在试探对方的强弱。至于带人过来找项伯的那个中年男子,他虽然也不知道凌霄的实力,可问题是他会在乎凌霄的死活吗? “二小姐,不用担心,这小子没那么弱。”项伯微笑着安慰。 “我……我才没担心他……” 沈霓裳偷偷瞄了玄月一眼,昂首挺胸哼哼道:“他是我家的保镖兼佣人,我只是不想他死了,以后少了个听我使唤的。” 玄甲符! 又一张符篆脱手而出,湛蓝色的玄冰化作坚不可摧的甲胄,把凌霄密不透风的裹在里面。 原本站在地面上,如同陀螺般旋转的蔡宏,陡然间凌空弹射而起,出现在三米多高的空中。 头朝下,脚朝上。 一剑凌空! 蓬! 萦绕着真气的剑尖刺在冰甲顶端,伴随着越来越强的真气绞杀,一连串的咔吧声激荡开来。 跟剑尖接触的冰甲处,很快出现一条条裂缝,剑尖逐渐往冰甲刺入。 远处,项伯掏出手机放在耳边。 突然间! 他脸色一片铁青,朝凌霄这边大声喝道:“大小姐出事了!” 沉浸于第一次跟武者交手,观察武者对敌方式中的凌霄,神情不由一凝喝道:“等一下再打!” 砰! 甲胄被剑尖刺穿,蔡宏冷声喝道:“尚未分出胜负,岂可半途而废?” “死开!” 凌霄顿时被激怒了,抬手几张符篆丢了出去,看都不看蔡宏一眼,迅速朝项伯那边跑去。 噼里啪啦轰…… 各种各样的爆响声此起彼伏,中年男人骇然色变,抖手间几道寒芒呼啸而出,挡住了超过六成攻击。 即便如此,蔡宏还是惨叫一声飞了出去,肋部多出一条血口子。 “胜负已定,滚吧。”项伯的声音还在空中飘荡,人却已经朝前院奔去,凌霄也紧随其后。 “师父,我……”蔡宏捂着左肋,不敢抬头看师父。 “唉……不怪你……” 中年男子看着凌霄离去的背影,喃喃道:“上清道宗……就是那个多年没露面,据说曾经最强的道门吧?明明跟你相当的修为,战斗力却强大如斯……这次的昆仑决还真有些难说了……” “师父,这么多年我们武宗一直是昆仑决魁首,就凭这个小子还能逆天不成?道门早就沦落了,凭什么跟我们争?”另一个年轻人满脸傲然。 “走吧。” 中年男子没有再说什么,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把三师叔请回去,结果已经很明显了,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? 风驰电掣! 全速行驶! 沈家的一名保镖负责开车,凌霄和项伯脸色阴沉的坐在后面,车厢里的空气都快要凝滞了。 电话是沈暮云打过来的。 好消息是袭击没有成功,沈暮云能打电话回来,就说明她还活着,但是活着不表示安然无恙。 她有没有受伤? “项伯,暮云有没有受伤?”凌霄打破了死寂。 “不知道。” “怎么能不知道?难道你没问她?” “没问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能打电话就算受伤也不重,我现在担心的是,袭击者会不会有第二拨攻击。”项伯脸色极其凝重。 对啊! 如果袭击者的攻击连续不断,即便师妹有符篆在手,也总有用完的时候,到那时只有坐以待毙的份! 车子的性能非常好,但是在交通拥堵的市区,再好的车也发挥不了性能。足足过了二十分钟,在保镖还算优秀的车技下,总算从市区的车水马龙中突围出去,进入驶往郊区的高速公路。 沈暮云是在前往药厂的路上被袭击的,袭击者不可能选择人流量很大的市区,所以会在她接近药厂的郊区动手。 又过了几分钟,远远就看到公路上一片狼藉。 前面一辆车看起来经历了爆炸,甚至还有残留火焰燃烧,另外两辆车歪歪扭扭停在路边。 地上躺着好多具尸体,有沈家保镖的尸体,也有袭击者的尸体,大量鲜血染出一片片猩红。 头发散乱脸色苍白的沈暮云,斜靠在路边的栏杆上,衣服上染满了灰尘和血迹。 “大小姐……”项伯飞也似的跑过去。 “师妹!” 凌霄的速度明显不及项伯,不过项伯跑到之后没有怎么样,凌霄却一把拉住沈暮云上上下下检查。 “小子!别乱动,不然砍了你的手!”项伯大怒。 “没事……没事就好……” 发现那些血迹并非沈暮云的,凌霄总算松了口气,他压根没在乎项伯的威胁,紧紧握住她的手:“好了,没事了……” 沈暮云没有挣扎,她看着地上那一具具尸体,魂不守舍:“我没事,可他们……跟我来的人都死了……” “这些该死的杂碎!”项伯恼怒的咆哮着。 “袭击者知道我会从这里经过,事先在路上装了炸弹,前面一辆车包括里面的人,就那么一瞬间没了……” 染满了灰尘的俏脸上,写满了悲哀和黯然,还有后怕:“他们有很多人,还有各种枪械,如果……如果不是那些符篆,我肯定也跟他们一样吧……那些杀手被符篆吓到了,死了几个人之后逃跑了……” 也难怪。 杀手再怎么冷血无情处变不惊,看到那种超乎思维极限的东西,隐藏在人性中的恐惧依然存在。 幸好他们被符篆吓到了,要不然很可能会发现符篆的破绽,比如符篆的攻击距离远不及枪械。一旦被他们发现这个问题,躲在远处不断攻击,即便沈暮云能用符篆抵挡一会,用不了多久符篆就会耗尽,等待她的依然是死路一条。 “也就是说……食物中毒其实是人为的,就是要让你放下戒心,减少你身边的防护力量!”项伯黑着脸煞气冲天。 “杀手应该知道你身边有项伯这种高手……” 凌霄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,喃喃道:“除非他们确定项伯不会跟你一起,而知道项伯不会跟过来的……” 项伯瞪了他一眼,怒道:“你是怀疑剑阁那几个人跟杀手勾结?自以为是!杀手就算知道我实力不弱,也不知道我的真实实力,他们对我的了解只流于表面——在他们看来,只要大小姐身边的人不少太多,即便有我在也一样难度不大。” 凌霄确实怀疑那师徒三人泄密,甚至是跟那些杀手有勾结。 不过听项伯这么一说,心里的怀疑立马降低很多。 没错! 杀手在行动之前,肯定会对目标的情况进行资料收集,其中也包括沈暮云身边的守卫力量。 对方确实能了解到项伯身手不凡,然而别说是那些杀手,即便凌霄以前都不知道,项伯会有那么强悍的实力。 “又是这些杂碎!” 项伯眸子里杀气冲天,阴测测的说道:“这样下去不是办法。总是被动挨打,只要有一次防护不足,大小姐的生命就会有危险……不行!必须做点什么,或许……应该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!” 听到他这番话,沈暮云立马猜到了他的想法,大惊失色:“项伯,您千万不能一个人去……” “放心吧,我只是想仔细调查清楚,至少知道是什么组织。” 项伯愣了一下露出温和的笑容,在他眼里这个女孩就像亲孙女一样,是他最在乎的亲人。 正因为这样,他才不允许自家孩子受伤害,才会做出那种决定,说调查只是为了不让沈暮云担心。 一次又一次的暗算。 先是利用章鑫出售有问题的药材,试图让沈暮云身陷囹圄扰乱公司,然后是下蛊、游乐场暗杀。 还有今天! 她一次又一次幸运的躲过去了,但谁能保证每次都那么幸运? 就好像下蛊那次,如果没有凌霄出手的话,即便项伯实力再强也没用,他可以用真气逼毒却对蛊束手无策。 换句话说,倘若不是恰好凌霄在场,根本等不到今天的袭击,沈暮云就已经死了!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项伯暗中做出决定。 他不允许这种不安定因素,始终伴随着沈暮云身边,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断绝危险的源头。 沈家庄园。 沈霓裳陪在惊魂未定的沈暮云身边。 本来凌霄是想去陪师妹的,这个时候的沈暮云最需要依靠,最需要他这个师兄的安抚慰藉。 但是,刚回家就被项伯喊过去了,说是要跟他聊聊。 聊什么? 凌霄立马来了精神。 上次项伯可是说了,如果他能赢得了这场比斗,就把各种秘辛告诉他,还会传授他顶尖武学。 其实他以前也修炼过武学,甚至各大道门弟子为了强身健体,都有学过一些基本的武学。 只不过,道门弟子修炼武学都仅限于强身健体,全都是不入流的:首先,武宗不可能让真正的强大武学流传到道门;其次,道门弟子以修道为主,武学本来只是强身健体,决然不允许弟子门本末倒置,真要是把武学修炼到很强大了,那到底是算道门弟子还是武宗弟子啊?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,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丹田,丹田里只能储存一种能量。 修道储存灵力,修武储存真气。 换言之,修道者即便修炼了武学,也只能处于很低级的层次,根本不可能达到有真气的程度。 可是…… 项伯却说修道者一样可以修炼武学,灵力一样可以当成真气使用——凌霄心里充满了好奇和激动。 第74章 秘辛 第74章 秘辛 上古时期,修仙者众,法门三千,剑道独尊。 这是项伯对凌霄说的第一句话,也是凌霄以前从未听说过的:师父是上清道宗掌门,即便知道一些真相,也不可能告诉他——如今的武宗才是无数年前,修道界中最为强大的一脉。 项伯告诉他,上古时期修仙者的数量,远远不是现在所能比拟的,但凡有一定天赋的普通人,都会加入数量庞大的修仙门派。 没错! 那个时候不叫修道而称之为修仙,因为当时的顶尖强者,实力之强比现在高出千倍不止。 其中,甚至还存在一些类似于神仙的存在,他们举手投足间能毁天灭地,他们拥有无法想象的悠长寿命。 什么是上古时期? 当凌霄这么询问的时候,项伯神情有些恍惚:“上古时期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划定,是后世给出的一种说法。当时人类修仙者众多,可是不知为什么,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,就连那些旷世法宝、各种修炼方法也统统没了,更可怕的是地球上的灵气,也突然间减弱了不知多少倍……” 后世之人不清楚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,但凡是曾经强大的一切,都从这颗星球上消失无踪。 曾经浓郁的灵气消失了。 所有修仙者消失的干干净净。 强大的妖魔无影无踪。 那些最有价值的东西也一起消失,留下一个残破不堪的世界,只剩下少量要么很低劣,要么残缺不全的修炼之法。后世凡人利用这些残次品,建立了如今的炎黄修道者,以及国外类似的修炼者群体。 “项伯,您说当年修仙的方式多种多样,其中剑道独尊,难道……剑道一脉连残品都没留下?”凌霄脸上写满了疑惑。 “你知道为什么会剑道独尊?” 不等凌霄说话,项伯兀自解释道:“你应该也发现了,事实上修炼一途到最后,不同的法门到后期都很强大。但那是到了最巅峰的层次,前中期却有所不同,剑道在中期就显示出比其他法门更强的威力,因此修炼剑道的人远超其他派别……” 剑道为什么在中期那么强悍? 无他。 上古时期的剑跟如今的剑不一样,反倒跟道门的法器类似,是经过特殊方法炼制,拥有极强威能的法宝。 如今各大道门也有法器,功效各异用途不同,而剑的功能只有唯一的一个——无坚不摧! 剑本身就无坚不摧,再以灵力注入其中,以顶尖法诀驾驭发动,就能展现出无比可怕地威力。 但是这一切有个前提,就是这种剑不是拿在手里近战劈砍,毕竟近战相比远攻,存在着难以弥补的劣势。 上古时期的剑不是拿在手里砍人,而是利用御剑之术隔空杀敌! 只有那样的剑术,才是最为完美无缺的,才能冠绝百法独尊天下,可惜…… 那场仿佛一夜之间跌落深渊的变故,就好比让生活在高科技时代的人类,一下子回到了石器时代,关键相关的资源和技术也都没有了,后世凡人再想修习剑道,不得不面临一系列难解的问题。 其中,有一个问题是无解的。 上古绝世强者无数,修炼一途被分成更多更强的品阶,当今修道界达到日品就是巅峰存在,而在上古时期日品只算起步。御剑的最低要求是日品之后的辰品,放在当时其实算是很低要求了,可是随着灵气锐减,各种天材地宝几乎消失,后世修道者想要达到辰品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。 达不到辰品就无法御剑,根本发挥不出剑道的威能,于是能在初期就驾驭一些特殊能力的道门,在那场劫难中生存下来。 剑道彻底泯灭! 后世有一些天资聪颖的人,利用留下的剑道残本进行改造,变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修炼方式。 这种修炼方式不再是御剑,只通过近战就能发挥威力,而且也不单单只有剑,刀枪剑棍拳脚暗器等等都能使用,就成了后世的古武——至于曾经辉煌一时的剑道,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。 随着时间流失,在上古时期遗留至今的东西,诸如符篆、印法等因为有门派传承,所以时至今日依然还存在。 但是! 剑道已经完全没有了传承,相关的诸如炼剑之法、御剑之术,在悠长的历史长河中彻底消失。 听完项伯的讲述,凌霄有些莫名其妙:“项伯,那您要教我的是古武还是剑道?” 按照这番说法,剑道和其他道法确实同根同源,他体内的灵力当然可以用在剑道之法上。 可问题是…… 剑道需要辰品之后才能发挥威力,他现在的修为根本没办法使用。 反过来,古武是剑道改造后的东西,它的能量本质已经不一样了,跟灵力完全没办法兼容吧? “你仔细感受一下,这是什么东西。”项伯伸出右手,丝丝缕缕的气流,在他手掌周围萦绕。 “这个……” 凌霄的眉头皱了起来,随着时间过去他惊呼失声:“天啊!这……乍一看明明就是武者的真气,可仔细感受的话……质地反而更像是灵力——怎么可能?项伯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?” “这就是我当年被逐出师门的原因。” 说到昔日不堪回首的往事,项伯眼神明显有些黯然。 十七年前,那时候的项伯已经不年轻了,他是剑阁当时的二代弟子,而且是出类拔萃的那种。 当时正好快到了新宗主选拔的时候,只不过他在二代弟子中,虽然出类拔萃却并非第一人选,在众多师兄弟中还有两个人天赋极佳,其中一人甚至比他还强一些。 某日,他无意中得到一本秘籍——上古剑道秘籍! 由于剑道在几千年前,就因为人们无法修炼到辰品,而被改造后的古武所取代,剑道存留于世本就不多的残本,在几千年的岁月中消失,能找到一部剑道秘籍确实难得,不过这有什么用呢? 他根本用不了! 项伯很想跟那些师兄弟竞争宗主之位,偏偏有一个师兄比他更强,他根本不可能就机会胜出。 最终他做出一个惊人地决定:他试图把古武和剑道融合起来,寻找一个前所未有的平衡点,增强自身的战斗力。 出乎意料的是,他竟然成功了! 剑阁新宗主选拔中他大放异彩,以绝对优势战胜所有竞争对手,可就在这个时候,真气的特殊变化被那个,最大的竞争对手察觉到,对方以他‘修习非本门武学’为由,给他扣上背叛师门的黑锅。 由于项伯的能量还是以真气为形,而且他所使用的招数也来自剑阁,门中长辈并没有以背叛师门的罪责论处,而是把他逐出剑阁永不录用。 心性恶毒的师兄害怕他报复,暗中带人前来杀他,结果项伯以自己重伤为代价,将师兄和几名高手斩杀。 于是,那个原本已经被立为宗主的师兄死了,项伯又不知所踪,剑阁宗主就落到当时最有竞争力的,另外一个师兄弟身上。 当时项伯重伤垂死,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,恰好被沈暮云的爷爷发现,费尽力气把他从死亡线上救回来。 项伯感念沈老爷子的救命之恩,成为沈家最衷心的护航者。 “所以……” 听完这么一段往事,凌霄瞪大了眼睛,惊道:“您是说……让我跟您一样,尝试把灵力转化成这种,即像灵力又像真气的东西?” “没错!这样一来,你很可能就可以一边使用符篆,一边使用武学,战斗力将会大幅增强!” “可您是从武者转化过来的,我是修道者啊……” 凌霄才不敢冒那种风险,连连摇头:“就算没有危险转化成功,我也能使用武学了,谁能保证我还能不能使用符篆?如果说为了使用古武把符篆给丢了,我怎么面对师父?我就是上清道宗的罪人了!” “风险和收获成正比,没有一点冒险精神,还想得到天大的好处?”项伯恨铁不成钢的说道。 “不干。” 没有丝毫犹豫的拒绝,凌霄连连摇头:“我不可能为了多一种武学,冒着无法使用符篆的风险……项伯,没什么事的话,我先走了。” 说着他就站起身来,项伯心知凌霄不可能听劝,转而说道:“你说得也对,你毕竟肩负着上清道宗的重任,冒这么大的风险有些不切实际,不过……我还是要把那部剑道秘籍传给你。” 剑道秘籍? 这倒是个好东西! 按照项伯的那种方法转化,冒的风险实在太大了,如今师父生死未卜,他就是上清道宗的代掌门,他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,还有本门的道法传承。然而,如果是不需要冒险转化的呢? 换句话说,拥有了那部纯粹的剑道秘籍,只要他达到辰品就能使用。 剑道为何彻底沦落? 不就是因为后世之人,不可能修炼到辰品,无法发挥剑道的威能吗? 然而,这个问题在自己身上并不存在,凭借吊坠炼化妖魔鬼怪的神奇功能,达到辰品并非不可能的事。更何况,师父在留言里也已经说了,最少要达到辰品才能去救他,这就意味着达到师父的要求时,正好就可以施展剑道绝学——届时,完全可以把符篆和剑道同时用出来,战斗力定然会更甚一筹。 对了! 项伯为什么如此执着的,要把他的宝贝传给自己? 就在凌霄想到这个问题时,项伯拿出一个古朴的秘本塞给他:“小子。我能看得出来,你是真心的对暮云好,否则也不会收她为上清道宗弟子,又给她那么多符篆防身——从今往后,暮云的安全就交给你了!” 第75章 冰箱的另一种用途 第75章 冰箱的另一种用途 保镖刚走到门口准备禀报,只觉得眼前一花,从客厅沙发上弹起来的凌霄,挡在了保镖面前。 “凌先生……”保镖恭敬地说道。 “暮云在忙,别大呼小叫。”凌霄做出噤声的手势。 “可是……” 沈家这些保镖早就知道,这个跟两位小姐住一块的年轻人,拥有非常强大的实力,所以对他态度很恭敬:“李家派人送来请柬,要当面交给大小姐……” 凌霄看了一眼他手里的请柬,说道:“给我就行了,你下去吧。” 保镖稍微迟疑了一下,最终还是把请柬交给了凌霄:这栋别墅向来只有两位小姐居住,连身为管家的项伯都没住在这里,所以庄园里的保镖、佣人暗地里,早就流传出各种各样的猜测。 不管怎么说,眼前这位跟两位小姐关系亲密,属于绝对不能得罪的那一类,保镖哪会找不痛快? 保镖这边刚离开,凌霄看都没看请柬,随手丢在茶几上。 请柬有什么重要的? 相比之下,师妹的修炼比什么都重要。 沈暮云此刻正在二楼书房里,按照上清道宗心法打坐吐纳,这个时候不宜被打扰。 自从凌霄正式教她修炼之后,除非一些特殊情况,大小姐几乎整天待在家里,所有时间都用在两件事上——练习画符和打坐吐纳。 吐纳不仅是修炼提升的法门,还有其他附带功效,比如让精气神保持旺盛状态,比如让人心静如水。 真爽啊…… 把请柬丢在茶几上之后,凌霄重新坐回到沙发上,慵懒的摊开身体,悠闲的目光落在70寸的电视屏幕上。 连续好几天不眠不休,所有赤血朱砂都变成了成品符篆,他也总算闲下来了。 今天天气有点热。 不过凌霄一点都不觉得,因为…… “我回来了。” 门外传来二小姐的声音,这个点应该是放学了。 很快,刚走进来的沈霓裳,发出愤怒的惊呼声:“死土鳖!你……你在搞什么?脑子坏了啊?” 沈霓裳差点没一口血吐出来。 她看到了什么? 那只土鳖惬意的躺在沙发上,面前的茶几旁还放着一杯茶,正满脸悠闲的看电视,但这些都不是重点。 他…… 原本摆在厨房里的冰箱,竟然被他弄到客厅来了,用个插线板连着放在茶几旁,所有柜门无一例外全部打开! “你怎么又骂人?”凌霄狠狠地瞪着她。 “你还有理了?你……你把冰箱搬客厅干嘛?还把柜门都打开,你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啊!” “我热。” “那你不会开空调啊?” “你们家没空调。”凌霄满脸的理所当然。 他知道有空调这么个东西,也知道空调有壁挂和立式两种,可问题是他压根就没见到空调。 不等二小姐说话,他兀自嘀咕着:“住这么大的房子,连个空调都不装,到底是不是有钱人啊……” 二小姐几乎要被气疯掉,怒道:“怎么没空调了?我们家装的是中央空调,你这个死土鳖!” “什么中央空调?我在书上看的空调,只有壁挂和立式的,别以为我不懂。”凌霄满脸自以为是。 “你……” “又在吵什么?” 客厅吵架的声音影响了沈暮云的修炼,她打开房门走出来,站在二楼走廊皱着眉头问道。 看到沈暮云出来,凌霄指着茶几上的请柬,随口说道:“对了,先前有人送请柬,说是什么李家请送来的。” 大小姐一愣,随即赶紧走到茶几旁,拿起请柬打开来,转而急道:“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。” “你在打坐吐纳,不想打扰你啊。” “可……” “没什么比修炼更重要的。” 听到凌霄说这句话,沈暮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出奇的没再说什么:她知道,凌霄是真的关心她。 是啊,还有什么比修炼更重要的呢? 这段时间各种危险接连不断,如果有足够强大的实力,所有的危险都将不复存在。 修炼就能提升实力,有实力就能保障生命安全——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? “还不算迟。” 沈暮云把三份请柬都看了一遍,说道:“换衣服,去参加一个宴会。” “谁啊?”沈霓裳问道。 “李国盛。” “他请我们去干什么?” “请柬上只说是个酒会,既然是酒会就比较正规,穿晚礼服去……凌霄,你还愣着干什么?” “我?” 凌霄愣了愣,随即回过神来点头道:“放心吧,我会跟去保护你的。” 项伯前几天就离开了,对沈暮云声称是有点私事,凌霄却知道他去干什么,临行前项伯把沈暮云的安全交给了他。 虽说现在沈暮云大多时间,都是待在家里修炼道法,但偶尔还是要出门的,凌霄就必须跟在她身边。 沈暮云这才知道,他压根就没有看请柬:“今晚你可不仅仅是保护我,喏……请柬上也有你的名字。” “啊?”凌霄有些搞不明白。 “啊什么啊?” 二小姐还在为他搬冰箱出来的事生气,怒道:“还不去换衣服?穿得正经点,别给我们丢脸!对了……就穿上次买的那套西装吧。” 凌霄那张帅气的脸耷拉下来了,神情变得无比怪异:上次那套阿玛尼商务男装,他穿了一次就卖掉换赤血朱砂了。 “你怎么还坐着不动?”二小姐怒斥。 “那衣服……被我卖掉了……” “你……你……” 沈霓裳这次真的快暴走了,她指着凌霄气得直哆嗦:“你这个混蛋!” 凌霄怒气冲冲的瞪着她,正想说点什么,沈暮云赶紧摆手道:“别浪费时间了,派人快去重新买一套。” 晚上七点半,天色刚暗下来。 希尔顿大酒店顶楼,最为奢华的宴会厅,经过特意的布置更加瑰丽,处处都彰显上上流社会气息。 暗金色桌布铺开的桌面上,摆放着各种最顶级的食物,全部是从最好的产地空运过来的。 福岛北极贝。 阿拉斯加雪蟹。 澳洲生蚝。 当然,最顶级的食物必须配以同档次的酒水,除了来自欧洲的顶级红酒,还有各种白酒、鸡尾酒、威士忌等可供选择。 穿着统一制式服装的漂亮女孩,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,举着托盘穿梭在酒会现场,给客人提供最好的服务。 能够参加这种高档酒会,无一不是江州省有头有脸的人物,要么是商界精英,要么是政界要员。 这类酒会有个不成文的规则。 虽说来参加酒会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但身份毕竟还是有高低之别,因此除了主持酒会的东道主,都是身份较低的宾客提前到场,身份高的通常采准点过来,以彰显超人一等的身份。 酒会现场人头攒动,宾客三五成群组成不同的小圈子,讨论时政,谈论股票,聊合作项目。 就在这时,从大厅的入口处开始,议论声突然停止。 所有宾客的目光都集中在,走进大厅的一男二女身上。 沈暮云穿着一套黑色晚礼服,除了黑色没有其他任何杂色,也没有太多纹饰点缀,然而就是这么一件看似普通的黑色长裙,穿在她身上却让人们难以转移目光,透着让人窒息的高贵和典雅。 黑色长发挽成发髻,纤细的彩金镶蓝宝石项链,是她身上为数不多的装饰,让白皙的脖子更加颀长。 女神! 这才是真正的女神! 事实上,沈暮云不是那种喜欢抛头露面的人,不过但凡有她在场的地方,她都会成为现场唯一的焦点。 无他,只因她实在太优秀太完美了。 诸如这种高档次的酒会,从来都是不乏俊男美女的,她虽然很漂亮,但绝非唯一漂亮的女人。 可是…… 有她漂亮的没有她那种气质,有这种气质的没她那么聪明,有她那么聪明的又没有她那种地位。 即便真有那么一个长得漂亮、有气质,家世背景也非常不错的名媛,至少有一点还是远比不过她。 那就是,其他名媛依然生活在父辈庇护下,而她已经成为沈家的掌舵者! 她身价数百亿,执掌千亿级的超级财团,在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,怕是全世界都找不到几个吧? 沈暮云身边没有男伴。 事实上,她参加任何宴会的时候,都从来不需要男伴:什么样的男人,有资格当她的男伴呢? 相比起沈暮云的高贵典雅气场十足,沈霓裳则是清纯可爱的模样。 她身高比姐姐差了不少,倒不是因为个子矮,而是沈暮云身高超过一米七,在女孩子里面属于很高的,二小姐大约一米六五的身高,跟她相比就有明显差距了——其实沈霓裳的身高已经算中等偏上。 沈霓裳穿着一件粉紫色洋装,一对泡泡袖让她更添几分可爱,不算低的开领碰到了汹涌挺拔,以至于撑起让人惊讶地高耸,配上那张漂亮而又有些青涩的娃娃脸,简直就是从日漫里走出来的小公主。 那货是谁? 跟这对倾国倾城的姐妹花,一起走进来的家伙是谁? 好吧! 其实凌霄绝对算得上帅哥。 自幼习武让他身姿挺拔,修道则让他气质飘逸,一身得体的昂贵西装穿在他身上,有着其他公子哥难以企及的气质,可问题是……江州省的上流社会圈子就那么大,有头有脸的人物彼此都认识,这家伙明显不属于这个圈子。 对于这个圈子里的人来说,没人会在乎你有长得帅不帅,也没人在乎什么气质,他们在乎的只有身份、地位、背景。 很明显。 在他们眼里凌霄不应该跟沈家姐妹站在一块,这一幕看在那些年轻一辈的眼里,更是让他们一个个妒火中烧。 第76章 打脸 第76章 打脸 “这个年轻人是谁啊?” “难道是其他地方来的公子哥?要不然怎么会跟沈暮云一起。” “反正江州省没听说过这号人物。” 凌霄耳聪目明迥异常人,人群里的议论逃不过他的耳朵,只不过他才不在乎陌生人的议论。 “师兄!” 这边才刚刚走进酒会现场,惊喜的叫声传来,刚才还在跟一帮人吹牛打屁的李贺,飞也似的跑了过来。 联想到之前说是李家送请柬,凌霄隐约猜到了什么:“这个宴会不会是……你们家办的吧?” “是啊,是以我爷爷的名义办的,不过请柬是我爸的名字。”李贺满脸陪笑解释,这一幕看在那些宾客眼里,可就有些不一样的想法了。 李贺是谁? 李家又是什么样的存在? 可以说,李家在江州省是首屈一指的豪门,比起沈家只强不弱,也只有李家才有这么大的面子,把江州几乎所有大人物请过来——没有足够的身份地位,能让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赏脸? 作为李家的嫡系子孙,李贺竟然对这个年轻人陪笑,看来这小子还真是有不凡的来头呢。 “沈董来了。” 这时,一个四十来岁带着金丝眼镜,身材挺高的中年男子走来,对沈暮云颌首:“客人太多有点忙,没有亲自迎接,抱歉。” “李叔叔太客气了,侄女怎敢劳您迎接?”沈暮云优雅一笑。 其实李国盛也是没办法,特别是在这种很正规的场合,对沈暮云的态度实在有些难拿捏。 沈家和李家关系还算不错,以前两家也有不少来往。 李家的掌舵人是老爷子,他跟沈暮云的爷爷平辈论交,沈暮云自然就成了李国盛的晚辈,见面了都是以叔叔和侄女互相称呼。可现在情况不同了,沈暮云成为沈家的掌舵人,地位上跟李家老爷子持平,辈分上又比李国盛低一辈——如果李国盛以侄女相称,就显得太过托大了。 沈暮云主动以晚辈自居,那就另当别论了,也让李国盛心情大悦。 “暮云越来越漂亮了,霓裳也越来越可爱。” 李国盛微笑着赞成了姐妹俩一句,目光转而落在凌霄身上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他竟然主动朝凌霄伸出双手:“这位就是凌先生吧?久仰久仰!早就听小贺说过您,只是想见您一面不容易啊。” 刚才听到李贺称呼凌霄师兄,可现在又是怎么一个情况? 李国盛是李贺的父亲,按照李贺的称呼,他应该比凌霄高一辈,可是他不仅主动跟凌霄握手,表现出极其热情的态度,甚至还用上了敬语——您? 作为李家的第二代接班人,虽说李家目前还是老爷子掌权,但李国盛已经有了非常不凡的地位。 跟崔家第二代青黄不接不同,李国盛现在已经是厅级要员。 论家世背景,论年龄,论个人身份,能让他摆出这种态度的人,整个江州省也就那么几个,而这几个都是大家族的长辈。 凌霄并非不懂人情世故的笨蛋,何况他既然收了李贺当师弟,哪怕还只是个处于考察期的记名弟子,毕竟他跟李贺分属同辈,而眼前这个人是李贺的父亲,他总不能太过于倨傲吧? 两个人握手之后,李国盛亲自给他端了一杯酒,又让李贺给沈家姐妹端酒,几个人共同碰了一杯。 “凌先生,您吃好喝好玩好,那边还有些客人要招呼,晚点老爷子亲自过来。” 毕竟是酒会的东道主兼发起人,李国盛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,转而吩咐李贺:“小贺,好好招呼凌先生、暮云和霓裳,他们要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,我就唯你是问,听清楚了没有?” 等到李国盛转身离开,沈暮云隐隐皱起眉头,若有所思的瞄了凌霄一眼,然后对李贺问道:“小贺,老爷子等会亲自过来?今晚这酒会到底是什么目的?我怎么觉得……感觉怪怪的。” “没有……哪有的事,暮云姐你想多啦……” 李贺说话的同时,几个年纪不一的人快步走来,为首的是个老头子:“凌先生,好久不见啊。” 老头离着老远就伸出双手,满脸透着兴奋地神情,凌霄一眼就认出来了,不正是崔家老爷子吗? 上次见面时,这老头已经陷入死亡边缘,院方宣布无力挽救,现在却变得精神抖擞起来。 因为李国盛是李贺的父亲,李贺又是上清道宗的记名弟子,凌霄对李国盛还算是挺客气的。 可是崔家这些人…… 在凌霄眼里,他跟崔家就是交易关系,崔家出钱他出力救人,事情结束了也就没什么关系了,如果没什么事的话,当做不认识他也不介意。岂不知站在崔家的角度,他却是整个崔家的救命恩人,而且鉴于他神乎其神的能力,谁都不保证以后都能平平安安,这种高手怎能不拼命拉拢? 这一幕看在其他宾客眼里,又有了全新的注解。 崔家确实不及李家和沈家,但是在江州绝对算得上有头有脸,关键现在出面的是崔家老爷子。 以崔老爷子的身份,竟然一点都没有架子,主动跟一个小辈握手——这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? 这边凌霄硬着头皮应付完崔家,就在不少宾客打算找机会接近凌霄,看看他的来路顺便混个脸熟时,一个年轻人端着酒杯走过来。 “暮云,最近还好吗?” 苏俊! 既然这是一场,聚集了江州所有头脸人物的酒会,作为江州几大巨头之一的苏家,怎么可能不到场呢? 不仅苏俊来了,还有几个苏家的长辈过来,只是那些长辈并没有来沈暮云这边,这里面隐含着不为人知的内情。 “挺好。”沈暮云淡淡一笑。 “不好就在医院了,怎么会来这?说的都是废话。”凌霄对这家伙很不感冒,敢跟他抢师妹的人,在他眼里都是生死大敌,他没直接动手已经很给面子了,还指望他给对方好脸色看? “咯咯咯……” 沈霓裳被这句话逗乐了,对凌霄咯咯娇笑:“没想到你这只土……” 发现姐姐在瞪自己,她赶紧改口:“没想到你也会说笑话,难得哦。” “霓裳今天穿得真漂亮。”苏俊不以为意。 “我穿什么都漂亮。”沈霓裳哼道。 虽然她对那只土鳖不感冒,那家伙总是惹她生气,她也看对方不顺眼,但相比之下她却更讨厌苏俊。 事实上,在凌霄没有出现破坏两家联姻时,她对这个男人都很讨厌——整天笑眯眯的死样子,一看就不是好东西! 相比之下,死土鳖至少没那么虚伪,他喜不喜欢谁都会直接表现出来,绝不会对任何人强颜欢笑。 “当然。” 苏俊从服务生那儿拿了杯酒,递给沈暮云:“暮云,喝一杯怎么样?” 沈暮云对苏俊谈不上讨厌,更何况她跟妹妹不同,妹妹喜怒于色直来直去,她作为沈家的掌舵人又是集团公司董事长,很多时候即便真的不喜欢一个人,在公共场合也必须应付一下。 她正准备接过苏俊递来的酒杯,凌霄突然一把夺了过去,笑道:“暮云酒量不好,我替她喝。” 苏俊的眼神里,闪过一抹怒意。 刚才这家伙出声嘲讽,自己为了顾全形象已经假装无视了,他竟然还没脸没皮的掺合进来。 不过…… 他是个讲面子的人,他是苏家的子孙,在这种场合怎能失礼? 尽管恨得牙痒痒,他还是轻笑道:“既然如此,那我就陪凌先生喝一杯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凌霄把酒杯塞给身旁的李贺,笑眯眯的说道:“我酒量也不好……不对不对!我撒谎了,其实我的真实想法是,我不乐意跟你喝酒——你也看到了,我们几个都不喜欢你,所以就别在这讨人嫌了。” 靠! 今天是什么场合? 来这里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都是最在意面子的人,即便心里如何讨厌一个人,在这种场合都不会表现出来,否则只会被人觉得你没素质。 很明显,凌霄是个不会掩饰喜恶的人,他才不在乎什么素质,谁都别指望他对敌人笑脸相迎。 结果呢? 或许别人会觉得他没素质,但苏俊很丢脸却成了不争的事实。 被人如此直接的拒绝跟他喝酒,还被对方说不喜欢、讨人嫌,这等于是赤果果的抽耳光啊! “我想,这是凌先生一个人的意思吧?”苏俊脸色有些难看,却依然强装笑容。 “不好意思,失陪一下。” 跟凌霄不一样,这里认识他的就那么几个,沈暮云却是无人不识。 这时正好有几个熟人远远跟她举杯,本来就不想面对苏俊,总算找到了借故离开的理由。 “我跟我姐不一样,她拉不下面子我可以。” 沈霓裳上前挽住凌霄的胳膊,直视着苏俊一字一顿道:“我也不喜欢你,现在连我姐都走了,你还待在这干嘛?” 李贺没说话。 他心里肯定是站在凌霄这边,然而今天他不能直接说出来,因为这场酒会是他们李家主办的。 身为东道主遇到这种事,他应该上前劝解两方才对,现在他能保持沉默没劝阻,等于是在暗中帮凌霄了。 “这样啊……” 苏俊深深地看了凌霄一眼,转身离开:“凌先生,以后有的是接触的机会,下次再找你喝酒吧。” 这是给自己找台阶的话,同时也是一种警告:以后有的是对付你的机会。 “自找没趣。” 等到苏俊离开了,李贺拉着凌霄嘿嘿笑道:“这家伙还想跟师兄斗,简直是作死……师兄,走!咱们到那边玩去……” 第77章 神级魔术师 第77章 神级魔术师 一群二世祖把苏俊拱卫在中央,这些人都是他的狐朋狗友。 “俊哥,那小子什么来路?” 长得尖嘴猴腮眼神蕴含戾气的年轻人,阴测测的说道:“要不要我让黑子过来,敲他丫的闷棍?” 苏俊没说话,只是不停的喝酒,目光穿过酒会现场的人群,盯着跟另一帮公子哥玩耍的凌霄。 他很生气。 其实凌霄让他丢了面子,反而是一小部分原因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他现在的心情其实是妒忌。 怎么能不妒忌呢? 李国盛亲自迎接他,对他的态度比对沈暮云更热情,而且主动跟他握手,主动给他端酒跟他碰杯。崔家那边更夸张,崔老爷子带着子子孙孙,满脸热情的迎上去,这种待遇别说是他苏俊,即便他父亲都没机会享受。 这个没钱没权没背景的家伙,来洪都才多长时间啊? 如此短暂的时间里,他已经结识了那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,关键李家和崔家根本不把他当小辈对待,而是摆在座上贵宾的层次。 凭什么? 他凭什么受到如此礼遇? 真不甘心啊! 自己竟然会输给这种瘪三,这个结果让苏俊都快吐血了。 其实凌霄对这种酒会,打心眼里没什么兴致,甚至说有点厌烦:跟一群不认识的人有什么好说的? 不过既然来了总不能表现的太不合群,毕竟这也关系到师妹的面子,所以李贺带他认识那些各种二代时,他还是硬着头皮去应付。 嗯? 敏锐的灵觉让他立马注意到,有一双充满杀气和敌意的眼睛,正在远处不停的朝他瞄来。 不用看他都知道是谁。 现场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他,认识他的人里面有过冲突的,除了苏俊还能有谁? 他生气了? 很好! 看到敌人生气他就会开心,他不介意让苏俊更生气:他知道苏俊为什么生气,不就是因为自己人缘好吗?那就让人缘更好一些,非气死那个王八蛋不可,谁让他敢跟自己抢师妹呢? “凌大哥,你是贺少的兄弟,就是我的朋友,我敬你!” 李贺是个很善于交际的人,身边朋友多得很,何况今天又是李家宴请,他这边围着一大群同辈年轻人,这些人要么唯他马首是瞻,也有几个家世背景相当的,却也都是称兄道弟的朋友。 有男人,有女人。 无一例外都是一帮年轻人,毕竟年轻人更有共同话题,让这些少爷公子跟长辈一起也不习惯撒。 “喝酒多没意思,这样……” 凌霄故意扭头瞄了一眼,坐在远处的苏俊,转而对大家笑道:“我给大家变个戏法怎么样?” “师兄,你还会变魔术?” 李贺不由瞪大了眼睛,心里对师兄的崇拜之情滔滔不绝,在他眼里师兄更加无所不能了。 凌霄嘿嘿一笑,从桌上拿起一瓶红酒:“李贺,你先看看我身上有没有什么,能装东西的地方。” 既然他都说了李贺也不客气,直接走过来就准备搜身。 “这衣服下午才买的,肯定没问题。” 二小姐一副自信的神情,又有些不相信的问道:“死土……那个,你什么时候还会变魔术了?” 凌霄知道她本来想说‘死土鳖’,于是狠狠瞪了她一眼:“我把这瓶酒变消失,你信不信?” “不信!”二小姐斩钉截铁摇头。 “那如果我做到了,你就……把这瓶酒喝掉!” “我……” “师兄,你要是能变没了,我帮霓裳喝。”李贺赶紧接过话茬。 “管你什么事?”凌霄不乐意了。 “好!” 二小姐立马来火了,哼道:“你要是能把它变没了,我就把这一瓶喝完……怎么可能……” 她这边话刚落音,整个人傻愣在当场。 何止是她? 现场所有人全都惊呆了,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。 变魔术他们也看过,但大家都知道魔术是假的,类似这种小魔术,魔术师的服装都有机关。 但是沈霓裳先前已经说了,凌霄的衣服是刚买的,根本不是为了变魔术专门制作的特殊服装。 更何况,魔术师在变魔术的时候,都有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手法动作,其实就是借着双手动来动去的机会做小动作,然而凌霄手里拿着酒瓶,没有任何动作完全处于静止状态。 然后呢? 他手里握着酒瓶一动不动,就那么活见鬼似的,酒瓶凭空消失不见了——这哪是常规意义上的魔术? “酒瓶呢……师兄,你……不可能!你动都没动,没有藏起来的机会啊!”李贺惊呆在当场。 “肯定是趁我们没注意,藏在附近什么地方了。” “大家来找找。” 于是乎,一帮目瞪口呆的年轻人,在周围桌子下面椅子底下,翻来覆去的搜索了一个遍。 最后,李贺甚至还跑去搜身了。 没有! 事实证明,把周围所有地方翻了个遍,都没有那支红酒的踪影,就好像彻底人间蒸发了似的! “凌哥,你这手法太厉害了,我以前也学过几手魔术,却完全想不通你是怎么做到的……”有个年轻人惊叹道。 “喝吧?”凌霄笑吟吟的看向二小姐。 “喝……” 沈霓裳咽了咽口水,回过神之后嘻嘻笑道:“酒没了喝什么啊?大家看仔细了,看他是怎么变出来的!” 凌霄撇撇嘴,拿过一只空杯放在面前,空着的右手作握酒瓶状,仿佛抓着无形的酒瓶往杯子里倒酒。 咕咚…… 什么情况? 就那么毫无征兆的,酒瓶凭空出现在他手里,红酒慢慢斟满了酒杯。 这次所有人都死死盯着他的动作,事实就是凌霄做出斟酒的动作,酒瓶就那么莫名其妙出现了! “太神了!” 先前声称学过几手魔术的年轻人,脸上写满了震惊和崇拜:“凌大哥,你……你能不能教教我?” 凌霄真的会变魔术吗? 当然不会。 他其实就是利用吊坠的储存功能,把红酒收进去再取出来,不过看在大家眼里,这才是无懈可击的魔术。 “好厉害哦……凌大哥,再来一个吧?” “你能把我的项链变没吗?” “凌先生,你该不会是魔术师吧?” 对于男人来说魔术只是精彩,但是魔术对于那些小女生而言,足以让她们掀起狂热的呼喊。 再加上凌霄长得帅,举手投足间气质不凡,这边的惊呼声很快吸引了更多人,不一会工夫凌霄被大量宾客包满了,所有人都想一睹他的魔术,不仅有年纪相仿的年轻人,甚至有不少长辈闻讯而来。 毫无疑问,凌霄为了气苏俊的这个举动,让他成为整个酒会的焦点。 或许不是所有人都注意到,他跟沈家姐妹关系匪浅,他受到李家和崔家的礼遇,但至少都知道今天的酒会上,出现了一个手法神乎其神的魔术高手——总之,今晚他在这个上流圈子里混了个脸熟。 苏俊肺都快气炸了。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? 为什么所有人都围着那个瘪三团团转?他到底有什么魔力吸引那么多人?他凭什么成为酒会的焦点? “切!” 看到苏俊脸色铁青,那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冷哼道:“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,跟猴子有什么区别?” 这句话让苏俊很受用,心情明显好了不少:“确实,跳梁小丑不值一提。” “你说谁是跳梁小丑?” 苏俊怎么都不可能想到,离着这么远说的话会被听到,更没想到凌霄拨开人群,径直走到他面前。 该怎么回答? 如果不承认就等于是示弱,如果承认…… 他觉得还是承认比较好,于是淡淡说道:“心里明白就好。怎么?凌先生非要我说个明白吗?” “要不,你也来变一个?”凌霄笑嘻嘻的说道。 “我……” “做不到吧?” 看着苏俊脸色很不好看,凌霄故意把声音提高很多:“你是不是想说,这只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?可问题是,你认为能上得了台面的东西,不也输在我手上了吗?下棋你不行,书法你也不行……我就奇了怪了,你这种干啥啥不行的废物,有什么资格嘲笑我?你不是自认为字写得好吗?咱们现场比比怎么样?” 刷! 苏俊那张脸瞬间白得跟纸一样,放在下面的手都在不停颤抖。 逼宫! 他知道,对方就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,逼着自己跟他比试,自己所为最擅长的东西——然后呢? 这个混蛋会在自己最擅长的方面,让自己输得一败涂地! 上次是在沈暮云的办公室里,现场只有四个人,今天却是江州上流社会的聚会,一旦输了他还有脸见人吗? 苏俊紧握着拳头根本不敢应战,他发现自己在凌霄面前,每一次都会被逼得抬不起头来。 这个混蛋像一柄剑,一柄杀人不见血的剑,丝毫不留余地不留情面。 关键他根本不跟你讲什么颜面、规则,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毫不顾忌,偏偏每一次都把自己吃得死死的。 “凌——霄!”苏俊咬牙切齿低吼。 “生气啦?” 凌霄才不在乎周围全都是人,他就是要在人多的地方让苏俊丢脸:“生气也没用。何况你输得次数多了去了,多输一次也无所谓……其实你今天还算运气好的,至少没像上次在餐厅,直接拉一裤子屎那么丢脸。” 哗! 人群立马沸腾了。 苏俊在同辈中可是人中之龙,是被苏家寄予厚望的精英,没想到……竟然有那么丢脸的事? 当众拉屎? 那岂不是把苏家的脸丢尽了? 就在这时,一个略显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声音传来:“多谢诸位从百忙之中,抽空来参加这场酒会。” 第78章 拜师礼上的病人 第78章 拜师礼上的病人 呼…… 被无数宾客围观,几乎要崩溃的苏俊松了口气,他心里对李家老爷子充满感激,幸好老爷子及时出场讲话,吸引了所有宾客的注意,要不然他都不知道如何收场——今天这脸真的丢大了。 李红星看起来六十多岁,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看得出来是个很严谨的人。 他身高将近一米八,整个人看起来比较清瘦,但是体质却不错,脸膛红润精气神很充足。 身为李家的掌舵人,同时也是江州省数一数二的大员,他一开腔所有人都放下手头上的事,把目光转移到他身上。 “今天请大家过来,一是为了热闹热闹聚一下,二来呢……” 李红星的目光突然投向宾客中,大家纷纷顺着他的目光看去:“二来是想请诸位帮个小忙,就是帮我孙子李贺做个见证。李贺运气好,认识了一个很厉害的得道高人,并且成为这位高人的师弟。我李家虽不是大门大户,但也是知书达理的人家,既然要拜师就必须有个正式场合,否则岂不被笑话我李家不懂礼数?” 啥? 感受到李家老爷子含笑的目光,发现其他宾客全都盯着自己,凌霄总算意识到自己再次成了焦点。 敢情这场没说明具体原因的酒会,其实就是一个隆重的拜师宴? “凌先生,请上座!” 先前迎接凌霄的李国盛,从老爷子身边走过来,满脸笑容的把凌霄带往台上,同时有服务生端上一把太师椅。 事到如今还能拒绝吗? 凌霄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:自从李贺跟自己认识之后,怕是李家早就注意到自己了,只是始终都没有明显的表示,李家长辈们没跟自己接触过,应该是在暗处观察,先确定自己有没有本事。 以李家的能力,比如上次的碎尸案和僵尸事件,很可能已经知道了,也确定凌霄有真本事。 可是,李贺一直只是个记名弟子,有名无实毫无意义,凌霄也没传授他一招半式。 所以就有了这么一场拜师宴! 李家用最为隆重的待遇,以昭告天下的姿态让李贺拜师,可谓给足了凌霄面子。这样一来,凌霄跟李家就搭上了铁的关系,再想用记名弟子糊弄李贺就不行了,必须得正式传授他真本事。 事到如今凌霄看出了真相,只不过他也没怪李家。 首先,李贺不止一次义无反顾站在他身边,还帮过他一些小忙。其次,李家想让李贺学点真本事,这也是可以理解的。更何况,李家如此隆重的举行拜师礼,把整个江州有头有脸的人物请过来,这不就是对他最大的尊重? “凌先生。” 老爷子李红星亲自把凌霄摁在太师椅上,笑道:“我知道你是真正的高人,李贺能拜到你门下是他的福分。令师不在身边,你就代师收徒,何况你是李贺的师兄,古语有云长兄为父,我们李家还是懂规矩了。” 人家老爷子都年纪一大把了,还这么客气的说话,在无数宾客震惊的目光中,凌霄有点不太习惯,讪笑道:“那个……老先生,我明白您的意思。这样,从今天开始李贺正式入门了,我会教他一些有用的东西,至于拜师礼就不必了吧?” “凌先生,礼不可废……小贺,还愣着干什么?”李红星对孙子喝道。 “是!” 李贺一反平时嬉皮笑脸的态度,从服务生手里接过茶水,走到凌霄面前之后当场跪下去。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拜师流程。 看到台上的一幕,下面的人反应各有不同。 绝大多数宾客深深记下了凌霄的模样,并告诉自己这个年轻人并非之前被围观的魔术师。 如果只是个魔术师,能被李家老爷子如此隆重的,宴请这么多人举办拜师礼? 他到底有什么能力? 这不重要。 重要的是,如非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跟此人为敌,特别是其中一些看到开场的宾客,他们知道这个年轻人不仅是李家的座上宾,同时也受到崔家的极高礼遇,关键他跟沈家关系更是极其密切。 “看到了没?” 崔老爷子扭头瞪着孙子,低声呵斥道:“被李老头抢了头筹!上次不是让你多跟凌道长走动?你整天都干什么去了?这种高人可遇不可求,你要是能拜在他门下,绝对让崔家几辈子受用无穷!” “爷爷,我……贺哥上次说凌道长不喜欢被人打扰,而且凌道长一直住在沈家,我也进不去啊……”崔明浩哭丧着脸说道。 “机会是靠你自己创造的,你以为是守株待兔啊?蠢货!”崔老爷子恨铁不成钢的斥责道。 这一幕被苏俊看在眼里。 此时此刻他很想杀人,想把台上那个家伙撕碎! 那个混蛋刚来酒会现场,就让自己碰了一鼻子灰,接下来又用该死的魔术,成为现场最闪亮的焦点,接着更是当着所有人的面,把以前的事说出来让自己丢脸——现在又是什么情况? 原来自己参加的这个酒会本身,就是为那个王八蛋准备的! 恨啊! 他恨得骨头都在疼! 毫无疑问,继之前表现魔术之后,凌霄再次成为全场焦点:就在今天,他正式进入江州上流社会圈。 或许他本身并不是什么豪门,没钱没势没权利,然而他却跟三个家族关系亲密,单凭这就足以在江州横着走。 拜师礼结束后,一大堆富商大贾和官场要员主动搭话,所有人都围在凌霄身边,这一幕让苏俊都快崩溃了。 “请问凌先生是做什么的?”有人忍不住好奇问道。 能够让李家如此隆重其事,给孙子举办这么一场拜师宴,说明这个年轻人肯定有真本事。 只不过大家到现在都不清楚,凌霄到底做的是什么行当。 “其实……我只是个道士……”凌霄有点心虚。 以前不止一次碰到类似情形,每次他只要说出真实身份,那些人要么不相信,要么就是面带鄙夷轻视。 他都做好了被鄙视的准备,然而这些宾客的反应,却跟想象中完全不同。 这不难理解。 以前他说自己是道士,那些不明就里的人都认为,他只是个没本事的神棍。 李家是一般人吗? 如果他只是个没本事的神棍,李家不可能让李贺拜师,不把这个神棍腿打断都算好的了。 反之,李家如此重视这个年轻人,而他自称是个道士的话,就说明绝对是有真本事的那种。 “大师,您能不能帮我算一下,我公司今年的财运怎么样?”一个秃顶胖子满脸期待的赔笑。 “凌道长,您帮我算一下吧,我……” “我不会算命。” 这次虽然没有被鄙视,反而迎来无数人热切的目光,凌霄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:看来这些家伙跟那些普通民众一个样,但凡只有说是道士,他们就认定你会算命——这规矩是哪个混蛋定的? 不过,凌霄还是趁机打了个小广告,笑道:“其实道士不是算命的,那个……会算命的只有神仙。当然了,大家以后如果碰到妖魔鬼怪什么的,凌某一定会出手相助,直接打我师妹电话就行了。” 妖魔鬼怪? 这世上哪来什么妖魔鬼怪? 听到他这么说,那些宾客心里暗自嘀咕,嘴上却还是应和着。 “什么叫打我电话就行了?” 站在他旁边的沈暮云,满脸不悦低声叱道:“我是你秘书么?莫名其妙!” 沈霓裳嗤嗤发笑,小声道:“姐,他们好像根本不知道,你就是这只……的师妹吧?” 对哦! 凌霄赶紧就要跟大家解释一下,他亲爱的师妹到底是何方神圣,不远处的人群突然传来骚动。 紧接着就听到有人叫喊,还有女人的尖叫和惊呼。 “不好了……有人昏倒了……” “怎么回事啊?” “这不是江都地产的施董吗?” 人们正在议论纷纷时,一个中年女人大声哭喊:“快!快叫救护车……” 李家是这场酒会的东道主,闻讯后不少宾客拨打急救电话,李国盛则带着几个人快步跑来。 一眼认出了那个中年女人,李国盛赶紧说道:“朱大姐,到底怎么回事?江成他得了什么病?” 这种急性发作不能等救护车过来,必须在了解病情之后,立马进行一些急救措施,否则很可能等不到救护车就挂了。 中年女人哭哭啼啼,哽咽道:“医生早就说过他心脏不好,有冠状动脉硬化……” 不好! 冠状动脉硬化容易引起心肌梗死,这类疾病必须戒烟酒、戒暴饮暴食,要不然很可能出现急性发作。 “快!” 李国盛骇然色变,他多少懂一些医学常识,猜测到施江成很可能是心肌梗塞,这种病急性发作死亡率极高:今天是李家举办的酒会,真要是闹出人命了,虽说跟李家没有直接关系,毕竟也会落个不好的名头。 “给我两万块钱。”声音突然传来。 谁啊? 说话的家伙有病吧? 人家这边都要死了,他还说什么给钱……干嘛给他钱啊? 不过,当大家看到凌霄走进来,想到他跟几个大家族的关系,虽然心里不忿却没人说话。 “不想他死就给我两万块。” 凌霄看了一眼中年女人,淡淡说道:“还是看在李贺的面子上,我一毛钱都没赚,只是收回成本,连加工费都没收你的。” “朱阿姨!快给钱啊……我师兄不会骗你的!”李贺大急。 “我……我没带现金……” “欠着,一会给。” 凌霄右手中凭空多出一枚符篆,骈指一挥低声喝道:“祛噩,疾!” 第79章 窥视者 第79章 窥视者 祛噩符! 当初二小姐犯痛经时,凌霄用正气符帮她止痛,他说过如果师父在的话,用祛噩符就能彻底治愈。 这是星品三阶的治疗性符篆,专门用来治疗各种内部疾病,跟清微门治疗外伤的甘霖印不同。 相比正气符,祛噩符的功效有了大幅提升。 不再仅限于治疗感冒发烧这类小毛病,虽然远远达不到治疗绝症的程度,但足以缓解这种急性发作症状。 伴随着一道光火闪过,符篆瞬间化为乌有,一片肉眼可见的淡淡光华,融入到施江成的心脏部位。 符? 李家不会是真的看走眼了,相信了一个江湖骗子吧? 这是所有围观者的第一个想法。 只不过,他们这个想法持续不足十秒。 “唔……” 原本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施江成,竟然很快睁开双眼,有些茫然的看了看周围,在人们惊愕万分的眼神中,好像没事人似的自己爬起来:“我刚才……怎么回事?老婆!我是不是发作了?” 施江成总算彻底清醒了,他想到了心肌梗塞发作的可能性,被吓出了一身冷汗。 他是清醒了,其他人却呆住了。 “江成……” 中年女人一把搂住丈夫,不顾形象的哭喊:“你吓死了我……呜呜,刚才你心肌梗塞发作,差一点就……是凌先生救了你……对了!凌先生!” 女人回过神来,完全不在意有那么多人在场,直接就给凌霄跪下了:“凌先生,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忘!” “你把钱给我就行了。”凌霄赶紧把她扶起来。 “钱……” 施江成反应过来之后,连忙从皮包里取出支票本,一边写一边说:“凌先生,这五百万就当您的诊费,不够您再开口……” 作为本省排得上号的房地产公司老总,施江成身价数十亿,五百万捡回一条命实在太值了。 “不是说了两万吗?”凌霄皱眉。 “两万?”施江成傻了。 “少一分不行,多一分不收。” “两万……” 施江成哭笑不得,转而郑重点头道:“凌先生,救命之恩施某记在心里,日后但凡有需要的地方,在所不辞!” 凌霄才不需要他什么呢,当即摆手道:“行了行了,你把钱给了就行,我没什么需要你的。” 高人呐! 这才是真正的世外高人! 少一分不行,多一分不收。 换成那些江湖骗子,你给五百万他巴不得要一千万,真正的高人却会坚守原则。换成那些神棍巴不得跟施江成这种有钱人拉关系,让他欠上一份救命大恩,看看人家高手是什么态度? 我没什么需要你的! 这一刻,先前还对所谓斩妖除魔不相信,认为凌霄是神棍的宾客,直接把他当成神仙了! “凌道长,您能不能卖张符给我?钱不是问题!一百万怎么样?” “我出一千万!” “两千万!” 当第一个出钱买符的人出现,现场直接变成拍卖会了:酒会现场不乏有钱人,而且都是真正的顶级富豪,对于他们而言命才是最重要的,有命在就有赚不完的钱——凌霄的符篆就能救命。 说实话,即便凌霄开价一个亿,也一样有人愿意买他的符。 “首先,我的符不卖;其次,你们买去也用不了。” 不知道什么时候,凌霄已经在纸条上写了一串数字,递给施江成:“两万块打进这个账户,不要多也别少。你的病我治不断根,不过应该减轻了一些……还有,我是降妖除魔的道士不是医生,大家以后有病别找我,找医生。” 治病只是顺手而为之,毕竟今天是李家为他准备的拜师宴,酒会上出了人命总归是不好的。 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主动出手,而且也因为师门有规定,只能通过降妖除魔赚钱,所以治病之后他只收符篆成本,没有多收对方一分钱。 降妖除魔? 如果说之前他说降妖除魔,根本没有几个人相信的话,那么当他再次重申自己的职业时,大多数人都已经将信将疑,甚至有人深信不疑了。 既然他的职业不是医生,都能凭一张符篆治疗心肌梗塞急性发作,职业方面的能力怎会有假? 突然! 就在凌霄穷于应付,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一群粉丝时,灵觉发现有人盯着自己。 这人不是苏俊! 他身形一闪脱出人群,目光落在一扇落地窗旁。 那是…… 一个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女孩。 女孩看起来年纪很小,应该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,根本不给凌霄仔细打量的机会,几乎在他从人群里闪出来,刚看到女孩的瞬间,女孩就转过身朝附近的露台跑去,速度之快如同鬼魅。 怎么可能? 不过十几岁的年纪,即便从出娘胎就开始修炼武学,也不可能有如此速度! 凌霄脸色一凝,以最快速度追去。 可惜,当他风驰电掣般跑到露台时,女孩已经踪影全无。 “嗯?” 他的目光落在夜幕之中。 只见一个小小的黑影,手里牵着类似绳索之类的东西,竟然凌空荡向三十米外的,对面大街的那栋高楼上。 这么远的距离他可过不去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离开。 三十多米的距离又是在黑暗中,即便以他的视力也看不清楚,然而隐约他却能感觉得到,站在对面楼顶上的女孩,好像在跟他笑——那种笑容不是善意的,也不带有杀气,给人一种极其诡异的感觉。 说不清,道不明。 “怎么回事?”沈暮云快步走来。 “有人在监视我。” 看着小小的黑影彻底消失,凌霄语气凝重:“离得不远,我竟然到现在才发现,而且她速度非常快……” 最重要的是,他无法从对方的气息中,确定这个小女孩是敌是友。 “难道是那个境外组织?”沈暮云第一时间想到这种可能。 “应该不是。” 凌霄摇摇头,沉吟了片刻之后说道:“那些杀手的目标是你不是我,而且上次行动时间太短,即便再次行动也得安排组织,不可能这么快吧?还有……她的外形是炎黄人,服饰好像某个少数民族……” 他才刚说到这里,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种可能:“或许是……苗疆蛊师?” 上次他跟项伯联手,干掉了一个苗疆蛊师。 蛊师不是来自门派,他们以苗疆为中心,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,而且这个群体非常团结。 只不过…… 那次干掉蛊师后没留下什么线索,苗疆那边应该不知道才对。 况且,蛊师这个群体虽然团结,却并非如想象中那样到处害人,否则早就被各大道门铲除了。 换句话说,上次那个蛊师受人雇佣杀人,从根本上违反了苗疆禁令,苗疆没理由帮他报仇。 如果不是报仇又为了什么? 凌霄一时间也想不明白,他只知道如果对方是敌人,将会非常危险:抛开蛊毒之术不说,单凭这个女孩刚才表现的速度,其武学造诣也极其惊人,以自己现在的实力,几乎不可能抗衡。 最让他想不通的是,以女孩那么小的年纪,怎么会有如此实力? 按照她的年纪和实力对比,这已经不是天赋的问题,简直可以说是逆天了,所有古武宗门都找不出能比拟的! 想到古武宗门,不由想起三个月后的法道大会,以及法道大会之后,选拔出的精英跟武宗之间的比试——昆仑决。 炎黄自古尊昆仑为万山之尊。 顾名思义,昆仑决并非在昆仑山上对决,而是指最巅峰的对决,是道门和武宗的至尊争夺赛。 当着项伯和剑阁三人的面,他夸下海口要夺取第一,其实是不希望弱了气势,实际上却没有半点把握。 酒会结束了。 李家搞出这么大的阵仗,让李贺堂而皇之拜师,就意味着他必须有所回应。 当然,教李贺真本事不表示倾囊相授,教多教少还不是他说了算? 不过这次酒会他也算有所收获。 一是让苏俊连番丢脸,气得几乎吐血,对于决心保护师妹的凌霄而言,这无疑是一场大胜仗。 二来他在酒会上大出风头:他所在意的并不是出风头,而是借机让这些上流社会人物认识他了。 这些人非富即贵交际非常广,不仅仅他们自己,还有他们建立的庞大人脉中,以后但凡碰到什么妖魔鬼怪,肯定都会主动找上门,还有比这更好的广告吗? 而且这些人都很有钱,真要是帮他们除魔驱邪,按照师门规矩价格肯定不会低,赚钱也会容易很多吧? 酒会结束后,李国盛亲自把凌霄送出酒店。 凌霄临走前留了话,让李贺每周去沈家一趟,他会教李贺一些东西,同时会给他布置作业。 为什么是每周一次呢? 他可没办法容忍,这家伙整天在自己面前晃荡,打扰他跟师妹的生活。 即便如此已经让李贺大喜过望。 之前挂着个师弟的名头,其实压根没学到过任何东西,现在师兄答应教他东西,相比以前已经难能可贵。 “某些人今天总算出风头了,很了不起哦……”坐在回家的车里,二小姐很不是滋味的哼道。 “对啊,太开心了,不像某些人都没人搭理。”凌霄嘿嘿怪笑。 “你……” 二小姐勃然大怒正待发飙,凌霄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。 看到电话是玄月打来的,他赶紧按下接听键,转而露出万分欣喜的神情——生意上门了! 第80章 捉奸 第80章 捉奸 身价亿万的富豪和权柄滔天的高官,在这个世界上毕竟只是极少部分,大多数还是中下层普通民众。 曾经有个生活在农村的年轻人,依靠父母辛苦供养总算大学毕业,却让贫困的家庭欠了一大笔钱。他来到洪都这个省会城市,最终只找到一份普通工作,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心爱的女孩。 女孩不计较他收入低微,不计较他家庭贫困,义无反顾跟他走到了一起。 几年后,小两口从最低层的小生意创业,凭借聪明的头脑和吃苦耐劳,总算打拼出一天属于自己的天空。 一个规模不大的公司。 近千万的身价。 诚然,在洪都这点家底不算什么,但足以列入中产阶层。 可是! 就在最美好的时候,那个男人出轨了。 他整天不思工作,只想着跟那个不知名的女人厮混,不顾家、不顾老婆孩子、不顾公司。 从以上看来这就是个男人有钱变坏,外加出轨找小三的戏码,跟降妖除魔没有任何关系才对。 然而委托人说出了一个疑点:丈夫的身体以惊人的速度虚弱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电视上,被冤鬼缠身了似的。 值得注意的是,丈夫和她的感情非常好,夫妻生活也非常和谐,他的出轨太突兀太没理由了。 “我去了她家里一趟。” 玄月看了一眼坐在沙发的凌霄,解释道:“从她丈夫换洗的衣服上,能察觉到不明显的妖气残留。” “多少钱?”这才是凌霄关心的问题。 “昨晚打电话给你时,才刚确定跟妖魔鬼怪有关,她等一下就过来了……嗯,真够快的。” 这边玄月话刚落音,就看到一个女人快步走进来。 女人三十多岁的样子,长得还算漂亮,眼睛红肿看来是刚哭过,进来之后就忍不住大哭起来。 其实丈夫并非时刻跟小三厮混,那个小三跟他见面的机会并不多:他整天想着小三,反过来小三经常不给他面见,于是他就像着了魔似的,在酒店开了个房间等着,如同等待皇帝临幸的宫女。 她知道丈夫开的房间在哪里。 今天一早又跑过去,试图劝丈夫回心转意。 结果呢? 丈夫让她快点滚蛋,甚至还恬不知耻的告诉她说,小三答应他中午过来,除非她想看现场表演。 “你打算出多少钱?”玄月直接问道。 “多少钱都可以!” 女人满脸痛苦的抽泣着,呐呐道:“他整个人就变了,那种改变根本不正常,他……只要能让他变回以前的样子,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!” “你的一半家产。”玄月淡淡说道。 “什么?”女人大惊。 “我稍微调查了一下。” 玄月看着目瞪口呆的女人,说道:“你们的全部家产,大约在900万左右。不管你是变卖公司也好借钱也罢,我要拿450万,否则免谈——如果舍不得的话,请便吧,或者另请高明。” 所有正派道门都有类似的规定,在接受委托的情况下,根据委托人的经济状况收取的酬劳也不同。 显然,这个委托人家境算是不错的。 按照规定,再对比从残留妖气中判断出的,那只妖怪的实力一般,收个一二十万就差不多了。 然而各门派还有一个规定:倘若受害者品行败坏,最高可以要求其全部身家! 这个男人是被妖物迷惑了没错,但是他第一次去见妖物时并未被迷惑,从他有去见对方的意图那一刻,就注定这个男人品行有问题——要不是看在他妻子用情至深,玄月的要求就不止一半身家了。 “我愿意!我出!”女人咬牙道。 “写好字据,省得到时候不承认,写完字据就出发。”玄月站起身来。 450万啊! 听到玄月谈下来的酬劳,凌霄心脏都提到嗓子眼了:就算按照二八分账,他也能拿到近百万! 相比以前那几次,这次的收入要多得多,而且成本非常低。 他这边正在暗自欣喜,玄月对他说道:“鉴于你实力提升,今后分账我拿4成,你跟我师兄各三成。” 啊! 三成? 那不就能多拿几十万了吗? 看着玄月满脸平静,凌霄心里有些不明白:当初她可是想方设法,压低跟自己的分成比例,现在怎么主动提高了? “为什么你……”凌霄忍不住好奇。 “怎么?” 玄月翻了个白眼,哼哼道:“不想要?那行,继续按照……” “要!当然要!” “哼!” 看着凌霄满脸焦急,深怕自己‘收回成命’的样子,玄月假装冷哼一声,其实都忍不住想笑了。 之所以主动提高分成比例,是因为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。 刚刚决定合作时,两人谈不上什么友谊情感,她当然要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,何况她付出的也确实比凌霄多。然而,经过一次次的并肩战斗,彼此间已经建立了深厚友谊,甚至还有她单方面的另一种情感。 说凌霄实力提升只是幌子,毕竟凌霄相比当初只提升了一阶,她的实力却提升了足足两阶。 真正的原因是,本来合作是建立在她和凌霄之间,父母却强行把莫云枫塞进来,何曾问过凌霄的意见? 在这件事情上,凌霄虽然没说过什么,玄月却觉得有违约定。 很快。 女人把一张450万的欠条交给玄月,一行四人离开工作室朝外面走去。 如果这个女人不给钱,他们就真的不管了吗? 当然不是! 修道者以降妖除魔为己任,即便对方不愿意出钱,只要知道有妖魔鬼怪作祟,他们就必须出手斩灭,否则就违背了师门规矩,倘若被师门发现,等待他们的只有一种结果——逐出师门。 问题是,这些普通人并不知道各大道门的规矩,正是利用这一点,几乎不会碰到不出钱的情况。 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利用他们不知情,找出各种吓唬他们的借口。 比如,告诉这个女人妖怪不仅会害她丈夫,等她丈夫死了还会害她全家,还怕她不给钱吗? 骗人? 各大道门可没有规定不准骗人,更何况修道者降妖除魔是责任,但也是他们的营生手段。 没钱吃什么喝什么? 两辆车一前一后,在一家四星级酒店外停下。 前台接待小姐看到女人,一眼就认出来了:这段时间她来过很多次,接待小姐知道她是一位客人的妻子。 “朱小姐,您……” 接待小姐也不知该说什么:酒店打开门做生意,不能拒绝客人开房间,她丈夫住在酒店天经地义;反过来,她丈夫带女人过来也是实情,妻子来找出轨的丈夫,酒店方面同样无法拒绝。 “我自己上去就行了。”女人暗中紧握着拳头。 “这……” “走吧。” 女人对玄月点点头,低声说道:“他的长包房在7楼6号房,我有房卡。” “你见过那个女人吗?”玄月一边朝电梯走,一边问道。 “我……没见过……” 尽管她想办法拿到了房卡,却没有勇气去捉奸。 一是不知怎么面对小三,面对那种龌蹉的场面,二是她知道一旦捉奸成功,等于让夫妻关系走到尽头。 电梯在7楼停下。 当四人朝6号房走去时,朱小姐竟然有些犹豫了。 “现在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,那个女人不是人类。”玄月一字一顿道。 “啊?”朱小姐大惊失色。 她之所以会找到玄月,就是听说她懂得这些妖魔鬼怪的玩意,她觉得丈夫很可能被冤鬼缠身。 但是亲耳听到玄月这么说,她还是觉得太震惊太不可思议,难道世上真有妖魔鬼怪不成? “你要有心理准备,等一下可能会看到一些诡异的东西,不过有一点你可以放心——区区一个小妖,不会有任何威胁。” “我……我不敢进去……”朱小姐脸色煞白。 “我来。” 凌霄直接从她手里夺过房卡,快步走到6号房外面,紧接着房门打开,他迈步走了进去。 一男一女。 当凌霄进去的时候,女人正背对着房门方向,坐在男人身上上下起伏,发出妖媚蚀骨的叫声。 动作立刻停了下来。 看到有人进来,女人尖叫一声钻进被窝,用被子紧紧裹住身体,一副很惊慌很害怕的模样。 男人大约三十多岁,长得还算不错,略微发福,发现有人闯入,他竟然毫无廉耻的跳了起来,指着畏畏缩缩跟在后面的朱小姐,破口大骂:“贱人!我都告诉你了你还来,你就这么想看是不是?还敢带人过来,信不信我抽死你?” 对妻子横眉怒眼吼完这番话,他又恬不知耻的搂着被窝里的女人,声音变得无比温柔起来:“宝贝别怕,没人能伤害你……我会保护你的,放心。” “这种贱男……杀了算了!”玄月勃然大怒。 之前听朱小姐说怎样怎样,毕竟不是亲身体会也不觉得,如今亲眼见到亲耳听到,这个女人为了小三竟然如此对待结发妻子,身为女人的她彻底愤怒了——她好像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。 “你是来干什么的?” 凌霄看了一眼怒火冲天的玄月,转而身形一闪冲向床边,一把抓住男人的胳膊,把他从床上拖了下来。 男人拼命反抗却无能为力,别说他现在身体很虚弱,换成以前也不可能,跟自幼习武的凌霄抗衡。 第81章 不给钱,就去死! 第81章 不给钱,就去死! “你是什么人?放开我!不然我就报警了!”男人愤怒的挣扎。 “啊……你们想干什么?呜呜呜……”小三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。 不得不承认,这是个美丽的女人。 不! 美丽已经不足以形容! 她的容貌能用倾国倾城形容,眉如青黛唇若朱丹,一双仿佛春水般的眸子,透着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妩媚。 当她哭泣时更是显得娇弱无比,但凡是个男人看到此刻的她,都会有出手保护她的想法。 啪! 玄月抖手一个耳光抽在男人脸上,冷喝道:“你还真以为自己有那么好的桃花运,那么漂亮的女人会看上你?” “你敢打我……混蛋……”眼眶泛青的男人嘶吼。 “他已经着魔了。”莫云枫皱眉。 “祛邪,疾!” 一张符篆从凌霄手里飞出,化作白气融入男人体内,普通人看不见的阴邪之气,迅速从他身体里消失。 与此同时,玄月和莫云枫双手结印,一片光华融入这对夫妻眉心:“灵目印!” 灵目。 让普通人拥有看清本质的能力! “好好看看,那是不是你的小宝贝。”凌霄沉声喝道。 “我……” 随着体内阴邪之气消失,男人的神智瞬间恢复,他脑海里浮现出的,全都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。 这些天他对妻子恶言相向,他放弃一切只为找机会跟那个女人缠绵,做了无数不该做的事。 关键他的性格变得极其暴虐,只有对那个女人无比温柔,想到这些他觉得好像做了场噩梦。 然后……他和妻子听到凌霄的喝声,双双把目光转移到女人身上。 啊! 夫妻俩同时发出凄厉尖叫! 绝色美女不见了。 躺在床上的赫然是一只,体长超过一米的狐狸! 体质虚弱突遭剧变的男人,当场被吓得昏死过去,连早有心理准备的朱小姐,也脸色煞白全身颤抖不已。 “你们……”狐狸尖叫着往窗户窜去。 “都别动,我来!” 凌霄深怕被玄月和莫云枫抢怪,早就准备好的符篆应声打出:“罡刃阵,疾!” 狐妖其实不算很弱。 能够利用妖气制造幻觉,遮蔽本体让人看到人形,这就意味着不只是刚觉醒,已经拥有本能以外的妖法。 那又如何? 这只狐妖的修为,也就相当于星品三阶修道者,在场的三名修道者,都能单独将其斩杀! 除了实力强大的魔以外,妖、鬼、怪本体大多并不强,又不像修道者拥有多种攻击防御法术,同阶下绝非修道者的对手。 两张星品三阶罡刃阵符发动,十六枚灵力凝聚的气刃天女散发般,把试图跳窗逃走的狐妖完全包围。 强弱悬殊。 无路可逃。 赤红色的鲜血四射飞溅,以狐妖的修为抗衡一张罡刃阵都很难,更何况是两张符篆齐发? 气刃如同无数飞刀,以狐妖的身体为目标,仿佛凌迟般来回不停穿刺,凄厉的尖叫声在房间里回荡。 突然! 挂在凌霄胸前的吊坠悬浮起来,大量金色符篆飞了出去,把重伤的狐妖困在符篆组成的牢笼中。 嗖! 狐妖的身体彻底瓦解,化作一道灰气被吊坠吸走。 妖力迅速转化成精纯的灵力,随着放大的吊坠恢复原状,这股灵力立即注入凌霄的丹田。 炼化妖魔鬼怪的过程中,很大一部分能量会耗损掉,转化成灵力只有几分之一。关键这只狐妖的修为,才刚刚达到相当于星品三阶的程度,最终凌霄无奈发现,还是没能够突破现有境界。 当然,之前就已经是星品三阶巅峰,所差的只有那么一丁点,现在这一丁点变得更少了。 只要再炼化一只,跟这个狐妖差不多的妖魔鬼怪,肯定能突破到月品! 朱小姐被彻底吓坏了。 刚开始看到的明明是个,美貌绝伦妖艳无比的女人,突然间就变成了狐狸,这本来已经让她极度震惊。 接下来,那漫天飞舞的气刃撕裂虚空,活生生把狐狸刺穿无数伤口,场面实在太血腥了。 “清灵印!” 眼看着朱小姐也昏了过去,玄月立刻一个印法打出,顺手扶住差点倒下的朱小姐。 另一边,莫云枫也打出相同的印法,落在昏倒在地的男人身上。 几分钟后。 五个人静静地坐在房间里。 扑通! 男人突然间朝朱小姐跪下,还明显带着后怕的脸上,写满了歉意愧疚:“老婆……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,你原谅我吧……我根本控制不住思想,好像被妖法迷惑了……求你原谅我……”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朱小姐手忙脚乱的去扶他。 “后来你确实是被迷惑了,不过……” 玄月冷冷看着这个男人,寒声道:“你怎么会碰到狐妖的?你如果不跟她见面,怎么可能被迷惑?从你背着妻子跟另一个女人见面,就说明你已经有了不轨之心,你已经背叛了她!” 男人痛苦的摇头,为自己辩解:“不是的……那天跟几个朋友去迪厅喝酒,朋友们都去舞池跳舞泡妞,让我去我没去,就一个人待在包房里。觉得很无聊,就玩玩微信打发时间,本来只想着刷刷朋友圈,正好有一个人加我好友,闲着没事就聊了几句……” 显然,加他微信的就是狐妖。 狐妖自称是个家境贫寒的女大学生,很快博得了他的好感和同情,并且邀请他当晚见个面。 说到底,他还是背叛了。 虽说他或许一开始答应见面,并不一定就往那方面想了,但是见面之后,他还是跟狐妖发生了关系。 第一次发生关系之后,他其实被迷惑的并不深,只不过经常会去想,食髓知味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,最终不可自拔彻底沦陷。 “老公,我……我原谅你……”朱小姐最终选择了原谅。 “蠢女人!” 玄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,她也懒得去管别人家务事了,当即说道:“记住!那450万!” 男人一愣,惊道:“什么450万?” “我救了你的命,拿走你一半身家,有问题吗?”玄月皱眉。 “这么多……” 男人被吓坏了,赶紧说道:“小姐,我家里那点东西要么是房产要么是公司,流动资金很少……” 不等他把话说完,玄月冷笑道:“所以我会给你点时间。半个月够了吧?不管你是卖房子还是转让公司,半个月之内把钱打给我。” “小姐,我知道你救了我的命,可是……那是我这么多年的心血,您看能不能少收一点?要不……要不我分期付款怎么样?多给我点时间,我先支付你50万……” “你觉得在我这有分期付款吗?” “小姐……” “半个月,450万,这也是你背叛的代价!” “不可能!” 眼看着来软的不行,男人突然大声呵斥道:“你别太过分了!以为一张欠条就能绑住我?这种妖魔鬼怪之类的东西,本来就是封建迷信是被国家打击的,这张欠条完全不能付诸法律途径……” “这么说,你是打算赖账喽?”玄月笑了。 “是你太贪心了!” “我们走。” 玄月转身就走,身后抛下一句话:“你的精气被狐妖吸走一半以上,虽然不至于立马死翘翘,不过……三年之内必定各种衰弱而死,我只负责降妖除魔,可不负责治病救人。对了!别妄图去医院看病,这可不是一般的疾病,你待在家里慢慢等死吧!”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,修道者只负责斩妖除魔,即便对方不给钱,他们也必须灭掉这只狐妖。 但是,修道者并不负责治病救人,狐妖已经被灭掉了,至于对方被吸走精气,将来是死是活就跟他们没关系了。 扑通! 之前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,跟丈夫想法类似的朱小姐,当场被吓了个半死,跑过去抱住玄月的腿跪了下去。 “玄月小姐,您别听他胡说……这钱我们给,一分不少,您一定要救救他啊……”朱小姐大哭。 “我……”男人举棋不定。 “老公!你一定要看着我们家破人亡才甘心吗?” “好,我给!” 男人最终还是服软了,在死亡面前没有谁能无动于衷,活着就有赚不完的钱,死了还有什么呢? 玄月冷冷看了他一眼,寒声道:“450万打到我账户之后,我自然会出手救他的命,我们走!” 丢在抱头痛哭的夫妻俩,三人从酒店走了出去。 几乎这边刚出酒店,他们不约而同停下脚步,互相对视了一眼,在此之前他们都想到一个问题。 狐妖会玩手机吗? 诚然,普通人一眼看去看到的是个女人,但那是狐妖用妖气弄出的幻象,它本身依然是一只狐狸。 妖变成真正的人类身体,除非修炼到某个极高层次,那是自上古之后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级别。 问题来了! 即便狐妖再怎么聪明,用兽类的爪子能玩手机? “你们怎么看?”玄月问道。 “除非狐妖还有同党,而且不是妖物。”凌霄赶紧说道。 “还有一种可能……” 莫云枫想了想,皱眉道:“狐妖迷惑的人不止一个。它完全可以利用摄魂术,操纵其他人帮它物色新目标。” 听他这么一说,凌霄和玄月觉得这种解释很合理,心里的疑惑随之解开。 只是……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? 三个人绝对不会想到,这一切仅仅只是开始…… 第82章 男人去的地方 第82章 男人去的地方 几盏油灯投射出昏暗光线,虽然让房间有了点光亮,却反而更透出一丝阴冷。 一张黑漆漆的桌子上,摆放着一堆木头雕刻的木偶,桌子旁边坐着一个人,准确来说是个人形的东西。 由于全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,连头和手都被遮挡住了,根本看不清容貌长相,谁知道是人是鬼? 突然! 桌上摆放的那些木偶中,有一个莫名其妙起火。 按理说就算木头起火,也需要一些时间才会焚尽,可那种诡异的惨绿色火焰,竟然在短短几秒时间内,就把整个木偶烧成灰烬。 “嗯?” 黑斗篷里传来惊异声音,紧接着用沙哑的嗓音喃喃自语:“死了吗?该死!难道这里有修道者?” 说完这句话,黑斗篷扭头看向桌上其他木偶,这个方位对着油灯的光源,总算能看清了一些。 只是…… 依然没能得窥真实的容貌,只能看到两个幽绿光团,在斗篷里对应眼睛的部位闪烁跳跃。 听不出是男是女,沙哑难听的声音阴测测说道:“不过……只是损失了一个,再过一段时间就大功告成了,桀桀……” 沈家庄园。 居中的那栋别墅客厅里。 “哎呀……你是猪啊?这么笨!” 沈霓裳坐在凌霄身旁,手把手教他用手机:其实凌霄学东西还算快,关键他基础太差了。 换成其他人刚刚使用智能手机,即便是第一次使用各种功能,但以前总归懂得怎么打字吧? 对于凌霄来说,要学习一种东西却是重头开始,难度自然要大得多。 既然未来很长一段时间,都会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生活,有些基本技能是有必要学习的。 “算了算了,先不教你打字了……” 二小姐把从qq页面里退出,点开了微信:“用这个吧,只要对着说话就行了,就是这样……” 从小就没学过拼音的凌霄,学打字确实有些难度,但是不用打字的微信,学起来则要简单得多。 “这么厉害!” 看到沈霓裳的演示,他兴奋的瞪大了眼睛,接过手机说道:“只要这样摇一下,就能找到人聊天啊?” “土鳖!”二小姐撇嘴道。 “我摇……” 凌霄满脸激动的用力摇手机。 啊! 这边刚一摇,就听到二小姐尖叫着跳起来,红着脸捂着胸口:“凌霄!你……你这个色狼!” 不好…… 由于两人都坐在沙发上,二小姐紧挨着他手把手教导,他这边一时兴奋摇的弧度大了点,胳膊肘不小心撞到‘要害部位’。 其实这也不能怪凌霄,谁让她那两团太挺拔呢? “我……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凌霄赶紧解释。 “给我死远点!” 二小姐咬牙切齿的瞪着他,羞怒交加转身就走:“以后都不会教你了!” 凌霄撇撇嘴没当回事,听到手机传来‘咔’的一声,他发现屏幕上摇到一个人,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加好友。 没想到刚发送好友请求,对方立马就通过了。 按照沈霓裳刚才教的方法,他按住通话按钮:“我是凌霄,你是谁啊?” 正气呼呼往楼上走的沈霓裳,差点没一口气憋死:就他这种初次认识的对话方式,人家会理你才怪呢。 叮咚…… 几乎凌霄这边刚发送出去,对方竟然立马给出了回复。 那是个妩媚的女人声音,听起来骨头都酥了:“帅哥,人家好喜欢你的声音哦……” 哇! 这声音听起来太爽了,凌霄正准备继续对话,谁知道沈霓裳风风火火冲过来,一把抢过手机。 “死变态!竟然跟这种贱人聊天,要不要脸啊你?”怒火冲天的咆哮完,她把手机还给了凌霄。 “人呢?”凌霄发现刚才对话的网友不见了。 “删了!” “你怎么能这样?” “我就这样了!” 沈霓裳毫不示弱的瞪着他,怒道:“以后不准跟这种说话恶心巴拉的女人聊天,要不然……不然……不然我就骂死你!” 尽管两姐妹并不知道项伯离开的原因,但至少项伯目前不在庄园里,二小姐也就没什么可以威胁凌霄的了。 换做以前她肯定会说,让项伯把凌霄怎样怎样。 凌霄撇撇嘴没说话,刚准备再摇一摇,却发现有个好友请求。 看到有人加自己好友,他毫不犹豫立马通过,炫耀似的说道:“看到了吗?有人主动加我好友了!” “切!”二小姐满脸不屑。 “师兄,是你吗?我是李贺,你也玩微信呀?哈哈……”点下对方发来的语音,李贺的声音传来。 “他……他怎么知道我的?”凌霄莫名其妙呐呐道。 “那还不简单。” 二小姐一边朝楼上走去,一边鄙夷的哼哼道:“微信可以加手机好友,他存了你的手机号码呗,蠢!” 换成跟女网友聊天,凌霄还是非常有兴趣的,但是跟李贺聊天的话,他实在提不起兴致。 不过现在符篆制作完了,玄月那边也没生意上门,沈暮云整天不是吐纳练气就是学画符,沈霓裳……要不是找她学用手机其他功能,凌霄才不乐意跟那个任性丫头唧歪,所以他现在实在是闲得慌。 关键以前李贺只是记名弟子,说白了凌霄就是糊弄他,也不想跟他有太多交集,现在李贺却是上清道宗正式弟子。 二十分钟后。 李贺兴匆匆的出现在客厅里。 师兄答应自己的邀请,这实在是值得高兴的事,加之师兄对洪都不太了解,做师弟的当然要跑来接人啦。 两人刚准备出去,就听到二楼传来叫声:“我也去!等我!” “好啊好啊!” 李贺喜欢沈霓裳众所周知,尽管他现在有女朋友,而且沈霓裳的态度很明显,两个人几乎不可能在一起,但是能跟喜欢的女孩子出去玩,还是让李贺很开心——只是凌霄不太开心。 “你去干什么?”凌霄不悦的嘟囔着。 “我怎么就不能去了?”二小姐勃然大怒。 “我们……” 凌霄眼珠子一转,怪笑道:“我们是去男人去的地方,你也要去吗?” 其实他没打算去什么风月场所,这么说完全是为了阻止沈霓裳同行,但是听在李贺耳朵里就变味了:敢情师兄还好这一口,以前把师兄当成清心寡欲的得道高人,根本不敢找他去那种地方。 这下好了! 只要师兄喜欢那种地方,就更容易拉近感情了! 这边他还想着,沈霓裳确实不适合跟过去,那边二小姐冷笑道:“什么阵仗本小姐没见过?去就去,谁怕谁!” 现在是中午,诸如ktv、酒吧之类的还没开门,但是对于李贺这种官二代来说,找个玩的地方还不简单? 华清池养生会所。 这是一个集温泉、桑拿、保龄球等等,各种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高档会所,吃喝玩乐一应俱全。 当然,现今社会只要你有钱,就能做到99%的事情,何况这种带有桑拿的会所,怎么可能缺女人呢? 以李贺在那帮公子少爷里的威信,一个电话过去绝对是一呼百应——好不容易把师兄请过来,场面必须够大才行。 两辆豪车停在会所外面。 凌霄从李贺的车里下来,沈霓裳抱着小狐狸,从她那辆兰博坚尼里下来,会所的工作人员主动出迎。 “师兄,咱们是先去桑拿还是……”李贺低声问道,笑容诡秘。 “死变态……死色狼……” 二小姐小声咒骂,凶狠地眼神盯着凌霄后背:她是因为赌气才跟过来的,如果这帮男人真要去干那种事,她哪可能跟过去?即便沈家二小姐性格外向,在那方面还是很洁身自爱的好吧。 凌霄本来也就是吓唬她,他同样不可能去那种地方。 他喜欢美女。 但他绝非色中饿鬼,至少不可能对风月场所的女人感兴趣,谁让他有那么点心理洁癖呢? “算了。” 扭头瞥了二小姐一眼,凌霄无奈说道:“有没有其他玩的?” 李贺一愣,心里不免有些失望:还以为师兄真的好那口,看来他只是为了吓唬沈家二小姐。 他不敢违背师兄的指示,尽管心里失落还是满脸陪笑:“有!当然有!师兄,要不咱们去玩保龄球怎么样?”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,一边在经理恭敬地引导下往里走,一边拿出手机喊道:“浩子,带大家去保龄球馆,我马上到。” 三人来到保龄球馆时,一帮二世祖已经等在那儿了,其中几个还有美女相伴。 “凌道长!” 崔明浩一眼认出了凌霄,双眼放光的快步迎上来:“没想到您也来了。” 能不激动吗? 上次凌霄救了他爷爷的命,让崔家上下感恩戴德之余,也让他明白这是个真正的世外高人,当时他就跪下要拜师,可惜凌霄没搭理就走人了。 如果说凌霄救了崔老爷子的事,当时崔家上下没人看到,可能有装神弄鬼的嫌疑,那么不久前发生的那件事,则让崔家上下对凌霄敬若神明。 崔明浩的叔叔崔海铭,亲口告诉家里的人,他见到了匪夷所思,几乎把他吓尿的一件事。 那两件连省里都开始施压,却根本破不了的案子,竟然被凌霄破了,而且崔海铭亲眼见到了——僵尸! 这些官二代富二代的圈子,一般都是始终固定的。 今天到场的这些人,绝大多数都在几天前,参加过李家举办的拜师宴,知道凌霄跟李家关系匪浅。 虽然没亲眼见过凌霄降妖除魔,但是拜师宴当晚他出手救人的一幕,却牢牢记在每个人心里。 各家长辈可都说了,对待这种高人必须尊敬,何况凌霄是几个大家族的座上宾,属于绝不能得罪的那一类。 第83章 好久不见和不如不见 第83章 好久不见和不如不见 能在这个圈子里的都不是普通人,每一个家世背景都不简单,不过无论有钱还是有权有势,同样也有三六九等之分。 毫无疑问,在这个顶层圈子里李贺是老大。 当然,现在出了那么点小状况:李贺在凌霄面前屈居老二,凌霄就是名符其实的老大了。 男人有男人的圈子,女人有女人的圈子。 不少二世祖身边都带着女伴,当一群男人寒暄时,那几个打扮时尚长相漂亮的年轻女孩,纷纷把沈霓裳围了起来。 “哇!美女,你的狗狗好可爱啊……”一个女孩很夸张的赞叹,一半是拉近关系,一半是说事实。 在她们看来,大家都是这帮二世祖泡的妞,不过她们的金主比这位美女的金主稍差一些,她们自然也就矮了那么一点。 “它不是狗!”沈霓裳皱眉道。 “不是狗?难道是狐狸吗?”女孩追问。 沈霓裳可没兴趣跟这些,试图攀高枝的女人浪费口舌,看了她们一眼转身走向不远处的椅子。 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好吧? 这些一心攀高枝的女人,一个个更是虚荣心极强的主。 二小姐的态度让她们很不爽:就算你的金主牛逼一点,你丫也不用这么傲慢,这么不给面子吧? “真当自己是什么东西了,给脸不要。”一个女人小声嘀咕。 “你说什么?”沈霓裳停下脚步。 “我……” 女人略微有些慌乱,说道:“我……我没说什么。” 沈霓裳一步步走过来,一直走到她面前停下。 啪! 女人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只觉得脸颊一热,随后条件反射的捂着脸,傻傻地看着沈霓裳。 片刻后,她总算反应过来了,尖叫着就要冲上来:“贱人!你敢打我,老娘今天非弄死你!” 女人刚刚冲上来,沈霓裳怒喝道:“小猫,上!” 嗖地一声。 小狐狸一下子从她怀里窜出去,竟然凌空扑向冲来的女人。 嗤嗤嗤…… 这小东西倒是没有下狠手,否则轻轻松松就能弄死对方——它记得凌霄说的话,绝不能害人。 当然,在这个前提下它要帮主人出头,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? 于是乎,伴随着一连串的帛裂声,那个女人都没反应过来,一身长裙被撕成了无数碎布条。 裙子里的小内内印入眼帘,她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,捂着重要部位蹲下去,哪还有机会跟沈霓裳动手? 跟凌霄他们寒暄的那帮二世祖,立马注意到这边起了冲突。 “呜呜呜……” 女人捂着重要部位,跑到一个短发年轻人身后,满脸怨恨的指着沈霓裳,对短发年轻人哭诉:“杰哥……我好心好意跟她说话,她爱理不理就算了,还……呜呜呜,还有那只死狗……” 短发年轻人脸色难看的要命。 女人还以为他脸色难看,是因为自己受了委屈,准备帮自己出头呢,谁知年轻人淡淡问道:“她刚才打了你哪边脸?” “左边……” 女人心里开始幸灾乐祸,心想杰哥肯定要去打那个女人——打她左脸。 啪! 然后,女人觉得眼前一片金星乱闪,右脸传来滚烫的剧痛。 “杰哥……” “这样就平衡了,对吧?”杰哥笑眯眯的问道。 “你……” “好了,你可以滚了。” 说完,杰哥快步走到沈霓裳面前,微笑道:“霓裳,真不好意思,那个……这样你还满意吗?” 什么情况? 那帮女人全都傻眼了,她们立马意识到,这个女孩跟她们的身份,很可能的完全不同的! “反正她也伤不了我,无所谓。”沈霓裳哼哼道。 “那是必须的。” 杰哥满脸陪笑,说道:“她要是敢伤了你,我把她的爪子剁了……啧啧,霓裳,你这条小狗太厉害了。” 沈霓裳狠狠瞪着他,怒哼道:“我说了,它不是狗!” 不远处。 被沈霓裳抽完左脸,又被杰哥抽右脸的女人,顾不上春光外泄,哭着朝保龄球室外跑去。 好死不死正好一帮人走进来,不小心差点撞了个满怀。 “真巧,小贺也在啊?”笑呵呵声音传来,只见一个器宇轩昂的年轻人,带着一帮狐朋狗友走过来。 小贺是你叫的吗? 李贺脸色明显不太好看,阴沉沉的说道:“巧?我看没那么巧吧?没想到你还真有闲工夫,专门找人盯梢。” 真巧? 傻子都不相信会有那么巧。 他们前脚刚来会所,苏俊就带人过来了,这且不说——华清池是个综合性会所,吃喝玩乐一应俱全,地方那么大项目那么多,苏俊就那么巧也来保龄球室?很明显,他是收到风之后特地过来的。 苏俊一点也不生气,径直朝凌霄这边走过来。 在他眼里,对手只有一个。 李贺是对手吗? 按照李贺的家世背景,当然有资格当他的对手,然而李贺以前跟他是朋友,为什么会变成敌对关系?说到底还是因为凌霄,也就是说如果灭掉了凌霄,李贺跟他的关系很可能随之改变。 “好久不见。”苏俊笑眯眯的说道。 “不如不见。” 凌霄看了他一眼,笑道:“我说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?见一次丢一次脸,你还这么想见我,找抽?” 他对苏俊可一点都不客气,所有人都以为战火会一触即发,没想到苏俊依然满脸风轻云淡。 甚至于,他还点头认可似的说道:“对啊!我今天又找抽来了,要不玩两局?” 没错! 他确实是冲着凌霄来了,而且根据可靠消息,他知道凌霄是个道士,确实有一些奇特能力。 道士字写得好、围棋下得好、身手了得,这些他都可以理解,但他绝不认为道士会打保龄球。 每个人都有争强好胜心理。 他一次又一次输在凌霄手里,尽管已经有法子让对方死无葬身之地,然而还是希望能在其他方面,赢对方一次以雪前耻不是? 这次他走对了棋! 事实就是,今天之前凌霄连保龄球都没见过,更别提跟他一较长短了。 同样。 沈霓裳知道凌霄让苏俊丢过脸,她知道凌霄在某些方面能力出众,但她也很清楚凌霄不可能会打保龄球——他连手机都不会用好吧? 她很讨厌那只土鳖,因为这个混蛋总是跟她吵架,总是一次次欺负她。不过,看到有人欺负那只土鳖时,她心里就会充满愤怒,在她的心里,就算要打要骂要欺负,也只有她能欺负。 “你这样有意思吗?”沈霓裳走上前来。 “霓裳也在啊?”苏俊微笑。 “你不就是想赢他吗?可问题是,就算你赢了又如何?” 沈霓裳撇撇嘴,冷笑道:“其实呢,我也不喜欢这只土鳖,甚至想修理他一顿,可是……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欺负他,别人想要欺负他——没门!苏俊,直接告诉你吧,我姐不喜欢你跟他没关系,哪怕你赢了凌霄,我姐也不可能嫁给你。苏家那点心思我还不清楚?沈家现在由我姐掌权,如果你娶了我姐,沈家数百亿资产就能为你苏家所用,沈家的所有人脉关系也都成了苏家的。可问题是我姐不喜欢你,你做再多都没用,明白吗?” 打脸! 赤果果的打脸! 随着她这番话说出来,之前还不明就里的那几个女人,总算意识到为什么杰哥对她态度完全不同。 这位小美女根本不是攀高枝的女人,而是属于最高层圈子的存在,家世背景比她们的金主更强! 数百亿身家啊…… 虽然炎黄是个官本位的国家,商人的地位不及官宦之家,但那仅仅是针对中低层的官和商。 当级别达到了某个层次,钱和权足以摆在同一层面! 像沈家这种身家数百亿,掌控着千亿级财团的存在,人脉关系之强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。 关键像天华医药这种超级集团,在炎黄乃至全球同行业都是标杆,不是一般人能动得了的。 苏俊脸色一阵白一阵红,二小姐这番话太直白太伤人了,但凡要面子的人都会难以承受。 “沈霓裳!你说什么呢?”苏俊身后的一个年轻人怒喝。 “我说什么跟你有毛关系?” 二小姐嚣张跋扈的本性显露无疑,冷笑道:“你算哪根葱?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?以我的身份跟苏俊算平等对话,你呢?你一条狗有什么资格跟我吠?又或者,狗准备越俎代庖顶替主子?” “你……”年轻人激怒。 “霓裳,你错了。” 苏俊竟然很快平复下来,他微笑着说道:“看得出来你对我有误解。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吧?我喜欢暮云不是错,我也敢堂而皇之的让任何人知道。但是我喜欢她跟金钱无关,只要她愿意,即便她不带走沈家的一分钱,我也一样会对她好,我苏俊虽然没多大本事,至少有能力养活妻儿。” “切!我姐真要是不带走一分钱,你就哭去吧。”沈霓裳撇嘴冷笑。 “如果暮云愿意,我们可以赌一把。”苏俊笑道。 “鬼才信……” 这种赌局沈霓裳无法答应,沈暮云也一样不会同意,于是二小姐哼哼道:“不管你是真心还是假意,反正我姐不喜欢你。” 苏俊耸了耸肩膀,笑道:“所以啊,我要尽可能让自己表现得优秀一些,让你姐 第84章 睡过了?! 第84章 睡过了?! 混蛋! 贱人! 凌霄被气坏了。 敢跟自己抢师妹的都是敌人,是绝对不容原谅的邪恶行径! 他知道苏俊打什么主意,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很聪明。 沈霓裳把话说得那么难听,这家伙竟然轻易化解了,声称对沈暮云只有爱情,从未觊觎过沈家的钱财和人脉。还提出那么一个,让人根本没办法反驳的赌局,现场没人能替沈暮云做主跟他赌,这就更证明他的一片赤诚。 然后呢? 他再继续用爱情的名义,跟凌霄提出保龄球比试。 暗中,他在向在场的所有人暗示,凌霄就是他的情敌和竞争对手:他愿意为了爱情跟凌霄比试,凌霄如果不应战意味着什么? 为了师妹,不得不战! “这个嘛……” 既然这家伙逼着自己应战,自己又不得不答应,在比试之前总得刺激他一下:“其实我根本没必要跟你比。毕竟暮云是我师妹,而且我们住在一块朝夕相处,你连一丁点机会都没有……” 这番话听到在场这些二世祖耳中,无异于一枚重量级炸弹:这家伙跟沈大小姐到底什么关系? 听到苏俊耳中,则如同一把匕首插在心脏上。 心痛? 不! 确切来说应该是愤怒:自己口口声声要娶回家,而且在圈子里早就知道,多年前就已经由两家长辈指婚的女人,竟然跟另一个男人不清不楚,对于任何男人而言,都都无疑是最大的耻辱吧? 沈霓裳心知凌霄是故意气苏俊,当然不会放过火上浇油的机会:“对啊!我姐跟凌霄早就睡过了,你不会还想娶回家吧?不过……就算你不介意,我姐也不会要你的,我姐只喜欢凌霄一个人。” 哗! 睡过了? 沈暮云跟凌霄睡过了? 相比之下,这个消息劲爆得多! 沈暮云是谁? 没错,要说家世背景什么的,李贺和苏俊其实并不比沈家差——可是这中间存在一个问题。 无论李贺还是苏俊,家中掌权都是不是他们,甚至不是父辈而是爷爷一辈。然而,沈暮云以区区二十多岁的年纪,就已经是整个沈家的掌舵者,因此沈暮云在这个圈子里,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人。 李贺是个纯粹的二世祖。 苏俊本身能力不凡,但他在政商两界,还谈不上一席之地。 沈暮云却是沈家之主,是数百亿财富的拥有者,是千亿级财团的掌控者,她是有资格跟李苏两家家主,平等对话平起平坐的存在,偏偏她的年纪却跟,这些家族的第三代年轻人差不多。 这也是为什么李贺辈分跟沈暮云相当,家世背景跟沈家不相上下,在沈暮云面前却低眉顺眼的原因。 那个女人,在上流社会圈子二世祖面前,是无法直视的强悍存在! 圈子里每一个同辈的年轻人,对沈暮云都只能去仰视,他们内心深处会yy,理智上却从来不认为自己,有可能跟沈暮云发展关系——说白了,这些二世祖在沈暮云面前,心里是非常自卑的。 他们也知道沈暮云跟苏家有婚约,而且知道苏俊确实有本事,但是在他们心里还是觉得,苏俊同样配不上沈暮云。 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呢? 答案是……没有! 可现在是怎么个情况? 那个高高在上只能仰视的女神,竟然被某个男人给睡了——沈二小姐是在跟大家开玩笑吧? 不过大家很过回过神,从沈霓裳的神情可以看出,她说这话八成是假的,是故意拿来气苏俊的。 问题是,就算大家知道是假的又如何? 沈霓裳是沈暮云的亲妹妹,她既然这么说了,即便大家知道是假的也无法反驳,这就让苏俊显得很丢脸了,而且是无法争辩的那种。 “是么?” 两个字从苏俊牙缝里蹦出,他有种没脸见人的羞辱感,眸子里闪烁着怨毒光芒盯着凌霄:“那我就看看你有什么本事。” “不会让你失望的。”凌霄嘿嘿笑道,其实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,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保龄球怎么玩。 “死土鳖!” 沈霓裳不由大急,压低声音道:“干嘛要答应他?你会打保龄球吗?” “当然不会。”凌霄的语气很理所当然。 “不会你也敢答应?” 其实沈霓裳故意说了那么多,就是想让苏俊知道,他即便赢了凌霄也白搭,另一边凌霄应该借坡下驴,摆出‘根本不屑跟你比’态度,可这家伙是怎么回事?他明明不会打保龄球还敢应战? “他都能为了暮云做这些,我怎么能比他差?”凌霄哼道。 “你……你……” 沈霓裳满脸惊讶地看着他,这一刻她意识到一件事。 这只土鳖说的那些,不仅仅只是为了气苏俊,他难道真的喜欢上姐姐了吗? 不知为什么,得出这个结论之后,她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黯然。 看到一群人朝球道那边走去,沈霓裳掩饰住心里的情绪,飞快跑过去:“苏俊,你不是想赢凌霄么?不怕告诉你,他以前根本没玩过保龄球,连基本规则都不懂,你就算赢了也胜之不武。” “是么?” 这一点苏俊早就知道,之所以提出比赛,就因为认定凌霄不会:“那就是说……他放弃比赛了?” 会不会打保龄球是你的事,原因并不重要,不管是输了还是放弃了,就已经说明问题了。 “谁说我放弃了?”凌霄冷声道。 “半个小时后再比,我教他基本规则……当然,如果你连这都不敢答应,我就只能呵呵了。” “半个小时?” 苏俊都快笑出声了,他当即点头:“没问题。半个小时不够的话,我可以给他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时间。” 沈霓裳直接说了凌霄不会打保龄球,提出给半个小时教凌霄基本规则,苏俊如果不答应就会被认为气量太小。 反过来,半个小时能干什么? 难道一个本来不会打保龄球的人,半个小时后就能变成高手? 苏俊压根就不认为,这半个小时能改变什么,所以他一点都不介意,在众人面前显示他的大度。 如果半个小时就能从不会变成高手,那些花几年甚至十几年训练的专业运动员,还不都得去死啊? 凌霄被沈霓裳带走了,两人单独前往另一个球室。 分别以苏俊和李贺为首的两帮人,关系敌对也没什么好说的,各自玩各自的互相不搭理。 “贺少,你说……凌道长这次是不是输定了?”崔明浩有些担心。 “我师兄会输?切!”李贺满脸自信,实在很心虚。 “倒不是怀疑凌道长的能力,关键是这现学现卖……” “这次要是输了,咱们不也跟着丢脸?” “放心吧……” 李贺正要安慰大家,目光落在球室入口处,叫道:“小斌,你小子死哪去了?现在才过来!” 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,快步朝这边走过来,赶紧赔笑道:“贺哥,那个……真不好意思,我当时没接电话,也不知是你打了,之后看到短信才赶过来——我的错,今天我请客给大家赔礼。” “斌子,你小子连贺少的电话都不接,说!干什么去了?”崔明浩怪笑的。 “还用问么?”李贺笑得奸诈无比。 “又泡了哪个小明星了?” “这次还真不是明星。” 斌子满脸意犹未尽的怀念模样,嘿嘿笑道:“微信上摇的。” 不是吧? 一帮年轻人纷纷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。 虽然微信被誉为约pao神器,但都是针对普通人而言,他们都是顶级公子哥,才不屑用那玩意泡妞,他们玩的女人品质可都很高的。 看到大家不相信的样子,斌子很怀念的说道:“不怕告诉你们,这个妞比以前玩的任何一个都强得多……那身段,那声音,那技术……啧啧,我从来没玩过这种女人,简直是绝世尤物!” “微信上有这种极品?”李贺满脸不可思议问道。 “贺哥,我能骗别人还能骗你?要不这样……我还有她微信号,把她约出来给你们看看。” 说到这里,斌子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,转而低声怪笑道:“要不咱们一起……嘿嘿,有福同享嘛。” 一帮二世祖被说得心痒痒,就连李贺都有些心痒了,不过他还是能分得出轻重:“下次吧,今天我师兄在,我可不想给他留下坏印象……要不明天怎么样?斌子你安排一下,明天哥请客!” 就在几个人说得带劲时,凌霄和沈霓裳走进来了。 李贺赶紧闭嘴,顺便朝大家使眼色,让这帮小子都别讨论了。 突然! 凌霄还没走到李贺这边,目光突然锁定在斌子身上。 “师兄,介绍一下,斌子,上次酒会他没在,也是我的好兄弟。” 李贺拍了拍斌子的肩膀,说道:“斌子,这是我师兄,跟你说过的,我师兄可是真正的……” 咻! 凌霄突然间窜到斌子面前,一把抓住他的手腕,由于动作太快的缘故,把大家都吓了一跳。 “师兄,你们……认识?”李贺愣在当场。 “凌先生,这么快就来了?” 这时,远处的苏俊笑眯眯的走了过来,说道:“时间够不够?要不要再给你一些时间熟悉熟悉?” 凌霄深深地看了斌子一眼,松开手低声道:“你的事等会再说。” 丢下这句让人莫名其妙的话,他径直走向球道,一边说道:“不用了。说吧,几局定输赢?” “随便。” “那……” 凌霄还有更重要的事情,本来打算慢慢跟苏俊玩,现在却没那个闲工夫了:“本来最少也要一局,不过我有点赶时间,所以……这里总共有八个球道,那就八轮吧,不过……是不是该有点彩头?” 第85章 下次再抽 第85章 下次再抽 彩头? 谁都没想到凌霄会提这个,毕竟对在场这种级别的二世祖来说,赢了面子才是最重要的。 当然,既然凌霄提出了彩头,苏俊绝不会退缩。 “一百万怎么样?” 苏俊露出自信的笑,淡淡说道:“当然,凌先生身份尊贵,或许会觉得菜头太少。但凡凌先生提出来,苏某都会尽力接下……或者,一千万?” “比钱多?你确定你能接得下?”二小姐冷笑。 “……”苏俊不吭声了。 苏家跟李家比较相似,虽说有一些子孙后辈经商,但商业规模远无法比拟沈家,主要走得还是仕途路线。 跟沈家比钱多不是找虐吗? “不好意思,我从来不赌钱,师门规矩。” 凌霄这句话反倒给苏俊找了台阶,不过他接下来的话,却让所有人大惊失色:“咱们玩抽耳光好不好?” 抽耳光? 两方的人全都愣住了。 只要赌上了抽耳光,不管谁输谁赢这仇都结大了,输了之后被打的一方,肯定会记恨对方一辈子。 看到苏俊明显有些愣神,二小姐赶紧添油加醋:“比钱你不行,抽耳光你又不敢……我没记错的话,比试是你提出的吧?怕了吗?那也行!只要你当众保证,以后再也别像只苍蝇似的,整天在我们面前转悠,我代凌霄取消这场比试。” 真狠呐! 就凭沈霓裳这么一番话,苏俊根本没办法不应战,否则他以后真的没脸在这个圈子里混了。 “好!抽耳光!”苏俊冷笑道。 “八轮,每轮一个耳光,怎么样?”凌霄笑问。 “没问题!” “我先来还是你先来?” “这……” 从一开始苏俊就怀着绝对的自信,他看准了凌霄不会打保龄球。 再有沈霓裳说什么给半个小时讲解基本规则,这让他更加认定那种猜测,认定自己有必胜的把握。 然而,当凌霄跑过来说要赌打耳光,沈霓裳又用激将法让他应战,他心里不由有些不确定了。 难道对方变成高手了? 人都是这种心理:一旦对比试没有了把握,都想让对方先来,看看对方实力到底怎么样。 “看你就不敢上,那我先来。” 凌霄鄙夷的瞄了苏俊一眼,率先朝最外侧的球道走去,八个球道只需要一路打下去,省下了重新排球的时间。 第一个球道! 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盯着,拿着球走向球道的凌霄,每个人都紧张地要命。 李贺为首的几个人很紧张,他们是站在凌霄这边的,凌霄的输赢直接关系到他们的颜面。 苏俊为首的那帮人同样如此,不过最紧张的还是苏俊本人。 他输了可不仅仅只是输了颜面,还要被对方抽耳光,这要是被抽了的话,以后还要不要做人了? 他无意中瞄了沈霓裳一眼。 怎么回事? 不对! 她竟然在笑! 骨碌碌…… 就在苏俊觉得不对劲时,圆圆的球脱离了凌霄的手,顺着球道滚了出去。 自幼习武让凌霄的肢体控制力,远远超过普通人的程度,让他的视觉、触觉也超过普通人,修道则让他有了强大的灵觉,这更是普通人所不具备的。总之,但凡是肢体控制类的东西,他只要随便学学就能达到,匪夷所思的精准控制程度,保龄球恰好就是控制要求较高的运动。 然后…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 圆球顺着球道一路滚下去,苏俊眼睁睁看着排列整齐的瓶子,在圆球撞击下哗啦啦全部倒下。 第二球道…… 第三球道…… 凌霄以很快的速度一路往里走,重复着拿球和丢出去的动作。 前后不过两分钟,八个球道全部打完。 其中六个球道一击全倒,另外两个则多用了一次,这个成绩足以吓傻所有人。 这还是因为练习时间太短的缘故,要是有几天时间训练下来,他有绝对把握每一次都‘暴击’。 “你……你骗人?你根本就会打保龄球,故意说不会!”苏俊脸皮颤抖的吼道。 “这重要吗?” 凌霄才懒得跟他解释那么多,翻着白眼哼哼道:“比试是你提出的,我以前会不会有什么关系?你该不会打算现在不赌了吧?” 赌不赌? 赌,肯定输。 中途不赌则等于食言丢脸,但是输了不也一样丢脸吗?不仅丢脸反而会被抽脸,与其这样…… 两相对比,苏俊不得不做出无耻的决定:“我就不赌了,怎么样?” “那我就当你输了八轮,抽你八个耳光。”凌霄满脸理所当然。 “你敢!” “呵呵……你觉得我不敢?” 凌霄一步步朝他走过去,几乎他这边刚刚迈步,苏俊带来的那帮小卒子,立马有三个迎了上来。 “操!敢跟我师兄动手,反了丫的——干他!”李贺大怒。 “干!” 对凌霄崇拜的要命,天天想着拜入师门却苦无途径的崔明浩,理所当然觉得好机会来了。 总之,苏俊那边愿意帮他动手的只有少部分,而李贺身边这帮二世祖,一个个在酒会上见到了凌霄的能力,巴不得都跟他扯上点关系——这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意愿,也是长辈们的谆谆叮嘱,所以碰到这种要动手的场合,自然会义无反顾的好好表现,无一例外冲向对方。 两边都是娇生惯养家世非凡的二世祖,这种争强斗胜的场面经常碰到,问题是双方人数悬殊太明显了。 “真没用!” 眼看着双方就要干起来,苏俊那边的几个人有些怯意,沈霓裳冷笑道:“输不起就当缩头乌龟,让手下小弟去拼命,呵呵……偏偏还有人给这种货色卖命,真是笑掉大牙了——你们还不动手?” 不得不承认,沈家二小姐实在太恶毒了。 有她这么一番话,双方打起来不管结果怎么样,苏俊都会因此离心离德,失去身边那些追随者。 毕竟,一个为了顾全自己面子,而让小弟跑去拼杀的老大,是不值得别人追随的。况且苏俊身边那些人,并不是普通的打手保镖,他们都是家世背景不凡的二世祖,不是非得依附于苏俊一人。 该死! 苏俊不由恨得牙痒痒,他很清楚这个时候必须站出来,否则将会失去比颜面更重要的东西! “小庄,你们几个退下,我跟他比!”苏俊咬牙切齿道。 “俊哥……”小庄有些担心。 “我不能为了自己的面子,让你们被人欺负!” 苏俊摆出一副‘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’的模样,就跟做易水之别的英雄似的。 就算输了这一场,至少也会让身边这些人感动,让他们对自己更死心塌地,也算不幸中的大幸吧? 可惜,他的阴谋注定要失败。 这边他刚说完一句话,凌霄呵呵笑道:“别搞得自己跟英雄似的,这本来就是你提出的比试,当然应该由你出头——难道还想让别人感激你?太阴险太无耻了,连身边的朋友都算计。” 噗! 凌霄的话仿佛刀子,狠狠刺在苏俊心脏上,刚才那几个还面带感激的二世祖,眼神中的感激逐渐消失了。 对啊! 这场比试本来就是他苏俊提出的,理所当然由他跟对方比,又不是他为大家担下了什么,有什么理由感激他呢? 反倒是他那么说,明显是想让大家对他感激在心,这家伙实在太有心机了! 心狠手辣的二小姐不忘补刀,她冷笑道:“朋友?你觉得像他这种极度自负,连身边的人都算计的人,会把他们当成朋友对待?笑死人了!” 噗! 苏俊已经处于暴走的边缘。 他恶狠狠地瞪了凌霄一眼,朝第一个球道走去。 事实证明,苏俊的保龄球水平还是不错的,八个球道下来竟然有三个一击全倒,还有四个二次击倒。 不过…… 相比凌霄的战果就不够看了,按照比试之前约定的规矩…… 苏俊神情冰冷,眸子里闪烁着阴寒杀机,看着凌霄一步步走来,寒声道:“你会为今天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——无法承受的代价!” 啪! 啪! 啪! 一个又一个耳光抽在脸上,凌霄用的力气很大,仅仅三个耳光下来,苏俊就被直接抽得摔倒在地。 那张英俊的脸很快红肿起来,屡屡鲜血顺着嘴角往外淌。 他捂着脸盯着凌霄,然后慢慢站起来,双眸含煞,嘴里含糊不清的吼道:“还有两个耳光。” “对了!” 凌霄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,急道:“我还有事,没时间打完了。剩下两个先记着,什么时候见到再打,先走了!” 说完,他飞也似的转身离开球室,其他人也都纷纷跟上。 噗…… 刚从球室走出去,好几个人实在憋不住大笑出声,沈霓裳更是指着凌霄,笑得上气不接下气。 “师兄,你也太狠了吧?” 李贺笑得眼泪都出来了,叫道:“什么时候见面再打,哈哈……我敢肯定,从今天开始苏俊不仅不敢再招惹你,而且见到你立马就会绕道走,要不然又得被抽脸了……这一招真绝啊!” “我真有事,你以为是故意的?”凌霄哼道。 好吧! 他确实是真的有事,不过他也确实是拿有事当理由,故意存下那两计耳光,达到李贺所说的威慑效果。 “真有事?”李贺一愣。 “你叫斌子?”凌霄目光落在迟到的那个年轻人身上。 斌子虽然没参加那场酒会,但是那天晚上的事情,早就在圈子里传开了,他当然知道凌霄很不简单。 连家里长辈都叮嘱他,要多多跟凌霄拉近关系。 他赶紧点头,满脸恭敬地说道:“凌先生,贺少是我哥哥,您是贺少师兄就是我斌子的大哥……” “别说那些有的没的。” 凌霄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话,沉声道:“你什么时候跟那个女人来往的?” 第86章 我是我姐的妹妹 第86章 我是我姐的妹妹 女人? 斌子不由一愣,呐呐道:“凌先生,您怎么知道……” “先回答我的问题。” “就昨晚。” “昨晚?” 凌霄的神情更加古怪起来,迅速拨通玄月的手机号码,说了几句挂断之后,对斌子正色道:“有那个女人的声音吗?” 斌子赶紧拿出手机进入微信,然后放出了一段语音对话。 这声音…… 听到手机里传来妖媚蚀骨的声音,凌霄顿时皱起眉头,呐呐道:“这声音有点熟悉,好像在哪听过……” “对了!之前在家我教你摇一摇,你摇出来的那个贱人,就是这声音!”沈霓裳惊呼出声。 “师兄,这到底怎么回事?”李贺意识到不对劲了。 “你这个朋友碰到妖物了。” “妖?” “一身妖气。” 凌霄瞥了斌子一眼,转而说道:“你试试看,能不能把这个女人约出来。” 斌子心里充满了惊恐,他知道凌霄是有真本事的人,否则他怎么会知道,自己跟那个女人发生关系? 毕竟,开始他跟李贺等人谈论时,凌霄和沈霓裳在别的球室,根本就没有听到那些对话。 “凌……凌先生,您一定要救我啊……我会不会死……”斌子双腿发软脸色煞白。 “你应该只跟她有过一次,神智并没有被迷惑太深,精气被吸走的也不多,不会有什么事的——快去约她啊!” “我……我不敢……” 听说对方是个妖怪,斌子连话都说不清楚了,哪还敢约对方? “真没用!我来!” 李贺从他手里夺过手机,飞快跑到一旁去了,不一会就喜滋滋的跑了回来:“师兄,我说我是斌子的朋友,很容易就搞定了,她竟然想都不想就答应了——怎么样?我是不是很厉害?” 凌霄哼了一声,说道:“你当你很有魅力?那妖物是想吸男人精气,对它来说你就是食物——有美食主动送嘴里,你会拒绝吗?” 嘎! 一行人在会所大门口站了一会,就看到两辆迈凯伦飞速驶来,玄月和莫云枫快步走过来。 帅哥。 美女。 超跑。 一看就是富二代或官二代的‘标配’,这帮二世祖立马有些摸不着头脑。 “贺哥,咱们圈子里没见过这两个人啊……”斌子小声说道。 “他们可不是咱们圈子里的,而是跟我师兄一样。”李贺满脸的羡慕神情,虽然凌霄已经开始教他基础的东西,但是按照师兄所说,以他的天赋很难有太大成就,而且想要拥有真正的法术,还得很长时间修炼。 “不是吧?” 另一个二世祖满脸讶异,呐呐道:“当道士那么能赚钱?” 对道门常识已经有不少了解的李贺,忍不住哼哼着炫耀:“小凯,你家的资产也有几十个亿吧?打个比方你家碰到那些东西了,有人开价要你家一半家产,要么给钱要么你全家死光光,你给不给?” “我靠!” 叫小凯的年轻人目瞪口呆,失声惊呼:“按你这么说,那他们不是比超级富豪还要有钱吗?” “也不是,毕竟最顶级的有钱人只有很少,恰好又碰到这种事的就更少了,而且收钱方面也是有规矩的,不是随便就要别人多少身家……不过,赚钱对我师兄他们肯定不算什么难事。钱倒是次要的,他们这种人会缺钱?关键是势!” 听到李贺这句话,这帮二世祖纷纷点头。 势! 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! 就好像他们这帮人,在确信妖魔鬼怪存在的真实性之后,都会想方设法跟凌霄拉近关系。 为什么? 因为谁都不敢肯定,今后会不会遇到不干净的东西,更何况凌霄不仅能斩妖除魔,甚至还有一手他自己自称业余,实则神乎其技的治病本领——总之,这种高人保不准你哪天求到他,谁不希望跟他成为朋友? 他们这帮人和他们背后的家族,无一例外都抱着类似的想法,如果凌霄再碰到其他有权有势的人物,对方也同样会抱着这种想法。 随着他的名气在上流社会圈中流传开来,会有无数的大人物想跟他拉关系。 那么,这是何其恐怖地人脉? 人脉,即为势! 李家之所以让李贺拜入上清道宗门下,想让李贺学真本事只是一方面,更重要的还是希望李贺将来跟凌霄一样强大,届时凭李贺一人所能建立的人脉关系,甚至能远远超过整个李氏家族。 “通过微信找人下手,吸取精元的妖物?” 玄月瞪大了眼睛,满脸的不可置信,呐呐道:“昨晚?狐妖不是前些天就灭掉了?怎么还有……” “看来我上次的推测错了。”莫云枫脸色有些怪异,目光落在凌霄身上。 他上次猜测,狐妖可能是通过摄魂术,利用被迷惑的人帮她联系新的猎物,可是狐妖已经被干掉了,昨晚又出现了类似情况,这就跟凌霄的猜测更接近了——狐妖很可能有其他同党。 “哪有那么巧有两只狐妖?”玄月皱眉。 “能吸人精元的可不一定是狐妖。”凌霄插嘴说道。 “而且……” 莫云枫露出一抹苦笑,说道:“正如上次灭狐妖时,我们潜意识认为只有一只狐妖,这次我们又理所当然的认为有两只狐妖——我在想,会不会有第三只甚至第四只,乃至更多的妖物?” 凌霄和玄月先是楞了一下,随即双双骇然色变,玄月赶紧沉声道:“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,它们还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,这件事就不简单了……” “猜得再多也白搭,直接问不就行了?” 转身朝李贺那边走去,凌霄说道:“约的时间和地点呢?我现在就过去。” “师兄,我也想去看看,行么?”李贺很激动。 “我也要去!”沈霓裳赶紧叫道。 “滚开!没你的份!” 玄月对沈霓裳没有丝毫好感,正如二小姐对她也极度讨厌一样,女人的敌视就是那么莫名其妙。 二小姐从来都不是省油的灯,她直接挽住凌霄的胳膊,冷笑声:“你什么时候都能替凌霄做决定了?” “你……笑话!你以为凌霄就会带你去?”玄月冷兮兮的说道。 “凌霄,你带不带我去?” 不等凌霄给出答案,沈霓裳又加了一句:“我是我姐的妹妹,你想好了再说。” 你当然是你姐的妹妹,这特么不是废话吗? 旁人根本听不出她的意思。 凌霄听明白了。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,那就是她已经看出来自己对师妹有意思。其次,她这句话旨在告诉自己,她这个妹妹可以帮他泡姐姐,反过来也可以在中间搞破坏,就看他懂不懂怎么做人了。 想到二小姐可怕的‘破坏力’,凌霄丝毫不怀疑她如果捣鬼,自己跟师妹的关系会非常危险。 “凌道长……那个……能不能带我开开眼界……”崔明浩适时的提出要求。 “还有我!还有我!”又有人举手报名。 年轻人的好奇心向来很重,何况是见识传说中的妖魔鬼怪,这种机会怎么可能轻易错过? 凌霄还担心只答应沈霓裳一个人,会因此得罪了玄月,看到大家全都这样,反而给自己找了台阶。 “行了行了!想去就都一起去,不过我可告诉你们,到时候吓得半死我不管!”凌霄假装不耐烦的样子。 “凌霄!你……”玄月大怒。 “这不就是最好的广告吗?”凌霄压低了声音说道。 “可他们都是普通人,最好不要让他们看到那些东西,你倒好……一下子带这么多人一起!” “这些可都是有钱人。” 凌霄嘿嘿发笑,说道:“要是以后他们家碰到这种事,肯定第一时间找咱们,可以赚大钱啊!” 听到‘钱’字玄月立马不反驳了。 片刻后,一堆各种各样的豪车,跟在迈凯伦后面飞驰而去…… 李贺是个聪明人。 既然知道要对付妖魔鬼怪,自然不会约在人多的地方。 反之,妖魔鬼怪吸人精元也见不得人,李贺主动约了个偏僻地方,正是它所求之不得的。 夕阳西下。 晚霞把半边天空染成了红色,天上的白云好像浸满了鲜血。 枫叶公园在夕阳映照下,透着一股苍凉的气息。 这里原本是个规模很大的公园,就在去年还是市民常去的热闹地方,只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要建小区。公园东边那片已经铲平了,十几栋或者封顶,或者在建的高楼林立,正以东边开始不断往西边推进,大概用不了一两年整个公园都会消失。 虽然公园还剩下一半多,然而拆除已成必然,昔日对公园进行维护的人员不在了,再加上东边动工带来的灰尘,让剩下的半边公园布满尘土,再也不复往日新鲜,因此很少再有市民游玩。 凌霄站在荒凉的公园入口处,假装出焦急等待的模样。 六点。 一个穿着时尚,相貌漂亮到让人窒息的女人,带着妩媚的笑容,扭着纤细的腰肢远远走来。 “你好,我是米雪,你是斌子的朋友吗?”女人的声音妖媚无比。 “啊!” 凌霄一副被美色冲昏头脑的样子,甚至还假装出手忙脚乱:“你……美女,你真的好漂亮哦……” “是吗?你也很帅呀。”女人轻轻撩了下长发,摆出更加迷人的姿势。 “那个……美女,能进去走走吗?” “当然。” 女人竟然主动贴近凌霄,挽住他的胳膊朝公园里走去…… 第87章 操纵者 第87章 操纵者 四下无人,一片死寂。 美女整个身子都靠在凌霄身上了,抱着他的胳膊用胸口搓揉着,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全是妖媚。 如果换成是真正的美女,这么一弄凌霄也一样按捺不住,可她在凌霄眼里呈现出的模样,实在跟美女没什么关系。 “帅哥……我漂亮吗?你喜欢我吗?”美女比想象中还性急。 “当然漂亮。”凌霄点头道。 “我最喜欢在这种野外……你不觉得这样很刺激吗?”美女极其露骨的说道,媚眼如丝。 “我也喜欢,只不过……” 凌霄卖了个关子,突然把胳膊抽了出来:“只不过是跟真正的美女,你长成这样我可没胃口。” 突然! 几乎就在凌霄抽走胳膊闪开时,不远处一片灌木丛中,上十人呼啦一声跑出来了。 “快来看妖怪啊!”二小姐兴奋的手舞足蹈。 “我靠!这也太吓人了吧?”李贺脸色有点古怪。 沈霓裳和李贺都跟凌霄一起,经历过一些诡异的事,见到过一些不是人的东西,再次见到已经不会太害怕了。 相比之下,剩下那些二世祖就不一样了,他们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,哪怕早有心理准备依然吓得不轻。 “鬼……鬼……”斌子嘴唇都在颤抖。 “鬼你个头!” 李贺立马开始显摆自己,从师兄那学到的知识:“有没有常识啊?这是妖!动物成精的是妖好不好?鬼是灵魂根本没有实体——没文化真可怕!” 在此之前,玄月和莫云枫已经用‘灵目印’,帮所有人打开了灵眼,都能看清妖物的本质。 在这帮二世祖眼里,可以看到一个美女的轮廓,但是更加清晰的本体,却是一只身长足有两米的灰狼。 体型远超过正常的狼,都快赶上小马驹了。 它全身皮毛呈现出苍灰色,一双眼睛泛着血红色寒光,若非大家有心理准备,非得被当场吓尿不可。 “修道者……”狼妖厉声嘶吼。 心知已经落入圈套的它,头也不回转身就跑。 “想跑?”玄月冷笑。 “别杀了!” “知道。” 玄月双手迅速结印,一片青光在她指尖流转,隐约还能看到一丝丝紫色电光:“风雷天牢印!” 突然! 一道道小指粗细的电光凭空出现,组成一个直径两米多的牢笼,把狼妖一下子包围在内。 在每一道相隔数公分的电光之间,一片片犀利的风刃弥补空白,雷和风共同组成坚不可摧的牢笼。 风雷天牢印是月品二阶印法,是一种集困和杀于一体的法门。 哇! 那帮二世祖全都惊呆了,朝玄月投入无比炽热,甚至是崇拜的眼神。 刚开始他们就从李贺口中得知,玄月和莫云枫跟凌霄是同一类人,因此对她也保持一定的尊重。 可是…… 这种尊重只流于表面,其实还是沾了凌霄的光。 关键因为玄月太漂亮了:这么一个长得漂亮,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美女,又能有什么强大实力? 现在他们总算知道,不仅妖魔鬼怪是真实存在的,而且这个漂亮的女孩子,是个实力可怕到极点的存在。就凭这一手雷霆之力,落在他们这些普通人身上,绝对会瞬间电成一具焦尸。 狼妖发现被困,发疯似的朝电网撞去。 嗤嗤之声不绝于耳,那身毛皮顿时烧焦一片,甚至连皮肉都焦黑了,以至于狼妖发出凄厉的嘶吼。 “放了我……不要杀我,求你……” 心知这些人实力非凡,连逃跑都是不可能的,狼妖惨嚎着祈求:“我没有杀人……只是吸取一点精元,那些人根本不会死……饶了我吧……” “你的主子是谁?”玄月寒声道。 主子? 凌霄明显愣了愣,按照他们现在掌握的情况,顶多也就是几只妖物结成的团体,哪来什么主子? 看到他有些疑惑的神情,莫云枫低声道:“就是随口诈一下。” “我……我……没有主子……”狼妖战战兢兢。 不好! 凌霄、玄月和莫云枫同时脸色剧变:正如莫云枫所说,玄月其实就是随口诈一下,三人都更加倾向于,这是多个妖物共同组成的群体,并不存在幕后主使,然而狼妖的态度说明了一切。 如果它背后没有主子,就会毫不犹豫的立马否认,怎么可能吞吞吐吐? “说!” 玄月一捏诀印,厉声喝道:“你的主子是谁?在哪里?它想干什么?说个清清楚楚我还可能放过你,否则让你神形俱灭不入轮回!” 太帅了! 太牛逼了! 太强悍了! 那帮二世祖根本没心思看什么狼妖,一个个眼神炽热的盯着玄月——这才是真正的女神啊! 一个本身就极其漂亮的女孩,又拥有无比强大的法力,再霸气冲天的喊出‘让你神形俱灭不入轮回’,对于这些见惯了普通美女的二世祖来说,其吸引力绝对是致命的,这帮家伙恨不得跪地膜拜了。 “我不能说……主人会杀了我的……会让我……”说到主人的时候,狼妖显露出无以复加的恐惧。 “不好!” 凌霄突然眼神一凝,喝道:“背后的家伙要动手了!” 说话的同时,他抖手间两张符篆打出,对玄月大叫道:“快!撤去印法!” 这边玄月闻声立马撤去印法,两张符篆幻化出至强攻击,狼妖当场被气刃刺穿无数窟窿。 紧接着,挂在凌霄胸口的吊坠浮起,一片金色符篆飞了出去。 灵力! 一股精纯灵力注入体内! 凌霄能真真切切感受到,从吊坠中传来的灵力注入丹田后,一种特殊的质变突然发生了。 在斩杀狐妖后,只差那么一丁点就突破的境界,这一刻彻底被跨越! 月品一阶! 那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层次,不仅仅是提升了一个品阶,而是从星品到月品的大境界突破。 他可以制作威力更强的符篆,拥有星品所不具备的战力! 在凌霄陷入无比惊喜时,那帮二世祖原本锁定玄月的眼神,无一例外转移到了他的身上。 更牛逼! 更强悍! 反正他们也不懂得道法,分辨不出谁强谁弱,只知道玄月是困住狼妖,凌霄却轻易把狼妖灭掉。 因此,在他们潜意识里理所当然认为,凌霄的实力比玄月更强大。 事实上,凌霄刚才释放出的两张符篆,哪怕攻击力叠加在一起,也比不上月品二阶的风雷天牢印。 可是…… 就算他更强又能怎么样呢? 贺少已经被他收入门中了,怕是不会轻易再收弟子了吧? “女神!请收下我的膝盖!” “玄月小姐,求您收我为徒吧?” “您要是不收我为徒,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!” 有了一个就有了第二个,这帮二世祖把玄月完全包围起来,脸上写满了无以复加的热切。 至于莫云枫……好吧,他被直接无视的。 谁让他没使用道法呢? 在大家眼里,凌霄和玄月才是绝世高人,而凌霄虽然比玄月更强,可他那边已经收了李贺。虽说玄月小姐的实力差一点,可有一点比凌道长强得多,那就是她是个超级漂亮的美女。 要是能拜在这种美女门下,不管是当师弟还是当徒弟,那都是前辈子修来的福分,说不准还能来一段师徒恋不是? 玄月傻愣在当场。 半晌,看到跪了满地的男男女女,她暴跳如雷的吼道:“再敢跪在我面前,老娘把你们都干掉!” 呼啦! 把她前后左右围得水泄不通的二世祖,立马屁滚尿流跑到远处——女神大人脾气实在太爆了。 “刚才怎么回事?我没注意。”玄月眉头紧皱,她刚才只顾着逼问狼妖,没注意周围的变化。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……狼妖被下了某种法术。”凌霄从惊喜中清醒。 “没错!” 莫云枫也点头认可,沉声道:“刚才我也感受到,一股非常阴邪的咒法之力,如果凌霄没有斩杀狼妖,它也会被幕后黑手干掉——恐怕,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,必须找师门帮忙。” 幕后黑手操纵的妖物,都拥有星品三阶的实力,而且那个黑后能做到遥控咒杀,这是何其强大的存在? 就连一心想炼化更多妖魔鬼怪的凌霄,也没有否定莫云枫的话:希望找到更多妖魔鬼怪是一回事,但必须是能够降服的,对于这个极其强大的幕后黑手,他却连一丁点把握都没有。 洪都某处。 黑暗的小屋里,油灯闪烁着昏黄光芒,黑斗篷里传来尖利叫声。 “该死的东西,又来坏我好事!” 看着桌子上的木偶又焚毁一个,黑斗篷用沙哑的嗓音咆哮着,足足过了几分钟才平静下来。 先前他发现那只狼妖,有可能在逼问下说出真相,于是准备杀狼妖灭口,没想到被对方先出手干掉。 这不是关键问题! 关键是对方明显已经发现,这些妖物背后还有更强大的存在,接下来这些家伙会怎么做? 报告师门,请求支援。 一旦那些强大的门派高手过来了,他这段时间付出大量心血就白搭了,已经到最后关头的计划也完了。 甚至于,如果他不快点逃跑的话,连他自己都得完蛋! “我不让这些畜生杀人,只是偷偷摸摸吸取点精元,就是不希望被修道者发现,既然如此……” 黑斗篷里的两团幽绿光芒,陡然间变得无比明亮:“必须趁着道门高手过来之前,强行把计划提前完成了!” 说到这里,他从袖笼里取出一个,造型非常奇怪的木偶。 下一刻,摆放在桌子上的其他木偶,纷纷漂浮起来悬在空中,那些木偶里飞出丝丝缕缕的光芒,隐入那个造型奇怪的木偶中,随着他念叨着怪异的咒语,其他木偶竟然纷纷焚烧殆尽,一团黑影被油灯的光芒投射到墙壁上。 然而奇怪的是只有黑影,却看不到跟黑影对应的实物…… 第88章 魔气突现,十万火急 第88章 魔气突现,十万火急 众人在公园门口分开,玄月和莫云枫准备回风水工作室,凌霄则急于去回去制作新的符篆。 虽说赤血朱砂已经用完了,好在沈暮云给他发了上个月的薪水,没有满整个月却也有两万多块。 至于那帮二世祖…… 很明显,拜师学艺没想象中那么简单,尽管他们极力邀请几位高人,想通过请吃请喝请玩拉关系,然而凌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,玄月和莫云枫则完全没兴趣,他们才不乐意跟这些人浪费时间。 没出来之前,玄月已经给玄铄天打了电话,现在就等着师门派人过来。 “我爸说,明天中午之前赶过来。”玄月把结果告诉凌霄。 跟上次除魔行动不同。 血煞玉佩只是个引子,事实上并不确定封印了一个实力强悍的魔,因此情况并不算危急。 这次的情况要危急得多,既然确定狼妖后面有操纵者,谁都不知道操纵者下一刻会干什么,时间上决不能有半点耽搁,所以上次过了几天师门才派人过来,这次玄铄天却回复明天赶到。 “那行。” 凌霄摆了摆手,说道:“我先回去了。” 他必须尽快赶回沈家,毕竟从现在到明天中午之前,时间实在太短了。 在清微门派来高手找到操纵者之前,他要尽量多制作威力更强的月品一阶符篆,届时在厮杀中多出一份力,一旦灭掉妖魔鬼怪将其炼化,也能多得到一些灵力,对修为提升更有帮助不是? 那些二世祖陆续离开了,玄月跟凌霄说完之后,各自准备驱车回家,凌霄刚走到车子旁边,脸色突然间一凝。 刷地一下。 他和玄月、莫云枫三人不约而同的,目光转向城市的西北方向。 “死土鳖!你走不走啊?上车!”沈霓裳见他发愣叱道。 “好强的魔气……” 凌霄脸色惨变,不远处玄月的娇喝传来:“西北方,快走!” “等一下!” 身形一闪翻到敞篷超跑副驾驶室,凌霄大声叫道:“我要先去药宗店铺一趟,买一些材料——玄月,能不能先转点钱到我卡里?等那笔帐收上来还你。” “多少?” “十万。” “行!” 玄月那边已经启动跑车,喊道:“我和师兄先去看情况,目的地会合。” 看到三个人火急火燎的样子,二小姐意识到出大事了:像狼妖这种级别的妖物,不可能让他们如此紧张。 尽管平日里任性妄为,但她并非不分场合的人,这边凌霄报出地址之后,她立马驱车前往。 “快一点!再快点!”凌霄大急。 “再快就超速了……” “还管什么超速?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死!” “啊!” 沈霓裳被吓了一大跳,凌霄这句话让她惊呆了,于是再也不管超速问题,把油门踩到了极限。 可惜,这边刚刚没跑出一会,竟然有一辆交警摩托追上来,在后面嗷嗷鬼叫的大声喊话。 “打电话给崔海铭。”她赶紧说道。 “我没他号码。” “你不知道先打给李贺啊?蠢!” “哦……” 凌霄立马拨通李贺的手机号码,大声喝道:“李贺!你帮我想办法,让警察别追沈霓裳的车了,我们有急事……什么事?大事!” 等他这边打完电话,也就不到五分钟时间,后面的警车停了下来。 “到底出什么事了?那么紧张。”沈霓裳悄声问道。 “不清楚……” 凌霄眼神里充满了急躁,皱眉说道:“只知道有非常浓郁的魔气,相隔这么远都能感觉得到。通常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,要么有实力强大的魔大开杀戒,要么是进行某种祭祀……魔的祭祀品就是人,跟大开杀戒没两样。” “啊!那……那会有多少人死?”沈霓裳被惊呆了。 “我哪知道?” 凌霄的语气非常不好,出奇的是二小姐竟然没发飙,或许她也明白,这次是真的出大事了。 不到十分钟,跑车抵达目的地。 刚走进挂羊头卖狗肉的中药店,凌霄看到负责这里的老头匆忙往外走,脸上写满了紧张和急切。 “前辈,我要买点材料……” “栓子在下面,自己去。”头发花白的老头边说边走。 “您这是……” “你没发现有魔出世?” 老头翻了个白眼,哼哼道:“虽然我药宗以做生意为主,但也是修道界的一份子,遇到这种大事怎能坐视不理?不管了!老子今天就算拼了这条老命,也不能让魔在洪都滥杀无辜!” 这里是人口密集的省会级城市,一旦有魔在这种地方大开杀戒,天知道会有多少人死于非命? “这样!” 凌霄心里暗生敬意,赶紧说道:“不如您等我一下,咱们一块去,我们这辆车跑得特别快。” 老头一想确实是这个理,随即亲自领着凌霄返回地下室,在最短时间内把他要的材料准备好。 药宗的术法善于在自然界中,寻找和收集各种特殊材料,战斗绝非药宗的强项,但这只是相对而言。 作为修道者名列前茅的门派,怎么可能没有丝毫战斗力? 或许,这个老头在同等修为下,不是其他道门弟子的对手,但是以他这种年纪,修为肯定不会太低,在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战斗中,绝对会成为最主要的战力,有他加入凌霄多少有了点信心。 问题来了! 跑车的速度确实很快,可是兰博坚尼只有两个座位,关键三个人里面只有沈霓裳会开车——眼下有六个选项。 凌霄和老头坐副驾驶位,要么凌霄坐在老头腿上,要么老头坐在凌霄腿上……你能想象那种画面吗? 老头和沈霓裳坐在驾驶室,由二小姐开车,要么二小姐坐在老头腿上,要么老头坐在二小姐腿上。 老头会不会同意不清楚,但可以肯定二小姐绝不会答应! “要不……我还是让栓子开车送我吧?”老头犹豫不决道。 “前辈,时间赶不及了啊!” “可这车怎么坐?” “这……” “还是男人吗?磨磨唧唧!嘴上说什么出大事了……既然出大事了,还在乎这些小节做什么?” 二小姐俏脸略微泛红,指着凌霄呵斥道:“坐到驾驶室去!” “我不会开车……” “坐进去!” “哦……” 凌霄只能硬着头皮坐进驾驶室,这边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二小姐一屁股坐在了他腿上。 看着二小姐以极快的速度启动跑车,凌霄整个人都傻傻的缓不过神来——这是什么情况? 嗡! 发动机传来强劲无比的动力,伴随着低沉的咆哮声响起,兰博坚尼一骑绝尘朝西北方飞驰。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老头,略有兴致的打量着,俏脸通红开着车的沈霓裳:“丫头不错,危急关头不拘小节,倒是把我们比下去了。” 不拘小节? 要是换成其他男人的话,她才不会管什么妖魔出世,绝不可能坐在对方腿上。 只因,这个男人是凌霄。 幸好她坐在凌霄腿上,两个人看不到对方的脸,否则她早就羞坏了。 即便如此也满脸通红,那张漂亮的小脸儿一片滚烫,好像被火烧着了似的,这是她从未有过的经历。 “大爷过奖了……”她羞红着脸应道。 “嗯?” 老头突然一皱眉,指尖闪过淡淡青气飘出去,融入到沈霓裳右腕部分。 说来有些玄乎。 青气一头连着老头的指尖,一头连着沈霓裳的右腕,仿佛一根实质般丝线,竟然凝而不散始终在那儿。 “大爷,您……”沈霓裳大惊。 “没事没事,只是给你诊脉。” 老头出声安慰之后,脸色变得越来越古怪,片刻后摆出得道高人的模样:“丫头,有没有兴趣拜师学艺?你要知道,我可不是诓人的江湖骗子,本门药宗在修道界也是出了名的……” 换成一般人,突然碰到个老头让自己拜师学艺,肯定会被认为是骗子,但是沈霓裳不一样。 这段时间跟凌霄相处以来,碰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,让她知道这世上不仅有妖魔鬼怪,也有降妖除魔的修道者。 显然,这个老头也是修道者! “我……” 她早就被神奇的道法迷住了,奈何凌霄打死都不教她,上次说什么考察,分明就是找借口糊弄罢了。 如今竟然有人主动要收她入门下,她几乎想都不想就准备答应下来。 “前辈,您这是什么意思?” 凌霄脸色立马不好看了,沉声道:“您不会没看到我跟她的关系吧?您这种撬墙角的行为……” “死土鳖!你给我闭嘴!” 不等他说完,二小姐立马勃然大怒:“我求了你那么多次,你不是拒绝就是糊弄我,到现在狗屁都没教过,还有脸说什么撬墙角?我还就告诉你了,现在就算你想收我为徒我也不愿意,我就要拜大爷为师!” “你……” “前辈,您真的要收我为徒吗?”沈霓裳大喜。 “我?” 老头一愣,随即苦笑着摇头:“今天之后是生是死都不知道,我可没那个把握答应你什么。” 这时,他从兜里摸出一块翠色玉佩,说道:“若是我今日死了,你就拿着这块玉佩到药店找栓子,说是我介绍你加入本门的,他自会把你带回师门。本门可比其他道门强多了,一是很少需要我们降妖除魔,危险程度要低得多;二来各门各派都有求到我们的地方,本门弟子在哪都受人尊重;还有就是本门比其他门派有钱得多,我如果死了我的家当全部都由你继承……” 第89章 你是有心的吧? 第89章 你是有心的吧? 危险低。 受尊重。 赚钱多。 天啊! 还有比这更好的门派吗? 换成别人早就欢天喜地了,沈霓裳却没有发笑:“很少降妖除魔?是不是说……您那个门派没多大本事?” “怎么能这样说呢?我们药宗的道法,主要是用在寻找材料和炼制药物方面,术业有专攻明白吗?” “那……”沈霓裳有些犹豫了。 她想学的是像凌霄那种,降妖除魔的战斗型法术,整天去寻找天材地宝什么的——她根本没兴趣好吧? 看到她这种神情,凌霄赶紧说道:“要说这降妖除魔的本事,我上清道宗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,同等修为下本门弟子横扫……” “臭小子!你能不能活过今天还两讲呢!”老头快被气坏了。 要比战斗力药宗当然不及上清道宗,可这家伙实在太可恨了:他明明跟这小丫头认识很久了,却不把她收归门下,现在自己要收她入药宗了,他却跑出来又要收这丫头,这不是跟自己唱对台戏吗? 其实这也不能怪凌霄。 二小姐的性格是他所不喜欢的,两个人简直跟对头差不多,三天两头吵架对掐,他哪会收这种害虫入门? 当然,如果他知道沈霓裳根骨极佳就另当别论了。 问题是判断根骨必须仔细检查,他从一开始跟沈霓裳就不对付,从来没有收她入门的打算,又怎么可能检查她的资质? 但是! 刚才药宗的前辈给她检查后,立马邀请她加入药宗,就意味着沈霓裳的根骨肯定很不错。 在天赋资质很好的情况下,性格上的原因就不是问题了,他才不会让人把这个好苗子抢走。 “有可能会死,也有可能活下来,对不对?” 凌霄嘿嘿一笑,对沈霓裳说道:“如果我今天没死就收你入上清道宗,我们门派可比药宗强多了……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,我这次可是说真的,而且是打算教你真本事的,怎么样?” 想到刚才自己已经严词拒绝了,沈霓裳觉得转而答应有点没骨气。 可问题是,药宗那种道法根本不是她喜欢的,她想要的是像凌霄那样的能力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二小姐犹豫了。 “对了!” 眼看收徒无望的老头,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:“小子,你上次买的不是赤血朱砂吗?怎么突然来买火云砂?” 雷枫朝他投去一抹怪异笑容,老头随即回过神来,惊得目瞪口呆:“不是吧?你……你今年才多大?” “师父说我是天才。”凌霄满脸得意。 “希望今天你别死了……否则就太可惜了……” 老头神情有些黯然,转而说道:“小子,等会若有激战你小心点,倘若发现事不能为就跑——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,必要时我会帮你争取逃命机会……或许,你是上清道宗崛起的希望。” 凌霄不由愣住了。 他跟老头交集并不多,也就买材料时有过几次碰面,而且没有深入交流过,没想到老头却说出这番话。 三人不再说话,跑车向西北方飞驰。 突然! 沈霓裳先前已经逐渐平复,不再泛红的脸蛋莫名其妙红如绸布,恼怒的回头瞪了凌霄一眼。 “干嘛?”凌霄满脸疑惑。 “你……” 她恨得牙痒痒,关键有药宗前辈在场,她不好意思说出来。 “啊!” 凌霄突然发出凄厉的惨叫,只因二小姐屁股抬起来,然后狠狠一用力坐下。 于是…… 他只觉得那玩意,好像要断掉了似的。 沈霓裳为什么瞪他? 之前虽然她坐在他腿上,但大家都在谈论各种话题,凌霄也没心思往别的方面想。现在静下来之后,他就算不愿意多想,那弹性十足的小屁股坐在腿上,再加上隐隐传来的纯净体香…… 总之,他无耻的有了反应,好死不死那玩意抵在小屁屁上,二小姐快被顶得羞愤欲死了。 “沈霓裳……咝……我要杀了你……”凌霄脸色煞白倒抽冷气。 “死变态!” 二小姐勃然大怒,羞红着脸恶声吼道:“你要是再敢……我就把那东西剁了喂狗!你这个混蛋!” 老头立马明白发生了什么,假装不知情的把头侧到另一侧,凌霄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 丢脸啊! 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! 如果只有他跟沈霓裳两个人,倒也不觉得那么丢脸,关键还有其他人在,而且是另一个门派的前辈——在这种场合下,他代表的是上清道宗的面子,这就等于把脸丢到其他门派去了。 “我又不是故意的……”凌霄无比心虚小声嘀咕。 “你是有心的吧?”二小姐恼怒万分。 “快到了。” 老头的声音突然响起,充满了无比的凝重,凌霄也顾不上疼痛羞愧,目光落在远处的一片建筑上。 在普通人看来,那里没有任何特殊之处,但是对于修道者而言,看到的情形完全不一样。 “有什么问题吗?我怎么看不出来?”沈霓裳皱眉道。 “你能看出来还用修道?” 凌霄哼了一声,立马看到几十米外有人招手,赶紧说道:“停车,到了。沈霓裳,你快回去吧。” “我不走,我要留下来看看……” “看个屁啊!你以为跟那个狼妖一样?要是我们打不过那个魔,附近的人可能都跟着遭殃!” “明明什么都没有……你该不是吓我吧?” “没有?” 凌霄狠狠瞪了她一眼,趁着跑车停在路边,他随手打出一张符篆。 符篆焚尽后化作一片清气,融入到沈霓裳的眉心中。 啊! 二小姐当场尖叫出声。 那张刚才还因为羞怒泛红的脸蛋,刷地一下变成了纸一般的白,上下两排牙齿磕的咯咯作响。 那是什么? 现在天还没完全黑下来,能见度还算比较高,然而三百多米开外的一片区域,却陷入无比阴暗之中。 浓到化不开的紫黑色雾气,笼罩了方圆几百米范围,形成一个巨大无朋的气旋,仿佛世界末日降临了一样。 之前完全感觉不到,此刻她的感知变得无比清晰,她能真切感受到,其中蕴含着让人心惊胆战的煞气! “那……什么鬼东西?” 不等凌霄给出答案,她突然惊呼出声:“那是我们学校!” 学校? 凌霄不由愣了愣,一边朝玄月那边跑,一边喝道:“快点回家!别呆在这里了!” 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的二小姐,心知在这里非但帮不上忙,而且可能带来非常大的危险。 于是,她开着超跑歪歪扭扭的飞驰而去…… “沈霓裳说那里是她学校。”凌霄快步跑到玄月面前。 “死开。” 玄月冷冷看了他一眼,转而对药宗的老头恭敬行礼:“封羽前辈,您怎么也来了?” 她为什么让自己死开? 自己有招惹她吗? “玄月……” “我不想跟你说话,滚远点!” “你有病啊?我招你惹你了吗?” “死变态!”玄月怒骂。 “我……” “还真的够春风得意啊,这个时候都不忘占便宜,一边对姐姐动心思,一边还占妹妹的便宜,我看你是想左右逢源吧?” “什么啊?” 凌霄总算明白玄月为什么突然变脸,很明显是看到沈霓裳坐自己腿上了:“那破车就两个座位,所以……” 老头封羽赶紧摆摆手,沉声喝道:“这都什么时候了,你们还有心思吵架?事关我等生死,更关系无数民众生死,难道师门就是教你们,斩妖除魔的关键时刻起内讧?都给老子闭嘴!” 听到他这么一喝,凌霄和玄月双双闭嘴。 玄月狠狠瞪了凌霄一眼,说道:“前辈说得没错,现在先不跟你计较——前辈,现在该怎么办?您经验丰富,我们全都听你调派!” 封羽始终盯着远处那团紫黑色魔云,等到玄月说完这句话,他沉声道:“现在看来不是魔直接杀人,而是利用魔气结界隔绝了这片区域。刚才那丫头说这是学校,就意味着里面有很多人,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魔在用这些人施展某种禁忌之术……只有进去才能知道,你们都小心点,走!” 江州理工大学。 这是江州省的顶级名牌大学,虽然相比炎黄最顶级的几所大学稍差,但也能排进全国前十五。 整个学校师生总数将近十万人,分散在五个不同校区,眼前这个主校区就有超过六万人。 学校占地面积将近五千亩,换算下来也就是三平方公里多。 魔云覆盖的形状呈圆形,直径四百多米,并没有把整个校区覆盖,占了校区总面积约二十分之一,因此没有被魔云覆盖的区域,倒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,学校大门口依然川流不息。 四人迅速从学校大门进入,直奔魔云覆盖的那片区域。 “同学,请问一下。” 玄月露出好笑的笑容,拦住一个戴眼镜的男生,指着魔云所在的地方问道:“那里是什么地方?” 男生看到玄月那张漂亮的脸蛋,明显有些小激动,赶紧说道:“你好,那里是宿舍、食堂、图书馆……同学,我可以带你……” 不等他把话说完,玄月已经离开了。 没理会男生有些失落的眼神,玄月一边快步走去,一边压低声音说道:“现在将近晚上七点,住校的学生大多数都在宿舍、食堂和图书馆。很明显,对方选择的是人聚集最多的地方。” 第90章 梦魔,黑斗篷 第90章 梦魔,黑斗篷 四人速度很快。 不多时,已经走到魔云覆盖区域边缘。 换做普通人从外面看去,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异状:跟平时一样,有很多男男女女在这片区域走动。 然而,在凌霄他们看来完全不一样,那些在魔云覆盖区内行走的人,根本就是通过幻术制造的假象。 稍微注意看就会发现一个问题。 大学校区内每一个地方,都应该有人走过来走过去才对,但是普通人所看到的是,这片区域内虽然跟别的地方一样有人走动,然而这些走动的人都没有走出来,而是在那片区域之内——只不过,普通人根本不会注意这一点。 大家继而彼此互视一眼,封羽迈步走进了覆盖区内,其他三人紧随其后。 这是一个结界! 用魔气打造出的特殊空间,一旦进入就会受到魔气影响。 普通人进来之后,看到的景象跟平时依然相同,然而当凌霄他们进入后,看到的又是一番景象。 确实有人在走动。 但是跟从外面看到的幻象不同:幻象中的人是无规律来来往往的,结界里面这些人却都朝一个方向走。 结界里面的人出不去,外面的人却可以进入。 那些从外面进来的大学师生,迅速就会被控制住神智,仿佛行尸走肉一般,朝某个方向汇集。 当然,凌霄他们不可能被控制神智。 毕竟魔同时操纵这么多人的神智,已经耗费了很大的精力,而他们几个都是灵觉强大的修道者。 “不能再让更多人进来的!”玄月脸色极其凝重。 但凡进入结界的普通人,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生命,这种只进不出的情况,会让结界内聚集的人越来越多。更进一步,进入的人越多就越有利于魔所做的事,如果这是一种祭祀或禁忌之术,也会导致威力更加强大。 凌霄点点头,迅速从结界中退了出去,正准备打电话给李贺,却发现不远处站着一个人。 “你怎么又……” 之前明明看到二小姐吓得半死,开着车飞也似的跑走了,这丫头怎么又掉头跑回来了啊? “我……我就是想看看……”沈霓裳抱着小狐狸呐呐道,一边是恐惧一边是好奇,她选择了后者。 “待在这里,千万不要进到这里面,不然就死定了!” 由于沈霓裳已经暂时开了灵眼,能看清那片巨大的魔云,她当然知道那种地方不能进去。 凌霄稍微思索一下,又道:“打电话给李贺,让他找崔海铭派人过来,以宿舍为中心五百米范围内,不允许任何人进入……但凡进来这里的人,很可能都有生命危险——还愣着干什么?” 校内有保卫科。 校外有派出所。 这边沈霓裳电话打出去没一会,就看到校保卫科的人跑来了,每隔一段距离安排一个人,阻拦进入这片区域的师生。 凌霄没机会看到这一幕,他已经重新返回结界内。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中心位置在宿舍。”玄月盯着远处的建筑。 “都准备好!” 封羽脸色极其凝重,犀利的目光扫过三人,一字一顿道:“能够弄出这种规模的魔云结界,这个魔的实力非常可怕,很可能……我们今天都会死在这里,如果力有不逮我会掩护你们撤退。” 撤退? 修道者除魔卫道,这是不可推卸的天职。 如果在荒郊野外碰到妖魔鬼怪,打不过还说可以闪人跑路,眼下这种情况能选择逃跑吗? 魔云结界里最少也有几千人,他们跑了这些人全都活不了! “走!” 眼看三个年轻人都没吱声,封羽心知他们不可能退缩,也不再多说朝魔云结界的中心走去。 宿舍! 这个时间点宿舍的人无疑最多,是作为祭品中心最好的地方。 之前从外面进来的人,被控制了神智之后,也都往那个方向汇集——魔,肯定就在那里! 突然间,那些正在朝宿舍方向汇集的人,一个个全都停下脚步不动了。 “不好!” 凌霄刚惊呼出声,就觉得脑子里变得模糊起来,强烈的睡意凭空袭来,神智立刻变得模糊。 魔同时操纵那么多人的神智,肯定不可能有足够能力迷惑他们的神智,但如果集中力量对付他们几人,情况就大大的不一样了。 凌霄和莫云枫率先受到影响,随后修为稍高一筹的玄月,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。 封羽骇然色变。 下一刻,他右手掌心多出一个,有婴儿拳头大小,通体青白色的玉质印章。 伴随着灵力注入到印章中,青色毫光四射开来,左手一挥撒出大片不知名的粉末,他抓起印章往凌霄额前印去。在这个过程中,那些粉末好像有灵性似的,主动附着在印向凌霄额头的那面。 啪! 啪! 啪! 凌霄、玄月、莫云枫三人额头上,分别多出一个散发着青光的符箓。 “差一点……” 凌霄的神智恢复过来,被吓出了一身冷汗。 四人之中,单论修为境界他跟莫云枫相同,玄月比他们俩高出一个品阶,但是他们三个都差点被控制住。 可见,魔的修为比他们三人都要高。 幸亏有实力更高一筹的封羽,关键还是因为药宗的法术特殊:药宗不擅长战斗,同等修为下明显弱于其他道门,他们最擅长的有两种法门,一种是搜寻天材地宝、制作各种药物和法器,二是治疗和驱除阴邪。 “破噩法印?” 看到那个玉质印章,玄月忍不住惊道,这可是药宗有名的法器。 “还有我珍贵的清神香,唉……” 封羽心都在滴血,法器是可以重复使用的,但是单单法器只能破解这一次,如果魔不断释放这种操纵神智的术法,他还不得不停的使用法器破解?所以必须辅助另一种珍贵的灵药,才能做到长时间持续有效。 清神香属于消耗类的药物,其价值之高远非赤血朱砂可比,就刚刚用的那些如果花钱买…… 足够在洪都买套三居室! “原来只是个梦魔,这下好对付了。”莫云枫眸子里闪烁着自信。 梦魔。 这是一种很特殊的魔,或者说它是魔和鬼的综合体。 从形态上梦魔不具备实体,而是类似于鬼的无形灵体,但不同于鬼的普通攻击手段,它拥有非常强大的法术,它的能量也并非鬼气而是魔能——事实上,梦魔本来就是从鬼进化成的魔。 梦魔有两个特点。 其一,它的魔能虽然可能很强大,却不具备直接攻击力,最常用的术法只有一种——控制神智。 它可以控制你的神智让你自杀,也可以同时控制多个人的神智,让你们彼此之间互相残杀。 在攻击手段不像其他魔那么强之下,它也有一个非常棘手的优势。 无形无迹。 隐藏能力非常惊人,想找到它极其困难。 换句话说,只要封羽利用破噩法印和清神香,让梦魔无法控制他们的神智,大家的安全就有保障了:之前单纯按照魔能强弱判断,还以为根本斗不过对方,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善于藏匿,攻击性却不强的梦魔。 “不对!” 凌霄眉头一皱,喃喃道:“根据梦魔的特性,它都是通过潜入人们梦中,摄取精元阳气修炼。完全没理由这么大张旗鼓,一次性操纵这么多人……这么多人的精元,它也根本吸收不了吧?” 精元太多吸收不了也是浪费,反而如此大张旗鼓容易暴露,按理说梦魔不会做这种傻事。 “难道……梦魔跟之前的狐妖、狼妖一样,都只是——傀儡!”玄月大惊失色。 “真聪明。” 阴冷地声音突然传来,当梦魔重新控制人群,朝宿舍那边汇集时,行尸走肉般的人群中,突然多出了一个高高的黑影。 黑斗篷。 黑衣服。 两团幽绿如鬼火般的光芒,在对应眼睛的部位跳跃着,给人一种后心发寒的感觉。 显然,黑斗篷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! 当它发现有人进入魔云结界,却没有被控制神智,就知道那些多次坏事的修道者过来了。于是它试图让梦魔对付这些人,没想到梦魔竟然无法控制凌霄一行,关键时刻它终于要出手了。 梦魔是它的傀儡,在帮它做一件很重要的事,绝不容许被打扰。 “你是谁?”玄月喝问道。 “这不重要。” 黑斗篷的声音很难听,如同砂纸打磨生锈的铁器:“你们不止一次坏我好事,不过……我可以原谅你们,前提是你们立刻滚开。” “你觉得可能吗?”莫云枫连连冷笑。 “动手!” 青色灵力透体而出,封羽大声喝道:“他是在给梦魔拖延时间,肯定在做什么很重要的事!” 话没落音,他抖手撒出一片金粉,破噩法印呼啸而出。 金粉受到神奇的力量吸引,纷纷凝聚到玉质印章前端,大片金光释放,在虚空中幻化出一米见方的金字。 杀! 凌霄他们不敢有丝毫怠慢,现在可不是聊天的好时机,上清道宗的符篆和清微门的印诀纷纷发动。 “找死。” 黑斗篷抬手一指向天。 那是什么样的手? 黑漆漆的一层皮包骨头,就好像经过暴晒的尸体,晒得焦黑后又失去了水分——最恰当的比喻就是,黑人尸体脱水的样子。 伴随着那只手向天一指,惨绿色能量陡然释放出来。 幽绿的能量组成一个椭圆形,把黑斗篷全身上下包裹在内。 这能量…… “他是修道者!”玄月惊叫道。 “入魔的云阳宗修道者。”封羽厉声喝道。 云阳宗为修道界五大道门之一,最擅长的道法就是各种结界,黑斗篷所使用的正是结界术。 能量出卖了他的身份。 他释放的能量表面看去是魔能,其本质分明就是修道者的灵力,或者说是被魔化的灵力。 融合某种药粉的破噩法印,释放出的金光符箓最先砸在结界上,一声震天巨响中金光飞溅,肉眼可见的冲击波激荡开来。 可惜,结界没有被破开! 第91章 七杀! 第91章 七杀! 之前凌霄等人陆续被梦魔侵入神智,唯有封羽不受影响,可见他的修为明显比三人高出一截。 日品一阶! 没错! 他的修为别说相比凌霄他们三个小辈,甚至比玄月的父亲玄铄天还高,然而药宗并不擅长战斗,他的战斗力只比玄月稍微强一些——事实上,药宗弟子在战斗中的作用,更多体现在辅助方面,比如治疗伤者,比如祛除妖魔邪术的负面影响。 黑斗篷的修为境界比封羽还差些,只有月品三阶修为。 只不过…… 云阳宗的法术攻击力极强,同等修为下比药宗高出一个品阶不止,更兼黑斗篷已经由道入魔,在魔能的催化下攻击更强。 单就攻击强度而言,封羽也就跟云阳宗月品三阶相当,黑斗篷却足以比拟,云阳宗日品一阶强者! 玄月是月品二阶。 莫云枫和凌霄都是月品一阶,虽说上清道宗弟子能同时释放多张符篆,攻击力通常比其他门派强了一筹,可问题是他手里现有的符篆,都是星品三阶时制作的,因此他的战斗力也就跟莫云枫相当。 总之,即便四个人联手的情况下,只跟黑斗篷的战力相当。 黑斗篷明显是在拖延时间。 他到底想干什么? 不知道! 但可以肯定的是,一旦等到拖延了足够的时间,等他的目的实现了,四个人可能就死定了! 除非能在黑斗篷目标达成之前干掉他,然而在双方实力相当的情况下,想杀他根本就不可能。 破噩法印刚到,凌霄、玄月、莫云枫的攻击接踵而至,无一例外轰在那层惨绿色结界上。 就在结界出现龟裂的瞬间,黑斗篷屈指指向封羽:“破杀!” 一层惨绿色光芒,立马把封羽笼罩。 紧接着,大量绿色光箭由结界壁上剥离出来,从四面八方飞射向封羽。 “去!” 封羽右手持破噩法印,左手撒出一片银色粉末。 破噩法印光芒暴涨,竟然悬浮在他头顶上面,洒下一片银光,在周围形成坚不可摧的防御。 与此同时,凌霄他们纷纷把攻击锁定,困住封羽的结界上。 势均力敌! 照这样下去,黑斗篷固然没办法杀死他们,他们也奈何对方不得:最终黑斗篷的拖延计划必将得逞! 怎么办? 怎么办? “这样下去不行!” 凌霄大急,眸子里突然精光一闪,喝道:“你们尽可能拖延一会,给我争取时间!” “你要干什么?”玄月赶紧问道。 “制符!” 说话的同时他迅速后退,退到其他三人后面,从吊坠中取出工具:虽然他退出之后,势均力敌的局势会被打破,但是以他在这个团队里的战力占比,即便退出双方差距也不会太大。 因此,黑斗篷短时间内也拿他们没办法,想杀伤三人最少也要几分钟。 裁纸。 研磨。 灵力注入狼毫笔中。 嗯? 就在凌霄这边准备就绪,要制作月品一阶符篆时,突然注意到远处有人注视。 难道…… 黑斗篷除了控制的梦魔之外,还有其他手下或者同党? 只可惜,他这边发现有人窥视之后,刚抬头看过去那人就躲起来了,好像凭空消失了似的。 已经顾不上了那么多了。 “你……” 感受到凌霄制作符篆时,隐隐透出的灵力波动,玄月差点没跌落下巴:“你怎么突破到月品了?” 最初认识他时,他的修为只有星品二阶,还被自己嘲讽过。然而,随父母一行干掉那只魔之后,他就飞速提升到了星品三阶,现在竟然再次晋级月品——前前后后还不到两个月吧? 诚然,她也一样实力暴涨,从星品三阶突破到月品二阶,可…… 她是借助寒玉髓那种天材地宝,才有机会连续提升两个品阶的,所有寒玉髓都被自己喝光了。 难道他藏私了? 不对! 如果当初得到的寒玉髓不止那些,他完全可以拿出来二一添作五,甚至就算不给她也很正常,毕竟那东西是他找到的,根本没必要偷偷摸摸藏私。 以封羽为首的三人,战斗力比黑斗篷弱了一些,最多也就支撑几分钟。 换句话说,如果支撑太久他们就会受伤,进而导致战斗力下降,到时就算凌霄制作出更强的符篆,也会因为同伴受伤实力削弱,导致四个人的综合战斗力,跟黑斗篷相比依然没有优势。 几分钟能做什么? 他现在制作的是月品一阶的符篆,他自身的修为也是月品一阶,因此每制作一张符篆就必须休息。 大约休息十分钟才能制作第二张。 但是! 同伴所能拖延的时间,不足以让他制作第二张符篆,而如果只有一张月品符篆,也只比黑斗篷稍微强那么一点,而且只是一波攻击稍强,依然无法扭转势均力敌的局面——必须有更多的符篆! “你……你疯了是不是?”玄月大惊失色。 她看到凌霄用短短不到十秒,完成第一张符篆之后,竟然划开了中指指尖,分明是跟当初对付那只魔一样:上次是用精血制作威力强大的符篆,这次则是用精血催动灵力,在短时间内连续制作更多符篆。 凌霄没有回答她,谁都知道以目前的情况,他已经别无选择了。 一张…… 两张…… 三张…… 指尖溢出一滴滴猩红的血液,跟更高品质的火云朱砂融为一体,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制作符篆。 从额头渗出汗珠,到脸色逐渐苍白没了血气,到后来他脸色铁青,呼吸都变得无比急促。 一分多钟后,蹲在地上的凌霄要站起来。 脚下一阵跄踉差点摔倒。 “你……怎么样?”玄月脸上写满了担忧,还有一丝心疼。 “七杀,疾!” 四张符篆同时脱手而出。 每一张,都相当于月品一阶高手全力一击。 四张加起来同时发动,绝对不弱于月品三阶高手的攻击力,再加上其他三人的战斗力呢? 七杀符! 七杀指的并不是一种星象,而是七种不同属性的力量——金、木、水、土、火、风、雷! 七种属性的灵力化作一支巨型长矛,四张七杀符幻化成的四根光矛,携万钧之威朝黑斗篷飞去。 “全力进攻!” 封羽急声大喝,这是唯一的机会。 噗! 黑斗篷挡住了四张七杀符,挡住了封羽的攻击,挡住了玄月的进攻,却没有灵力抵挡莫云枫。 伴随着一声撕裂,一支火箭从黑斗篷肋部刺入,黑斗篷张口喷出一股紫血,身形跄踉连连后退。 受伤就意味着战斗力下降。 在起先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,一方受伤战斗力下降,之前的平衡就会被打破:虽然凌霄也因为精血耗损受伤,甚至比黑斗篷伤得更重,可是上清道宗跟其他道门不同,符篆都是提前制作好的。 说白了,他只要没昏死过去,只要处于清醒状态能释放符篆,不管有没有受伤战斗力都一样。 趁他病,要他命! 眼看着黑斗篷受伤,四人拼命倾泻出所有攻击,在对方已呈败象的情况下,尽可能给对方造成重创,进而彻底将其斩灭。 “混蛋!” 黑斗篷眼看已处于下风,心知照这么下去,计划根本来不及完成,他就会被彻底干掉了。 他利用梦魔吸取精元,这个过程怎么说也得两个小时以上,而从开始到现在还不到一个小时。 “你们都要死!一个都别想活着离开!” 黑斗篷出离的愤怒了,他突然间张开双臂,整个人悬浮起来飘到空中。 嗤嗤嗤…… 与此同时,在这片被紫黑魔云覆盖的区域,四面八方涌来无数细细的白气,在紫黑色中极为显眼。 看到这一幕,凌霄他们三个小辈还有点莫名其妙,见多识广的封羽却失声道:“炼精化魔大法!” “什么鬼?”玄月呐呐道。 “一种传说中的魔道法门,利用活人精气转化成本源魔能,在极短时间内提升修为……” 妖魔鬼怪都有类似的本事,有的吸精气,有的吸血,甚至还有直接生吞活人,借此吸收炼化提升实力。 然而,这就好比人吃东西要消化一样,不是说你吸收得多就提升得多,要不然短时间内吸收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的精元,不就立马天下无敌了?事实就是,妖魔鬼怪吞噬精元之后,也需要一个吸收炼化的过程,而且每次吞噬的数量也有限制。 炼精化魔大法。 这是一种只存在于传说中,很多道门晚辈弟子都没听说过的顶级魔法,它通过一种特殊的法门,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吸收大量精气,并直接转化成自身修为,效率远非正常的吸食精元炼化可比。 黑斗篷以前暗中控制那些妖物,到处吸食普通人的精元,正是在聚集精元试图施展这种魔法。 之所以暗中进行,而且只吸收一部分不会在短期致人死命,说到底就是不想被修道者发现。 可惜还是被发现了。 为免大量修道界高手赶过来,在狼妖被凌霄灭掉之后,他毫无顾忌的利用梦魔的特殊能力,用魔云结界控制数千人的神智,没有掩饰堂而皇之施展秘法,就是想赶在修道界高手来之前完成。 凌霄他们赶到的速度太快,拖延时间已经不成了,只能在秘法施展不足一半时直接吸收。 这样一来,炼精化魔大法就不能达到预期效果。 但是! 以双方并不明显的实力差距,哪怕只提升半个品阶的实力,以封羽为首的四人怕也在劫难逃吧? 第92章 传承至宝断生刀 第92章 传承至宝断生刀 大量精气经过某种特殊转化,变成精纯无比的魔能,疯狂朝黑斗篷身体涌去,仿若百川归海。 仅仅只是一两个呼吸间,黑斗篷肋部被贯通的创伤,竟然恢复如初了。 魔能先用以恢复创伤,随后开始增强修为。 进攻? 事实证明,四人继续攻击已经毫无意义:凌霄以耗损精血为代价,短时间内制作出好几张月品一阶七杀符,总算让黑斗篷受了伤,随着黑斗篷的伤势完全恢复,双方战斗力又平衡了。 总共七张七杀符刚才用掉四张,即便把剩下三张再用掉,恐怕也没办法让黑斗篷受伤吧? 毕竟,黑斗篷的修为在不断增强。 况且即便能让对方再受一次伤,还是会在极短时间内被魔能修复,这种杀伤完全没有价值! 现在还有后退的余地。 对方正处于提升过程中,如果凌霄他们选择逃跑,黑斗篷绝对不会追过来。 逃跑? 他们能逃跑吗? “拼了!” 玄月美眸中闪烁着,悍不畏死同归于尽的决心:“几位,有什么拼命的法门,都该拿出来了!” 每个门派都有拼命的法门,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换取更强的攻击,然而这种法门是不可逆的。 也就是说,一旦开始施展这类法门,注定只有死路一条。 “除魔卫道,死有何憾?” 莫云枫哈哈大笑,放声说道:“师妹,虽然知道你喜欢的人不是我,但是能跟你并肩战死,我已经心满意足了!” 玄月一愣,眼角余光若有若无瞥了凌霄一下,对莫云枫说道:“在我心里,师兄就像我的兄长一样,今天在我心里更是英雄。” “你们有完没完?动手!” 凌霄双眸中一片血光,心里暗暗念叨着:师父,对不起,徒儿没办法去救你,你自己珍重。 四个人已经做好了同归于尽的打算,就在他们准备施展最强一击时,幽幽的声音从远处飘过来。 “死了,可就什么都没有了。”声音仿佛没有丝毫感情。 “你……你是谁?”玄月忍不住皱眉。 “是你?”凌霄大惊。 “你们认识?” 玄月明显有些回不过神,凌霄身边那些人她就算不全部认识,也都多少知道一些,绝对不包括眼前这个女孩。 女孩十三四岁的样子。 看起来还没有完全长开,从身体上来看明显有些青涩:身高最多一米五五,胳膊腿很纤细,五官充满了少女的气息,就连胸口也是平平的一片,发育程度还不如很多同龄的女孩子。 尽管女孩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,等到长大了绝对是个美女,可就目前看来她还是个小女孩。 然而,她的言行举止和神情气质,跟她的年龄完全不匹配。 眼神冷漠。 气息冰冷。 明明是略带青涩的少女嗓音,却给人一种很老练的感觉,而且她身上透着一股,高高在上的怪异气质——分明是个没长大的小女孩,又怎么会高高在上呢? 女孩身上穿着一套花花绿绿的衣服,看起来像某种少数民族服饰,单论外形别提有多漂亮。 凌霄见过她! 第一次是在前几天的酒会上,救了那个心肌梗塞的宾客后,他突然发现有人在暗处窥视。 只可惜,当他追出去对方已经跑了,尽管对方的容貌只是惊鸿一瞥,他却一眼认出就是这个小女孩。 第二次见到则是刚才。 他准备使用精血制作符篆之前,从吊坠的储物空间取出各种材料,再次感觉到被人窥视。 不过这次他没看到人,但现在可以肯定,窥视者就是她无疑。 “你是什么人?” 想到小女孩可怕的身手,凌霄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。 “我可以帮你们,让你们活下来,并且杀死这个入魔的修道者,但是……我为什么要帮你们呢?”小女孩不答反问。 “条件!”凌霄没有丝毫迟疑。 “她很可能是骗你的,你就那么相信……”玄月大急。 “现在还有选择余地吗?”凌霄扭头看过去。 “这……” 是啊! 眼下只有同归于尽一条路,既然横竖都是个死字,有什么理由不赌一把呢? 女孩是借机想得到什么,趁着他们身处绝境时落井下石,但事到如今他们已经别无选择。 “我要你的刀。”女孩盯着凌霄。 “什么刀?”凌霄一愣。 “之前裁纸的那把刀。” “接着。” 凌霄连一丁点思考时间都没有,心念一动裁纸刀出现在手里,毫不犹豫丢给数米外的小女孩。 那把裁纸刀是师父给他的,正规用途是拿来裁符纸,日常用途就比较多了,比如切水果、削木头、刮鱼鳞、修指甲等等——总之这把刀对他而言,除了比较锋利之外,并不存在特殊性的价值,分分钟可以换把美工刀替代。 他搞不懂对方提出的条件,为什么会是这么一把小刀,也正因为这把小刀对他来说没什么用,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就丢过去了。 “她在干什么?” 玄月失声惊呼,众人目瞪口呆。 凌霄为什么把刀丢过去,而不是走过去递给她? 很简单。 在酒会上发现被窥视,凌霄竭尽全力都没追上,小女孩展现出超乎想象的实力,他理所当然认为她武学造诣极高。 以双方相隔数米距离,哪怕换成稍微有点身手的普通人,也能轻易接住小刀,更何况是她? 可是…… 在所有人惊异的眼神中,女孩虽然做出了接刀的动作,然而她竟然用掌心,迎向锋利无比的刀尖! 当然,无论这把裁纸刀再怎么锋利,在没有能量灌注的情况下,倘若女孩使用真气蕴于掌心,刀子是不可能伤到她分毫的,可问题是……她根本就没使用真气,而是用血肉之躯迎向刀子。 噗! 四人不约而同皱眉,有种很肉疼的感觉。 刀子刺穿了女孩的掌心,就那么在穿透之后镶在手掌上,刀柄停在掌心一侧,刀尖直透手背鲜血四溢。 她疯了吗? 有这样接刀的? 异变突生。 女孩的双眸突然变成青色,那种青跟黑斗篷释放出的惨绿色魔能不同,而是充满自然气息如同芳草的青色。 她口中念叨着听不懂的怪异咒语,丝丝缕缕的青色气流萦绕全身,最终化作无数青色符篆。 那些符篆按照特定的轨迹,在她身体周围缓缓游走。 掌心伤口飞溅出去的血,仿佛受到某种神奇力量的牵引,包括已经溅落到地上的血,都飘起来朝伤口回流而去。 不! 那些血不是回流到伤口,而是被刺入掌心的刀子吸收了! 同时被吸收的还有,女孩周围游走的青色符文。 随后,那柄平平无奇的小刀,出现了匪夷所思的变化。 原本灰不溜丢毫不起眼的刀体,仿佛被剥离了外层的掩饰一般,显露出青黑色的本体色泽。 远远看去好像有无数小蚂蚁,在刀身上爬来爬去,如果离近了就会发现,那分明是密密麻麻无法计数的,呈漆黑色的怪异符文,只是那些符文实在太小,数量又实在是多得吓死人,因此看起来像是一群蚂蚁。 刀在吸血! 它在吸收小女孩的血,以至于她那张漂亮的小脸蛋,瞬间变得苍白如纸。 “这……这到底是什么刀?”莫云枫呐呐道。 “不知道啊……” 凌霄同样目瞪口呆,喃喃自语道:“师父给我裁符纸用的……从来没见它有什么特殊之处……” 这时,封羽的声音在三人耳边回荡:“她是苗疆蛊王。” “前辈,您是不是知道什么?”玄月大惊。 “苗疆有一个传说……” 蛊师是个非常特殊的群体:他们即不属于武宗也不算道门,他们不被道门承认,被道门排除在外视为低级。 当然,蛊师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邪恶,他们实际上很少会出手害人,像上次对沈暮云下蛊的那种,只是蛊师中的败类罢了,就好像修道者和武者之中,同样也有少数良莠不齐的败类。 这个群体生活在固定的地方,蛊王是这个群体的精神支柱,也正因为有历代蛊王的领导,这个群体非常团结。 苗疆善用蛊和毒,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很强,然而相比顶尖的修道者和武者,他们的实力差了一个级别。 正因为如此,才不被武宗和道门承认。 但是! 上古时期的苗疆一脉,其实有过很辉煌的历史,他们独树一帜强大绝伦,甚至拥有跟修仙者匹敌的实力。 只不过,他们的修炼方式比较特殊,随着上古时期发生的未知变故,修仙者固然沦落到很不堪的程度,苗疆的沦落程度更有甚之,这才导致如今苗疆的地位,比道门和武宗更加不如。 传说中苗疆之所以沦落至此,是因此相比道门和武宗,他们自上古后失去的除了各种秘典之外,还有最重要的传承至宝。 断生刀。 锻神池。 九黎壶。 其中,锻神池和九黎壶用于整个族群的传承,而断生刀为历代首领所有,被誉为族中圣兵。 传说只要能得到锻神池和九黎壶,苗疆就能重现昔日盛世,若得断生刀则能让蛊王实力暴涨。 “难道……这就是断生刀?”凌霄呐呐道。 听到封羽这番解说,凌霄才意识到他所答应的这个,看起来几乎没损失的条件,竟然失去了无比珍贵的至宝。 “你们都去死吧!” 黑斗篷的狂笑声,把所有人拉回到现实中,感受到黑斗篷释放的气息,凌霄顿时脸色惨变。 日品一阶! 即便没有足够时间完成炼精化魔大法,黑斗篷的实力依然提升了一个品阶! “你的对手是我。” 小女孩的声音突然传来。 刺穿掌心的小刀消失不见,就连掌心的伤口也没有了,她一步步走过来挡在凌霄等人前面。 第93章 绝强 第93章 绝强 “那你就先去死!”黑斗篷狞笑,抬手一指结界发动。 比之前更加强大的结界,把小女孩完全包围起来,铺天盖地的攻击轰杀而来,以封羽为首的四人骇然色变。 就在他们准备出手帮忙时,小女孩淡淡说道:“不用。” 青黑色符文如同屏障,从她的身体里浮现出来,把体表快速游走转动,化为一层坚不可摧的盾牌。 噗!噗!噗! 威力绝伦的光箭悉数命中,却连她一分一毫都伤不了。 尽管结界中的攻击伤不了她,但她也被困在结界之中出不去。 接下来,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。 她缓缓抬起右手。 出拳。 轰隆隆…… 伴随着一声巨响,黑斗篷制造的那层结界,竟然被一拳轰成碎片。 黑斗篷先是一惊,随即连连发动一个又一个攻击性结界,小女孩的动作也随着出现变化。 第一次破碎结界时动作很慢,接下来全身覆盖在青黑色符文中的她,如同一支箭矢直冲黑斗篷。 看不到她动手。 只因她整个人就好像变成了一柄,无坚不摧的旷世神兵,只能看到一道青黑色光影往前冲。 嘭! 嘭! 嘭! 所过之处,无论是攻击还是试图困住她的结界,就好比面对铁锤的鸡蛋一般,毫无抵挡之力的纷纷破碎。 黑斗篷被吓坏了,先前还自信满满的心态,已经被恐惧和震惊所取代,他想都不想转身就跑。 身体裹在一团惨绿色结界中,竟然脱离地面向高空飞去。 “死。” 女孩的脚一跺地面。 水泥地面不知遭到何其强大的力量,在留下一个深不知几许脚印的同时,以脚印为中心方圆好几米瞬间塌陷下去,更多密集的龟裂蔓延到十多米开外——天知道这是怎样恐怖的力量? 就连封羽都看得目瞪口呆。 咻! 借助反作用力一飞冲天,小女孩速度之快如同闪电。 她不像黑斗篷那样,能利用结界在空中飞行,只是借反作用力弹跳,因此余力一尽就掉落下来。 蓬地一声。 当她从空中落在地面上的时候,悬浮在空中的结界化为粉碎,黑斗篷连同斗篷里的身体,凌空炸裂成无数大大小小的碎片。 秒杀! 这分明就是践踏级别的秒杀! 在上次的酒会上,凌霄已经发现小女孩实力不凡,跟她的年纪完全不成比例:按照她当时的速度可以判断出,她在武学上的境界转换成修道者,绝对不下于月品三阶,甚至可能更强一些。 现在呢? 她的对手可是日品一阶的修道者,而且这种入魔之后的修道者,战斗力会比同阶修道者更强。 然而,这么一个顶尖高手在她面前,却被轻而易举的秒杀了。 她的防御坚不可摧。 她的攻击无坚不摧。 在融合了那柄被誉为,苗疆三大传承至宝之一的断生刀之后,她那娇小的身体蕴含着不可思议的力量,完全就是一部不可摧毁的杀人机器,所向披靡! 凌霄一点都不怀疑,能够秒杀黑斗篷的小女孩,能更轻松的秒杀自己,秒杀包括封羽在内的所有人。 无论天赋极高的玄月和莫云枫,还是凭借吊坠急速提升的凌霄,在这个年龄远远比他们小的女孩面前,简直就是孱弱到可怜的小渣渣——小女孩现在表现出的实力,绝不下于排名前几位的,最强道门的一派之主。 可以说,就连身处清微门二代弟子中,天赋和实力都堪称佼佼者的玄铄天,对上这个小女孩也差了一截。 “我们的交易结束了。” 看了一眼傻愣愣的凌霄,小女孩毫不犹豫转身。 黑斗篷被轰碎的尸体,稀里哗啦落在了地上,相比常人鲜红的血液,被魔气侵蚀的血是紫红色的,洒落在地上如同一朵朵紫杜鹃。 他本来是修道者。 他本来是人类。 然而,从他入魔的那一刻开始,就意味着失去了以往的身份,成为妖魔鬼怪中最邪恶的魔。 吊坠从凌霄胸前悬浮起来,体积明显增大好多倍,变成了一次性纸杯大小,通体呈青铜色的小瓶子。 大量金色符文在瓶体外游弋,继而脱离瓶体飞出,把黑斗篷的残尸笼罩在内。 这次斩杀的魔实力也很强。 可问题是,在斩杀这只魔的过程中,凌霄出的力实在太少了,远远不能跟上一次相提并论。 当黑斗篷利用炼精化魔大法,让修为提升了一个品阶之后,凌霄他们四个压根就没动手,仅仅之前交锋的那一段,所带来的战力输出比例很有限,炼化之后所得的灵力也微乎其微。 他现在已经提升到月品一阶,提升所需的总灵力大幅增加。 总之,这次交锋的对手实力很强,整个过程危险重重,结果付出和回报却完全不成比例。 尽管心里有些失落,凌霄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:倘若小女孩不出手,由他们四人干掉黑斗篷,他所得的灵力将会大幅增加,但是他们根本没那个实力,小女孩不出手他们就死定了。 “这是……” 原本已经转身准备离开的小女孩,突然间脚步停了下来,扭过头满脸惊讶地看着凌霄…… 不! 确切来说,她是盯着凌霄胸口的吊坠! 她立刻转身走过来,死死盯着吊坠说道:“说出你想要什么,我满足你的愿望,你把它给我。” “不可能!” 不明就里把小刀作为交换条件,虽然事后有些心疼,但也谈不上后悔:一是如果没有这场交易他们四个都得死,二是即便那是苗疆至宝断生刀,放在他手里也没什么用,他不知道驱动断生刀的方法。 这个吊坠就不一样了! 首先他现在没有特别需要的东西做交换,其次吊坠对他而言太重要的,是让他修为快速提升的捷径。 如果只是个人实力提升就罢了,关键师父身陷险境随时可能会死,他必须尽快达到辰品去救人。 不管对方开出任何条件,他都不可能用吊坠交换! “那么……” 小女孩淡淡的眉毛一皱,突然间如离弦之箭冲向凌霄,速度快到让人眼花缭乱。 反击! 不仅仅是凌霄,其他三人也都毫不犹豫的发动,可惜对方是能秒杀黑斗篷的存在,他们的攻击有什么意义? 大量青黑色符文游走于小女孩全身,四个人的全力攻击落在她身上,却连一根汗毛都没有伤到。 下一刻,凌霄胸前的吊坠没了,出现在小女孩手里。 “啊!” 就在小女孩脸上露出惊喜神情时,笑容被尖叫声所取代,攥着吊坠的那只手如遭电击一般。 吊坠离开掌心悬浮在空中,再次变成一次性纸杯大小的瓶子,通体萦绕在大量金色符文之中。 扑通一声。 她突然莫名其妙跪在地上,全身瑟瑟发抖不敢抬头,额头磕在地上对瓶子叩拜,好像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中。 这是什么情况? 刚开始提出交换条件凌霄不答应,她就凭借强大的武力抢夺,结果……竟然跪在地上叩拜一个瓶子,她脑子进水了不成? “你……还要不要?”凌霄呐呐道。 “……” 女孩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语。 凌霄赶紧跑过去,一把把悬浮在空中的吊坠抓过来,重新戴在脖子上:“我警告你!宝物向来是有德者居之,你身为苗疆蛊王身份不凡,竟然干出这种巧取豪夺的勾当,不嫌丢脸吗?”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变故,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吊坠好像有自我意识,很抗拒被小女孩持有。 换句话说,她就算抢过去也用不了。 另外,吊坠好像对她存在某种,非常巨大的威慑力。 吊坠被凌霄拿回来重新戴上,立马又恢复到平时的样子,小女孩好像也不再受到威慑似的。 她站起来,充满愤怒和不甘的目光,狠狠地逼视着凌霄。 “你……你想干什么?今天这里都是几个大门派的人,你要是敢乱来的话,不怕苗疆被踏平吗?”凌霄色厉内荏的呵斥道。 “放心,我不会杀你,就算我杀了你,也得不到它。”小女孩咬牙切齿道。 “还有这样的……” 凌霄觉得很不可思议,那边小女孩冷冷看了他一眼,转身朝远处走去,最终在视线中消失了。 “梦魔要逃!” 封羽突然大声喊道,大家立刻回过神。 之前笼罩在方圆数百米的魔云,此刻突然间消退不见了,显然是因为梦魔发现主子被干掉,自知不敌准备跑路。 玄月双手掐着印法,大声喝道:“我们正好四个人,从四个方向包围这片区域,只要魔物逃跑就有气息残余!” 魔云结界的中心在宿舍。 四个人迅速朝不同方向飞奔,在最短时间内占据四个方向,然后利用灵觉查探,逐步排除朝中央推进。 梦魔一点也不傻,如果就这么直接跑路,反而会立刻暴露行踪,它很聪明的选择了潜伏。 绝大多数魔都是由人变成的,梦魔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种。 它的从鬼蜕变而来的。 鬼属于没有实质身体的灵体,从鬼蜕变的梦魔继承了灵体特征,又拥有一些魔的特殊本事。这就导致它不像常见的魔那样,拥有坚不可摧的身体,以及强大无匹的战斗力,却拥有极其惊人地其他法门。 要说攻击力梦魔甚至还不如鬼,但要说藏匿的本事却强大无匹,想把它找出来简直难于上青天。 四人从四个方向不断往中央推进,那里是之前魔云结界的中心,自然就是梦魔所在的位置。 沿途并未发现梦魔逃跑的踪迹。 第94章 我恨你! 第94章 我恨你! 很快,四人分立宿舍楼东南西北四方。 这里已经难以下脚。 之前大量被梦魔控制神智的人,全都往中心区域汇集,以至于到了宿舍楼外,地上躺慢了昏迷不醒的人。 幸好凌霄以精血催动,制作出威力更强的七杀符重创黑斗篷,让对方不得不提前结束邪法。 按照炼精化魔大法的正常流程,等到真正完全之后,不仅黑斗篷的实力会提升到惊人程度,而且魔云结界内的数千人,都会被抽空精气死于非命——由于提前结束,这些人并未被抽取全部精气,虽然由于精气耗损虚弱昏迷,却没有人因此死亡,总算没造成难以挽回的灾难。 “你们三个在下面守着,我进里面看看。” 封羽快步跑进宿舍,十几分钟后就跑出来了。 可以肯定梦魔就在这栋宿舍楼里,因为在魔云结界消失后,四人第一时间采用包围的方式排查,它一旦逃跑立马就会被发现。 但是…… 梦魔的藏匿手段太高明了。 尽管知道它躲在这栋宿舍楼,却根本不知道确切在哪儿。 为什么叫梦魔? 一是因为它能大面积控制人类的神智,二是它拥有一种神奇的能力——潜伏在人类梦境中。 如果它躲在外界,多多少少会留下一些痕迹,比如魔气残余之类,可是当它隐藏在梦中…… 宿舍楼内外有那么多人昏迷,天知道它藏在谁的梦境中? “现在怎么办?”玄月皱眉问道。 “你怎么进来了?” 凌霄突然扭过头去,目瞪口呆的看向不远处,怀里抱着小狐狸的二小姐,她是什么时候来的? “我……我看那个紫色的气旋消失了,就想着应该没危险了——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躺地上?” 沈霓裳脸色苍白,呐呐道:“他们该不是……都死了吧?” 凌霄懒得回答她的问题,转而对其他人急道:“以我们的能力,根本不可能找出梦魔,这该怎么办?” “眼下就只有守在这里。” 玄月长吸了一口气,沉声说道:“我们守在这它就不敢跑,否则会立刻被发现。我立刻打电话回师门,让师门派更强的高手过来……我清微门那么多高手,总有人能对付这个梦魔吧?” 死守? 这确实是个办法。 清微门作为道门五大派之一,不可能拿梦魔束手无策。 问题是…… 等到清微门的顶尖高手来了,找到梦魔之后,肯定会立马把它轰杀至渣——由于小女孩的介入,炼化黑斗篷几乎没带来多少灵力,如果这个梦魔又被清微门高手干掉,这一趟岂不是白搭了? 必须想个办法亲手干掉梦魔,以这只梦魔表现出的实力,肯定会带来数量不菲的灵力吧? 嗷呜…… 就在这时,被沈霓裳抱在怀里的小狐狸,突然间窜了下来,跑到凌霄脚边献媚般蹭来蹭去。 “你干嘛?” 凌霄先是一愣,随即大喜:“你是说……你能帮我们找到梦魔?” “呜呜……”小狐狸连连点头。 “区区一只小狐妖,有什么本事找到梦魔?可笑!” 玄月满脸不屑,顺便瞥了沈霓裳一眼,好像是说:你跟你的狐妖一样没用。 “你什么意思?你那是什么眼神?”二小姐勃然大怒。 “你觉得是什么意思?” “有种说清楚!” “你不会以为我不敢说吧?” 玄月满脸讥嘲的笑,指着小狐狸对她说道:“我的意思就是,你跟这个畜生一样没什么用。” “小贱人!我……我要杀了你!”二小姐暴走,张牙舞爪就要扑上来。 “我不介意抽死你。”玄月冷笑。 “你……” 沈霓裳很清楚,正如自己看玄月不顺眼一样,这个小贱人看自己也不顺眼,对方可不像凌霄那样会迁就自己。 这要是真的扑上去,非得被她抽死不可。 好汉不吃眼前亏! 脚步赶紧停下来,沈霓裳咬牙切齿道:“你给我等着!等我以后学了法术,非打得你满地找牙!” “既然这样……不如我先把你打得满地找牙。”玄月准备动手了。 “别闹了!” 封羽突然大声喝止,紧皱着眉头说道:“这只狐妖好像……不是普通狐妖!” 在沈霓裳和玄月争吵不休时,给凌霄献媚完毕的小狐狸,突然吐出一小团血红色的气团。 这是妖的内丹。 只不过……小狐狸的内丹很特殊,除了浓郁的妖气以外,还有一种非常怪异的另类气息。 正因为发现它的内丹特殊,封羽才说它不是普通狐妖。 赤红色内丹洒下淡淡光芒,把小狐狸完全笼罩在里面,它敏捷的在昏倒的那些人身上跳来跳去。 大家纷纷跟在后面,它一路往宿舍里面走,从一楼到二楼到三楼…… 没错! 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狐妖,而是最顶级的妖物——天狐! 换做普通狐妖,以它目前修为根本不具备特殊能力,天狐却拥有一些神奇能力,正是利用这种能力搜索梦魔。 小狐狸修为本来就弱,长时间使用内丹施法,随时间推移越来越疲惫。 突然间,原本显得极其疲惫的小狐狸,对着躺在地上的一个学生,发出激烈的嗷嗷大叫声。 “找到了!”封羽大喜过望叫道。 “杀!” 玄月双手迅速结印。 “住手!” 沈霓裳脸色剧变挡在玄月面前,伸开双臂怒喝道:“你想干什么?你要杀的是妖魔鬼怪,难道要连人也杀掉?” 凌霄叹了口气,说道:“梦魔躲在他身体里面,除非它主动逃出来,否则不可能强行把它弄出来。梦魔带来的破坏力你也看到了,如果不是中间出了差错,这片区域的所有人都会死。” 只要杀一个人就能灭了梦魔,相反如果为了这个人而放过梦魔,它所造成的破坏远不止一人。 有得必有失。 正如在必要的时候,他们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,也要跟黑斗篷同归于尽一样——除魔卫道的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必要的牺牲,为了救一个人而让更多人死去,这种所谓的仁慈只会带来灾难。 “可是……这个人他本身并没有错,怎么能无缘无故的……”沈霓裳当然明白这个道理,但却让她难以接受。 “滚开!” 玄月可没凌霄那么好的脾气,去跟她唧唧歪歪的解释:“为了斩妖除魔我们连自己的命都差点搭上,还在乎多死几个无关紧要的人?再不让开连你一起杀!就当你是包庇梦魔的同党!” 同党? 包庇? 沈霓裳大惊失色赶紧躲开,她可不想为了不认识的人死了,之后还落个包庇妖魔的恶名。 突然! 就在四人同时准备动手时,一道黑影从那个学生天灵盖飞出。 只是一个黑影。 那种视觉效果很奇怪:不同于鬼魂,因为普通人肉眼看不见鬼魂,但这个黑影肉眼却能看到,它就像是人的影子一样——能清晰看到一个黑影倒映在墙壁上,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实体。 好比人站在光下会有对应的影子,可是明明没有人站在那儿,却有一个影子出现在那里。 这种感觉实在太诡异了! 影子快如闪电。 想跑! “啊!” 沈霓裳被吓了个半死,尖叫着一把抱住旁边的凌霄,把脑袋埋在他怀里,忍不住全身发抖。 在她的潜意识里,凌霄就是她的守护神,是一次又一次保护她的人,是唯一让她有安全感的男人。 于是…… 封羽动手了,破噩法印脱手而出。 玄月和莫云枫也动手了,强大的印法锁定黑影。 凌霄呢? 他早就做好了动手的准备,之前剩下的几张七杀符,都已经准备好释放了——他要在斩杀梦魔中,尽可能占据更多的攻击输出,这样就能在炼化梦魔时,获得更多的灵力提升修为。 可问题是就在他准备动手时,二小姐突然扑过来把他抱住! 梦魔的能力是操纵神智,不具备直接攻击手段,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,最擅长的就是隐匿。 隐匿能力被小狐狸破解,被一行人找到了藏身之处,听到大家说要连那个学生一起杀掉,它哪还敢继续躲在身体里?当它脱离那个学生的身体,以黑影的原形试图逃跑,这个时候的梦魔是很弱的。 当凌霄飞快把沈霓裳推开,梦魔已经被其他三人合击,瞬间魂飞魄散化为乌有。 怎么会这样? 傻傻地看着梦魔被斩杀,凌霄半晌才回过神,满脸激怒的瞪着沈霓裳,忍不住放声大吼。 “你到底在干什么?有病是不是?你知不知我好不容易等到……” “……” 二小姐被骂得一愣一愣的,眼泪立马从眼眶里涌出来,她从来没见过凌霄发这么大的火。 他为什么要骂自己? 为什么? 当时那种情况下她很害怕,她只是潜意识的扑进他怀里,而那种行为也是一种潜意识的显现:不管平时两个人怎么斗嘴,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,已经对他充满了信任和依赖,认为他是能保护自己的人。 可是……这个被她认为能保护自己的男人,不仅把她一把推开,还满脸愤怒的喝骂斥责。 看到她突然间泪下如雨,凌霄有点慌了神。 在她的印象里,二小姐只掉过两次眼泪,她是个内心非常强大,性格执拗绝不轻易落泪的女孩子,今天却……正因为她很少哭,这一哭立马让凌霄慌了,好像自己做了很大的错事一样。 “那个……我……” “你以为你会保护我,原来你只会把我推开,然后骂我……凌霄,我恨你!” 根本不给凌霄说话的机会,她哭着朝宿舍楼下跑去。 好像…… 自己真的做错了! 那个时候她尖叫着扑进自己怀里,根本没有思索的机会,这表示在她的潜意识里,把自己当成可以依靠和信任的人。 第95章 跟着你,等着你死 第95章 跟着你,等着你死 “心疼了?” 玄月满脸讥嘲的冷笑,对正在发愣的凌霄哼道:“心疼就去追嘛,没人会笑话你。” “你小子真不是东西!” 先前一心想收沈霓裳为徒的封羽,恶狠狠的瞪了凌霄一眼:“这么多人她为什么偏偏跑你那里?不就是因为在她心里,你是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人吗?你倒好!把她推开不说还出口伤人!” 凌霄都快哭出来了。 怎么变成自己不是人了? 你们知不知道刚才她那一抱,小爷来不及释放符篆干掉梦魔,带来了多大损失吗?那么多灵力就算不能晋级月品二阶,也足以拉近到月品二阶的差距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刚达到月品一阶。 当然了,尽管他心里觉得非常委屈,却不能把真相说出来。 “凌道兄,这个女孩是真心喜欢你的,好好把握哦。”莫云枫嘿嘿笑道。 他巴不得凌霄跟沈霓裳在一起。 事实上,他巴不得凌霄跟其他任何女人在一起,只要不是跟玄月在一起就行,这样就会让师妹彻底死心,自己才有机会跟师妹发展感情——嘴上没说但莫云枫很清楚,师妹对凌霄非常有好感。 一行人从宿舍出来,碰到崔海铭亲自带着大量警察,驻守在先前魔云结界覆盖的区域外。 随着魔云结界撤去幻象消失,远远就能看到这片区域内,地上躺着很多昏迷不醒的师生。 只不过,崔海铭不敢派人进去救人。 凌霄告诉他已经没事了,顺便写了一份药方留下,按照药方抓药,给所有昏迷的师生服用。 这些人虽然没死,却耗损了大量精气,倘若不用特殊药方补充精气,就算能活下来也会导致身体衰弱,今后会各种病症缠身寿命大减。 四个人在校门口分开,凌霄也拖着疲惫的身体,拦了辆的士返回沈家庄园。 这一次,他身心俱疲。 收获? 单纯站在修道者角度,这次的收获非常大。 粉碎了由入魔的修道者,操纵大量妖魔准备实施的阴谋,让一场巨大的灾难消弭于无形。 可是对于他本人而言,非但没多少收获,反而失去了很多。 炼化黑斗篷所得的灵力很有限,对修为的提升几乎忽略不计,他却因此耗损了大量精血,比起上次耗损更加严重,毕竟上次玄铄天他们几个,都使用了同生印帮忙分担,这次却是他一个人独自承担。 此外,那柄看似普普通通的裁纸刀,竟然是苗疆三大传承至宝,就那么不明不白的被人拿走了。 不仅如此。 最后想在梦魔身上分一杯羹,结果不仅毫无所得,反而把沈霓裳气哭了,还被封羽那个老头说自己不是东西,落得个里外不是人。 关键这事还真不能怪沈霓裳,毕竟她是因为害怕,还有对自己的信任和依赖,才会下意识的扑过来,并不像以前那样有心整自己,所以站在客观的立场,自己总该做点什么才对吧? 因为沈霓裳,他失去了分一杯羹的机会,反过来还要去赔礼道歉——这都是什么破事啊? 的士在沈家庄园外停下,心情极度低落的凌霄,丢下一张百元大钞就走了,没心情等的士司机找零。 灵力用尽。 精血耗损。 精神极度疲惫的凌霄,回到家里发现没人,跑进厨房把上次玄月给的,没喝完的滋养精血的中药熬好。 喝完之后跑回房呼呼大睡。 这一觉睡得昏天暗地,由于临睡前故技重施,在门上贴了个‘请勿打扰’的纸条,倒是没有被打扰,等他醒过来看看手机上的时间,发现已经是第二天下午,睡了将近二十个小时。 “嗯……今天是周三,沈霓裳应该在学校还没回来,晚上再去道歉?” 心里想着这事,他穿上衣服起床开门出来,准备先上个厕所然后洗漱,再填饱咕咕作响的肚子。 吓! 什么鬼? 打开门走向客厅的刹那,他看到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人,这人既不是沈暮云也不是沈霓裳。 沈霓裳现在在学校,沈暮云最近很少去公司,按理说这个时间,她要么在书房练习画符,要么在打坐吐纳才对。 可是…… 他看到沈暮云坐在沙发上陪客人,问题不在于她在干什么,而是她正在陪的那一位客人。 “还以为你睡死了呢。” 昨晚看到妹妹哭着跑回家,她就知道是因为凌霄,心里不免有些生气,不过在客人面前她还算给面子,没在这件事上纠缠:“还愣着干什么?姜小姐等你很久了……姜小姐,你们慢慢聊。” 作为沈家的主人,顶级财团的董事长,沈暮云是个行事得体的人。 当客人声称要找凌霄,凌霄没起床她就先陪着客人,当客人要找的人来了,她当然会选择离开,给他们留下对话空间。 噔噔噔…… 这是沈暮云上楼的脚步声,凌霄却仿佛没有听到,只是目瞪口呆的看着,正盯着自己看的那位——客人? 她是客人吗? 煞星还差不多! “你想干什么?我警告你……你别乱来!”凌霄双手各扣着两张符篆,做好了随时动手的准备。 “如果我想干什么,你有能力反抗么?” “你……” 这话听起来特别伤人,完全是一种轻蔑和无视,好像凌霄即便选择反抗,也改变不了结果似的。 不过凌霄却没办法反驳,因为这就是残酷的事实。 既然如此,反而没什么好担心的了。 凌霄收起符篆,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,还故意把脚翘在茶几上,哼道:“说吧,你想干什么?” 说到这里,他指了指胸口那个吊坠:“我知道你想要这个,反正我打不过你,可是你根本没办法拿走,不是吗?” 没错! 能让凌霄如此忌惮,又如何惊讶的客人,正是那个只有十三四,却拥有惊人身份和实力的小女孩。 她是苗疆蛊王。 纵然蛊师不被道门和武宗承认,认为是比较低级的存在,但那是在拿这个群体跟整个道门或武宗相比,事实就是道门和武宗都有很多门派,蛊王却是整个苗疆所有蛊师共同的首领。 因此,论群体苗疆确实不如道门和武宗,但如果只论一个人的地位,领导整个苗疆的蛊王大人,地位比各门各派的掌门只高不低。 最重要的是,找到了苗疆三大承认至宝之一的断生刀,并且完全融合之后的蛊王,实力之强已达到骇人的程度。 总之,在这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面前,凌霄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! “所以我也说过我不会杀你,甚至不会间接的对付你,因为那样我得不到想要的。”蛊王大人毫不在意的说道。 “那你还来干什么?”再次得到肯定的答案,凌霄心里的担忧少了几分。 “从今天开始我会跟着你。” “你……” 凌霄被吓了一跳,惊叫道:“跟着我干嘛?我跟你又不熟,我……” 小女孩脸上浮现出一抹狰狞,阴测测的说道:“等着你死。只要你的死跟我没关系,等你死后它就归我了!” 这算什么? 就算她不会主动动手干掉自己,甚至不会间接用某些方式弄死自己,问题是整天有一个人跟着自己,一天到晚盼着、等着、咒着自己死翘翘,关键她实力太强无力抗衡,让人整天胆战心惊的……这种日子谁能忍受? 凌霄差点没惊得跳起来,很快他想到一件事,冷笑道:“你以为这里是你家?你想待这里就待这里?” “沈暮云已经同意了。” “什么?不可能,她又不认识你,怎么会……” “我告诉她,我是你师父真灵子的侄女,也算是你的师妹了。” “你这个骗子!” 凌霄大怒,毫不犹豫的站起来:“我现在就去告诉她真相!” 蛊王大人没有阻拦的意思,冷兮兮的说寒声道:“我只是不杀你,不表示不能杀别人吧?” “你……你这话什么意思?”凌霄一动不动。 “她知道真相的时候就是她的死期,你大可以现在就告诉她——相信我,她的身份对我没有任何意义,我想杀她没人能阻止。” “你敢威胁我!” “你可以不受威胁。” “你……” 仿佛失去了全身的力气,凌霄一屁股坐到在沙发上:他很清楚,如果这个小女孩执意要跟着他,以他的能力根本没办法阻止,正如她说的一样,她想杀沈暮云实在太容易了,沈家对蛊王起不到丝毫威慑。 半晌,凌霄狠狠瞪了她一眼站起身,他一刻都不想在这待下去。 刚走到门口,身后传来蛊王大人的声音:“对了。你必须对我客气一点,否则很容易让沈暮云怀疑我的身份,一旦她起疑了要把我赶出去,我就会杀了她……哦!还有一种办法就是,用蛊把她变成听命于我的傀儡,我觉得这个法子也不错,你说呢?” 凌霄陡然转过身来,眸子里闪烁着慑人杀机:“我不会暴露你的身份,但我警告你。不管你身份多高实力多强,如果你敢动她一根汗毛,我发誓必将你挫骨扬灰,让整个苗疆所有人陪葬!” 说完,他头也不回离开了。 出乎意料的是,蛊王大人竟然有些发愣。 半晌后,她才皱着眉头喃喃自语道:“这就是九黎壶选择的主人?连先祖都认同了这个家伙……唔,不用急,只要他身上有九黎壶,妖魔鬼怪就会无意识靠近。他应该还没有注意,当他出现在这个城市之后,妖魔鬼怪明显越来越多,以他的实力早迟会被干掉,到时九黎壶就是我的。” 第96章 假流氓和真流氓 第96章 假流氓和真流氓 凌霄心情很烦躁。 他知道,以蛊王的实力要杀自己易如反掌,没必要编那个谎言骗自己,这表示她说的那些都是真的,即便她整天跟在身边,其实也不会带来任何威胁,等于是个无关紧要的透明人。 可问题是她并非透明的,这么一个家伙整天跟在身边,还心心念念盼着自己早点死翘翘…… 换成谁都不会觉得痛快吧? 这不。 他这边才刚从客厅里出来,想着躲开她眼不见为净省得闹心,还没走出庄园就发现她站在大门外。 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? 借助深不可测的实力,她随时都跟在你前后左右,甩都甩不掉,就好像一个等待目标死亡,然后扑过来蚕食尸体的秃鹫——看到站在不远处的小女孩,凌霄恨不得冲上去把她掐死。 当然,这种想法也只能是心里一想,他可没有跟蛊王对决的实力。 “有意思吗?” 两人的距离拉近,凌霄冷声道:“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跟着寸步不离?是不是我洗澡你也跟进浴室。” “我不能杀你,不表示不能打你,所以别惹我。”小女孩冷冷说道。 “如果你把我打伤了,因为你的原因让我受伤实力降低,然后我突然遇到敌人被杀死了,这种情况下你能不能得到它?”凌霄冷笑道。 “不能。” “那你还敢说打我?” “谢谢你的提醒,我不会打你。” “丝……” 凌霄突然觉得哪儿不对劲,紧接着倒抽一口冷气,眼珠子都快跳出眼眶了,伸手发疯似的朝胸口抓去。 痒! 奇痒难忍! 痒入骨髓! 他不知道怎么会突然这么痒,甚至不知道该抓什么地方,因为全身上下每一处,就连抓不到的骨头和内脏,都传来让人崩溃的痒。 “嗷……” 他拼命的到处乱抓,一边抓一边厉声大吼:“小贱人!你敢这样对我……我发誓一定杀了你……” “忘了告诉你,现在你只是单纯觉得痒,我还能让你的触觉放大千百倍,想不想试试看?” “贱人……” “看来你想体验一下。” “祛噩,疾!” 凌霄手里凭空多出一张符篆,随着符篆打出焚烧殆尽,一片白光融入身体中,全身上下蚀心蚀骨的痒消失了。 他除了愤怒更多的还是惊叹:不愧是苗疆蛊王,下毒手段太高明了。 要知道,他对蛊王一直都很有戒心,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下毒之后,直到出现中毒症状他才发现。 幸好这只是一种让人痒的毒,如果是那种瞬间致命的剧毒,岂不是说自己连用符篆解毒都来不及? “你有多少符篆解毒?” 小女孩脸上带着讥嘲神情,阴声说道:“我可以把刚才这种毒,对你下一百次一千次,你能解得过来吗?” 凌霄快被气疯了,先不说他没有成百上千张祛噩符,就算有……他有那个经济能力耗得起吗? “如果你跪下磕头认错,我可以原谅你的冒犯。”小女孩身高远不及凌霄,看起来就像是个小学高年级,顶多也就是初一的少女,但她却高昂无比的昂着头,用俯视的态度看向凌霄。 磕头? 他长这么大只给师父磕过头,其他任何人都没资格让他磕头,更何况是给一个小女孩磕头认错? 人不可有傲气,但不可无傲骨。 他有傲气也有傲骨! 可是…… 虽说蛊王不会杀他,然而善用蛊毒的蛊王大人,折磨人的法子多了去了,即便符篆能够破解她的手段,问题是他没有那么多祛噩符可用,而且双方的支出不等价,一张祛噩符的成本是多少? 总之,他绝对不可能斗得过蛊王大人,必须想其他办法解决。 “这里好像没什么人。” 两人身处沈家庄园大门旁边,除了不远处有几个保镖守门,由于门外一片区域也属于沈家,并没有络绎不绝的行人。 凌霄露出一抹怪异的笑,把手伸到裤腰带上:“你如果再敢下毒……我就当你面把裤子脱掉!” 他听师父说过,苗疆蛊王的选拔不讲实力只讲天赋,继位方式也跟各大道门完全不一样。 无论道门还是武宗,都是按照几代弟子划分,现在掌门那一辈是第一代弟子,掌门退位后会从第二代弟子中选拔新掌门,因此新掌门的年纪一般也都很大了,这样一来新掌门由于年纪比较大,担任掌门的时间并不太久。 毕竟,相邻两代弟子的年龄差,通常也就二十年左右。 苗疆蛊王不同。 除非碰到特殊意外死亡,每一代蛊王在位时间都很长,甚至长达百年之久! 苗疆不会提前选拔下任蛊王继承人,直到老蛊王身亡,才会通过某种特殊的方法,从族群中寻找新的蛊王继承人,这种寻找继承人的方式凌霄不清楚,但他知道新蛊王的年龄是固定的。 十二岁! 历任新蛊王的年龄都是十二岁,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小女孩刚出现时,连封羽都没认出她是苗疆蛊王。 只因她年纪太小,按照她的年纪明显是刚接任蛊王大位,再加上各大道门和苗疆极少来往,所以并不知道苗疆蛊王换了人。 苗疆会通过一种特殊方式,在极短时间内让新蛊王,拥有非常强大的实力,这就是为什么她年纪很小,实力却堪称逆天的原因——若非苗疆拥有那种特殊的传承方式,即便天赋再高也不可能在这个年龄,拥有如此可怕的修为。 以上这些就说明,她并非通过某种特殊能力,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女孩,而是她确实只有十三四岁。 青天白日之下附近又没人,哪怕换成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,看到一个成年男人当面脱裤子,也会捂着脸尖叫逃跑吧? 何况她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? 虽然这么做有伤风化,有悖师门清誉,有违师父的教诲…… 好吧! 凌霄也是被逼急了实在没办法:他不可能跟个小女孩磕头认错,他也没那么多符篆,陪她玩中毒和解毒的游戏,只能用这种不要脸的方法把她吓跑,如果还有第二种法子他肯定不会这么做。 他双手放在皮带头上,摆出脱裤子的动作,装出一脸色眯眯的模样:“听暮云说你姓姜是吧?不管是真姓还是假姓……姓姜的,如果你还不从我眼前消失,我就不得不做一些失礼的事了。” 还不尖叫脸红? 还不赶紧扭头? 还不转身逃跑? 小爷真就不信这个邪了,蛊王又怎么样?不就是个还没发育完全的死丫头吗?小爷有的是治你的法子! 凌霄已经做好了,欣赏蛊王落荒而逃的准备。 咦? 她这是什么眼神? 那种眼神就好像……她难道不怕吗? 小女孩双手抱着膀子,死死盯着双手放在皮带头上的凌霄,青涩而又极其清秀美丽的脸蛋上,连一丁点红云都看不到。 她不悲不喜不怒,好像是在欣赏表演的样子:“怎么还不脱?脱啊!你要是不脱我帮你脱。” 耍流氓啊! 凌霄几乎当场奔溃了:这是小姑娘家说的话吗? 他甚至怀疑苗疆选拔新蛊王时,是不是在族群里没找到人选,跑到大都市里找了个小太妹。 否则,在传统保守的苗疆之中,怎么会有这种不知羞耻的怪胎?她就那么想看男人的身体吗?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凌霄手足无措。 这分明是自己挖坑自己跳啊! 他是认定了摆出这种架势,对方肯定会转身就跑才这么做的,他压根就没打算真的脱裤子。 现在是什么情况? “你到底脱不脱?不脱我就亲自动手了!”小女孩阴冷地说道。 “你别过来!你想干什么?”凌霄被吓坏了。 “帮你脱,脱完再让你磕头认错。” “啊!” 凌霄被吓得掉头就跑,他这种假流氓碰到真流氓,最终逃跑的只能是他,与此同时一种肉眼不可见,就连灵觉都难以发现的东西,从小女孩指尖飞出:灵觉类似于雷达,能发现一定大小的物体,也能感知到一些特殊能量,可如果只是很少一点,类似于尘埃没有能量的粉末,至少以凌霄目前的灵觉敏锐度,是根本不可能察觉到的,这也是他无法发现蛊王下毒的原因。 嘎! 就在凌霄在前面跑,无形无色无踪无迹的毒药,眼看就要命中他时,一辆轿车停在不远处。 “凌道长,您怎么在这里?” 惊喜的声音传来,崔明浩赶紧跑下车。 他本来打算把车开进去的,没想到凌霄就在大门右侧绿化带,而且正急匆匆往这边跑来。 一直以来,他都想找机会拉近跟凌霄的关系,可惜始终都苦无机会,这次总算有登门的理由了。 太狼狈了! 凌霄当然不能在崔明浩面前,表现得太过于狼狈,飞奔的脚步戛然而止,当即摆出得道高人的模样解释:“我在散步。” 突然! 肉眼不可见的毒粉,眼看就要命中凌霄的刹那,戛然而止消失无踪。 隐藏在绿荫中的小女孩,皱了皱眉头闪身消失了。 “你有什么事吗?”凌霄扭头往后瞄了一眼,发现蛊王大人竟然不见了,忍不住松了口气。 “是叔叔请您过去一趟……” “崔海铭?” 凌霄不由愣了愣,说道:“事情不是解决了吗?” “叔叔发现了一些东西,说是可能跟您有关系,就让我请您过去看看。”崔明浩恭敬说道。 第97章 寒铁铭牌 第97章 寒铁铭牌 其实崔海铭有凌霄的号码,完全可以直接打电话过来,但崔老爷子早就说过,要想方设法跟凌霄拉近关系。 崔海铭的年纪显然跟凌霄不太搭,之前几次接触中虽然想拉关系,结果却始终不尽如人意。 凌霄早前就跟崔明浩认识,崔明浩又跟李贺关系不错,所以本来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问题,崔海铭特意让侄子亲自登门,就是想给侄儿创造跟凌霄走近的机会——不得不说他还真是用心良苦。 发现一些东西? 这句话让凌霄顿时来了精神,随即坐进车里跟崔明浩离开,心想正好可以趁机摆脱那死丫头。 市公安局副局长办公室。 凌霄来了一会之后,接到他电话的玄月和莫云枫也来了,甚至连药宗前辈封羽都被请来了。 发生在大学校区里的那场危机,在他们几个知情者眼里可谓凶险至极,倘若黑斗篷没有被干掉,将会造成数千人的死亡,那将是一场旷世灾难。然而,对于普通人而言却不是那么回事,官方昨天就给出了‘合理’的解释。 普通人看不见魔云结界。 普通人不知道结界内的厮杀。 当一切结束之后,公安机关最先进入现场,把一些吓人的痕迹做了处理,人们只知道的有很多人昏迷。 官方对外解释是,以宿舍为中心的一片区域,出现不致命型毒素泄漏。 总之,不可能把真相公之于众。 崔海铭让凌霄看的东西,就是公安机关事后进入现场,掩饰那些战斗痕迹时无意发现的。 蛊王大人实力惊天,以碾压似的姿态把黑斗篷撕成碎片,而黑斗篷的尸体又被吊坠收进去炼化,因此现场连尸首都没留下。 吊坠炼化的只是黑斗篷的尸身,身上的一些东西却留了下来。 由于蛊王跟凌霄之间的冲突,以及梦魔试图逃跑,转移了凌霄他们的注意力,他们没时间打扫战场。 等到消灭梦魔之后,大家都忽略了这件事。 “我就觉得这东西不普通,所以请凌先生来看看。”崔海明亲自端茶倒水,他很清楚这几位都非常人。 办公桌上摆放着几件东西,是从那场厮杀的现场找到的,不用说正是黑斗篷留下的物品。 有一些已经残破不全,也有一些完好无损。 “前辈,您怎么看?”玄月问道。 “这是……” 见多识广的封羽迅速拿起几块,已经破碎的玉质残片,慢慢拼凑起来之后,脸色突然大变。 “怎么了?” “他是……” 封羽眼神里闪烁着震惊和诧异,呐呐道:“这是云阳宗的身份玉牌,他是二代弟子陆元洲!” 无论道门还是武宗,大多数门派本身都是正义之师,然而名门正派也不可能全都是好人。 总会有一些离经叛道,甚至是为非作歹的混蛋,他们有一些被师门发现清理门户,但还是有一些侥幸逃脱躲了起来,偷偷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。 黑斗篷是谁? 入魔之后外形大变,根本没人认得出来。 因此,即便见多识广的封羽也只知道他来自云阳宗,以为是云阳宗没清理干净的叛逆之徒。 可是…… 陆元洲! 云阳宗二代弟子中的中坚力量,最有天赋的几个人之一,甚至很有希望接任下一任掌门。 这种人有着无比光明的未来,决然不可能傻到为了一时利益,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堕入魔道。 “我听我爸说过这个人,他……他怎么可能干这种蠢事?”玄月大惊。 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 莫云枫从办公桌上,拿起一块黑黝黝的牌子。 牌子呈椭圆形,有小半个巴掌大,通体黝黑,不知用何种金属打造,并没有特殊气息散发。 “好凉!” 刚拿起那块牌子,莫云枫惊呼出声。 封羽赶紧把牌子接过来,脸色变得一片铁青:“怎么可能……这世上早已不存在这种东西!” “前辈,您是说……” “这是冰狱寒铁。” “冰狱寒铁……那是什么东西?”凌霄皱眉问道。 “你们不知道也不奇怪。” 封羽神情凝重之极,喃喃说道:“上古剧变诸多瑰宝全部消失,我药宗以制药炼宝为出身,对上古一些天材地宝还残留部分记录。冰狱寒铁放在上古,倒也算不上什么宝贝,但是自上古之后,这东西就彻底消失不见了,理论上不可能出现才对……陆元洲从哪弄到这种金属?” 凌霄眉头紧皱,满脸疑惑呐呐道:“他弄到这东西是奇怪,但更奇怪的是……这东西不像法器啊,他弄个破牌子干嘛?” 对了! 听到他这么一说,封羽心里不由一动。 随即,一股灵力注入到牌子里,下一刻变化突生! 原本没有任何特征,看起来平平整整的牌子表面,突然浮现出三个蓝光字符,正面一个字符比较大,反面两个字符较小。 “这是什么字?从来没见过……”玄月自言自语。 “上古文字。”封羽呐呐道。 “前辈您认识这字吗?” “卫。” 封羽说完一个字,把牌子翻到背面,喃喃道:“十九。” 很明显,这是一块类似身份铭牌的东西。 正面那个‘卫’字的意思暂时不确定,但后面的‘十九’应该是一种排号:有十九就有十八、十七,乃至往后面也可能有更多。 这意味着什么? 陆元洲不是一个人! 他背后隐藏着一个团体,甚至他也只是个小棋子,受到某个庞大组织的控制——分析结果把大家吓到了。 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冰狱寒铁…… 一个庞大的妖魔鬼怪组织…… 关键在于,陆元洲作为云阳宗二代核心弟子,竟然都被这个组织弄过去了,其势力何其庞大? 在四人以往的认知中,妖魔鬼怪就是东一个西一只,彼此之间各自为战,很少存在特殊关系。即便碰到群体存在,也是同类组成的小规模族群,绝然不可能是这种极其庞大,而且等级制度森严的组织。 这个组织的目的是什么,想到这更让人心惊胆战。 “玄月。” 一行四人离开公安局,封羽把牌子交给玄月,正色道:“你尽快把这个交给师门。我们药宗在这方面不及清微门,让你那些长辈着手调查,我觉得这件事背后肯定隐藏着什么,无法想象的巨大危机。” 玄月赶紧点头,正准备接过牌子,就看到两个人迎面走来:“封羽道兄,许久未见一切安好?” 那是两个头发花白的老头,从面相上看应该在六十岁上下,但实际年龄肯定不下百岁了。 他们穿着一身青布道袍,道袍不破旧但也绝不奢华,装束只是普普通通的道士。 但是! 两个老头站在那儿,却给人一种很特殊的气息:他们明明在那儿却又好像不在,如果你仔细去观察他们,就能感受到一种奇特压力,让人没有勇气直视,进而心生敬畏不得不退避。 “两位道兄,你们……” 封羽明显愣了愣,随后赶紧打了个道揖,语气略带恭敬:“两位长老怎么亲自来这里了?” 尽管封羽在药宗跟掌门同辈,但他在药宗并不算核心层,毕竟同辈之中有精英也有普通弟子。 由于药宗在整个炎黄有很多分号,就由他负责整个江州省的药宗店铺,常年坐镇江州的省会洪都市。 不过,各门派一代核心高层不同。 这些门派核心除非碰到特殊事件,通常都一直坐镇山门之中,不会随随便便来到尘世里。 当然了,凌霄的师父真灵子不一样,整个上清道宗就他们师徒俩,尽管真灵子身为掌门还是得经常外出。 眼前这两位是什么身份? 道门五大派中,排名第一的太一派核心长老! 身份仅次于掌门的五大长老,竟然有两个同时来到洪都,怎不让封羽吃惊? “晚辈拜见两位前辈!”凌霄、玄月、莫云枫同时行礼。 “不敢……” 出乎意料的是,两个老头在承受玄月和莫云枫行礼时,却赶紧拂出一股灵力,托住躬身行礼的凌霄。 要知道,他们俩的辈分比玄月和莫云枫高出两辈,即便凌霄是上清道宗掌门真灵子的徒弟,按理说辈分比玄月和莫云枫高一辈,也应该比这两个老头低才对——他们怎么不受凌霄的礼呢? “凌霄道友,我们受太上护宗长老之命,来此给你传个话。” 昊阳老道的身材瘦瘦高高,给人一副仙风道骨的感觉,他微笑道:“太上护宗长老受真灵子掌门之托,让我们传话给你,由你接任上清道宗掌门之位……且不说你贵为上清道宗掌门,身份本就不低于我等,况且真灵子掌门跟太上护宗长老平辈论交,你的辈分也是跟我等相当的。” 玄月和莫云枫彻底傻了。 太一派的太上护宗长老道号心悟,他在修道界辈分之尊少有人比拟,是太一派现任掌门的师伯,这在修道界几乎是常识性知识,可是在今天之前他们从未听说,真灵子竟然跟心悟同一辈分。 好吧! 主要原因还是上清道宗传承凋零,已经逐渐被各大道门忘记,再加上上清道宗很少参与道门聚会,各大道门年轻一辈对他了解极少。 如果真如昊阳老道所说,岂不是凌霄现在的辈分之高,跟各大派的掌门同属一个级别了? 别说玄月和莫云枫这些三代弟子,即便玄月的父亲都比他矮一辈? 第98章 不值得同情! 第98章 不值得同情! 凌霄没因为接任掌门,以及辈分极高的事开心。 他傻傻地看着面带微笑的昊阳,片刻后突然惊呼出声:“前辈!我师父他怎么了?他是不是有危险?” 当初他来洪都找师父,师父给他留了一番话,却没有提到传位给他,只说等他达到辰品之后,找太一派的心悟了解真相。 现在太一派的两位长老突然造访,说是太上护宗长老心悟帮师父传话,让他接任上清道宗掌门之位。 因此,凌霄最先出现的想法就是,师父可能已经遇难了。 “掌门不用惊慌。” 昊阳赶紧出声安慰,解释道:“我们此行只是顺便转告此事,事实上真灵子掌门当初离开洪都比较仓促,那时就已经做出这个决定,却没有时间告诉你,当时就委托心悟师伯转告了。只是本门最近出了一些事,我等一时之间走不开,而如此重要的事情,若派小辈传达太过不敬,所以……这次恰逢其会有事前来,顺便转告传位之事。” 听到这番解释,凌霄总算没那么紧张了,连忙问道:“两位长老是说……还有更重要的事情?” “是的。” 有着满脸络腮胡的昊净,沉声说道:“听闻昨日洪都出了件大事,我等正是为此事而来的。” “两位道兄也知道了?我觉得这件事很可能隐藏着,某种不为人知的危机!”封羽神情极为凝重。 “其实……” 昊阳支吾了一下,转而说道:“这件事我们早就知道,而且一直在暗中调查。” 说到这里,他目光落在玄月刚从封羽手里,接过的那块牌子上:“你们应该看到铭牌上的字迹了吧?” “听道兄的意思……以前出现过?”封羽大惊。 “是的。” 昊阳郑重地点点头,好像不想再多透露什么,伸手说道:“把它交给我们就好。这件事你们不要再查了,一是你们查不出什么东西,二是……就算查出来也解决不了,这根本不是区区数人所能介入的。” 话说到这个份上,大家哪还会不明白? 看来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,只不过一直秘而不宣,甚至有可能被下了封口令,所以连见多识广的封羽都不知情。 此外,这个只有各派核心层知道的事,不仅关系到一个极大的秘密,而且各派高层已经在行动了。 玄月赶紧把牌子交给昊阳,凌霄突然心里一动:“昊阳长老,我师父身陷危险,是不是跟这件事有关系?” “这……”昊阳先是一愣随即犹豫了。 “是。” 昊净看了昊阳一眼,沉声道:“不止是真灵子掌门,还有更多人身陷危险,或者说他们正在用生命阻止灾难降临。你也别再问了,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……你要做的只有一件事,把上清道宗发扬光大,努力修炼提升实力——我们走。” 两个老道转身朝远处走去,他们好像散步似的走得并不快,迈开的步子也并不大,可不知为什么转眼间就消失了。 四个人目瞪口呆,特别是封羽。 或许各派小辈对于门人极少,几乎凋零的上清道宗不了解,然而他身为药宗长辈却很清楚,真灵子是何其强悍的存在。 不仅的真灵子,还有更多人身陷危险,用生命阻止灾难降临? 那么……那是何其恐怖地灾难? “别担心,一定不会有事的。” 看到凌霄傻愣愣的一动不动,玄月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难过,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轻轻安慰他。 凌霄依然没动作,半晌后突然笑了起来。 “你笑什么?”封羽满脸疑惑。 “我没事。” 凌霄收起笑容,淡淡说道:“我坚信,师父一定还活着,我更加相信,我一定能把师父救出来。” 伤心难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正如昊净长老说的那样,他要做的就是提升实力,自怨自艾根本于事无补。 “如果真灵子前辈真的已经……”莫云枫呐呐道。 “你给我闭嘴!”封羽呵斥道。 “没事。” 凌霄看了莫云枫一眼,轻笑道:“世事无绝对,师父确实有可能已经出事了。如果是那样的话,我会倾尽全力杀光那些妖魔鬼怪,然后穷尽后半生去寻找,让师父重新活过来的办法。” 重新活过来? 古语有云,人死不能复生。 纵然修道者也逃难生老病死,这是自然界永恒不变的规则。 倒是在传说中,上古时期有大神通者,确实能够做到永生不死,甚至能让死去的人复活。 可是…… 那一切都仅限于上古传说,如今的修道界远不及上古。 更何况,所谓的永生不死和复活仙术,其实都仅限于上古遗留的传说,是真是假谁又知道呢? 真灵子是死是活并不确定,也就是莫云枫这么一说。 至于凌霄这番话,大家也就当他随口一说,没有人会把这话当真。 等到四个人分道扬镳后,一直待在远处的崔明浩,赶紧屁颠屁颠的跑过来:“凌道长,要不……我请您吃个便饭吧?” 吃饭? 说到吃饭凌霄觉得肚子饿得慌了。 从昨晚一觉睡到下午一点多,醒来之后饿得前胸贴后背,本来打算找东西吃,没想到蛊王竟然亲自登门。 他不想留在家里面对那个死丫头,饭都没吃就跑出来了,总之到现在为止还是粒米未进。 这时,他突然想起一件事:“那个……你知道怎么找到沈霓裳吗?” “您没有她电话?” “我是说,不用联系她就能找到她的办法,行吗?” “行!” 崔明浩立马拍着胸口打包票,高人总算用到自己一次,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:“包在我身上。” 凌霄往周围看了看,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,说道:“附近有没有快餐店?就是那种很快就吃完的。” 快餐店? 在崔明浩的想象中,宴请凌霄这种得道高人,档次那是必须要高,参肚燕翅鲍一样都不能少。 请高人去吃快餐也太唐突了吧? 不过刚才凌霄说要找沈霓裳,他心知高人时间仓促,没空慢慢品尝美味佳肴,速战速决才是最重要的。 “这附近还真没有……凌道长,先上车吧。” 崔明浩恭敬地帮凌霄拉开车门,说道:“沈霓裳现在应该在学校,她们学校附近倒是有很多吃的,咱们就在那吃点吧?顺路过去不耽误正事,正好路上我打个电话,找人问问沈霓裳现在在哪儿。” 凌霄还是第一次来肯德基。 以前在山上的时候,倒是经常从收音机里听到,知道这是一种从国外传来,在炎黄非常火爆的快餐店。 等到走进肯德基里面,凌霄才知道这家洋快餐有多火爆,四个叫餐点竟然排开一字长龙。 并非每家肯德基都这么火爆,关键这一家的选址实在太好了——江州理工大学主校区旁边。 主校区师生足有好几万人,虽然现在是下午,但大学跟小学中学不同,很多时候下午都没课。这些天之骄子中,真正家境贫困的毕竟是少部分,况且肯德基消费并不高,单单是学生就带来了大量客源。 “凌道长……” “直接喊名字就行了,你不嫌别扭么?”凌霄没好气的说道。 “那……” 崔明浩想了想,小心翼翼的说道:“凌大哥?” 见凌霄没有不悦的反应,他心里乐开了花:“凌大哥,我先带你找个位置坐下,我去叫东西。” 凌霄摇摇头,说道:“不用了,一起去排队吧,反正坐着也没事。” 突然! 两人刚排到第一位,就看到几个人推门走进来,这些人高矮胖瘦不一,却都有个相同的特征,那就是给人一种很凶恶的样子——其实他们并不是长相凶恶,而是摆出凶神恶煞的架势。 完全没有排队的意思,他们直接走到其中一队最前面,直接插队到第一个,不过并非凌霄他们这一队。 其中一个瘦巴巴跟个猴子似的,胳膊上纹着不知什么纹身的家伙,嚣张的呵斥道:“让开!” 排在最前面的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,很可能是理工大学的学生,他想都没想就主动把位子让出来了。 “这些小瘪三还真够嚣张的,我……”崔明浩大怒。 他准备教训教训这帮家伙。 当然,这么做的目的并非为了伸张正义,而是为了在凌霄面前好好表现,让凌霄觉得他很有正义感,给高人留个好印象以便拉近关系。 “关你什么事啊?”凌霄哼哼道。 “啊?”崔明浩傻了。 “人家当事人都不反抗,自愿让位置了,你逞什么英雄?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跟你有关系吗?” “哦……” 崔明浩有点摸不着凌霄的脉门:像他这种得道高人不应该心怀正义,锄强扶弱路见不平一声吼吗? 其实他完全误会了。 修道者的职责不是锄强扶弱,只有斩妖除魔才会让凌霄义无反顾,这些普通人之间的是是非非,除非他哪天心情好才会插个手。更何况,他确实能锄强扶弱,他还能治病救人呢,可如果他整天去管这些事,怕是忙到死都忙不过来,连斩妖除魔的时间都没有。 关键戴眼镜的年轻人自身太懦弱,既然他本人都向恶势力主动低头,凌霄才不会傻到帮他出头。 那几个人插队到最前面,后面却没有一个人说话。 “不值得同情。” 凌霄撇撇嘴离开队伍,崔明浩端着装有食物的托盘,飞快朝靠窗的位置走去:“凌大哥,这边有个空位!” 刚好两个客人吃完离开,凌霄和崔明浩正好赶上了,可就在两人刚吃没几口时,之前听过一次的嚣张声音,再次传来:“你们几个,让让!” 第99章 你说我能打几个? 第99章 你说我能打几个? 六个男人站在走道上,隐约可以看到不少纹身的痕迹,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瞪向,附近几个座位上的客人。 一个…… 两个…… 三个…… 被他们瞪到的两个桌子上的客人,没有任何反驳赶紧起身,转眼间两边各一张桌子空出来。 这样一来,中间那张桌子就特别惹眼了。 你想啊,他们想要三张空桌,这三张桌子是连在一起的,两边的桌子已经空了,中间这张不惹眼才怪。 崔明浩忍不住皱眉。 他想走。 没错! 以他的本事要干翻这帮家伙,简直就跟玩儿似的,前提是他得打电话喊人:之前他想给凌霄留下好印象插手,也不是说直接跑上去而是叫人过来——县官不如现管,他可没有多强的战斗力。 按照以前的习惯,他肯定会立马把位置让出来,然后跑出去吹哨子喊人,把这帮乌合之众打得满地找牙。 可是……凌霄还坐在那儿吃东西,他怎么能走呢? “喂!说你呢!” 还是那个瘦猴似的家伙,他指着凌霄和崔明浩,满脸戾气的呵斥道:“立马给老子让开,不然……” 啪! 瘦猴没机会把话说完,因为他已经倒下去了,而且是鼻口喷血的倒下去——被人一耳光抽倒在地,可想而知这一耳光力道有多强,以至于整个现场一片死寂,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。 凌霄拿起一张餐巾纸,擦了擦并没有沾血的手,淡淡说道:“不想跟他一样,就从我面前消失。” 太快了! 虽说大家都看到是他动的手,可是他从座位上站起来,再抬手抽耳光,这中间明明有一定的时间差,却没有一个人来及阻止,连瘦猴本人都来不及躲闪,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。 为首的是个身高只有一米七,但手脚特别结实,胳膊粗壮肌肉突显,右臂还纹着一只老虎的男人。 他脸色明显一凝,随即狞笑道:“身手不错,所以你才敢不让位吧?你觉得你能打得过几个?” “……”凌霄压根就不搭理他。 “废了丫的!”男人被这种赤果果的无视气坏了。 操! 另外四个马仔早就把托盘,放在另外两张空桌上,听到老大一声令下,不约而同朝凌霄扑了过来。 放在刚来洪都那会,凌霄的身手也就对付三五个成年人,前提是对方没有持有任何武器。 毕竟,他虽然自幼习武但只是为了强身健体,身为修道者他的能量是灵力,换句话说不管他多么努力,都不可能达到武道的入门级别——体内不可能存在真气,武学方面的战斗力就不会太强。 不过灵力虽不能当做真气使用,却可以间接起到淬炼身体的作用。 刚来洪都时他只有星品一阶,现在却已经达到月品一阶,整整一个大境界的提升,远超以前的灵力让他的体质,比当初强了一大截,即便武学修为非常弱,对付这帮人还不是手到擒来? 没有真气,却有力气。 经过灵力淬炼体质增强,力量、速度、敏捷大幅提升! 噗! 噗! 噗! 一连串的清微撞击声之后,惨叫声不绝于耳,四个扑向凌霄的马仔,全部嗷嗷鬼叫退了下来。 他们抱着砸向凌霄的拳头哀嚎,鲜血顺着指缝流了满地,只因打向凌霄的拳头都被刺穿了。 崔明浩傻眼了。 他当然知道凌霄实力超凡,就算对方人数再多十倍,也决然不是凌霄的对手。但他更加知道,凌霄不可能在公共场合随便使用法术,在不使用法术的情况下,凌霄又能有多强的战斗力? 至少在崔明浩的认知中,凌霄的实力是来自于法术,他从没见过凌霄用常规武力跟人交手。 现在呢? 击败这些人已经让崔明浩惊讶,关键他压根没看到凌霄持有尖锐武器——他是怎么刺穿对方手掌的? 很快,他找到原因了。 骨头! 凌霄手里拿着吃完新奥尔良烤翅后剩下的鸡翅骨! 随手把沾着鲜血的鸡翅骨丢在桌上,凌霄看了一眼满脸骇然的‘老大’,说道:“你说我能打几个?” 刚才仗着人多嚣张无比的男人,差点没把尿都吓出来,一边转身就跑,一边对凌霄撂狠话:“小子!有种别走,等下有你好看的,我……嗷!” 狠话还没说完,刚跑出几步的男人一个狗吃屎,不受控制扑倒在地。 因为凌霄抬腿卷起一张凳子飞去,狠狠砸在那家伙的腿弯上。 男人痛得嗷嗷鬼叫,连滚带爬跑没了影子。 “这帮杂碎简直作死!” 震惊的目瞪口呆的崔明浩,回过神之后满脸阴沉,怒道:“我倒要看看,他能翻出什么花来!” 说话的同时他掏出手机。 附近有些好心的客人,纷纷劝说让凌霄他们快走,说是这帮人肯定会喊人,就算他会功夫毕竟双拳难敌四手——能打五六个人不奇怪,但你能打五六十人吗?除非你丫是神不是人。 凌霄根本不搭理那些人,继续坐在位置上吃东西。 其实他对这些所谓的‘好心人’,一丁点好感都没有:这帮流氓只有区区六个个,而用餐和排队的客人足有好几十人,如果他们从一开始就团结一致反抗,流氓还敢在这嚣张跋扈吗? 都是马后炮! 一个人软弱不可怕,可怕的是明明有对抗邪恶的能力,明明在人数和实力上占据绝对优势,却集体选择了退让和软弱。 如果修道者也跟这些人一样,任凭妖魔鬼怪在世间逞凶作恶,这个世界怕是早就不复存在了…… 曹兵满脸赔笑,鞍前马后的侍候着。 这一幕如果被手下小弟看到,一定会惊得呆若木鸡吧? 曹兵是谁? 说实话,道上知道这个名字的还真不多,但如果说起刀哥却无人不知——刀哥是曹兵的外号。 当年他刚来洪都时,只是个不入流的小马仔,凭一身本事混出了些名头,不过势力还是太单薄了点。有一次,跟某个道上的老大起了冲突,老大带着一大群人马兴师问罪,结果呢? 他以明显少于对方的人马,竟然跟对方干上了,而且一个人拿着刀砍翻十几人,追着把对方老大砍成重伤。 一战成名! 从那天开始他就有了刀哥这个外号,并且取代了那个老大的地位,成为洪都排得上号的黑道大哥。 时至今日,他在道上已是举足轻重的人物,并且成功洗白做起了生意。 可是,千万别以为他是真正的商人了。 先不说他经营的生意里,大多都是诸如桑拿、酒店这类半黑半白的生意,暗中他依然掌控着庞大的势力。 这样一个大哥却在侍候人。 一个多小时前,他接到名下一家酒店经理的电话,说是一大帮太子爷来酒店桑拿部玩耍,于是他马不停蹄的赶来了——这么好的拉关系机会不能错过,他在道上再怎么牛,在这帮太子爷面前却牛不起来。 说白了,这些人里面的任何一个,都不是他能得罪起的,其中更有那么一些,动动手指就能捏死他。 “贺少,要不我帮您叫几个女孩子?” 曹兵满脸恭敬的赔笑,站在李贺旁边:“您放心!绝对不是桑拿里的那种货色,都是真正的学生妹!” “算了。我现在得专心修习,出来也就是跟大家聚聚,轻松一下。”李贺摆摆手笑着拒绝。 自从正式加入上清道宗之后,师兄开始传授他一些道法。 他知道本门并不忌讳男女之事,但纵情声色容易导致精气亏虚,对修炼没有可没什么好处。 突然! 曹兵的手机铃声响起,看到上面的号码,他赶紧按下接听键:“浩少……那个,我现在有点事……” “不会是明浩吧?”李贺随口问道。 “浩少碰到点事,让我帮个小忙,我这边又……” “我跟他说。” 李贺把手机拿过来,嘿嘿笑道:“明浩,出了什么事?要不要……什么?我操他大爷的,敢跟我师兄动手,老子灭他九族!” 刚开始还满脸笑意的李贺,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,满脸戾气。 “贺哥,怎么了?”斌子赶紧问道。 他当然知道李贺的师兄是谁,他当初被狼妖迷惑吸了精气,幸亏那位高人出手干掉狼妖。 事实上不仅是他,李贺身边这帮二世祖里面,全都听过凌霄的名字,还有一部分亲身经历了公园里,凌霄动手斩杀狼妖的事。 “什么情况?该不会是凌先生有事吧?”有人惊呼道。 “凌先生的事就是咱们的事!” “有几个小流氓跟我师兄动手。” 李贺脸色阴冷,语气很不好的说道:“还跟我师兄撂狠话让他别走,呵呵……我特么倒要看看是谁!” 凌先生? 师兄? 曹兵显然还没达到那个层次,他压根就不知道那些,只在顶级上流社会流传的神一般的男人。 不过,从这帮二世祖的对话中可以听出,这位凌先生身份极其超然。 一方面,连李贺这种人物都对他极其尊敬,听到有人对付他当即暴走;另一方面这个凌先生明显得到,所有二世祖无一例外的尊重和维护,好像得罪凌先生的人,是他们所有人的共同敌人一样。 换句话说,只要能够跟这个凌先生搭上关系,就等于跟江州近一半的豪门,搭上了最为友好的关系。 作为洪都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,只靠能打能杀肯定是不够的,还需要拥有足够聪明的脑子。 这种机会要是不抓住,曹兵还有什么资格在道上混? “贺少!” 曹兵满脸戾气,叫道:“您的朋友就是曹某的朋友。既然是小混混,您出面恐怕不太合适,曹某保证不会让贺少您失望!” 李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随即点点头,又对其他几个说道:“就让曹老板打个头阵。不过这善后的事……也得给我师兄摆足了面子,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吧?江州理工大学,兄弟们走着!” 第100章 权势通天 第100章 权势通天 下午三点半。 根据崔明浩得到的情报,沈家二小姐今天下午有课,所以不会放学那么早,有得是时间多玩一会。 凌霄是第一次来肯德基吃东西,虽然知道这些油炸食品没营养,对身体只有坏处没有好处,但他觉得味道还算不错,于是坐在那儿慢悠悠的吃着,前后足足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吃完。 餐厅里的客人更多了,主要是因为先前看了一场好戏的客人,尽管吃完了还是想等着看戏。 凌霄在前,崔明浩在后,走出餐厅。 “走了。”凌霄淡淡说道。 “凌大哥,你不……不看看?”崔明浩不敢明说。 “有什么好看的?” 凌霄当然知道他的意思,可他对这种事毫无兴趣:一群普通小流氓而已,即便崔明浩不打电话喊人,他也一样能轻松解决,对付这种级别的小喽罗,根本没办法让他有丝毫成就感。 崔明浩好不容易摆出这么一场大戏,当然不希望凌霄走人,赶紧陪笑道:“沈霓裳还在上课,您去了也见不到她,反正都是等……” “你就那么想做场戏给我看?”凌霄翻了个白眼。 “不是……我……” “行了。” 人家盛情拳拳总不好太无情,况且他觉得崔家的人还不错:“你也说了,反正在哪都是等。” “谢谢凌大哥!” “谢我干什么?你帮我解决问题,应该我谢你才对。” 凌霄嘴上这么说,心里却没有这么想,他自己能解决崔明浩非要出手,他心里可谈不上什么感激。 其实吧,拍马屁还真是一个技术活。 一辆辆房车停在不远处,曹兵坐在一辆大奔后位,死死盯着肯德基门口——他早就到了。 问题是…… 如果他现在就跑出去,那帮小瘪三哪还敢露头? 反过来,如果来迟了就帮不上忙了,所以说拍马屁是技术活,必须得抓好时机到场才行。 来了! 四辆面包车外加一辆轿车,飞速停在肯德基旁的路边。 呼啦一声。 随着车门打开,足足三十几个拿着刀枪剑棍,满脸杀气的流氓冲下来,随后轿车车门打开。 之前被凌霄砸了腿的男人,一瘸一拐的陪在一个大汉身边,远远指向凌霄唧唧歪歪说着什么。 那个大汉一点都不像黑道人物。 除了身材魁梧一些之外,他身穿考究的西装打着领带,更像是事业有成的商界精英。 不过,被领带束起的衬衣衣领,无法完全挡住耳后的刺青纹身。 “小子,听说你身手不错,混哪的?”大汉笑眯眯的问道。 这里是人流量极多的地方,他还在想适不适合就地动手,又或者把这货拉到偏僻地方解决。 “说了你也不知道。”凌霄笑道。 “说来听听嘛。” “上清道宗。” “没听过……” 既然确定对方没什么背景,大汉立马进入正题:“要不这样……咱们换个地方聊聊怎么样?” 凌霄都快想笑了,说道:“是不是觉得这里人多不方便动手?你是怎么做流氓的?连一点气魄都没有,要动手就动手,还分什么场合?就你这点胆量也敢当流氓?实在太让我失望了。” 不是吧? 这小子竟然敢这么说话? 远远围观的那些人傻眼了:在彼此人数巨大的差距下,这么故意激怒对方,分明是作死的节奏啊! “这样啊……为了不让你失望,我决定……”大汉很潇洒的抬起手,食指稍微往前摆了一下。 他自认为这个动作很有大将风度,随便伸伸手指头小弟就一拥而上,感觉实在太霸气太拉风了。 他本来想说的是‘砍死他’,可惜后面的话没说完。 呼啦! 远处停在路边,根本没人注意的十多辆车,甚至还有一辆中巴车,几乎不分先后打开车门。 人! 密密麻麻的人! 足有一两百号人蜂拥而出,瞬间把大汉带来的人围了个水泄不通,大汉抬起的手僵硬在半空。 密密麻麻的人群让开一条道,曹兵满脸笑容快步走进来。 “刀……刀哥……”大汉目瞪口呆。 “浩少。” 曹兵压根没搭理他,快步朝凌霄那边走去,先是跟崔明浩问好,随即恭敬地对凌霄说道:“凌先生,您好,在下曹兵……” “我们认识吗?” 凌霄皱了皱眉头,心道你直接上去打完走人就行了——你是崔明浩找到的,跟我又没什么关系。 曹兵有些不知所措了。 该怎么介绍? 说自己是浩少的朋友吗? 首先,他还没资格当崔明浩的朋友,其次……眼前这位连贺少都万分尊敬,自己好像够不上吧? 就在曹兵又想搭关系,又不知该怎么应对时,身后传来怯怯的声音:“刀哥,您怎么来了?” 老子就是因为你这个瘪三来的! 王八蛋! 正因为不知怎么应对烦心时,听到那个大汉插嘴,曹兵气不打一处来,突然转身指着他喝道:“连凌先生都敢动,活得不耐烦了——动手!” 噼里啪啦…… 在一比五的巨大差距下,大汉没能像刀哥当年那样以寡敌众,被包围的三十多人转眼间被砍翻在地。 当然,这种黑帮斗殴看起来很凶残,甚至会血流满地,其实也都是皮外伤,致死的情况微乎其微。 曹兵看都不看那边一眼,恭敬地对凌霄说道:“凌先生,曹兵只是无名小卒,真正的大事肯定帮不上忙。不过,日后但凡凌先生有需要跑腿的小差事,只要一句话曹某定然万死不辞!” 他把自己摆在很低的位置上,因为他心里很清楚,以对方所表现出来的势力,也确实没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地方。 就好像现在,即便不是由他出手,凭对方身后有那么多大人物,动动手指也能让这帮流氓玩完。 既然没资格给凌霄雪中送炭,就只能做做锦上添花的事。 目瞪口呆! 附近围观者已经傻掉了。 原本还以为这个势单力薄的年轻人,肯定会被那帮有黑道背景的家伙打残,可万万没想到…… 一两百人冲出来,把那些流氓砍得血流遍地,而那个开着奔驰,带领一两百小弟的黑道大哥,却对这个年轻人如此恭敬。 曹兵打完就走,他知道后面还有好戏上演,他的身份比较敏感,是不能继续留在现场的。 果然! 这帮流氓被打得遍体鳞伤,哀嚎着还没爬起来跑路,就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,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。 有警车的警笛声,有货车的低沉轰鸣,有扩音器传来的喊声。 足有二三十辆不同的汽车,从不同方向快速驶来,车头对着肯德基门口,围成了不规则的扇形。 民警。 特警。 武警。 甚至还有穿着迷彩军装,从洪都军分区来的军人! 咔嚓! 服务于不同警种和军队的各式枪械,瞬间上膛围住了那三十多人,这一幕让所有人骇然色变。 这特么是要世界大战的节奏吗? 否则,怎么会有这么多不同的武装力量,同时出现在这么个小地方? “不许动!谁动打死谁!” 事实就是,这帮流氓地痞早就吓得半死,不用出声警示也没人敢动。 “涉嫌聚众斗殴,全部带走!”一名警察大声喝道 “涉嫌kb袭击,全部带走!”武警那边发话了。 “全部带走!” 军队方面要霸道得多,他们带走一帮流氓地痞不需要理由,等审问之后想给你扣个罪名,还不跟玩儿似的? 至于到底由谁带走并不重要,几方的头头全部走到凌霄面前,一个个点头哈腰跟孙子似的。 他们并没有逗留太久,也就是打个招呼混个脸熟,主要是自报家门,让凌霄知道他们背后是谁。 不一会,这帮流氓连同百余名军警,从肯德基门口走个干净。 震惊! 相比起之前曹兵带着一帮小弟,这一幕要震撼得多,所有围观者都已经呆若木鸡,心里只有一个疑问。 他是谁? 即便是个有家世背景的人,也只需要调动某方面的力量就够了,关键一般也只能调动某方面的力量,毕竟每个部分由不同的人把持,没有哪个家族能把持所有部门——他到底是什么人? 就在围观者人群陷入痴呆状态时,发动机低沉的咆哮声由远及近,一辆辆豪车停在不远处。 都能开个小型车展了! 随后,一帮二世祖从车里钻出来,全都满脸赔笑跑到凌霄面前,这一幕更让围观者震惊万分。 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能看出,这些开着豪车过来的家伙,每一个都有着超乎想象的背景。 但是这么一帮豪门子弟,却对凌霄满脸恭敬。 “师兄,还满意吗?”李贺嘿嘿笑道。 “你觉得呢?”凌霄看着他。 “我知道。” 李贺苦笑着耸了耸肩膀,满脸无奈的说道:“你的追求跟咱们不一样,这种事不会让你有什么成就感,可你是我师兄啊,敢动你就是不给我李贺面子,我怎么着也得做点什么不是?” 凌霄哭笑不得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行了,回去吧。别整天游手好闲的,周末我要检查功课。” “啊?这……这就让我走啊?” 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 “我……” “我还有点事要办,大家散了吧。” 于是乎,凌霄和崔明浩两人离开了,留下一帮二世祖唏嘘。 看! 这才是高人风范! 换成其他人,出了这么大的风头早就激动得不行了,人家却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,分明就是视名利如浮云嘛——高人本该如此! 如果凌霄能听到他们的心声,一定会破口大骂:谁说小爷视名利如浮云了?小爷也想要名利! 只是,他要的名不是红尘俗世中的名,他想要让上清道宗名扬修道界。 不! 以前只知道修道界,现在还有了更广阔的世界,比如同样强大的武宗,他甚至想让上清道宗傲然于,全世界的修炼者之巅——这才是他想要的名。 第101章 她是机器人? 第101章 她是机器人? 通过崔明浩打听到的消息,沈霓裳今天下午有两节专业课,上课地点是物理系某个教室。 二小姐学的是物理专业。 很明显,这跟沈家的生意没有半点联系,按理说她应该选择医药类专业,又或者金融管理专业。 只是她自幼对经商毫无兴趣,况且天华医药已经由姐姐接手,她大可以选自己喜欢的东西。 凌霄第二次来这所学校,但是跟上次完全不一样。 上次梦魔制造出魔云结界,成千上万人命在旦夕,不可能抱着欣赏的目光,仔细去注意周边的一切。 这就是大学校园吗? 绿树成荫繁花似锦,地面看起来很干净。 很多充满朝夕的年轻人,在欢声笑语中来来去去,远处那一栋栋大楼里,坐满了正在上课的学生。 感受着这种特殊的氛围,凌霄心里不由有些羡慕,毕竟……他一直没有机会走进过校门。 如果自己也能来这种地方上学,身边一定会美女环绕吧? 他显然对自己很有自信,关键这里到处都是青春靓丽的女生,人数多就意味着机会也很多。 没看到走在前面的那个,长相平庸五大三粗的家伙,身旁跟着一个女孩子吗? 连那种货色都能找到女朋友,凭自己英俊潇洒器宇轩昂的坯子,还不得一大群美女投怀送抱? 咦? 就在凌霄胡思乱想时,突然发现地上有个东西。 他亲眼看到是从前面那个女孩身上掉的:那个是火柴盒大小,呈粉红色的塑料制作的玩意。 凌霄三步并着两步跑过来,捡起来之后正想喊住前面的女孩,又觉得新奇忍不住看了看。 这是什么东西? 以前从来没见过呢! 作为一个从山里刚出来没多久,对外界一切充满好奇的年轻人,他理所当然会摆弄几下试试。 这边刚把按钮推到最上面,他惊讶地发现前面那个女孩,莫名其妙身体一震,继而双腿夹紧蹲了下去。 她不是人? 没错! 他在书上看过,说现代科技已经非常发达了,甚至能制作出以假乱真的机器人——难道这个女孩是个外形逼真,实则没有生命的机器人?否则自己这边刚按下按钮,她怎么就有对应动作呢? “太神奇了……” 凌霄又按了几下,前面的女孩红着脸朝四周瞄去,下一刻目光锁定在他身上,眼神中充满了愤怒。 紧接着,她跟走在一起的魁梧男生说着什么,男生立马满脸戾气的转过来,盯着凌霄快步走了过来。 他不是一个人,身边还有三个同伴。 “你特么找死是不是?” 魁梧男人勃然大怒,直接就要对凌霄挥拳动手,目光突然落在他身后,于是脸色凝滞住了。 “怎么了?”崔明浩冷冷盯着魁梧男人。 “浩哥……” “你有病啊?” 凌霄立马不乐意了,摊开手说道:“你以为我会捡到东西不归还?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?我只是觉得奇怪就按了几下,又没弄坏……你是不是学生?你老师是怎么教你的?你有没有礼貌……” 看到他掌心里的那个东西,再联系那个女孩的反应,崔明浩差点当场崩溃了,压低了声音说道:“凌大哥,这个不能乱按的……” “怎么不能乱按了?我捡来的按几下怎么了?我就按!”凌霄把按钮推上推下,赌气似的说道。 前面蹲在地上的那个女孩,就跟打摆子似的,神情和身体做出不太明显,却可以看得出来的变化。 凌大哥? 刚刚还凶神恶煞准备动手的魁梧男子,听到崔明浩跟凌霄的对话,脸上的戾气立马被谄媚替代。 崔明浩是什么人他很清楚,连崔明浩都尊称哥的人,绝非他能招惹得起的,即便他在这所学校也小有恶名。 “那个……凌大哥,刚才小弟太冲动了,您能不能把它还给我……”魁梧男子点头哈腰。 “切!” 凌霄随手把那小玩意丢给对方,哼哼道:“我会贪你这点东西?以为我买不起吗?我像没钱的样子吗?对了!你这机器人在哪买的?看起来好像真的一样,就是这个控制的东西做工太粗糙了。” 什么机器人? 所有人都被后半句话搞得莫名其妙,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,倒是崔明浩隐约猜到了一些。 “凌大哥……她不是机器人……” “不是机器人?不可能!” 凌霄满脸‘别以为我读书少’的样子,哼哼道:“我一按她就有反应,不是机器人是什么?” 靠! 魁梧男子都想杀人了:这家伙真是崔明浩的大哥?他到底是在故意装傻,还是从山旮旯蹦出来的土鳖? 崔明浩深怕凌霄继续纠缠机器人的问题,赶紧凑到他耳边小声嘀咕着什么,片刻之后凌霄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错愕,呐呐道:“太无耻了……太不要脸了……你们城里人真会玩……” “浩哥,那个……您来有什么事吗?”魁梧男子拿到了遥控器,当然不会多计较,赶紧陪笑着问道。 “没什么,我带凌大哥来找人。”崔明浩淡淡说道。 “找人?” 魁梧男子立马来劲了,连忙说道:“要不您告诉我,我帮您找?” “沈霓裳,你敢找吗?” “那个……” 刚才还自告奋勇的魁梧男子,脸色立马变得尴尬起来,讪笑道:“浩哥,我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,您忙……有空我请您吃饭。” 等到双方分开之后,凌霄略有兴致的打量着崔明浩,笑道:“看不出来,你在这学校还很有名嘛。刚才这家伙都想跟我动手了,看到你就萎了,可想而知你在学校肯定比他还嚣张跋扈。” “没有没有……”崔明浩很谦虚,在凌霄面前他可不敢称王称霸。 跟刚才那个魁梧男子一样,崔明浩也在这所大学读书,今年刚刚大二的他就读金融管理专业。 这个魁梧男子家里是搞建材的,然而放在洪都上层圈子根本排不上号,相比崔明浩这种超级二世祖,只是个小跟班的角色,事实就是崔明浩只见过他几次,连对方的名字都记不起来。 “真要说有名气,还得数沈霓裳。” 崔明浩忍不住感慨,苦笑着摇头道:“凌大哥,你根本没办法想象,沈霓裳在学校有多出名。” “就她?”凌霄觉得很不可思议。 “你不知道她很厉害吗?” “她很厉害?” 凌霄愣了愣,他突然想起李贺以前也说过类似的话,不过他当时没太在意,事实上在日常的相处之中,他从来没觉得沈霓裳有过人之处:“我跟她认识也有一段时间,好像没什么啊……” 接下来,崔明浩开始历数沈霓裳的丰功伟绩。 洪都的上流社会圈子,有不少二世祖都就读于江州理工大学,但大多是通过关系进来的。 说白了,很多二世祖成绩一般甚至很差,凭真本事根本考不进来。 沈霓裳是凭这本事进来的! 她高考总分是653分,这个分数算是很高的,但跟那些700分上下的文理状元比,还存在一定差距。 但是! 她的数学是满分,理综三门中的物理和化学,同样是让人崩溃的满分——她偏科非常严重,语文成绩很差,生物也一般般。 其实她完全不需要通过考试进来,因为江州理工大学给了她特招名额。 为什么会给她特招名额? 因为沈家的权势地位? 不! 在她高中的时候就代表学校参加过,全国奥数和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,并获得国际性比赛大奖。 大学之前她就拥有六项专利! 以至于高考还没开始,炎黄最著名的几所大学,就主动向她伸出橄榄枝,不仅给予特招名额,甚至许诺给出一大堆特殊政策。 最终,她还是选择了离家近的江州理工大学,让不少人跌破眼镜——等到了大学更不得了。 她以大二在校学生的身份,成为物理系教授的教学助手,成为本校物理系博导的亲传弟子。 相比崔明浩他们这种,凭家世背景横行霸道的二世祖,沈家二小姐才是当之无愧的女神! 江州理工大学没什么校花排行榜。 校花只有沈霓裳一个人,她是不可超越的存在! 正如沈暮云在江州上流社会的地位,沈霓裳在大学里的地位跟姐姐很相似。 在这个学校长得漂亮的不乏其人,但长得漂亮还跟她的家世不相上下的,几乎就没有了。 在此基础上,又在专业方面取得如此成绩,那就更加不可能存在了。 因此,她成了这所大学的风云人物,成为无人比拟的女神,成为长得漂亮却没人敢追的特殊存在。 为什么不敢追? 自卑呗! 李贺以前也就读于这所大学,只不过去年已经毕业了。 以他的家世背景,在学校里绝对属于最顶级的那一种,可就连他当初追求沈霓裳都失败了。 其他人还有那个胆量去追吗? 虽然追求沈霓裳的人已经绝迹了,但她身边的追随者多不胜数,那些人都是她的绝对拥趸。 两人边走边聊,也让凌霄第一次对沈霓裳,有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了解——原来她这么厉害! 嗯? 两人走在教学楼的楼梯上,崔明浩还在历数二小姐的种种事迹,凌霄突然发现楼梯的无人角落边,传来陌生男性打电话的声音。 别人打电话他一点都不关心,然而他隐约听到对方在通话中,提到了‘沈霓裳’三个字…… 第102章 沈霓裳的蓝颜知己 第102章 沈霓裳的蓝颜知己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,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,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。 事实上,这句名言还有后半句——但那1%的灵感是最重要的,甚至比那99%的汗水更重要! 这方面凌霄深有体会。 他的天赋严重不足,付出那么多年的努力,却只达到可怜的星品一阶,再看看玄月和莫云枫,看看天赋更高的沈暮云?付出同等努力下,他的收获远远低于这些人,如果没有那个神奇的吊坠,哪怕他比沈暮云努力十倍,穷尽一生还是无法跟她比拟——天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。 “最让人崩溃的是……平日也不见她用心学习……” 崔明浩满脸苦笑,继续在那叨咕:“谁都搞不懂,她明明很贪玩怎么能这么厉害……所以才说她是天才。” 嘘! 凌霄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,指间凭空多出一张符篆:“机敏,疾!” 机敏符。 用于提高听觉、视觉、味觉、触觉等感观敏锐度,这是当初星品三阶时制作的,威力远远超过更久之前,从山里带来的星品一阶符篆,让他能轻易听到百米之内,哪怕是窃窃私语的声音。 他来得稍微迟了一点,通话已经接近尾声。 “我会的……嗯!一定可以,我跟她现在关系很近……” “啊?还要演一场?我……” “好吧!只是……下手别太狠啊……” 只有这么几句电话就挂断了,凌霄有些后悔没早点过来。 片刻后。 一个年轻男生从角落转出去,无意中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凌霄和崔明浩,他朝崔明浩投来一抹友善的笑容,转而快步向楼上走去。 男生看起来二十出头,身高超过一米八,理着一头很精神的短发,相貌英俊充满阳光气息。 虽然戴着一副眼镜,却没有半点书呆子模样,反而在阳光俊秀之外,多了几分儒雅之气。 “他是谁?”凌霄皱眉问道。 “他?” 崔明浩一愣,随即解释道:“他叫吕明辉,在学校也算是风云人物。当年以本校第一名的分数进来,就读于哲学系,虽然家境贫寒但很努力。关键他不是个书呆子,是校篮球队的中锋,还有不错的才艺,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校草,只不过他一直没谈恋爱……对了!这小子最近风头更甚了,他竟然去追沈霓裳,完全是作死的节奏!” 相对而言这个吕明辉确实挺优秀,然而沈霓裳已经超出优秀的范畴。 他当初考进江州理工大学时,总分确实比沈霓裳高了一些,问题是沈霓裳在几门理科分数上,表现出吓死人的满分成绩,她是因为偏科严重才拉低了总分,在她所喜欢的理科领域,所取得的成绩远非吕明辉可比。 说白了,吕明辉只是一个成绩好的普通学生,沈霓裳却已经在更早之前,就取得了科研学者才有的特殊成就。 总共六项专利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? 此外,沈霓裳背后是身家数百亿的家族,吕明辉的家境却很贫寒,这方面更加没办法相比。 总而言之,在所有人眼里吕明辉都是不自量力。 “追求沈霓裳?”凌霄一愣。 “其实……也不能算追求,真要追的话早就完蛋了,怎么说呢……”崔明浩挠了挠脑袋,道出了前因后果 其实在一个多月前,吕明辉和沈霓裳还没有交集。 确实因为什么就不清楚了,总之两人莫名其妙成了朋友,不过吕明辉没有表白过,只是以朋友的关系相处,不过在别人看来嘛…… 谁相信他的想法那么单纯? 男人和女人没有纯粹的友谊,在旁人眼里吕明辉明显是想攀高枝,或许正因为吕明辉没有表白,向来我行我素的沈霓裳,没有受到各种流言蜚语的影响,两个人依然像刚开始一样。 其实,很多人现在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,想着那个想攀高枝的家伙,什么时候真的向沈霓裳表白了,会被怎样不留情面的拒绝。 “或许他们真的只是朋友呢?”凌霄说道。 说完这句他不由想起,刚才听到吕明辉在电话中,跟某个人的对话内容。 尽管那番对话并不详细,但是已经可以从中听出,吕明辉接近沈霓裳是带有某种目的的。 “朋友?” 崔明浩愣了愣,随即满脸怪异的笑道:“凌大哥,你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吗?反正我是不相信。” “我相信。”凌霄毫不犹豫。 脑海中浮现出玄月的身影,他跟玄月就是纯粹的友谊,至少他心里这么认为。 两人说话间,不知不觉到了六楼。 沈霓裳上课的地方就在这层,两人刚走到这一层,就看到很多学生下楼,看来正好赶上下课了。 “沈霓裳在那边!”崔明浩边说边准备过去。 “等等。”凌霄一把抓住他。 “你不是……” “等下或许有热闹看。” “我靠!” 崔明浩刚开始还没明白过来,接着就看到先他们一步上楼的吕明辉,竟然快步走向沈霓裳。 这货也是来找沈霓裳的? 凌霄脑海里浮现出,之前听到的那句对话‘还要演一场’、‘下手不要太狠啊’,于是他冷笑道:“这才刚刚开始。走!先避一避,别被他们发现了,要不然好戏演不成,那就太可惜了。” “霓裳,有空吗?”吕明辉带着阳光帅气的笑迎上去。 “怎么了?你今天没课?”沈霓裳笑了笑。 “不是……” 不愧是理工大学的校草,吕明辉身材挺拔、器宇轩昂、文质彬彬,他的出现让不小女生移不开目光。 当然,他是不会对那些女生有任何表示的,他神情略微有些腼腆:“我最近又找了份家教,昨天刚领了薪水,我就想着……请你吃个饭,怎么样?” 沈霓裳对吕明辉印象很不错。 她身边从来不乏拥趸,但那些人只是单方面追随她,在这个学校里,真正被她当朋友的人却不多。 吕明辉算是其中一个! 无他。 只因一个多月前的一场遭遇,当时她只是个旁观者。 那天她在学校里,看到有几个人欺负一名大一新生,那几人在学校里向来嚣张,而嚣张自然是有原因的,只因他们都是洪都本地人,而且都有不错的家世背景,因此他们欺负人的时候,旁观者通常不敢出头。 然而,吕明辉却义无反顾的站出来,明知道那几个人不好惹,他却选择了帮助被欺负的新生。 最终对方人多势众,他被对方打得鼻青脸肿,幸好沈霓裳适时出面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 那个新生身上也有点擦伤,出乎意料的是吕明辉不管自己的伤,第一时间把新生送去校医务室。 事后沈霓裳跟他聊了会。 那是一次很愉快的聊天,她惊讶发现这个男生身上,有很多方面跟自己相似,于是两个人就成了朋友。 至于外界各种各样的传言……她是在乎流言蜚语的人吗? “行啊。” 沈霓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,笑道:“那我可得好好宰你一顿了。” “没问题!”吕明辉露出阳光帅气的笑。 “看不出来嘛,我们的校草还真有心机,想吃软饭是吧?” 讥嘲的声音从不远处悠悠传来,紧接着就看到几个衣着不凡的男生,满脸怪笑慢慢走过来。 为首的是个瘦高个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一身范思哲男装价值不菲,上衣的口袋挂着杜家班纳太阳镜,手腕上是价值百万的百达翡丽男表——单单是这一身行头,都够买一辆高档轿车了。 显然,这家伙要么是富二代,要么是官二代。 躲在远处看戏的崔明浩,对凌霄低声说道:“王劲,学校里的惹事精。王家在洪都也算不弱,不过……相比沈家可就差了不止一个档次,这货怎么敢去招惹沈霓裳?脑袋被门夹了吗?” “滚。”沈霓裳脸色冰冷。 “沈霓裳,我现在可不是跟你说话,没招你惹你。”王劲沉声道。 “吕明辉是我朋友。” “你这话可就不对了。” 王劲竟然不给沈霓裳面子,哼道:“没错,我不敢招惹你沈霓裳,可你也不能太霸道了吧?我看谁不顺眼你都说是你朋友,那你要是说你罩着全世界,我岂不是见谁都得低头当孙子?” “你……” “我就是看这小子不顺眼了,怎么着?”王劲哼道。 “女人想嫁入豪门还说得过去,你丫一个大男人想吃软饭,没脸没皮的东西。” “连李贺都泡不上,凭你也有资格追?” “闭嘴!” 听到王劲身边的几个二世祖,纷纷满脸鄙夷的讥讽,沈霓裳脸色更冷:“我跟吕明辉只是朋友。虽然以我的性格,根本没必要跟你们这帮废物解释,但我也不想让自己的朋友被人说闲话……” 岂不知一直默不作声,在众人讥嘲下憋红了脸的吕明辉,突然指着那些人怒声大喝起来。 “是!我是喜欢霓裳,那又怎么样?” 哗! 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大惊失色——表白了! 要知道,过去吕明辉虽然跟沈霓裳走得很近,但两个人一直以朋友关系相处,甚至连稍微亲密点的表现都没有。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,吕明辉是带有目的的跟沈霓裳交朋友,可他毕竟没有特殊表现不是? 现在呢? 不仅其他人目瞪口呆,沈霓裳也惊呆了:“你……” 第103章 现在就去约会! 第103章 现在就去约会! “我喜欢一个人有错吗?” 因愤怒而面红耳赤的吕明辉,对王劲为首的几人怒叱:“我知道,你们认为我是图霓裳家里有钱,但对我而言爱情就是爱情。我喜欢她跟金钱无关,我喜欢她是因为她有正义感,因为她聪明,因为她善良,因为她优秀——我所喜欢的都是她自己的东西,而不是她里的东西!” 丝毫不理会王劲等人的震惊,他继续大声喝道:“我实在想不通你们这种人的心态。难道就因为你们在霓裳面前自卑,就不允许别人喜欢她?又或者说你们已经自卑到,只有在其他人身上寻找优越感的地步?” 怒了! 王劲为首的几个人勃然大怒,皆因吕明辉说出了他们的心声——这也是江州理工大学无数男生的心声。 沈霓裳实在太优秀了,优秀到让你只能去仰视,根本不敢去追求她,在她面前谁都觉得自卑。 于是乎,在大家心里都有一个潜意识的认知,那就是任何男人都没资格,成为沈家二小姐的男朋友。 说得更直白一点。 这么多人都不敢追求的女孩,连李贺曾经都追求失败的女孩,如果被一个小瘪三追到手了,这些家世不凡的二世祖面子往哪搁? 不等于说这个家境贫寒的家伙,比他们所有人都更加优秀吗? 正因为吕明辉说出了事实,才更让王劲他们恼羞成怒。 “说完了?” 王劲眸子里闪烁着,无比阴鸷的煞气:“希望过一会,你还能有这种胆量,跟我说这种话!” 干! 跟着王劲的五个男生,毫不犹豫冲向吕明辉。 吕明辉不是武林高手。 面对好几个同龄人的围攻,他根本不可能有抵抗之力,仅仅几个呼吸就已经被打翻在地。 “住手!” 幸好沈霓裳反应不慢,赶紧冲上去挡住那些人,她厉声喝道:“王劲!你最好别让我生气!” “我说过,我不敢招惹你沈二小姐,但你也别太霸道了。”王劲冷笑道。 “小子,怎么样?” 王劲一个跟班小弟狞笑着,对脸颊红肿嘴角溢血的吕明辉,嘿嘿怪笑道:“现在还敢不敢嘴硬了?” 吕明辉慢慢地地上爬起来,英俊的脸上写满了不屈和怒火:“如果你们以为,用这种方法就能让我退缩,那你们恐怕要失望了——我喜欢一个人,不是因为她的家世背景,但也不会在暴力下退缩,否则有什么资格说爱?” “吕明辉,不要再说了。”沈霓裳淡淡说道。 她把这个男生当成朋友,她不想从他口中听到表白。 “这样啊……那今天就打到你改口为止,你觉得怎么样?”王劲哈哈大笑。 “我也正好想看看,我对爱情的坚持有多强。”吕明辉眸子里闪烁着,无以复加的坚定神采。 “保卫科的人来了……”不知谁喊了一声。 “小子,算你运气。” 王劲笑了笑转身离开,身后丢下一句话:“今天只是开始,以后见你一次打一次,我倒要看看你骨头有多硬……我们走。” “明辉,你怎么样?走!我带你去医院!”沈霓裳皱眉道。 “我没事……” “都伤成这样了还说没事,看来你对沈霓裳的感情很深呢。”凌霄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。 “死土鳖!” 看到凌霄走来,沈霓裳明显楞了楞,继而怒火冲天,想起自己在恐惧中需要他的保护,却被无情推开并大声斥责的场景:“你来干什么?我不想看到你!立马从我眼前消失——现在就滚!” 凌霄本来还想着跟二小姐道歉,但是他觉得现在必须加把火。 他没滚。 上上下下打量着吕明辉,笑道:“其实吧,我也觉得你跟沈霓裳不合适。” 他这么说的目的只有一个:以沈霓裳叛逆的性格,加上现在正跟自己生气,自己越这么说她反而会反其道行之——他要给吕明辉创造机会,创造跟沈霓裳走近的机会,才能知道这家伙有什么阴谋。 可是…… 他这边话刚落音,沈霓裳非但没反对他的说法,反而对吕明辉说道:“明辉,我一直把你当成朋友,但也仅仅只是朋友,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 什么情况? 吕明辉惊呆了。 没错,他是带有目的接近沈霓裳的。 在他看来,沈霓裳从来没跟哪个男生走得那么近,却跟自己关系亲近,不就说明她对自己有好感吗? 可现在…… 凌霄又何尝不是惊呆了? 原本他还想激将沈霓裳,给吕明辉创造跟她走近的机会,结果没想到她却说出相反的话。 倒是那些围观者松了口气。 果然! 尊贵的女神大人拒绝了表白,吕明辉也成了失败者中的一个,这个结果正是大家喜闻乐见的,也是所有人意料之中的事。 “霓裳,我知道突然说出来,会让你难以接受。” 吕明辉反应速度很快,他脸上写满了歉意:“甚至于……在今天之前,我根本没打算说出来。是那些人说了那么难听的话,我一时愤怒才控制不住……我不求你能立刻答应我,我会一直等着你……” 凌霄心思电转:既然激将法不管用,不能让沈霓裳反其道行之,要不试试自己反其道而行之? “这话说的太感人了,本来还觉得你不适合跟沈霓裳在一起,现在看来……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对感情专一的人。”凌霄满脸感慨的说道。 “你什么意思?”沈霓裳冷冷瞪着他。 “我现在觉得你们俩挺合适。” 凌霄耸了耸肩膀,笑道:“其实别人说什么不重要。况且你家那么有钱,也不在乎他家境怎么样吧?” 沈霓裳的脸色一片铁青,死死盯着凌霄一字一顿道:“凌霄,你就这么希望我跟他在一起?” “是啊,我……” “好!你很好!很好!” “我挺好啊。” “既然这是你想要的结果,我就满足你的愿望!” 眼眶突然间泛红,沈霓裳一把抓住吕明辉的胳膊,转身就走:“我们走!我们现在就去约会!”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? 女神刚才明明直接拒绝了吕明辉,现在剧情莫名其妙反转,直接拉着吕明辉说是去约会。 为什么? 很明显,造成如此巨大转变的原因,就是这个不认识的年轻人——围观者纷纷把目光投向凌霄。 “看我干什么?我知道自己长得好看,可我又不认识你们。”凌霄翻了个白眼转身,崔明浩赶紧追了上去。 从教学楼走出来之后,凌霄手里捏着一根头发,这是刚才沈霓裳跟他擦肩而过时,趁机从她身上捏下来的。 随后,他把头发抿在嘴唇上,取出一张符篆快速折叠,然后把头发放在,用符篆折成的纸鹤上面。 “凌大哥……你不是没发现吧?”崔明浩呐呐道。 “发现什么?” “沈霓裳喜欢你。” “啥?” 凌霄被吓了一跳,差点把手里的纸鹤都掉了:“你脑子有问题吧?她会喜欢我?你如果知道,她跟我平时是怎么相处的,就不会说这种蠢话了……另外,我也一样不喜欢他,要不是为了暮云才懒得理她……” 崔明浩没有继续说下去,深怕纠缠于这个问题惹凌霄不悦,没看到他说起沈霓裳就满脸不爽吗? 但是他很清楚,沈霓裳肯定喜欢凌霄。 只因,当凌霄说出她跟吕明辉很般配,撮合他们俩在一起的话之后,沈霓裳当时眼眶泛红都快哭了。 换成其他人这么说,她绝不会有如此急剧的情绪波动,只因说这种话的是她所在乎的人。 “凌大哥,你这是在干什么?有妖怪啊!”看到凌霄用符篆折的纸鹤,崔明浩立马来了精神。 “哪来那么多妖怪?” 凌霄白了他一眼,哼哼道:“之前我听到那个叫吕什么的家伙,打电话说到一些事情……” “我怎么没听到?” “我能听到你就能听到?你当自己跟我一样厉害?” “哦……他说什么?” “他接近沈霓裳是有目的的。” 凌霄眸子里闪过一抹煞气,冷声道:“所以我才故意想办法,让他有跟沈霓裳更接近的机会,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。” 虽然他对沈霓裳谈不上好感,但一方面是看在沈暮云的份上,另一方面项伯在离开之前,把沈家上下的安危都托付给他。 既然听了项伯讲述秘辛,又接受了给的那部剑道秘录,就必须接受他的托付——欠了人情就要还。 学校是个容易做生意的地方。 江州理工大学有近十万师生,而这个主校区就有超过六万人,所以学校旁边各种生意都很火爆。 在当今经济发达的社会,民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,这些大学里的天之骄子,兜里多少都是有点钱的,真正家境贫寒的只有少部分,因此除了跟衣食住行相关的生意很好,连带娱乐方面的生意也不错。 学校附近就有好几家酒吧、网吧、ktv,还有大量学生情侣光顾的快捷酒店。 “霓裳,你想去哪儿玩?”吕明辉强忍着内心激动,他本来以为没戏了,谁知竟然峰回路转。 “陪我喝酒。”沈霓裳眼眶红红的。 “啊?” 刚开始吕明辉还有些缓不过神,按照原本的计划是确定男女朋友关系,然后一步步慢慢发展下去。 但是现在看来,前面的缓步发展没必要了。 酒精是种很奇妙的东西,它能让很多种关系一瞬间拉近,比如朋友之间的关系,比如男女之间的关系。 酒桌上最容易谈成生意,酒精也能在极短时间内,让男女跨过前面那些累赘步骤,直接进入正题。 第104章 陷阱 第104章 陷阱 咕噜噜…… 大口大口的酒水灌进肚子里,仰起头的那一瞬间,泪水从眼眶里滚落下来,仿佛嘴里都变得咸咸的。 拼命的喝酒。 嘶吼般唱歌。 或许对于现在的沈霓裳来说,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里的难过——没有人知道她现在有多痛苦。 第二次! 短短时间之内,他第二次把自己推开。 第一次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,他把自己推开后大声责骂;第二次则是亲手把自己推向一个,自己根本不喜欢的男人。 为什么? 他为什么要一次次推开自己? 特别是这次,他可以不接受可以拒绝,但他怎么能把自己推给,另一个不喜欢的男人呢? 在他眼里自己算什么? 如果一个男人深爱着一个女人,当女人因为痛苦而喝酒时,男人就算不劝阻也会让她少喝点。 “霓裳,虽然不知道你因为什么难过,不过……我陪你喝!” 吕明辉举起酒杯,他巴不得沈霓裳立马醉倒,顺势他把胳膊伸向她肩头。 “对不起。” 对方的手刚触碰到肩膀,沈霓裳突然闪开身子,定定的看着吕明辉:“刚才我说的你别当真。” 吕明辉明显一愣,呐呐道:“什么意思?” “谢谢你陪我喝酒,但我不会当你的女朋友。” “这……” 怎么都没想到峰回路转之后,会再一次得到否定的答案,这让吕明辉有种脑袋发蒙的感觉。 作为一个优等生脑子肯定很好使,他赶紧露出一抹笑容:“喜欢你是我的事。我说了,我不会也没资格要求你答应。既然你这么说,那我们现在依然是朋友,我在陪我的好朋友喝酒。” 沈霓裳点点头,端起酒杯:“我一会就要回去了,真要是喝得大醉,我姐非得骂死我不可。” 经过刚才一阵灌酒和唱歌,负面情绪明显发泄了不少。 她是个懂节制的女孩子,刚刚那么一通灌下来,她已经觉得有些犯晕了,所以她不准备继续喝下去。 怎么会这样呢? 连让她喝醉的机会都没有! 怎么办? 对了! 吕明辉心念一动,赶紧说道:“也对,喝多了对身体不好。这样……我叫服务员拿点饮料进来,咱们也别喝酒了。” 不一会,他亲自跑出去拿了两听饮料,把打开的饮料递给沈霓裳。 沈霓裳小口小口抿着饮料,当发泄般的狂放停下来,包房里的气氛有些冷清了。 “那……我们走吧?”沈霓裳站起身来。 “要不再坐会?”吕明辉急道。 “太晚了,我要回去了。” “这……” “怎么会……” 沈霓裳刚从沙发上起身,突然觉得脑子一阵眩晕。 不对啊! 自己的酒量虽然不是很好,但也不至于那么差才对。 刚才也就喝了五六支啤酒,而且是那种300多毫升的小瓶装,不应该有这么强的眩晕感。 “霓裳,你怎么了?” “我没事……就是有点晕,不知怎么……” “要不先休息一会吧?可能刚才喝酒喝得太急了,坐下来醒醒酒。” “好吧……” 沈霓裳只能先坐一会,然而休息一会后非但没有好转,甚至变得越来越晕,最终她软软地倒在了沙发上。 吕明辉露出一抹得逞的笑,迅速跑到包房外面,掏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,叽里咕噜说些什么。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,他又是拍沈霓裳的胳膊,又是抓着她的手摇了几下,确定没有任何动静后,结完帐架着她离开ktv,直奔不远处的一家快捷酒店,开了一个房间把沈霓裳扶进去。 女孩趟在床上一动不动。 吕明辉坐在房间沙发上,看着床上的女孩发愣。 真要那么做吗? 如果事后她不是选择妥协,而是做出激烈的行为,以对方的家世背景,能轻易把自己撕成碎片。 可是…… 想到另一件事,他用力咬了咬牙齿——他别无选择!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,一步步朝床边走去。 看着那张完美无瑕的脸蛋,心里的火焰随即升腾起来。 他也喜欢沈霓裳。 只不过,以前他那种喜欢跟学校里,绝大多数男生一样:只是喜欢,从不敢有任何实际行动。 因为即便他学习方面很优异,在这个任何方面都优秀到极点的女孩面前,依然存在无法直视的自卑感。 今天! 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,他要把无数男生心目中,只能仰视的女神办了! 片刻之前,他还在想着各种后果,当他看到那张绝美的脸,脑子里只剩下无以复加的兴奋。 得到她! 占有她! 能跟这样的女神共度良宵,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! 他眸子里爆发出,如同野兽般的光芒,迅速把早就准备好的摄像机架好,继而快步朝床边走去。 嗯? 就在他把手伸向沈霓裳的衣领时,突然发现有一支纸鹤飞进来。 最为诡异的是,房间的窗户明明是关着的,这只纸鹤是怎么飞进来的?难道它还飞穿墙术不成? 不管那么多了。 砰! 吕明辉刚准备继续动作,巨响声让地面都有些颤动。 紧接着,一个男人从门外走进来。 “你……你干什么……”吕明辉大惊失色。 “你猜。” 凌霄笑了笑,下一刻身形电闪间到了吕明辉面前,一把抓住他的胳膊:“我希望接下来的对话比较简单——是谁指使你的?” 吕明辉眼神深处闪过一抹惊慌,表现出的态度却很硬,怒声喝道:“你是谁?你到底想干什么?你不是已经听霓裳亲口说了,她现在是我女朋友,她跟我约会,你如果再不走我就报警了!” “你想报警?没问题,我帮你报警。”站在凌霄身后的崔明浩,脸上写满轻蔑和鄙夷的笑。 别说吕明辉把沈霓裳灌醉了,一旦在这种状态下发生关系,站在法律的角度已经算违法了。 事实就是这种级别的小瘪三,无论在崔家还是沈家面前,在绝对的强权面前有理也没用! “说。”凌霄表情很平静。 “我根本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,我和霓裳是男女朋友关系,哪来所谓的指使……啊……” 咔擦! 他这边话没说完,就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声,被凌霄抓住的那条胳膊,显然已经脱臼了。 “首先,你误会了我的身份,我是沈家的保镖,不是沈霓裳的朋友;其次,我太高估了我的耐心,而且小看了我的手段。” 凌霄眸子里升起一片煞气,冷声道:“我有无数种方法,让你说出背后的指使者,相比之下脱臼连痛苦都算不上。” “我不知道你在说……” “找死。” 正准备使用真正的逼供手段,凌霄发现沈霓裳竟然醒过来了——她怎么这么快就清醒了? 药物的作用开始生效。 在初期让人昏睡半个小时后,真正的效果才正式显现。 沈霓裳从昏睡中醒来,那张漂亮的脸蛋一片绯红,眸子里透着火辣辣的灼热,鼻息变得非常粗重。 此时此刻在她的思维中,根本不存在羞耻二字,只剩下无法控制的欲望之火。 房间里有男人! 她才顾不上那个男人是谁,失去理智的她只要有男人就行——尽管以前从没有这方面接触,然而现代社会的年轻人,就算没经历过那种事,也从其他途径了解一些,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。 “给我……”她眼睛泛红的爬起来,飞也似的扑向凌霄。 该死! 凌霄大惊失色,随手一个掌刀切在吕明辉脖子上,后者立马双眼一翻昏过去。 随手把吕明辉丢在地上,他一边抵挡扑来的沈霓裳,一边喝道:“把这家伙带到别的地方!” 崔明浩一声令下,立马就有两名警察跑进来:早知道吕明辉心怀鬼胎,当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,其中也包括付诸法律手段,所以他提前就跟叔叔打了招呼,崔海铭派了两个警员来协助。 两名警察飞也似的跑进来,把昏迷不醒的吕明辉拖走。 “关门。”凌霄喝道。 “好!” 崔明浩赶紧走出去,顺手把门带上。 只不过,房间的门被凌霄一脚踹开,门锁坏了没办法关紧,崔明浩深怕有人闯进来坏事,索性他自个充当起门神的角色——找了个棍子把门别上,他则站在边上守门,决不允许有人坏了凌大哥的好事。 以刚才沈霓裳的神态和动作,一看就知道被下了烈性药物,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法,就是由凌霄用自己的身体…… “快给我……我要……”沈霓裳早已失去了自控力,完全被本能驱使。 “正气,疾!” 没用? “祛邪,疾!” 没用? “祛噩,疾!” 凌霄这下子傻眼了,他使用了三种治疗性符篆,竟然都没起到作用! 其实很容易理解。 正气符和祛噩符的作用是,治疗人体内部疾病和驱毒,祛邪则是祛除人体内的阴邪之气,然而沈霓裳体内的药物,即不属于疾病也不是毒素更不是阴邪之气,而是一种激发人类欲望的药物。 嗤…… 失去理智的沈霓裳发疯似的,拼命撕扯凌霄的衣服,可惜每次都被凌霄挡住,无法得逞她开始撕自己的衣服。 她现在这种情况下,根本不懂得怎么解开纽扣,下面的牛仔裤撕不开,她把目标放在上身衣服上。 单薄的衣服不一会工夫,在狂暴状态力量更大的撕扯下,撕裂开一条条大口子,露出里面粉色碎花小内内。 再然后,连碎花小内内被扯掉了。 苍天啊! 大地啊! 上清道宗的各种先辈啊! 凌霄直接傻愣在当场,眼珠子几乎从眼眶里跳出来,他发誓这是过往的多年里,所看到的最美丽的风景——以前见的都有衣服遮挡。 这就是让所有男人流连忘返的温柔乡吗? 第105章 锥心符,逼供! 第105章 锥心符,逼供! “要我……” 沈霓裳拼命把身体往凌霄身上靠,脸颊一片绯红喘气声粗重,眼睛里散发的尽是野性光芒。 怎么办? 从了她吗? 其实,凌霄是不介意用身体帮忙的,不过…… 不说时候沈霓裳有没有过激表现,即便是往最好的方面想,她也会把这件事告诉沈暮云吧? 一旦师妹知道这件事…… 不行! 绝对不行! 这种因小失大的蠢事,他是绝对不会做的。 相比这个刁蛮任性的丫头,师妹才是最完美的人选。 忍不住又瞄了一眼两眼三四眼,凌霄的目光突然落在房间浴室里,随即把沈霓裳抱起扛在肩上。 哗啦啦…… 被他丢在浴室地板上的沈霓裳,刚准备从地上爬起来,花洒中的冷水劈头盖脸浇了下来。 她一次次试图扑向凌霄,一次次被凌霄挡下来,继续沐浴在冰冷的水里…… 崔明浩听到了沈霓裳要要要的叫喊,听到了撕衣服的声音,他心里升起了无数种旖旎幻想。 高人就是高人啊! 不仅拥有各种神乎其神的能力,关键还懂得抓住机会,吕明辉那个蠢货完全是替凌大哥做嫁衣。 这下好了,沈家二小姐被成功推倒了,那可是学校里的超级女神,是所有男生的梦想啊! 咣当…… 崔明浩正是胡思乱想时,发现房门有了动静。 由于门锁坏了关不紧,他不得不弄个棍子别住,以至于从里面拉不开,于是他赶紧把棍子取下。 “凌大哥,完事啦?嘿嘿……” “你笑什么笑?” 凌霄心知这家伙想歪了,怒道:“难道在你眼里,我是趁人之危的人?” 好吧! 其实他就算不是小人,至少算不上正人君子,如果被下药的换成沈暮云,他早就主动献身了。 甚至于,就算换成其他一个美女,他都有可能做点什么,偏偏这个人是沈霓裳,是他师妹的亲妹妹。 “你该不会没有……” “没有什么?” 冰冷地声音从凌霄背后传来,紧接着就看到冷着脸的沈霓裳,裹着床单站在凌霄身后瞪着自己。 看到沈霓裳从头到脚湿了个透,再加上她那冰冷地眼神,崔明浩一时之间根本搞不明白。 “快去帮她买套衣服。”凌霄吩咐道。 “哦……”崔明浩傻傻应道。 “我在外面守着。” 等到崔明浩一溜烟跑没了影子,凌霄一边往外走一边准备带上门,身后却传来二小姐的声音:“你……都看到了对不对?” 这话什么意思? 凌霄被吓了一跳,又是摇头又是摆手:“我什么都没看到!更何况,我这是事急从权救你,你别想借机敲诈勒索……我告诉你,你被人下了那种药物,要不是我及时赶到,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——沈霓裳,你可不能忘恩负义!” “谢谢你……”沈霓裳的声音很轻。 “谢我?” “虽然我还不知道确切发生了什么,但我知道我遇到危险了,而且是你及时赶到救了我。” “谢还是算了,你别趁机敲诈勒索就行了。” 说完凌霄走出去带上门,学着崔明浩用棍子别上,跟个门神似的站在外面。 房间里只剩下沈霓裳一个人。 她在等崔明浩买衣服上来,思维却全都停在片刻之前。 刚才,被淋了好一阵子冷水的她,总算从那种状态中清醒过来,然后她发现自己坐在浴室地板上,凌霄正拿着花洒往她身上浇——她没有像一般女孩那样,碰到这种事立马不要命的尖叫。 她开始思索。 她开始回忆。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 她的记忆只停留在,跟吕明辉在ktv里喝酒,然后就觉得头晕目眩,再后来就失去意识了。 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店房间里? 凌霄为什么也出现在这里? 他干嘛拿冷水朝自己身上的浇? 还有…… 上衣明显被撕破了。 不过可以肯定两点:首先,牛仔裤没有任何破损也没脱下,身体没有不适感觉,这说明没有受到侵害;其次,凌霄肯定没有对自己做那种事,否则就不会用冷水浇自己,而是搂着自己躺在床上。 二十分钟后。 穿上新衣服的二小姐,红着脸从房间里走出来,这会下来她彻底清醒了,也想到了很多很多。 虽然理智和逻辑分析让她明白,凌霄肯定是在救她,但是上身那样……岂不是全都被他看光了? 她假装不去看凌霄,其实是不敢看他,盯着崔明浩说道:“明浩,我…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” “吕明辉给你下药了,准备对你……幸好凌大哥及时赶到,不然后果不堪设想!”崔明浩赶紧给凌霄贴金看,把他捧成了大英雄。 “吕明辉?他……他怎么可能……” “问了就知道。” 凌霄径直朝同一层的某个房间走去,之前那两个警察临时开了房间,正是用来关押吕明辉之用。 被掌刀砸晕的吕明辉醒了,双手背在后面戴着手铐,脸色煞白蹲在墙角里。 吱呀一声,门开了。 两名警察见崔明浩进来,赶紧从椅子上起身,对崔明浩陪笑:“浩少,要不要把他带回局里?” “不用,先交给凌大哥审问一下。” 崔明浩眼神怪异的瞪着吕明辉,嘿嘿笑道:“其实我还挺佩服你的,竟然敢对沈霓裳动手。” “我跟霓裳是男女朋友关系,我们……” “谁跟你是男女朋友?” 冰冷地声音打断了他的狡辩,走进来的沈霓裳脸色阴沉无比:“为什么?” “霓裳,我……你放过我吧,我不是故意的,只是因为太喜欢你了,才……”吕明辉大惊失色。 “喜欢?这就是你这么对我的理由?”沈霓裳眼神冷得可怕。 “好了,说实话吧。”凌霄不耐烦的说道。 “什么意思?”沈霓裳一愣。 “他喜不喜欢你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他这么做还有其他目的。” 随即,凌霄把下午去找沈霓裳的路上,听到吕明辉打电话的事说了出来:虽然电话里没说到正题,没听出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,但可以听出这是一个阴谋,而且还有其他人参与其中。 这下子沈霓裳算是彻底明白了。 为什么凌霄想方设法,把自己推到吕明辉身边:只因他必须这么做,才能让吕明辉原形毕露。 为什么他会及时赶到救自己? 同样的道理。 他故意给吕明辉制造机会,试图把幕后黑手找出来,虽然最终幕后黑手并非现身,然而他其实一直在暗中跟踪保护自己,当吕明辉准备对自己有不轨举动时,他第一时间出现并阻止。 “是谁?”沈霓裳咬牙切齿吼道。 “真的没有……我就是……” “这样太浪费时间了。” 凌霄心念一动跟吊坠取得联系,一张符篆凭空出现在他手上:“锥心,疾!” 符篆燃烧。 化为灰烬。 几乎没有任何间隔,吕明辉那张脸一片惨白,他全身不受控制的颤抖,继而直接摔到在地上,跟被电击了似的拼命颤抖。 他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,身体抽搐着缩成一团。 痛! 那是一种从来没尝试过,甚至想都没想过的痛苦,仿佛有无数把小尖锥,在心脏上不停的刺来刺去。 如果真是这样,一锥子刺进心脏人就挂了,就不觉得痛苦了。 可是这跟锥心之痛的痛苦程度一样,却根本不会造成实质性创伤,它会让你不停的疼下去。 痛到昏死也没用。 剧痛还会让你痛到醒过来,让你在剧痛中不断徘徊于昏死和清醒之间,这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! “你会一直痛下去,痛到死为止。” 凌霄耸了耸肩膀,神情淡漠:“问题是我不会让你死,所以……理论上,你会这样痛上几十年,直到寿终正寝。另外,不要试图说假话蒙蔽我,因为我会去查证,一旦我发现你说了假话,还有更痛苦的等着你——我说过,你太低估我的手段了,就算是死人我都能让他开口。” 没错! 他曾经就用道法提取死者灵魂,让死者说出对付沈暮云的幕后真凶。 这就是修道者的强悍之处:别以为死了就一了百了,对于修道者而言,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,他们甚至能拘禁灵魂,用法术让魂魄无休止的痛苦下去——灵魂是不会死的,那种折磨永无止境! 这一幕看得所有人目瞪口呆,甚至有种后心发寒的感觉。 太可怕了! 特别是那两个对凌霄不了解的警员,他们根本没看到凌霄动手,凌霄和吕明辉距离那么远。 可是…… 就是那么一张符篆丢出去,对方立马痛不欲生。 “我说……我什么都说……我都说……”吕明辉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嚎。 “谁?” “是苏俊!” “真乖。” 凌霄用灵觉控制符篆,锥心符的效果立刻消失:“他的目的是什么?” “我不知道……” 吕明辉满嘴是血,那是在剧痛中咬破嘴唇造成的,他看向凌霄的眼神,充满了无以复加的恐惧。 好像深怕凌霄不相信,吕明辉连忙解释道:“我真不知道。他给我提供有利帮助,让我追到沈霓裳,然后跟她发生关系,把整个过程拍下来交给他……我妈妈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,我……我实在没办法……” “所以你就为了自己的家人,不顾一切伤害别人?”崔明浩怒声爆喝。 “不知道吗?”凌霄怪笑。 “我真不知道……求你了,别再……” “那就去找苏俊吧。” 凌霄没有再多看他一眼,转而对沈霓裳说道:“怎么处理他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 沈霓裳愣了愣,双眸中闪烁着冰冷无比的煞气,最终却对那两个警察说道:“交给法律审判吧,但是我不希望提到我。” 她是沈家的二小姐,是身份尊贵的象征,即便没有被吕明辉侵犯,传扬出去也会带来负面新闻。 当然,即便不用她亲口叮嘱,警方也会刻意回避。 第106章 人剑合一,杀! 第106章 人剑合一,杀! 桑图格斯。 这是个岛屿的名字,位于太平洋深处某个三不管地带,由于四面距离大陆皆远,加之面积不大,因此多年前被某国发现后,再也没有人来这个岛屿,甚至在世界地图上都找不到标记。 岛屿的自然环境很不错,有大量植被覆盖,各种飞禽走兽共同组建成,一个稳定的小型生物链。 不知什么时候,这个被遗忘的小岛上来了一批人,他们占据岛屿制作建筑。 只不过,岛屿上的建筑比较低矮,尽数被葱茏茂密的植被掩盖,从外看去很难发现人迹。 如果借助特殊监控设备,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。 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岛屿上,竟然住着数以千百的人,密林中更有大量持有各种制式军械,全副武装的人来回巡逻,甚至还有坚固的碉堡和重型火力点,完全就是个坚不可摧的军事堡垒。 当然,密林中的守卫几乎没什么用,因为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,根本不可能有人过来。 处于警戒线最外沿,三个男人正在休息。 因为没有人会来,这些巡逻人员大多数时间都在偷懒,这三人分别是一个黑人和两个白人。 “该死的……这种日子太无聊了……” 黑人怀里抱着aug突击步枪,右手拿着雪茄满脸烦躁,用美式英语嘟囔着:“不知什么时候才轮到任务,真想去接任务啊……啧啧,好久没尝试过米其林餐厅的美味了,还有日本的小女人……” “大本营里每个人都想执行任务,可任务数量毕竟有限,所以……大猩猩,你只有慢慢等了。”一个白人无聊的翻看花花公子杂志。 “我最想执行任务的地方还是炎黄。” 另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,眼神里闪烁着回味神采:“那里有最多的美食,是欧洲无法相比的,而且那个国家的人非常奇怪,他们对自己国家的人很冷漠,对其他国家的人却非常热情——我爱炎黄!” “谢谢你的夸奖。”冰冷地声音传来,只是他的英语不太流利。 “谁?” 三人脸色剧变,黑人嘴里的雪茄直接掉在地上:有人靠近到如此程度,他们竟然没发现。 求援! 警报! 作为顶尖杀手组织成员,三人的反应异常迅捷。 他们意识到有人侵入大本营,而且是个非常强大的高手,凭他们的战斗力很可能无法抗衡。因此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,通过开枪、扔手雷等等方式,制造出足够大的动静,让大本营立刻发现变故。 第一时间开枪不是为了命中目标,而是起到示警的作用,所以不需要瞄准入侵者再扣扳机。 相比之下,不需要瞄准的射击要简单很多,发动速度同样也快得多。 三人迅速抓起枪,迅速把手伸向扳机。 其中反应最快的是那个黑人,他的手距离扳机不到十公分。 一条身影从荆棘丛从爆闪而出,速度之快远超常人目力所及,只见一道残影在密林中跳跃。 静若处子,动若脱兔。 从极动到极静只在瞬息之间,但见一道紫色流光一闪即逝,并不挺拔的身影傲立于十米开外。 噗! 噗! 噗! 直到这时,一种非常怪异的轻微声响传来,三名杀手的身体,从头到脚就那么毫无征兆的,朝相反方向分裂开来。 一米七五的身高相比西方人,实在算不上什么高大魁梧,一身灰扑扑的中山装也毫无特色。 甚至于略带白发五旬出头的年纪,以及普普通通的容貌长相,放在街上就是打酱油的那一类。 但是! 他的气息之犀利,却让人恐惧和绝望! 他傲然站在密林之中,右手拿着一柄很薄的长剑,那分明是柄软剑,在他手中却笔直伸展。 丝丝缕缕紫色气流萦绕剑身,透着让人心悸的肃杀之气。 其实,他本身就是一柄剑。 当有人看到他的时候,看在眼里的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拿着一柄剑,然而内心的感受却完全不同:感知中没有那柄软剑,或者说那柄软剑被无意中忽略了,他的身体和软剑融合成一柄,更加巨大无坚不摧的剑。 剑与人合。 人剑为一。 这不是武学修为的等级,而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境界,是无数武者梦寐以求,却一辈子无法达到的境地,跟修为高低无关。 看都没看身后的三具……哦,不对! 应该说他没看三名杀手,被从中劈开的六片尸体,身形电闪间从原地消失,朝另一拨目标潜行而去…… 这里是郁郁葱葱的密林。 绝大多数时候,这种环境很适合作为杀手组织的大本营,密林能遮蔽低矮建筑,能成为他们最好的屏障。 凡事无绝对! 当一名顶尖武学高手潜入,密林反而成为一种桎梏:茂密的丛林对视线遮挡严重,无法让视野足够开阔,让武学高手很容易躲避攻击和隐藏踪迹,让现代化枪械的作用大幅度降低,让先进的监控仪器没有用武之地。 于是,这个武者利用绝妙的隐匿方式,借助密林隐藏行踪一路潜行,所过之处巡逻人员纷纷毙命。 来不及呼救。 来不及逃跑。 他们根本没机会发出任何声音,就被那柄快逾闪电,而又无坚不摧的软剑下丧命,无人得知。 位于小岛中央几栋低矮建筑的地下,才是这个组织的大本营所在。 地底仿佛迷宫一般,挖掘出远比地面庞大的建筑空间,也包括组织的核心区——通讯中心。 通讯中心负责来自全球的情报收集,负责跟外派行动人员通讯联系,还负责跟周围的巡逻人员通话,这里的工作比较忙碌。 在通讯中心负责的各方面中,全球情报收集和联络外派行动人员,无疑是最重要也是最繁忙的。 相比之下,岛屿所在的地理位置决定了,几乎不可能有人来到这里。 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,周围的巡逻仅限于形式,这也让入侵变得简单一些。 “棕熊,我想你现在正在偷懒吧?”通讯中心隔很长时间,才会跟巡逻人员那边打个招呼。 显然,巡逻人员偷懒是很正常的事,没人认为大本营会有什么问题,就连通讯中心这边打招呼,也是开玩笑的口吻。 “该死的棕熊!” 通讯人员发现没得到回复,满脸不悦的呵斥道:“就算是偷懒,你也不应该这么堂而皇之,立即回话!” 依然没有回复。 通讯人员眉头紧皱,重新接驳另一个对讲机:“鲨鱼,去棕熊那边看看怎么回事,这家伙竟然不回复——难道他躲在荆棘丛里打飞机?这个混蛋!” 没有回复! 鲨鱼那边也没有回复! 通讯人员感觉都不对劲了,迅速接驳棕熊巡逻队附近几个队伍,他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。 嘀昂…… 嘀昂…… 他毫不犹疑按下全基地警报,通过扩音设备让自己的声音,在整个岛屿上回荡:“入侵警告!有敌人入侵基地,已有多名巡逻人员遇袭,所有巡逻人员立刻回守基地核心区,重复一遍……” 死亡! 以前从来都是他们,潜入到目标所在的地方杀人,这些杀手从未想过,会有反过来的一天。 竟然有人侵入到他们的大本营,并且已经斩杀大量人马。 回防无疑是正确的决定。 从对方无声无息干掉那么多人,可以断定这是个极善于暗杀的高手,巡逻人员散落在密林深处,等于是给对方竖起一个个活靶子。 因此,必须在最短时间内,把分散的人员先集中到基地核心区,之后再看情况从长计议。 巡逻人员三人一组,按照指令迅速从不同方向,朝中心区域快速集结。 跑! 以最快的速度奔跑! 其中有两组巡逻队在抵达基地之前,会合在一起变成六个人,人数多安全系数就增加了,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。 六个人抱着高性能武器,手指放在扳机上:作为一名合格的职业杀手,在这种提前有准备的情况下,他们能在0.5秒左右锁定目标,并开出第一枪,而且准头方面能做到八成保证。 一个人。 一柄剑。 那条身影仿佛一道闪电,出现的太过于突兀,速度快到不可思议,紫色剑光就那么一闪而过。 噗! 噗! 尽管六名杀手很聪明的选择了,每人相隔超过两米的阵型,但是剑光还是瞬间闪了两闪。 两名杀手的身体一分为二,袭击者消失在一棵大树后面。 哒哒哒…… 亲眼见证同伴的身体被劈成两片,剩下四名杀手差点被吓尿了。 对! 就是那棵大树! 高性能自动步枪火力全开,铺天盖地的弹雨覆盖了那棵大树,更有三枚手雷引爆一团团小型蘑菇云。 一个弹夹刚打完,极其迅速的装上第二个弹夹,拉开保险锁定那棵遍体鳞伤,已经快到被打断成两截的参天大树。他们把手指放在扳机上,小心翼翼的朝大树走去,而由于距离大树越来越近,原本彼此间相隔超过两米的间隔,也随之缩短了很多——这个距离在近战中很危险。 咻! 就在他们距离大树不到三米时,但见头顶上面一道剑光飞来。 攻击来得方向超乎想象,速度更是快到不可思议。 反击? 事实就是,他们根本就没发现头顶上的异变,更谈不上什么反击了。 紫色剑光,从天而降。 咕噜…… 四颗脑袋从肩膀上滚下来,体内高压导致断颈处,血泉足足喷起四五尺高。 第107章 只有一个人! 第107章 只有一个人! “117。” 任凭鲜血沾满了衣服和软剑,虽然他可以在鲜血飞溅前用真气挡住,让身上保持绝对的干净,然而他并没有那么做,因为他知道目标非常多,必须保留足够的真气,而不是进行没必要的耗损。 嘴里用极轻的声音,念叨完一个数字,他的身影再次消失在密林中,留下满地残肢断臂。 回防! 回防! 负责巡逻的人员从全岛不同方位,撤回最中心的基地是需要时间的,这段时间中杀戮和死亡从未停止。 死了多少人? 通讯中心那边也没办法计算,除非等所有人员全部撤回之后,才可以通过撤回数字统计。 密林有大树有荆棘,跑起来束手束脚影响了行动速度,足足过了十五分钟,巡逻人员才全部撤回来。 初步统计结果是……死亡129人! 怎么可能? 要知道,这些人每一个都是独当一面的杀手,他们要么退役于特种部队,要么来自某些特殊组织,全都经过非常严苛的训练,都是以一当十的高手,关键作为杀手他们善于藏匿和潜行。 可是……这些精英却在这么短时间内,被干掉了将近130人,这是让人难以相信的结果! 入侵者使用什么武器? 入侵者多少人? 入侵者外貌长相? 不知道! 所有遇到入侵者的杀手都死了。 正因为如此,可以做出几个最基本的判断:入侵者远比这些杀手更善于藏匿、潜行、暗杀,而且肯定有某种特殊的方法,用于快速寻找周围的目标,这就导致杀手就算藏都藏不住。 杀手组织为了隐藏踪迹,在这个三不管的岛屿上建立基地,并且主要建筑都放在地表以下。 地面上尽可能保持原生态,为数不错的建筑也都很低矮,依赖葱茏的密林遮挡,从上面看下来毫无人迹。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基地核心区域,也没有大量建筑群,仅有的建筑全都建在树和树之间。 说白了,即便是基地核心区,依然有很多天然遮蔽物。 人山人海。 持有精良自动化武器的杀手,在核心区搭建起铜墙铁壁,但凡靠近的生命会在瞬间被绞杀。 那些建成至今从未用过的碉堡里,架起了一挺挺火力狂暴的重机枪。 树木、荆棘、沙袋等等成为遮蔽物,后面隐藏着数量不等的杀手。 一棵棵大树的枝桠上,埋伏了手持高精狙的狙击手。 当然,还有穿插在密林间的低矮建筑,无论建筑内部的门窗旁边,还是屋顶上都埋伏了大量人马。 这是一个从地面到二三十米的高度,共同组成的立体防御区,任何一个方向稍微出现动静,会在最短时间内被倾泻成千上万的子弹,即便最顶尖的武学高手,也不可能面对如此密集的弹雨。 没错! 项伯也一样做不到! 凭借强大的武学修为,他可以剑劈子弹,甚至子弹命中身体,也能用真气抵挡,但这是有数量限制的。 你能抵挡一颗子弹,你能同时挡下十颗子弹,可如果是一百颗子弹,甚至是一千颗一万颗呢? 人力有穷尽,真气有极限。 没有人? 是的,没有人! 坚不可摧固若金汤的防线,足足维持了半个多小时,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——这下子该怎么办呢? 不知道入侵者隐藏在什么地方,稍微松懈就会给对方制造机会。 但是,谁都没办法无休止的持续坚守防线,无论体力还是精神都承受不了,这才是问题的关键。 龟缩在地下指挥中心里的首领,在等待了两个小时,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动静之后,不得不下达新的指示。 保留一半人马维持防线,其余每二十人为一个单位,以核心区为中心,开始向周围展开地毯式搜索。 相比之前三人一组的巡逻人员,二十这个数字的安全系数要高得多。 对方不可能一次性干掉这么多人,在进行统一调配之后,一旦某个单位遭到袭击并出现警报,周围的单位就会在最短时间,从不同方向形成包围圈,把入侵者围死进而一点点压缩,最终让目标变成瓮中之鳖。 无疑,这个策略很完美。 可惜他们低估了对手,他们不知道目标只有一个人,不知道这个人实力强到离谱:一旦某个队伍遭到袭击,其他方向的人立马组成包围圈,这个策略是建立在,双方行动速度差不多的前提下。 如果对手的速度远远超过他们呢? 那样的话结果只有一个:其他队伍根本来不及包围,对方就已经跑没影子了! 哒哒哒…… 三名杀手几乎同时被枭首,其他同伴立刻锁定目标,子弹不要钱似的倾泻而出。只可惜,密林之中遮蔽物太多,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,如同鬼魅般早已失去踪迹,而这个小队剩下的十七人,开始莫名其妙的陆续倒下。 “我看到他了!该死的……是一个人!” “只有一个人?” “只有一个人……” 给出回复的那个杀手,说话都不利落了,他根本没办法想象,这个人到底是人还是妖怪。 “把他的图像传过来!立刻!”指挥中心下达命令。 每个杀手都拥有精良的单兵装备,包括某些捕捉画面的成像系统,并且能够跟指挥中心的网络连接。 很快,捕捉到的画面传到指挥中心,可惜根本看不到对方的脸。 确切来说,是因为目标移动速度太快了,导致捕捉到的只有一个影子——这种画面毫无意义! “其他队伍合围,快!”指令再次下达。 “合围完成。” “目标消失。” 项伯利用远超普通人的速度,每每干掉一个小队,就会立刻大幅度转移方位,当周围的队伍合围过来时,最终连个影子都看不到。 杀手们开始恐慌了。 对方是人是鬼? 他们只能看到一个影子,那个影子所到之处尸横遍野,即便由于单位人数较多,他们有机会向指挥中心示警,但结果整个队伍还是会被杀个精光——他们无法对入侵者造成损失,而他们的人却在不断减少。 “208。” 项伯站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树冠上,这里距离地面足有四十多米。 茂密的枝叶遮蔽了太阳,同时也遮蔽了他的身影,纵然有人从下面经过,也不可能发现他的存在。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坐下,坐在树冠上那片最纤细的枝叶上,整个人仿佛没有重量似的。 从腰里摸出一块压缩饼干,又拿出一个水囊慢慢吃喝。 几分钟后,他盘坐在树冠上闭着眼睛,外界的灵气随着呼吸进入身体,补充之前连番厮杀的消耗…… 太阳的光芒逐渐隐去,清冷地月光洒落下来。 五个小时了。 这五个小时对于杀手们来说,简直是一场针对精神的折磨,因为目标莫名其妙消失不见了。 他们没有再遭到袭击,他们派人搜遍了整个岛屿,却找不到目标消失的痕迹。甚至于,他们还岛屿的沙滩上发现一艘汽艇,这说明目标是乘汽艇过来的,而且他依然在岛上没有离开。 一番搜索下来毫无头绪,长时间的搜索、防御导致精神极度疲惫,首领下令重新固守核心区,并且分成三班制维持防线,等到第二天早上再说——虽说他们有夜视装备,但夜间作战毕竟不如白天。 月光没有阳光那么明亮,在树荫的遮挡下更加昏暗。 深夜。 百多个杀手在核心区组成防线,幸好有高亮度探照灯辅助,倒也把周围这片区域照得雪亮。 核心区同样植被葱郁,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,一个身影从核心区的一棵大树上,如鬼魅般慢慢滑下来。 只因,在这些杀手的潜意识中,目标就算要进攻也是从平面方向,绝对不可能从防线内部的上空。 咻!咻!咻! 紫色剑光在战壕、堡垒间闪烁,从四面八方进攻堪称固若金汤的防线,遭到从内部发动的疯狂屠杀。 那些本是杀手们自己的掩体,反而成了项伯最好的遮挡物。 杀! 他的身影在掩体间不断闪动着,每出现在一个地方,那里的杀手立马身首异处。 每当他迅速干掉几个人,铺天盖地的弹雨就会蜂拥而来,他则先一步躲进掩体,任凭弹雨纷飞哪能伤他分毫? “蠢货!覆盖攻击!” “火箭弹!” 指挥中心传来愤怒的咆哮声,于是大量火箭筒、手雷、榴弹,如同雨打芭蕉般覆盖整片区域。 轰隆隆…… 气浪冲击,火光漫天。 项伯赶紧躲进一个战壕里,可惜这不是平射的子弹,而是无差别的轰炸,即便能躲避弹片也无法避开冲击波。 淡紫色真气流转全身,形成坚不可摧的气罩。 噗!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被拒之门外,不过他也因为大量真气消耗,体外的气罩防御在爆炸中消散。 不知什么时候,一个弹片在没有气罩防御后,飞进了他的左肩部位。 鲜血四溢。 他没有金刚不坏之身,相比这些杀手他虽然实力强大,但毕竟只有一个人,他不是万能的神灵。 事实上,从他做出那个决定的时候,就做好了回不去的打算,否则又怎会把姐妹俩托付给凌霄呢? 真气激荡之下,深入皮肉的弹片被震出去。 他迅速抬起右手,指尖在伤口部位连连飞点,伤口立刻止住流血——这点伤对他而言只算皮毛。 第108章 撕破脸 第108章 撕破脸 这一波无差别轰炸中,首次对项伯造成创伤,同时也让不少杀手丧命,无差别攻击中受到攻击的何止他一人?可以说,这片区域里的所有人,也只剩他还活着,那些杀手无一幸免。 方圆数十米内的植被完全粉碎,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,不过地面上留下的大量坑坑洼洼,依然是隐藏行迹的最佳掩体。 死了吗? 杀手看到这片满目疮痍,几乎被夷为平地的区域,总算松了一口气。 可以肯定,目标不可能逃出这片区域,在那种无差别的轰炸下,哪怕是块钢铁也被轰碎了。 当然,即便心里认定入侵者已经死亡,还是要过去检查一下,不是有句话叫死要见尸吗? 数十人拿着精良的枪械,从四面八方慢慢围过来,从这片区域边缘开始,向中央围拢逐步排查。 “安全。” “安全。” 一道道声音从不同方向传来。 最终这片区域被排查完毕,没有发现任何生命迹象。 “该死的……总算干掉了!” “连尸体都没留下?” “可能是处于爆炸中心区域,直接被炸成碎片了吧?” 数十人围成一堆,悬着的心逐渐放下了,一个个抱着枪或坐或站,还有几个拿出香烟点燃。 距离十几米开外的一片泥土,不知什么时候松动了些,紧接着没有一丝一毫动静,项伯从弹坑的泥土下面钻出。他仿佛鬼魅般匍匐前进,趁着这些杀手彻底放下防备,神不知鬼不觉的靠近。 十米。 八米。 五米。 就是现在! 仿若惊鸿朝人群中冲过去,在如此近距离之下,枪械失去了大部分杀伤力,而那道紫色剑光快得骇人,毫无戒备的杀手哪能反应? 剑气惊天如匹练,紫虹穿梭似闪电。 一个个头颅毫无征兆滚下来,鲜血仿佛一道道喷泉,在清冷的月光之下,仿佛一道道瑰丽的喷泉…… 数十名杀手一片混乱,当持续极短的混乱结束后,地上多出了几十具尸体。 407? 409? 项伯已经记不清楚到底多少人,不是他数学成绩不好,而是早先无差别的轰炸中,被那些杀手自己炸死的人,实在没办法做出准确统计。 他看了一眼远处的低矮建筑,他知道那里有通往地下的入口,他知道这场战斗并没有结束。 地面上的战斗,有密林、夜色、掩体的辅助,相对来说难度和危险度更小。一旦进入地下的杀手组织巢穴,危险程度将会大大提升,天知道那里面有多少机关,有多少杀手在等着自己? 但是,他必须进去! 此时此刻,这个位于太平洋某隅的小岛,正处于明月当空的时候,而远在万里外的洪都,才刚刚进入黄昏…… 喜来登大酒店顶层总统套房。 苏俊站在一片巨大的,单向落地玻璃窗前,手里端着半杯红酒,俯瞰着这个大都市的风景。 这只是表象。 以他现在的心情,根本不可能去欣赏风景,他其实是在等人,已经等了很长时间。 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,等待的目标发生了改变。 最开始他在等那颗棋子,等棋子传来那个好消息,可是随着时间的过去,他发现情况出现了变化。 从棋子打电话给他声称万事俱备,按理说一个小时内就会有结果,但是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。 还没来吗? 苏俊的神情有些急躁起来。 蓬! 突然间,总统套房大门被人一脚踢开,苏俊的身体明显颤动了一下:很明显敌人先到了一步。 “速度真快。”苏俊慢慢转过身。 “既然你这么说,就说明你承认了?” 凌霄脸色有些阴沉,站在他身边的沈霓裳,更是怒火冲天满脸煞气:她以前只是讨厌这个家伙,现在则是发自内心的恨。 “承认什么?” 仿佛听到了某件让人震惊的事,苏俊一脸的错愕模样: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另外这里是我的房间,你不怕我报警吗?又或者说,你自认为背后有人撑腰,已经到了藐视法律的程度?” 凌霄才不会跟他谈什么法律,呵呵笑道:“我以为你承认了事情就好办了,既然是这样……还是像对待那个家伙一样,用一些手段让你承认。” 说话的同时,他一步步朝苏俊走去。 尽管以前对项伯不太感冒,那老头对他跟防贼似的,但那次跟项伯的促膝长谈,老头给他的感觉不一样了:一个守护了沈家十几年,用生命保护两姐妹的老人,绝对是个值得尊重的人。 何况,他还把那么珍贵的秘典给了自己? 这是一份无法偿还的人情。 抛开项伯的托付不说,沈暮云是他的师妹,是上清道宗的弟子,他有理由保护师妹的家人。 过去他虽然不喜欢苏俊,但也仅限于不喜欢,双方所起的冲突,也就是试图让对方丢脸而已。 这次不同了。 他竟然对自己身边的人动手,这种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——他不介意让苏俊彻底的消失! “你做错了一件事。” 凌霄一步步走向苏俊,寒声道:“你可以跟我争强斗胜。说实话,在那种小冲突中我赢了,也就当拿你出出气,即便我输了也没什么,不就是所谓的面子问题吗?可是,你现在触动了我的底线。” 苏俊真的有点怕了。 他知道,眼前这个家伙不按规矩出牌,就好像他在酒会上,毫不在乎什么面子斯文,只为了让自己丢脸,天知道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事?像他这种毫无忌惮的人,就算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,也不是不可能的。 “你想干什么?我告诉你……”苏俊忍不住后退。 “严刑逼供让你承认,然后杀了你——这个回答你还满意吗?”凌霄眸子里闪烁着炽热杀机。 “你敢……” “你觉得我不敢?” 凌霄的脚步没有停下来,阴测测的笑道:“以前你每次认为我不敢做的事,好像最终我都做了吧?” 他敢! 苏俊丝毫不怀疑,这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,他真敢动手杀人! “你不敢。” 脸色惨变连连后退的苏俊,突然停下脚步停了下来,眼神中的惊惧荡然无存:“我打赌,你不敢。” 他等到了该来的人,所以才有如此底气。 “住手!” 冷喝声从房间门外传来,语气杀机十足:“把这个歹徒抓起来!大庭广众闯入别人的地方,还试图行凶杀人,简直视法律如无物!” 呼啦一声。 好几名全副武装手持枪械的特警,一股脑从外面冲了进来,黑洞洞的枪口全部指向凌霄。 没错! 苏俊等了将近一个小时,依然没有接到吕明辉的电话,就知道肯定出事了。他没有打电话给吕明辉印证,因为那样可能会打草惊蛇,甚至有可能给对方抓住把柄,比如对方接了他打过去的电话。 即便他用的号码是特地买来的,通过号码不可能查到他身上,可如果对方趁着接通电话录音呢? 他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家里。 他知道,一般人绝不可能拿下吕明辉,而能够拿下吕明辉的人,肯定有非常厉害的手段。 对方会从吕明辉口中逼问出自己,然后会立马跑过来对付自己。 幸好他跟吕明辉的接触中,没留下任何有力证据,只要家里的人来了,对方没办法拿自己怎么样。 他没想到凌霄先一步到了,幸运的是就在凌霄准备动手时,苏家的人也总算及时赶到了。 这是个机会! 本来他只想利用家里的势力自保,没想到凌霄先到一步,而且正好撞上他准备对自己动手。 这个机会如果好好利用,甚至有可能倒打一耙! 凌霄会害怕警察吗? 他才不怕! 反正他没家没当,大不了干掉苏俊直接闪人,天涯海角就凭这帮废柴,有什么本事找到自己? 至于说眼前……区区几个警察不可能挡住他,他想杀苏俊易如反掌。 “你是不是觉得,这样我就没办法了?”凌霄笑眯眯的问道。 “凌霄!” 沈霓裳赶紧上前一把拉住他,低声说道:“我知道就算有警察在你也能杀他,可是……你杀了他之后不管不顾了?你就打算离开洪都了?你……难道这里就没有什么,让你留恋的吗?” 有没有什么值得留恋啊? 有! 这个城市里有他要保护的师妹。 还有他的朋友,比如玄月,比如莫云枫也算半个。 “可我不可能让他们抓走。”凌霄皱眉。 “他们抓不走你。” 沈霓裳露出一抹怪笑,冷冷瞄了一眼满脸得意的苏俊,低声道:“不是只有他会打电话搬救兵。” 皮鞋急促敲击地面的声音传来,随后就看到一大帮人涌进来。 “怎么回事?” 崔海铭虎着脸快步走过来,目光扫过那些特警,喝道:“你们这是干什么?啊!难道不知道凌先生是我们警方的朋友,连续多次帮警方破获大案要案?都给我放下枪!简直反了天了!” 代表苏家过来的苏言辉,正准备出声呵斥,一个声音接踵而至:“苏厅长这手伸得是不是太长了?司法厅都开始带特警抓人了?” “李厅长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 苏言辉表面上脸色冰冷,实则心里一阵惊悸,只因来的人实在多了点:他所代表只是一个苏家,而眼前却有来自三个家族的人,其中沈家和李家的地位都跟苏家相当,另外还有个崔家。 这次代表李家过来的,正是李贺的亲生父亲李国盛,他冷兮兮的说道:“先不说苏厅长管过界的事,我现在很想知道,凌先生到底犯了什么法。” 第109章 一个耳光能有多重? 第109章 一个耳光能有多重? “他私闯私人住处,甚至对无辜者施暴,难道不算犯法?” 苏言辉才不怕对方人多,只要抓住凌霄犯法的事实,任凭对方人再多都无济于事,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。 他这边话刚说完,崔海铭忍不住笑出声来:“苏厅长这话可不能乱说,法律是讲究证据的。我可没看到凌先生有对谁施暴……苏厅长所指的受害者,该不会是苏俊吧?苏俊,你伤哪了?要不要去医院验伤?” 苏俊没话说了,因为凌霄还没来及动手,大伯就已经赶过来了。 “至少他是意图施暴,有作案动机却没有实施,好像也一样是犯罪吧?”苏言辉毫不相让。 “你还真说对了,我确实意图施暴。”凌霄笑了。 该死! 这家伙疯了吗? 只要他这边还没动手,凭李家、沈家、崔家三方联袂而来,就能保证他安然无恙,前提是他得否认自己动手的意图。 这家伙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堂而皇之承认要对苏俊施暴,不等于是给对方制造证据吗? “凌霄,你别乱说话!”一起赶来的沈暮云呵斥道。 “我说的是事实。” 凌霄耸了耸肩膀,说道:“事情是这样的。前不久呢,这个蠢货当着很多人的面,非要跟我比试打保龄球,而且还是赌抽耳光的,他总共输了五计耳光,我当时只打了三下——这不,我今天心情不太好,就找上门要把剩下的打完,有问题吗?当然,如果警方非要把这种赌注当成是施暴,我就无法可说了,大不了我不打他了,不过……” 不过什么? 苏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输了,这件事在上流社会圈早已传开,其中也包括还有两个耳光没打的事实。 他今天要是敢不承认,以后还要在圈子里混吗? 这件事不只有双方当事人知道,还有那么多人当场见证,言而无信不仅会让苏俊没脸见人,甚至会让整个苏家蒙羞。 “你……” 苏俊差点没一口气憋死,他怎么都没想到,对方会把今天过来的目的,转移到那两计耳光上面。 最重要的是,凌霄这番话任谁都无法反驳。 “过来,给我抽。”凌霄勾勾手指。 “……” 苏言辉假装没看见,他是绝对不能阻止的,毕竟事关苏家名誉。 刚才还想着借这件事灭了凌霄,没想到形势瞬间逆转,想对付他已经不可能,苏俊现在想的是到底要不要过去。 给他抽? 不给抽? “李贺。” 凌霄扭头看了一眼,跟着李国盛一起过来的李贺:“他不给抽。这事就靠你宣扬了,输了还死不认账,这种货色还有脸抛头露面?没脸没皮丢整个苏家的脸,我要有这种儿子就直接掐死了事。” “闭嘴!”苏俊几乎快当场崩溃了。 “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?” “我……” 苏俊紧握着拳头,一步步走到凌霄面前,眸子里闪烁着怨毒的光芒:“我苏俊不是输不起的人!” 说完这句,他的声音立马降低了很多,用只有彼此能听到的声音,说道:“姓凌的,你得意不了多久了。” “是吗?” 凌霄笑嘻嘻的看着他,同样小声说道:“你惹火我了。所以从今天开始,我不会只是拿你当个消遣的玩具,我会真正出手对付你,呵呵……今天先抽你脸,等脸上的伤养好了,我再找你慢慢玩。” 养伤? 抽个耳光能有多重的伤? 啪! 苏俊脑子里刚冒出这种想法,整个人直接凌空飞起来,思维完全停滞,啪嗒一声落在两米开外的地毯上。 鲜血不要钱似的,从鼻子、嘴巴和耳朵里溢出,分明就是传说中的七窍流血——天知道这一巴掌有多重? “混蛋!你敢下这么重的手?如果他有什么……”苏言辉惊怒交加。 即便苏俊是为了履行赌约,可如果凌霄真把他打出个好歹来,却依然是触犯法律的行为。 凌霄毫不客气打断他的话,呵呵笑道:“放心,死不了也不会残废,我对力道的控制还是不错的。所以呢……你想用这种方法抓我的把柄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,不过这个耳光也不会让他轻松,慢慢享受吧。” 说白了,这一巴掌以不留下后遗症为前提,在此基础上尽可能的重,苏俊接下来有得罪受了。 在苏言辉激怒的眼神中,凌霄转身向外走去。 走到门口时,他脚步突然停了一下:“对了!等那个蠢货醒了,顺便告诉他一声,还剩一个耳光。” 噗! 苏言辉差点没当场气吐血。 总共五个耳光,这个王八蛋竟然分三次抽,他还是不是人啊? 一行人走出了酒店,在酒店大门口停下。 “还有吕明辉!” 满脸怒意的沈霓裳还没解恨,冷声说道:“我就不相信了,从他身上查不到线索,我不会放过苏俊那个混蛋!” “霓裳,如果你信得过叔叔的话,这事交给我。”崔海铭笑眯眯的说道。 “那就有劳崔叔了。”沈暮云赶紧说道。 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,苏家竟然对妹妹下手,那就意味着彻底撕破了脸皮。沈暮云过来时就跟李国盛通了气,打算利用沈家的人脉关系,从这件事情上一查到底,不惜跟苏家全面开战。 “不用。” 凌霄直接摆手阻止,冷笑道:“你们那种斗法,不过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,这事我来办就行了。” 苏家底蕴深厚不同凡响,纵然沈家这边有李家和崔家帮忙,想要对付苏俊也没那么简单。 相比之下,凌霄的行事手段跟他们不同,他能轻轻松松玩死苏俊——他也确实准备这么做! “你?”沈暮云一愣。 “这次他让我真的生气了,所以……” 凌霄眸子里闪烁着慑人精光,声音奇冷如冰:“我会让他下辈子都不想做人,今天才只是开始!” 普通人跟修道者怎么斗? 任凭你家世再怎么显赫,你所能驱使的都只是普通力量,那种力量在修道者面前不值一提。 最重要的是,凌霄有大量强悍势力支持,比起苏家只强不弱,苏家要想对付他必须得有证据。 反过来,凌霄要对付苏家不需要证据,说得更直接一点,他就算把苏家灭门了,警方都不可能找到证据。 修道者的手段是普通人能想象的吗? 轿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。 车里坐着三个人。 三个人都不说话,他们各有各的心思。 沈暮云表面上满脸平静的开车,其实心里却很混乱:她已经知道整件事的始末,其中包括凌霄和妹妹在酒店独处,虽然还不确定有没有迈出那一步,但是据崔明浩说妹妹当时裹着床单。 黯然? 为什么心情会这么黯然落寞呢? 自己不是知道妹妹喜欢凌霄吗?不是希望满足妹妹的心愿吗?不是想借机撮合他们在一起吗? 凌霄坐在后排座位,他同样也在胡思乱想。 当然,他想的不是怎么对付苏俊。 过去只是没想对他怎么样,以他的能力真要是动了杀心,对付那种货色还需要动脑经思考? 他假装看着车窗外的风景,其实暗中透过后视镜,不时的往那张脸蛋上瞄。 师妹在想干什么呢? 为什么看起来有点黯然? 不过……师妹就算是神情黯然的样子,也依然那么好看啊。 心里想的全都是师妹的同时,他丝毫没注意到坐在身边的沈霓裳,同样假装看别的地方,其实却在暗中往他脸上瞄。 这次真的误会他的,他没有再次把自己推开,更不是推给别的男人。 他那么做是为了,查出要对自己下手的坏人,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——自己再次误会他了。 在最危急的时候他出现了,就好像守护自己的天神。 特别是他抽苏俊耳光的时候,实在太解气太过瘾了……连打人的动作都那么帅! 还有…… 脑海里不由浮现出,快捷酒店浴室里那一幕。 诚然,就像他当初出手救玄月一样,他那么做也是为了救自己,但毕竟……都被他看光了吧? 这个臭坏蛋! 自己是女孩子好不好,他都看光光了,难道不应该说点什么? 此时此刻的二小姐,已经完全忘了当初还暗地里发誓,说是要把他追到手再抛弃他的复仇宣言。 嗯? 就在车子驶入沈家庄园时,沉浸在不同想法中的三个人,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大门旁边。 三人的神情完全不一样。 沈暮云特意停下车,摇下车窗面带微笑:“姜小姐,怎么站在门口啊?” 凌霄一个头两个头,假装没看到蛊王大人,沈霓裳却是满脸疑惑,因为她压根不知道这事。 “这小丫头是谁?” 沈霓裳有资格这么说,毕竟她今年已经上大二了,怎么看都是个成年女孩,对方却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。 “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回来呢。”小姑娘冷兮兮的看向凌霄。 “切。”凌霄嗤之以鼻。 “姜小姐,一起进去吧,还没吃饭呢。” 沈暮云对蛊王大人态度很好,完全把她当自家人看待。 毕竟她是上清道宗弟子,对方是师父真灵子的侄女,理论上也算她半个同门,而且还是个没成年的小姑娘。 “你们谁能告诉我,这丫头是谁?”辰霓裳满脸不解再次问道。 “不认识。” “是我小师妹。” 凌霄和沈暮云异口同声,说完之后忽视一眼,沈暮云忍不住皱眉:“她不是师父的侄女吗?” 凌霄突然想起蛊王大人说过,如果他暴露了她的身份,她就把沈家两姐妹杀掉:“是啊,是师父的侄女不代表是本门弟子,何况只是个远房侄女,师父都不记得她了吧?最讨厌这种攀亲戚,顺带骗吃骗喝的人了,甭理她。” 第110章 不需要! 第110章 不需要! 书桌上散落着一大堆符纸,这些是沈暮云每天的作业,每隔一段时间凌霄就会给新符篆,以至于作业好像永远都做不完。 书房的门被推开了,沈霓裳嘟着嘴走进来:“有什么事不能直接说,非得让我跑过来啊?” “先坐下。”沈暮云向一旁的椅子努努嘴。 “直接说就行了。” “好吧,你……” 尽管早就想好了怎么说,沈暮云还是有些迟疑,沉吟片刻后说道:“你跟凌霄是不是……” 在她心里妹妹始终是个孩子,何况她本身也是个黄花大闺女,那种事实在不方便说出口。 “没有。” 那边沈暮云不好说出口,这边沈霓裳何尝不羞于,跟姐姐谈论那种事情,她俏脸一片通红:“你别乱猜了!他……他只是为了救我,没发生任何事,何况……他不是你想的那种人。” “真的什么都没有吗?”沈暮云不死心。 “只是……不小心看到一些……可那不是为了救我吗?事急从权,我不怪他。”沈霓裳竟然为凌霄辩解。 “你喜欢他?” “我……” “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,他是个可靠的男人,姐姐一定支持你。” “我不喜欢他,你想多了。” 沈霓裳不敢去看姐姐的眼睛,甚至不敢继续在这里待下去,她转身离开丢下一句话:“姐,你那么聪明难道看不出来吗?不管我喜不喜欢他都没有意义,因为他喜欢的人一直都是你。” 书房的门关上了,沈霓裳的身影消失。 房间里,沈暮云满脸错愕。 正如沈霓裳所说,她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? 也正因为她很聪明,无论妹妹嘴上怎么否认,她也知道妹妹喜欢凌霄,她怎么能抢妹妹喜欢的人? 爱情不是世上唯一值得珍惜的东西,还有跟爱情一样重要,甚至更重要的东西——比如一母同胞的血脉亲情。 怎么办? 到底该怎么办? 她知道,妹妹否认喜欢他的原因跟她一样:妹妹同样不想跟姐姐争,这样一来姐姐更不能跟妹妹争了。 “姜小姐,过来吃饭呀。” 桌子上摆满了美味佳肴,这是沈暮云专门让保姆准备的大餐,为了给师父的侄女接风洗尘。 蛊王大人坐在客厅沙发上,听到沈暮云的声音,神情明显凝滞了一下。 “吃什么饭?” 就在这时端着补充精血的中药,从厨房走出来的凌霄漠然道:“沈暮云,你跟她很熟吗?” “凌霄!你怎么这样?”沈暮云面带愠怒。 “我就这样了。” 凌霄语气极其不善,态度强硬:“这么说吧……她吃饭我就不吃,我住这我就离开,你自己选。” 什么情况? 之前就注意到,师兄对师父的这个侄女不太友善,现在看来何止是不友善,简直到了势不两立的程度。 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了,她从凌霄的态度可以看出,师兄绝对不是开玩笑。 即便沈霓裳以前老是跟他闹,在狩猎场那次的冲突更离谱,他都没有摆出如此决然的态度。 换句话说,以他现在这么坚决的态度,如果沈暮云要跟他唱对台戏,他铁定会立马翻脸走人。 “你们俩到底是……” “你别管!” 凌霄不客气的哼哼,说道:“管好你自己就行了,当她是透明了——反正你跟她又没交情。” 沈暮云和沈霓裳姐妹俩对视一眼,双双选择了沉默不语:凌霄对她们姐妹态度算很不错的了,沈霓裳一次又一次那么对他,他不都选择了原谅吗?反过来,当他真正发脾气的时候,就意味着触动了他的底线。 凌霄不仅仅是沈家的保镖,还是沈暮云的师兄,甚至也准备传授沈霓裳道法,是她们姐妹俩的同门师兄,更是她们的救命恩人。 他前前后后救了她们多少次? 总之,姐妹俩绝不希望他一怒之下,跟她们断绝往来各走各路,因此只能按他说的去做。 “你最好别惹我。”蛊王冷冷看着他。 “我只是允许你跟着,不表示还要管你吃喝拉撒,你难道认为我有管你衣食住行的责任?” “不需要。” 蛊王也不是完全不讲道理的人。 就凭那句‘跟着你,等着你死’,就注定凌霄跟她关系不可能友好,在此前提下凌霄没理由给她好脸色,更没理由好吃好喝供着她。 冷冷说了一句‘不需要’,蛊王起身朝别墅外走去。 “对了!别想住在这里,家里没房间,你自己想办法。”凌霄对着她的背影喊道。 “我说了,不需要。”小女孩声音冰冷。 “最好饿死街头……” 凌霄小声低估了一句,发现姐妹俩投来的怪异眼神,他怒道:“看什么看?沈暮云,吃完饭交作业,没完成你就等着看吧。还有你……说你呢!不是要学道法吗?学不好你们俩一起挨罚!” 天才和蠢货的区别很明显。 好比凌霄刚开始学习画符时,很长一段时间成功率不到十分之一,而沈暮云短短十天成功率就达到85%。比如他当年花了半个月,才做到把心念融入符篆之中,同样的事沈暮云仅仅只用一晚上。 说实话,如果把凌霄放在所有炎黄人里面,他的修道天赋怎么说也在中等以上,可问题是…… 道门对挑选弟子的要求很高,能够被各大道门收归门下,本身就是经过千挑万选,拥有上等的天赋。 这样一来,把凌霄跟各大道门弟子摆在一块,他的天赋就不敢恭维了。 相比下,沈暮云和沈霓裳姐妹俩的天赋,即便放在修道界中,也属于最顶尖的那个层次。 凌霄还想着,上次检查功课师妹没完成,可惜被项伯打扰了没能罚她,这次总算是逮到机会,惩罚的时候不会有人打扰了,可结果……她竟然完成了! 没错! 跟上次一样,这次她练习的也是新符篆,可上次她只完成一半出头,这次却按时按量完成了! 怎么可能呢? 其实这完全可以理解:虽然两次学习的都是新符篆,然而上次她还是第一次画符,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。这次的符篆确实是新的,但是有了上次的功底在,掌握的速度明显大为提高。 今天是第一次教沈霓裳,主要是告诉她一些基本常识,以及师门的门规和基本入门心法。 教沈暮云是心甘情愿,教沈霓裳却是迫不得已。 因此,凌霄把这个任务交给沈暮云,由她把这些东西传给沈霓裳——他才不乐意跟那丫头相处。 前前后后也没花多长时间,等弄完之后还不到九点。 对付黑斗篷致精血耗损,纵然有玄月给的药,没有一个星期以上也别想恢复。虽然从药宗那儿买的材料没用完,在精血恢复之前也没办法制作符篆,眼下闲着没事他就在庄园里散步。 他转来转去不知不觉中,转到了庄园后面的空场,那里是锻炼身体的地方,当初跟剑阁弟子交手也在这儿。 嗯? 怎么有食物的香味? 敏锐的嗅觉让他闻到,空气中传来的气味。 毕竟,这里到了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,按理说不应该有这种气味,于是他顺着香味寻过去。 训练场是一片面积颇大的空地,周围则是绿色植物,其中不乏长了三四十年的参天大树。 凌霄在一棵高有二十多米,三人合抱粗的大树旁停下。 嗖地一声。 娇小的身影从天而降,落在了凌霄面前,用冰冷地目光盯着他:“你看什么?” 小女孩拿着一个大纸盒,从纸盒上的标识可以看出,这是必胜客的外卖,里面装着吃了一半的披萨。 “这里又不是你家,是我师妹家,我想看什么就看什么,还得你批准不成?”凌霄冷笑。 “不管这是谁家,我想打你就打你,也不需要谁批准。” “你……” 看到小女孩眸子里闪烁着冷芒,凌霄觉得还是不要激怒她微妙,真被揍一顿都没地儿说理。 他撇撇嘴转身就走,走了几步突然停下,惊道:“你这吃的东西不会是……从哪偷的吧?” “我买的!”小女孩愤怒了。 “你不用那种态度,我只是觉得……你有钱吗?” “我有的是钱,要你管?死开!” “哦……” 凌霄这次没敢再停留,感觉到小女孩身形一闪回到树上,他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好主意来。 蛊王大人看起来也就十三四岁,师父说苗疆蛊王是十二岁继承衣钵,这就意味着她成为蛊王没多久。 更进一步,她很可能跟自己差不多,以前很少来外边吧? 她有钱。 凭苗疆蛊王如此高贵的身份,出门在外身上肯定带了钱的,但不管她表现的再怎么成熟,本质上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——那么,如果她身上没钱了会怎样?她吃什么喝什么呢? 想到这里,凌霄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,迅速拨通了李贺的电话号码。 “喂!师兄,哈哈……有事吗?” “有事。” 在没有特殊关系的情况下,凌霄当然不愿意欠人情,但李贺现在正式成为上清道宗弟子了,跟他是有名有实的师兄弟关系,他找李贺帮点忙就谈不上欠人情了:“你在哪?我过去找你。” 师兄主动打电话过来,还主动提出找自己帮忙,这让李贺开心的要命——以前就算自己想帮忙,师兄还不乐意接受呢。 第111章 好大一个坑 第111章 好大一个坑 今天沈家庄园附近格外热闹,离大门不远处搭着棚子,好几个条幅上写满了各种各样的字迹。 五六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年轻人,正在接待络绎不绝的客人,制服上统一写着‘献爱心救灾区’几个字。 人山人海! 三个募捐箱前排起了长队,让人忍不住感慨,世界上还是善良的人多啊! 凌霄跟平时一样,一大早起床打坐吐纳,然后煎药、吃早餐,过程中蛊王大人一直冷眼旁观。 当然了,蛊王大人绝不会亏待自己,更不会忍饥挨饿:她早就叫了一份外卖早餐,早就已经吃饱喝足了。 沈暮云在书房里练习画符,沈霓裳上学去了不在家。 “真无聊……出去走走。” 吃完早餐之后,凌霄一边喊着无聊一边往外走,一副打算去散步消食的样子,蛊王大人理所当然跟在后面。 咦? 无意中走到庄园大门口,凌霄立马被不远处的热闹吸引了,三步并着两步跑过去看热闹。 “谢谢大家的爱心,苗疆灾区总算有救了。” “这场泥石流不仅造成多人死亡,而且造成大量农作物绝收,大家看看我们实地拍摄的照片就知道。” “我们都是在校大学生,自发举行这场募捐,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在募捐。” “希望大家能伸出援手,不在乎多少,哪怕只有一块钱,全国所有人汇集在一起,也将是一片爱心的海洋!” 那些穿着统一制服的在校大学生,一个个用动情的话语感染着所有人,前面是大量实地拍摄的惨烈照片,桌子上除了摆放着募捐箱,还有各种有效证件,证明这场募捐没有造假的嫌疑。 “苗疆?” 凌霄不由愣了愣,扭头看向跟在后面的小女孩,呐呐道:“不就是你家乡吗?” “要你管!”小女孩冷叱。 “切!” 撇嘴一哼,凌霄原本已经转过身准备离开,脚步却又停了下来,看了小女孩一眼哼哼道:“虽然我跟你关系很差,但跟苗疆百姓没仇没怨,算了……看他们确实很惨,总不能无动于衷。” 他快步走过去,排在募捐队伍后面。 小女孩讶异的看着他排队的背影,转而默不作声的排在他后面。 “这位先生,谢谢你为苗疆灾区献爱心。”工作人员朝凌霄投来善意目光。 “应该的。” 凌霄从兜里掏出一沓有封条的钞票,说道:“我也不是什么有钱人,只能尽点心意,给灾区的孩子们买点东西吧。” 工作人员看着他递来的钞票,直接就傻愣在当场了,随后惊呼出声:“先生,您……您这的多少钱?” “就一万块,一点心意。”凌霄摸摸鼻子。 哗! 无数目前从四面八方汇集过来,纷纷聚焦在凌霄身上。 这可不是上流社会的慈善募捐,也不是大公司大企业捐款会,像这种街头募捐通常给的都是十块二十块,给一百块的都不多,极少情况才能看到给个千儿八百的,像这种直接捐款一万块…… 好吧。 这在街头募捐中几乎不可能看到,也难怪会引来那么多惊呼声。 “先生,谢谢您的爱心!” 工作人员赶紧接过钞票,拿出个小本子说道:“请您在这上面签名,顺便留下您的联络方式……” “不用了,我是看这些灾区百姓可怜才尽点心意,又不想名留青史什么的……别耽误时间了,后面还有人排队呢。” 凌霄谢绝了留下联络方式,从排在第一的位子退开,无意中发现排在自己身后的小女孩,满脸惊讶:“你也捐款?” “我为什么不能捐款?”小女孩冷冷瞥了他一眼。 “对哦!” 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,凌霄声音提高八度:“你比我有钱多了,而且受灾的是你家乡,你肯定会捐款啦。” 噗! 小女孩差点没当场一口血喷出来。 她刚开始没想到凌霄会捐款,当凌霄排队之后,她没想到这家伙会捐那么多。 问题来了! 他那么大声的喊,说什么自己比他有钱,又说受灾的是自己家乡,周围那些人会怎么看? 想当然,他没她有钱受灾的又不是他家乡,他都捐了整整一万块钱,她怎么说都要比他捐得多吧? “我捐……” 小女孩把全身上下口袋都翻遍了,结果只有一千多块钱,她把那些钱全部塞给工作人员。 这可怎么办呢? 比他捐得还少实在太丢脸了! 向来黑口黑面冷着脸的蛊王大人,出乎意料的竟然脸红了,呐呐道:“我身上没那么多钱……” “小姐,多谢您的捐款,这已经很多了!”工作人员满脸激动。 “对啊,反正捐款就是尽爱心,没必要攀比。”凌霄这句话听起来是在劝慰,脸上的鄙夷却掩饰不住。 “信不信我打死你!” 小女孩看到他那副表情勃然大怒,突然发现周围那些人,都用震惊的眼神看自己,她才意思到这个场合说这种话,实在有些不合适,于是她咬牙切齿道:“我现在就去取钱,我捐一百万!” “小姐……”工作人员目瞪口呆。 “我这就去取钱!” “不是……” 工作人员咽了咽口水,转而说道:“我们这里有pos机,可以刷卡的。” 小女孩楞了楞,她听不懂‘pos机’是什么玩意儿,不过她却听到了后面俩字——刷卡。 刷卡总比跑去银行取钱,再把一百万搬过来方便得多,她点点头拿出一张银行卡。 一百万! 街头募捐竟然有人捐一百万! 人群瞬间彻底沸腾了,在无数惊呼和赞美的声音中,蛊王大人刷卡走人,昂着头不屑的瞥了一眼凌霄。 滴滴滴…… 这时,她口袋里的手机传来动静,那是跟手机绑定的银行卡,发送扣款成功的短消息声音。 她拿出手机看了一眼,看到上面显示的一百万扣款成功,压根就没当回事。 突然! 一个男青年急匆匆跑过来,不小心跟她擦肩而过,好死不死把她手机碰掉地上。 啪! 手机这边刚落地,她还没来得及去捡,竟然有辆摩托车飞驰而来,好死不死从手机上碾过去。 摩托车赶紧停了下来,骑车的男人满脸歉意赔礼道歉,主动提出要照价赔偿,那热情劲儿让蛊王大人都有点吃不消——既然人家都做到这份上了,以她不差钱的经济条件,没必要非得让人家赔。 关键对方说身上没有现金,还要她一起去银行取,她可没心思为了那点小钱,专门跟去银行一趟。 谁让她要盯着凌霄呢? 总之,这事就这么翻页过去了,她根本没记在心里。 不知不觉中,凌霄胡乱溜达了一圈,又回去看了会电视,眼看就要中午吃饭时间了。 沈暮云和凌霄坐在餐桌前,蛊王大人没有继续待在这里,她走出去准备打电话叫份外卖。 该死! 她突然想起手机坏里,只剩下一张卡,叫外卖总要有手机打电话。 不仅如此…… 她早上把一千多现金捐出去了,身上连一毛钱现金都没有,就算叫了外卖又怎么付钱呢? 那个混蛋在吃中饭,不用一直盯着吧? 想到这里,她快步朝庄园外走去。 她打算先去自动提款机取钱,然后去附近卖手机的地方买部新手机,最后再打电话叫份外卖。 不得不承认,她虽然很少来到大都市,却比凌霄那只土鳖强一些,至少她会使用智能手机,懂得用提款机取钱。 值得一提的是,她确实很有钱。 就说之前捐出去一百万吧,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大数目,对她而言却是不值一提的小事。 庄园外面的募捐告一段落了,搞募捐的人也已经离开。 沈家庄园地处一环,附近还是很繁华的,出门没多远就有提款机。 蛊王大人走到提款机前,把银行卡放进去输入密码,随手按下最高取款额度——5000块。 余额不足? 这怎么可能呢? 蛊王大人满脸疑惑,赶紧按了下账户查询键,下一刻她的脸色一片铁青:账户余额0.26元! 疯了! 她几乎一瞬间就崩溃了! 那张卡里的余额超过一个亿,怎么会突然没有了呢? 好吧,对于苗疆蛊王一个亿也不是太大的数目,关键在于……她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。 银行卡里没钱。 身上没现金。 手机也没有了。 换句话说,她现在就算想联系苗疆那边,让人转钱过来都不可能。 苗疆跟道门和武宗不同,这个特殊群体很神秘,他们不像道门和武宗弟子那样,行走江湖散落全国各地。除非有特殊情况,苗疆的蛊师是不会离开苗疆的,在其他地方并不存在分部之类。 不行! 必须尽快让那边弄钱过来,手机坏里也不是大问题,她快步走向不远处的小卖部。 “请问您要点什么?”老板态度很和气。 “我……” 蛊王大人觉得有点丢脸,但最终还是说出来了:“我现在没有钱,想借你的电话用一下让人转钱过来。你放心,只要我的钱转过来了,我一定会给你酬劳……你可以说一个合适的数目。” “你疯了吧?没钱打什么电话?打个电话的钱都没有,我还指望你给什么酬劳?滚滚滚!” “你……” “你再不走我就报警了!” “该死!” 蛊王恨得牙痒痒,可问题是自己没钱,人家不让自己打电话理所当然,就算她是蛊王也不能不讲理吧? 等到她这边离开小卖店之后,柜台上的电话铃声响起。 老板赶紧接电话,点头哈腰:“是是是!她已经滚蛋了……有您出面,她在整个洪都也找不到免费电话……” 第112章 悲剧的蛊王大人 第112章 悲剧的蛊王大人 “师兄!” 电话那头李贺的声音充满兴奋,叫道:“这丫头到底是什么身份?太牛逼了!银行卡里竟然有一个多亿啊!您说这笔钱怎么办?转你卡上吧?” 上清道宗门规曰,不收不义之财。 别说这种利用诈骗得来的钱财,就算别人主动送上门给的钱,也是绝对不能轻易收取的。 总之,只有通过斩妖除魔才能赚钱,否则就违背了门规。 “你想什么呢?这种不义之财能要吗?” 凌霄勃然大怒,呵斥道:“你现在是上清道宗弟子了,本门门规我跟你说过,你要是不遵守别怪我不客气!” 李贺被他这话吓了一跳,赶紧叫道:“师兄……不是,我没有要私吞的意思,我就是想……” “想都不准想!那不是捐款吗?” “这……” 忍着心脏传来的刺痛,李贺无奈说道:“我知道了,我会把这笔钱捐给苗疆灾区,不会动一分钱。” 说完这句,他突然来了兴致,赶紧问道:“师兄!咱们门规难道就没有不准行骗的规定吗?” “当然有,可我骗的是我的敌人,有问题吗?” “那丫头到底什么来头?” “不该问的别问,知道了对你没好处,反正别主动招惹她,要不然我也保不住你,只要让她在洪都寸步难行就行了。” “师兄放心,保证完成任务!” 李贺嘿嘿怪笑,声音阴险的要命:“曹兵那边已经吩咐马仔,保证她连一个免费电话都打不出去。其实就算她有钱都没用,因为她有钱也没人会卖东西给她,讨饭都没人给她一毛钱!” 凌霄第一次发现,这个师弟太可爱了。 以前虽然也碰到不少问题,都有李贺或整个李家帮忙,但那些事就算李家不出面他也能解决。 唯有这一次。 如果没有李家强大地背景,凭他的能力绝不可能办到。 凌霄从厨房里走出来,保姆正在往桌上端菜。 大多数时候,家里的饭菜都是由保姆做,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下,沈大小姐才会亲自下厨。 咕噜…… 把一碗中药喝了个干净,凌霄瞄了一眼不远处,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小女孩,心里忍不住暗自冷笑。 中午没吃饭,应该饿了吧?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! 沈暮云和沈霓裳陆续下楼,这两天沈暮云已经习惯了,她不会再喊小女孩吃饭:一是师兄极其严厉的不允许,二来每到吃饭的时候,小女孩就会主动离开,可能是去外面买东西吃吧? 果然。 这边晚餐准备好之后,小女孩就起身离开了。 “过两天有个聚会,一起去。”沈暮云淡淡说道。 “聚会?” 凌霄一愣,不由想起上次那个酒会,条件反射的立马拒绝:“我陪你到场,只负责保护你的安全,其他的就算了……我可不想再被人算计。” “跟上次不一样,只是几个朋友一起聚聚,我朋友并不认识你。”沈暮云特意解释了一下。 “这样啊……” “干嘛要跟他商量啊?他还欠着钱呢,直接从欠的钱里面扣时间就行了。”二小姐很霸道的说道。 凌霄立马想起以前的约定,他现在已经不那么缺钱了,而且愈发觉得那个约定太吃亏了。 一百块钱一小时? 当初他还觉得很划算,自从上次灭掉那只狐妖,一下子赚了几百万,分给他的也有百万数目,他才发现自己的时间很值钱。 “我现在有钱了,我把钱还你!”凌霄赶紧说道。 “想得美!” 二小姐立马不干了,哼哼道:“当时都已经说好了的,那笔钱必须按照一百块一小时来扣。” “你这是不讲理!大不了……大不了我给利息!” “一亿。” “你想钱想疯了啊?” “那就继续当初的约定,要不然就支付一亿违约金。” “你……” 凌霄想争辩又辩不过沈霓裳,毕竟是当时说好了的,只能气哼哼的说道:“去就去,不就是个聚会么,反正这次再有人算计我,我就直接走人……” 沈暮云忍不住嗤笑,说道:“你真想多了。这次只是我的一个朋友,她连你是谁都不知道。” “你怎么还不吃饭?” 沈霓裳发现凌霄站在餐桌边,竟然没有坐下吃饭的意思。 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,凌霄嘿嘿笑道:“我叫了份外卖……嗯,应该快送来了吧,嘿嘿……” “凌先生,您叫了外卖是吗?”别墅大门口传来保镖的声音。 “对!是我的,多谢啦。” 凌霄赶紧跑过去,从保镖手里接过必胜客的外卖,付钱后竟然没有返回餐厅,而是朝外面走去。 姐妹俩脸上写满了疑惑,沈霓裳呐呐道:“这家伙干嘛?家里有饭他还叫买外,脑子进水了吧?” 看着凌霄的背影消失,沈暮云若有所思,呐呐道:“恐怕……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,我想那个姜小姐,很可能并非师父的侄女。” “啊!那……那她是谁?” “从凌霄的态度就能看出,肯定不会是朋友。” “不是朋友那我们……” “你没听他说吗?” 沈暮云笑了笑,转而说道:“他明显不希望我们知道,否则早就主动说出来了,既然如此又何必去淌浑水?就像他说的那样,我们该干嘛干嘛,当那女孩是透明的就行了——他的事他自己解决。” 手里提着必胜客外卖,凌霄屁颠屁颠跑向训练场。 他知道蛊王在那棵大树上‘做窝’:她每天晚上就睡在树上,凌霄有时在想……她不怕蚊子叮吗? 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基本,其中三样都可以将就,没衣服穿不会死,什么地方都能将就着睡,何况以蛊王的体质,即便露宿街头也冻不死,唯有‘食’是必须的——修为再高不吃饭也会饿死。 很快,凌霄走到那棵大树下面。 他压根就没往树上看,靠在树干上打开外卖包装:“上次看你吃这东西,我以前从来没吃过,好像很好吃的样子……” 包装盒打开之后,他拿起一块披萨放进嘴里,慢慢的咀嚼起来。 “哇!真的很好吃哎!” 脸上充斥着满满的幸福和满足,他很夸张的大呼小叫:“你今天吃什么?你还知道有其他什么好吃的吗?介绍一下,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才好……对了!你今天还是吃这种东西吗?” 小女孩躺在距离地面十多米,一根只有大拇指粗细的树枝上,出奇的是她躺得竟然很稳。 蛊师在修炼过程中,跟自然界打交道的机会很多,无论蛊还是毒,都是以大自然中的动植物为原材料。 在跟大自然接触的过程中,蛊师拥有很强的自然适应能力,在树上睡觉只是一种简单的技能。 是的! 如果放在没有人迹的森林、山野乃至荒漠中,她都能轻而易举的生存下来,可惜这里是繁华的大都市。 城市被大量钢筋混凝土建筑覆盖,绿色植被也是人工栽培的,这里几乎见不到飞禽更别说走兽。 在这种大都市中,没有钱就只有几种生存方式:偷、抢、乞讨、捡别人丢进垃圾桶的东西吃。 显然,以蛊王大人高高在上的身份,绝不可能做这些事情! 离开? 当然了,以她的体质不吃不喝,也能坚持个十天八天,有足够的时间回苗疆。一旦到了苗疆她就是神一般的存在,她是整个苗疆的精神领袖和至强者,她会被无数人供在最高的位置,想吃什么就有人双手奉上。 可是……她能离开吗? 绝对不能! 那东西不仅对她很重要,对整个苗疆都有着无法估量的意义,那是苗疆最珍贵的三大传承至宝之一。 等她这边回去再跑过来,如果那家伙离开了怎么办? 她必须死磕在这个城市里,死死的盯着他跟着他,等到他死翘翘为止,绝对不能返回苗疆。 问题是她已经试过所有能想到的办法,但是连最简单的打电话回去,竟然都是那么困难的事情。 寸步难行就是现在的写照。 咕噜噜…… 听到树下面凌霄说的话,她连应一声的兴趣都没有,感受到肚子传来的叫嚷,口水在嘴巴里翻滚着。 好香啊! 早上到现在滴水未沾粒米未进,她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,食物的香味让饥饿感更加强烈。 “你不会还没吃晚饭吧?”该死的声音再次传来。 “滚!”她忍不住低吼。 “这是你家吗?” “你……” “我好心跑来问你吃饭没有,还专门买了跟你一样的东西,想陪你一起吃个晚饭,你这人讲不讲道理啊?蛊王就能不讲道理?蛊王就能为所欲为?你是苗疆的王,还想对我发号施令?” “我现在心情不好,你最好别惹我。”蛊王大人警告道。 “咦?什么在响?” 凌霄一副很惊讶地样子,半晌后好像回过神了:“该不会是你肚子在响吧?你不会是……饿了吧?” “我不饿!” “也对,捐款一下子就是一百万,怎么可能没钱吃饭,是我多心了……”凌霄说完大口吃着披萨。 蛊王恨得骨头都疼了,可她又有什么办法? 在她看来,凌霄是个从山里来的土包子,上次看到自己吃披萨就买来尝尝,也就是顺便过来跟自己搭话罢了,她总不能因为自己不可告人的原因,就跑去把他打一顿吧?那就太不讲道理了。 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一个群体的首领,不能像同龄女孩子一样任性妄为,蛊王大人多数时候还算讲道理。 岂不知,凌霄心里早就乐翻天了。 一是因为把蛊王给整了,二来……饥饿是任何人都无法忍耐的,他就要故意在她面前吃东西,让饥饿对她的折磨提高到极限,她总有一天会撑不住,怎么说也不可能活活饿死在洪都吧? 最终,碍于身份和面子不可能偷抢乞讨的蛊王,为了不活活饿死唯一的选择只有回苗疆。 这样一来,就没有一个整天盯着自己,盼着自己死的人在周围晃悠,关键有这么个无法抗衡,而且关系绝不友好的高手在侧,让他实在没什么安全感——她嘴上说不会动手杀了自己,谁知道真假啊? 第113章 揍! 第113章 揍! 凌霄心情非常好。 有李贺为首的那帮二世祖,再利用各个家族的权势,想让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女孩,在洪都寸步难行还不跟玩儿似的? 除非蛊王使用武力,问题是她敢那么做吗? 即便蛊王也不能随便杀人,何况这些人都在商场和官场身居要职——最重要的是,她并不知道这是针对她的阴谋。 现在要做的就是慢慢等,等到她饿得坚持不住了,肯定会打道回府返回苗疆,就能甩脱这个丧门星了。 凌霄现在每顿饭都没在餐桌上吃,每次都叫了外卖之后,跑到训练场故意蛊王大人面前,满脸幸福感的大快朵颐。 “太好吃了……咦!你怎么还不吃饭啊?” 凌霄站在大树下,这次换成了肯德基豪华午餐,他一边很夸张的称赞食物美味,一边大口吞咽。 已经是第三天了。 粗粗算来,蛊王大人从第一天吃了早餐后,到现在已经有两整天粒米未进,即便两天时间普通人也不至于饿死,她能坚持的时间比普通人更长,但饿不死是一回事,饥饿感的折磨却难以承受。 她有气无力的躺在树枝上,她现在很痛恨自己拥有敏锐的嗅觉,饥饿好像让嗅觉比平时更敏锐。 闻到钻进鼻孔里的食物香味,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大叫。 关键树下那个混蛋,一直在那唧唧歪歪。 “要不你也下来吃点?” 那个混蛋总算说了句人话,她心里不由一动,可又立刻想到一个问题:怎么才能在不丢面子的情况下,答应他的邀请呢? 吃他的东西? 太丢脸了! 不等她想到该如何接受邀请,凌霄的话再次传来:“对哦!这些都是我吃剩的,以蛊王的身份怎么能吃残羹剩饭?还是算了……” 该死! 混蛋! 躺在树枝上的小女孩,已经气得全身颤抖了。 “你是故意的对不对?”冰冷地声音从上方传来。 “什么?” 凌霄满脸讶异的神情,呐呐道:“我不明白你的意思。” 咻地一声。 小女孩的身影从天而降,如一片落叶般毫无声息落下,稳稳地站在凌霄面前,目光冰冷:“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看到你就生气,所以……” 玩大了? 凌霄意识到不对劲了,充满戒备的连退三步,色厉内荏喝道:“你想干什么?别忘了,如果我因为受伤出了事,你就……” “所以我有两个好办法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 “比如,让你受伤再治好你的伤,再比如在你受伤的时间里,我可以保证你不受到袭击。” “你别过来!” “去死!” 小女孩的身影从原地消失,再次出现时已经到了凌霄面前,继而凌霄毫无反抗之力倒飞出去。 这次真的玩大了,凌霄在倒飞时如是想。 砰! 身体还在倒飞的过程中,甚至来不及落到地上,第二拨攻击已然降临。 小女孩速度快到匪夷所思,那是连凌霄都难以做出应对的可怕速度,只见一道残影在不同地方出现,就好像分身术似的。砰砰之声不绝于耳,凌霄的惨叫声在空中回荡,他的身体始终没有落在地面上,每当被击飞之后,下一次攻击会在他落地之前,重新把他轰得飞起来。 “小贱人……我不会放过你的……嗷……”凌霄凄声惨叫。 在根本没办法做对比,绝对碾压似的武力面前,除了惨叫还能怎么办? 符篆? 他都已经被打蒙了,脑子里一团浆糊,心念很难融入符篆发动攻击。况且即便攻击也无济于事,当初他和封羽、玄月、莫云枫三人联手,发动攻击都伤不到蛊王分毫,单凭他一人之力实属以卵击石,只会白白浪费价值高昂的符篆。 “住手!” 冰冷地喝声突然传来,沈暮云阴沉着脸快步走来,然而她的喝声没起到作用,蛊王不管不问继续揍人。 沈暮云的眸子里,闪过一抹激怒无比的厉色,喝道:“我不管你是谁,不管你的实力有多强,你真以为能跟全世界抗衡么?这里是洪都,就算你是满天神佛,我也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!” 说完这句,她对闻讯而来的保镖下令:“联系江州军分部,就说有人在我沈家大开杀戒,调集重武器部队过来!” 保镖正准备应声离去,小女孩的攻击突然停止。 蛊王很清楚,如果她的行为被上升到某种程度,面对沈家这种超级地头蛇,还真不一定能讨得好处。 蛊王也不是万能的。 你能抵挡几个警察,你能对抗几支枪械攻击,可如果是数以千百计,拥有重武器的军队呢? 你能挡得住榴弹炮、火箭筒吗? 倘若事态扩展到很大程度,被认定为破坏整个社会的害虫,甚至道门和武宗都会对付她! 当然,那是在事态扩大到很严重的前提下,至少现在还远远没达到那个程度。 小女孩冷冷瞥了沈暮云一眼,冷兮兮的哼道:“你以为你说的那些,真的能让我畏惧吗?” 如果她一心置凌霄于死地,根本等不到沈暮云搬救兵,甚至保镖来不及打电话,就会立马变成一个死人。 “至少我要告诉你,这里是我家,你在这里不能横行无忌,应该懂得为客之道!”沈暮云冷声道。 “哼!” 小女孩没有再多言语,身形就那么很突兀的拔地而起,消失在那棵葱茏茂密的树冠之中。 当沈暮云快步跑到凌霄身边时,一颗芳心都揪起来了:这还是自己心目中那个,无所不能战无不胜的师兄吗? 他死狗般躺在地上,好像已经死翘翘了。 灰头土脸倒在其次,身上的衣服一片褴褛也不说了,但凡是露出体外的皮肤,布满了触目惊心的青紫淤血。整个脑袋足足大了一圈,鼻子和嘴巴上全都是血,那张俊脸直接肿成了猪头。 “凌霄……你怎么样?没事吧?”沈暮云赶紧伸手扶他。 “我像没事吗?” 凌霄说话的声音含混不清,不过听到他说话沈暮云反而放心不少,知道他的伤势大多是皮外伤。 这种伤势看起来很严重,但更多还是剧痛难忍,却不会带来致命伤害。 “你给我等着!” 被师妹扶起来之后,凌霄觉得全身骨头都好像散架了,从头到脚没有一个地方不痛彻骨髓。 他恶狠狠地看向大树树冠,咬牙切齿嘶吼道:“你最好保佑我不能超越你,真有那一天小爷要你好看……咝……” 嘴角和脸颊上都是伤,这么一吼碰到伤处,他忍不住捂着脸倒抽冷气,心里已经恨死了那个死丫头。 “既然能说话,说明还能多挨几下。”冰冷地声音在空中回荡。 “快跑!” 刚才还要沈暮云扶起来的凌霄,不知突然间哪来的力气,也不用师妹搀扶了,迈开两条腿撒丫子就跑。 别墅客厅。 凌霄哭丧着脸瘫在沙发上。 回想一下,他也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了:用食物诱惑一个饿肚子的小女孩,确实很容易导致对方暴走。 当然,这并不影响他对小女孩的仇视。 “你不想知道她是谁?”凌霄发现沈暮云竟然没多问。 “想知道,但不会主动问你,因为你不想说。” “噗嗤……” 就在这时,嗤笑声从楼梯上传来,凌霄赶紧扭头看去,发现沈霓裳正从二楼往客厅走来。 沈霓裳绝非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,她指着凌霄毫不掩饰的哈哈大笑:“你……你也有今天啊……哈哈,笑死我了……” “沈霓裳!”凌霄大怒。 “好了好了……就是看你这样实在忍不住……” 二小姐走到沙发前,抿了抿嘴小声问道:“是那个小贱人对不对?是她把你打成这样的?” “管你什么事?” 凌霄没好气的哼哼道,堂堂大男人被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打成这样,实在是件不该多提的丢脸事。 “待在我家还敢打你,简直无法无天了,我不会放过她的!”沈霓裳眸子里闪烁着愤怒之火。 “我都打不过她,你能怎样?”凌霄撇嘴道。 “我……” 这话让沈霓裳不由愣了愣,她转而说道:“我会努力修炼的!总有一天我会变强,我会保护你!” 我会保护你。 听到这句话,凌霄忍不住怔怔的看过去,心里刚才对她的那点气愤,莫名其妙的消失了。 不想在这种不可能的话题上纠缠,凌霄捂着嘴巴哼道:“你不用上课?” “翘课啦,今天可是我偶像过来。”二小姐眉飞色舞。 “前两天不是跟你说,要去见个朋友吗?” 发现妹妹的话让凌霄满脸讶异,沈暮云无奈解释道:“不过现在看来……以你这种状况没法过去了。” 凌霄目前掌握的符篆中,包括四种治疗性质的符篆。 正气符和祛噩符是治疗内部疾病的,祛邪符是祛除体内邪气的,月品一阶的治疗符篆没有现存的,精血耗损还没有恢复无法制作——总之,被蛊王揍出这么一身外伤,他现在没办法治疗。 “啊!好不容易等到雪滢姐过来……” 沈霓裳立马不乐意了,满脸不悦:“总不能因为这只受伤,我们也跟着不去吧?都已经约好了……” 二小姐这么个眼高于顶的人,竟然还有崇拜的偶像? 以前凌霄并不知道沈霓裳很优秀,自从上次去学校找她,听到崔明浩说起她的种种事迹,才知道二小姐原来那么厉害——那么,能让她崇拜的人又是何等厉害?凌霄还真想见见这个奇人。 “要不我叫上玄月一起去?” 这句话刚说完,沈霓裳的脸色立马不好看了,玄月可是她的大敌,不过下一句话让她偃旗息鼓了:“清微门的印法治疗外伤很有效,只有找她一起过去,我的外伤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。” 第114章 初遇江雪滢 第114章 初遇江雪滢 印法散发出淡淡毫光,瞬间覆盖了凌霄全身,那些看起来触目惊心,却没伤及深处的淤痕快速消退。 相比星品的甘霖印,月品的印法效果非凡,恢复速度也快得多。 玄月脸色却好看不起来。 沈家姐妹不知道小女孩的来历,她却很清楚对方是什么身份。 跟个鬼魂似的整天跟着凌霄不说,还动手把他打成这样,是可忍孰不可忍,她真当自己能只手遮天吗? “太过分了!” 玄月眸子里闪烁着怒焰,咬牙切齿道:“道门之间同气连枝,什么时候被他们苗疆欺负过?我这就联系师门,相信师门长辈听到这件事,肯定会帮你出头,我还真想看看她能怎么样!” “算了。”凌霄苦笑道。 “算了?怎么能算了?”玄月大怒。 “那些师门长辈来了又怎样?” 凌霄无奈的撇撇嘴,说道:“她也没杀人放火不是?况且从某种角度来说,不管她是不是落井下石借机敲诈,但确实是她救了我们,那天要她没有出手的话,恐怕我们几个都得死吧?” 事实就是,即便清微门的长辈们来了,也不可能因为这点事拿蛊王怎么样,苗疆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。 整体上苗疆和道门的实力,道门自然在苗疆之上,然而苗疆是一个整体,道门却分成大大小小那么多门派。 至少,单凭一个清微门绝非苗疆的对手。 至于说联系所有道门……这才多大点事啊?所有道门会为了这点事,联合起来劳师动众吗? “不过……” 莫云枫忍不住皱起眉头,喃喃道:“这样下去也确实不是办法。就算她什么都不做,整天跟个吊死鬼似的跟着,而且还是个盼着你死的人……换成谁都受不了,至少心里很不爽吧?” “她也跟不了几天了。”凌霄冷笑道。 “什么意思?”玄月一愣。 “人是铁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——我去洗澡。” 留下这句让玄月莫名其妙的话,凌霄脸上扬起得意的神情,心道:看她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。 被蛊王揍的一身外伤,被玄月的印法治好了,却不能让脏了的衣服焕然如新。 刚洗完澡换上干净衣服,还没从浴室走出来,就听到客厅传来吵架声。 仇人见面,分外眼红。 沈霓裳和玄月面对面站着,两个女孩用同样激怒的眼神盯着对方,仿佛两只好斗的小母鸡。 “胸小的人还敢这么理直气壮,真不知道你哪来的底气!” 二小姐每次都用相同的方式作为攻击武器,偏偏这个武器很好使,每一次都能让玄月火冒三丈暴走。 “找死!老娘杀了你!”玄月满脸煞气。 “切,不就仗着自己是修道者吗?” 沈霓裳脸上写满了鄙夷,嗤笑道:“别以为我怕你,今时不同往日,姑奶奶我也开始修道了。我还就告诉你了,今天你要么杀了我,不然等我以后强大起来,非把她打得满地找牙不可!” “既然如此,我现在就杀了你!” “来啊!现在杀了我你正好可以得偿所愿了,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!” “我安什么心了?” “你们吵够了没有!” 换上干净衣服的凌霄,苦笑着快步走过来:“我就想不通了,你们又没有深仇大恨,怎么见面就跟仇人似的?” 玄月正要说什么,手机铃声突然响了。 她随即走到一旁接通电话,片刻后对凌霄正色道:“有客人找,我不跟你过去了。” “有生意?”凌霄大喜。 “现在只是初步了解情况,客人要去工作室见面,等有需要的时候联系你。”玄月说完转身离开。 “幸好滚得快,不然姑奶奶一巴掌拍死你……”沈霓裳小声嘀咕。 “你说什么?”玄月突然扭头。 “没说什么,耳朵背听不见是你的问题,哼!” 也幸亏玄月那边有事,没太多时间跟她斗嘴,要不然很可能从斗嘴演化成动手,到那时可就麻烦了。 荷香楼。 这是一家规模不大,档次却非常高的茶楼。 档次高主要因为这里所用的茶叶,都是野生无污染的上等茶叶,绝非出自人工栽培的茶园。 这就导致荷香楼的消费比较高,经济能力不够的人消费不起,完全是以高端人士为服务对象。 凌霄已经喝了两杯茶,包房里依然只有三个人。 “你这朋友架子很大,到现在还没来。”他撇撇嘴哼道。 “雪滢情况有点特殊。”沈暮云解释。 “特殊?” 凌霄不以为然,哼道:“你的时间不比她的时间值钱?” 这话立马让二小姐不爽了,她决不允许有人攻击偶像:“你懂什么?雪滢姐出门要化妆伪装,要小心翼翼躲那些狗仔队,你以为跟你一样,走出去也没人认识啊?雪滢姐是名人好不好?” 凌霄懒得跟她争嘴,丢下一句去上厕所,起身朝包房外走去。 呼…… 释放完肚子里的存货,他觉得轻松了不少。 自幼师父就教他注意个人卫生,从洗手间出来后,他在男厕洗手池里洗手,然后才从里面出来。 “也没毛巾擦手……” 他一边嘀咕一边往外走,顺便甩着沾在手上的水渍。 “啊!” 惊叫声在身后传来,他这边还没回过神,就听到愤怒的呵斥声:“有病啊!你这人有没有公德心?往哪甩呢,瞎啊!” 凌霄停下脚步扭头看去,这才发现身后站在两个人。 满脸怒意对他出声喝骂的,是个三四十岁的老女人,另一个则是年轻女孩,她正皱着眉头拿着湿巾,在身上擦来擦去。 女孩很漂亮。 虽然她戴着墨镜遮住了双眼,没法看到那两扇心灵窗口,但视线所及的地方无一处不美。 面若桃李,鼻若悬胆,唇若朱丹。 足有一米七五的身高,丝毫不下于沈暮云,一头长发随意散落在肩头,跟那身充满时尚气息的长裙,组成一幅最美丽的风景。 其实在洪都这种大城市,街上从来都不乏美女,但是这个女人除了美丽的外表,骨子里还有一种特殊气质。 远离尘嚣。 孤芳自赏。 没错! 她就像一株生长在深山幽谷中的兰花,不沾染丝毫的红尘之气,正如她身上不存在过多的点缀一样。 然而,即便没有金银珠宝的点缀,她的美丽依然不减,反而平添了一种清丽脱俗的气息。 当然了,这些都是客观评价。 现在的凌霄可不会客观评价一个人,他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视觉动物。 对他而言美女有两种,一种是关系亲近或没关系的,这种美女会让他忍不住多看一眼两眼三眼,还有一种是跟他关系不好的,不管对方长得再怎么漂亮,他都懒得多看对方哪怕一眼。 虽然骂他的不是年轻女孩,但可以肯定老女人跟她是一起的,所以这两人一并被他拉入黑名单。 “不跟这种垃圾一般见识……一点公德心都没有。”那个三四十岁的老女人,用愤怒的目光瞪着凌霄。 “女人分成四种,知道你属于哪种吗?” 凌霄瞄了老女人一眼,哼道:“长得漂亮人人品好的属于一品,长得不漂亮人品好属于二品,长得漂亮人品差属于三品……你就是那种长得难看人品又差劲的——像你这种第四品老女人才是垃圾吧?” “你骂谁是垃圾?你……你说谁是老女人?” “对啊,我是找死,你让我死一个看看?” “你……” 老女人出离的愤怒了,指着凌霄厉声喝道:“你甩了别人一身水,不道歉就算了还敢骂人!” 凌霄瞄了一眼那个漂亮女孩,哼道:“被甩了一身水的人都没骂,你算什么东西?就算要为主子出头,也不用喧宾夺主吧?” “英姐,我们走。” 漂亮女孩冷冷看了凌霄一眼,看来是不想把事情闹大,跟凌霄擦肩而过离开了。 那个被称为英姐的老女人,狠狠剐了凌霄几眼,怒声喝道:“像你这种垃圾,跟你说话都脏了我的嘴!” “还有比你嘴更脏的?想不到啊。”凌霄哈哈大笑。 “你……” 英姐都快气疯了,她觉得这小子的嘴太毒了,关键是主子已经离开,她总不能继续吵下去吧? 只能咬牙切齿的快步追上去,她听着背后传来的大笑声。 等到两个女人走远了,凌霄才满脸得意的自言自语:跟小爷比骂人你还嫩了点,死老女人! 吱呀…… 凌霄推开包房走进来,还没进门就嘟囔道:“真倒霉……碰到个老女人……” “混蛋!是你?”声音充满愤怒和惊讶。 “死老女人……” 看到包房里多出来的两个人,凌霄目瞪口呆呐呐道:“你走错地方了吧?这里是你的房间?” “你走错了地方才对,这里是你这种垃圾能来的么?出去!”老女人怒不可遏。 “你告诉她,我有没有走错地方。”凌霄回过神来,玩味的看向沈暮云。 “你们……” 沈暮云完全搞不清状况,目光落在那个漂亮女孩身上:“雪滢,你们……见过?有什么误会吗?” 漂亮女孩若有所思看了看凌霄,对身边的老女人说道:“英姐,别说了。” 随即,她对沈暮云露出微笑,说道:“只是一点小误会……暮云,这位先生是你的朋友吗?” “凌霄,我给你们介绍一下。” 沈暮云站起身来,微笑道:“江雪滢,我的好姐妹,这位是凌霄……” “没兴趣认识。” 毫不客气打断她的话,凌霄转身就走:“我到外面去转转,除非有人要杀你,否则别喊我。” 第115章 青春期综合症 第115章 青春期综合症 “等一下!”沈暮云急忙喊道。 “还有事?” “今天让你过来就是……” “沈暮云!” 凌霄意识到不对劲了,怒声呵斥道:“我说过,我不希望再被人算计。如果你今天让我过来,也跟李国盛一样有什么目的,我劝你最好闭嘴……如果是其他事情还有商量,跟这两个人有关的任何事,别跟我说!” 砰!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摔门而去,留下包房里四个人目瞪口呆。 包房里一片死寂。 足足过了半分钟,英姐试探性的问道:“沈小姐,他……” “雪滢,抱歉。” 沈暮云露出一抹苦笑,却没有理会英姐:虽说英姐是她好姐妹的助手,但在她心里的地位远不及师兄。 江雪滢人如其名冰雪聪明,何尝看不出一些端倪? 她反而露出一抹狡黠的笑,说道:“在我的印象里,好像没有谁敢对我们沈大小姐如此无礼,我想……他应该不是个普通保镖吧?” “雪滢,你可别多想,他……他是我师兄。”沈暮云脸颊微红。 “师兄?”江雪滢一愣。 “雪滢姐。” 沈霓裳腻在江雪滢身边,嘻嘻笑道:“他今天被人揍了一顿,心情肯定很不好,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哦。” 听到姐妹俩的话,江雪滢已经意识到,这个被助手骂成‘没公德心’、‘垃圾’的男人,在沈暮云和沈霓裳姐妹面前,拥有非同一般的地位。 不过,想到刚才的事她也有点生气,虽说英姐出声骂人不对,可他甩了自己一身水不应该道歉吗? 更何况,堂堂大男人竟然跟个女人对骂,实在是件有失身份的事。 显然,她对凌霄太不了解了。 凌霄从来都是喜怒于色的人,他要是不爽一个人,绝对不会为了面子藏着掖着,你骂他就跟你骂,你动手他就打死你。 身份? 那是什么东西? 为了所谓的面子和身份,就让自己受委屈那种蠢事,他是绝对不会做的——不吃亏才是他的原则。 这次小聚持续了整整一下午,凌霄则在外面等了整个下午。 日落西山。 女孩子们分道扬镳,凌霄和姐妹俩刚离开,江雪滢和英姐也开车走了。 “英姐,你发现了吗?”江雪滢坐在后座问道。 “发现什么?”开车的英姐一愣。 “霓裳那小丫头……她表面上对那个男人很不屑,其实整个下午有至少一半时间,谈论的都是那个男人。” 江雪滢露出一抹苦笑,说道:“暮云相比要老练得多,但是每当霓裳说起他,暮云眼神里的神采明显强烈。可以想象,这个男人对她们姐妹影响非常深,在她们心里占据着很高的地位。所以……英姐,希望你以后行事别太张扬,因为你根本不知道,站在你面前的到底是什么人。” 她是名人? 然而她也只是一个名人,相比沈家她算什么?而作为她的助手,英姐连跟沈家对比的资格都没有。 那个让沈家姐妹都深受影响的男人,绝对不是英姐能够招惹的。 幸好他只是跟英姐吵几句,如果他怀恨在心要对付英姐,怕是伸伸手指就能把她碾成碎片吧? “我……我知道了……对不起……” 一下午的接触中,英姐虽然插不上嘴只是旁听,然而在圈子里摸爬滚打多年,虽然由于江雪滢的名气,让她这个助手养成了眼高于顶的习性,但却不影响她的判断力——她很清楚有些人是惹不起的。 比如沈家。 比如那个当着众人的面,敢对沈暮云大呼小叫,偏偏沈暮云并不反驳的男人,那是自己能招惹的吗? “吃一堑长一智,以后注意就行了。” 江雪滢没有太计较,转而说道:“本来暮云是想让他负责,这次的安保工作,现在看来是不行了。不过,暮云已经调了几个保镖来帮我,沈家的保镖比那些安保公司靠谱得多,接下来就是后续准备工作。” “这个没问题,有沈小姐帮忙,在洪都一切都会很顺利。”英姐微笑道。 “希望类似上次的事别再发生……”想到上次发生的事情,江雪滢就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。 月黑杀人夜,风高放火天。 不不不…… 虽然现在正值夜晚,却跟杀人放火没什么关系,此行是来降妖除魔的。 玄月接到了一个案子。 这是以前某个客户介绍的,委托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,她从朋友处得知玄月很有本事,鉴于家里的情况就找来了。 她老公是做生意的,家里条件挺不错,有个十七岁的儿子读高三,丈夫事业有成又顾家,儿子聪明懂事成绩好,原本是个很美满的家庭,可最近一段时间出状况了——问题出在儿子身上。 他们家对儿子的教育非常严格,虽然家庭条件很不错,但是儿子绝不像那些富二代一样骄纵。 从来不给儿子大量零花钱,从不给儿子买奢侈品,反过来儿子也很懂事,暑假期间甚至会去打零工。 关键是,儿子的成绩始终很好。 可是最近一段时间,儿子的成绩以惊人速度下滑,而且整天无精打采,好像没了精气神似的。 就好像…… 电影里面放的那样,被妖魔鬼怪缠上了似的。 种种很不正常的征兆加在一起,让委托人觉得是不是有妖魔鬼怪,缠上来儿子才导致这种结果。 “玄月小姐,快进来吧。” 听到门铃声,女人很客气的打开房门,把一行三人迎了进来,声音却很低:“小宇在三楼书房。” 三人走进来之后,不约而同互视一眼。 莫云枫皱着眉头,直接给出否定答案:“没异状,没有妖魔鬼怪气息……你确定你儿子被妖魔鬼怪缠上了?” “肯定是的!” 女人的态度非常肯定,说道:“突然间成绩不好,人没精神,整天无精打采,都瘦了一大圈了,眼眶泛青……对了!还有,跟以前一样他每天回来就进书房,可是最近他都把房间反锁,我怀疑……” 玄月露出一抹苦笑,摇头说道:“魏女士,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,你儿子没有被妖魔鬼怪缠身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“这还不简单?看看他在里面干什么就行了。” “书房的门是反锁的,我也想进去看看,可每次拍门进去他都很反感,进去之后也没发现什么。” “不用进去。” 凌霄笑了笑,说道:“让你准备的东西准备了吗?” 女人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袋,袋子里面装着几根头发:“我趁早上给他收拾房间拿的。” 很快。 装满水的脸盆放在茶几上,凌霄取出一张符篆,把一根头发放在符篆上丢出去。 符篆立马燃烧化为灰烬,一片光华落入到水盆中。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! 盆里没有符篆燃烧后的纸灰,随着光华融入到水盆里,平静地水面上竟然映射出清晰画面。 女人当场目瞪口呆,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惊。 太神了! 就凭这一手,她绝不相信是江湖骗子能做到的,眼前这些人是真正有本事的高人,那个帮忙介绍的朋友没撒谎! “呸!” 玄月俏脸通红赶紧扭头,恨恨地说道:“都跟你说没有妖魔鬼怪了……” 什么情况? 女人傻傻地看着水里投影的画面——儿子在干什么? 笔记本电脑上,正播放着不堪入目的画面,儿子的裤子脱到腿弯,满脸激动的对着屏幕…… 莫云枫哭笑不得,说道:“现在知道了吧?这小子正处于青春期,有这种行为也没什么奇怪的,只不过他太没有节制了,就出现了你说的那些情况。我敢肯定!他一天不知弄多少次,这样下去身体不垮掉才怪……你也是!既然家里条件不错,没必要对孩子太苛刻,他要是兜里有点钱去谈个女朋友什么的,有必要像现在这样么?” 玄月红着脸转身喝骂,莫云枫给女人分析情况。 凌霄呢? 他傻傻地看着水面上投影的画面……不对!他根本没看那个少年,而是死死盯着电脑上的爱情动作片。 “莫师兄……还有这种电视剧吗?为什么我在电视上没看过……”他咽了咽口水呐呐道。 “这不是电视!”莫云枫很尴尬。 “那是什么?” “你……” 客户是女人,师妹也是女人,在女人面前谈论这种话题明显不合适,莫云枫差点没凌霄搞得崩溃。 他突然间眼前一亮,说道:“这还不简单?你找沈暮云问问就知道了,让她教你怎么找这种电视。” “莫云枫!你胡说什么?”玄月大怒。 “我说的是事实啊……是他问我的,我就照实说,有什么问题?”莫云枫满脸无辜的说道。 “你……” 玄月气得牙痒痒,转而对那个女人说道:“好了,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显了,跟什么妖魔鬼怪无关,是你们家庭教育的原因。既然没有妖魔鬼怪,也就不多收你钱了,把那张符的成本给了就行。” 女人连连应是,一张符篆的成本对她家来说不值一提,她这边刚用手机把一万块钱转到凌霄帐上,一个中年男人开门进来。 显然,他是这个家的男主人,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回来。 通过妻子介绍知道了因由,他赶紧很客气的寒暄,却没注意到三个人,都用怪异的眼神盯着他。 “三位都是高人啊……我也烦心孩子的事呢。” 男人看起来一点都不焦急,反而很开心的样子:“不过,我今天也碰到了一个高人,他帮我算命……太厉害了!根本不用我开口,我家里的情况他全都知道,甚至连孩子的事他都说得一清二楚!” 第116章 不是高人,而是妖魔 第116章 不是高人,而是妖魔 “这世人没有人真的会算命。”莫云枫沉声说道。 “可他说的都很对啊,而且……” “你碰到的不是高人。” 凌霄脸色极其浓重,迅速取出一张符篆,喝道:“看清楚了!” 随着符篆释放的柔和光芒,渗透到男人身体中,玄月和莫云枫那边双双结印,给肉眼凡胎的夫妻俩打开灵目。 这是…… 夫妻俩骇然色变,眼睁睁看着男人体内有一股,青黑色的气流游走,继而被符篆释放的光芒化解。 “大师,这……这是什么鬼东西……”男人声音颤抖。 “妖气。” 玄月紧皱眉头,沉声道:“这股妖气分量不算多,倒也不至于有性命之忧,如果我们不出手化解,大约会让你减寿五年。” 扑通!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,男人竟然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,脸色如一片死灰,好像想到了什么很恐怖的事。 半晌,他才回过神来,呐呐道:“我以为只是一句玩笑……” “什么意思?” “那个高人很奇怪,他帮人算命不收钱,他说……” 男人陷入了回忆之中,失魂落魄的喃喃自语:“他说卜算批命是洞悉天机,会导致他折损阳寿。说什么跟我非亲非故,不可能愿意为我折损阳寿,所以他算命不收钱只收阳寿……如果只是算命就收五年阳寿,倘若要进一步破解的,有些事能破解有些破解不了,按照情况不同收取一定的阳寿……” “他没主动说帮你破解?” “没有,他说孩子是青春期的问题,是心理问题不好破解,所以只收了算命的五年阳寿。” “这死妖怪还真够搞笑的……” 玄月有点哭笑不得,呐呐道:“它这到底算不算违规?” 何谓违规? 强行吸取普通人的精气神,造成身体受损、寿命减少乃至死亡,这类邪魔手段被修道者碰到,自然是必须出手灭掉的。 但是…… 这个妖怪假扮成算命先生帮人算命,并且提前就说好了,要客人用阳寿支付费用,完全是光明堂皇你情我愿。 “但是你别忘了,表面看来是你情我愿,事实上所有找他算命的人,都把他的话当成开玩笑。”莫云枫赶紧提醒道。 没错! 在普通人的认知中,他们一方面相信所谓的高人,另一方面他们根本不相信,真有什么法子折损阳寿。 就好比总会有人说:要是怎样怎样,我少活十年都愿意。 事实上呢? 当他们说这种话的时候,潜意识里他们不相信,会发生少活十年这种事。 反之,如果他们真的相信有这种事,还愿意用五年的寿命,换取一个算命先生的批命算卦吗? “可我还是很奇怪……” 凌霄的眉头紧皱起来,苦笑道:“这世上真有人能算命?不可能!没有人能预知前世今生,这只妖怪怎么能做到?” “不管怎么说,这种东西决不能留下!”玄月喝道。 “师妹说得没错。” 魔云脸色极其凝重,说道:“它既然能算得那么准,一传十十传百,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找它算命,到时会有多少人被它吸了精元,导致寿命降低?它吸收了大量精元之后,实力也会越来越强。” “你知不知道怎么找到它?”玄月的目光落在那个男人身上。 “他……他就在文远街那边……”凌霄他们三人的这番对话,已经吓得中年男人魂不附体。 “现在还在不在?” “不知道……” “我们走!” 玄月毫不犹豫转身就走,凌霄和莫云枫赶紧跟上。 文远街。 这是位于西二环外的一条小街,其实就是城中村的一条街道,但也正因为城中村人口众多,这条鱼龙混杂的小街比较繁华。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钟,城中村却依然很热闹,到处都是下班的外来务工人员,街道两侧摆满了各种小摊。 由于街道不够宽,人流量却比较大的缘故,两辆超跑行驶速度很慢,也更容易吸引目光。 住在城中村的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,既然选择租住在这种廉价的地方,说明经济条件通常都不太好。 因为,超跑的出现引来无数惊羡。 “请问一下,这里是不是有个很厉害的算命先生?”玄月把车稍微停了下,微笑着询问路边行人。 “对的。” 那个被询问的精瘦男人,满脸受宠若惊的样子,指着前面说到:“就在前面一点……很灵验的,很多有钱人都过来哩……” 玄月看了一眼副驾驶室的凌霄,跟那人道了声谢之后,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停车徒步走去。 按照之前那人所指,一行三人很快到了目的地。 那是一栋很普通的三层小楼,楼梯并不在屋里,而是在小楼的一侧墙壁上。一楼铺面已经关上了,通往三楼的楼梯上站满了人,队伍一直排到下面,又在楼下蜿蜒排了足足二十多米。 “这……” 看到排队的人群,玄月呐呐道:“怎么上去?” 直接打上去? 这里可是人流众多的地方,直接动手很可能伤及无辜,可如果慢慢排队的话,怕是到第二天都不一定排得上。 “之前那家伙怎么排到的?”凌霄有些疑惑。 “肯定是花钱买位子。”莫云枫撇嘴。 “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。” 玄月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,转而顺着楼梯往三楼走去,不一会就到了三楼的一个房间门口。 房门关着,队伍一直排到门外。 排在最面前的是个五十出头,烫着一头卷发的胖女人。 “阿姨,能把你的位置让给我吗?”玄月微笑着问道。 “闺女!你说啥呢?我从早上排到现在的……” “五百块怎么样?” “你……你以为有钱了不起啊?” “一千!” “我排了一整天呢,腿都快站断了……” “两千!” 不等胖女人继续抬价,玄月轻笑道:“相信我,如果我出两千块,后面肯定有人愿意把位置卖给我。前面多排一个少排一个,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,只要不是从最后面开始排,您觉得呢?” 后面立马有人叫嚷着愿意卖位置,甚至有人主动降价到一千五,胖女人赶紧把手伸向玄月手里的钞票。 “我卖!两千块哦……我是第一位,不降价的!”胖女人急忙说道。 “当然。” 玄月又从包里取出一沓钞票,看向后面两个排队的人:“我想……两位不介意把位置卖给我吧?” 有钱能使鬼推磨。 那两人眉开眼笑的拿了钱,把位置让给了凌霄和莫云枫,这都抵得上他们大半个月工资了。 不到五分钟房门打开,里面传来苍老的声音:“下一位。” 开门。 进去。 关门。 房间里一片明亮,也没什么像样的摆设,靠墙的位置放着书架,上面稀稀拉拉放了十几本书,诸如周易之类的。 一张书桌,一张太师椅。 太师椅上坐着一个老头,看起来七八十岁的样子,满头白发,胡子足有一尺多长,身穿一袭青色道袍。虽然从头发胡须看来很苍老,却面带红光精神抖擞,老头一脸出尘脱俗的气息,像极了电视里仙风道骨的大师。 看到三个人走进来,老头一拂长长的白胡子:“后面两位先出去候着,老夫的规矩是同时只接待一人。” “老先生这就没必要了吧?” 莫云枫爽朗一笑,说道:“难不成老先生对自己的本事没把握,害怕人多了看出破绽被拆穿?” 他这边话刚落音,玄月就接过话茬:“老先生,我们三个是朋友,一起过来的,不如就麻烦一下……” “我说了,同时只接待一人。”老头淡淡说道。 “哎呦!” 早就约定好演戏的套路,凌霄扮演了红脸和白脸以外,最为嚣张跋扈的角色,他眼睛一瞪喝道:“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?知道我是谁么?信不信我一句话,就让公安局派人把你抓走?你这是封建迷信懂不懂?” 前些天蛊王殴打凌霄时,沈暮云出面阻止,按理说她没理由吓得住蛊王才对,结果却起到了效果。 为什么? 除了极少数无法无天的疯子,没有谁敢跟整个国家为敌,不是惧怕国家的常规机构,而是一旦引起太大的波澜,道门和武宗的人肯定会出手,无论蛊王还是妖魔鬼怪,都不可能抗衡如此庞大的力量。 三个人开着豪车过来,这老头确实没有看到,可是单凭三人一身装束,就知道是家世背景不一般的主。 在这里算命的目的是什么? 很简单,那就是通过交易获取精气。 如果被这几个人闹大了,好不容易建立起的‘好口碑’土崩瓦解,一切都必须重头再来。 他的目标不是争眼下这口气,既然如此何必非得坚持呢? “好吧,今天我就破例一次,帮三位一起批命。”老头选择了让步。 “算你识趣,哼!”凌霄继续嚣张跋扈。 “老先生,那麻烦你先帮我看看。” 玄月笑眯眯的坐下来,另一边凌霄拿出手机假装在玩,暗中却拨通了一个号码,没有通话只是响了就挂断。 如果老头走到二楼阳台往下看,就会发现很多警车从四面八方围过来,超过两百名警察迅速冲进文远街,以抓捕犯罪分子的理由疏散民众,其中也包括这栋小楼外面排队的那些人。 第117章 藤精现身! 第117章 藤精现身! 外面动静有点大,老头觉得有点不对劲。 凌霄皱着眉头快步出去看情况,然后一边走回来一边打电话:“喂!文远街这边什么情况?怎么到处都是警察……哦,抓捕逃犯啊?没事没事,就听到外面吵得烦人,找你问问怎么回事。” 他惟妙惟肖的扮演着,背景不凡的官二代形象,手眼通天人脉超强,一个电话立马得到准确信息。 “外面在抓什么逃犯……” 挂断电话之后,凌霄跟玄月和莫云枫笑了笑,转而傲慢地对老头哼道:“你又不是逃犯紧张什么?” “我何曾紧张了?”老头不悦的哼道。 “那还不快点帮我朋友算命?” “好吧……” 见识到这个客人来头不一般,老头没理由在这个节骨眼上招惹他,连忙问道:“小姐想算什么?” 玄月思索了一下,说道:“我听朋友说老先生很有本事,这才跟朋友过来,但耳听是虚眼见为实,您说是不是这个理?具体算什么晚些再说,我朋友说老先生不用客人开口,就能说出住处、姓名等,不如先看看这个怎么样?” 老头摆出得道高人的样子,沉吟道:“算命乃是窥视天机。窥天机者折损寿元,老夫算命不收钱财为百姓谋福,但也不能折损自身寿元,所以……批命就要以五年寿元为代价,小姐可答应?” “没问题!”玄月很爽快的说道。 “你算就算呗,什么寿元不寿元的,鬼才信呢!”凌霄不悦的哼哼道。 “这么说……小姐是答应了?” “当然。” “那好,我这就给小姐算算,先看我说得准不准。” 老头风轻云淡的一笑,又说道:“接下来几位不可说话,老夫必须以大法力沟通天地神灵。” 说完这句,他闭上眼睛端坐在那儿一动不动,好像进入了天人沟通的境地。 妖气! 一股肉眼不可见的妖气,从老头体内释放出来,沿着他坐的那张太师椅一路往下,迅速从二楼地板延伸到一楼,进入一楼的地表下面,再往更远的地方延伸而去,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。 这一刻,三人都察觉到这股妖气释放,却都假装神情不变的样子。 时间一点点过去。 足足过了四五分钟,老头不知怎么竟骇然色变,猛地睁开双眼,满脸震惊地看向玄月等人。 “你……你……”老头张口结舌。 “怎么?” 此时此刻,三人都已经清楚他所谓算命的方法,凌霄脸上带着冰冷的笑:“大师,算不出来了么?” 震惊之后变得冷静下来,老头沉声道:“三位,我没做过杀人性命抢夺精元的事,我给客人算命之前,都会提前说清楚会耗费寿元,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,应该不算恶事吧?” “你好像搞错了一件事,当你说以寿元做条件时,那些凡夫俗子只当成玩笑——倘若他们知道真的会少活几年,你觉得他们还会找你算命吗?”玄月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,冷声喝问道。 “你以为他不懂这个道理?” 凌霄认为讲道理根本就是浪费时间,四张符篆凭空出现在手中:“有什么好说的?吸了这么多人的精气,没有饶恕的理由,杀了便是!” “等一下!” 老头突然出声制止,喝道:“我跟几位无冤无仇,做的又是公平买卖。纵然几位觉得我做得不对,我大可以离开这个城市,没必要非得动手吧?要知道,精怪并非恶魔厉鬼,本就跟人族共存。” “离开这里?让你再去其他地方作恶?想得美!”莫云枫暴怒。 “诸位一定要动手?”老头声音冰冷。 “废话少说!” “真以为老夫怕你们不成?” 老头勃然大怒,厉声喝道:“老夫一心想息事宁人,你们几个小崽子却不依不饶,不过是区区几个道门小辈,今日就让你们知道老夫的手段——杀了你们之后,老夫离开此地,即便你们师门找来又如何?” 没错! 当他给玄月算命时,惊讶地发现她并非普通人,而是来自正统道门的弟子,立马意识到这些人的目的。 当时是因为身份曝光而震惊,然而单就对他们三个,却谈不上一丝一毫的畏惧。 他只是担心三人的师门后台,如果能息事宁人当然最好,反之倘若真的动起手来,压根没把三人放在眼里! 凌霄他们会害怕吗? 除魔卫道是修道者的天职,无论妖魔鬼怪实力强弱,都必须义无反顾的站出来,不惜生死。 之前还因为这里人流量众多,存在诸多顾忌不便动手,现在却没有任何顾忌,大可以放手一搏。 无他。 过来之前,已经想到了人流众多的因素,凌霄早就跟崔海铭打了招呼:他这边假装玩手机,拨通电话响一声就挂断,警方立马以抓捕逃犯为由,派出大量警力疏散这片区域的民众。 再后来凌霄假装打电话,找熟人问外面发生了什么事,则是为了不让老头怀疑。 如今人群已然疏散,还有什么好顾忌的? “杀!” 喝声从三人口中爆出,符篆和印法同时释放,五颜六色的光雨倾泻而出,纷纷锁定太师椅上的老头。 不好! 这边攻击刚释放,三人心里同时一凝。 怎么会这样? 老头身上的生命气息消失不见,那个身体竟然变成了一尊木雕! 轰隆隆…… 伴随着一阵巨响声,木雕当场被轰成碎片,不复存在。 “人呢?”凌霄一愣。 “小心身后!”玄月大惊失色。 一瞬间,大量粗如儿臂的藤蔓钻了出来,布满了地面和墙壁,如同数之不清的恶魔触手。 那些藤蔓蕴含着强大力量,仿佛一根根被大力挥动的长鞭,从四面八方朝三人狠狠抽过来! 单论力道确实很强,然而力量无法比拟灵力驱动的道法,无论凌霄的符篆还是清微门的印法,威力之强都远远超过藤蔓。 但是! 藤蔓的数量实在太多了! “快!用火!”莫云枫急声大喝。 “紫炎印!” 玄月迅速双手结印,这是晋级月品之后,威力远在烈焰印之上的火属性印法,威力极强。 只见大片紫色火焰化作小股,犹如一条条火焰组成的小蛇,直扑密密麻麻抽向他们的藤蔓。 “炎剑,疾!” 在玄月和莫云枫释放紫炎印时,凌霄双手连连挥动,四张符篆脱手而出,化作四柄火焰融合的巨剑。 木怕火。 这是最简单的生克之理。 紫色火蛇温度奇高,每一条火蛇但凡触碰到藤蔓,立刻如附骨之疽蔓延开来,整条藤蔓瞬间焚为灰烬。 相比紫炎印一次释放多条火蛇,炎剑符恰恰相反是单点攻击。 紫炎印释放的每一个火蛇,会跟对应那条藤蔓同归于尽,炎剑符同时攻击的目标没那么多,却可以持续攻击直到灵力耗尽。 四柄火焰融合的巨剑,在虚空中不断挥起斩落,一根根藤蔓被齐根斩断,断口处附着着焦灼火焰。 被斩断后落在地上的藤蔓,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,就会被附着的火焰焚烧殆尽。 藤蔓攻击力并不强。 至少目前看来,三人有足够的实力对抗,然而…… 藤蔓仿佛无穷无尽似的,这边刚斩断就有新的生长出来,如果站在这栋小楼外面,还会看到更可怕地一幕。 不仅仅是小楼,甚至连小楼周围的这片区域,已经完全被藤蔓包围了,无数触手般的藤蔓漫天舞动。 相比之下,外面的藤蔓没有受到攻击,不会减少只会增加,数量比房间里不知多了多少倍! 没错,这是一个藤精! 正如莫云枫说的那样,世上没有人真的能够算命,藤精一样不可能有那种神通,它只是利用了自身的一种能力。 藤蔓的生物特性是,极其强大的伸展蔓延能力。 老头是它在外面的化相,它的本体实则在地下,可以肯定这个藤精的修为很强,本体庞大到无法想象,通过城市地下的下水道、水管等通道,它的触手恐怕早已蔓延到整个城市下方。 当有人找它算命时,它就能通过客人身上的气息比对,再通过蔓延到整个城市地下的触手,判断出这个人去过哪里、住在哪里。 它说自己在跟天地沟通,其实那段时间它的灵魂,已经从老头的身体里,顺着客人的气息利用连接整个城市地下的触手,转移到了这个客人经常去的地方,比如家里、工作场所等等。 再通过这些地方找到的东西,轻而易举说出客人的隐私信息,这样一来客人自然把它当成大师了。 从算命的方式就能想象出,藤精是个非常难缠的角色。 首先,它的本体非常庞大,以它遍布整个城市地下的规模,想杀死它是件非常困难的事。 关键是它的灵魂可以转移,除非把所有藤蔓本体毁掉,否则几乎不可能杀死! 其次,藤精的攻击力虽然不强,却因为植根于土壤之中,天赋能力让它拥有极强的生长能力。 它能不断长出无穷无尽的触手,别说以凌霄他们三人的实力,就算他们实力再增强数倍,也会被活活耗死——在他们不断砍杀藤蔓过程中,灵力会不断消耗,等灵力耗尽时只能坐以待毙。 妖、魔、鬼、怪。 藤精隶属于怪这一类,却是最难缠的精怪! 第118章 最难缠的妖精 第119章 给玄月渡气 第119章 给玄月渡气 可笑! 她竟敢用这种命令的口吻跟自己说话,简直是不知道死字这么写——小女孩的语气让藤精大怒。 “凭你也敢……” “找死!” 不等藤精把话说完,一片紫黑色雾气从小女孩身上飘出,速度快到不可思议,瞬间落在包裹着小楼的藤蔓上,随后可怕地一幕出现了。 远远看去那是一片紫黑色烟雾,当它飘散到藤蔓上以后,看到的是让人头皮发麻的东西——竟然数不清的小虫子。 每一个虫子还没有芝麻大,却能发出尖锐刺耳的嘶鸣。 吞噬! 被虫子覆盖的那片区域,藤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被啃食,瞬间就缺了一大块。不仅如此,那些虫子在啃食藤蔓之后,身体竟然迅速变大,啃食的速度随之不断加快,那场景比无数藤蔓飞舞还可怕。 “你……你是苗疆蛊王!”藤蔓惊恐尖叫。 “现在你应该知道,我能让你灰飞烟灭了?”小女孩冷声道。 “别……求你别杀我……” “记住!” 小女孩的口吻不是商量,而是不容置疑的命令:“我苗疆没有修道者的天职,所以只要你不招惹我,我没有必要灭了你。但是你杀了那个年轻男人后,必须把他的尸体和他身上的东西交给我——我不是跟你商量!” 藤精哪还敢反对? 它就算再蠢也看出来了,蛊王大人并非里面那些人的救兵,至于她为什么要其中一个人的尸体…… 很明显,那个人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,甚至有可能是宝贝,不过藤精没有半点的觊觎之心。 它比谁都清楚,修道者和武者即便实力很强,想要杀它也殊为不易,但苗疆蛊师却会带来致命威胁,何况是蛊师中最强的蛊王? 藤蔓再生能力极强无穷无尽。 蛊虫却可以通过不断蚕食,不仅没有消耗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强,这正是它最大的克星! 当然,藤精把注意力都放在凌霄等人身上,它能轻而易举发现近在咫尺的蛊王,却不可能有过多的精力,注意整个洪都市每一处发生的事。 大量民警、刑警、特警、武警,接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命令。 他们以片区方式被划分成很多小队,以街头巡逻作为幌子,在全市铺开一张巨大无比的网。 目的是什么? 这些警方人员甚至觉得,这个任务简直莫名其妙——上面让他们去寻找,有大片植物枯萎的地方。 嘎! 本田轿车飞速驶来。 一个老头和一个中年男人,快步从车里走下来。 “就是那边。” 几个警察赶紧迎向老头,为首的警员语速极快的说道:“那里以前是个工厂。说来也奇怪,这个季节是植物最繁盛的时候,那里的所有植物竟然都枯死了,该不会有毒药或放射物泄漏吧?” 他这边还在嘀嘀咕咕解说,老头和中年人已经离开了。 封羽迅速在那片区域走了一圈,以脚步丈量出粗略数据,最终站在一片杂草枯萎的荒地上。 “师父。”中年男人低声喊了一句。 “就是这里!” 封羽眸子里精光一闪,立刻下达指示:“那边有个下水道井盖,注意别弄出太大动静,走!” 片刻后,师徒二人小心翼翼的,揭开下水道井盖下去…… 呼吸越来越困难。 窒息感越来越强。 凌霄和莫云枫是男人,体质方面相对占优势,承受能力稍微好一点,玄月已经开始脑袋发蒙了。 她一个跄踉差点摔倒,莫云枫一把扶住:“师妹,你……你怎么样?” “没事……我没事……” 持续作战让她条件反射以双手结印,然而头晕眼花之下,灵觉已经没办法对目标精准锁定。 “快!” 发现玄月近乎失去战斗力,处于快昏迷的边缘,凌霄连忙对莫云枫大吼:“还愣着干什么?给她渡气啊!” 莫云枫一愣,趁自己扶着站不稳的玄月,赶紧把脑袋伸过去。 “不……”玄月用尽全力扭头。 “你都快不行了,现在不是固执的时候!”凌霄大怒。 “你……” “我?” 傻傻地看着玄月,凌霄脑海中浮现出,上次在狩猎场发生的事。 那一次玄月同样命悬一线,必须有修道者帮她续命,而那种续命方式免不了有肌肤之亲。那次他也说了让莫云枫过来,但玄月给出的答案却是,宁死也不让莫云枫续命——她选择了凌霄。 这次……又…… 上次还好点,至少当时莫云枫不在场,这次却当着莫云枫的面,她有考虑过师兄的感受吗? “你还管她愿不愿意?来硬的就行了!”凌霄对莫云枫叫道。 “我……”莫云枫心里一阵苦涩。 “我会自断心脉!”玄月这句话字字铿锵。 “臭女人!” 尽管凌霄很清楚,如果由自己给玄月渡气,会对莫云枫造成很大影响,但是……总不能看着玄月去死吧? 一咬牙关,他一把把玄月从莫云枫那边拉过来,搂在怀里低头吻下去。 渡气。 这么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,但至少能让玄月多撑一会,虽然他自己也快撑不住了。 四片唇瓣亲密无间的粘在一块,不过此刻的凌霄根本没心思多想,大家都快死了好不好? 这一幕看在莫云枫眼里,心中的黯然可想而知。 原本以为凌霄对师妹没意思,原本以为凌霄也有师妹,而且看他说到沈暮云时眉飞色舞的样子,莫云枫觉得就算玄月对凌霄有意,也会因为这些逐渐疏远,逐渐跟自己走近最终在一起。 可是…… 他悲哀的发现,这种想法实在太乐观了:看这样子,怕就算凌霄有后宫三千,师妹依然会继续迷恋他,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吧? “凌霄!”莫云枫突然大吼。 “……” 凌霄正在给玄月渡气没法开口,只能满脸歉意的看向莫云枫:他不是故意的,只是不能看着玄月死。 莫云枫竟露出一抹笑容,说道:“虽然这样让我很不开心,但我知道感情不能勉强不受控制。这段时间多次跟你并肩作战,我莫云枫以有你这样的朋友为荣,希望下辈子咱们还是朋友,也希望下辈子我师妹喜欢的是我,不是你……” 凌霄愣住了。 他没想到在临死之前,莫云枫会说出这么一番话,他的嘴唇暂时跟玄月分开:“莫师兄……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 “我知道!” 莫云枫笑着点头,那笑容明显有些苦涩:“都要死了,还有什么看不开的?来吧!临死之前也要拼一把,拼死为止!” “好!”凌霄用力点头。 “还有我……”玄月声音虚弱无比。 无论修道者还是武者,通常都能燃烧一切发动最强的攻击,不过这种方式一旦使用就死定了。 凌霄先前接到的那个电话,让他务必想办法拖延时间。 可惜…… 他已经尽力了,再也拖不下去了。 他不会选择默默无闻的死去,即便死也要完成最后的绽放! 突然! 就在三人准备释放最后一击,就在藤精自认为得逞大笑时,藤精突然发出尖利的惊叫声。 紧接着,所有藤蔓一瞬间失去了生命力,原本绿色的藤蔓变成了灰色,继而化为粉尘散落满地。 被密密麻麻藤蔓遮蔽的视野,突然间变得一片空旷,前后左右能看到大片街区,昂头能看到宁谧的夜空。 新鲜空气迅速进入肺腑,原本已经快死的三个人,在最危险的一刻莫名其妙的活下来了。 “怎么会……”莫云枫目瞪口呆。 “封羽前辈得手了!快!” 凌霄一把抱起刚得到新鲜空气,还没完全清醒过来的玄月,飞也似的朝停在远处的跑车奔去。 他一边跑一边跟玄月和莫云枫解释。 先前他接到一个电话,并没有说话,听了十多秒就挂断了,当时玄月问起他说是骚扰电话。 其实,那个电话是封羽打来的。 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,封羽已经得到消息了。 凌霄之所以说是骚扰电话,就是不希望被藤精发现,包括后来明知道突围不可能,他还一心突围并且满脸激怒的破口大骂,全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——尽可能吸引藤精的注意力。 没错! 封羽知道他们这边跟藤精交手,所以叮嘱他必须拖延时间。 拖延时间的目的是什么? 藤精借助地表下面的排水管等通道,把触角延伸遍布了整个城市下面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想干掉它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因为就算你毁了一部分地下根系,它也能把生命转移到其他根系。 杀死它的唯一办法,就是找到主根所在。 如果发现有人寻找主根,它肯定会选择立刻转移,因此必须有人吸引注意力,让它不知道有人寻找主根。 寻找主根的方法说难不难说易不易。 难是因为藤精根系遍布城市地下,主根有可能在洪都市的任何一处,如果由少数人寻找除非运气极好,否则找上十天八天也找不到。说容易则是因为,只要有足够多的人手分散开来,寻找的方法并不难——只要找到一片区域,发现那里的植物全部枯萎,就是主根所在的地方。 为什么? 只因藤精在跟凌霄他们交手时,不断制造出大量的藤蔓,这就需要数量庞大的养分供应。 负责最多养分输送的主根,会疯狂抽取周围土壤里的养分,包括周围绿色植物的养分和生命力。 被抽取了生命力的植物,自然而然会迅速枯萎。 只要找到主根,封羽就会用道法布置结界,斩断跟主根连接的主干藤蔓,这样一来遍布整个城市地下的藤蔓,会在一瞬间失去养分供应,而立刻灰飞烟灭不复存在,只剩主根被困于结界之中。 第120章 秘密! 第120章 秘密! “我……没办法开车……”玄月头昏眼花。 “我来开!” 莫云枫快步跑到自己那辆超跑旁边,拉开车门钻进驾驶室,看了一眼满脸怪异的凌霄,说道:“你觉得师妹会坐我身上吗?你都对她那样了……不用再在意这点小节吧?快上车啊!” 三个人只有两个会开车,玄月又没办法开车,就只剩下莫云枫一个人了,关键超跑只有两个座位。 好吧。 这跟上次凌霄、沈霓裳、封羽遇到的情况完全相同。 玄月会坐在莫云枫腿上吗? 在狩猎场她宁死不让莫云枫续命,刚才她宁死不让莫云枫渡气,莫云枫可没指望她会坐自己腿上。 他心里希望师妹坐在自己腿上,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明显。 超跑风驰电掣。 凌霄赶紧拨通了封羽的电话,得知地址之后告诉莫云枫,跑车的速度被瞬间提高到极致。 远处。 一栋小楼的楼顶上,小女孩静静的站着。 以凌霄等人的实力没有发现她,她却一路看着超跑绝尘而去,一双淡淡的眉毛拧成一团。 “没用的妖精,竟然没干掉他,简直是废物!”她紧紧握着拳头,脸上写满了愤怒和不甘心。 咕噜…… 就在这时,肚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响声,她脸上的愤怒被无奈所取代,苦兮兮的捂着肚子咽口水。 她是苗疆蛊王啊! 蛊王大人竟然沦落到饿肚子,沦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,要是被那些蛊师知道,不知会作何感想呢? 在略凉的夜风吹拂下,因为缺氧头晕眼花的玄月,总算慢慢好转过来了。 揉了揉微涩的眉心,挪了挪僵硬的身体。 身体这一挪动,她才意识到正坐在凌霄腿上,之前从煞白逐渐恢复的俏脸,刷地一下变得通红。 对了! 她不由想起上次的事情。 那次对付黑斗篷和梦魔之前,看到沈霓裳开车送凌霄过来时,那个小贱人也坐在凌霄腿上。 不知怎么回事,想到这里她心里就很不爽,冷兮兮的说道:“上次姓沈的小贱人坐你腿上,你一定比现在开心吧?” “什么?” 凌霄只顾着想另一件事情,一时间完全没反应过来。 “不要脸!”玄月怒哼。 “你脑子有问题啊?我惹你了?”凌霄怒火冲天,他都不知道怎么回事,就莫名其妙的被骂了。 “别以为我不记得了……” 玄月扭头狠狠瞪着他,怒声叱道:“我之前快昏倒的时候,好像听到你骂我是臭女人对不对?” 不是吧? 她记性怎么这么好呢? 当时他让莫云枫帮玄月渡气,她宁死不从还以自断心脉要挟,自己怒急之下才骂了一句。 “那是因为……因为……我们之间……”凌霄结结巴巴。 “因为你胆小,因为你怕清微门找你麻烦,因为你不像个男人,连一点担当的勇气都没有!” “你够了吧?你明知道……” “是啊,我知道。” 由于坐在他腿上的缘故,当玄月扭头看他时,两人的脸距离不到二十公分,然而玄月却直视着他的眼睛,没有一丝一毫的躲避:“你知道的我当然也知道,既然我都不怕你怕什么?” 凌霄嘴唇蠕动了几下,不敢迎接她双眸中的炽热,偏过头低声道:“你当然不怕……我师父不在,上清道宗就剩我一个人了,你们清微门那么多高手,真要兴师问罪我能打得过他们吗?” 听到他这番低估,玄月不由楞住了。 是啊,他怕。 因为他只有一个人。 他肩负着拯救师父,还有振兴上清道宗的双重使命,他可以为了斩妖除魔不顾生命危险,却不能为了其他事情搭上性命——他肩上的担子实在是太重了,他不能随随便便轻易言死。 玄月把头扭过去直视前方,凌霄也不再说话了,车里的气氛变得很怪异,只剩耳边传来呼呼风声…… 破噩法印悬浮在半空中。 封羽和跟他一起过来的中年男人,不断朝破噩法印中输送灵力,一片银色光霞洒落下来,形成坚不可摧的屏障。 在那片银光笼罩下,大量青到泛黑的藤蔓,疯狂抽打着结界的银色光壁,试图破开封印逃遁。 咚咚咚…… 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,凌霄、玄月、莫云枫飞奔而来。 “你们总算来了。” 封羽长长呼了一口气,皱眉看向凌霄喝道:“你小子什么情况?直接灭了它就行了,干嘛非得等你过来?” 凌霄当然不能说出真相,难不成要告诉他:只有我亲手干掉这个藤精,才能获得灵力提升修为? “那个……就是想看看它的本体什么样。”凌霄连忙陪笑道。 “这东西修为其实很低,不过……” 封羽皱了皱眉头,好像有些疑惑不解:“它的修为只相当于星品三阶,可不知道为什么妖力会那么多,单单按照妖力数量推算,几乎跟我都差不多了……奇怪了,它怎么能储存这么多妖力?” 稍稍思索一下,凌霄沉声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它在地下覆盖广泛的根系,就是为了储存更多妖力。至于怎么会有这么多妖力……这只死藤精不知吸了多少人的精气,妖力不多才奇怪呢——只可惜它修为太弱,要不然有这么多妖力支撑,再加上它的特殊能力,怕是根本不可能拿下它。” “不要杀我……不要……”结界里传来惊恐尖叫。 “先不说你吸了那么多人的精气,单凭你差点杀了我这一点,你觉得我有不杀你的理由吗?” “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……天大的秘密……” “你能有什么秘密?”凌霄冷笑。 “你难道不奇怪,我为什么知道你们是修道者吗?” 对啊! 以前凌霄遇到过多次妖魔鬼怪,除了极少数早先跟修道者打过交道,通常这些妖魔鬼怪初次碰到修道者,并不知道有‘修道者’这么个词语,而这个藤精不仅知道修道者,甚至对这些事情还非常了解。 凌霄心里不由一凝,喝道:“说!说出真相我饶你不死,到底是什么秘密?” 饶它不死? 其他几人立马脸色大变,这种吸取多人精气的妖孽罪该万死,怎么能为了换一个秘密放过它? “凌霄!你胡说什么呢?怎么能……”玄月急怒交加。 “如果它的秘密很重要,为什么不能交换呢?” 凌霄打断她的话,顺便跟她使了个怪异的眼色,转而对藤精喝道:“前提是,你所谓的秘密足够有价值,足够换你的性命。” “那你们先对各自师门起誓,如果我说的秘密足够重要,你们就不杀我!”藤精一点也不笨。 “放屁!你现在这样,还有资格谈条件?”莫云枫怒声叫骂。 “老子现在就灭了你!”封羽吼道。 “要杀就杀,杀了我就没有秘密了,除非你们发誓,否则我绝不会说!” 那个秘密是唯一的保命筹码,如果迫于形势不让对方发誓就说出来,它就失去了仅有的保命资本。 凌霄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,最终无奈起誓:“如果藤精的秘密很有价值,我就饶它一命,本门各位师长前辈在上,若违此誓不得好死!” 刚才看到凌霄使眼色,大家心里已经了然,还想着他是骗藤精的,可现在是个什么情况? 对师门起誓是非常庄重的,一旦立誓就决不能违背。 “大家都起誓吧。” 凌霄无奈叹了一声,说道:“区区一个藤精事小,倘若真有关乎生死存亡的秘密,那可比它重要多了……大家不会忘了上次的事情吧?” 上次? 对了! 他说的是那个黑斗篷! 几个人思索再三,最终只能纷纷起誓。 一根藤蔓从地下探出,竟然托着一块黑漆漆的牌子:“其实我根本不想吸人精气。我知道这么做早晚会被修道者盯上,可是……有人在我身上种了咒法,我也逼不得已,这是那个人给我的东西……” “冰狱寒铁!”封羽接过牌子一看,脸色当场大变。 果然没错! 上次那个黑斗篷也有这种,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金属制作的牌子,只不过是在事后发现的。 立马把灵力输入到牌子里,冰狱寒铁铭牌正反面,立刻浮现出不同的字迹。 正面写着一个‘卒’,反面写着‘二六三’三个字,这种字迹只有封羽认得出,乃是上古时期的文字。 当初黑斗篷的铭牌上,写着的是‘卫’和‘十九’。 “给你牌子的是谁?在哪里?这个组织到底想干什么?还有多少成员?”凌霄急忙问道。 “我……我不知道……” 面对他这一连串问题,藤精无奈道:“我连那个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,当时就是被一个结界困住,然后被强行下了咒法。空中掉下这么个牌子,一个声音说如果我不按照他说的做,就让我魂飞魄散,由始至终我连个人影都没见到……我知道的只有这些,没有任何隐瞒,我发誓!” 盯着手里那块铭牌,封羽仿佛喃喃自语般说道:“这个组织等级应该很森严。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‘卫’的级别肯定在‘卒’之上,而这个‘二六三’岂不是说,像藤精这样的‘卒’最少有263个?” 眼看着再也问不出什么,玄月满脸不甘心的说道:“等于没问……难道……真就这么放了它?” “我有说过吗?”凌霄笑了。 “你……你什么意思?你刚才起誓了的,怎么能……”藤精即惊又怒,声音颤抖的大吼。 “我是说如果你说的秘密有价值,我就可以饶你不死,问题是……” 凌霄脸上露出无比狡黠的笑,嘿嘿说道:“别说你知道的秘密太少,即便你说的秘密真的很有价值……有没有价值还不是我说了算?我是不可能承认,你说的秘密有价值的,所以你还是去死吧!” 第121章 灵力珠 第121章 灵力珠 “卑鄙的人类,我……啊……” 藤精没机会把话说完,伴随着最后一声充满惊恐的惨叫,铺天盖地的符篆把它的根源彻底摧毁。 当那个巨大的根茎被符篆撕碎,凌霄胸前的吊坠漂浮起来。 膨胀后呈现出青铜色的吊坠,飞出大量金色符文,把藤妖的根茎笼罩在内,最终化作青黑色气流收入。 这…… 发达了! 看到被吊坠吸进去的妖气,凌霄差点没叫喊出声! 刚开始不知内情的封羽很讶异,他认为一个只有星品三阶的藤精,不可能驾驭那么多的妖气。 反过来,藤精制造出那么多藤蔓,不仅需要从土壤中吸取养分,又何尝不需要妖力支持? 若非封羽这边控制主根,凌霄他们三个都会死——星品三阶妖精哪有这么强?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,藤精的妖力太多? 同理。 这么一个本源妖力之多,远远超过同等修为妖魔鬼怪的藤精,一旦被炼化所得的灵力,分量同样多得吓死人。 虽然藤精的妖力品质,还处于较低的星品三阶,但架不住数量太多啊。 哪怕这次行动是很多人努力的结果,凌霄只能分到其中一部分,其分量之多依然超乎想象! 从吊坠收取的妖力分量可以看出,炼化藤精带来的灵力分量,比以往任何一次收获都多。 天啊! 上次没能够炼化梦魔获得灵力,让自己心疼的骨头都在疼,难道是上天觉得自己尽心斩妖除魔,怜悯自己做出了补偿? 从收取的妖力分量看,凌霄觉得就算不够晋级月品二阶,应该也差不了多少——真次赚大发了! “你嘴咧那么大干嘛?”莫云枫疑惑道。 “没……哈哈,没什么……” 凌霄表面上打着哈哈,然后他就笑不出来了。 什么情况? 藤精被吊坠释放的金色符文,分解成纯粹的妖力收进去了,按理说马上就有大股灵力注入体内,可是……灵力呢? 别说是一大股灵力,事实就是连一丁点灵力都没有,仿佛收进来的妖力,就那么凭空消失不见了。 “怎么会这样……怎么会这样……”凌霄好像没了魂似的。 “怎么了你?” “我……” 凌霄都快哭出来了,偏偏还不能跟人说。 刚刚还在想,这次总算弥补了上次的损失,总算有了不小的收获,结果却连灵力影子都没见着。 嗯? 就在他用心念融入吊坠,尝试着能不能找到问题时,突然发现吊坠内部空间,出现了无法理解的变化。 “我还有事,先走了。” 根本不等其他人说话,凌霄毫不犹豫转身就走。 看着他跟急着投胎似的,转眼间跑没了影子,大家半晌都没回过神。 “这小子怎么神神叨叨的?”封羽皱眉。 “谁管他……” 玄月恨恨的咬牙切齿:这家伙说走就走,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,实在太没礼貌太没教养了。 关键是……自己都受伤了,他就不关心一下? 以最快速度从地下上到地面,以最快速度找到一条马路。 可惜这里地处偏僻,现在都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,等了好久都没见到出租车,只能打电话给沈暮云。 嘎!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,看到一辆车开过来。 凌霄觉得自己真够傻的:这么急匆匆一个人先走,就是为了急着回去,问题是这里根本拦不到出租车,这样算来还不如等玄月他们一起,以超车的速度怕不是早就到家了,果然是越急越错。 开车过来的不是沈暮云,他只是打电话给沈暮云,大小姐会让司机来接他——沈家有的是下人。 毕竟,她时刻处于危险漩涡中,深更半夜出来太不安全。 等凌霄回到沈家庄园,别墅客厅里的灯亮着。 沈暮云虽然没亲自开车接他,然而睡得正香被他打来的电话吵醒,现在哪还有什么睡意? “麻烦你以后再有这种事,别深更半夜打电话给我。”大小姐态度不太友善,任谁深更半夜被电话吵醒,心情都好不到哪里去。 “哦……”凌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。 “我去睡了。”沈霓裳皱皱眉头转身上楼。 “哦……” 他压根就没心思说话,心念一动掌心凭空多出一颗,大约有黄豆大小,散发着极精纯灵力的珠子。 这是什么? 先前收取了藤精的大量妖力,却没有转化成灵力供他使用,当他把心念融入吊坠时却发现,储物空间里面凭空出现这些小珠子,数量足足有八枚之多,这正是他急匆匆回来的原因。 他可不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拿出来,还是回家慢慢研究珠子的作用。 珠子从吊坠里取出后,灵气波动变得很明显。 珠子的质地是什么? 那出来之后接触的更直接,就能做出更细致的辨别分析,当凌霄把心念进一步渗透进去,整个人都被惊呆了。 诸如一些天材地宝会有灵力波动,是因为其中蕴含一定的灵力。 这颗珠子…… 它分明就是由毫无杂质,极其纯粹的单纯灵力构成的——好比灵力经过某种途径,被提炼压缩变成固体形态! 难道说,这次炼化藤精所得的灵力,并不是直接注入自己体内,而是转化成这种灵力珠子? 不管了! 反正这是单纯由灵力构成的珠子,对身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,先吃下去看看效果再研究。 “那是什么东西?”刚走上楼梯的沈暮云,无意中扭头看过来,立刻发现了他掌心的珠子。 “不清楚,先试试再说。” 凌霄说完就把珠子塞进嘴里,丹田中迅速运行本门心法,吸收珠子分解出来的纯净灵力。 虽说沈暮云才刚刚修道,还没正式进入修道门槛,但她早在没正式修炼以前,就已经学会使用心念,这让她能感应到灵力存在。 发现那颗珠子散发出纯净的灵力,她的好奇心被调动起来了,没有立即上楼而是折身走过来。 没反应? 没效果? 吸收了那股灵力之后,凌霄发现修为没有丝毫提升,仅仅只是像普通灵力一样,补充到丹田里面。 心念一动,又一颗珠子出现在手里。 “原来如此……” 再次研究了一会,凌霄有种茅塞顿开的明悟:“虽然里面的灵力很纯净,没有一丝一毫杂质,但品质太低只有星品三阶,最多只能让星品三阶修道者提升,对我没有任何意义,换句话说……” 把多次斩杀妖魔鬼怪的经历对比,凌霄推断出了一种可能——吊坠炼化妖魔鬼怪是有限制的。 如果妖魔鬼怪修为等级,比自己的修为等级低了一个品阶,比如自己是月品妖魔鬼怪是星品,炼化后所得的星品灵力,不足以让月品修为的自己提升,就会转化成这种由灵力构成的珠子。 这种珠子对月品修道者没用,却能让星品修道者提升修为! “师妹,你吃下去试试。”凌霄把珠子递给沈暮云。 “这什么东西?”沈暮云迟疑道。 “我还会害你不成?” “我……” 沈暮云当然知道师兄不会害她,只是不清楚这珠子是什么东西,看到凌霄满脸焦急的样子,她没多想把珠子吞了下去,同时凌霄的声音传来:“快!运行本门心法炼化吸收,不然就浪费了!” 一股温润纯净的灵力,在身体里迅速化开。 不敢犹豫。 她当即盘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,按照上清道宗心法进行内循环,尽可能多的吸收那股灵力。 对于月品的凌霄而言,一颗珠子带来的灵力分量不多,品质也只有星品,根本起不到任何提升效果。然而,对于连星品一阶都没达到的沈暮云而言,珠子里蕴含的灵力无论数量还是质量,都足以让她瞠目结舌。 反过来,一千万对她而言是九牛一毛,放在凌霄面前却是天文数字。 十来分钟后,沈暮云睁开眼睛。 她慢慢从地毯上站起来,目瞪口呆的看着凌霄,呐呐道:“我……我是不是达到星品一阶了?” 说话的同时,她有些傻愣愣地抬起手,一股灵力在指尖跳跃着。 “真的提升了?”凌霄眼珠子都弹出来了。 “这么说……” 沈暮云的聪明毋庸置疑,凭凌霄这句话她立马听出端倪,怒意高涨:“你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个可以提升修为,甚至不知道它会不会有毒,你……你就是拿我当试验品对不对?你竟然……” “不是不是,师妹……你听我解释,这东西肯定没毒,我不是先吃了吗?”凌霄赶紧解释。 “我跟你能一样吗?同样的东西你吃了没事,我吃了就可能会死!” “我先吃了没事,就表示它不会有大问题,如果只是小问题的话……有我在你怎么可能出事?我会保护你啊!” “你……” 尽管还是觉得他这么做有点过分,沈暮云却没办法继续生气。 我会保护你! 是啊。 他一次又一次保护自己,就像自己的守护神一样,怎么可能让自己出事?怎么可能对自己有坏心眼? “对不起,我……我刚才不该那样说……”沈暮云歉意的低着头,刚才那么说会不会让他难过? 毕竟,他一直都在用尽全力保护自己,刚才那话却等于否认了,他一直以来对自己的用心。 “没事,你不怪我就行了,快过来!” 凌霄掌心里静静躺着六颗珠子,满脸兴奋地说道:“总共八颗,我之前试了一颗你也吃了一颗,剩下的全都吃下去,看看能提升到什么程度!” 第122章 我宁愿不要! 第122章 我宁愿不要! 沈暮云心里五味陈杂。 总共八颗珠子。 除了第一颗师兄用来做尝试,其余的没有丝毫保留全部给了自己,沈暮云突然间很后悔。 刚才那番话是对他的质疑,实在实在不该说啊! 这个世界上,有哪个男人会对自己,像他这样的毫无保留? 爷爷算一个。 爸爸算一个。 还有项伯。 但爷爷和爸爸是自己的至亲,项伯则因为爷爷的恩情——师兄呢? 他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没有受过沈家的恩惠,反过来一直都在帮自己、救自己、守护着自己。 “还愣着干什么?”凌霄急道。 “我……” 她没有去看他掌心躺着的几颗珠子,即便那些宝贝能让她修为大增,对修道者而言无比珍贵。 因为对她而言,眼前这个男人要比那些珠子,珍贵千倍万倍! 突然! 她眼角含着泪水扑过来,扑进了凌霄怀里,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腰,不顾形象的小声抽泣起来。 在凌霄看来有些莫名其妙,而沈暮云心里此刻充满感激和感动,还有某种莫可名状的情愫。 听到她的抽泣声,凌霄吓了一跳:“师妹……你没事吧?怎么哭了?” 在他的印象中二小姐很坚强,但师妹的坚强更在二小姐之上——她以前可从来没有哭过。 “凌霄,谢谢你……为我做那么多……” 她双手抱着他的腰,脸颊贴在他胸膛上:“我……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,有什么是我能为你做的……” 要报答吗? 天啊! 那实在是太简单了,既然无以为报,自当以身相许嘛! 凌霄差点真的说出来了,不过他还是忍住没说: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,可真要说出来了,自己在师妹心目中伟岸高大的形象,肯定会轰然崩塌荡然无存——师兄和师妹必须长线发展。 现在正是表决心的最佳时机,他赶紧满脸热诚说道:“你是我师妹,身为师兄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,我可以把一切都给你,我……” “你是不是想说,你愿意为师妹付出一切,然后师妹一感动,就非你莫嫁主动献身了啊?” “你怎么知……” 凌霄几乎应出来了,幸好及时住嘴,傻傻地抬起头,看向站在二楼走廊上,穿着睡衣满脸冷笑的二小姐:“沈霓裳!你半夜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?我跟师妹的感情是纯洁的,是最纯真的师兄妹之情,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龌龊?” 听到他这么一喊,沈暮云又惊又羞又担心,刚才情不自禁抱住他,会不会让妹妹有不好的想法? 她赶紧从凌霄怀里躲开,有些慌乱的抹去眼角泪痕,对沈霓裳展演一笑:“霓裳,我刚才只是……你别多想……” “姐,干嘛要跟我解释那么多?” 掩饰住心中的一丝黯然,沈霓裳笑嘻嘻的走下来:“本来就该这样嘛。你喜欢这只土鳖,这只土鳖也喜欢你……虽然我挺讨厌他的,不过大多数时候他还不错,勉强有资格当我姐夫啦。” 凌霄开心坏了。 他第一次发现,沈霓裳竟然有这么可爱的一面:这丫头今天总算做了件好事,以后要对她好一点才行。 可就在他大喜过望的时候,沈暮云的话犹如一盆冷水:“霓裳,别乱说!” “我说的是事实啊,你们互相喜欢就应该在一起,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什么不好?”沈霓裳嘻嘻笑道。 “凌霄是我师兄,也只限于是师兄。” 强忍着掩饰住心中的情愫,沈暮云一字一顿道:“我对他有感激、有尊敬、有朋友之间的情谊,但绝对没有男女之间的爱情,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,我跟他永远都不可能像你说的那样!” 心好痛,好像被撕裂了一样。 这种感觉沈暮云以前从未尝试过,当说出这么一番话之后,觉得好像有一只手把心脏掏空了。 可是…… 她必须这么说! 亲人要么去世要么不在身边,妹妹是她身边最亲的,也是唯一的亲人,她要把最好的东西给妹妹,而不是夺走妹妹的最爱——为了妹妹,哪怕这种决定非常痛苦,她也愿意一个人承受。 凌霄心里一片黯然,对于他这么个爱情菜鸟来说,沈暮云的良苦用心,他根本就猜不透看不清。 他只知道,自己跟师妹之间的距离,比想象中还要大得多! 再努力一点! 就算是座冰山,也有融化的时候吧? 向来乐观的他如此安慰自己,岂不知那座冰山的心早已融化,只是为了某些原因,冰山表层依然凝结着一层冰,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假象。 “为什么?” 沈霓裳知道姐姐这么说的目的,她紧紧握住拳头看着姐姐:“你应该明白,有些东西不是你给我,我就一定能拿到——那不是玩具!” 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,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,事实就是我和凌霄是师兄妹,再无其他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你们在说什么?” 听到姐妹俩猜谜似的对话,凌霄脑子里一团浆糊,转而说道:“暮云,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,快把这些吃下去!” 沈暮云也不想在他面前,跟妹妹继续那种话题,把手里的珠子递到沈霓裳面前:“这个可以快速提升修为。” 由于沈霓裳是睡到一半醒来的,并不知道姐姐服下珠子,修为短时间内提升到星品一阶的事。 听到这话不由大惊失色。 她已经开始正式修炼道法,而且跟姐姐一样,只花了短短不到一天时间,就做到驾驭心念的程度,彰显出不下于沈暮云的优秀天赋,也知道了关于修道界的一些常识——能直接提升修为的东西,那可都是最顶级的至宝! 她也不想在有凌霄的场合,继续纠缠于那种话题,转而惊道:“真的假的?这……是什么东西?” “快服下试试。”沈暮云催促道。 “好!” 沈霓裳赶紧伸手去接,可是手伸到一半却停了下来,目光落在凌霄身上:“是你给我姐的?” 凌霄点点头。 虽然他很希望沈暮云一人服用,然而他毕竟把珠子给了沈暮云,现在的支配权在她手里。 况且沈霓裳是她妹妹,姐姐有好东西跟妹妹分享,他总不能制止吧? “我不要。” 沈霓裳目光灼灼的盯着姐姐,一字一顿道:“这是他给你的东西!” “既然给我了就是我的……霓裳,别闹小脾气了,你……” “你问问,他心里想给谁?” “我……” “我说了——不要!” 无比坚决的盯着姐姐,她双眸中有泪光闪动:“姐,为什么要这样?我知道你对我好,你会把所有最好的东西,毫不犹豫的全部给我,可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?如果什么都要你让,我宁愿不要!” 为什么一直这样? 为什么? 姐姐喜欢那只土鳖,那只土鳖也喜欢姐姐,他们俩才是两情相悦的一对,姐姐却要把他让给自己。 她有征询过那只土鳖的意见吗? 她有问过自己的想法吗? 那是感情不是东西,不是说姐姐想让自己,自己就能够得到的:就算姐姐愿意让,那只土鳖就会接受自己吗? 这个问题刚刚没再继续纠缠,姐姐又一次把另一种东西让给自己——这让沈霓裳气急败坏了。 噔噔噔…… 她气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,转过身头也不回的上到了二楼,把卧室房门关得砰然巨响。 “我是为她好……”沈暮云紧抿着嘴唇。 “我知道。” 凌霄拍了拍她的肩膀,沉声道:“你想把好东西给她,但我觉得这么做不对。别忘了,现在你才是被攻击的目标,危险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过,每一次针对的都是你——你要做的是尽可能提升自己的实力,在这场危机中活下来。只有这样,你才有能力去保护她的安全,明白吗?” 杀手组织针对她实施多次暗杀,如果她有足够强大的实力,哪会一次次置身于危险之中? “这个东西……还会有吗?”沈暮云沉吟了片刻问道。 “以后应该还有。” “谢谢。” 她接过凌霄掌心里的珠子,再次拿起一颗吞下去,然后盘坐在地上,运行上清道宗心法吸收。 第一枚灵气珠子,让她从刚开始修炼,还没进入门槛的状态,提升到修道初期的星品一阶。 修道一途每提升一个小品阶,自身灵力的强度和数量,都会有一倍左右的增加。 同样,相比前一阶提升的灵力,需求量也会增加一倍。 提升到星品二阶,消耗灵气珠子两枚。 提升到星品三阶,消耗灵气珠子四枚。 正好。 总共八颗灵气珠子,除了第一颗被凌霄拿去做试验,剩下的七颗让沈暮云,一鼓作气达到星品三阶。 看到她每吞下一颗灵气珠子,打坐一会实力就水涨船高,凌霄都快羡慕死了——这种提升方法何止是捷径? 不说凭他那平庸的天赋,以前修炼了那么多年,也只达到可怜的星品一阶。即便那个吊坠的功能被发掘出来,他提升速度大幅提升,可那都是建立在,一次次跟妖魔鬼怪搏杀的前提下。 其中,不乏充满极度危险的生死对决,一次次徘徊在鬼门关前,才有机会把实力提升起来。 师妹呢? 就跟吃糖豆似的吃一颗打坐一会,前后加起来不到两个小时,轻轻松松提升到星品三阶。 前人种树,后人乘凉。 沈暮云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,而他则是她的参天大树。 不过…… 能给师妹当依靠的大树,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,凌霄觉得照这样下去,总有一天能融化师妹的心。 第123章 打手板? 第123章 打手板? 以前沈暮云生活很轻松。 作为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女强人,不仅自身能力出众,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用人之道,她会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,所以除了一些重要的决策、会议,她大多数时候都算不上很忙。 直到凌霄开始传授她道法,打坐吐纳倒还在其次,关键是学习绘制那些符篆,每天最少都要花上七八个小时。 现在呢? 之前她的修为还不入门,无法制作真正有威力的符篆,学习绘制是为将来,能够制作真正的符篆做准备。 万万没想到,那七颗灵力珠子让她的修为,一夜之间提升到了星品三阶——接下来更忙碌了。 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,学会星品一阶到三阶,多达二十几种符篆的绘制。 只是学会还远远不够,按照凌霄提出来的要求,她必须让制作符篆的成功率,达到绝对的百分之百! 为什么一定要百分之百? 沈家有的是钱,不担心浪费嘛。 问题是,如果在对敌时提前制作的符篆用完了,必须临时制作符篆的时候,很可能一张符篆的成功与否,就决定了一场战斗的胜败,而在斩妖除魔的过程中,战败和死亡通常划等号。 以前学习绘制是为将来做准备,现在却随时都可能用上,因此根本不用凌霄叮嘱,她自己已经急不可待了。 每天只睡五个小时。 抽点时间遥控指挥公司,剩下的时间除了吃喝拉撒,她每天有超过十六个小时,用来学习绘制符篆。 这样一来,凌霄只有在吃饭的时候,才有机会见她一面。 更多时候她直接让保姆,把饭送到书房门口,以至于整天见不到人影。 另一边沈霓裳也要上学,所以中午那顿饭大多数时候,就只有凌霄一个人吃,感觉有点孤独寂寞冷。 今天跟平时不一样,家里的人比较多。 不仅仅因为今天是周六,二小姐不用上课待在家里,关键因为今天是李贺交作业的日子。 饭菜摆在餐厅的桌子上,保姆在客厅喊大家吃饭,楼上两个房间的门陆续打开,沈暮云和沈霓裳先后走出来。 毕竟今天有客人过来,沈暮云不好意思让保姆把饭送到书房,那样不就太怠慢客人了吗? 值得一提的是,前天晚上沈霓裳那么一闹,后续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,第二天她依然跟平时一样,好像头天晚上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,姐妹感情一如往昔,不过她却对凌霄有些冷漠。 “那只土鳖在干嘛?”沈霓裳走到一楼客厅,忍不住皱眉问道。 “可能是某人功课没完成。”沈暮云撇嘴。 没错! 咆哮声正从凌霄卧室里传来,不一会凌霄的咆哮声,变成李贺哭爹喊娘的惨叫。 换做平时,姐妹俩不会刻意等凌霄吃饭,但今天有客人过来,姐妹俩理所当然等了一会。 吱呀…… 凌霄的卧室房门打开,李贺哭丧着脸走出来,板着脸的凌霄跟在后面。 “你们俩拆房子呢?”沈霓裳横了凌霄一眼。 “小贺,过来吃饭吧……” 沈暮云刚说完这句,突然注意到李贺的手在颤抖,不由大惊失色:“小贺!你手怎么回事?” 那还是手吗? 分明就是一对猪蹄膀! 两只手肿了几圈,跟被开水烫了似的。 若非身为男人不好意思哭出声,李贺真想抱头痛哭,不只是因为太痛了,还因为实在太丢脸。 师兄之前说过检查功课,他压根就没当回事,或者说他并不认为,没完成功课真会怎么样。 结果呢? 那可是真打啊! 竹板噼里啪啦落在手上,一顿竹笋炒肉丝下来,双手就变成现在这样了。 “暮云姐……我……我……”李贺不敢看凌霄,他没想到平时挺和气的师兄,竟然会下那么狠的手。 “十几天了,才完成不到三百张符篆,换师父非把你活活打死!”凌霄怒不可遏的瞪着他。 “等等!” 听他说李贺的手,是因为没完成功课被打的,沈暮云的眼神陡然一凛,死死盯着凌霄一眨不眨。 “怎么了?”凌霄纳闷。 “你不是说……完不成功课是打屁股吗?怎么变成打手板了?”沈暮云眼神里写满了愤怒。 “啊!” 凌霄先是一愣,立马意识到阴谋诡计败露,赶紧对李贺呵斥道:“过十天再检查,你给我小心点……那啥,坐下吃饭吧。” 他这边还没坐下,沈暮云的娇叱声传来:“不许吃饭!先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,为什么到了小贺这就变成打手板了?” “那个……这个……” “不要脸,想摸我姐屁股就直说。”二小姐小声嘀咕。 “沈霓裳!”沈暮云大羞。 “这只狐狸不错,肉肯定很好吃。” 凌霄愤怒的瞪了沈霓裳一眼,充满恶意的目光转移到,不远处的小狐狸身上:“等会把它洗剥干净,正好可以晚上加道菜,你觉得怎么样?” 哧溜一声。 小狐狸被吓了个半死,飞也似的躲到沈霓裳身后,一双大眼睛里充满恐慌,窝成一团瑟瑟发抖。 二小姐大怒,伸开双臂挡在小狐狸前面,怒声吼道:“死土鳖!你吓到小猫了……你敢动它一下我跟你没完!” “吓它?我是说真的。”凌霄冷笑。 “你……你敢!” “你看我敢不敢,现在就宰了它!” “呜呜呜……” 刚才还满脸愤怒嚣张无比的二小姐,在绝对的强势威慑下没了底气:“姐夫……我不敢了……” 姐夫? 凌霄满脸欣喜,心里立马原谅了沈霓裳。 李贺则露出无比震惊的神情,看看凌霄又看看沈暮云:不是吧?师兄真把暮云姐推倒了? 大小姐那张脸瞬间通红,愤怒的瞪着妹妹:“沈霓裳,你胡说什么?吃饭!再乱说就别吃了!” 这顿饭李贺吃得很辛苦。 双手被打成了猪蹄膀,连筷子都很难拿起来,最后不得不用勺子,不过他却没有怨恨凌霄。 他不是无知孩童,他知道师兄严厉是为自己好,关键是…… 以前师兄说要检查功课,他心里压根没当回事,花在学习绘制符篆上的时间,平均下来一天顶多两三个小时,大多数时候还像以前一样,跟一帮官二代富二代,吃喝玩乐遛狗斗鸡不思进取。 天赋本来就比不上沈暮云,以至于十几天下来,才完成不到三百张符篆。 不到三百张啊! 要知道,沈暮云十天就绘制了2400张,他都差不多半个月了,数量却只有沈暮云的十分之一。 即便他的天赋很一般,那也是针对修炼方面,绘制符篆类似于照葫芦画瓢,跟天赋的关系还真不大。 但凡稍微用点心,小半个月下来怎么也不至于,只完成这么一点吧? 如果他尽力了却没完成,凌霄只会斥责几句却不会动手,问题是他太不当回事,根本就没有用心。 “我吃饱了。” 以前沈暮云吃饭都是细嚼慢咽,现在却吃得特别快,她要尽可能节省时间:“小贺,你慢慢吃,让霓裳和凌霄陪你吧,我先上去了。” “看到了吗?你没人家聪明就要学会努力,不聪明还不努力,注定一事无成!”凌霄恨铁不成钢的教训。 “师兄……我知道了,以后我一定会认真的……” 看到聪明绝顶如沈暮云,都这么勤勉用功专心学习,联想自己整天吃喝玩乐,李贺真正认识到错误了。 凌霄没有再批评教育,毕竟李贺是成年人了,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他只会给李贺提个醒。 说实话,在前天以前他压根没打算,对李贺做出什么严格要求。 只因这家伙天赋实在一般,哪怕再努力也不可能有多大成就,可是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了。 吊坠不仅能让自己修为提升,还能凝结出快速提升修为的灵力珠,这就意味着他也能让李贺变成强者。 李贺已经正式成为上清道宗弟子,既然有了让他成为高手的办法,凌霄身为师兄当然要对他高标准严要求。不过,他也不可能整天盯着李贺,今天的惩罚只是一个提醒,也是一种试探。 如果经过今天的教训,李贺依然不思进取整天玩乐,凌霄就会彻底放弃他。 说白了就是,即便将来再弄到灵力珠子,也不会给他服用,扶不起的阿斗何必浪费宝物? “姐!” 看到沈暮云要上楼,沈霓裳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,急忙叫道:“今天雪滢姐彩排,你不过去看看吗?” 沈暮云全部心思都放在修炼上,听她这么一说才想起来:“你不说我差点忘了!那这样……吃完收拾好了喊我。” “不是吧?” 脑海中浮现出那个老女人和漂亮女孩,凌霄苦着脸呐呐道:“不会是……又要去见那个老女人?” 沈霓裳立马不乐意了,怒道:“你这人怎么回事?就算有冲突,也是跟雪滢姐的助理,你怎么能迁怒到雪滢姐身上?她又没招惹你。况且,你甩了她一身水没道歉,她也没说什么吧?” “管你什么事啊?”凌霄大怒。 “怎么不管我事了?雪滢姐是我朋友,你对她有敌意就关我事——堂堂男人还没一个女人气量大,可笑!” “沈霓裳,你说谁不如女人?我就气量小,怎么样?我乐意!” “臭不要脸,就凭你还想当我姐夫,做梦吧你!” “李贺,晚上一起吃狐狸肉!” “你敢!” “你看我敢不敢!” “姐夫,我错了……” 争吵到最后,再次以凌霄用小狐狸做要挟,二小姐不得不让步为结局,只是沈霓裳最后那句话,差点让走在楼梯上的沈暮云崩溃——这丫头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她……她怎么能喊他姐夫呢? 第124章 再会大明星 第124章 再会大明星 李贺吃完饭就闪人了,他要回去好好学习。 师兄的郑重其事仿佛一记耳光,让他彻彻底底清醒过来,他知道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贪玩。 一行三人抵达洪都体育馆时,凌霄没想到会遇见熟人:体育馆外守门的安保人员,赫然都是沈家的保镖。 “他们怎么会在这里?”被保镖恭敬地让进来,凌霄满脸不解道。 “雪滢之前遇到一些麻烦。” 沈暮云看了他一眼,无奈说道:“本来想着,在洪都这几天让你保护她……我只能从家里调些人过来,毕竟是我主动要帮忙的。” 凌霄撇撇嘴不置可否,他才不会给那个女人当保镖:“对了……怎么搞得她好像很了不起似的,出门还得有人保护。” “死土……” 发现凌霄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,二小姐赶紧改口:“笨蛋!你该不会不知道雪滢姐是什么人吧?” “我知道,女人。”凌霄哼哼道。 “你……无知!” “我干嘛要知道她是谁啊?她是谁跟我有关系吗?”凌霄嗤之以鼻,他才不在乎对方是谁。 “你这话要是说给别人听,别人一定觉得你是精神病。” “你才神经病!” “不是吗?” 沈霓裳满脸鄙夷的瞥了他一眼,昂着头说道:“连最出名的新生代歌手都不认识,还不承认自己是土鳖?” 说到偶像话就停不下来了,二小姐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,有关江雪滢各种辉煌耀眼的成就。 不过,沈霓裳还真没有言过其实,江雪滢确实非常出名。 只可惜…… 凌霄对娱乐圈的种种,本身就一点都不感兴趣,况且他以前一直待在山上,就算想了解也没那个途径。 即便他在看电视的时候,也不会在娱乐频道上多停留,因此直到二小姐说出来,他才知道江雪滢是个明星。 江雪滢的名气有多大? 这么说吧,整个炎黄从十几岁到三四十岁的人,至少有一半以上听过她的歌,听说过她的名字! 五年前,她通过青歌赛选拔一举成名,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国内,炙手可热的歌坛新秀。 她不是第一个把炎黄古典音乐,跟现代流行歌曲结合起来的歌手。 但是! 她却是第一个把古典和流行结合起来,并创造出独属于自己风格,让这种曲风流传到大江南北的歌手。 说白了,以前也有人走类似的风格,却没有人能真正大红大紫,没有人能红到她这种程度。 到底有多红? 连续三年唱片销售全国前三! 她的歌曲在广场舞上出现频率居高不下! 演唱会上座率从不低于80%! 网络票选最强歌手榜上,她始终没达到过第三名——不是第一就是第二! 在整个炎黄流行音乐圈子里,她已经成为绝对的风向标,能够跟她匹敌的歌手不足一掌之数。 虽然沈霓裳家世不凡,但她毕竟是个年轻小姑娘,她也有喜欢的偶像明星——江雪滢就是她的偶像。 只可惜,不管她把江雪滢说得多厉害,或者说江雪滢确实很厉害,对凌霄而言依然等于零。 那又怎么样呢? 她再出名再牛气冲天,跟自己有什么关系? “凌霄,其实……雪滢挺不错的。” 看到凌霄无动于衷的样子,沈暮云低声说道:“你看,你甩了她一身水,她不也没计较吗?我知道她那个助理有点过分,说到底就是因为雪滢太出名,身为助理有点飘飘然骄纵了些,但这并不能代表雪滢的人品不好——如果可以的话,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,而不是敌人。” “我又不求她什么,干嘛要跟她做朋友?行了行了,我保证不主动跟她过不去,这总行了吧?” 凌霄不想驳了师妹的面子,不过他打心眼里,一点都不想跟江雪滢做朋友,他本就不是喜欢交朋友的人。 洪都体育馆非常大。 体育馆拥有超过15000个座位,但凡有明星来江州省举办演唱会,这里都是他们的不二之选。 当然,在歌坛没有足够人气的歌手,根本不敢在这里举办演唱会:这种大规模演唱会成本不菲,如果号召力不够上座率太低,还不得亏到吐血?不过对于江雪滢来说,上座率从来都不是问题。 这不。 十天前开始对外售票,总共15000多张演唱会门票,如今只剩下不足3000张,明晚演唱会之前肯定还能卖出一些。 今天是最后一场彩排,为了尽可能做到完美,彩排放在了体育馆现场。虽然这意味着多支付一天包场费用,但是现场彩排会让所有参加演出的工作人员,更容易适应这个陌生的舞台。 灯光师。 音响师。 场务。 所有工作人员正在做准备。 这边凌霄一行刚走到舞台下面,就看到三个人快步迎来,除了江雪滢和英姐之外,还有一个很帅气的年轻男子。 对了! 必须介绍一下他。 江雪滢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名气,跟这个男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:他们是不可分割的搭档。 甚至可以说,如果没有男人做搭档,很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江雪滢——他的名字叫梁中旭。 把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融合,只有一个会唱歌的歌手显然不够,同时还需要一个熟知古典乐器,给出完美古乐器配音的乐师,梁中旭正是这么一个重要的存在。这也是江雪滢在过去的几年里,始终坚持把所有收入,跟梁中旭五五分账的原因,因为她很清楚这个搭档的重要性。 梁中旭看似跟沈家姐妹认识,带着儒雅的微笑打招呼。 “凌先生,上次真的很抱歉,得罪的地方请包涵。”英姐满脸诚挚的道歉。 “你骂我我也骂了你,扯平了,至于道歉就免了吧。”凌霄撇嘴。 道歉? 他才不认为对方是真心道歉。 英姐之所以道歉,还不是因为自己和师妹的关系,因为她不敢招惹沈家?换成那些没有背景的普通人,你能指望她主动道歉吗?既然如此,这种道歉对他而言毫无意义,他不需要。 像那种碍于情面握手言和的事,凌霄是从来不会做的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何必为了所谓的场面委屈自己? 英姐被弄得下不了台,却也不敢再招惹凌霄,只能红着脸退到一旁。 “凌霄!”沈暮云赶紧拉了拉他的衣袖。 “干嘛?” 凌霄才不在乎,哼道:“我不会为了谁改变自己,更不可能表里不一,为了面子对不喜欢的人笑脸相迎。” 沈暮云恨不得抽自己耳光。 干嘛要去阻止他啊? 自己早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,越阻止只会让他越生气,说出更不好听的话,不是适得其反吗? “雪滢姐,他就这死样子,别跟他计较。”沈霓裳挽着江雪滢的手。 “没事。” 江雪滢瞄了凌霄一眼,轻笑道:“通常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很大,我能理解。” 她有点生气了。 上次事后她跟英姐说过,让英姐以后别太骄纵,所以今天英姐主动道歉,结果怎么样呢? 他不给英姐下台阶的机会,不就等于不给自己面子? 她这句话表面上是在夸凌霄有本事,言外之意却是在告诉凌霄:如果没本事就别那么大脾气。 “没必要拐弯抹角。” 凌霄当即听出了画外音,撇嘴冷笑道:“我有没有本事不用让你知道,你有没有本事我也没兴趣知道——我就是陪暮云过来的,你们爱干嘛干嘛,当我不存在就行了,反正我也当你们不存在。” 更直接! 更尖锐! 更不给面子! 江雪滢快被气死了,在娱乐圈混了这么久,什么样的人她都见过,还从没见过这么狂的混蛋! 其实也难怪,她刚出道就红透半边天,一下子被捧上了云端,绝大多数人都把她当成女神。即便是那些对很多明星而言,身份地位不凡的高官富豪,也因为某些原因给她几分面子。 她何曾被人如此轻视,甚至无视过? “凌先生是吧?” 看到江雪滢气得俏脸煞白,梁中旭立马坐不住了,笑眯眯的对凌霄说道:“对女士这么尖锐刻薄,好像不是绅士所为吧?” “绅士是什么?能吃吗?”凌霄盯着他问道。 “呵呵……既然凌先生听不懂‘绅士’这个词,我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——男人不应该对女士太刻薄。” “你是想让我对你刻薄吗?” “凌先生是客人,我不会跟你起冲突。” “我明白了。” 凌霄一副很明白的神情,说道:“你的意思是说,你有能力把我打得满地找牙,但碍于我是客人才不动手,是吗?” 天啊! 这特么是什么人啊? 有这样死缠烂打不讲道理的吗?自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,他却揪住不住,真当自己怕他吗? “看来凌先生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。”梁中旭脸色有些不好看了。 “是啊……你想跟我动手吗?” “你够了没有?” 沈霓裳一把拉住他,转而对梁中旭叫道:“梁大哥,你别上当!别跟他动手,他会打死你的,十个你绑一块也不是他的对手——死土鳖!你有完没完啊?难道除了用武力欺负人,你就不会干点正事?” 这话让凌霄不爽了,什么叫只会用武力欺负人? 先是那个欺软怕硬的死老女人,因为害怕沈家才虚伪的道歉,然后那个姓江的死丫头明赞暗讽,接着这个小白脸又帮她出头——明明是他们行事不光明,一个个都虚伪的要命好不好? 狠狠瞪了沈霓裳一眼,他转身走向不远处的座位:“从现在开始都当我不存在,别招惹我!” 第125章 不会是想宣战吧? 第125章 不会是想宣战吧? 彩排正式开始了。 沈家姐妹在英姐的陪同下,坐在空荡荡的体育场第一排。 凌霄在靠后面的座位上,用黄符纸捏成两小坨,塞进耳朵里阻隔噪音,正闭着眼睛呼呼大睡。 符纸没有很好的隔音效果,以外面音乐的强度其实睡不着,只是他不想跟那些人打交道,离远点闭目养神罢了。 舞台上传来各种乐器交汇的乐曲,那是用炎黄古乐器演奏,并融入了现代流行音乐元素的风格。 有古典音乐的悠扬韵味,却又更加时尚、活跃,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。 片刻后,悦耳的歌声随之响起。 空灵。 灵动。 不沾尘埃。 那歌声传入耳中,仿佛炎热夏日里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,让人从头到脚所有毛孔舒展开来。 又好像在一望无际的森林里,精灵在吟唱着最为优美的旋律。 凌霄听过别人唱歌。 在山上有那部收音机陪伴,到了城市里不管你愿不愿意,大街小巷总会有各种音乐播放。 但是他对那些歌曲没有任何兴趣。 直到这一刻,他竟然有被惊艳的感觉——真好听! 歌曲本身确实很不错,但让他惊艳的不是歌曲旋律,而是那极其空灵,仿佛能洗涤灵魂的嗓音。 符纸原本就挡不住太多声音,他从假寐中睁开眼睛看向舞台。 这……这是江雪滢? 不对! 这根本不是她! 无论上次她跟沈家姐妹小聚的首次见面,还是之前刚来的时候再次遇见,她都跟都市里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:或许她比普通女孩多了些特殊气质,但要说外形却没有特别出奇的地方。 但凡都市美女都一个样,不外乎穿着时尚一些。 现在的江雪滢不同了。 她穿着一套古色古香的华美汉服,那是最耀眼的火红色,这种色彩穿在她身上非但不艳俗,反而给人眼前一亮的惊艳。 黑色长发没有过多的装饰,用一条同样火红的发带束起,额前则是一抹整齐的齐眉刘海。 整个人就好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似的,让人几疑是来自大汉天朝的公主。 她本身就长得很漂亮,加上长期受古典音乐洗礼,身上有一种空灵出尘的气质,仿佛不沾尘埃的深谷幽兰。 这么一身汉服点缀,把空灵气质和古典韵味无限放大! 凌霄确实被惊艳到了。 大都市里从来不乏美女,都长得漂亮,都穿得时尚,看多了也就审美疲劳了,乍一看到江雪滢这身装束,再辅助古典韵味的配乐和歌声,自然会给他眼前一亮的感觉,心里不免生出一个想法——她真的很漂亮。 不过…… 她的嗓音、歌曲旋律、服饰、气质,几乎无一不完美到极点,找不到哪怕一丝一毫的瑕疵。 这就导致跟她搭档的那些人,会显得有些配不上她:不是说那些乐师不优秀,而是因为她太优秀了。 几分钟后,彩排的第一首歌曲结束。 沈霓裳满脸兴奋拼命鼓掌,小脸都激动的一片通红,沈暮云也朝台上的江雪滢微笑点头。 “暮云,霓裳,怎么样?” 沈家姐妹是唯一受邀,来观看彩排的至交好友,江雪滢当然要询问她们的意见:“不准只说好听的,让你们来是帮我提意见。” “真的很好。”沈暮云轻笑。 “太棒了!” 相比姐姐的大气稳重,二小姐才不会在意那些,眉飞色舞的喊道:“雪滢姐,不是我不想给你提意见,问题是……我找不到任何瑕疵,只有绝对的完美——我敢保证,这次演唱会一定火爆!” 江雪滢轻笑,转而说道:“那好吧,这只是第一首歌,接下来……” “弹琴的那个,配不上你的歌。” 就在江雪滢准备彩排第二首歌时,懒洋洋的声音从后排座位传来,除了凌霄还能有谁呢? 其实,所有乐师弹奏的配乐都配不上,弹琴的人反而比其他人好更好,问题是琴音是配音中最主要的旋律,所以才被凌霄特地点名。 所有人脸色大变。 愤怒! 无以复加的愤怒! 弹琴的人正是梁中旭,他不仅是江雪滢最重要的搭档,负责古琴配音主旋律,就连江雪滢的绝大多数新歌,也都是他亲手操刀打造的。 也只有自幼学习古典音乐,并且把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有效融合的他,才能创作出如此完美的歌曲。 或许他这个主旋律琴师的位置,可以由其他人取而代之,但他的创作地位却没有人能取代。 这也是为什么,江雪滢把他当成最重要搭档的原因——没有他的帮助,她根本不可能走到这一步。 根本不需要梁中旭本人出面,立马就有人主动帮他出头了。 “死土鳖,你说什么呢?” 二小姐第一个发难,她当即起身扭头看向凌霄,目光中充满愤怒:“梁大哥招你惹你了吗?你刚才不是说,让大家都当你是透明的,现在又跑出来唧唧歪歪,搞得自己跟大师似的,装什么装啊你?” “不是她让人提意见的吗?我就实话实说啊……好吧,既然你们听不得真话,当我没说就是了。”凌霄耸耸肩膀满脸无奈。 “凌先生,请你学会尊重他人。”江雪滢冷着脸说道。 “没事。” 梁中旭并没有怒气冲冲,他目光转向台下:“其实我自己也很清楚,我的琴艺配不上雪滢的歌声。” 江雪滢不由一愣,急道:“中旭,你……” “凌先生说得是事实。” 脸上带着一抹苦笑,梁中旭说道:“你的声音太空灵出尘,而我的琴音还达不到那个层次。” 说完这句,他看着凌霄说道:“既然凌先生能听出来,说明你也是懂音律的人,要么请凌先生弹奏一首,能配得上雪滢歌声的琴曲,怎么样?” 他说得确实是肺腑之言,却也有愤怒的成分。 怎么说呢…… 首先,他心里对凌霄的话是认同的,他的琴音并未达到出尘的境界。问题是嗓音和琴音是两回事,琴艺是后天学习嗓音来自天生,江雪滢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,而琴音达到出尘的境界……至少在他的认知中,整个炎黄都找不出几人。 在这种情况下,凌霄的品评就显得不对了。 “你该不会是想跟我宣战吧?”凌霄满脸惊讶的神情。 “只是切磋。” “切!” 凌霄翻了个白眼,哼道:“宣战就是宣战,还不敢承认,说起话来拐弯抹角,最讨厌你这种人了。” 梁中旭恨不得冲上去抽他几个耳光。 这人怎么就一点不讲场面,什么话到他嘴里就变得那么直白,非让大家脸面都不好看才罢休。 太讨厌了! “好吧,就算是宣战——凌先生准备接招吗?”梁中旭冷声道。 “哈哈……你这只……” 看到凌霄愤怒的瞪自己,二小姐改口哼哼道:“瞪我也没用。就你还想跟梁大哥比试琴艺?” 凌霄撇撇嘴,起身朝舞台上走去,一直走到梁中旭面前:“可是……我为什么要跟你比呢?赢了对我也没好处。” “你认为你能赢?”梁中旭气坏了。 “不是认为,而是事实。” “你……” 赶紧深吸一口气,不让自己进入暴走状态,梁中旭咬牙道:“只要你赢了,什么条件我都答应——就算让我去死都行!” 凌霄上上下下打量着他,最终摇了摇头:“我还真没看出,你死了对我有什么好处——这样吧,你要是输了就学三声狗叫。” “好!那如果你输了……” “一样。” 不等梁中旭把话说完,凌霄径直朝不远处的古琴走去,走到琴架旁之后,他目光扫过现场每一个人:“对了!除了沈暮云之外,我要是赢了你们都得学狗叫,因为我发现你们都想看我笑话。” 这家伙到底是从哪个精神病院逃出来的? 他竟然还真敢挑战梁中旭,是不是脑袋被门夹过之后,又被驴踢了一脚,才会做出这种愚蠢的行为? 没错! 除了沈暮云之外,所有人都想看他笑话,认定他会一败涂地! 为什么沈暮云没看他笑话呢? “暮云,你这个朋友……太自不量力了。” 从台上走下来的江雪滢,忍不住连连皱眉:她打心眼里不想跟凌霄起冲突,毕竟她跟沈家姐妹关系很好,她看得出来凌霄在这对姐妹面前地位不低,然而她的忍耐也有限度——这家伙太讨厌了。 “就是!看他怎么丢脸!” 沈霓裳满脸兴奋的盯着舞台,她巴不得凌霄当众出丑,只是她并没有深究,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态。 “霓裳,你为什么会那么想看他丢脸?”沈暮云看着妹妹问道。 “谁让他总是一副无所不能的……” 说到这里,沈霓裳那张幸灾乐祸的脸,突然凝滞起来了:“姐,这只死土鳖该不会真的……” 沈暮云看了一眼,站在琴架旁的凌霄,淡淡说道:“你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,是因为你觉得他很有本事,好像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——你想看到他吃瘪的样子,但到现在为止他有输过吗?” “暮云……你难道真以为,他能赢得过中旭?”江雪滢即吃惊又不信。 “梁中旭输定了。”沈暮云语气极其肯定。 “不可能!” “我刚认识他的时候,也觉得他不自量力,可惜……” 沈暮云露出一抹苦笑,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,喃喃自语:“但凡他愿意跟人比,就从来没有输过。” 看着她脸上写满了绝对相信,江雪滢心里暗暗惊讶,忍不住问道:“暮云,你……你就那么相信他?” 第126章 广陵散 第126章 广陵散 相信吗? 当然! 沈暮云看着江雪滢,一字一顿道:“我可以不相信任何人,唯独不会不相信他。” 之前还巴不得凌霄出丑的沈霓裳,满脸不甘心的嘟囔着:“混蛋!又让这只死土鳖出风头了……我可不要学狗叫……” 这又是什么情况? 要知道,沈霓裳是第一个帮梁中旭出头的,她比谁都兴奋都激动,一副巴不得那家伙输的样子,而且很坚信他会输掉,可现在怎么突然改变态度了? “霓裳,难道你也相信他……会赢?”江雪滢惊讶万分。 “雪滢姐,我……” 沈霓裳哭丧着脸,呐呐道:“虽然我心里很希望他输,可是……从我认识他到现在,他确实没有输过……” 没有输过! 没有输过! 江雪滢根本没办法想象,这个男人在两姐妹心里,到底树立了何其可怕地信任,仿佛在她们心里,他是无所不能的神。 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信任问题,甚至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的高度! 可是…… 她实在想不明白,这个嘴巴毒得要命,丝毫不讲场面的讨厌家伙,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。 舞台上,凌霄坐在了古琴前。 坐定。 调弦。 试音。 当凌霄行云流水的做出这些,弹奏之前的准备工作时,在不懂行的人眼里只是装腔作势,然而看在梁中旭眼里就不同了——他的眼神明显凝滞了一下,开始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年轻人。 “你准备弹奏哪支曲子?”梁中旭忍不住问道。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……你之前弹的那首曲子,应该是在广陵散的基础上,加入了一些其他东西吧?” “你听出来了?” 凌霄这番话让梁中旭有些吃惊。 由于江雪滢走得是古典和流行融合的风格,所以她的大多数歌曲的配乐,都是在古琴曲的基础上,融合流行音乐元素进行改造:“那么……凌先生的意思是,你也打算弹奏广陵散吗?” “你站在这干嘛?别打扰我弹琴。”凌霄瞥了他一眼,梁中旭皱了皱眉头,朝舞台下的江雪滢走去。 等到周围没有人了,凌霄这才深吸了一口气,双手放在琴上闭起眼睛。 片刻后,双眸缓缓睁开吐出一口浊气,紧接着他放在琴上的十指,开始缓缓的拨动琴弦。 悠扬的琴声在空中飘荡。 如清泉石上流。 如明珠落玉盘。 在场大多数都是懂音律的人,特别是那些跟梁中旭搭档的乐师,他们刚开始完全抱着看笑话的心理。 这一刻,他们的神情纷纷大变,再也没有半点讥嘲! 身心完全沉浸在弹奏中,凌霄的脑海中呈现出的,是深山大泽中毫无人迹的空灵和自然。 那里才是真正的自然,自然才能做到出尘。 他不是生活在大都市中,甚至不是乡村里,他生活了超过二十年的地方,那里只有他和师父二人。 自幼跟花鸟虫鱼为伴,跟飞禽走兽为伍,他的世界里全都是自然,是最为纯粹的脱俗世界。 不可能……绝对不可能! 梁中旭根本没办法接受事实,他难以相信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家伙,琴艺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,造诣更在他之上,但这不是让他震惊的最大原因,更加震惊的是这首琴曲本身。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好的琴艺必须搭配好的琴谱,才能弹奏出最美的韵律。 广陵散! 这首曲子正是梁中旭之前弹奏的,也是炎黄十大古琴曲之一,然而凌霄跟他弹的不太一样。 琴曲明显有一些改变,但经过这种改变之后,无论琴声的流畅程度,还是琴曲的气势都有了质的升华。 梁中旭从来都没有听过,广陵散经过这种改变的韵律,唯一的解释就是——这是他自己改编的! 作为炎黄十大古琴曲之一,广陵散经过这么多年的锤炼,已经达到了最佳境界,他竟然能在原有基础上,改编出更甚一筹的韵律,这已经超出了琴师的范畴,是梁中旭远远无法企及的。 突然! 就在所有人都震惊莫名时,三个男人从体育馆入口走来。 为首是个二十六七岁的男子,身高最少有一米八五,单看相貌算不上英俊,然而但凡看上一眼就不会忘记。他的脸庞棱角分明,眼神非常有神采,一头短寸发根根竖起,给人充满侵略性的感觉。 身上那套浅啡色休闲西装,跟他的外形很搭配,整个人精气神十足,好像随时都保持旺盛状态。 他怀里抱着一捧鲜花,脸上带着平静地笑容。 那种笑容…… 反正总觉得有点呆板,或许他平时并不喜欢笑,以至于笑得不是很自然。 所有人都沉浸在琴音中,沉浸在凌霄带来的震撼中,因此大多都没察觉到这个男人的到来,直到他距离前排没几步,舞台上那些面对下方的工作人员,才发现有三个陌生人出现在现场。 恰好在这个时候,一曲广陵散结束了。 “江小姐,又见面了。” 男子直接无视现场所有人,捧着那束很漂亮的鲜花,站在江雪滢面前,说完这句把鲜花送上来。 江雪滢不由一愣,看到男子的瞬间忍不住皱眉:“穆先生,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……抱歉,我不能接受你的花。” 她对这个男人印象比较深。 上次在北方某个城市举办演唱会,也是在演唱会举办之前,两人无意中碰见,他就开始展开热烈地追求。在举办演唱会前后几天里,他几乎每天都会出现,送花、请吃饭等等花样繁多。 尽管每一次都被拒绝,他却没有放弃的意思。 幸好,唯一让江雪滢感到欣慰的是,但凡被拒绝之后,他也不会过多纠缠,更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事。 她知道这个男人有背景,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背景,然而从衣着谈吐就能看出,此人背景非常不简单。 “你……” 梁中旭身为江雪滢的搭档,当然知道这个男人追求她,他突然想起一件事,惊道:“你是怎么进来的?” 对啊! 他这一说大家才意识到这个问题:体育馆今天被包场用来彩排,入口都有人守着,而且是沈暮云调来的保镖,每一个都是真正的精英,而且绝对尽职尽责,绝不可能随便放人进来。 “江小姐,今天有空吗?” 男子不理会梁中旭,面带微笑看着江雪滢。 江雪滢眉头皱成一团,自从上次的演唱会之后,她就离开了那个北方城市,也没有再见到这个男人。她还以为对方放弃追求了,没想到相隔不到一个月,来洪都举办演唱会他又出现了。 “穆先生,我没时间,另外……” 大明星的态度并不友善,她指着体育馆入口沉声道:“请你离开!你应该知道,这里今天是私人地方。” “你快点走,不然我就报警了!”梁中旭指着他呵斥道。 “多嘴。” 男子的眉头稍微一皱,跟在他身后的两个人,立马有一个脸色冰冷,身形一闪到了梁中旭面前。 咔嚓…… 嗷! 梁中旭发出凄厉的惨叫声,他指着男子的那根手指,竟然扭曲成古怪形状,分明是被对方掰断了。 江雪滢脸色剧变,赶紧扶住梁中旭,厉声喝道:“英姐,打电话报警!” 就在这时。 场馆几个不同的入口处,总共有近十个人快步跑进来,赫然正是从沈家调来,负责江雪滢安全的保镖。 这些人以最快速度跑来之后,立马把男子和他的手下包围,为首的保镖恭敬地朝沈暮云行礼。 “我现在只想知道,他们是怎么进来的。”沈暮云脸色不好看。 上次江雪滢遇到过一次麻烦,对那些普通安保公司人员不信任,所以才找到沈暮云帮忙。 沈暮云当然会帮闺蜜这个忙,她觉得有沈家的保镖出手,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。结果演唱会还没正式开始,今天的彩排就出现了问题,这些蠢货竟然让陌生人,大摇大摆的走进体育馆。 “大小姐……门口的兄弟被他们打倒了……”保镖对沈暮云诚惶诚恐,一边怒不可遏的瞪着那个男子。 “真抱歉,所有带来的损失,我都会照价赔偿。”男子微笑道,仿佛说在一件无关紧要的事。 “混蛋!” 脾气火爆的二小姐怒了,她怒声叱道:“赔偿?那我是不是可以打断你的狗腿,然后再赔偿你医药费?” 男子对江雪滢态度还挺好,对其他人就不太客气了。 他冷兮兮的盯着沈霓裳,冷笑道:“你可以试试打断我的腿。” 说完这句,他朝江雪滢露出一抹生硬的笑容,说道:“既然江小姐今天没空,那就下次再打扰,我先走了。” 走? 他打伤了人还说走就走? 这边他刚转身准备离开,沈暮云一字一顿道:“在警察过来之前,你不能走。” “哦?” 男子的脚步停顿一下,头也没回的说道:“那么,你可以试试能不能留下我,如果你想让更多人倒下的话。” “看到了吗?这才是真正的不可一世。” 声音从舞台上传来,凌霄笑呵呵的走向这边,对怒火冲天的江雪滢说道:“跟他相比我客气多了。” 男子一愣,正准备再次迈开脚步,却转过身来直视着凌霄:“你是谁?” “我是谁不重要。” 凌霄指了指被拧断手指的梁中旭,又道:“你对他怎么样我管不着,不过……你打伤了沈家的保镖,这就关我事了。我给你说道说道哈,沈暮云是我师妹,这些保镖是沈暮云的属下,你打了他们就是欺负我师妹,欺负我师妹就等于欺负我……” 第127章 金刚不坏之身 第127章 金刚不坏之身 “欺负你又怎么样?你算什么东西!”之前掰断梁中旭手指的那个,三十岁上下的男人冷笑道。 “欺负我嘛……” 好像在思索该怎么说似的,片刻后凌霄咧嘴一笑:“你现在有两个选择。要么主动给被打伤的人道歉,并且让他们揍一顿,跟你们打他们那样就行了,要么……我让你们变成跟他们一样,不过也可能会超过一些。” “你可以试试。”男子的眸子里充满炽热。 “你是不是以为有师门撑腰,就可以在这里为所欲为?”凌霄笑问。 “你……” 男子明显一愣,他之所以会折返就是因为,他隐隐察觉到这个年轻人身上,有一种特殊的气息。 现在,之前的猜测更加确定了:“阁下师承何派?” 凌霄也是在这个男子的跟班,掰断梁中旭的手指时,才察觉这些人不普通——他们是武者。 “放心,我不是武者。”凌霄嘿嘿笑道。 “那就是说……我不需要有什么顾忌了?”男子冷声道。 “没错。” 凌霄认真的点点头,说道:“前不久,我刚教训过一个剑阁的蠢货,看来今天又有人要倒霉了——暮云,让其他人走开。” 沈暮云立刻下令,让其他所有人都离开现场,那些保镖立马听命离开,不过她无法命令江雪滢那边的人。 “雪滢,让大家先散了吧?”沈暮云低声说道。 “这……” 已经看出有情况发生,江雪滢稍微沉吟了片刻,最终还是让大家离开现场,她却留了下来。 凌霄看了她一眼,冷声道:“你也走!” “凭什么?” 江雪滢勃然大怒,恶狠狠的瞪着凌霄:“这里是我出钱包下来的,要走也是你走,你有什么资格赶我走?” 这话让凌霄不由愣住了,他发现自己无法反驳——她的话似乎有道理。 从梁中旭被掰断手指到现在,先是沈暮云质问,然后又是保镖过来,再到凌霄出面又驱散其他人,前前后后已经过去十来分钟。 “一起上?”凌霄朝男子嘿笑。 “自寻死路!” 掰断梁中旭手指的男人,冷喝一声朝凌霄冲来,速度快到不可思议。 很明显,这家伙的实力相比上次,凌霄击败的那个剑阁弟子更强,但也只强了一线差距不大。 凌霄急速后退。 他左手背在身后,脚下快速朝后面滑行,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,多出一张朱砂绘制的符篆。 “上清道宗!”不远处观战的男子低喝。 “罡刃阵,疾!” 符篆脱手而出凌空碎裂,与此同时八枚气刃凝聚成形,发出尖锐地呼啸声,朝扑来的男人飞去。 壮年男人明显被吓了一跳,他没想到对方是修道者,没想到对方来自上清道宗——这个在各大道门中,都已经被认为沦落,各派小辈都不太了解的门派,在武宗之中还有几个人知道? 凌霄心里在冷笑。 没有武器? 小爷倒要看看,这个敢轻敌的蠢货没使用武器,如何赤手空拳对抗自己的符篆,就凭血肉之躯吗? 接下来,他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。 拳头! 壮年男人的双手,突然变成了诡异的淡金色,挥起双拳轰向气刃。 用血肉之躯正面对抗符篆? 嘭嘭嘭…… 更震惊的还在后面。 巨响声中,仿佛精金铸就的拳头,直接轰在迎面飞来的气刃上,那些气刃接二连三被粉碎。 关键那个壮年男人的拳头上,竟然连丝毫伤痕都没有! 金刚不坏之身啊? 其实说到底,凌霄之所以会这么震惊,还是因为他对武宗的了解严重不足,否则他一眼就能看出,这些人来自何门何派,也不会为他们的战斗方式惊讶,只可惜今天之前,他只跟剑阁的武者交过手。 壮年男人身法极快,一边闪避一边挥拳轰击,八枚气刃以可见速度减少,这让凌霄不禁咋舌。 怎么打? 自己的攻击伤不了对方,有多少符篆也是白搭啊! “用单体攻击!” 喝声从遥远处传来,玄月和莫云枫出现在体育馆里:当凌霄发现对方是武者时,就已经暗中联系玄月了。 跟玄月的声音不分先后,莫云枫大声喝道:“烈血宗的武器就是身体,以真气跟身体相融,防御坚不可摧,攻击无坚不摧——罡刃阵符攻击数量虽多,但单体攻击力不足,无法破开他的防御!” 对啊! 星品三阶的罡刃阵符,一次能释放多达八枚气刃,是一种大范围多目标攻击符篆,这也导致单个气刃攻击力孱弱,比同等修为下制作的罡刃符还弱了一个档次,适合群战却不适合攻坚。 “原来如此……” 眼看着八枚气刃迅速被摧毁,凌霄右手夹着两张符篆打出:“炎剑,疾!” 炎剑符。 星品三阶单体攻击符篆,单体攻击力是罡刃阵符的数倍之多,而且附加火焰的焚烧效果。 两柄由火焰凝聚的剑,撕裂虚空直奔壮年男子。 烈血宗的武者不使用武器。 不! 确切来说是,烈血宗的武器不是刀枪剑棍,而是他们的拳头——他们的身体就是最强的武器! 壮年男人仿佛一头无所畏惧的疯虎,低吼一声举拳轰向火焰之剑,观战的年轻男子脸色一变:“退下!” 退下? 明显已经来不及了。 轰隆隆…… 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巨响,一圈肉眼可见的能量涟漪激荡,壮年男人闷哼一声跄踉着后退。 他的拳头上多出个深可见骨的血口,关键他只挡住一柄火剑,另一柄竟然当胸狠狠刺过来。 幸好他那一拳轰去,反作用力让他后退,反而拉开了跟另一柄炎剑的距离,没有立马被刺个对穿。 年轻男子快到不可思议,他仿佛从原地凭空消失。 砰! 两柄炎剑化为乌有,他站在壮年男人前面,目光灼灼的盯着凌霄:“看来,我有必要亲手干掉你。” “穆凯,别说大话了。” 莫云枫面带鄙夷冷笑着走过来,跟玄月一起站在凌霄身旁:“你难道以为对手只有一个人?” 听到这句话,穆凯眸子里煞气爆闪,喝道:“莫云枫,这里没你们清微门的事,别多管闲事!” “忘了跟你介绍一下。” 指了指身旁的凌霄,莫云枫笑道:“凌霄,我的搭档兼朋友,你现在还认为不管我的事吗?” 穆凯盘算了一下,他跟莫云枫实力相当,两个随从八成打不过凌霄和玄月,一旦动手肯定会落败。 “小子,今天暂且放过你,下次再见到……”穆凯明智的选择离开。 “你是不是想说,下次再见到有我好看的?” “没错!” “下次的事等下次再说,问题是……你该不会认为,今天就能轻松离开吧?”凌霄忍不住笑了。 这家伙还真够天真的呢! 占优势的时候他就想干掉自己,眼看没优势了就想走人——想留就留想走就走,哪有那么好的事? “怎么?想动手?”穆凯冷然。 “你当这里是你家后花园,打得过就杀人放火,打不过拍拍屁股走人?”凌霄脸色不好看了。 “你认为你能留下我?” “我能。” 说话的不是凌霄而是玄月,她双手快速交织,一片华光在指尖闪烁:“你最好按他说的做!” 怎么可能? 那……那分明就是月品二阶的灵力! 穆凯大惊失色,按照他之前的估计,他的实力跟莫云枫相当,凌霄和玄月无疑比他弱了一筹,却又比他那两个跟班稍强:如果非要分出个胜负,他这边会弱一些,然而这种差距并不大,如果他想走对方根本拦不住,可现在……他无奈发现现实跟理想之间,出现了极其惊人地偏差。 他做梦都想不到,玄月非但不比莫云枫弱,反而比他高出一品,直接导致双方差距大幅拉开。 在这种很明显的差距下,绝对不可能想走就走! 可是…… 让他们跟那几个普通保镖道歉,还要让动手的那个跟班让对方打,这对穆凯而言是何等羞辱? 然而他很清楚,如果不这么做只会更惨:他们三个全都会被打成死狗,然后还得按照对方说得做——道歉! “大磊,道歉。” 权衡左右穆凯几乎是咬牙切齿,才说出这么两个字来。 被炎剑符刺穿右拳的男人,听到他的命令愣了愣,最终紧握着拳头瓮声瓮气道:“对不起。” “不是跟我道歉,是跟……暮云,让那几个人过来。” “好的。” 沈暮云冷冷看了穆凯一眼,打了个电话之后,先前离开现场的保镖,很快就扶着两个同伴走进来。 那两个保镖脸上还留着掌印,看起来应该不止被抽耳光那么简单,否则哪需要被人搀扶? “他们是怎么动手的?”沈暮云问道。 “他们……” 保镖立马详述整个过程:他们出面阻止三人进体育馆,谁知道其中一个跟班,冲上来就是每人一耳光,速度太快他们根本反应不过来。心知碰到了硬点子,两个保镖立马就要通过对讲机跟其他同伴呼救,然后那两个跟班迅速冲上来,一顿拳打脚踢直接把他们打得昏死过去。 听完保镖的描述,凌霄呐呐道:“这就难办了……被打晕了,不知道挨了多少下……你们俩过来,对!就你们两个!” 两个跟班看了一眼穆凯,得到默许后走到凌霄面前。 神力符! 凌霄迅速打出符篆,对神情疑惑的沈暮云解释道:“他们皮粗肉厚,就算打了也不觉得疼,那不是很吃亏?” 有了神力符和神体符加持,力量立马提高了不少,但事实却是…… 烈血宗弟子体质强横,是建立在运用真气之后,如果不使用真气的话,他们体质远没有那么夸张。 第128章 打回来! 第128章 打回来! “不许使用真气,明白吗?” 凌霄笑眯眯的说了一句,紧接着突然抬起手,目光投向那两个保镖:“他们是这样打的吗?” 啪! 伴随着两声清脆无比的耳光声,那两个跟班当场被抽飞出三米多远,鲜血从鼻孔和嘴角溢出。 他们虽然没使用真气,体质达不到无坚不摧的程度,但还是比普通人强得多。反过来凌霄就算有神力符加持,由于基础力量有限,不可能有太大的杀伤力,以至于他倾尽全力也只达到这个程度。 换成普通人被凌霄尽全力一抽,怕是颈骨立马就被抽断了。 “王八蛋!老子宰了你!” 被抽飞的两个跟班暴怒,双眼带着血光就要冲上来。 他们虽然是穆凯的跟班,却也是武宗顶尖门派的弟子,骨子里也有一股傲气,哪受得了这种屈辱? “这就受不了了?来来来!小爷就想动手呢!”凌霄大笑。 “找死!” 玄月早已酝酿好的印法含而未发,只待对方动手就立马释放,她并不介意把这帮家伙打个半死。 毕竟,道门和武宗的冲突由来已久,打来打去司空见惯,只要别闹出人命根本不算回事。 “住手!” 穆凯恨得骨头都在疼,但他知道一旦反抗,只会落得个更惨的下场。 两个跟班一愣,最终还是忍住没动手,他们又何尝不知道,一旦反击就正好如了对方的愿? 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昆仑决没剩多少日子了。” 穆凯阴冷地目光锁定凌霄,一字一顿道:“你叫凌霄是吧?到时候,我会指名道姓跟你对决!” “欢迎。” 凌霄说完,身形一闪冲向那两个跟班,一边拳打脚踢一边对保镖喊道:“抽完耳光是这样的吗?是这样,这样……还是这样?” 嘭! 嘭! 嘭! 噼里啪啦的击打声不绝于耳,两个跟班强忍着不发出叫声,不一会就已经鼻青眼肿缩成一团。 足足打了一分多钟,凌霄累得气喘吁吁,跟使唤牲口似的摆手道:“好了,你们可以滚了。” 两个跟班互相搀扶着站起来,看向凌霄的眼神里充满怨毒。 恨呐! 怎么可能不恨? 可是在明显的实力差距下,反抗只会落得更惨的下场,他们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,把报仇的希望寄托于将来。 “凌霄,我记住你了。” 穆凯怒极反笑,转身离去时抛下一句话:“昆仑决上,我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!” “十秒之内你不从我眼前消失,不用等到昆仑决,信不信现在就让你吃屎?”凌霄嘿嘿怪笑。 “走!” 不敢再停留的穆凯,带着两个鼻青眼肿的跟班,极其狼狈的离开体育馆。 等到三人跑没了影子,玄月哼道:“你一个人就能搞定他们,干嘛把我们喊过来?” 没错! 修为达到月品一阶之后的凌霄,凭借上清道宗符篆的优势,实际战斗力比玄月只强不弱。 以他现在的实力,足以同时对付穆凯为首的三人。 可是在之前的交手中,他却只使用星品三阶符篆,这里面有什么原因吗? “隐藏实力懂不懂?” 凌霄满脸理所当然的样子,哼哼道:“现在就暴露全部实力可不好,谁知道各大武宗有哪些顶尖高手?” 玄月大怒,娇叱道:“你不愿暴露实力,就让我暴露实力?” 她刚才显露出月品二阶的修为,怕是用不了几天时间,就会借穆凯之口传遍所有武宗门派。 等到昆仑决的时候,她肯定会成为武宗各派的防患对象,甚至成为众矢之的,比斗过程势必困难重重。 “那个……你实力那么强,不怕他们……”凌霄讪笑道。 “滚!” 玄月恼怒的瞪着他,转身就走:“下次再碰到这种事,我保证会作壁上观,你这个死骗子!” 凌霄之前打电话找她时,说是有很多高手要杀他,结果竟然……他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实力! 这一刻,在玄月眼里凌霄就是个超级混蛋,但是在沈家那些保镖眼里,他却成了心目中的超级偶像。 以前这些保镖只知道,整天贴身保护两位小姐的凌霄,身手肯定很厉害,但这仅限于猜测。 他们没见过凌霄的身手,直到今天才真正看到。 虽然没看到他跟烈血宗弟子动手,然而就凭他抽耳光时的速度和杀伤力,足以说明他的实力有多变态。 一耳光把人抽飞三米开外,那是正常人能做到的吗? 最重要的是,他们被那三个人欺负了,凌霄却站出来帮忙出头,这让他们心里充满感激。 保镖们千恩万谢的离开了,沈暮云和沈霓裳并没有表现出震惊,姐妹俩早就见过更震撼的战斗。 可是……江雪滢呢? 从双方动手的那一刻,直到穆凯带着跟班狼狈离开,连那些保镖都走了,她依然还处于痴呆状态。 自己看到了什么? 那个追求自己的家伙根本不是普通人,他拥有鬼魅一般的速度和力量! 然而,那么一个超乎想象的‘超人’,却又在另一个人手里吃瘪——这个人的能力更可怕! 相比烈血宗坚不可摧的身体和无坚不摧的力量,符篆所带来的视觉冲击不知大了多少倍。 只是一张平平无奇的符篆丢出去。 大量气刃漫天飞舞…… 火焰凝聚成剑斩向对手…… 这简直是魔幻电影里的特效镜头,偏偏出现在现实世界之中,让她的世界观瞬间坍塌崩毁。 这一刻,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执掌沈家的沈暮云,都对这个男人如此信任,甚至达到了信仰的高度。 再回想他跟英姐起冲突的事,江雪滢以前的认知完全改变。 他得理不饶人? 他说话尖酸刻薄? 如果换成穆凯的话,江雪滢丝毫不怀疑他会直接杀了英姐,就像他毫不在意打伤那些保镖,甚至出口就要杀人一样。 在这种特殊而有强大的存在面前,普通人的生命如同草芥,相比之下凌霄已经算是好的了。 更进一步,她也理解为什么凌霄并不在乎她的名气,甚至一点都不想跟她有过多的接触。 大象愿意跟蚂蚁交朋友吗? 不知什么时候,被掰断了手指的梁中旭,竟然没有去医院,而是跟几个工作人员跑过来了。 他没有看到凌霄后面的‘表演’,仿佛忘记了手指传来的剧痛,满脸兴奋激动的盯着凌霄。 “凌先生,您……您弹的那首曲子,是您自己修改的广陵散吗?” “不是。”凌霄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。 “那是……” “那就是广陵散。” “你……” 梁中旭立马听出了他的意思,满脸震惊的看着他:现在人们所听到的广陵散,其实是后人重新谱写的,真正的广陵散早在很多年前就失传了,按照凌霄的意思……他拥有失传的广陵散琴谱? 对于一名琴师而言,没有比这更值得激动的了,梁中旭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:“凌先生……您能不能传授我……” “你好像忘了我们的约定。”凌霄冷兮兮的看着他。 “汪汪汪……” 毫不犹豫履行约定学狗叫,梁中旭双眸里充满了炽热的光芒:对于一个痴迷古琴的琴师来说,失传多年‘原装正版’广陵散的诱惑力,绝非任何东西能比拟的,何况这本来就是愿赌服输。 沈暮云几乎忍不住当场失笑,尽管以前跟梁中旭也见过,但她对这个男人的了解非常少。 在过去的认知中,梁中旭是个文质彬彬的男人,没想到他竟然当众学狗叫,连一丁点犹豫都没有。 这时她想起一件事情,皱眉道:“梁先生,雪滢的演唱会是明天,你的手……” 大事不好! 她这句话让所有人脸色剧变:今天是最后一次彩排,明天晚上演唱会正式开始,但是重要性仅次于江雪滢的梁中旭,手指被掰断了根本没办法弹琴,这将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啊? 演唱会门票已经卖出八成以上,一旦临时更改时间,定然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。 怎么办? 出乎意料的是,江雪滢竟然把无比焦急的目光,投向了事不关己的凌霄身上,她眼神中甚至带着乞求色彩。 对啊! 现场不就有个比梁中旭更优秀的琴艺高手吗? 只要凌霄愿意帮忙的话,明天的演唱会就没问题了。 事实就是,那些演唱会工作人员在听到凌霄的弹奏后,对他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。江雪滢就更不用说了,她不仅听了凌霄弹奏广陵散,而且还亲眼见证了,他拥有那种不可思议的能力。 如果说以前她对凌霄带有厌恶和轻视,那么在凌霄弹奏广陵散之后,她的态度就已经变成了震惊。 她不会忘记沈暮云的话:我可以不信任任何人,唯独不会不信任他! 这个让沈暮云都如此信任,认为是无所不能的男人,怎么可能是平庸之辈? 但是! 当她见证了凌霄的可怕能力之后,因为广陵散带来的震惊再次转变,变成了发自内心的敬畏! “凌哥哥……你帮帮雪滢姐好不好?”沈霓裳扯着凌霄的胳膊央求。 “凌霄,现在只有你能帮雪滢了,就当帮我行吗?”这次连沈暮云都出面求情。 “你们太抬举我了吧?” 凌霄翻了个白眼,说道:“抛开主观上我愿不愿意的问题……我会弹奏广陵散,那是通过很多次练习的原因,他们那个什么演唱会的琴曲我不会弹,这么短时间也不可能全部学会学精。而且这东西是多人合作,是需要大量时间协调磨合的——你觉得一天之内,我能做到所有吗?” 他本身就不乐意帮忙,而且他也确实帮不了这个忙。 毕竟时间太仓促了,一场演唱会少说十几二十首歌,这些琴曲他以前都不会,怎么可能在一天之内搞定? 他是人,不是神。 看到众人纷纷黯然失色,看到江雪滢眼睛泛红,都快要哭出来的样子,看到沈家姐妹满脸无奈,他最终还是心软了。 “这样吧……” 凌霄看了梁中旭一眼,说道:“我找人治好你的手,不过……包括刚才我耗费的符篆成本,你们必须帮我报销,我跟你们可谈不上什么交情,没理由自己掏腰包帮忙,这应该没问题吧?” 第129章 江雪滢有危险 第129章 江雪滢有危险 规模盛大的演唱会很成功,不过陪着沈暮云和沈霓裳,在第一排贵宾席观看演唱会的凌霄,却没有像其他歌迷那么疯狂,他对这玩意实在提不起兴趣,若非为了保护师妹才不愿意过来呢。 特别是看到有些观众,在演唱会上喊着‘雪滢我爱你’的口号,他完全无法理解这种行为。 听个歌有必要那么疯狂吗? 真无聊啊! 偏偏姐妹俩还答应了江雪滢的邀请,参加演唱会之后举办的庆功会,身为保镖他想不去也不行。 更出乎意料的是,他竟然成了庆功会的焦点,至于原因…… 如果没有凌霄找玄月帮忙,短时间内让梁中旭的断指恢复,这场演唱会肯定会彻底玩完。 可想而知,他不仅成了梁中旭的救命恩人,也是演唱会所有工作人员,心目中最重要的救命恩人。 此外,他用一曲广陵散震撼了所有人,让起初的鄙夷变成了崇拜。 等到庆功会结束,已经将近深夜十二点。 举办庆功会的那个酒店,就是演唱会工作人员下榻的酒店,江雪滢和梁中旭专程出来送客。 “暮云,霓裳,我就送你们到这了。” 江雪滢把三个人送到酒店门口,身为大明星她可不能随便上街,要不然很容易被狗仔队围攻。 说完这句,她的目光落在凌霄身上,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:“凌先生,虽然之前已经说过了,但还是要再说一次——谢谢你。” 如果没有凌霄帮忙治好梁中旭,这场演唱会真不知该怎么举行。 “我不是为了帮你,也不是为了帮他。” 凌霄瞄了一眼梁中旭,哼道:“我是看在暮云的面子上,所以……一码归一码,你不需要谢我。” 最开始的接触中,他也是摆出这种态度,以至于跟江雪滢和梁中旭的关系激化,可现在不一样了。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对就是对错就是错。 属于他的东西他不会放手,不属于他的他也不会指染,好比他帮忙的原因是为了沈暮云,不需要江雪滢道谢一样。 这种态度以前让江雪滢很讨厌,如今却已经不再反感了,她甚至觉得这个男人挺有意思的。 直来直去。 不在乎场面。 他说自己想说的话,做自己想做的事,不受外界任何潜规则,以及约定俗成的条条框框束缚。 仔细想想,江雪滢打心眼里有些羡慕他:这种真实自我不做作的活法,才算是真正的生活。 可是…… 这世上只有一个凌霄,其他人能做到吗? “凌先生,您明天有空吗?我想……”梁中旭满脸陪笑。 “想都别想!” 不等梁中旭把话说完,凌霄直接拒绝:“你别整天缠着我,更别打扰我的生活,否则别怪我不客气!” 这家伙从昨天开始,但凡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,就跟个橡皮糖似的缠着。 他除了感激帮忙之外,更多的还是想学广陵散。 其实凌霄倒没把广陵散看得多重要,这是琴曲又不是修道之术,他一点都不介意传给别人。 问题是他不想跟梁中旭搭上关系,不乐意花时间去教他,他跟对方好像谈不上什么交情吧? “凌先生,我……” “行了行了。” 凌霄深怕他以后纠缠不清,满脸不悦的摆手道:“等我什么时候闲得慌,把曲谱写出来让人交给你。不过在此之前,你别有事没事找我,我跟你不熟也不想跟你交朋友,别整天烦我!” 他实在不想被梁中旭纠缠,这才不得不用琴谱打发他。 岂不知,在别人看来这也太夸张了。 那可是失传千年,原装正版的《广陵散》啊! 他就为了不让人纠缠,把如此珍贵的瑰宝,当成打发叫花子似的送人了——难道他不知道广陵散的价值? 凌霄当然知道对于这些普通人,这份琴谱有着何等价值,然而对于他而言,这东西却是可有可无的。 “谢谢!谢谢!凌先生,我保证不会再打扰您,我……”梁中旭两眼放光。 “已经走了。”江雪滢低声说道。 “啊?” 看着凌霄转身离去的背影,梁中旭激动的小心肝都在跳:“那可是失传千年的广陵散啊……” 江雪滢没有去注意搭档的激动,而是看着凌霄的背影愣神。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? 夜幕中。 轿车发动离开了酒店,朝沈家庄园缓缓驶去。 没多久,那片占地面积很大的庄园遥遥在望,凌霄突然小声嘀咕道:“还以为是跟踪你的呢。” “什么?” 沈暮云明显一愣,转而惊讶地盯着他:“你是说……有人跟踪?” 凌霄无所谓的耸耸肩,说道:“之前在酒店外面,有人一直在暗处盯着,我就想着要么是对付你的,要么是昨天被我打的那几个,现在看来是我多心了——困死了,快点回家睡觉吧。” “你……” 这话差点没让沈暮云崩溃,她怒声叫道:“你怎么不早说?不是对付我们的,不就是对付雪滢的?” 看着她满脸愤怒的样子,凌霄忍不住皱起眉头:“那跟我有什么关系?我跟她有任何交情吗?” 对啊! 沈暮云这才意识到,自己没站在凌霄的立场。 他跟江雪滢非但算不上朋友,甚至之前还发生过冲突,虽说后来关系看起来好了,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凌霄有真本事,而且帮了他们的忙? 凌霄有责任有义务帮他们吗? 答案是否定的。 他之所以帮忙完全是看在沈暮云的份上,站在他的立场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,凭什么要求他一次又一次出手? 从他的态度就能看出,或许江雪滢和梁中旭希望跟他成为朋友,但他一点都不想跟对方拉近关系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沈暮云紧紧抿着嘴唇,最终说道:“对不起,我不应该要求你那么做,不过……雪滢是我最好的朋友,你跟她没交情没理由帮忙,我却不能视而不见——你自己回去吧,我必须过去一趟。” 嘎! 车子停在路边,这里离沈家庄园已经很近了,沈暮云打算让凌霄下车,自己去酒店看看情况。 如果真有人对付江雪滢,她一定会义无反顾帮忙。 “唉……” 凌霄无奈叹了口气,苦笑道:“我要保护你啊!虽然我不想帮她,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过去,走吧。” 这句话让沈暮云心里暗喜,赶紧调转车头原路折返,同时拿出手机打给江雪滢。 没人接? 难道……难道已经出事了? 市值数百万的宾利性能极佳,时值午夜时分路上车辆稀少,沈暮云尽可能把车速提高到极限。 回来时花了二十几分钟,折返只用了不到十分钟。 轿车戛然停在酒店外。 就在这时,手机铃声突然响了。 “暮云,有什么事吗?” 电话那头传来悦耳的声音,正是江雪滢回拨过来的:“刚才在洗澡没听到电话响,你到家了吗?” 沈暮云深吸了一口气,赶紧说道:“我在酒店下面。凌霄说可能有人跟踪你,我过来看看——你没事吧?” “我没事,哪有人……啊!你是谁?你怎么进来的?”就在这时,电话那头传来尖叫声。 “不好!” 刚松了口气的沈暮云骇然色变,飞也似的往酒店里跑去:“雪滢出事了!有人跑进她房间里!” 出事了? 站在凌霄的角度,江雪滢跟他毫无关系。 虽然现在江雪滢对他态度好多了,但还不是因为凌霄帮了她,因为凌霄显示出强大的能力? 建立在这种情况下的态度好转,是凌霄所不愿意接受的,所以就算江雪滢对他态度不同,他对江雪滢依然谈不上好感,更算不上是朋友——既然彼此没什么关系,就好比看到一个陌生人遇到危险,他心里不会有任何感觉。 她遇到危险了,应该由警察解救。 她如果死了,应该由警方破案。 他不是警察也不是救世主,他的天职绝不是保护一个,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女人。 可如果是跟他有关系的人呢? 尽管沈暮云已经是星品三阶修为,然而她还处于学习阶段,实战经验严重不足,倘若真碰到强悍的对手,以她目前的实力肯定无法应对——沈暮云是跟他有关系的人,他不希望师妹出事。 “行了!” 看到沈暮云下车往酒店里跑,凌霄无奈说道:“还是我去吧,把房号告诉我。” 16楼。 行政套房内,江雪滢发出惊恐尖叫。 她紧紧捂着裹在身上的浴巾,对那个从落地窗进来的男人嘶吼,恐惧完全占据了她的内心。 为什么找沈暮云帮忙,调派沈家的精锐保镖? 那是发生在不久前的一件事。 当时她在某个城市举行发布会,晚上入住当地一家高档酒店,在有安保人员保护的情况下,竟然被一个自称歌迷的男人跑进房间。 虽然安保人员及时制服那人,但这件事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,她觉得那些安保人员不可靠。 没想到,同样的事情竟然再一次发现,而且依然是那个男人! “不要过来……呜呜……” 裹着浴巾的江雪滢被吓哭了,一边后退一边大声叫喊:“警察不会放过你的……你别过来……” 男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,身高一米七出头,相貌普通却很健壮,脸上写满了愤怒的神情。 “为什么?” 男人一步步朝江雪滢走去,怒声嘶吼道:“雪滢,你是我唯一 第130章 自焚? 第130章 自焚? “我不认识你……我根本不认识你……”江雪滢哭喊道。 “可是我认识你啊,从你出道开始我就喜欢你,我看过你所有的演唱会,我有你的所有唱片,我……” “求你不要伤害我……” “我怎么会伤害你呢?” 男人咧嘴笑了起来,露出两排黄黄的大板牙:“雪滢,我知道以前的我配不上你。可是现在不一样了,我已经变成真正的强者了,我可以做你的守护神,我可以保护你——做我的女人好不好?” “不要……” “你是我的!你只能属于我一个人!”听到江雪滢哭着拒绝,男人眼神中写满了疯狂神色。 砰! 砰! 砰! 行政套房外,由沈暮云调配来的保镖,正在用力撞击紧闭的房门,他们知道里面出事了。 五星级酒店的房门很坚固,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撞开的。 已经有人通知酒店方面,用不了多久酒店保安会过来,有了酒店的房卡就能轻易打开房门。 问题是……多等一秒钟都有可能,发现无法预料的事情! 突然! 就在两名保镖拼命撞门时,房门竟然从里面打开了,其中一个保镖一脚踹了个空,不受控制的往房间里扑去。 怦然巨响。 刚扑进去的保镖,仿佛出膛炮弹般倒飞出去,越过走道撞在房门对面的墙上,一大口鲜血喷薄而出。 “你们这些王八蛋,竟敢打扰我和雪滢,活得不耐烦了!” 房间里的男人站在门口,双眸里闪烁着冲天煞气,厉声吼道:“滚!否则我杀光你们这些混蛋!” 说话的同时,他一拳轰在走道一侧的墙壁上。 伴随着震天动地的巨响,墙壁上竟然多出个浅浅的拳坑,大量密密麻麻的裂缝蔓延开来。 靠! 这特么还是正常人吗? 简直就是超级霸王龙,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! 包括梁中旭、英姐等闻讯而来的人,脸上的神情都充满了惊恐,男人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,转身砰地一声关上房门。于是乎,剩下一个保镖赶紧去搀扶同伴,哪还有人敢去撞门? “雪滢,我要你现在就成为我的女人!”男人心知行事已经暴露,不久之后警方都会过来。 他必须争取时间,不能再磨蹭下去了。 他身形一闪朝江雪滢扑去,速度快到不可思议,反观江雪滢只是个普通女孩,连一个普通成年男人都无力抗衡,何况是这种‘武林高手’?男人瞬间到了她面前,一把扯住她身上的浴巾。 嗤…… 只是稍微一用力,江雪滢就已经没办法抗拒,身上的浴巾当场被扯掉,她尖叫一声捂着重要部位蹲下。 问题来了! 她这么条件反射的蹲下,固然保护住重要部位不被看到,却也失去了躲闪的机会,男人双眼放光的再次扑来。 “雪滢……你真漂亮,哈哈哈……你是我的!你是我的!”男人疯狂大笑。 “她不是你的。” “谁?” 男人被吓得一个激灵,顺着声音看去,竟然发现不远处站着一个年轻人,看样子跟他一样,也是从阳台落地窗进来的。 这里可是16楼啊! 从建筑外壁进来绝非普通人能做到,男人脸上露出一抹狞笑:“小子!你最好从我面前消失,要不然……” 轰! 他一拳砸在身旁的茶几上。 巨响声中,实木茶几竟然被一拳打穿,他手上却连半点伤痕都没有,这一幕让凌霄暗暗惊异。 没有真气? 没错。 对方在一拳打出去的时候,并没有丝毫真气散逸,这说明他并非是武者,那么问题来了。 不是武者确实也能一拳打碎茶几,比如那些经过特殊训练的人,然而拳头毕竟是血肉之躯,力的作用是相互的。没有真气保护身体,即便一拳打碎了茶几,拳头上至少也该有点红印子吧? “要不然怎样?”凌霄冷笑,双手各扣着两张符篆。 “去死!” 男人突然快速冲来,挥起拳头轰向凌霄。 速度极快。 力道很强。 不过,凌霄接下来发现了更惊讶地细节:这个男人只有力量和速度,从他的动作可以看出,他的动作毫无章法漏洞百出,别说跟那些顶尖武者相比,哪怕是稍微学过点搏击格斗的人,都要比他的动作流畅得多。 说白了,这个人没接受过专业格斗训练,么他的攻击力是怎么来的?难道是天赋异禀吗? 单论力量和速度的话,他的实力甚至不输于,星品二阶的武宗弟子!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卵用。 罡刃符! 一张符篆从凌霄指间飞出,肉眼可见的气刃在虚空中凝聚,迎面扑来的男人立马惨叫出声。 他胸口上多出一道,深可见骨的巨大伤口,鲜血不要钱似的喷涌。 “不堪一击。”凌霄皱了皱眉。 “好痛……王八蛋……” 男人捂着胸口上的伤口,剧痛让他的脸都扭曲了,随后他惊怒交加盯着凌霄,厉声嘶吼道:“杂种,老子跟你拼了——去死吧!” 不对! 凌霄能真切感受到,对方的生命力迅速耗损。 按理说,生命力耗损就意味着死亡,可是这个男人的气息却越来越强,更离谱的是他从头到脚,竟然燃起一层血色火焰! 速度更快! 力量更强! 全身燃烧着火焰的男人,仿佛从地狱爬出来的魔鬼,一步一步朝凌霄走来,脸上写满了疯狂的杀机。 凌霄手里扣着符篆,正准备丢出去的时候…… 扑通。 男人竟然身体一软,莫名其妙的倒了下去,身上的火焰也随之熄灭。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? 凌霄目瞪口呆,片刻后总算想明白了。 很明显,男人通过某种特殊方法,以耗损生命力为代价获取更强的力量,可惜他的生命力太弱小了,根本禁不起这种消耗,最终还没来得及用更强的力量动手,就因为生命力耗尽挂掉了。 事情远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! 用耗损生命力为代价获取力量,这种手段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,甚至连修道者和武者也不具备。 倒是有一些丧心病狂的妖魔,拥有这种很邪门的方法,但是…… 凌霄在这个男人身上,没有感受到丝毫妖魔鬼怪气息,更重要的是从他的生命力耗损数量来看,他的生命力跟普通人一样:换句话说,他本质上就是个普通人,这一点从他没有武者的战斗技巧,连普通搏击格斗能力都没有就能看出。 不是武者也不是妖魔鬼怪,却能够把生命力变成强大的攻击力,这让凌霄想不明白原因。 对了! 凌霄赶紧跑到男人的尸体旁,心念一动手里的符篆收起,却多出一柄用红线穿起的金钱剑。 他低声念叨着怪异的咒语,一边用金钱剑施法,一边打出符篆——这种法门他以前用过。 刚来洪都市没多久时,沈暮云遭到境外杀手组织袭击,仅有的线索也随着私人医生自杀而中断,他当时就用这种方法提取那个女医生的魂魄,从她的魂魄口中得知一些有价值的消息。 由于修为相比当初大幅提升,同样的法术已经毫无难度。 “怎么可能……” 片刻后,凌霄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,目瞪口呆:“只剩一魂两魄无法凝聚……另外两魂四魄去哪了?” 没错,招魂术竟然没成功。 因为这个男人魂魄不全,三魂六魄只剩一魂两魄! 最重要的是,从之前的接触中可以看出,男人的行动和思维都正常,并不像少了魂魄的样子。 怎么会这样? 以凌霄所掌握的知识,根本没办法解释眼前的情况:少了一大半的魂魄,就算不死也会变成植物人,哪还会行动思维正常?还有,他区区一个普通人类,怎么能用生命力转换成力量? 可惜,现在这个男人已经死翘翘了,招魂术也因为魂魄不全无法施展,没办法问出任何东西。 嘤嘤哭泣声从不远处传来,把凌霄从思索中唤醒。 我去! 之前只顾着对付那个男人,顺带思索各种难解的问题去了,没空去注意江雪滢那边的情况。 现在是什么情况? 因为惊恐而失魂落魄的大明星,脸色煞白全身颤抖窝在床边,仿佛受到过度惊吓的小白兔似的。 为什么用小白兔比喻呢? 浴巾被那个男人扯掉,全身上下没有任何衣服,皮肤雪白如凝脂的女孩,不是很像小白兔吗? 尽管她抱着身体缩成一团,隐秘部位大多被遮挡了,但是……不管她怎么挡毕竟挡不住全身。 肤如凝脂。 梨花带雨。 由于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,湿漉漉的头发撒落下来,粘在光洁如玉的皮肤上,显得头发更黑肤色更白。 她的身体只能用完美无瑕形容,皮肤上找不到诸如胎记、黑痣之类的瑕疵,就连身材比例也堪称完美,没有丝毫赘肉和多余的脂肪,用一句古话形容就是……增一分则多,减一分则少。 咕噜…… 凌霄瞄了一眼两眼三四眼,忍不住咽了咽口水,心里不知怎么就冒出个问题:师妹不穿衣服的样子,应该比她更好看吧? 想到师妹,他立马想到现在外面有很多人,于是强忍着再看几眼的冲动,赶紧从床上抓起被子走过去。 把被子披在她身上,凌霄尴尬的呐呐道:“那个……没事了,你已经安全了。” 第131章 师妹,别误会! 第131章 师妹,别误会! 哇地一声。 凌霄这边把被子披在江雪滢身上,把她扶起来之后准备闪人,先前还只是嘤嘤哭泣的大明星,突然扑进他怀里放声大哭。 这还不是重点! 被子毕竟跟衣服不同,不能手是手腿是腿穿在身上,不能紧紧遮住身上每一处。她这么一扑过来,本来就松松散散披在身上的被子,前面那部分一下子松开,身子毫无阻隔贴在凌霄胸口。 最终姿势变成了,凌霄双手抓着被子两角,从她背后箍住她的身体,由外看去根本看不见她的身体。 可是,里面她的身前那一片,却紧紧贴在凌霄身上。 由于江雪滢抱得太紧,两人的胸口挤在一块,就算凌霄低下头去,其实也看不到什么风景。 然而…… 要死了! 要死了! 以洪都目前的气温,凌霄只穿着一件薄薄的t恤,江雪滢则什么都没穿。凭他远超常人的敏锐触觉,只隔着区区一件薄t桖,如此紧密的紧贴在一起,他能清晰感觉到胸口传来的感觉。 大明星抱着他放声大哭,哭得太厉害身体随之剧烈抖动,凌霄胸口的感觉变成了,两人胸口大幅度的磨蹭。 他以前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好吧? 对于一个从未真正谈过恋爱,更没有跟任何女人,有过这种深入接触的情场菜鸟来说…… 这种感觉非常致命! 吱呀…… 酒店方面得到消息后,以最快速度派来大量保安,坚固的房门有了房卡,也就不再构成难度了。 随着房门打开,接到报警快速赶来的警察,举着手枪冲进来。 他们看到了什么? 地上躺着一具烧得焦黑的尸体,一男一女抱在一起……那个女人不正是大明星江雪滢吗? “安全……”警察半晌才吐出两个字。 不说‘安全’还两个字还好,话刚落音待在外面那些,关心江雪滢又不敢进来的,全都一股脑涌入房间。 梁中旭看到了。 英姐看到了。 演唱会的工作人员,以及酒店的保安、经理都看到了,对凌霄来说最重要的还是,沈暮云也看到了! “师妹……你别误会,不是你想的那样……”凌霄赶紧就要推开江雪滢,他可不希望被师妹误会。 “别动!” 沈暮云恨得牙痒痒,虽然她心里对师兄很信任,况且地上还有那么一具尸体,说明刚才有过一番厮杀,在这种情况和环境下,根本不适合做那种事,然而看到这一幕她心里还是很不舒服。 但是她更加清楚目前的状况。 以现在这个姿势,大家其实看不到江雪滢的身体,可如果凌霄把她推开的话,她立马就会被看个精光。 “大家先出去一下。”沈暮云低声喝道。 “死土鳖……” 二小姐气得眼眶泛红,怒声呵斥道:“你……你竟然对雪滢姐做出这种事,我不会放过你的!” 她真的是卫护江雪滢吗? 不! 事实上,无论现在凌霄怀里的女人是谁,她都一样会怒火冲天,只因凌霄抱着其他女人。 “不是……是她自己扑过来的,我只是拿被子给她遮挡……”凌霄倒不在乎二小姐的态度,他在乎的是师妹的想法。 “对不起……我……” 江雪滢已经慢慢恢复过来,等到房间里只剩下四个人,她红着脸赶紧从凌霄手里接过被子,把身体紧紧裹住低着头解释:“是凌先生救了我……我只是因为太害怕了,才……才……” “雪滢姐,你不用为这个混蛋解释,他本来就是个大色狼!”沈霓裳用恶狠狠地眼神瞪着凌霄。 “你有病是吧?她已经说了是她的问题,跟我有什么关系?”凌霄大怒。 “那你给我解释一下,这是怎么回事?” “哪?” 看到二小姐俏脸通红,顺着她指的地方看去,凌霄恨不得一头撞墙上。 他发现……小帐篷正高高耸立! 该怎么解释? 三个女孩子全都满脸通红,沈暮云暗暗呸了一声,赶紧转移话题:“凌霄,这里到底怎么回事?” 说到这个凌霄顾不上尴尬,赶紧把刚才的情况说了一遍,其中还包括几个无法解释的疑点。 沈家姐妹多次遭遇,比这恐怖百倍的情况,自然不害怕地上躺着尸体,但江雪滢明显适应不了。 幸好行政套房不止一个房间,四人随即转移到里面的卧室,江雪滢也已经换上干净衣服。 “我觉得……这件事背后很可能隐藏着,更加可怕的事情。”凌霄说出的那些疑点,让沈暮云有点心惊胆战,一个普通人拥有妖魔的能力,偏偏身上没有妖魔鬼怪气息,而且死后三魂六魄少了大半,不管怎么看都很不正常。 “那个人以前很普通的……”江雪滢脸色依然苍白,显然还心有余悸。 “很普通?什么意思?”沈暮云一愣。 “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骚扰事件吗?就是他!不过……上次保安轻易就把他制服了,他没有任何特殊能力。” “上次离现在多久?”凌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,赶紧问道。 “不到十天……” “这……” 凌霄的眉头皱成一团,喃喃自语道:“不到十天时间,一个普通人突然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,还拥有了那些无法理解的能力,偏偏他本质上依然是个普通人……这十天他到底遭遇了什么?” 无解。 男人死后魂魄残缺不全,无法通过招魂逼问真相,随后凌霄还去检查了一下尸体,依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。 接下来当然是由警方介入,还好有沈家的金字招牌在,凌霄不用半夜三更被带去录口供。 当晚,凌霄打电话联系了玄月,让她有空调查一下…… 一大早起床打坐吐纳。 随后凌霄回到卧室,取出工具开始制作符篆。 没错! 上次那一战耗损的精血恢复了,他现在可以制作符篆了,而且是更为强大的月品一阶符篆。 当然了,并不是说修为提升之后,只需要制作高品阶的符篆。 有一些符篆随着修为提升,还有更高品阶的升级版,但有些符篆却不是这样。比如用以追踪目标的云鹤符,再比如提升力量的神力符,都是星品一阶的符篆,没有月品升级版却必须用到。 此外,有时候用低阶符篆就能解决的事,没必要耗费价值高昂的高阶符篆。 因此即便修为提升了,依然需要低阶符篆。 这段时间下来,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无数,别说是从山里带来的符篆,来洪都之后制作的符篆,陆续下来也都用得差不多了。 用于制作星品符篆的赤血朱砂,早就已经消耗的干干净净,上次倒是买了一些制作月品符篆的火云砂,只不过分量少得可怜,在跟黑斗篷交锋中制作了八张月品符篆,就已经消耗了一半以上。 没办法。 制作月品符篆的火云砂,价格本来就比赤血朱砂贵了很多,几乎达到赤血朱砂的两倍半。 说白了,现在凌霄口袋里没钱,吊坠里也没有多少材料,只剩下数量很有限的一点火云砂。 很快把剩下那点火云砂,制作成区区六张符篆,凌霄躺在床上为钱发愁了。 穷啊! 穷得叮当响,怎么办呢? 滴滴滴…… 就在这时,手机传来短信息的声音,他正准备翻看,紧接着有电话打进来。 片刻后,他挂断了玄月的电话,脸上露出狂喜。 玄月告诉他,上次被狐妖缠上的那个男人,已经把约定的费用打过来了:总共450万费用凌霄占三成,另外还有给他的符篆成本补偿,于是账户里一下子多了150万,缺钱的问题正好解决了。 人逢喜事精神爽。 刚刚还愁眉苦脸的凌霄,立马来了精神穿戴整齐出门,直奔药宗设在洪都的店铺,等离开店铺又变成了穷光蛋。 卡里刚打进来的那笔巨款,已经全部变成了制作符篆的材料,不过他却一点都不觉得心疼。 有材料就能制作符篆,有符篆就能降妖除魔,降妖除魔不仅是他的天职,也是赚钱的唯一途径。 虽说很多时候不是受人委托没钱收,但就像那次灭掉狐妖一样,也有机会狠狠大赚一笔。 飞也似的从店铺出来,凌霄没注意到不远处的街边,正停着一辆熟悉的轿车。 不过,他注意到迎面走出来的人。 “玄月?” 他这边刚出来,正好看到玄月走过来,不由一愣:“你怎么也来了?” 这个问题也太奇怪了吧? 玄月有点哭笑不得,哼道:“你能来我就不能来了?” “哦……”凌霄不知该怎么接下去。 “我来买点东西。” 可能觉得那话有点火药味,玄月解释道:“道法大会还剩不到一个月,接着就是昆仑决了,我得准备点厉害的法器。” 其实玄月早就在准备这件法器,然而制作法器的材料太昂贵,一直都没攒够买材料的钱。 正好今早那笔款项到账,凑起来差不多够了,她立刻就跑来买材料了。 就在凌霄和玄月聊天的时候,之前停在近百米外的那辆轿车,悄然启动缓缓朝这边开过来。 好像很凑巧看到凌霄似的,匀速行驶的轿车突然停下。 “这么巧?” 车窗打开露出一张漂亮的脸蛋,随后正副驾驶室车门先后打开,沈暮云从副驾驶室下来的同时,一个男人从驾驶室走出来。 男人看起来三十多岁,长相算不上很英俊,但也绝对不难看,一眼看去就知道是成功人士。 师妹怎么会跟别的男人乘一辆车? 第132章 一步昏棋,三人伤心 第132章 一步昏棋,三人伤心 就在凌霄心生疑惑时,沈暮云竟然满脸亲昵的,主动挽住那个男人的胳膊:“顺便介绍一下。” 她指着凌霄,对那个男人说道:“凌霄,我的好朋友,同时也是我师兄。” “他是谁?”凌霄脸色很难看。 “余青。” 脸上写满了自豪,连声音都变得很温柔,沈暮云微笑道:“我们公司的大股东,同时也是天华医药的副董事长,是我事业上最得力的搭档……另外,他还是我男朋友,我们打算明年结婚。” 男朋友! 男朋友! 凌霄的手在颤抖,心脏同样在颤抖。 “男朋友?”凌霄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。 “是啊。” 沈暮云看起来很开心,微笑道:“你可是我师兄哦,不恭喜我吗?” 恭喜? 凌霄从来不觉得自己很伟大,他不是肚子里能撑船的宰相,他喜欢谁就会直接表现出来,他从来不会违心的说不想说的话。 可是…… 这一刻他却违背了自己的行事作风。 尽管很不希望师妹跟这个男人在一起,但是他能阻止吗?他又能以什么样的身份阻止? 他死死盯着那个男人,恨不得一张罡刃阵符把对方分尸,可是他很清楚自己不能那么做。 “既然我是你师兄,就算要恭喜,也应该你先恭喜我吧?”强忍着正在滴血的痛,他勉强挤出一抹笑容。 “恭喜你?”沈暮云完全搞不清状态。 “是啊,恭喜我。” 凌霄突然一把抓住玄月的手,笑道:“介绍就不用了,你跟玄月认识的,不过……她现在还有一个身份——我女朋友。” 玄月傻愣在当场。 女朋友? 他……他说自己是他女朋友? 沈暮云同样愣住了,紧接着她脸色惨变:“你……你疯了是不是?师门规矩……” 以她的聪明才智,以她对凌霄的了解,她很清楚凌霄是故意这么说的,但这种话不能乱说啊! 他是为了反击才说玄月是他女朋友,然而一旦被有心人听到传扬出去,被清微门知道了会怎么样? “师门规矩是什么?” 凌霄冷冷一笑,喝道:“我就是喜欢玄月,我就要找她做我女朋友,我管他什么师门规矩!” “凌霄!你不能为了故意气我,就做出……” “气你?我为什么要气你?” “你……” “你觉得我是开玩笑吗?” 凌霄脸上带着微笑,突然一把揽住玄月的腰肢,说道:“那我就用行动证明,玄月就是我女朋友!” 说完,他就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,在玄月还缓不过神的时候,当着沈暮云的面吻了下去。 片刻后,玄月傻愣愣地看着他,摸着自己被亲吻的唇瓣。 “既然你不愿意恭喜我,我也就不恭喜你了,再见。” 凌霄说完这句,拉着发愣的玄月向远处走去,身影不多时消失不见了,留下沈暮云傻傻站在街边。 足足过了几分钟之后,沈暮云坐在副驾驶室里,始终默不作声一句话不说。 “暮云,你……没事吧?”余青小心翼翼的问道。 “我没事……” 沈暮云仰起脸露出笑容,然而她笑着笑着的时候,豆大的泪珠顺着脸颊滚落,最终变成了嘤嘤抽泣。 余青楞了楞,赶紧抽出一张纸巾递过来,苦笑道:“你喜欢他对吧?真想不明白……暮云,咱们认识也有不少年了,我了解你的性格,你也算是敢爱敢恨的人,为什么非得找我帮你演这场戏?” “我……” “你不缺钱吧?你是沈家的掌舵人,没人逼着你跟谁联姻吧?你喜欢他,为什么不跟他在一起?” “你不懂……” “我懂。” 余青深吸了一口气,目光灼灼的盯着她:“你喜欢他,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,我还知道他也喜欢你,刚才那个女孩根本就是他,临时用来反击你的挡箭牌——互相喜欢为什么不在一起?” 沈暮云昂着头,她想用这种方法让眼泪不流出来,事实证明只是徒劳。 她知道凌霄要来药宗,她找了朋友一起来演这场戏,就是为了要让凌霄对自己彻底死心。 可是…… 她怎么都没想到玄月会过来,更没想到凌霄会利用玄月,发动那么疯狂的反击。 玄月的存在和凌霄的反击,让她酝酿已久的计划,变成一步悲剧的昏棋,进而伤了局中的三个人。 特别是看到他亲吻玄月,沈暮云觉得仿佛有一柄匕首,狠狠刺穿了心脏,那是无法言喻撕心裂肺的痛。 “霓裳……喜欢他……”沈暮云紧握着拳头。 “什么?” 听到这句话余青直接傻了,他立马明白沈暮云这么做的良苦用心,最终露出一抹苦涩的笑。 他万万没想到,沈家这对国色天香的姐妹花,竟然喜欢上同一个男人。 这就是她找自己演戏的原因吧? 因为妹妹也喜欢这个男人,所以她要让这个男人,彻底断了对她的念想,让他跟妹妹走到一块。 余青知道沈暮云这么做,看起来实在太傻了,更何况她不跟那个男人在一起,就能保证妹妹成功吗? 可是他也知道,对于沈暮云而言妹妹是最重要的,她绝不可能跟妹妹喜欢的男人在一起。 嗯? 正拉着玄月毫无目的的往前走,突然觉得之前任凭自己拉着的那只手,传来倔强无比的抗拒。 啪地一声。 他这边刚停下脚步,一个耳光落在脸上。 凌霄没有愤怒,反而满脸的愧疚,不敢看玄月:“我……对不起……” “姓凌的!你当你是谁?” 玄月的脸色一片铁青,无比愤怒的看着他:“你利用我?你有什么资格利用我?为了你那可怜的虚荣心和自尊,为了不在她面前丢脸——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?难道我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?你这个王八蛋!” “你想让我怎么偿还都行……如果还不解气,继续打……”凌霄低头喃喃道。 继续打? 这句话非但没有平息愤怒,反而让玄月更加火大:“你以为打你就能偿还?那是我的初吻,你拿什么还?你的命都不够还的!” 凌霄愣住了,他嘴唇蠕动着不知该说什么,最后低声道:“既然这样,那……你就杀了我吧……” 啪! 又是一个耳光抽过来。 依然没有躲开,低着头的凌霄听到抽泣声,当他抬起头的时候,发现泪水已经爬满了她的脸。 玄月用尽全力握紧拳头,哭着大喊道:“凌霄!从今往后你我再无瓜葛,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,永远!” 说完这句,她抹着眼泪转身跑开了。 永远! 永远! 那两个字仿佛钢针一般,刺在凌霄的心脏上。 为什么会很难过呢? 她……不就是自己用来寻找妖魔鬼怪,借助她的渠道斩妖除魔,增强自身修为的合作伙伴吗? 脑海中不由浮现出,跟她一次次并肩作战、出生入死的画面:他永远都不会忘记,当自己面临死亡,用精血制作符篆发动最后一击时,她泪流满面哭着喊不要的场景——真的只是合作伙伴吗? 为了在师妹面前,挽回那么一点可怜的自尊,为了发泄心里的愤懑,却深深伤害了另一个女孩。 啪! 他突然抬起手,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。 啪! 又是一耳光。 啪! 又是一耳光。 他用了很大的力气,好像恨不得把全身力气都用上,于是仅仅第一个耳光下去,鲜血就从鼻孔和嘴角渗出来——她说得对,自己真是个王八蛋。 更可笑的是自己竟以为,让她打几下就能偿还,心被伤了如何能偿还? “你干什么?” 刚跑出没多远的玄月,听到清脆的耳光声,回头一看他嘴角鲜血直流,心里的愤怒瞬间荡然无存。 她顾不上刚才‘老死不相往来’的狠话,飞也似的跑过来一把抓住凌霄再次抬起来的手。 “你干什么?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她哭着大吼。 “你说得没错,我是个王八蛋。”凌霄挤出一抹苦笑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看着他脸上的血,看着他眼神中无以复加的愧疚和落寞,玄月的心一下子软了:“我原谅你……” 凌霄愣愣地看着她,却没有丝毫被原谅的开心:“我想静静。” 看到他眼神中的黯然落寞,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,玄月忍不住暗皱眉头:她认识的凌霄不是这样的! 她突然再次变得愤怒起来,一把揪住凌霄的衣领:“你还是个男人吗?就因为沈暮云有了男朋友,因为她没跟你在一起,你就彻底失去斗志了?” “我不是!我只是想静静……” “不是?那你为什么为了一个女人,变成这副鬼样子?” 看到凌霄依然神情黯淡,玄月愤怒的用力推开他:“真灵子前辈白养了你,我真替他感到悲哀。他费尽心血培养的徒弟,原来是个整天只想着女人,不思进取的废物——在你心里,真灵子前辈的生死和斩妖除魔的责任,还没有一个女人重要吧?” “我说了,只是想静一静!”凌霄双眸一片火焰,恶狠狠地瞪着玄月,她竟然把自己说得那么不堪。 “静一静?” 玄月恶狠狠的瞪着他,吼道:“真灵子前辈身陷险境,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,你还有时间静一静?” 凌霄无言以对。 是啊,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去浪费,也许自己耽误的那一分一秒,就决定了师父的生死存亡。 他充满激怒的目光盯着玄月,眼睛里的怒火却逐渐熄灭,直到变成一抹坚定:“我知道该怎么做了……玄月,谢谢。” 第133章 濒死! 第133章 濒死! 凌霄敲响了书房的门,他知道沈暮云在里面。 没人应? 就在他准备拿手机打电话时,房门从里面拉开了,沈暮云出现在他面前,只是…… 他终于知道,她为什么没有马上应声。 她眼圈红红的,尽管脸上没有残留泪痕,但可以肯定不久前刚哭过,甚至有可能刚刚正在哭。 “你怎么了?” 凌霄被她这种状态吓了一跳,随后想到了某种可能,怒道:“是不是那个王八蛋欺负你了?” “他只是个普通人,怎么能欺负我?”沈暮云勉强挤出一抹笑容。 “哦……” “你……有什么事?” 沈暮云说话的时候转身回书房,把凌霄让了进来:“先坐吧。另外……” 她的话还没说完,正在朝椅子走去,凌霄的声音从后面传来:“暮云,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。” 离开? 离开! 背对着他的沈暮云,神情一僵愣在那儿不动弹了,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,这句话犹如当头棒喝。 她傻傻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,半晌才呐呐道:“你……要走?你是要跟我恩断义绝,再也没有来往?” “不是,你想多了。” 凌霄露出一抹笑容,解释道:“最开始住在这儿,是因为要你帮忙找师父,再后来你又碰到那么多麻烦,我必须留下来保护你。现在不一样了,你已经是星品三阶修为,已经掌握不少符篆——你有的是钱,只要制作一大堆符篆在身上,那些普通人不可能伤到你,我继续留下来也没意义了。” “为什么?”沈暮云背对着他紧握拳头,用力抿着嘴唇不让自己失态,她觉得心脏痛得要命。 “不过你放心,我临走之前会把更多的符篆教给你,还有其他一些有用的道法。” 凌霄拿出一大堆东西,一边说道:“不是你想象的那样,什么恩断义绝不相往来?我隔一段时间会过来一趟,不是还要检查你的功课吗?只是不一直住在这里了,毕竟我一个男人跟你们两姐妹,住在一块也不太方便嘛。” 为什么选择离开? 他很清楚自己,已经喜欢上师妹了。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,继续每天看到她的身影,甚至看到她跟那个男人来往,会影响心情甚至影响心境。 离开并非老死不相往来,只是不再像以前朝夕相处,不用一天到晚看到那个,心里喜欢却属于别人的女孩。 当然,他做出这个决定不仅出于自身考虑,还因为现在的沈暮云,已经拥有了自保的能力。 如果她依然只是个普通女孩,即便她成了别人的女朋友,凌霄也绝不会选择离开,毕竟他还肩负着项伯的托付。 沈暮云哪会知道凌霄的想法? 在她看来这只是托词,她认为师兄被伤透了心,要彻底跟自己断绝关系。 怎么会变成这样? 自己只是希望妹妹得到幸福,只是不想抢妹妹喜欢的男人,可是……他最终的选择却是从自己,同时也从妹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。 早知道会是这样结果,她死也不会演那场戏! 挽留? 又或者跟他道出真相? 顾不了那么多了,她不能再顾及什么面子,她绝不能眼睁睁的,看着这个男人从眼前离去。 “凌霄,不是你想的那样,我……” “大小姐,不好了!” 外面传来急促的惊呼声,声音是从客厅传来的,若非有极其特殊的事情,保镖绝对不会闯进别墅。 换句话说,保镖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,直接冲进别墅客厅里,肯定发生了非常紧急的事。 不是我想的那样是什么意思? 凌霄不由一愣,但现在不是询问的时候,他和沈暮云赶紧从书房出去,一眼看到站在客厅里的保镖。 “怎么回事?” 还在二楼走廊上,沈暮云就出声问道。 “是项伯……项伯回来了……”保镖赶紧说道。 “项伯回来了?”沈暮云大喜。 “项伯……快死了……” “什么?” 保镖的话仿佛一道晴天霹雳,沈暮云只觉得脑子犯晕,足足过了几秒才缓过神,顾不上形象朝楼下飞奔。 房间外面站满了人,这些都是沈家的保镖。 他们脸上写满了担忧,因为在这些保镖眼里,项伯是他们的‘老大’,是实力绝伦的强者,更是他们所敬重的长辈。 看到沈暮云跑过来,保镖们赶紧让出一条道,紧接着她推开房门进去,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。 项伯是沈家的守护神。 爷爷掌舵时是他守护着沈家,现在换成她这个孙女掌舵,依然由他守护着沈家。 在沈暮云的记忆中,无论爷爷还是自己,都遇到过或大或小的麻烦,然而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手,从未见项伯受过哪怕一点伤:在沈暮云眼里,项伯才是真正战无不胜,从来不会输的战神。 可是……眼前的人还是那个战神吗? 项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上身的衣服被医生扒下来了。 沈家的私人医生和两名护士,正在这个面积颇大,摆放着各种仪器的急救室里,对陷入昏迷状态的项伯施救。 全都是伤! 但凡视线能看到的地方,几乎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肉,就好像是从爆炸现场抬出来的尸体。 头发被烧焦了大半,整个脑袋上皮开肉绽,右边的眼睛只剩下一个血窟窿,身上布满各种各样的伤痕。 有爆炸造成的大面积皮肤烧伤。 有子弹洞穿的弹孔。 有类似刀剑砍伤的裂口。 别说是沈暮云,就连凌霄都目瞪口呆了。 这种伤势怎么可能活着回到沈家?这得拥有多强的实力才能撑住,并且需要何等惊人地意志力? “项伯……项伯……” 沈暮云泪如泉涌的呢喃着,紧接着尖叫着冲过去:“项伯……你怎么样?别吓我……你不会死的,不会的……” 这个老人守护了沈家很多年,虽说起因是爷爷救了他一命,但是这些年他救了沈家上下多少次命? 爷爷给予的救命之恩,他早就已经还清了啊! 他不欠沈家什么,反而是沈家欠了他太多太多,在沈暮云和沈霓裳心里,他就像自己的亲爷爷一样! “大小姐……” 医生额头上全是汗水,声音苦涩:“项伯的伤太重了,恐怕……对不起,我实在无能为力……” “不可能!你怎么能说无能为力?” 沈暮云额头上青筋暴跳,声嘶力竭的大吼:“你不是医学博士吗?你不是最好的外科专家吗?这里有全世界最顶尖的医疗设备,有最好的药物……你一定能救活项伯对不对?对不对?” 沈家拥有数以百亿计的财富,本身又是做医药生意的,这个急救室里的医疗仪器,连国内绝大多数省级医院都没有。 可是…… 古语有云,药医不死人。 哪怕拥有最好的仪器、药物、医生,也不是无所不能的——名扬海外的医学博士无奈低头。 “告诉我!你能治好项伯!”沈暮云嘶吼着。 “大小姐……” 医生深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项伯不仅外伤严重、多处骨折,而且内脏都已经处于枯竭状态。事实上,换成任何一个正常人,在这种伤势下立刻就会死去,我无法想象项伯怎么能坚持到现在,所以……他能坚持到现在只能说是奇迹,即便全球最顶尖的医生,也不可能救活他……” “项伯……项伯……你不要死了……”沈暮云趴在床边哭着大喊。 “暮云……” 轻微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传来,之前已经陷入昏迷的项伯竟然醒了,只不过他只能发出很虚弱的声音。 别说是动弹身体,连眼睛都无法睁开。 “项伯……不要死好不好?答应我不要死!” 沈暮云哭得梨花带雨,紧紧抓住项伯的手:“你怎么那么傻?为什么要一个人去那种地方?为什么要把所有事情一力担下?” 她…… 听到沈暮云的哭喊声,凌霄当场就愣住了——她竟然知道! 项伯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,知道真相的只有他一个人,他还以为沈暮云不知情,没想到她早就猜到了。 为什么不阻止? 因为她从小跟项伯生活在一起,她很清楚这个老人的内心何其固执,就像她无法阻止项伯称呼她大小姐一样,她知道就算自己阻止,也不可能改变项伯的决定——阻止的结果是,项伯不再找个理由,而是直截了当的离开。 “小子……”项伯的声音很轻,凌霄却能听见。 “我在。” 凌霄快步走过去,说道:“有什么话以后再说,将来有的是时间。” 说话的同时,他手里凭空多出几张符篆,项伯却出声阻止:“再不说……恐怕就没机会了……” 凭借强悍的修为和意志力,他拖着重伤之躯回到沈家,就是要告诉凌霄一个很重要的消息。 只要说出消息,便死而无憾! “你能救项伯对不对?” 沈暮云一愣,紧紧抱住凌霄的胳膊,哭喊道:“求你救他……只要你能救活他,我可以答应你任何……” 啪嗒! 毫不客气甩开她的手,凌霄怒道:“你认为什么事都可以讲条件?你要救项伯不需要你来求!” 他没有静心听项伯的遗言,一张符篆立马脱手而出:“凝魂聚元,疾!” 符篆凌空焚尽,竟然化作两股截然不同的气流,一股暗黄气流注入项伯大脑,另一股白色气流渗入心脏。 第134章 印符联手,回天之术 第134章 印符联手,回天之术 凝魂聚元符。 这是月品一阶的治疗性符篆,但是跟正气符和祛噩治疗性质不同,它不具备直接治病的效果。 反倒跟禁锢邪气暂时保命的封邪符类似,不过封邪符是针对阴邪的东西,比如封住阴气、剧毒等等,凝魂聚元符则是针对内外创伤:它可以在一段时间内,保住伤者的灵魂不散、心跳不停,只要没有咽下最后一口气,凭这道符篆就可以绝对保证,在一个小时之内不会死翘翘。 为什么不使用直接治疗的符篆? 原因很简单。 项伯的伤势太严重了,内伤和外伤都非常严重,也都是极其致命的。偏偏他目前掌握的治疗符篆中,都是治疗妖邪之气和内部疾病的,却没有一种能够治疗外伤,所以他必须找其他帮手。 这边凝魂聚元符刚打出去,祛噩符紧随其后脱手而出。 奇迹发生了! 项伯依靠意志力撑到返回沈家,一是为了再看一眼被他视为亲人的姐妹俩,二是为了把重要消息带回来。没回到沈家之前,意志力让他坚持着活下去,见到沈暮云之后这股意志力消失了。 他残存的那么一点生命力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流逝,顶多撑到说完最后几句遗言。 可是,随着两张符篆释放出去,他细若游丝不断减弱的气息,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强了一些。 凝魂聚元符保他一个小时内不死。 祛噩符则让他的内伤逐步恢复。 不过也仅限于此,不说凌霄无法治疗的外伤,单单是内伤也很难治愈,只因项伯的伤势太严重。 此外,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少事情,以前的符篆所剩无几,其中也包括祛噩符,偏偏以项伯目前的伤势程度,一张祛噩符远远不够用。 两张! 三张! 四张! 仅剩的四张祛噩符全部打出,项伯的气息又有了一些好转。 哗啦啦…… 凌霄快步走向不远处的手术台,也不管上面摆放的是些什么东西,胳膊一扫全都推落在地上。 手术台上很快摆放了一堆玩意,没人知道那些东西是哪来的。 沾了墨水的毛笔,迅速在一张白纸上书写,漂亮的小楷印在纸面上。 呼…… 对着白纸上未干的字迹吹了口气,他随手把那张纸递给沈暮云:“按照上面去抓药,怎么熬药不用我教吧?” “明白!” 之前哭得肝肠寸断的沈暮云,重新变得干净利落雷厉风行,只因从凌霄的言行和项伯的好转情况,她看到了救活项伯的希望,因此现在要做的不是伤心欲绝放声痛哭,而是好好配合师兄救人。 “小子,我知道你能救活我,可是……” 凝魂聚元符和祛噩符相辅相成,虽然治不了外伤,内伤却已经好了一些,项伯的声音稍微有一些力气了,也不再像起初那样吞吞吐吐:“我是武者。一个筋脉破碎丹田尽毁的武者,还有活下去的意义吗?” 那边给沈暮云开了药方,正准备临时制作祛噩符的凌霄,听到项伯这句话直接傻愣在当场。 武宗不擅长治疗,但大多数道门却擅长疗伤,其中有一些门派疗伤法术之强,但凡只有一口气就不会死。 曾经作为剑阁的核心精英,项伯又怎么会不知道? 凌霄终于明白了。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能救活他,而是他根本不想继续活下去。 他是武者。 这么多少以来,他一直把守护沈家当做使命,可如果他不再是武者,而是个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废人呢? 失去了武者的强大能力,失去了守护沈家的能力,像个残废一样活着,还不如死了来得干净! 筋脉破碎! 丹田尽毁! 听到这句话,凌霄心里不由一个激灵:别说是以战斗为主的上清道宗,纵然以治疗之术闻名修道界的药宗,也决然不可能治得好——这种伤势是无药可医的,两种伤势中的任何一种,都会让绝世高手变成残废。 “听我跟你说正经事,然后……别救我了,让我自生自灭吧。” 项伯神情黯然,喃喃道:“既已失去了守护沈家的能力,继续活着只会是暮云和霓裳的拖累。” “别说了。”凌霄叹了口气。 “你仔细听好了……” “我让你别说了!” 凌霄突然满脸激怒,双眸中精光闪烁着盯着项伯,厉声喝道:“在你决定不惜生死离开的时候,我心里其实挺佩服你的,可是现在……你到底有多自私?口口声声说什么,失去了守护沈家的能力,不愿意拖累她们姐妹,这些还不都是站在你自己的立场考虑?你看到暮云刚才哭成什么样了吗?你知道你死了她会有多伤心?我就想不通了,沈家是穷得揭不开锅了吗?就算你变成残废躺在床上起不来,以沈家的财力物力照顾你,好像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吧?” “可是……”项伯愣住了。 “可是你为了自己的私心,根本不在乎她们姐妹。” 毫不客气打断项伯的声音,凌霄冷笑连连:“她们早已把你当成亲人了,你就那么希望她们陷入,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?无力守护沈家,所以失去了存在的价值,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——难道你以为,她们姐妹在乎你,是因为你对沈家有没有价值?你太辜负她们对你的感情了!” 项伯愣住了。 那只没有瞎掉的眼睛里,有一抹泪光隐隐闪动。 他缓缓闭上眼睛,低声说道:“小子,不管你用什么办法——救活我!” 听到这句话凌霄露出一抹笑容,语气坚定的说道:“放心!上清道宗擅治内伤,清微门擅长治疗内伤,等一会玄月就过来了,由我们二人联手,但凡你还有一口气在的话,想死都难!” 空白符纸摊开在手术台上,蘸满了火云砂的狼毫笔,注入灵力后勾勒出一个个怪异的符号。 祛噩符是星品符篆,理应用赤血朱砂制作。 然而,当凌霄达到了月品修为,以品质更高的火云砂制作,其功效也将大幅提升,疗效也会更加显著。 那位声称项伯无救的医生,在国外有不小名气的医学博士,早已变成一尊不会动弹的木雕。 这怎么可能呢? 按照项伯的伤势,以及他先前的生命体征,最多只有几分钟可活。 现在…… 他非但没死,反而生命力越来越强了,简直匪夷所思! 因为之前那个私人医生,勾结外人做内应最终自杀,新医生来沈家还没多久,他对凌霄的了解少之又少。 这一刻,他被彻彻底底惊呆了。 当他一开始看到凌霄拿着符篆,若非现场情况紧张,他甚至会笑出声来——敢情这家伙是个神棍! 现在他却没有那种想法,他觉得所谓的医术、科学,全特么都是扯淡,世间竟有如此神乎其神的能力。 只是,凌霄给他带来的震撼,远远比不上后来的玄月。 毕竟上清道宗擅长治内伤,除了释放符篆时的光影效应,医生只是看出项伯的气息逐渐增强。 玄月呢? 接到凌霄的电话之后,她和莫云枫很快就来了。 这位医学博士眼睁睁的看着,这一男一女双手结出五颜六色,以光芒组成的神奇而又神秘的符文。 当印法落在项伯身上,更神奇的一幕出现了。 那些刀剑、子弹、爆炸造成的伤痕,竟然出现肉眼可见的变化。 无数小肉芽慢慢的长出来,就好像很多蠕动的小虫子,伤口就那么神奇的快速愈合。同时,项伯体内传来一连串咔吧咔吧的声响,那些断裂的骨骼慢慢拼接起来,断裂处逐步吻合重新生长。 这特么是在拍魔幻电影呢? 玄月和莫云枫不断释放印法,凌霄则是把新制作的祛噩符,一张又一张不要钱似的打出去。 “他身上到底有多少伤?” 莫云枫一边释放印法,一边目瞪口呆的呐呐道:“能活着回来简直是奇迹,换成我早就死了……” 看到外伤恢复得差不多了,由莫云枫一个人释放印法,玄月走到床边伸手扣住项伯的手腕。 片刻后,她的眉头皱成了一团,喃喃道:“眼球已经坏死了,那只眼睛没办法复原,关键是……经脉和丹田都毁了。” 治疗是建立在一定前提之下的,比如清微门治疗外伤,只限于破坏性的撕裂、洞穿、骨折等等:胳膊被砍了一刀能修复,如果整条胳膊都不见了,那是绝不可能再生的,项伯的左眼也是如此。 眼球都没了还怎么治疗? 至于经脉和丹田的问题,则已经脱离了内外伤的范畴,任谁都不可能治得好——项伯一身武学势必彻底丧失。 “能活下来,我就很满意了。” 项伯露出一抹笑容,躺在床上朝玄月和莫云枫拱手:“两位救命之恩,恐怕……这辈子无力回报了。” 尽管内外伤恢复了大半,但是异常沉重的创伤,会造成精气神的极度耗损,因此未来一段时间还需要修养,并且辅以凌霄开的中药。 不多时,沈暮云端着熬好的中药跑来,连沈霓裳接到电话,也直接翘课从学校里跑回来了。 对于她们姐妹二人来说,项伯不是沈家的仆人,也不是什么管家,而是她们最重要的亲人之一。 “前辈,你可以说了。”凌霄抹去额上的汗水说道。 “说什么?” 项伯一愣转而回过神来,仅剩的左眼中闪烁着,无以复加的仇恨:“你们绝对想不到是谁!” 第135章 你是在说我吗? 第135章 你是在说我吗? “是谁?” 沈暮云紧握着拳头,从项伯濒死的心情中恢复过来,她现在心里充满了仇恨:到底是谁走漏风声,让那个境外杀手组织,想方设法要置自己于死地?这个人,一定是跟自己认识的。 项伯正准备说,凌霄眸子里杀气升腾:“我想……我知道了。” 他知道了? 所有人都愣住了。 就在大家惊讶地看着他时,他深深地看了沈暮云一眼,起身向外走去:“照顾好项伯,再见。” “你去哪?” “让想你死的人先死。”凌霄头也不回。 “你……” 不等沈暮云再说什么,他的身影已经从视线中消失,沈暮云顿时花容惨变。 表面上看来,他是去帮自己对付幕后黑手,事实上呢? 当那些想让她死的人死了,她不会再像前段时间那样,生活在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之中。 他没有继续保护她的必要,他可以走得更加理所当然,甚至由于安全有了保障,他不需要再传授她道法。 从今往后,再也不见! 想到这她赶紧站起来,却最终没有追过去,因为沈霓裳在旁边,她不能在妹妹面前坦承。 玄月冷冷看了一眼沈暮云,声音冷漠如冰:“别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了,你装给谁看呢?” “你说什么?”看到有人攻击姐姐,二小姐勃然大怒。 “你这幅表情是什么意思?该不会是想脚踏两只船吧?既然有了男朋友,就守着属于你的东西过一辈子,不要再惦记其他的了——你当他是草,事实上你才是草,他离开你只会活得更好!” 玄月冷笑一声转身离去,满头雾水的莫云枫赶紧追上去,留下同样满脸莫名其妙的沈霓裳。 “姐,她到底在说什么?你有男朋友?还有……那只土鳖也怪怪的,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” “没事……没事……”沈暮云喃喃道。 “一定有事!告诉我!” “我说了没事!” “你不说我也会查。” “霓裳……” 沈暮云眼圈突然红了起来,紧紧咬着嘴唇说道:“别再管别再问了好不好?他……注定只是个过客……” 这话让沈霓裳惊呆了,半晌才呐呐道:“你说什么?你是说……那只土鳖要走……要彻底离开?” “别问了……霓裳!你要去哪?” “我要知道,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我不能让他不明不白的走!”沈霓裳快步朝外面跑过去。 “你……” 可惜,沈暮云没办法拦住妹妹,她很清楚这个妹妹的性格,想知道的事不可能轻易放弃。 怎么办? 看着房间里只剩下她自己,以及躺在床上的项伯,沈暮云突然觉得很无助,好像世界末日了似的…… 迈凯轮mp4飞驰在马路上。 玄月在驾驶位开车,凌霄坐在副驾驶室,他拨通李贺的手机号码,让他帮忙寻找一个人。 听到他说出来的名字,玄月顿时愣住了:“是他?” “不确定,但他肯定是知情者之一,如果我没猜错的话……很可能还有一个老不死的混蛋。” “你……” 玄月没有纠结于,凌霄为什么能猜出幕后黑手,她沉吟片刻后喃喃道:“你要帮她做这些?” 视线毫无焦距的看向前方,凌霄淡淡说道:“她是我师妹。” “我知道……”玄月声音很轻,眼神深处有一抹黯然。 “而且,只有彻底除掉她身边的危险因素,我才能真正放心的离开,去做我该做的事情。” “真的?” 玄月大喜,随后突然想起一件事,赶紧说道:“凌霄!如果你的猜测是对的,恐怕没那么简单!” 以前,凌霄在山上跟师父在一起,师父为了掩饰他天赋普通的真相,从不带他跟其他修道者接触,对于武宗更是很少提及,以至于他出山之后接触了很多人和事,都是他过去所不知道的。 即便是现在知道了不少事,却依然有很多不了解。 比如…… 修道者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武者的天职又是什么呢? 武者虽是从上古时期,属于修道一脉的剑道演变而来,但是修炼方式完全不一样。这就导致武者虽然战斗力也很强,但他们的能力并不适合降妖除魔,因此降妖除魔成了修道者的责任。 可是武宗既然跟道门共执牛耳,又怎么可能一直无所事事呢? 更进一步,如果武宗没有尽到某些责任,他们的存在也就没有价值了,所以武宗负责另一方面。 那就是——守护! 没错! 修道者的天职是降妖除魔,保证人类社会不被妖邪所侵,武者的天职则是保证,炎黄不受妖魔鬼怪以外的力量侵犯。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其他国家强大能力者,对炎黄的国家利益造成损害,二是保护炎黄的重要人物不被暗算。 如果凌霄的猜测准确无误,他的复仇目标里面就包括,可能受到保护的某个人! “这样啊……” 听完玄月的解说,凌霄忍不住皱了皱眉,最终冷笑出声:“可问题是……我必须要那么做,才能安心离开沈家。” “凌霄,这件事必须从长计议,只要确定他们有错,我们可以先去禀报师门,让师门长辈找武宗讨回公道。”莫云枫赶紧说道。 “我的师门现在只有我,你觉得对方会在乎,只剩一个人的上清道宗吗?”凌霄忍不住冷笑。 我必须要那么做,才能安心离开沈家。 安心离开! 回味着凌霄这句话,玄月沉声道:“我帮你!” “师妹!”莫云枫大急。 既然武宗有武宗的职责,这么做就等于挑战武宗的天职,很容易造成两个门派之间的冲突。 关键这事是由他们这边挑起的,一旦事情闹大了的话,责任也将由他们这个过错方承担。 “你要是害怕就别去,但不要阻止我!”玄月喝道。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 “你要是敢偷偷报告师门,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,另外……就算你现在报告师门,也已经来不及了。” “师妹,你……” 莫云枫气得牙痒痒,他觉得凌霄这么做还算有点理由,师妹掺合进去就太胡来了,可是他却没办法阻止,那就只能…… 思索了一会,他狠狠一咬牙:“反正这条命也是捡来的,今天就陪你们疯一次,就当还了凌霄的人情!” 在一次次斩妖除魔的过程中,屡次碰到生死存亡的危机时刻,每每都是凌霄让大家化险为夷。 可以说,凌霄救过他不止一次。 这时,手机铃声响起。 看到是李贺打过来的,凌霄按下接听键,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,挂断电话后凌霄说道:“安康医院。” 安康医院在洪都市并不出名。 人尽皆知的是第一人民医院这类公立医院,出名的私立医院也都是,整天在电视广告上看到的,打着人流、美容、妇科旗号的那几家,安康医院从来不做广告,只因这家医院服务于高端人群。 拥有最顶尖的医疗团队,拥有最精良的仪器,拥有最好的环境,更重要的是绝对保密性。 总之,这家医院的客户群体,只针对上流社会人群。 在洪都上流社会大家都知道,而对于中低端人群……就算打广告怕也没人去,只因收费实在太高昂了。 这里没有普通病房,只为会员客户服务,每一个病房都是vip,不过vip也有三六九等之分。 毫无疑问,苏俊住的是顶级vip病房。 他的伤很严重吗? 事实上,即便凌霄打的那一耳光,确实用了很大力气,但在不留后遗症的前提下,又能严重到哪里去?轻微脑震荡外加牙齿松脱,通常是不需要住院的,问题是苏俊实在没办法出门。 被打到现在才几天工夫,虽然没造成严重后遗症,但脸上的淤青肿胀,却不是这么短时间能恢复的。 苏家的嫡系,洪都市乃至整个江州省,上流社会圈年轻一代中,堪称领军人物的青年才俊。 可以说,活跃于上流社会圈中的他,就是苏家放在外面的招牌! 他能顶着一张被打成猪头的脸,在消息传播极快的圈子里抛头露面吗? 当然不能! 他丢不起这个人! 所以,虽然根本不需要住院治疗,他还是一直待在医院里,打算等到脸上淤痕消尽再走。 为了不被外人知道,他没把住院的事告诉任何人,包括身边那帮跟班。 医院的服务态度非常好,病房的硬件设施也很好,如同五星级酒店行政套房,苏俊却开心不起来。 他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面镜子,看着镜子里恢复了大半的脸,呐呐道:“再过两三天就差不多了吧?” 凌霄! 凌霄! 由于住院的事没对外透露,那帮跟班也没来看望他,这几天大多数时间他都一个人待在病房里。 一个人待着很无聊就会胡思乱想,可想而知他所想的人,正是让他住院的那个混账王八蛋。 “为什么……” 再一次想到凌霄,他眸子里闪烁着阴冷怨毒,咬牙切齿的低吼:“为什么他还没有被干掉?为什么他还活着?那些该死的家伙……他们不是承诺过么?为什么没有再次行动?这帮混蛋!” “你在说我吗?”淡淡的声音传来,近在咫尺。 “谁?” 刚说完这个字,听出声音是谁的苏俊骇然色变,满脸惊恐大叫:“你……你是怎么进来的?护士!保安!快……” 凌霄笑眯眯的看着他,竟然没有阻止他大声叫喊,因为刚刚他说话的时候,玄月已经打出一个印法。 第136章 先杀身,再灭魂! 第136章 先杀身,再灭魂! 绝痕印。 功效跟印法的名字一样,那就是断绝所有显露的痕迹:在印法释放之后,形成一个笼罩病房的结界区域,这个区域内的声音无法传出,甚至从外面看进来,也只能看到苏俊一个人躺在床上,维持着一开始的画面。 至于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,这对于三人而言实在没什么难度,翻墙爬窗还不是轻而易举? 苏俊脸色一片铁青,自己都快喊破喉咙了,竟然没有一个人进来。 “怎么不喊了?” 凌霄毫不掩饰眸子里的杀机,冷笑道:“你现在一定很害怕吧?你发现自己当做对手的人,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,对吧?” 是的! 苏俊快被吓死了! 他最开始并不认为凌霄有什么能耐,随着那次李家举办拜师宴,凌霄在酒会上表现出一些能力,他认为这个对手是有本事的,但绝对不可能跟自己抗衡,然而就在刚刚他发现自己错了。 这三个人毫无声息的进入房间——他们是怎么进来的? 门没开,窗关着。 还有,那个女人手上竟然闪烁着一片光华,看起来如同魔幻电影一般,随后无论自己怎么喊都没人进来。 他突然想起上次被抽耳光前,凌霄跟他说的话:“从今天开始,我不会只是拿你当个消遣的玩具,我会真正出手对付你。” 当自己把他当成对手时,对方只把自己当成消遣。 这就意味着,对方压根就没有认真对付自己,可即便是那样,自己还是一次次输得一败涂地。 换句话说,当对方真正开始对付自己时,那将是无法抗衡的! “你……你到底想怎么样……”苏俊脸色铁青。 “是不是很奇怪,那些外籍杀手虽然没得逞,但针对沈暮云的暗杀却没停过,这次为什么很长时间没动手。” 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!” “现在我来告诉你答案,因为……那个杀手组织的老巢被端了,那个位于大洋深处的小岛,包括岛上的上千个杀手组织成员,全部都被斩杀殆尽——人都死光了还怎么执行任务呢?” “你……” 苏俊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恐,流露出无法相信的神情,在他看来对方这番话简直是天方夜谭。 那个杀手组织有多强? 占据太平洋深处的某个岛屿,借助大量精锐杀手和精良武器,经营多年的岛屿必定固若金汤。 可是,那么多装备现代化武器的杀手,竟然被杀了个精光——这怎么可能? 然而对方说得那么精准,说出了杀手组织大本营所在的位置,甚至连苏俊都不知道的杀手数量,对方都能说出具体的数目,还能不相信吗? 换句话说,对方不仅干掉了所有杀手,而且从杀手口中逼问出,出卖沈暮云的幕后真凶了。 辩解已经毫无意义! “看来你已经逼问出真相了。”苏俊紧握着拳头。 “杀那些杀手的人不是我,我更没有逼问出什么真相,只是猜的……不过,看来我没有猜错。” “猜的?”苏俊傻了。 凌霄确实是猜的,因为项伯还没告诉他幕后黑手,他就已经离开沈家了,不过他对猜测的结果有绝对把握。 其实之前发生的不少事情,仔细想来已经有些端倪,但还不足以让人想到这些,直到项伯准备告诉他真相的时候。 当时项伯的神情很愤怒,好像遭到背叛了似的,再联想到之前发生的事…… 境外杀手组织为什么要对付沈暮云? 只因从沈暮云的爷爷开始,就在秘密研究某种神奇的药物,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,这种药物一旦问世,足以引发全世界的轰动。可想而知,倘若被实力强大的组织知道消息,肯定会想方设法夺取药方,由于掌握这项研究秘密的只有沈暮云,她自然成为杀手组织的头号目标。 问题来了。 研究药物的事秘而不宣,连炎黄之内都没人知道,境外杀手组织怎么知道? 毫无疑问,肯定有知情人泄漏消息。 不过,沈暮云曾经跟凌霄说过,她说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她和项伯,她相信项伯不可能告密。 但这仅仅是她的认知:这项研究是从她爷爷掌权时开始的,有没有一种可能,是她爷爷告诉了其他人呢? 因为不知道爷爷有没有告诉别人,所以她根本猜不出泄密者是谁。 当项伯流露出愤怒神情,就意味着这个泄密者,跟沈家有着很密切的关系——只有被关系近的人背叛,才会流露出那种神情,这样范围就大大缩小了。 会是谁呢? 于是他联想起一件事:苏俊让吕明辉追沈霓裳。 这件事刚发生时,凌霄认为苏俊这么做的目的,是为了报复沈暮云:毕竟他跟沈暮云有婚约在先,而自己却屡次装出跟沈暮云是一对,这样一来苏俊恨沈暮云并不奇怪,只是大小姐身边有人保护,想报复她并没有那么简单,所以才把魔爪伸向沈霓裳——这个逻辑合情合理。 现在想来,还有另一种可能! 沈家现在由沈暮云掌舵,如果沈暮云死了呢? 如果吕明辉追求沈霓裳成功,他们俩真正在一起了,就等于间接控制了整个沈家。退一步,即便追求不成功只要把她推倒,凭借那段不堪入目的视频,也一样能够要挟到沈霓裳吧? 最重要的是,事发时吕明辉早在一个多月前,就已经开始刻意接近沈霓裳,那个时间恰好是沈暮云拒绝苏俊。 沈家有两种有价值的东西。 一是数百亿的财富。 二是那份新药药方。 沈家的目标是财富,境外杀手组织的目标是药方,各取所需的情况下,彼此完全有合作的理由。 另外,凌霄不止一次听苏俊说过,诸如‘你得意不了几天’、‘你快死了’这类话,这不更加证实了这种猜测? 至于说沈暮云的爷爷当年,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苏家,这一点不难理解:沈暮云的爸爸对公司无意,沈家最终由沈暮云接掌,当年两家已经订了娃娃亲,沈暮云将来会是苏俊的妻子,这份偌大的家业间接就成了苏家的,再加上两家老爷子的关系,还有什么秘密是不能说的呢? “其实你挺幸运的。” 看着目瞪口呆的苏俊,凌霄眯着眼睛说道:“本来还准备等你伤好了,先把那一耳光打完再慢慢带你玩,可是现在……那一巴掌看来不用打了。” “你……如果你敢乱来,以我沈家的能力……” “沈家?” 身影一闪到了床边,凌霄速度快逾闪电,一把掐住苏俊的脖子,把他拖下床提起来双脚离地:“你该不会天真的认为,我说的幕后黑手是你吧?杀你,只是因为你对沈霓裳做的事,还有你也是知情者,至于你口中的沈家……如果我猜得没错,那个老东西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吧?” “咳咳咳……” 被卡着喉咙说不出话的苏俊,一张英俊的脸憋到通红。 凌霄眸子里杀气冲天,一字一顿道:“不用拿沈家威胁我,用不了多久,会有其他人下去陪你——后会无期。” 咔嚓一声。 刚才还在拼命挣扎的苏俊,颈骨被一股大力捏碎。 身体不再动弹脖子歪到一边,失去神采的眼睛睁得很大,仿佛在盯着天花板看,依稀残留着临死前的恐惧。 “死了吗?” 苏俊以为自己已经死了,随后却看到恐怖地一幕:他的身体被凌霄提着,双脚离地瞳孔涣散,紧接着被凌霄丢垃圾似的丢在地上,可问题是……自己怎么会看到这些?难道世上真的有——鬼? 显然,当身体死去他现在已经是魂魄了,从震惊中逐渐清醒过来,他立马想到传说中的种种。 对! 人是看不见鬼的,鬼是不会死的,而且……报仇! 他要报仇! 他要像电视里放的那样,变成强大的厉鬼复仇,让凌霄死无葬身之地! 当然了,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,事实上他压根就不知道,该怎么变成凶猛强悍的厉鬼。 发现对方没注意已是魂魄的自己,他脸上带着一抹狞笑,发疯似的朝凌霄冲去,伸出鬼爪抓向对方后心。 然后…… 他骇然发现竟然扑了个空——他竟然从对方身上透过去,仿佛彼此之间属于不同的时空! 毕竟,他对鬼的认知都来自于电视小说之类,正常死亡的鬼魂根本没有攻击力,不会对人类造成任何伤害。只有因为某些机缘巧合,变成了拥有强大能量的鬼魂,才有可能拥有攻击力。 “没打到,是不是很失望?”声音突然传来。 “你……” 变成鬼魂的苏俊,差点被吓得当场尿出来,他充满惊恐的大声尖叫:“不可能!我是鬼……你看不见我,听不到我说话……” “你好像忘了我是干什么的。” 凌霄露出一抹诡异的笑,阴测测的说道:“原本人死债消,按理说我应该放任你入轮回,可惜……你竟然死性不改还想对付我,那就没办法了,我要再杀你一次——这一次,让你神魂俱灭不入轮回!” 箭雨符。 这是灵箭符的升级版,犹如罡刃阵符是罡刃符的升级版,符篆脱手立马化作肉眼看不见,在灵目看来呈银色的小箭。 整整八枚银色小箭,呼啸着朝苏俊的魂魄飞去,随后尖锐无比的惨叫传来:那一刻苏俊发现小说和电视都是骗人的,原来鬼魂一样能感觉到痛,而且是深入灵魂远超肉身的更大痛苦。 转瞬之间,他的灵魂彻底烟消云散,这才是修道者最可怕的能力——不仅杀死你的身体,还能杀死你的灵魂。 让你魂飞魄散,永世不得超生! 第137章 公报私仇 第137章 公报私仇 三辆轿车在高速路上匀速行驶,前后各有一辆轿车开路和殿后,苏怀山坐在中间那辆黑色奥迪车里,有些疲惫的轻轻捏着眉心。 刚从下面一个地级市回来,持续几天的调研工作,对于年过六旬的他来说,身体方面多少觉得有些吃力。 还好…… 如今的苏家第二代已经上位,在要害部门执掌不小的权柄,即便自己退下来苏家也不会倒。 突然,前面那辆轿车戛然而止! 紧接着后面两辆车急忙刹车,正在闭目养神的苏怀山被吓了一跳,睁开眼睛才发现前面路中央站着一个人。 是他? 苏怀山的眉头皱成一团,他见过这个年轻人:两个月前带孙子找沈暮云提亲,非但没成功还碰了一鼻子灰,向来被自己引以为傲的孙子,更是输得一败涂地——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年轻人。 再后来,身处高位的他没时间去管这些,只是偶尔听说过一些,关于这个年轻人的事迹。 想不听也不行啊! 这小子在圈子里名气极大,已经成了几个家族的座上宾,还有更多家族都想跟他拉近关系。 正因为这样,他多次告诫孙子不要招惹他,然而心高气傲的孙子屡次受挫,怎么会轻易善罢甘休? 这不,前些天孙子就闹出一件大事,若非大儿子及时赶到,真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样子。 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……他来干什么? “大胆!” 前面那辆车上的几个人,下车后指着凌霄厉声呵斥:“你是什么人?知不知道后面车里坐的是谁?” “苏怀山,出来吧。”凌霄根本不理会这些人。 “简直放肆,我……” “你们都退下。” 略显苍老的声音传来,苏怀山下车后慢慢走过来,死死盯着凌霄的脸:“看来凌小友来意不善。” “既然我来了,你就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,所以……你还是去死吧。”凌霄眸子里杀机闪烁。 “死的只会是你。” 冰冷的声音刚传入耳中,苏怀山身边凭空多出一个人。 那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,中等身材不胖不瘦,长相也平平无奇,却给人高山大岳般压迫感。 他就那么很稀松平常的站在苏怀山旁边,然而放在同道中人眼里,犹如一道不可摧毁的防御屏障。 “我们认识?”凌霄皱眉。 “不认识,不过我听说过你。” “我那么有名吗?” “穆凯。” 男人眸子里杀机炽热,冷声喝道:“他是我师侄。” 不会那么巧吗? 尽管从玄月口中听说了,一些地位极高的要员,身边会有武宗高手保护,凌霄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,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保护苏怀山的武者竟然来自烈血宗,而且还是穆凯的师门长辈。 “这么说,你打算替他报仇?”凌霄笑了。 “错。” 男人轻轻摇头,寒声道:“我知道你们有冲突,但也仅限于知道。既然是他主动招惹你,我不可能为了他挑起道门和武宗的冲突。可是……很不巧,你正好撞上我履行职责的档口上了。” 说白了,他从师侄那儿听说了那件事,然而他如果去找凌霄麻烦,很可能会因此把事态扩大到,道门和武宗之间的冲突。 因为事后他经过调查发现,当天是穆凯去追江雪滢时,行事过激才引发的冲突,穆凯才是那件事的过错方。 他心里恼怒却不能怎么样。 但是! 身为烈血宗弟子的他,在洪都有一个重要任务,那就是负责苏怀山的安全,为期一个月。 所有达到一定级别的官方要员,身边都会有数量不等的武者保护,只不过这些武者平时并不出手,只有碰到特殊事件才会显露——武宗有几个人负责保护苏怀山,每人轮流一个月换一次班,这个月正好赶上他。 这样一来,得知了师侄的事心里不爽,却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直接对付凌霄,今天却碰到对方主动创造机会。 他现在是在履行保护职责,凌霄却跑过来要杀苏怀山,他有足够的理由干掉对方,而且不会引起任何麻烦! “哦……原来是公报私仇。”凌霄会意一笑。 “你可以这么认为。” 男人眸子里精光一闪,远超穆凯的真气波动出现,他那一双拳头金光隐现:“你们带苏先生离开。” “等一下!” 苏怀山大惊失色,他身边那些部下并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能力,那是刻意隐藏的缘故,他却知道这个人的实力何等惊人:“罗先生,等一下!先听听他怎么说,至少也该知道原因吧?” 之前为免引起道门和武宗冲突,心里愤怒却不能对凌霄动手,现在有了公报私仇的好机会,怎么可能白白错过? 男人脸色一冷,低声喝道:“苏怀山,你大概搞错了一件事,我不是你的部下,你没有权利命令我。” 无论修道者和武者,都不会直接干预政事。 然而,这些远远超越普通人的存在,怎么可能没有特殊地位? 没错! 他们拥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:虽然不直接干涉政事,不担任任何职位,却拥有着极其超然的身份。 别说是苏怀山,即便是国家权利最巅峰的那些人,在顶尖的道门和武宗面前,也会保持绝对的尊敬。 “我知道,只是……唉……”苏怀山最终没有再说什么。 “小子,去死吧。”男人露出一抹狞笑。 “罗修。” 淡漠地声音钻进耳朵里,一男一女联袂而来:“烈血宗外门执事,月品三阶修为……你真以为自己有能力杀他?” 玄月说话的同时,指尖灵力透出,俨然做好了动手准备。 月品二阶! 果然! 感受到玄月释放出的灵力,罗修脸色不由一凝:其实穆凯告诉他冲突的事,并不是为了讲述双方的敌对关系,而是要告诉他一件很重要的事,那就是来自清微门的玄月,以不足二十岁的年纪,竟然达到了惊人地月品二阶。 要知道,没多久道法大会就要举行了,紧随其后正是道门和武宗,所联合举办的顶尖对决。 昆仑决的意义可不只是,道门和武宗之间争面子那么简单,其中还直接关乎双方的切身利益。 由于赛事是由年轻一代上场,不足二十岁就达到月品二阶的玄月,无疑会成为这场比赛中的黑马。 毕竟,这种实力在同龄人中,实在是太夸张了! 就拿莫云枫和穆凯来说,他们俩在各自门派中,都是年青一代的精英天才,以二十多岁的年纪达到月品一阶。可是,玄月却连二十岁都没有,反过来还比两人高出一阶,这意味着什么? 一阶之差看似不大,然而正常修炼的话,哪怕以莫云枫和穆凯的天赋,没有七八年也不可能。 七八年之后他们是什么年纪? 也就是说,玄月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,达到他们这种天赋优秀的弟子,三十多岁才能达到的程度! 罗修不敢杀玄月。 如此天赋的她,在清微门绝对被当成核心精英,如果把她给杀了,怕是清微门会跟烈血宗拼命吧? 可是……籍籍无名已经沦落的上清道宗,却没有跟烈血宗一较长短的能力。 更重要的是,凌霄跑过来杀苏怀山,本身就是过错方。 “看来,你们也准备加入。”罗修冷声道。 “很明显。”玄月笑道。 “那就让我看看,你有没有本事救他!” “该死!” 凌霄忍不住暗骂。 既然已经知道了罗修的修为,他一点都不畏惧,跟玄月和莫云枫两人联手,他有绝对把握击败罗修,但前提是他必须施展全力,这就会导致他现在的实力曝光,对将来的昆仑决不利。 心思一动,他手中多出几张符篆,冷笑道:“她救我?你是不是以为,我没有足够的实力对付你?别忘了上清道宗的能力是什么,很巧合的是……师父给了我一些防身的宝贝,要不要试试看?” 上清道宗的战斗方式,跟绝大多数道门都不同:他们不用临时使用灵力战斗,而是用提前制作好的符篆。 换言之,如果真灵子给了凌霄更强的符篆,即便凌霄本身实力不济,也一样能用师父的符篆,释放出远超自身修为的战力。 罗修不可能认识,凌霄手里的符篆是什么级别的,但他很清楚的知道,上清道宗所谓沦落只是门人弟子太少,但身为掌门的真灵子,绝对是最顶尖的高手——他在真灵子面前绝对会被吊打。 对方如果有真灵子制作的高阶符篆,无异于真灵子亲自跟他对决,还不得把他撕成碎片? 况且,既然上清道宗没剩几个人了,真灵子对仅有的弟子大为照顾,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。 因此凌霄身上有高阶符篆,好像一点都不值得意外吧? 打? 显然打不过! 不打? 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,毕竟保护苏怀山是他的职责,好比修道者见到妖魔鬼怪,不能因为不是对手就跑路。 既然打不过又不能看着苏怀山被杀,罗修只能选择另一种解决方式:“你应该知道我的职责是什么,如果你对苏怀山动手,我就必须拼死一战,而且……相信我,即便你现在能杀了他,烈血宗乃至整个武宗所有门派,都不会放过你!” “那又如何?”凌霄冷笑。 “至少,你应该告诉我,为什么要杀我,不是吗?”苏怀山怒声喝道。 “为什么要杀你?” 凌霄快被气乐了,事到如今他竟然还在装蒜:“像你这种背信弃义的人,难道还配活在世上?” 第138章 匪夷所思的结果 第138章 匪夷所思的结果 一直身居高位的苏怀山,从来没被人如此辱骂过,当即老脸色变:“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?” “我当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,可是……老不死的,你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?” 凌霄丝毫不掩饰眸子里的杀机,眯着眼睛死死盯着苏怀山:“枉沈家老爷子把你当成至交,对你推心置腹,甚至把孙女许配给你孙子——就因为暮云不愿意嫁给苏俊,就因为你苏家得不到沈家的财富,你竟然想杀了暮云,利用控制霓裳获得沈家的财富,你这种人死不足惜!” “你……你到底在说什么?”苏怀山满脸震惊和激怒。 “怎么?做了还不敢认?事实就是,那个杀手组织已经被灭掉了,你的阴谋已经大白于天下!” “凌霄!” 苏怀山出离的愤怒了,爆喝道:“我承认,暮云拒绝跟小俊的婚事,让我很不舒服也很难过,毕竟这是两家长辈当年定下的。但是在我心里,老沈是我的兄弟,他的孙女跟我的亲孙女没两样,我就算死也不可能对暮云下杀手!” 凌霄傻眼了。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,如果那件事真是苏怀山干的,他就没办法不承认了,更不可能如此理直气壮。 可是……不是他还能是谁? 苏俊明显知道这件事。 沈家老爷子当年总不至于,把这件事告诉苏俊吧? 以两家的关系他只会告诉,跟自己关系最亲近的苏怀山,苏俊肯定是从苏怀山口中得知。 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当年沈老爷子告诉过你一个秘密吧?”凌霄皱眉道。 “你怎么知道?” “事实就是这件事被某个境外杀手组织知道,他们已经不止一次暗杀暮云,而且苏俊也知道这件事——别告诉我不是你!” “不可能……不可能……” 苏怀山脸色剧变,喃喃自语了几声之后,厉声喝道:“那个畜生!他竟然用这种手段对付沈家,我苏怀山怎么会有这种儿子?我……凌霄,这件事我会给你一个交代,也会给沈家一个交代!” 儿子? 凌霄立马抓住了一个细节。 这么说,当年沈家老爷子确实把秘密告诉苏怀山了,跟沈暮云结亲的是苏俊,是苏怀山的孙子,这一老一少中间还有一个重要的人——他是苏怀山的儿子,是苏俊的父亲,也是沈暮云将来的公公。 那么,苏怀山把这个秘密告诉儿子,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。 从苏怀山刚才的表现中,凌霄九成九相信他确实没出卖沈家,同时他也知道了真正的幕后黑手。 “既然如此,那就不劳你了,告辞!”凌霄转身就走。 “你……你想干什么?”苏怀山大惊。 “送他去跟苏俊团聚。” “什么?” 苏怀山那张老脸一片煞白,颤抖着手指着凌霄:“你……你……混蛋!你对小俊做了什么?” “哦……差点忘了,他们父子没法团聚了。” 凌霄耸了耸肩膀,无奈道:“苏俊死了两次,第一次肉身被杀,第二次则是被打得魂飞魄散。” 说完这句他转身就走,苏怀山身形一个跄踉,当场昏死过去,罗修却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…… 清玄风水研究所。 前面的‘清’取自清微门首字,后面的‘玄’则是玄月的姓,这个挂羊头卖肉狗的风水铺里,明明坐着三个人气氛却很冷清。 凌霄耷拉着脸坐在沙发上,因为靠在沙发上脑袋朝上,眼睛平视的地方是天花板。 天花板一片雪白,能有什么好看的? “我就不信了!” 突然间,沉默的气氛被凌霄打破,他一下子跳起来,怒声道:“除非那些混蛋每天寸步不离!我就跟他耗上了,一天到晚盯着他,只要被我逮到机会他就死定了——你们说这个法子怎么样?” 是的,他没能干掉苏俊的父亲苏言鹏。 当他打探到苏言鹏的所在,跟玄月和莫云枫找过去时,对方身边多出了四个人,分别是罗修和穆凯为首的三人。 这种情况下,即便凌霄施展出全部实力,也不可能占到半点便宜,要说击败四人再杀了苏言鹏,那就更加不可能了。 以苏言鹏的级别还够不着,让武宗的高手保护他,问题是……罗修就是要跟他唱对台戏。 之前那一场可谓丢尽颜面。 尽管凌霄最终没杀了苏怀山,但那是因为知道了真相的原因,事实就是罗修当时处于绝对劣势。 被一个小辈逼得无能为力,这是多丢脸的事啊? 他要讨回面子! 你不是要杀苏言鹏吗?我偏不让你得逞! 尽管他没有保护苏言鹏的职责,可如果他要阻止也不能说不行。只不过,由于保护苏言鹏并非他职责所在,因此就算他那边力量超过凌霄这边,也不能打着公事的借口把凌霄杀了。 总之,有了他的保护凌霄无法杀死苏言鹏,以没有丝毫优势的实力差距,动手只会是自取其辱。 “你还真够天真的。” 玄月撇撇嘴,哼道:“我敢保证,烈血宗明天就会派人过来,苏言鹏身边会有更多高手轮流守着。既然罗修铁了心让你杀不了苏言鹏,一旦被你杀了不仅他丢脸,整个烈血宗都会跟着丢脸——为了不丢脸,他们会绝对保证苏言鹏的安全,你就算一直盯着也没用,一点机会都没有!” “难道就这么放过他?不可能!”凌霄怒道。 “有两个办法。” “什么办法?快说!” “第一个办法,你以一人之力压过整个烈血宗……” “废话!” 不等玄月把话说完,凌霄怒气冲冲道:“我要是有那种实力,刚才就杀了他,还用坐在这里?” 玄月耸了耸肩,转而又道:“另一个办法,赢得昆仑决。” 这是什么意思? 随着她接下来的解释,凌霄总算明白道门和武宗持续多年的昆仑决,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思。 争强好胜? 或许有这方面的因素在内,但最重要的还是地位。 自上古时期后,剑道萎靡不振不得不另辟蹊径,最终发展成后来的武宗门派,炎黄的修炼者自此一分为二。诚然,另外还有诸如苗疆之类,但最为强大的却是道门和武宗,这两股力量又势均力敌。 古语有云,一山不容二虎。 怎么办? 打? 灭了另外一方? 显然,这是不可能的! 以道门和武宗势均力敌的情况,一旦开战要么两败俱伤,最少也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,到时候还不便宜了诸如苗疆这类势力?这种鱼死网破的傻事没人会做,于是就有了昆仑决这么一个比赛。 之所以昆仑决只由年轻一辈角逐,同样是为了不引起无法控制的争端——只是一群年轻小辈动手,一是不会太伤和气,二是即便真的有所损伤,也不会导致武宗和道门最强力量折损。 那么,昆仑决的输赢会带来什么结果? 权力! 昆仑决三年举办一次,赢了的一方在接下来的三年里,将成为炎黄暗中的掌权者,另一方则失去干预权。 当然了,这种权利掌控是暗中的,普通民众不可能知道。 “如果你能替道门夺取掌控权,想杀苏言鹏简直易如反掌。”说到这个玄月顿时双目放光。 “也就是说……现在掌权的是武宗?”凌霄一愣。 “是啊。”玄月苦笑。 “何止是现在,其实……” 莫云枫的脸色一片苦涩,呐呐道:“昆仑决十次里面,最少有七次都是武宗赢,最近几次更是无一例外。” 凌霄差点被一口气憋死,惊道:“不会吧?不是说武宗和道门实力相当吗?为什么……道门是输多赢少,而且差距这么大?” 烈血宗是个很特殊的门派。 他们的修炼方式奇特,不仅不具备远程攻击力,甚至无法使用兵器,只因特殊的修炼方式,让他们无法把真气外放注入兵刃中,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则是,他们的真气并非储存于丹田里面。 这个门派的心法是将真气,完全融入到整个身体之中。 用真气不断强化身体,让身体拥有不可思议的强度和力量,用于防御坚不可摧,用于攻击无坚不摧。 作为武宗名列前茅的门派,其修炼方式有优势也有劣势。 劣势是,烈血宗攻击方式贫乏,而且由于真气无法外放,杀伤力相对比如其他武宗门派。 同样,他们的优势也是非常明显的:由于身体强度非常惊人,防御力和持续作战能力很可怕,除非对手存在绝对的境界压制,否则在同等修为下,几乎不可能对他们造成致命伤害。 在无法造成致命伤害的前提下,强大的持续作战能力,让他们可以一直把你拖到灵力耗竭! “其实就整个门派实力而言,烈血宗并不是最强的,但是昆仑决的比赛规矩,决定了烈血宗存在无法比拟的优势。” 莫云枫无奈的苦笑摇头,继续解释道:“昆仑决都是由年轻一辈上场,各方派出去的都是最精英的弟子,这就意味着武宗和道门派出的选手,在天赋方面都处于顶尖水平,修为境界自然也就相差无几了——在修为相当之下,我们很难破开烈血宗的身体防御,只会被他们拖到灵力耗竭,最终输了比斗。” 这也就解释了,为什么穆凯对玄月达到月品二阶那么忌惮,因为在她这个年龄段,根本没有人能够达到这种修为。 这样一来,玄月如果在昆仑决上,碰到的对手来自烈血宗,完全可以凭借修为境界碾压。 听完莫云枫的解释,凌霄暗自紧握拳头…… 第139章 人比人得死 第139章 人比人得死 凌霄还是第一次来玄月家里,以前只去过风水工作室。 这是位于风水工作室附近,一个高档住宅小区的顶楼复式房,上下两层外加一个顶层天台。 最开始是玄月一个人住,然后莫云枫来了,现在凌霄也要搬进来了。 三个人是搭档,以后住在一起工作在一起,倒也算很方便。 玄月刚进来就跑去楼上打电话,莫云枫带着凌霄四处参观:“师妹住在二楼,我住下面……下面正好有两个卧室,你就住我旁边那间吧。对了!咱们家里不开伙,餐桌上有很多外卖菜单,饿了自己打电话叫外卖。” 之所以选择顶楼的复式房,主要是因为最上面有个天台,每天早上可以在天台打坐吐纳。 “莫师兄,谢谢。”凌霄突然说道。 “谢什么?这房子又不是我的,是玄月买的,我也是被她收留的。”莫云枫脸上浮现出笑容。 “不是……” 凌霄心里暗暗叹了口气,说道:“我以为你会反对我住这里。” 如果只是工作上的搭档也就罢了,关键莫云枫不止一次撞破,凌霄和玄月之间的那些事。 他是玄月的师兄而且喜欢玄月,各大道门又有禁止跟别派弟子通婚的规矩,站在莫云枫的立场上,他应该尽可能阻止凌霄和玄月接触,不可能允许他住进玄月家里,更不可能这么热情的对待他。 “其实刚开始我很不喜欢你,而且对你充满戒备,可是……时间会改变很多事,不是吗?”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,莫云枫的想法在不断改变。 他又何尝看不出来,师妹对自己只有兄妹之情,对凌霄却是真正的男女之情。他很清楚,即便能阻止师妹喜欢凌霄,师妹也不可能喜欢上自己,更何况他现在对凌霄的看法也完全不同了。 第一次是通过血煞玉佩,被玄月无意中释放出封印的魔,那一次是凌霄救了所有人的命。 第二次是对决黑斗篷,尽管最后是蛊王杀了黑斗篷,然而最开始若非凌霄挽回劣势,根本等不到蛊王到场吧? 况且,即便蛊王出手斩杀黑斗篷,也是因为凌霄用断生刀交换,否则蛊王绝不可能帮忙。 凌霄一次又一次救了大家,其中也包括自己在内,莫云枫怎会不心存感激? 不仅如此。 在这一次次的并肩战斗中,在生与死边缘徘徊,在血与火之中联手对抗强敌,让他们之间有了深厚的情谊。 此时此刻,在莫云枫眼里凌霄是他的同伴、战友、兄弟,是可以彼此托付生命的那个人! 当然了,现在他依然不希望凌霄和师妹走得太近,但这种不希望不会让他产生愤怒和厌恶。 更多的还是担心:他自然不会把这事禀报师门,可如果师门知道了这件事,天知道会带来多大的麻烦? 他不希望师妹面对那种麻烦,也不希望凌霄碰到麻烦。 “凌霄,我想……” 想到这里,莫云枫左右看看发现玄月不在客厅,于是低声说道:“有件情憋了很久,我们必须谈谈。” 叮咚…… 就在这时门铃突然响了。 紧接着,玄月从楼上走下来,瞄了他一眼:“你要跟他谈什么?” “没……没什么……”莫云枫讪笑道。 “我也觉得没什么好谈的。” 玄月瞥了一眼凌霄,径直走过去打开房门,站在门口的是个外卖小哥,提了一大堆外卖餐盒。 很快,餐桌上摆满了各种食物,都是从附近一家高档餐厅订的,看到这些莫云枫不由苦笑。 敢情她刚回来就跑上楼,原来是去打电话叫外卖? 真是区别对待啊! 自己刚住进来那天,师妹是怎么做的? 她指着餐桌上的外卖菜单,说:“想吃什么自己打电话,我减肥晚上不吃饭。” 然后,莫云枫自己叫了一份烧鸭饭,一个人坐在餐桌旁边吃。 现在又是什么情况? 凌霄刚来她就叫了一桌子菜,还主动张罗着摆放碗筷,说什么陪他好好喝一杯——货比货得扔,人比人得死啊! 三人刚坐下来,凌霄的手机突然响了。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号码,他稍微迟疑按下了挂断键。 “怎么不接?”玄月愣了愣。 “没必要。” 凌霄笑了笑,说道:“来!今天好好喝一杯!” 这边正准备倒酒手机又响了,凌霄忍不住皱了皱眉头,按下接听键:“我在吃饭没空聊天。” “死土鳖!竟敢挂我电话,有种你再挂……”电话那头传来沈霓裳的怒喝。 “有病。”凌霄准备再次挂断。 “你就不想知道一些,我姐那个男朋友的事?” 正要挂电话的凌霄一愣,最终还是没有挂断,嘴上却哼哼道:“跟我有什么关系?我不想知道,如果没什么事……” 不等他把话说完,沈霓裳冷声道:“地址我会发你手机上,这是唯一一次机会,爱来不来!” 嘟嘟嘟…… 这次换成二小姐主动挂电话了,听到手机里传来的忙音,凌霄皱了皱眉头把手机塞进兜里。 片刻后,手机传来短信提示音,凌霄却没有看。 “不去看看?”玄月问道。 “有什么好看的?吃饭吃饭。”凌霄佯装出无所谓的态度。 “你不怕后悔?” “我……” 凌霄脸色不由一滞,随后掏出手机打开短信,上面有一个地址,地址后面还有二小姐的一句话:我约了余青,我已经知道他不是我姐的男朋友,我会问出所有真相,要不要过来你自己看着办。 要不要过去? 站在餐桌旁的他,眼神里充满了无尽纠结。 “想去就去吧。”玄月的声音传来。 “我……” 凌霄一咬牙,离开餐桌向外面走去,很快从客厅里消失了。 莫云枫楞了好一会,正想说点什么,玄月端起酒杯满脸笑容:“不用管他。师兄,我们喝就行了。” “月儿,你……没事吧?你心里真希望他去?”莫云枫喃喃道。 “即使阻止了他的人,能阻止他的心吗?” 说完这句话,她仰头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,不知为什么竟有苦涩的味道,自己注定比不了他那个师妹…… 凌霄拦了辆的士,直奔沈霓裳用短信发来的地址,那是一家高档咖啡厅。 沈霓裳不仅给出了地址,还刻意给了一个时间,目的是为了打一个时间差:让凌霄先一步到场,选好地方窃听对话。 二小姐想得很周到。 她订的是2号包房,以凌霄敏锐的听力,再加上机敏符的辅助,哪怕包房的隔音效果非常好,他只要在隔壁包房肯定能听清对话,有1号和3号包房可供选择——这家咖啡厅消费很高,一般人根本消费不起,这就导致来这里的客人比较少,两间包房同时有人的几率非常低。 可是…… 当凌霄先一步到了咖啡厅,跟服务员说要订1号或3号包房时,却发现这两个包房都有人。 怎么办? 可以肯定,沈霓裳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,而且很可能跟那个余青在一起,现在不能跟她联系让她改包房。 让1号或3号包房的人让位? 他不是地主家的纨绔少爷,这种嚣张跋扈抢人位置的事,他是万万做不出来的。 “先生,我们还有其他包房,要不您订其他的?”服务员热情的建议。 “我必须要1号或3号包房。” 凌霄满脸无奈,转而说道:“这样……你能不能帮我问一下,1号或3号包房里面的客人。我就在他们那儿待一会,绝不会影响他们,很快我就走,不行我可以赔偿他们的损失,怎么样?” “这个……先生,这样不太好吧?”服务员满脸为难。 “算了,我自己去问。” “先生,您不能随便闯进去……” 事实就是,服务员根本挡不住凌霄,他那边话落音就直奔1号包房,服务员被远远甩在身后。 哆!哆!哆! 他先敲了一下门,还没等推门进去,里面就传来呵斥声:“谁?” 凌霄本想推门进去解释来由,却发现房门从里面反锁了,一个女人惊叫道:“我的衣服……” 听到里面传来悉悉索索声,凌霄立马猜到了某种可能,赶紧朝不远处的3号包房跑过去。 这边还没到3号包房门口,就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出来。 “跟你商量个事可以吗?” 凌霄赶紧迎上去,满脸笑意的解释:“是这样的。我想借你的包房用一下……就坐一会不会影响你,你们包房的消费算我的,可以吗?” “我看起来像付不起帐吗?”中年男人冷然道。 “不是……我真有急事,所以……” “请你离开。” 中年男人不给他解释的机会,正好看到快步跑来的服务员,沉声道:“你们的服务态度让我很失望。我既然给了钱,在我离开之前的这段时间,这个包房就是我的私人空间,我不希望被打扰!” “先生,对不起,是我们的错……这位先生,请您立刻离开这里,否则我就要喊保安了!” “我……”凌霄满脸无奈,只能转身离开。 吱呀! 他这边刚要转身离开,3号包房的房门突然打开,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:“凌先生,是你吗?” 凌霄扭头一看,发现站在门口的女人竟然是……江雪滢! 天助我也! 他怎么都没想到,会在这里碰到这位大明星,更没想到她所在的包房,正好是自己急需的。 换成江雪滢就不用再解释了。 她也没有多问什么,直接把雷枫让进包房,看在那个中年男人眼里,差点没当场崩溃了。 要知道,他好不容易才有跟江雪滢会面的机会,就为了找她帮自己的产品代言——这下子不会搞砸了吧? 第140章 从今往后,再无交集 第140章 从今往后,再无交集 江雪滢心情很复杂。 上次歌迷袭击事件是凌霄救了她,而且还有了非常亲密的接触,只不过刚从惊恐中清醒过来,根本没时间去理顺纷乱的思绪,随着这两天情绪稳定,她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那些场景。 在最危急的时刻,他仿佛天神降临般出现…… 他举手投足间,释放出如同魔幻的能力…… 还有,他拿着被子披在自己身上,惊恐慌乱的自己竟然扑进他怀里,而且当时身上不着寸缕。 就那样紧贴着他的身体,感受着他的温度,倾听着他的心跳和呼吸——那天之前,她还从未跟哪个男人,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,每每回想起来就忍不住脸红,心跳不受控制的加快。 对于这个男人,她心里即充满了感激,又有一丝难以面对的羞涩,还有发自内心的崇拜。 她是大明星又如何? 在这种拥有强大能力的人面前,身为大明星的她同样孱弱如常人,况且他的能力何止是神乎其神的术法? 江雪滢红着脸刚准备介绍,凌霄赶紧摆摆手,小声说道:“江小姐,你忙你的我保证不会打扰。” “没……没有打扰……”江雪滢神色明显慌乱。 “这位先生是……” “我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位是……” “嘘!” 凌霄赶紧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他能听到隔壁的2号包房被人推开,从脚步声可以听出有两个人。 这么一来,大家也都纷纷不说话了,满脸疑惑的看着他。 2号房。 沈霓裳和余青坐定,沈霓裳点了一杯蓝莓汁,余青则点了一杯咖啡,两个人都默不作声。 没多久,服务员把他们点的东西送来了,沈霓裳赶紧起身把房门反锁。 “霓裳……那个,你这样让我很为难……”余青苦笑。 “为难吗?” 二小姐吸了一口蓝莓汁,哼道:“我就奇了怪了,你什么时候变成我姐的男朋友了。如果你觉得为难,要不这样……我把李小妍喊过来,咱们当面说清楚——我没记错的话,你跟小妍姐已经订婚了吧?她要是听到这个消息,你猜会怎么样?” “别啊!我……霓裳,我都承认不是暮云的男朋友了,你还想怎么样啊?”余青满脸焦急。 “我想知道所有的来龙去脉!” “不行,我答应过暮云……” “我现在就给小妍姐打电话,告诉她你脚踏两只船!” “你……” 余青的眉头皱成一团,半晌才呐呐道:“霓裳,不是我不告诉你,而是……这个结果你可能不想听到。” 沈霓裳顿时惊呆了,她怎么也想不通,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。 还要继续问下去吗? 她知道此刻凌霄就是隔壁包房,她知道自己和余青的所有对话,会一丝不拉被凌霄听到。 “说吧。”沈霓裳深吸了一口气。 “可是……” “你到底说不说?不说我真打电话了!” “也好!” 余青好像做出了什么决定似的,脸上露出苦涩的神情:“我也觉得这对暮云不公平。其实这件事很简单,暮云知道你喜欢那个男人,她也知道那个男人喜欢她,所以她故意演了这么一场戏,想让那个男人对她死心,试图让他跟你在一起——她那么聪明的女人,竟然会傻到以为爱情可以转让。” “又是这样……又是这样……” 脸上浮现出愤怒的神情,沈霓裳紧握住粉拳,突然站起来怒声喝道:“沈暮云!为什么你每次都自以为是,不顾我的感受?你以为把我想要的东西让给我,就真的是对我好?你难道不知道有些东西不能让?更可笑的是,你把所有东西都给我,你自己呢?你什么时候才会为自己想?” 她愤怒。 她咆哮。 她疯狂发泄着心中的不满。 姐姐这么做让她很生气,同时也充满了心疼。 过了几分钟,她总算发泄完了冷静下来,眼睛红红的盯着余青:“你只说我姐知道我喜欢那个人,知道那个人喜欢她——她呢?” “她……” 余青叹了口气,有些担心的看着沈霓裳。 “我没你想得那么脆弱,事实上……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!”沈霓裳抿着嘴唇。 “她也喜欢他,很喜欢。” 无奈的看着二小姐,余青叹息道:“那天被那个男人气走后,她坐在车里一直流泪。我能感觉得到,她真的很喜欢那个男人,因为在我的印象中,她沈暮云从来没有哭过,更别说说为一个男人流泪。” “我知道了……” 沈霓裳突然展颜一笑,从座位上站起来:“凌霄,你应该都听到了吧?如果你还是个男人,如果你还有哪怕一丁点勇气,如果你也是真心喜欢我姐,就去做一个男人该做的事——追她!没有躲躲闪闪,没有任何掩饰,直接站在她面前告诉她,你喜欢她,你要她做你女朋友!” “霓裳,你……你在跟谁说话?这里……”余青左右四顾。 “没什么,我……先走了。” “哎!你怎么……” 余青回过神来赶紧追上去,3号包厢里贴着墙壁站在那儿,偷听了整个对话的凌霄呆若木鸡。 一场戏! 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戏,只因她要把自认为最好的东西给妹妹,只因她不想抢妹妹喜欢的东西。 如沈霓裳所说的那样,像一个男人一样去追? 凌霄轻轻摇头。 如果师妹没有喜欢上自己,而自己却喜欢她,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去追。 如果师妹喜欢自己却羞于开口,身为男人他也会主动一些。 现在呢? 余青说她很喜欢自己。 为了妹妹她却选择了放弃,这能显示出她很伟大吗? 不! 有些东西是不能让的,如果男女之间的爱情可以转让,那还是真正的爱情吗?难道在她心里,自己只是一件可以出让的商品?这样的结果非但没让凌霄开心,反而让他的心情更加恶劣。 他宁愿师妹不喜欢自己,也不希望自己在她眼里,是一件可以转让的货物——有什么货物能为她做这么多? 掏出手机。 拨通号码。 不一会,电话那头传来迟疑的声音:“喂,你……有事吗?” “我都知道了,沈霓裳让余青说出了真相。” “什么?” 电话那头的沈暮云,声音明显变得很慌乱:“凌霄,我……你听我解释……” 不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,凌霄的声音一片冰冷:“沈暮云,我不是货物,更不可能因为你演了一场戏,就会随你心意接受沈霓裳。从今往后你是你我是我,希望这辈子都不要再有交集。” 说完,他直接挂断电话离开包房,留下几个人目瞪口呆。 那个找江雪滢谈代言的中年男人,虽然还进不了洪都的顶层圈子,却怎么可能没听过沈暮云的名字? 对他而言,那是高山仰止的存在! 可是…… 这个男人竟然用如此语气跟她说话,而且从他的话里面可以听出,他跟沈暮云之间存在感情纠葛。 原本还以为他只是江雪滢的朋友,现在看来这家伙的背景,远比自己想象中要可怕得多! “凌先生!” 看到凌霄满脸冰冷地离开,听到他跟沈暮云说的那些话,江雪滢隐隐察觉到不太对劲了。 她喊了一声,发现凌霄根本没有回应,当即起身说道:“刘董,不好意思,代言的事有机会再谈,我先走了。” 真正的爱情可以出让吗? 不能! 真正的爱情能轻言放弃吗? 不能! 凌霄离开咖啡厅,走在夜晚人流明显稀少的大街上,心情恶劣到了极点。 刚走出包房手机铃声响起,看到上面的号码他直接挂断,离开咖啡厅之后没走几步,那个熟悉的号码再次打过来。 这次他没有挂断,而是直接把手机收进吊坠里的储物空间,那里面会彻底隔绝手机信号。 “凌先生,你……你没事吧?”声音从背后传来。 “没事。”凌霄语气冷漠。 “我……” “别跟着我!” 凌霄扭头狠狠瞪向江雪滢,转而继续漫无目标的走着。 江雪滢被他的喝声吓了一跳,她还从未被人这样呵斥过,然而……在片刻的怒意之后,她竟然没有负气离开,而是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,只是双方相隔的距离稍远,她也不再说一句话。 于是,两个人一前一后相隔十来米,默不作声的保持这个距离,沿着逐渐空旷的街道漫步。 越走越远,越来越晚。 突然! 就在从一家迪厅门口路过,走了二十多米经过一条小巷时,看到几个男人一边从小巷往外走一边拉拉链。 隐约有一股尿骚味在附近蔓延,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们在干什么。 几个男人满身酒气,一副醉醺醺的样子,刚出来恰好看到,跟在凌霄身后十米开外的江雪滢。 大明星出门都是经过伪装的,又是纱巾又是墨镜,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,但这并不能掩饰她的绝色姿容。 “呦!小妞长得不赖嘛……” 为首的男人露出猥琐之色,嘿嘿笑道:“哈哈,哥哥带你去吃小龙虾喝啤酒,顺便聊聊人生怎么样?” 说话的同时,他伸手朝江雪滢的脸摸去,另外几个男人则围成一圈,把江雪滢堵在了中间。 “你们干什么?闪开!不然我就报警了!”江雪滢惊怒交加。 “报警?嘿嘿……哥哥请你吃个饭,你报什么警?” “龙哥,这妞长得真漂亮,运气不错……” 几个流氓不断逼近,江雪滢满脸惊慌的看向凌霄,她很希望凌霄快点出手。 反过来,凌霄也确实准备出手,不管怎么说,江雪滢是因为跟着自己,才会遇到这种麻烦的。 何况,他现在心情极度不好,这帮家伙正好拿来泻泻火气,可是……有人比他提前一步出手了…… 第141章 燃烧的恨意 第141章 燃烧的恨意 “放开她!” 充满愤怒的声音传来,一个瘦瘦的身影从夜幕中走来:“龙哥是吧?我想……你应该记得我吧?” 那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,长得不算英俊却清秀斯文,大约一米七出头,身材比较瘦,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。 年轻人眸子里闪烁着仇恨光芒,好像跟对方有血海深仇似的。 “你特么谁啊?敢多管闲事,活得不耐烦了!”龙哥满脸暴虐的瞪着年轻人。 “龙哥,我想起来了!” 旁边的一个小弟眼前一亮,哈哈大笑道:“这不就是一个多月前,被打得半死的那个大学生吗?” 小弟这么一说龙哥想起来了,指着年轻人对几个小弟大笑:“上次的教训还不够,还真有不怕死的呢。” 那个认出年轻人的小弟,满脸猥亵的神情:“不过……他女朋友味道还真不错,浪的不得了啊!” “今天你们一个都别想活!”年轻人眦目尽裂低吼道。 “哈哈……” 龙哥笑得更加开心了,指着他叫道:“我说你特么脑袋被门夹了吧?玩你女朋友是给你面子,你小子又能怎么样?当时不是报警了吗?结果呢?老子不还是好好的?就凭你还想跟老子斗,作死呢吧……给我打!” 几个小弟满脸狞笑冲过去,趁机早已脱困的江雪滢,跑到凌霄身边急声道:“凌先生,你快救救他吧……他是为了帮我才……” “你也说了他是为了帮你,又不是帮我,跟我有什么关系?”凌霄皱眉哼道,甩开她的手。 “你怎么能……” “你觉得他需要人帮吗?” “啊!” 听到凌霄这么一说,江雪滢赶紧扭头朝打斗现场看去,随后整个人都惊呆了。 这怎么可能? 那个年轻人看起来斯斯文文,虽说还不至于弱不禁风,但是看他的副那样,绝对连一个流氓都打不过。 可是…… 砰! 没人知道那瘦瘦的身体内,蕴含着何等可怕地力量。 不仅仅是力量,还有惊人的速度! 四个流氓挥着拳头扑来,年轻人身形一闪轻易躲开,速度之快让那些流氓来不及做出反应。 闪到一旁的同时,年轻人突然间一拳轰出,其中一个流氓立马中招——更惊人地一幕出现了! 那个流氓被一拳打中胸口,整个人就跟出膛炮弹似的,呼啸着一路倒飞出去,大片鲜血从嘴巴、鼻子里喷出。 可以看到,流氓的胸口完全塌陷下去,那一连串让人牙酸的骨裂之声,证明他的胸骨全都断掉了。 这还是人类的力量吗? 即便是凌霄,也没有这么强的力量! 毕竟他不是武者,武学修为连入门都算不上,而没有真气的辅助,单纯的力量不可能达到这种程度——偏偏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力量,却颠覆了凌霄以往的认知,关键他不久前见过一次。 一拳毙命! 在那种级别的力量轰杀下,流氓根本不可能活下来,被命中的胸口里面,心脏已经被骇人的力量震碎了。 剩下几个流氓被吓坏了,再也顾不上欺凌弱小耍威风,一个个发出惊恐地尖叫四散逃遁。 可惜,他们的速度相比之下实在太慢。 “你们都得死,全都得死!” 年轻人的速度快逾闪电,瞬间追上一个流氓举拳轰去:“你们都要给小薇陪葬,都给我去死吧!” 砰! 砰! 砰! 三个流氓陆续飞了起来,仿佛断线风筝般飞出超过十五米,一旦被年轻人打中,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。 不远处就是迪厅,远远围着不少人看着这骇人的一幕,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拍电影呢。 龙哥想跑却根本来不及。 他眼睁睁的看着对方一步步走来,他则是目露惊恐的一步步后退:“别杀我……求你别杀我,我不敢了……” “迟了!已经迟了!”年轻人声嘶力竭的大吼。 “扑通!” 龙哥直接跪了下去,声泪俱下的祈求:“我赔你……你想要什么我都陪你,我给你钱怎么样?一百万!我给你找个女人……不不不!我给你找很多女人,只要你不杀我……呜呜……” “钱?钱能买回小薇的命吗?你们这些人渣!”年轻人身形一闪到了龙哥面前,狠狠一脚踩在对方小腿上。 咔擦一声。 龙哥的小腿骨碎成无数,碎裂的骨头刺穿皮肉,鲜血不要钱似的涌出,夜空中响起凄厉无比的惨叫。 “是你!就是你迷晕小薇,是你带着一群人凌辱她,是你把她逼死的——我要让你不得好死!” 年轻人的眼睛一片血红,充满了疯狂的戾气,又一脚踩在龙哥另一条腿上:“你以为你有钱有势,就能逃脱法律制裁?天不收你我收你!” 一脚。 两脚。 三脚。 四肢的骨骼一点点被踩碎,龙哥不断痛到昏死又痛到清醒,那场景别提有多血腥。 反观年轻人,却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,脸色一片温柔:“我和小薇约好了,大学毕业就结婚。我们不是本地人,家里条件不好,可是我们年轻,我们有力气,我们一定能在这个城市生存下来,一定能打拼出一番事业。我们都规划好未来了,将来会有属于自己的房子,会有孩子,可是……” “是你!” 年轻人的神情再次变得疯狂而狰狞,他一脚又一脚的落下,厉声嘶吼:“是你害死了小薇,是你让我的梦想支离破碎!” 突然! 几辆警车从不同方向飞速驶来,十几个警察鱼贯冲下去,大量黑洞洞的枪口锁定年轻人。 “举手投降!否则我们就开枪了!”警察大声吼道。 “开枪?哈哈哈……” 年轻人的动作停下来,扭头看向那些警察,脸上写满了激怒,指着他们大吼:“逼死小薇的也有你们!你们这些披着正义外衣,包庇歹徒的混蛋——如果不是你们跟这个杂种沆瀣一气,如果你们给他公正的审判,小薇也不会自杀,你们全都是凶手!我不仅要让这个人渣不得好死,还要让你们一起陪葬!” 蓬地一声! 他最后一脚踢在龙哥裤裆上,龙哥还没来及惨叫就气绝身亡,尸体炮弹一般被踢飞近二十米。 “想杀我?就凭你们这些杂种!”年轻人双眸里充满了疯狂,丝丝火焰在他身上燃烧起来。 “开枪!” 那些警察看到这一幕,全都被惊呆了,伴随着一声令下就要开枪。 “住手!” 喝声突然传来,凌霄身形一闪到了年轻人面前,沉声道:“停下!如果你不想死,立刻停下!” “你是谁?你凭什么……”年轻人嘶吼道。 “我是能帮你的人,帮小薇讨回公道,帮你洗脱罪名!”凌霄目光灼灼的盯着他。 “你……” 看到他眼神中自信的神采,年轻人明显楞住了,紧接着他身上的火焰消失不见,与此同时他脸色突然变得煞白,扑通一声单膝跪地,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,又好像患了重病快死了。 “你是谁?闪开!离开那个犯罪分子!”一名警官大声呵道。 “你们最好别动手,我会跟崔海铭说清楚。” “崔局……” 那个警官明显一愣,心里不由暗暗惊讶:这小子竟然直呼崔局的名字,到底是什么来头? 凌霄没有离开,当即取出电话准备打给崔海铭,这边手机刚有了信号,就传来一连串的短信提示音。 全都是沈暮云打过来的未接电话,足足有二十几个之多,还有好几条短信息,只是他没心思去仔细翻看。 没多久,崔海铭亲自赶到现场。 尽管有凌霄出面做担保,但是那个年轻人毕竟是杀人凶手,而且现场有那么多目击证人。 就这么放了杀人凶手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,即便他也没有权限。 当然,也不是没有办法。 说白了,只要走个过场先把年轻人带回去,不会给那些现场目击者留下证据,也就没多大问题了。 “你?” 随着房门打开,玄月被惊呆了。 她以为凌霄不会回来,以为他肯定会跟沈暮云和好,没想到他不仅回来了,还带了两个人一起回来。 其中江雪滢倒是有过一面之缘,而那个年轻人却很陌生。 “怎么回事?”玄月皱眉。 “先进去再说。” 凌霄看了一眼身边的年轻人,快步走进客厅之后:“记得上次跟你说的吗?那个闯进江雪滢房间的人,明明没有修炼过武学和道法,连一点搏斗技巧都没有,却有很强的力量和速度。” 那次事发之后,他就在电话里跟玄月说过,还让她留心调查一下。 “当然记得……我还打电话问了我爸,他说从来没听过,怎么突然说起……” 刚说到这里,玄月的目光突然落在那个,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身上:“生命力消耗了那么多,他竟然还能站起来?” “如果我没有及时阻止,他的生命力会彻底耗尽。”凌霄脸色极其凝重。 “这……到底怎么回事?”玄月大惊失色。 “说说吧。” 凌霄看向那个失魂落魄的年轻人,沉声说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你以前只是个普通人——为什么会有那种能力?” 年轻人见识到了凌霄的本事。 只是一个电话过去,公安局副局长屁颠屁颠跑过来,他或许真能帮女朋友伸冤,于是开始讲述整件事的经过。 第142章 怨气! 第142章 怨气! 故事前面部分不用说了,大致就是:一群有背景的黑道人物欺凌弱小,又借助人脉让受欺凌者无处伸冤。 马建宇愤怒却又无能为力。 他只是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,他和女友都来自一个小镇,家里没钱没势没关系,根本无法改变任何事。 他去有关部门抗议,结果被拘留了半个月。 他去找龙哥报仇雪恨,被对方打了个半死进医院。 他恨。 他怒。 他觉得这个世界太黑暗太不公,直到有一天他想到另一个法子:通过网络发帖引起舆论关注。 最终,他没有利用这种方式讨回公道。 因为在他准备发帖时,一个陌生人加他为好友,发过来的请求消息是:我可以帮你的忙。 病急乱投医的马建宇想都没想,就通过了对方的好友请求,对方随即发来一句话:“你是不是恨这个世界不公平,却又什么也改变不了?我可以帮助你!” 当时那种情况下,马建宇不会放过哪怕一丁点希望,心想对方或许真能帮自己呢? 随后对方提出了一个条件:他让马建宇献出灵魂! 没错! 用灵魂换取强大的能力,他就可以报仇雪恨了! 强烈的仇恨让马建宇不放过希望,但他觉得这事实在太不可信,于是他就愤怒的回了一句:骗子!你当我会相信吗? 然而不久之后发生了一件事,马建宇现在想来还异常恐怖。 跟对方通话结束后不久,房间里突然一片黑暗。 黑暗中,他隐隐看到一个更加阴暗的影子,说是可以帮他复仇,前提是用灵魂作为交换条件。 如果说之前在qq对话中,他还以为对方是个骗子,那么看到这诡异的一幕,连丝毫怀疑都不存在了。 毫不疑问,他同意了这桩买卖。 对方要求他不要反抗,顺从那股力量奉献灵魂,接着就听到一个幽冷的声音,在念叨着诡异玄奥的咒语。 过了一些时间,他突然觉得全身无力,脑子好像要炸裂了似的,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剥离。 最终他昏了过去。 等到醒来之后,黑影告诉他交易已经完成了,他将拥有强大的力量。不仅如此,如果在最危急的关头,他还可以使用更强大的能力,不过那会造成一些创伤,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。 “怎么感觉跟那个藤精差不多。” 凌霄皱着眉头,呐呐道:“那家伙是用算命换寿命,其实是暗中吸取精元,这个则是交易灵魂,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……” “藤精的行事手段我能理解,可是这个……它并不吸取精元而是要灵魂,关键它在收取灵魂之后,被拿走部分灵魂的人竟然行动自如——它要灵魂干什么?它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?”莫云枫喃喃道。 “还有……为什么要对方自愿呢?”玄月也觉得疑惑。 “自愿嘛,很简单……” 眸子里闪过一抹了然,凌霄沉声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那家伙要么是修道者,要么得到了某种秘法。那不是普通妖魔鬼怪与生俱来的能力,而是通过咒术建立契约关系,受法者必须主动献出灵魂才能完成——它专门找那些心有怨恨,或者存在某种执念的人,作为建立契约的对象。” 袭击江雪滢的男人有执念。 他喜欢江雪滢喜欢到发疯,他又恨江雪滢报警抓自己,为了得到江雪滢他可以连命都不要。 马建宇同样心怀怨恨:女友被侮辱却无处伸冤,坏人逍遥法外,他为了给女友报仇能不顾一切。 换句话说,那个不知是妖是魔的东西,就是要找到这种,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要命的人,才能让对方主动献出灵魂完成契约。 目的是什么? 灵魂? 至少凌霄还从没听说过,灵魂可以用来提升修为的,即便妖魔鬼怪中,也没有这种提升能力的方法。 “或者……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法门,就是用灵魂修炼的?”莫云枫皱眉道。 “还有一种可能,它要得到的并非灵魂。”玄月喃喃道。 “不是灵魂又能是什么?” “先不要想是什么,而是在这个过程中,除了得到灵魂以外,还有可能得到其他什么东西。” 听到玄月这么一说,凌霄突然眼前一亮:“如果我不出手的话,马建宇的结局会怎么样?” 马建宇能杀死那些流氓,却不可能抗衡一群持枪警察,即便燃烧生命力也不行。 当然,在燃烧生命力的情况下,他的身体会更加强大,就算警察开枪都没那么容易打死他。 结果呢? 他依然没办法帮女友报仇,而是在愤怒和不甘中死去。 不仅仅是他,那个袭击江雪滢的男人同样如此:哪怕凌霄没有及时出手,他最终得到了江雪滢的身体,也会被赶过来的警察包围,他在自知不敌的情况下,肯定会通过燃烧生命提升实力。 那个东西跟他们说的是,燃烧生命力会造成一些创伤,也就是说并不会死,事实却不是这样的——燃烧生命必死无疑。 他非但无法突破警方的包围,反而会在愤怒和不甘中死去:建立契约的神秘存在骗了他,他也无法跟江雪滢在一起。 临死之前无穷的愤怒和不甘,会演化出另外一种东西。 “怨气!” 玄月惊呼出声,叫道:“我明白了!那东西之所以要他们的灵魂,其实真正的目的并非为了灵魂。因为只有掌握了他们的灵魂,才能在很远的地方通过灵魂,吸取他们临死前形成的庞大怨气!” 这番分析让莫云枫连连点头,沉声说道:“有一些鬼物就是利用怨气修炼,那我们现在怎么办?” 怨气。 鬼。 操纵灵魂。 这些词汇听在江雪滢和马建宇耳中,犹如晴天霹雳一般:虽说江雪滢见识过凌霄的本事,却都是跟人类打斗,到目前为止何曾见过鬼? 马建宇不仅震惊更加恐惧,瞪大了眼睛呐呐道:“也就是说……如果刚才我继续那么做的话,就会死?” “洪都这么大这么多人,它怎么知道马建宇的事?”莫云枫皱眉道。 “很简单。” 玄月思索了片刻,清秀的眉毛皱了起来:“如果他能进入司法、公安等内部网络,专门寻找一些冤假错案受害者,这些人不乏心存怨恨无能为力的,其中有一些很可能会被利用。如果有一个懂黑客技术的人,完全可以通过那个qq号码,找到对方的登录地点,顺藤摸瓜找到它!” “我不会。”凌霄连忙摇头。 “那个……能找谁帮忙呢?”玄月倒是懂得用电脑,但要说到黑客技术,那就完全谈不上了。 “我……” “你哪来那么多废话?别打扰我们!”莫云枫对马建宇呵斥道。 “我是说,我是学计算机的,或许能帮上忙……”马建宇小心翼翼道。 “那你不早说?”莫云枫怒斥。 “你没问……” 马建宇转而瞄了凌霄一眼,喃喃道:“凌先生,既然我的灵魂被控制了,是不是就活不成了?如果是这样……请你帮小薇报仇,好吗?欺负小薇的人已经死了,但最可恨的还是那些,披着正义外衣的衣冠禽兽!” 凌霄定定的看着他,很认真的点头应诺:“既然答应过你,我就一定会做到。” 其实马建宇并非必死无疑。 那东西做这一切的目的,就是为了收取他临死前的怨气,没收到怨气以前不可能毁掉灵魂。 换句话说,只要能干掉那东西并得到灵魂,马建宇还是有机会活下去的。 时间一点点过去。 几个人围在电脑桌旁,马建宇十指飞快敲击着键盘,不断输入各种指令,只看得大家眼花缭乱。 突然! 马建宇的手不动了,他盯着屏幕呐呐道:“对方用的是无线网络,不在市区……定位的位置是……” 听到他接下来报出的位置,大多数人都没什么特殊表现,只因在场的这些人里面,绝大多数对洪都并不了解:凌霄和莫云枫来这里没多久,马建宇老家也不是洪都的,江雪滢更是对洪都所知无几。 唯有玄月,她来洪都时间虽然也不算太久,然而早在刚来的时候,就花了很长时间了解这个城市。 其中也包括这个城市,乃至周围县市的地理情况,以便工作所需。 “怎么会是这里!”玄月神情大变。 “有什么问题?”凌霄一愣。 “火葬是最近这些年才开始的,以前的人都是土葬。” 玄月的脸色极其凝重,指着电脑屏幕上锁定的位置:“这里很多年前,是洪都乃至周边最大的墓地。” 这话更让人讶异了——墓地怎么了? 只有小说电影上面才会有,墓地里经常闹鬼的事:事实就是,人死之后魂魄会很快消散,除非极少数的机缘巧合,才有可能变成鬼,所以墓地并没有特殊之处,更不是鬼魂聚集的地方。 看到凌霄和莫云枫满脸疑惑,玄月皱眉道:“对方通过某种秘法,跟出卖灵魂的人缔结契约,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初步达成意向,然后要过来对不对?从郊区过来肯定会花费不少时间,因此出于节省时间考虑,换成你们会选择待在哪里?” 当然是市区! 市区交通发达人流众多,见面会相对简单得多。 可是,那东西却待在远离市区的地方,见个面还要跑这么远的路,这其中肯定存在某种原因。 “况且这里已经是一片荒山,选择在这里定然有原因,再联系这里以前是墓地……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关系?” “瞎猜有什么用?” 听到玄月这番分析,凌霄摆手道:“见到之后一切都清楚了,明天一早动身!” 第143章 不是妖魔? 第143章 不是妖魔? 炎黄自古就有‘入土为安’一说,直到近些年才取消土葬改为火葬。 在过去很长一段年月里,落日坝都是洪都最大的坟场,直到土葬不被允许,这里成了一片不毛之地。 即便那些喜欢野外探险的驴友,也很少会来这种地方,毕竟老一辈有很多鬼魂之类的传说。 总之,这个被称之为落日坝的小山包,是极少有人踏足的地方。 清晨时分。 太阳刚探出头来,四个身影出现在山脚。 江雪滢没来,一是凌霄不可能带个没用的累赘,二是她虽然好奇但也很害怕,不过凌霄却把马建宇带来了,毕竟他的两魂四魄在幕后黑手手里,如果能夺回来立刻就能让他魂魄归体。 更何况,也只有熟知黑客技术的他,才能通过定位qq登录位置的方式,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幕后黑手。 马建宇看起来很紧张,不仅因为妖魔鬼怪这种匪夷所思的事,而且还关系到他的生死存亡。 能活着,谁又愿意去死? “那边。” 他拿着装了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,通过一个特殊的定位软件,一路上不断给大家指引方向:“很近了,还有不到八百米!” 凌霄和玄月、莫云枫互视一眼,三人各自准备好随时发动,同时把马建宇护在他们后面。 突然! 三人的目光落在远处的,一片植被略微稀疏的地方。 那里的树木和杂草被清除了,有一块面积不算大的空地,竟然搭建着两间小小的茅草房。 “妖魔鬼怪还盖房子?”莫云枫哭笑不得。 “大家小心!” 凌霄深吸了一口气,扭头看了马建宇一眼:“你留在这里别过去。否则一旦被对方发现是你,很可能会一怒之下毁了你的魂魄,到那时就算神仙都救不了你——待在这藏起来,我们走!” 双手各拿着两张符篆的凌霄居中,玄月和莫云枫则捏着印法,一步步朝远处的茅屋走去。 怎么可能? 随着距离拉近,灵觉的感知越来越敏锐,三人发现不对劲了——没有丝毫妖魔鬼怪气息!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。 要么目标是人类,要么这个妖魔鬼怪的修为,已经达到非常可怕的境地,能够掩饰气息毫无泄漏。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的话,对方的实力最少达到了日品,这将会是一场极其危险,甚至是九死一生的对决! “要不……联系一下封羽前辈,让他过来一起动手?”凌霄有点没把握了。 “我也觉得这太冒险……”莫云枫点头。 “你们看!” 就在这时,玄月盯着远处的茅屋,呐呐道:“是人!” 一个看起来不到三四十岁的男人,手里拿着一大堆东西,急匆匆的从茅屋走出来,朝远处的某个地方跑去。 很多妖魔也能幻化人形,为什么肯定他是人呢? 很简单。 如果是那种达到幻化人形,而且不泄漏丝毫气息的程度,这个妖魔的实力将远远超过三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既然凌霄他们都发现他了,他肯定会先一步发现凌霄等人,而从目前的情形来看,他压根就没发现远处有人。 这说明,他不仅是人类而且修为一般,最多也就是星品三阶。 “可是……” 莫云枫的眉头揪起来了,呐呐道:“人类要怨气干什么?无论修道者还是武者,甚至是其他偏门修炼者,从没听过用怨气修炼的。” 从隐藏行迹的草丛里站起身,凌霄毫无掩饰的朝茅屋走去:“抓住打个半死逼供不就知道了?” 确定对方是个修为不高的人类,三人再也没有任何顾忌,不再掩藏行迹直接追向那个男人。 随着双方距离迅速拉近,男人总算察觉到有人了。 他扭头向背后一看,脸色剧变拔腿就跑。 “你们先追上那个混蛋,我去茅屋里面看看。”凌霄暂时跟玄月和莫云枫分开,直奔不远处的茅屋。 “好!小心点!”莫云枫点头。 “还想跑?” 玄月面露冷笑,跟莫云枫纷纷打出印法。 距离太远超过印法攻击范围,不过他们俩的印法不是攻击,而是对自身的增幅——疾风印加快速度。 另一边,凌霄手里拿着四张威力强悍的符篆,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,小心翼翼走进茅屋里。 没人。 没有妖魔鬼怪气息。 不过…… 当他走进里面一个隔间时,视线立马被那张桌子吸引,确切说是桌子上面摆放着的东西。 桌上放着用青铜打造而成,类似于香炉的东西。 外表看起来很古朴,应该有不少年头了,中间有一条缝隙像是可以揭开,通体呈全封闭状态。 “这是什么玩意?” 他把右手的符篆收起来,从地上捡起一根竹片,轻手轻脚的挑开盖子。 封印! 青铜香炉是一件很低级的法器,只是用来隔绝能量,随着凌霄把盖子挑开,明显的灵力波动传出。 香炉里布置了一个小封印,通过对封印的感知,凌霄立马认出来了——锁魂! 也就是说,这个封印是为了锁住魂魄,不让魂魄溃散逃逸。 “看来……马建宇的魂魄也在里面。” 发现里面禁锢着大量魂魄,凌霄不及多想赶紧把青铜香炉拿起来,飞也似的向茅屋外跑去。 一眼看到躲在远处草丛里的马建宇,赶紧把青铜香炉放在地上,他大声喊道:“过来把这个收好,你的魂魄在里面,别弄丢了!” 说完,他追向远去的玄月和莫云枫。 双方距离以更快的速度拉近,不多时进入了攻击范围,玄月大声喝道:“再不停下我就动手了!” “该死!” 男人忍不住暗骂一句,不敢再跑只能停下脚步,满脸戒备的看向两人:“你们……你们是什么人?想干什么?” “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——你拘人魂魄收集怨气,到底有什么目的?”玄月瞪着大眼睛喝问。 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……”男人假装不知情。 “还想装?” 莫云枫盯着男人手里的袋子,冷声喝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里面就是你收集来的怨气吧?” 男人赶紧把布袋放在身后,眼神深处暗暗闪过一抹狡黠,突然间双膝一软朝玄月跪下去。 “两位同道,求你们救救我吧……我不想这样做的,我是被逼的……”男人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。 “你最好别耍花样,否则别怪我不客气!”玄月冷声喝道。 “我没骗你们……” 男人满脸痛苦的神情,说道:“你们也看到了,我是修道者,要这些怨气干什么?其实我……我是被控制的,那个妖魔实在太强大了,它在我身上下了咒,逼着我去收集怨气,要不然就……我实在没办法啊……” 性格火爆的玄月气得暴跳如雷,指着他怒吼道:“身为修道者你竟然因为怕死,甘愿帮妖魔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!” “我不想死……我真的不想死……救救我……” “废物!” 莫云枫狠狠瞪着他,喝道:“那个妖魔在哪?我们现在就去灭了它!” “你们真的愿意救我吗?谢谢……谢谢你们,只要你们能救我,以后我给你们做牛做马……” “死开!” 怒火冲天的玄月满面怒色,喝道:“你这种人是死是活我才不关心,我只是履行修道者的职责——不是为了救你,而是要斩妖除魔,带路!” 不多时凌霄追上来了,听到玄月的解释之后,跟着男人往山上走去。 其实落日坝算不上真正的山,只是个地势相对高一些大土包,沿途偶尔还能看到不少,错落在草丛中年代已久的坟包,其中还有有钱人家才买得起的墓碑,然而大多数墓碑都已经碎裂了。 依然没有妖魔鬼怪的气息,三人忍不住有些怀疑了。 “到底在哪?你在骗我们是不是?”玄月冷喝。 “不是……马上就快到了……” “一点妖魔鬼怪气息都没有,怎么可能快到了?” “它只是睡着了。” “睡着了……” 三人不由愣神,就在这时男人趁机拔腿就跑,凌霄扣在手里的符篆正待打出,男人却在不远处停下了脚步。 他脸上浮现出奸计得逞的怪笑,阴测测的说道:“放心吧,它很快就会苏醒,你们会成为它第一份大餐,哈哈哈……” 手里的袋子打开,男人迅速拿出一个密封瓦罐,用力甩在地上。 砰地一声。 瓦罐当场破碎,在普通人看来那只是个空瓦罐,然而在凌霄他们眼里,却能看到海量的怨气。 那是人类在临死之前,愤怒和不甘凝聚而成的东西,是充满负面的特殊能量。 “王八蛋!你到底在干什么?”玄月大吼。 “干什么?” 男人突然疯狂的大笑起来,双眸一片血红:“我要报仇!我要报仇!可是……我的修为太弱了……” 说起来,他的经历跟马建宇有些相似,只不过相比更加凄惨。 修道者和武者都有很多门派,但也有不少野修:所谓野修就是没有庞大的门派,也没有悠久的传承,要么是家传的修炼方法,要么是无意中得到修炼方法,慢慢修炼出一定的能力。 千万别以为野修都很弱,其中就有不少顶尖高手,而郭宏的师父就是修为极其不弱的野修。 只是…… 正因为野修没有门派规矩的束缚,出现败类的几率比正规道门多得多…… 第144章 复活 第144章 复活 郭宏原本是个富家子弟,家境非常好,某次无意中碰到了师父,被对方强大的能力震撼了。他又求又拜费尽心思,总算得到了师父的认可收入门下,原以为这样就有机会,变成强大无匹的高手了。 然而,师父始终没教他有用的东西,并且不断索取钱财。 最终他放弃了。 他打算离开师父不再修炼,像以前一样做个普通人,娶妻生子平安度日,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他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人。 那一天,他跟心爱的女孩走上红毯——他结婚了。 可就在他结婚当天,师父找过来说他背叛师门,一直敢怒不敢言的郭宏,大怒之下当着宾客的面跟师父吵了起来,声称这个所谓的师父,只知道跟他索取钱财,从未教过他任何真本事。 师父当时并没有对他怎样,不过临走之前丢下一句话:敢背叛师门,一定让你生不如死! 很快,师父的话兑现了。 先是家里生意出现大问题,父亲锒铛入狱,随后母亲不明不白死去,妻子竟然被人糟蹋致死,在短短不到一个月内家破人亡,一家人死的死坐牢的坐牢,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。 正如师父所说,他简直生不如死!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师父干的,但是他很清楚师父的强大,根本不是自己能抗衡的,他想到去拜师学艺,去寻找真正的强者。 可是…… 他不知道哪里有修道门派,直到有一天无意中捡到一部秘典,借助那部秘典他修为逐步提升。 然而他却发现一件更残酷的事:等到修炼的时候他才发现,自己的修道天赋并不高,按照这种天赋修炼下去,就算到死也不可能对抗师父,更别说替家人报仇雪恨了——那一刻他万念俱灰。 不能报仇,生不如死。 他想到了死。 他从一处断崖跳下去,心想总算可以一了百了了,可是他非但奇迹般的没死成,反而发现断崖下隐藏着一个惊天秘密——那里竟然有一座古墓。 好奇心驱使下他进入古墓,在里面发现了一具石棺,棺材里的人不知历经多少年,尸体竟然没有半点腐朽! 同时,棺材里还有一份神奇的秘法。 那是一种收集怨气让古尸复活的法门,说是只要用这种方法复活古尸,古尸就会听命于施展此法的人。 在最为绝望的时候,他看到了复仇的希望! 怨气是最重要的要求,另外还需要阴气滋养。 于是乎,他带着古尸游走于不同的地方,把古尸埋在那些曾经的乱葬岗。在古尸吸收极阴之气的同时,他就在当地收集怨气,当乱葬岗的阴气被吸尽,他又会带着古尸去另一个地方。 按照秘法上所说,这里将是最后一处,古尸将会重新复活,并且听命于他。 至于他开始说那番谎话,就是为了把最后一份怨气,送到埋葬古尸的地方——这里是落日坝阴气汇集之地! “我等了十几年,总算有机会报仇了,哈哈哈……”郭宏状若疯癫的笑。 “蠢货!” 玄月骇然色变,厉声喝道:“王八蛋!那个古尸肯定是被人封印的,秘本是拿来骗你复活它的——以你区区星品二阶的修为,还妄想驾驭这种级别的鬼物!” 郭宏才不相信她的话,满脸兴奋地大笑:“你以为我会信你吗?有了这具古尸,我就能……出来了!终于醒过来了!” 随着瓦罐被摔碎在地上,大量怨气仿佛受到磁铁吸引,如长龙饮涧般被吸入到地面以下。 地面逐渐开始颤动。 普通人肉眼不可见的阴气,从乱葬岗四面八方迅速涌来,跟怨气一起汇集到地下的某一处。 阴暗。 冰冷。 嗜血。 让人心悸的气息从地底传来,郭宏旁边的地面逐渐龟裂。 一具柏木打造的棺材,从龟裂的地下竖着升起,只因柏木阴气极重,最适合汇集乱葬岗的阴气。 “出来了!哈哈……终于出来了!”郭宏笑得疯狂恣意,眼神中充满了无以复加的狂热神采。 蓬! 阴气和怨气受到某种力量牵引,如同百川归海般注入棺木中,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炸裂声,棺木爆开化作无数碎片飞溅。 一具干尸悬浮在半空中。 尸体干枯毫无水分,苍灰色的皮肤很黯然,看起来已经接近腐烂边缘,好像碰一下就会腐朽。 然而,极其诡异的一幕出现了! 随着那些阴气和怨气被吸尽,悬浮在半空中的干尸,在一双双眼睛的注视下,犹如让时间逆转了似的:生命原本应该从光鲜亮丽,最终随着岁月变迁化为枯骨,干尸却让自然规律完全逆转。 干枯的身体迅速丰润起来,灰败起皱的皮肤有了光泽,凹陷的眼窝逐渐恢复正常。 甚至于,枯槁如杂草般的头发,也变得柔顺起来。 幽绿色的尸气在周遭萦绕,伴随尸气飞舞着的,是那一头长及膝弯,如水银般的白色长发。 好吧! 必须承认,这种外形放在大街上,绝对能迷倒无数大姑娘小媳妇,只因他实在太英俊了。 身材如同黄金比例分割,五官脸型堪称完美,一头银发无风自动,简直是从日漫二次元出来的男主角。 一般男人的英俊是有个限制的,而他的外形之完美,明显超出了正常范畴! 只不过…… 这里不会有人为他的外形所倾倒,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僵尸,是个拥有可怕实力的特殊存在! 凌霄以前不是没见过僵尸,那个通过吸食风尘女的精元,帮妻子续命的男人不就是僵尸吗? 然而,那种处于最低级别的僵尸,跟眼前这个相比,差距何止是天壤之别? 太强了! 三人眼神深处闪过无比的震惊。 在棺木没出现之前,从阴气汇集的速度,就感觉到这个僵尸实力不凡。然而,尽管先前已经不敢有丝毫轻敌,当僵尸真正复活释放出尸气的那一刻,他们还是发现低估了这个鬼东西。 通过尸气的强弱可以判断出,僵尸的实力最少有日品一阶! “血鹰……血鹰……”僵尸喃喃念道着什么,脸上写满了怨毒的恨意。 不对! 按理说,僵尸利用骗局让郭宏复活自己,如今总算有了出头之日,刚出来的时候不应该很兴奋吗? 怎么会是无比的怨恨? “快!” 郭宏屈指指着凌霄等人,兴奋无比的喝道:“杀光他们!” 僵尸一愣,这才注意周围的情况,由于他离地面两米多,悬浮在空中的缘故,所以朝右侧低头看向郭宏,随后他的神情开始变化,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:“你是谁?你,在跟我说话?” “我是你的主人,我命令你……” 噗! 后面的话来不及说完,郭宏傻傻地低着头,看着一只手从左胸穿透,那只莹白如玉的手里,分明握着一颗正在跳动的心脏。 “你……”郭宏惊恐地看着僵尸。 “原来是你复活我,哈哈……死!”僵尸非但没有感激和开心,脸上反而写满了无以复加的激怒。 啪地一声。 郭宏的心脏化作肉糜散落,僵尸又一拳轰下来,那颗充满恐惧和绝望表情的脸,连同脑袋一起变成了碎末。 僵尸猛然扭头,看向凌霄等人,阴测测的吼道:“还有你们,也一起去死吧。” “杀!” 早就做好了准备的三人,一声低吼攻击全力发动。 然后,三个人彻底傻眼了。 攻击力绝强的符篆和印法刚发动,幽绿色的尸气凝聚成风柱,把僵尸的身体完全笼罩在内。 任凭他们的攻击数之不尽,却悉数被风柱挡了下来。 这不是关键! 让凌霄他们震惊的,不是攻击被僵尸挡下,而是……僵尸的战斗方式,分明是某种很高明的道法! 除非像黑斗篷那种,本身是修道者进而入魔,通常那些因为机缘巧合,而成为妖魔鬼怪的东西,它们不可能懂得道法和武学,它们的能力完全是一种本能——这个僵尸竟然懂得道法! 当然,按照三人从郭宏那儿听说的因由,分析的结果是僵尸由于某种原因被封印,这才放了一本秘法在身边,引诱别人解开禁锢复活他——既然他有那种强大的道法,极有可能生前就是修道者。 那么…… 妖魔鬼怪以魔最强,只因魔是人在魔化之后变成的,魔化会让实力大幅提升,魔力可用于远攻,魔通常又具备极强的肉身,近战的实力同样非常惊人——僵尸不是魔而是鬼的变异,但是僵尸的实力比只有灵体的鬼更强,只因它们也拥有类似于魔,强大到不可思议的肉身和力量。 从战斗力上来说,同等实力下的僵尸和魔,几乎是不相上下的。 这么一个本身已经很强大,而且懂得道术的僵尸,其战斗力将何等惊人? 僵尸有尸气可用于远攻,然而一般的僵尸不懂技巧,只会用尸气直接轰杀目标。道术却可以让他,把尸气运用得更加灵活,并且转化成花样多变威力无比的攻击手段,战斗力将会有质的升华。 “全力进攻!快!” 第一波试探性攻击之后,随着玄月一声大喝,凌霄手里凭空多出四张符篆,一水都是月品一阶符篆。 七杀符! 集金木水火土风雷七种力量融为一体,威力之强大毋庸置疑,当初跟黑斗篷一战,正是用这种符篆挽回劣势。 四张七杀符输出的攻击力,近乎比拟月品三阶的程度。 再加上月品二阶的玄月,以及月品一阶的莫云枫,三人联手之下,比日品一阶的僵尸不弱几分。 可惜差距不大却依然有差距,而且这仅仅只是就修为而言,事实则是这个僵尸懂得道法。 更重要的是,他的道法还极其高明! 第145章 不可抗衡! 第145章 不可抗衡! “自寻死路!” 僵尸狞声狂笑间,竟然不使用尸气还击,就那么直接一把抓向,七杀符凝聚而成的光矛! 他这是作死的节奏吗? 凌霄目瞪口呆。 尽管僵尸肉身极其强横,那也是相对而言,至少以他日品一阶修为,不可能在不使用尸气的情况下,徒手接下月品一阶的七杀符! 可是,不可思议的事情出现了。 砰! 僵尸非但徒手迎向光矛,甚至撤去了防护的尸气,任凭三人的符篆和印法,轰在他的身体之上! 在接二连三的碰撞和爆裂声中,符篆和印法的攻击落下帷幕,僵尸毫发未损的盯着他们三人。 不可能! 这绝对不可能! 他的身体怎么会如此强韧? “符?” 僵尸手里抓着光霞流转的光矛,眼神中闪烁着怪异神情,随手把光矛捏碎成一大片光雨,好像陷入了回忆之中:“上清道宗的弟子?” 凌霄不由一愣,惊道:“你到底是谁?” “不是你们复活我的?”僵尸死死盯着凌霄问道。 “你脑子坏掉了吧?” 玄月激怒,大喝道:“我等乃修道者,以斩妖除魔为天职,职责就是诛杀你这种妖魔鬼怪,怎么可能复活你?” “妖魔鬼怪……斩妖除魔……哈哈哈……” 僵尸突然间大笑起来,但他的神情却充满痛苦和愤怒:“我曾经又何尝不是跟你们一样?只可惜……如今我却变成了妖魔鬼怪。血鹰!血鹰!这就是你让我生不如死的法子?我定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!” 他曾经也是修道者并不奇怪,这一点凌霄早就猜到了。 然而,从他言谈之间的意思可以听出,他跟一个叫‘血鹰’的人仇深似海,而且他一点都不希望自己变成僵尸。 正是因为,他把凌霄等人当成跟郭宏一样,以为是他们复活了自己,所以才要杀了他们几个。 为什么? 这里面到底存在怎样的隐情? “没想到,还是来迟了一步……”叹息声遥遥传来。 嗖! 嗖! 嗖! 一条条身影接踵而至,足足十余人突然出现在现场,在四面八方形成合围,把僵尸围困在了中央。 其中竟然有两个熟人,分明是玄铄天和姜月仙夫妇,其他那些也都是,来自几个大门派的二代精锐高手。 “爸!妈!你们怎么……”玄月既惊又喜。 僵尸的实力太强悍了,正处于岌岌可危的时候,这些顶尖高手的出现,无异于救命的及时雨。 “早在数月之前,我们就发现在北方,有人收集怨气企图不轨,只是……” 随着玄铄天语速很快的解释,凌霄才明白这么多高手,为什么会联袂而至:郭宏并不是一直待在洪都,复活僵尸需要怨气和阴气,因此他在某个地方找到阴气重的所在,等僵尸吸完了阴气就会转移到另一个城市,正因为他不断的转换地方,这才屡次逃脱各大道门的追查。 这一次总算没有再让他跑掉,总算追到了洪都郊区的落日坝,然而却被他完成了最后的复活步骤。 凌霄不知该哭还是该笑。 本来以为有机会炼化妖魔提升修为,没想到中途又跑出一大堆人抢怪。反过来,如果这些人不出现的话,以僵尸完虐他们三人的实力,怕是非但没机会炼化,反而会被僵尸撕成碎片吧? “倘若束手就擒,还可渡你魂魄入轮回,否则——神魂俱灭!”为首的青衣中年男子大声喝道。 “我不想杀你们,散了吧。”僵尸悠悠叹了口气。 “杀!” 十多人同时一声低喝,各种道法、法器悉数出手:修道者和妖魔鬼怪势不两立,一旦遇到势必你死我亡,根本不会讲什么道义规矩,能群殴傻子才会单挑,十几人出手才更有把握。 这些都是来自大门派的二代弟子,都是一等一的精英高手,修为莫不是月品三阶乃至日品一阶。 他们每一个人的实力,都要比凌霄他们几个强悍,十几人同时攻击的情况下,威力之强可谓是天崩地裂。 日月无光。 地动山摇。 僵尸被瞬间淹没于,海量灵力拟化的狂风骤雨中,这些顶尖强者联手一击,怕是连一座山包都能荡平吧? “怎么会……怎么会这样?” “该死!” “它竟然在吸收我们攻击的灵力!” “这绝对不可能!” 十多名顶尖强者目瞪口呆,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攻击,落在没有动用丝毫尸气的僵尸身上。 然后…… 僵尸非但没有半点损伤,那些以灵力支撑的攻击,竟然纷纷被他吸入体内。 更可怕的还是后面! 随着这些灵力吸入之后,僵尸的气息以可怕地速度提升,修为从日品一阶不间断的飙升! 何止是不可思议,简直无法想象! 这一刻,凌霄才明白为什么僵尸的修为,只有不算很夸张的日品一阶,却能够徒手接下七杀符的攻击。 说白了,僵尸的真实修为远不止日品一阶,只因被禁锢多年几乎耗竭,剩下空有修为境界没有能量的皮囊。郭宏复活他的过程中,让他吸收的怨气和阴气,仅限于达到让他复活的程度,无法补充极度耗竭的身体。 因此,他刚刚出世的时候,修为只有日品一阶。 如果把他的修为容量比喻成湖泊,那么先前跟凌霄他们交手时,那个干涸的湖泊只有一盆水。 尽管他在能量上的修为,只表现在区区日品一阶,然而他的身体强度,却跟原本的境界完全相同。 到底有多强? 不知道! 但那绝对是,在场这些人无法想象的层次:没看到这十几个顶尖高手,都无法对他造成丝毫伤害吗? 不过,有一点让人难以理解的是,那些是修道者的攻击力,怎么会被僵尸转化成自身尸气? 无法理解只有一个原因:僵尸所掌握的道法,比在场这些人高明百倍! 日品二阶! 日品三阶! 来自各大门派的高手疯狂攻击,然而僵尸的修为却飞速飙升。 “可有人知道,血鹰在何处?”僵尸的目光扫过所有人,竟然没有半点动手杀人的意思。 “前辈!您曾身属何门何派?”凌霄灵机一动问道。 从种种迹象看来,这个僵尸应该没有恶意,而且曾经还是个修道者,很可能连之前的猜测都要推翻。 “前辈?” 僵尸的脸色凝滞了,半晌他摇摇头,目光落在凌霄身上:“小子,如今是何年何月?” 何年何月? “请诸位前辈暂且停手,这件事可能没那么简单!”凌霄急声喊道。 “你……” 凌霄称呼僵尸为‘前辈’,这本就让那些修道者不悦,不过眼看着这样下去,非但杀不了僵尸反而会让他实力越来越强,大家也只能暂且停手,玄铄天沉声喝道:“凌霄,除魔卫道乃我辈……” 不等他那边把话说完,玄月急忙叫道:“爸!他以前是修道者,而且……他好像是被别人,故意变成僵尸的!” 什么? 玄月的话让所有人勃然色变。 僵尸并没有多做解释,死死盯着凌霄:“小子,难道没听到本座在问你?如今是何年何月?” “前辈可曾听说过清朝?”凌霄试探性的问道。 “没有。”僵尸摇头。 “那……明朝?唐朝?汉朝?” “本座当年所在称之为商。” 商朝! 那岂不是说,僵尸所在的年代距今,已有数千年之久了? 听到凌霄接下来的解释,僵尸傻愣着半晌回不过神,呐呐道:“沧海桑田……一晃已是数千年……” 虽说商朝也处于上古之后,然而距离上古毕竟比较近,存留于世的顶尖法门比现在多得多。 这也就解释了,为什么僵尸的道法之高明,远远超过在场这些人。 突然,他双眸中闪过无穷杀机,厉声喝道:“不过,血鹰除非战死否则定然还活着,我要把他碎尸万段!” “前辈,您以前到底身属何门何派?您说的那个血鹰,跟您到底有什么恩怨?您又是怎么变成僵尸的?” “本座原本是修道者,血鹰乃魔道高手……” 一个是正派顶尖强者,一个是魔道绝世高手,那一战之后血鹰身受重伤,他的伤势更在血鹰之上。 两人一直是宿敌仇深似海,按理说血鹰应该趁机杀了他才对,没想到对方的恶毒超乎想象。 对修道者最大的惩罚是什么? 不是死! 而是让他从修道者,变成曾被他当做死敌的妖魔鬼怪! 血鹰把他封印了,并且把他变成一具僵尸,只不过血鹰当时受伤也很重,无法完成最后一道工序。于是,把他封印于墓地石棺之中,并且留下一本复活秘法,骗后世贪心者将其复活。 这也是为什么在他复活之后,非但不开心反而恨意滔天,立即毙杀郭宏的原因。 你能想象这么一个,曾经以斩妖除魔为己任的修道者,自己却变成了妖魔鬼怪的心情吗? 听到僵尸的这番讲述,众人的心情很复杂,至少已不再带有仇视。 毕竟,他以前也是修道者,跟在场的所有人一样,以除魔卫道为己任。 他不是自愿变成僵尸的,他也没有半点害人之心,而是被那个魔变成这样,怎么说也算其情可悯。 “前辈!” 这次连玄铄天也主动称呼他为前辈,拱手沉声道:“当年前辈因除魔卫道陨落,乃是我等的楷模。然而前辈也应该清楚,今日的您……晚辈等人定然会帮前辈超度魂魄,并以大礼厚葬前辈尸身。” 他当年的所作所为值得尊重,他的遭遇更值得同情,这也是为什么玄铄天对他恭敬有礼的原因。 但是! 他现在已经变成了僵尸,不管他有没有害人之心,作为鬼物变异的僵尸,是绝不容许存在的! 第146章 你脸怎么那么红? 第146章 你脸怎么那么红? “我不愿以这幅模样苟活于世,我想你们应该很清楚这一点,但是……” 僵尸脸上写满了怨恨,咬牙切齿道:“待我斩杀血鹰之后,不用尔等动手,定然会亲手抹杀魂魄!” “前辈,您所说的血鹰我等自会调查,一旦发现必定将其诛杀,可是您也必须现在就……” “我的仇我要亲手去报,在斩杀血鹰之前,我必须活下去!” “既然如此,前辈就别怪我们……” “你们,杀不了我。” 僵尸冷冷一笑,身形凌空拔起竟然一飞冲天,速度快逾闪电,没等大家动手已经消失不见了。 飞天僵尸! 这是传说中,数千年都没出现过的,最强悍的一种僵尸。 更何况,他还是一个拥有精深道法的僵尸,达到飞天僵尸的级别,意味着他的修为已至辰品——就凭眼前这些人的实力,根本不可能拿下他,反倒是他如果痛下杀手,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。 看到那些各派二代精英高手,一个个目瞪口呆黯然失色,凌霄赶紧说道:“诸位前辈,其实没必要这么介怀,他很痛恨自己是僵尸,而且从他没有跟我们动手就能看出,他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。那个血鹰倘若还活着,他要么被血鹰所杀,要么杀了血鹰之后自绝。如果他找不到血鹰,也只是会一直寻找下去,根本不会有任何危害。” 当然,凌霄绝对不可能想到,他跟这个僵尸今后会有更多交集,今天的相遇只不过是个开始。 众人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凌霄,最终纷纷转身离开了。 玄月和莫云枫走到玄铄天夫妻身旁,凌霄则以晚辈的身份行礼,结果夫妻二人却双双避开。 大概夫妻俩已经得到消息,知道凌霄接任上清道宗掌门,按辈分凌霄不比他们低,按身份更比他们高出一截。 突然。 玄铄天扭头看向西边,目光落在百米开外的一株大树树冠上,随后皱起眉头瞄了凌霄一眼。 “凌掌门,要不然……你去本门避避风头?”玄铄天试探性问道,看来他已经知道那件事了。 “不用了……” 凌霄知道他看到了什么,笑道:“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,况且……恐怕她也撑不了几天了。” 这都多长时间了? 应该有一个星期了吧? 哪怕她体质强悍远超普通人,融合断生刀之后更是强到离谱,但总不可能永远不吃不喝。 看她还能挨多久! “对了!” 凌霄突然想起一件事,说道:“莫师兄,玄月,之前你们追那个家伙,我去他住的地方找到一件法器,里面存放了不少魂魄。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,应该就是那家伙用来收集怨气的。” 玄月和莫云枫脸色一凝。 显然,郭宏收集的灵魂不止来自一个人,那些人都是心有执念和怨恨的,他们不惜出卖灵魂只为获取强大的实力,去达到各种不同的特殊目的。在必要的时候,他们肯定会通过燃烧生命力获得更强力量,到那个时候生命力耗尽,即便找到灵魂也完蛋了,所以必须尽快把这些灵魂物归原主。 “那还愣着干什么?快走!” 玄月一把拉住凌霄,向马建宇躲藏的地方跑去,丢下一句话:“爸,妈,你们先去家里吧……师兄,你带我爸妈先回去。” 这算什么? 看到女儿拉着凌霄的手跑开,玄铄天脸色阴晴不定:“云枫,月儿跟凌霄怎么回事?我不是让你看好你师妹吗?” “师父,其实凌霄和师妹只是朋友……”莫云枫呐呐道。 “朋友?你当我是瞎子吗?” “真的……” “哼!” 玄铄天狠狠瞪了他一眼,转而对妻子叹道:“先回去吧,等月儿回去再说——这件事必须慎重!” 由于距离现场比较远,再有大量植被阻挡视线,马建宇没有看到整个事发过程,但不表示他一无所见。 至少,他看到了五颜六色的光焰飞射,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巨响,感受到地面传来的轻微震动。 这跟之前看到的,凌霄他们的能力相比,不知夸张多少倍。 说是毁天灭地也不为过吧? 今天,他以往的世界观轰然崩塌,这个世界跟他的认知完全不同,竟然存在魔幻电影里才有的能力。 接下来就简单了。 只要找回了剩余的两魂四魄,把这些魂魄归入体内就行了,对于修道者而言只是举手之劳。 “凌先生,我……我真的没事了吗?”马建宇满脸激动。 “没事了,不过那些能力也没有了。” 说完这句,看到他脸色有些黯然,凌霄立马猜出了原因:“放心吧,我不会忘记自己的承诺。” 随着魂魄归位,之前的契约也随之消失,变回普通人不再有特殊能力,他的仇还怎么报? 不过,对他这种普通人而言,无法帮女友报仇的困难,放在人脉通天的凌霄面前,只是简单一通电话的事。 “现在最重要的是,把剩下的魂魄还回去。”玄月赶紧说道。 “那个混蛋还真够狠的!” 凌霄拿着那个青铜壶,皱眉道:“这怕不是有三四十个魂魄吧?之前不知道还有多少魂魄消亡。” 玄月摆摆手,哼道:“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,我们分头行动尽快搞定。” 只要有魂魄在手上,通过魂魄的气息追踪到本人,对修道者而言其实很简单,问题是难度不大却很麻烦:每次只能追踪一个人,一路找过去把魂魄还给对方,然后再追踪下一个目标,这几十个下来得多长时间? 现在还不到中午。 等把所有魂魄还回去,已经是深夜时分了。 凌霄心情很郁闷,这都连续三次了,一直没有像样的收获。 第一次是对付黑斗篷,由于黑斗篷最终被蛊王所杀,他只得到数量很少的灵力,又因为沈霓裳那么一抱,消灭梦魔的机会也失去了。第二次是那个藤精,虽然最终获得了很多灵力,但由于藤精本身修为只有星品,他根本没办法吸收那种低阶灵力,最后变成灵力珠给沈暮云吃了。 这次呢? 僵尸实力强到离谱,关键到后来干脆跑路了,一丁点收获都没有——这特么都算什么事啊? “好累啊……还好饿……”玄月开着车抱怨道。 从不到中午一直忙到深夜,两个人没吃过一口饭,只顾着满大街的到处跑,早就已经又累又饿了。 “看!那里有吃的!”凌霄指着离马路不远处的地摊。 嘎! 迈凯轮跑车停在路边,两人飞也似的下车。 这个点大多数餐厅都打烊了,连路边的宵夜摊都没剩下几家,两人很快跑到那个馄饨摊前。 “老板,两碗……” 刚说到这里,玄月立马改口:“不!四碗馄饨!要快!多加香菜!” 不一会,老板端着四碗馄饨过来。 噗…… 刚把一个馄饨放嘴里,凌霄直接喷了出来,指着馄饨惊叫:“这里面什么玩意?简直臭不可闻!” 以前在山里没吃过香菜,来到洪都不管是在沈家,还是李贺请吃饭,也都从来没有吃过。 总之,这玩意他根本吃不习惯,在他的嗅觉里奇臭无比。 “怪人……” 玄月嗤之以鼻,把他碗里的香菜挑到自己碗里,这么做完全是无意识的,凌霄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。 等她继续开动大吃起来,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了。 他刚才已经吃了一口馄饨,甚至还把吃进去的喷出来了,天知道口水有没有喷到碗里去? 然后…… 把他碗里的香菜挑到自己碗里,不就等于在吃他的口水吗? 换成一般关系的人,想到这里肯定会觉得很恶心,玄月的想法却并非如此,她竟然莫名的面红耳赤起来。 “你脸怎么那么红?”埋头大吃的凌霄,无意中看到她莫名其妙脸红,就随口问了一句。 “馄饨太烫了,热的……” 这一解释让玄月心跳加速,感觉有点欲盖弥彰的味道,不由恼羞成怒道:“关你什么事啊?吃你的!” 看到她脸蛋红扑扑的生气模样,凌霄不由看得有些痴了,甚至忘了把勺子里的馄饨放嘴里。 “你看什么看?”玄月还以为心事被看穿了,脸蛋更红心虚的呵斥。 “没……” 凌霄尴尬的收回目光,呐呐道:“你刚才脸红的样子,其实还蛮可爱的……” 玄月不由一愣,赶紧埋下头不再说话,借机掩饰内心的慌张,那张漂亮的脸蛋都快埋进碗里了。 呼…… 两人吃饱喝足买单之后,凌霄伸了个懒腰:“好像睡觉……困死了……” “要不……去走走?”玄月低声问道。 “都困死了还走什么走?快点回去睡觉吧。” “刚吃完东西就睡容易长胖。” “你又不胖。” “反正……” 听到凌霄说自己不胖,玄月不知怎么就觉得甜滋滋的,嘴上却哼哼道:“反正我要去走走,不然你一个人回去。” 深更半夜很难拦到出租车,他一个人怎么回得去? 玄月走在前面,他无奈跟在后面。 月明星稀。 夜风清爽。 这片地方人流量原本就不算多,到了这个点更是少有人迹,连马路上的汽车都少之又少。 安安静静地环境下,看着明月当空,感受着凉爽清新的夜风,还真是不错呢。 咦? 就在两人不知不觉中,走到一个小型人工湖边时,突然发现湖边栏杆上,坐着一个正在喝酒的年轻人。 他看起来最多十七八岁,身上还穿着校服,很可能还在读高中。 脚边散落着不少酒瓶,明显喝了不少酒,看到这一幕玄月撇嘴:“这些小屁孩,哪来那么多破事,还借酒消愁呢。” “回家吧?好困了……”凌霄哭丧着脸。 “好吧……不好!” 玄月刚应了一声准备离开,突然她和凌霄的脸色同时一凝,目光锁定栏杆内侧的人工湖面。 第147章 斩妖 第147章 斩妖 少年骑在栏杆上喝酒,右手边就是水面。 突然! 就在凌霄和玄月双双脸色一凝,感受到妖魔鬼怪特有的气息时,只见一个巨大黑影从水里跃起。 借着远处马路旁的路灯,隐约看到一片片青黑色鳞甲,以及张大到惊人程度的血盆大口。 整个过程实在太快了,凌霄和玄月所在的距离,根本来不及发动攻击。 哗啦啦…… 少年连呼救和惨叫都来不及发出,伴随着巨大水声传来直接被拖进湖里,就那么瞬间消失不见了。 那是什么东西? 妖! 玄月神情剧变,一边双手结印一边就要飞奔过去,却被凌霄及时拉住胳膊:“别去,等一下!” “等什么等?有病啊!松手!”玄月大急。 “你觉得……那人还有活路吗?” “这……” 玄月愣了愣,意识到很可能因为自己性格太急,有些事情没考虑周全:“当然已经死翘翘了。” 凌霄眸子里精光一闪,沉声说道:“这东西袭击之后立刻潜入水底,你有没有发现连妖气都不见了?这说明,要么这个池子本来就很深,要么被它挖了个很深的洞,你现在追过去有什么用?” 这个人工湖虽然不是很大,但也不像个池塘那么小:如果是在地面上,搜索这么大的区域并不难,水里可就没那么容易了。 即便找到了,在水里战斗也会受到种种阻碍,不仅自身的移动速度大幅下降,降低了受到攻击时规避的几率,而且法术的攻击力在水的阻力下,也会受到很大程度削弱,反过来那个妖既然生活在水里,那才是它发挥的最佳场所。 以己之短对敌之长这种蠢事,凌霄是绝对不会做的,那等于是主动把自己送到危险之中。 “那怎么办?” 玄月也觉得他说的确实有道理,皱眉道:“难道……把这个湖抽干?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!” “抽干是一个办法,但也是最笨的办法。” “你说谁笨?”玄月大怒。 “不是……我是说,咱们把它引出来不就行了?” “引出来?” 眼神里闪过一抹喜色,她刚想说什么,突然发现凌霄满脸兴奋跑向湖边:“我也去喝酒啦。” 地上摆放着几瓶没喝完的啤酒,凌霄拿着啤酒挪了个位置,学那个被吞下的少年,骑在栏杆上满脸惆怅的喝酒。 修道者不同于妖魔鬼怪。 绝大多数妖魔鬼怪是凭借本能,通过吸收精元、血液等方式提升实力,它们并不掌握高明的修炼技巧,自然不知道该怎么收敛气息。相比之下,修道者拥有系统的修炼方法,能够把灵力运用的炉火纯青,所以一旦凌霄刻意收敛气息,人工湖里的妖不可能认出他是修道者,只会把他当成普通人。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,同阶的妖魔鬼怪战斗力弱于修道者的原因,只因它们不懂得各种技巧。 当然,凡事无绝对。 黑斗篷以及上午那个僵尸,他们同等修为下的战斗力,甚至比修道者还要强悍。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,他们本身就是修道者,懂得各种玄奥的术法? 时间一点点过去。 半个小时后,凌霄隐约感觉到妖气出现,而且以惊人地速度逼近,灵觉感知的妖气越来越明显。 突然! 巨大的黑影凌空跃起,朝凌霄张开血盆大口。 这时他总算看清楚,那到底是个什么妖! 全身披着一层青黑色鳞片,体型圆滚滚的好像个直筒,外形跟黑鱼非常相似,只不过觉醒成妖有了些变化:鱼鳍不再是柔软的膜,变成了极其尖锐的骨刺,一双眼睛呈现出血红色,嘴里布满无数尖锐的牙齿。 乖乖……还真大啊! 体长足有八米出头:即便觉醒成妖之后体型会明显增加,但是能达到这种大小,说明它绝非刚刚觉醒。 事实上,从散发的妖气就能判断出,它的修为达到了月品三阶! “玄冰印!” 一早隐匿在不远处的玄月,双手早已掐好的印法释放,虚空中迅速凝聚出,十多支粗如手臂的蓝色冰锥。 攻击? 玄冰印确实是攻击性印法,然而出乎意料的是,冰锥竟然没有飞向鱼妖,呼啸着直奔湖面而去。 难道她没锁定目标? 当然不是! 修道者攻击时借助灵觉锁定,除非目标速度超出了灵觉的极限,否则绝对不存在偏离一说。 这次玄冰印本身就是不用来攻击的,而是按照两人商量的策略,用来断绝鱼妖逃跑的路。 噗!噗!噗! 一连串如同雨打芭蕉的声音中,十多根冰锥以跃起的鱼妖为中心,投入它下方的那片湖面之中。 几乎没有什么时间间隔,湖面迅速凝结成冰。 甚至于,连冰锥落水时溅起的水花,都还没来得及落下去,竟然在飞溅到半空中时凝结! “七杀,疾!” 凌霄心知这只鱼妖实力不弱,即便这只妖明显不懂法术,比同阶的修道者弱一些,但毕竟达到了月品三阶。 妖的劣势是不懂术法,战斗力不及同阶修道者,优势是庞大的体型,让它的持续战斗力、身体强度、生命力都远超修道者。 换句话说,修为达到月品一阶的凌霄,能够同时释放四张月品一阶符篆,战斗力几乎比拟普通月品三阶修道者,鱼妖的战斗力肯定不如他,但是鱼妖的体质比他强得多,由于体型庞大妖力总量也超过他的灵力,持续作战能力远非他可比,所以必须速战速决,立马施展出最强的战斗力,不给它拖延下去的机会。 从湖里一跃而起的鱼妖,原本想把凌霄一口吞下,却发现了强大的灵力波动。 血盆大口不再用来吞噬目标,一个巨大的黑色气态球体,从它的大嘴巴里喷出来,直奔凌霄。 轰! 四张七杀符化作四根,由金木水火土风雷七种元素组成的,流光溢彩的光矛迎上妖气团。 轰然巨响。 碰撞中,四根光矛的光芒黯然了大半,威力明显大幅度下降,反观妖气团却被彻底撕碎了。 玄月那边也没闲着,早就准备好的玄冰印释放出去后,她双手迅速再次结印,月品二阶的印法脱手而出。 风雷天牢印! 只不过这次的印法不在于‘困’,风和雷融合成一柄大剑,集中所有灵力斩向鱼妖的身体。 蓬…… 七杀符剩余的威能,一股脑落在鱼妖身上,风雷天牢印的攻击接踵而至,大片鲜血四射飞溅。 光矛挡下妖气团后威力减弱,却也在它身上撕开四个窟窿,相比之下风雷天牢印的攻击要强得多,尽管鱼妖拼命避开要害,尾巴上还是多出一个,深可见骨的巨大伤口,尾巴几乎被这一击斩断。 同时,强大的冲击力作用下,它那庞大的身体倒飞出去,远离原本近在咫尺的湖边护栏。 “不好!” 凌霄和玄月双双色变。 无论符篆还是印法,以他们俩目前的修为,攻击距离不过三十多米,鱼妖一旦被击退距离就会拉开。 飞出近二十米的鱼妖惨嚎连连,砰地一声落在湖面上。 只不过,玄月刚开始用玄冰印冻结了这片湖面,鱼妖落下的位置处于这片区域内,因此它是落在冰面上而非湖水里,但是玄月冻结的面积毕竟有限,鱼妖再往前不到十米就是没冻结的湖水。 它心知不是对手赶紧逃遁,用进化成骨刺的鱼鳍,拼命在冰面上滑动,目标是不远处的湖水。 一旦被它进入水里,凌霄和玄月就束手无策了。 “玄月,冻结湖面!” 凌霄手里再次出现四张符篆,是增加速度的神行符和增强力量的神体符,分别落在他和玄月身上。 神行符让两人速度大幅提升,神体符带来的强大力量,同样起到了间接加快速度的效果。 玄月飞身而起,一脚踏在湖边护栏上。 用力一踩。 身形立马如离弦之箭般,朝鱼妖所在的方向窜去,尚在半空还没落下,玄冰印再一次发动。 由于玄月已经追过来了,双方距离再次缩短进入攻击范围,可怜鱼妖眼睁睁看着,原本只剩下数米的湖水,竟然再一次被完全冻结。 凌霄有样学样在栏杆上借力,追着玄月一起飞窜向结冰的湖面,又是四张月品七杀符脱手而出。 “我攻击东面!” “我西面!” 有了刚才的前车之鉴,两人很默契的调整攻击方向,冲击力来自相反方位,鱼妖就不会被再次打飞,不存在脱离冻结区域的可能。 一个凌霄就让鱼妖吃不消了,再加上月品二阶的玄月,第二波攻击后它已经是遍体鳞伤。 它倒也有点小聪明,眼看着没机会爬到远处的水面,倾尽全力朝下方的冰面,吐出一大口妖气团。 只要轰开了冰面,一样可以潜入水底。 可惜…… 一旦它把妖力用来轰开冰面,就意味着凌霄和玄月的攻击不受阻挡,以它目前的伤势哪能承受? 轰! 冰面确实被轰开一个大洞,可是还没等它钻进去,玄月用印法释放的大剑,直接把它的身体斩成两截,凌霄发动的七杀符,则幻化成四根光矛,第一根光矛轰裂它的头骨,第二根光矛将头骨彻底击碎,第三根和第四根光矛顺着头骨上的窟窿刺入,把它的脑浆绞成了一堆浆糊。 鱼妖断成两截的尸体,轰然倒在了冰面上,凌霄胸口的吊坠悬浮起来。 伴随着鱼妖的身体,被吊坠释放的金色符文分解,大量妖力吸入到吊坠之中,紧随其后转化成精纯的灵力。 第148章 救命啊! 第148章 救命啊! 凌霄恨不得大笑三声。 第一次是对付操纵妖魔鬼怪的黑斗篷,以差点丢了性命为代价,只获得微不足道的一丁点灵力。 后来就更夸张了,无论藤精还是上午对付的僵尸,都是非常强大的对手,都是有能力杀死他的存在。 结果呢? 对决黑斗篷虽然收获少得可怜,但多少还有那么一点,后面两个却连一分一毫的灵力都没得到。 没想到啊没想到…… 面对那一个个强大无匹的对手,以差点付出生命为代价,却没有得到对应的收获。反观这只鱼妖修为虽然不错,但实力连自己都不如,反而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——他能真切感觉到,修为瞬间提升了一大截。 之前,他的修为处于刚达到月品一阶水准,现在月品一阶已经跨过六成以上。 换句话说,如果再干掉一只跟鱼妖修为相当,甚至比鱼妖稍微差点的妖怪,就能立马晋级月品二阶! “你傻笑个什么劲?” 玄月不是第一次见到他傻笑了,她觉得这家伙有时候很莫名其妙:“凌霄!看……那是什么?” 被她这一喊,凌霄立马回过神来,目光转移到她指的地方。 正如当初干掉了黑斗篷,吊坠炼化了身体之后,黑斗篷身上的东西会留下一样:吊坠只能炼化妖魔鬼怪的血肉之躯,却会留下那些不属于身体的东西。 可问题是,这只鱼妖既没有穿衣服,也不可能携带什么物品,它怎么会留下什么东西呢? 那是…… 鱼妖被杀死后的身体,乃至于飞溅到四处的血液,都被吊坠粉碎吸收不见了,冰面上躺着一个亮银色的东西。 最重要的是,凌霄感觉到有灵气波动。 这股灵气数量非常少,纯度和等级却高得惊人,不是他所能理解的! “难道……鱼妖就是因为吞了这东西,吸收了里面的灵气才变成妖?”凌霄喃喃自语拿起那东西。 宽度还不及小手指,大约有一寸多长,通体呈亮银色,一头有明显的断裂痕迹,另一头则非常尖锐。 “好像是断掉的剑尖……”玄月呐呐道。 “这么小的剑能干嘛?” 凌霄哭笑不得,虽然只剩下前面半截,可是按照这个比例,就算完整的也不会超过三寸。 比他以前用来裁纸的断生刀,还要小了足足几圈,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。 “管他呢,收起来就是了,或许将来真有用呢?” “也对……回去了,好困……” 凌霄假装把那玩意放进口袋,实则在放进口袋的时候,心念一动暗中收入吊坠储物空间。 咔嚓! 两人这边刚准备走人,突然脚下传来怪响。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,两人脚下一用力就想飞身而起,岂不知这么一用力,反而加速了麻烦的到来。 现在是什么天气? 即便晚上气温有所下降,入夏时分也有二十度以上。 玄月用玄冰印冰冻了这片湖面,短时间内厚厚的冰层坚如磐石,然而先是跟鱼妖一番搏杀,随后又跑去研究那一小截断剑,一来二去耽误了不少时间,在这种气温下冰面已经逐渐融化了。 如果听到冰面破碎的声音时,他们轻手轻脚的走过去,其实冰面并不会那么快完全碎裂。 反倒是两人条件反射下,用力一踩试图逃离,巨大的力道直接踩碎冰面,身体哪还能跃起来? 冰面以两人的脚下为中心,仿佛骨牌效应似的,哗啦啦的碎开了一大片。 扑通一声。 两人直接落进湖里了。 “啊!” 玄月无比惊恐的大叫,双手双脚胡乱扑腾:“我不会游泳……噗!快救我……” 身为修道者,其实她有无数种逃生方法,比如再次释放玄冰印冻结湖面,比如用避水印做出一个,隔离湖水的特殊结界。 甚至她就算不使用道法,以她的体质憋气好几分钟毫无问题,即便沉入湖底也能在湖面下走回岸边。 毕竟,湖岸离这里不到三十米。 但是…… 对于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来说,一旦落水思维立马变成一片空白,不可能想到那些自救方法。 此时此刻,玄月只剩下最基本的求生本能——手舞足蹈喊救命。 突然! 脑子完全变成了浆糊,只剩下惊恐慌乱的玄月,觉得不受控制下沉的身体,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托住了。 那种抓住救命稻草的感觉,让她不由自主紧紧抱住力量的源头,好像深怕再次变得无助。 她双手箍住凌霄的脖子,脑袋完全埋在他肩膀上,胸口紧贴在他胸前。 不是吧? 凌霄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。 他能非常清晰的感觉到,胸口传来弹性十足的感觉,那种滋味……只在江雪滢身上体验过。 要不要把她推开? 当然不能! 凌霄立马找到了不推开的理由:这要是推开还不把她淹死了? 感受着她身体的柔软,感受着她因为恐惧而瑟瑟颤抖,这么近的距离下,还能嗅到她身上的淡淡馨香。 凌霄强忍着异样的冲动,抱着她朝湖岸边游过去。 随着惊恐慌乱淡去,玄月的思维逐渐清醒,这才发现自己正紧紧抱着凌霄,而且是面对面的那种。 她又何尝没有感觉到,两人胸口贴在一起的感觉? 羞涩的无地自容,可是……她不敢松开! 就在她羞涩万分的时候,突然感觉到不对劲了:小腹附近好像有什么东西,不停的在那儿硌来硌去。 还以为是自己或者凌霄口袋装了硬物,她本能的伸手想拨开,然后…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! 如果是没有生命的死物,浸了水肯定会变得冰冷,现在是什么情况? 隔着湿透了的冰冷布料,她能真切感受到那东西有温度,而且……它在自己手里还一跳一跳的! “啊!” 玄月发出不似人声的尖叫,俏脸刷地一下红成绸布,接着是条件反射的动作——用力一掐赶紧松手。 “嗷……” 凌霄的惨叫声尖利无比,剧痛让他那张脸一片煞白,嘴唇都在发抖:“死……死女人……我要杀了你……” “对不起……对不起……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 “你还敢说不是故意的?” “谁让你耍流氓……你……那样反应……” “那是本能!” 说到反应凌霄也觉得一阵脸热,但他绝对不会承认错在自己:是她主动抓过来的好不好? 她还有理了不成? 两人全身湿淋淋的上岸,玄月脸蛋羞红的背对着凌霄,心脏几乎从嘴里跳出来。 凌霄呢? 他弯着腰蹲在地上,捂着重要部位站不起来。 要知道,之前他在两人身上都用了神力符,玄月的力气比平时大多了,那么用力一掐会怎样? 他敢百分之百肯定,那里已经受了不轻的伤,很可能被掐坏了。 玄月虽然是未经人事的姑娘,但不表示什么都不懂。 她知道那里是非常脆弱的地方,也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,那一掐肯定让他痛不欲生吧? “你……没事吧?”她小心翼翼问道。 “我……恨你……”凌霄倒抽着冷气,脸色白得跟纸一样,他从来没尝试过这种程度的痛。 “对不起,我真不是故意的,要不……” 看到他疼成那副模样,玄月的怒气早就没了,只剩下歉意和心疼,红着脸说道:“我帮你治一下吧?” 只要不是被揪下来撕碎了,以清微门的印法之神妙,什么样的外伤治不好? 不过……这句话实在很难说出口。 治疗就要释放印法,释放印法则要锁定目标,那就意味着她的灵觉,必须锁定他那个地方。 “还用问吗?快点,我要死了……”凌霄咬牙切齿吼道。 “哦……” 玄月硬着头皮用灵觉锁定。 灵觉是什么? 说白了就是一种,通过精神力释放出来的,类似雷达呈像的能力。 聚元印! 当她的灵觉锁定目标时,立马感知到它的外形,玄月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,迅速释放出印法之后,红着脸转身就跑:“我去车上等你……” 印法释放后要慢慢起效,不可能这边释放那边就完全治愈,凌霄蹲了好一会才慢慢站起来。 他心里暗道侥幸。 幸好玄月是清微门弟子,他目前掌握的几种治疗性符篆,都是以祛除邪气和治疗内伤疾病为主。 要不是有擅长治疗外伤的玄月,自己岂不是要废掉了? 不敢想象! 那玩意的第二种功能还没用过呢,要是就这么废了还不得哭死? 一路上湿漉漉的两个人,都默不作声完全零交流,直到车子驶入小区车库,玄月才想起一件。 “手机进水了……该死!明天又要重新买手机……” 干这行换手机一点都不新鲜,不说今天落水情况特殊,跟妖魔鬼怪斗法的时候,手机一样很容易在战斗中损坏。 听到玄月的抱怨声,凌霄这才想起来手机还放在吊坠里,赶紧拿出来悄悄开机,然后满脸得意的神情:“耶!我手机怎么没坏呢?” 玄月狠狠瞪了他一眼,低声斥道:“等回去别大呼小叫的,把我爸妈吵醒了!” 两人刚从车库出来,还没走到玄月家所在的那栋住宅楼,凌霄有意无意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大树。 乖乖! 还真是阴魂不散啊! 自己走到哪她就跟到哪,住在沈家时她在,上午打僵尸时她也在,现在到了玄月家她还在。 凌霄一边往住宅楼那边走,一边恶意的想到:看你还能撑多久,饿不死你! 第149章 这,就是爱情? 第150章 危机 第150章 危机 直接挂断电话。 凌霄正准备把手机丢尽吊坠储物空间,一条短信又发过来了,他稍微迟疑了一下打开短信。 下一刻,他脸色陡然剧变。 玄月注意到他的神情变化,赶紧走到他面前问道:“怎么回事?” “剑阁派人去沈家了。” 凌霄的脸色阴沉,寒声道:“恐怕……他们通过某些途径,得知项伯身受重伤失去修为的事。项伯实力强大的时候,他们只能低声下气乞求他回门派,如今项伯没有了战斗力,当然是直接逼宫——我要过去一趟。” 当项伯不再是顶尖强者,剑阁的目的也不再是他这个人,而是他所拥有的那部剑道秘典,以及将武学和剑道融合的方法。 偏偏那部秘典在凌霄手里,既然他接受了秘典,就意味着他也得接受,秘典所带来的种种麻烦。 剑阁为什么会这么快得到消息? 八成跟烈血宗脱不了干系。 凌霄既然知道,境外组织暗杀沈暮云的告密者是苏家的人,说明那个境外组织已经完蛋了。 先不说最近这段时间里,凌霄一直都待在洪都,事实就是以他的实力,绝不可能抗衡那个杀手组织。 是谁干的? 以烈血宗的消息途径,怕是早就知道沈家,有项伯这么一号顶尖高手。 同理,无论烈血宗还是苏家,想得知项伯目前的情况,应该都不是什么难事。 罗修和穆凯恨死了凌霄,苏家对凌霄也决然不会有什么好印象,这两方面都有足够的理由,把消息告诉剑阁给沈家找麻烦。 “我跟你一起去。”莫云枫赶紧说道。 “我也去!” “唉……” 看到三个年轻人转身离开,玄铄天苦笑着看了妻子一眼,喃喃道:“看来不去也是不成了。” “走吧。” 姜月仙叹了口气,低声说道:“剑阁来了那么多人,他们三个肯定应付不了。倘若明知道这样我们还不出面,凌霄要是有个闪失,恐怕……月儿会恨我们一辈子,我可不想被女儿当成仇人。” 三人以最快速度下楼,玄月和莫云枫直奔车库。 看到凌霄突然停下,玄月急道:“你傻愣着干什么?走啊!” “你觉得,就凭我们三个……即便加上你爸妈,能抗衡剑阁的人吗?” 凌霄皱着眉头,呐呐道:“毕竟他们也不绝对肯定,项伯失去修为的消息是真是假,所以过来的人肯定不少,而且不乏顶尖高手。” 玄月当然明白这里面的道理,无奈的说道:“那又能怎么办?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。” “你们去开车过来,在小区外面等我,我去谈笔生意。”凌霄嘿嘿笑道。 “什么生意?” “别问了,很快就知道。” 说完这句,凌霄向这栋住宅楼不远处的,一片绿化带走去…… 迈凯轮mp4在马路上飞驰,沈家庄园里鸡飞狗跳,形成实力不对等的对峙。 上次只有三个晚辈过来,一个个点头哈腰跟孙子似的,这次过来的却有近十人,全都满脸张狂和霸道。 龙游浅滩遭虾戏,虎落平阳被犬欺。 显然,以前的项伯实力强悍无与伦比,昔日师门希望他回去,能让剑阁添一名顶尖强者。 现在不一样了。 项伯经脉尽碎丹田破损,这种损伤根本无法治愈,他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,还瞎了一只眼的废人。他本身对剑阁而言毫无价值,也失去了往日的威慑力,倒是他身上的那部秘典,以及把武学和剑道融合的法门,对剑阁充满了无穷吸引力。 当年他就是借助这种融合,让实力有了大幅度增强,击败修为更高的同门师兄。 那么…… 如果剑阁的所有弟子,都能通过融合提升战斗力,整个门派的实力都将增强,剑阁定然能成为武宗之首! 剑阁那帮人站在庄园大门内,沈暮云面带冷色站在对面,身后跟着一群全副武装的保镖。 然而她很清楚的知道,这些保镖都只是摆设。 “让我师兄出来。” 为首的是个跟项伯年纪相仿,脸庞清瘦颧骨凸起的男人,他是剑阁此行的领头人,也是剑阁现今的外门长老之一:“小姑娘,如果你以为你能挡住本座,那你就太天真了——让开!” “我知道,以我沈家的能力挡不住你们,但是……这个呢?”沈暮云冷冷一笑,指间夹着一张符篆。 “上清道宗?” 钱鹏江刚开始还楞了一下,随即哈哈大笑道:“先不说符篆不能证明你的身份,即便你是上清道宗弟子又如何?项百川是我剑阁弟子,这是我剑阁的家务事——上清道宗还想管我剑阁的家事不成?不自量力!” 或许上清道宗在道门各派中,还因为渊源受到各派长辈尊重,但是在武宗面前哪有什么威慑力? 况且,正如钱鹏江所说这是剑阁的家务事。 别说上清道宗本来就没多大威慑力,即便现今最强的道门太一派在场,也没资格过问别派内务。 “只要我站在这里,你们谁都别想进去!”沈暮云娇叱道。 “是么?” 钱鹏江眸子里闪过一抹煞气,喝道:“谁敢阻挡直接打断手脚!” 沈暮云心里充满了绝望和无助,事实上当她表明上清道宗弟子身份时,就知道多半起不到威慑效果。 绝望。 无助。 更多的还是愤怒和不甘心。 项伯守护了沈家这么多年,一次次救沈家于危难之中,这次更是为了自己,不惜性命剿灭那个杀手组织。 自己呢? 自己能为他做什么? 这是项伯唯一一次需要帮助的时候,自己却根本没能力护他周全。 如果师兄在这里的话,或许能扭转乾坤吧? 以前每一次遇到危险时,他都会适时出现在自己身边,一次又一次保护自己,只是这一次…… 他不会再出现了。 自己把他伤得那么深,他肯定已经恨死自己了,一辈子都不会再踏进沈家半步,还有什么理由帮忙呢? 突然! 就在剑阁弟子准备动手时,略显沙哑的声音传来:“我在这里,谁敢动手?” 钱鹏江一愣,随即露出假惺惺的笑:“师兄,既然你都来了,我还怎么会动手?你们几个快住手!” “上次你怎么不过来?”项伯那只独眼里,闪烁着鄙夷的讥嘲。 “师兄说笑了……我这不是亲自过来,接师兄回剑阁了吗?”钱鹏江干笑道。 “接我回师门?你配吗?” 项伯面带冷笑,喝道:“真要想接我回去,也该由骆子斌来接,你不过是个区区外门弟子,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?” 无论道门还是武宗,同一辈弟子按照天赋修为,都分成内门和外门两种。项伯当年在剑阁不仅是内门弟子,还是内门中的顶级精英,而钱鹏江只是个外门弟子,因此即便现在升为本门第一代弟子,也只是个外门长老,反观当年跟项伯同为内门精英的骆子斌,却已经是剑阁的掌门了。 鄙夷。 轻蔑。 无视。 项伯的态度让钱鹏江勃然大怒,他阴测测的说道:“正如项师兄所说,我只是个外门长老,可是……项百川!你如今修为尽失,连个普通人都不如,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手画脚?给你面子喊你一声师兄,不给面子你算什么东西?” “对嘛,这才是小人得志的样子,比刚才的虚伪看起来舒服。”项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 “你……” “钱鹏江,我警告你别在这里闹事,否则你什么都得不到!”项伯冷喝道。 “也就是说……师兄也有在意的人?”钱鹏江变脸很快。 “我知道你想要什么。” 项伯深吸了一口气,说道:“一周之后你让人过来,我会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,原版没有了只能手写。” 那部剑道秘典的原版给了凌霄,不过项伯早就记得滚瓜烂熟,况且对方想要的并不是秘典,而是将武学和剑道融合的方法,那玩意也只能手写。 能不交出来吗? 他已经失去了强大的实力,对剑阁再也起不到半点威慑,况且他也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事,让沈家姐妹受到牵连。 另外,他现在都已经是个废人了,要那部秘典根本没什么用。 以前还打算传给凌霄,结果凌霄不愿意冒险融合,既然留着也没什么用,索性交给剑阁换沈家的安宁。 “这样啊……” 钱鹏江露出一抹怪异的笑,说道:“我看不如这样。师兄跟我回师门,让师弟好好在侧侍奉慢慢默写,您觉得怎么样?” 项伯脸色不由一凝,他总算明白了对方的用意。 对方所图确实是剑道秘典和融合之法,但却不仅仅只是这些:自己能把这东西交给剑阁,就一样能交给更多的人,剑阁不仅要得到这些至宝,还要断绝其他人得到的可能,所以…… 他将面临两种结果,要么在交出秘典之后被杀死,要么被永远囚禁于剑阁,再无传授给他人的机会。 “看来我还真小看了你们的心性。”项伯冷笑连连。 “不行!” 沈暮云聪明绝顶当然明白,她大惊失色道:“项伯!你绝对不能跟他们走……要不然……” “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?”钱鹏江喝道。 “原来剑阁就这么点本事,只会欺负老人和女人。”声音来自庄园大门外,凌霄慢慢走了进来。 第151章 绝对碾压 第151章 绝对碾压 “凌霄?你……”沈暮云惊呆了。 换做以前,每每遇到危险的时候,凌霄总是能适时出现,但是以现在的情况,她丝毫没想过他会来啊。 那天晚上一次次打电话,想跟他解释想跟他道歉,却一次次被毫不客气挂断,到最后干脆打不通了——她以为彼此的关系彻底断绝,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,然而没想到他真的出现了。 项伯一愣,随即冷声喝道:“小子!这不关你的事,滚!” “谁说不关我事?” 凌霄笑眯眯的走到项伯身旁,站定后盯着钱鹏江那帮人:“秘典原版在我手里,项伯也已经把融合之法传授给我了——想要?找我来拿!毕竟,就算项伯默写秘典给你,也不一定就是对的吧?只有我手上的原版,绝对不会有错,不是吗?” 钱鹏江眸子里精光一闪,喝道:“既然如此,那就把东西叫出来,否则……别怪我不客气!” “怎么个不客气法?” 又一个声音传来,这次倒是从正门那边传来的,以玄铄天为首的几个人走来:“莫菲剑阁想跟道门大动干戈?” 钱鹏江不由怒火冲天,一会这边冒出来一个,一会那边又冒出来几个,哪来这么多管闲事的? 相比没落的上清道宗,清微门的实力要强得多,可那又怎么样呢? 首先,眼下还是以剑阁的人马更多。 其次…… “玄铄天,你好像搞错了一件事。” 屈指指向项伯,钱鹏江怒声喝道:“项百川是我剑阁弟子,那部秘典同样属于剑阁。这小子拿了我剑阁的东西,我让他交出来理所当然,怎么?清微门打算插手这件事?那不妨试试!” 强者对弱者不需要讲理,在实力为尊的世界,拳头大就是唯一的道理。 然而,剑阁相比上清道宗固然强得多,但却跟清微门不相伯仲,况且这事一旦闹大就会造成,道门和武宗之间的大规模冲突。 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占个理字了,这样一来即便矛盾增大了,最终责任也会归咎于清微门。 “项伯早已脱离剑阁,他传授给凌霄的东西跟剑阁无关,你若想抢夺那就是武宗和道门的纷争!” 玄铄天当然也有他的道理,双方各执一词分辨不出来谁对谁错,通常碰到这种事就只有一个解决途径。 脸上浮现出一抹冷笑,钱鹏江冷声道:“既然如此就没什么好说的了,手底下见真章便是!” 呼啦! 以他为首的近十名剑阁弟子,先后抽出长剑指向对方,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的架势。 很明显,凌霄这边纵然有玄铄天的支持,依然比剑阁那边弱了不少。 一是人数上的差距,二来钱鹏江在剑阁虽属外门,但辈分上却是一代弟子,即便天赋比玄铄天差了一些,凭借修炼时间要长得多,战斗力恐怕还是高出一筹,他这边占了明显优势。 “要么主动交出来,要么我动手夺过来!”钱鹏江气势冲天。 “你现在是不是充满自信,认定自己处于绝对上风?”凌霄笑眯眯的问道。 “难道不是?” “如果我是你,根本不会浪费口水。” “没错。” 钱鹏江点点头,他觉得凌霄这个建议不错,在拥有绝世优势的情况下,确实没有浪费口水的必要:“动手!拿下那小子!” 喝! 八名剑阁弟子剑光一闪,就要朝凌霄冲过来。 玄铄天等人就待出手,却发现凌霄一动不动,他们几个是从大门进来的,此刻正背对着大门不知何故,剑阁那帮人倒是看到有人走过来,只是在他们这些人眼里,那个人直接被忽略了。 “滚。” 淡漠地声音从小女孩口中传来。 她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,身材干瘦也不高,即便从大门走进来,剑阁的人看到了也会忽略。 八名剑阁弟子依然扑向凌霄,速度极快声势极强,任何一人修为都很是惊人。 异变突生! 大量青黑色气流组成的符文,密密麻麻裹住小女孩全身,她几乎从原地突然消失不见了。 那是让玄铄天都惊骇无比的速度,快到令人发指的程度,至少在他所知道的武宗高手里面,还没有人能达到这种速度。 “快退!”钱鹏江骇然惊呼。 砰! 砰! 砰! 伴随着剧烈地碰撞声,一道道血泉洒落,一柄柄长剑断裂成碎片,七条身影朝不同方向抛飞。 冲过来的八名剑阁弟子,其中七人吐血飞出去,只剩下最后一个,也是其中最强的一个。 他手里拿着一柄长剑,被注入真气的剑身精光流转,却僵硬在半空一动不动。 剑刃前面三分之一处,有两根纤细的手指。 没错! 就是那两根手指夹住了剑身,任凭那名修为已达月品三阶的剑阁弟子,用尽所有力气却动弹不得:刚开始他想往前刺,发现根本刺不动之后,又拼尽全力往后撤,结果发现依然无能为力。 “我说过,滚,没听到么?” 小女孩有着跟年纪不相符的气势,她一字一顿道:“只要我在这里一天,谁敢打扰只有一条路——死!” 砰地一声。 灌注了真气坚不可摧的长剑,就那么硬生生一分为二。 噗! 被两根手指这段的剑尖,萦绕在一层青色中飞来,可怜那个剑阁弟子不及反抗,肩头就被剑尖刺了个对穿,闷哼一声吐血退去。 只是,这还远没有结束。 剑尖穿透了那名剑阁弟子肩膀后,速度竟没有丝毫减弱,化作一道青影急速朝钱鹏江飞去。 钱鹏江骇然色变。 由于他跟小女孩距离较远,尽管剑尖飞来的速度极快,以他的修为也可以躲开,可是……他能躲吗? 不能! 从小处说这关系他的面子,往大了说关乎门派的面子。 抖手间,一柄长剑出现在他手中,日品一阶的真气注入后,长剑散发出让人心悸的凌厉气息。 一剑劈出。 足以断裂精钢,足以撕碎巨象! 按理说,那断去的剑尖在刺穿剑阁弟子肩膀后,威力定然会有所削弱,再飞过这么一段距离威力更小才对,以钱鹏江倾尽全力的一剑之威,轻易就能把剑尖挑飞才对——至少钱鹏江是这么认为的。 砰! 剑尖确实被震偏了。 只是震偏,这意味着什么? 钱鹏江倾尽全力的一剑,应该把飞来的剑尖震碎,又或者劈成两断才对,事实却是他只能改变剑尖的飞行路线,只能做到把它震偏而已,这意味着剑尖中所蕴含的力量,比他那一击更加强大。 噔噔噔…… 剑尖被一剑震飞的同时,钱鹏江脚下不受控制连退七步,手里那柄长剑从中断裂。 可怕地力量让他的虎口当场裂开,鲜血迅速从伤口处溢出,滴滴答答洒落在地上,殷红醒目。 似乎忘了虎口传来的痛感,钱鹏江目瞪口呆的盯着小女孩,他心里充满梦幻般的不真实感。 这怎么可能! 那八名剑阁弟子虽非顶尖精英,却都是门中的二代弟子,每一个实力都不弱。再加上他这个一代长老,纵然对上实力鼎盛的项伯,也拥有一较长短的资格,然而……现在的对手却是个小女孩,最重要的是九个人联手,竟然被这么个小女孩击败了,而且是以绝对优势碾压! 彻彻底底的失算了…… 把消息透漏给剑阁的烈血宗,知道沈家跟凌霄关系匪浅,还知道凌霄跟清微门的两个小辈是朋友。更进一步,剑阁除了得到这些消息之外,对于项伯是否真的修为全失也并无把握,为了以防万一派来了足够的人手。 可惜,他们把所有可能都算进去了,派出的高手足以应对任何意外,却算漏了最重要的因素。 不! 确切来说,无论剑阁还是烈血宗都不知道,苗疆蛊王竟然在洪都市——他们并不认识蛊王。 事实上,纵然认出蛊王也没什么用,因为蛊王所表现出的实力,比他们认知中高了太多! “阁下是谁?”钱鹏江心惊肉跳。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,眼前这位是苗疆的蛊王大人:一来,小女孩并没有使用苗疆特有的蛊毒,因此虽然她穿着苗疆服饰,却不表示一定是蛊师;二来,身为剑阁外门长老,钱鹏江对苗疆蛊王的实力多少有些了解,小女孩的实力比他认知中强得多;还有就是小女孩的战斗方式,跟他了解中的苗疆蛊王不一样。 “滚。”小女孩冷兮兮的看着他。 “你……” 钱鹏江大怒,却又敢怒不敢言,最终一咬牙转身就走:“我们走!” 一场危机就这么消弭于无形,当钱鹏江带着一众受伤的剑阁弟子离开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小女孩身上。 震惊! 无以复加的震惊! 纵然早就见识过她实力的凌霄等人,也被她表现出的实力吓了一跳:上次斩杀黑斗篷时,她显然没用上全力。 连凌霄他们都如此震惊,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。 玄铄天心里暗自掂量了一下,如果自己对上这个小女孩,会是什么样的结果——应该是被秒杀吧? “别忘了你的承诺。”小女孩盯着凌霄。 “你……你承诺她什么了?”沈暮云大惊失色,尽管她到现在还不清楚,小女孩到底是什么身份,但她知道这个小女孩跟凌霄是敌非友,而凌霄找敌对的人帮忙,肯定会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。 “跟你无关。” 凌霄看都没看沈暮云一眼,对玄月轻笑道:“我们走。” 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时,项伯看了看满脸哀伤的沈暮云,心里暗暗叹了口气,对着凌霄的背影喊道:“小子,你这一走他们又来了怎么办?别忘了,你当初亲口答应过我,男人无信不立,莫菲你打算食言不成?” 第152章 不需要施舍! 第152章 不需要施舍! 难怪师父说千万别欠人情,人情是最难还的东西。 早知道会有今天,凌霄不会听项伯讲上古故事,更不会拿那本剑道秘典,毕竟这些东西对他而言,根本不存在实质价值,结果却因此欠了一份天大的人情,并对项伯做出种种承诺。 保护沈暮云和沈霓裳姐妹。 守护沈家。 原本想着沈暮云已经有了不弱的实力,即便关系破裂离开沈家,她也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。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? 剑阁要带走项伯,沈暮云肯定会拼死抵抗,而以她目前的实力,远不可能抗衡剑阁高手。 这样一来,凌霄就不得不继续履行承诺。 诚然,他也一样没有实力抗衡剑阁,可是他掌握了一张超级王牌,这是他用某些条件换来的。 “你要继续留在沈家?”玄月暗中紧握着粉拳,无比恼怒的盯着凌霄。 “我……”他知道玄月很生气。 当她听到凌霄说要离开沈家,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有多高兴,起初凌霄还没注意,直到她当着父母的面袒露心声。 玄月喜欢他。 她知道凌霄喜欢的是沈暮云,所以一直把这份喜欢藏在心里,直到他跟沈暮云关系决裂。 尽管她心里很清楚,就算他跟沈暮云决裂了,碍于修道界的禁令,他们俩还是不可能在一起。 但就像她说的那样,哪怕明知道没有希望,她也宁愿去守着。 现在呢? 他重新回到沈家,她好不容易盼来的,那点莫须有的希望,也彻彻底底的破碎了。 可是……项伯用人情和承诺相逼,凌霄没有选择的余地! “玄月,对不起……我……”凌霄心里很愧疚。 “不要再说了!”玄月大声吼道。 “听我说。” 凌霄一把抓住她的双肩,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道:“人无信而不立,我只是为了还一份人情,仅仅是这样!” 看着他眼神中的诚挚,玄月的怒火慢慢平息下来:“可……剑阁一天贼心不死,你难道要守上一辈子?” “你忘了昆仑决吗?只要我赢了昆仑决,所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。” “你就那么有把握能赢?”玄月撇嘴。 “没把握,但必须赢!” 凌霄的声音无比坚定,解决沈家的事还在其次,关键是为了上清道宗的名声,为了给师父一个交代。 不远处。 沈暮云怔怔地看着凌霄,心情复杂到了极点。 这是第几次了? 她甚至都不记得,他前前后后帮过自己多少次,十分钟前她还在想,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出现。 可结果他竟然再一次出现,面对那么强大的对手,他再次救了自己,救了项伯,救了整个沈家。 “大小姐,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。”项伯的声音很轻。 “项伯……我……”沈暮云错愕。 “我能做的只有这么点,只是让他继续留在沈家,至于剩下的……” 项伯暗中叹了口气,轻声说道:“我听霓裳说了一些事,我知道你心里的想法,你认为那么做是为了霓裳,但是站在霓裳的角度却不一样——你还认为自己做得对吗?霓裳想要的不是施舍。” 项伯带着那群保镖离开了,另一边玄月的情绪稳定下来,也跟父母一起离开了沈家庄园。 现场只剩下两个人,当凌霄送走玄月转身时,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脸。 “凌霄,我……我们可以聊聊吗?”沈暮云低声说道。 “没必要。” 凌霄径直向保镖住的小楼走去,身后丢下一句话:“我留下,仅仅是为了履行承诺,你不要想多了。” 原来是自己想多了。 看着他逐渐消失的背影,那双美眸中泪光隐动,她能真切感受到,他拒自己于千里之外的冷漠。 “姐……” 不知什么时候,偷偷给凌霄通风报信求助的沈霓裳,走到了沈暮云身边:“现在对我们俩才算公平,不是吗?” 听到妹妹的话,沈暮云不由一愣:“什么意思?” 沈霓裳露出狡黠的笑,嘻嘻说道:“以前那只土鳖喜欢你,我就算想跟你公平竞争也没机会,现在不一样了。他对你敬而远之,咱们俩的起点完全一样——既然是公平的,就不要再让我。” “不知道你在说什么?”沈暮云怒道。 “还记得你曾经跟我说的话吗?做错了就应该承认错误,这次是你错了,难道你不打算补救?” “我……” “别让自己后悔一辈子,另外……我不需要施舍,我想要什么会自己争取。” 沈霓裳目光灼灼的盯着姐姐,过了一小会转身离开了,火红色的小狐狸屁颠屁颠跟在后面。 看着妹妹离开的背影,沈暮云脑海中回想起,项伯不久前说的话…… 你认为那么做是为了霓裳,站在霓裳的角度却不一样。 你还认为自己做得对吗? 霓裳想要的不是施舍! 事到如今,她怎么会不知道那场戏,是何等可笑的一步昏棋? 错了就应该去补救,想要什么就用双手争取,妹妹不是小孩子了,她不想要单方面的给予。 沈暮云突然露出了笑容。 那份心结彻底打开了,看着妹妹远去的身影,她喃喃自语:“这次我不会让你,公平竞争。” 凌霄走进一栋六层小楼,这栋楼是保镖们的住处。 他没打算住进庄园中央那栋别墅。 这次之所以留下来,并不掺杂任何感情因素,只是单纯为了履行对项伯的承诺,他不想再跟那对姐妹太过亲近。 况且,以目前的情况来看,也不需要贴身保护她们。 剑阁本来的目标不是沈暮云,只是因为剑阁要带走项伯,她定然会全力抗争,这才是危险的源头。 换句话说,现在要保护的其实是项伯,所以他就住在项伯隔壁。 沈家庄园规模很大,除了中间那栋别墅之外,周围有好几栋建筑,因此住宿条件非常好。 无论保镖还是其他人员,每个人都有单独房间,最小也是一室一厅的小公寓。当初凌霄刚来沈家时,就住在那样的小公寓里,不过这次他要了两室一厅的套房,至于原因就无从得知了。 没有谁会去问这些,反正庄园里房间多得是,以他在沈家的身份地位,要一整栋房子也没问题。 庄园里有专门的食堂,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九点,全天候提供各种食物。 凌霄提着两个装满食物的饭盒,刚走到房外就看到项伯站在那儿,好像已经等待多时了。 “怎么拿两个饭盒?”项伯有些疑惑。 “沈家不准人吃两份饭?”凌霄没好气的哼哼道。 “那倒不是……小子,走,去我那边聊聊。” “跟你没什么好聊的。” 凌霄翻了个白眼,哼道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。这次我算栽了个大跟头,被你算计了。” 说完,他打开房门走进去,砰地一下关上门。 他才不认为,项伯用人情和承诺让自己留下来,只是为了保护他的安全,这老家伙分明另有所图。 当初他为什么接受项伯的托付? 因为听了对方说那些上古秘闻,因为接受了那部剑道秘典? 当然不是! 上古秘闻就好像听故事,另外他也不打算学项伯那样,用武学和剑道融合——这些对他并无实际价值。 之所以接受托付,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对沈暮云有感情,他是发自内心想要去保护她。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。 虽说如果沈暮云现在有危险,他依然会出手相救,但是被项伯用承诺要挟,并且为了某种目的让他留在沈家,这就让他很不爽了。 看着凌霄砰地一下关上房门,项伯露出一抹无奈苦笑,转身朝自己房间走去,小声喃喃自语:“唉……换做以前,大不了绑着他逼他那么做,可现在……暮云啊,项伯帮不了你喽……” 从他的声音里,可以听出无尽落寞。 美人迟暮,英雄末路。 这是世间最悲哀的事,曾经叱咤风云的顶尖强者,变成瞎了一只眼的普通老头,也难怪项伯当初不想让凌霄救他的命,从云端跌落谷底的落差,让他宁愿默默死去,也不希望卑微的活下去。 “吃饭了。” 凌霄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,把其中一个饭盒放在茶几上,拿着另一个饭盒朝沙发走过去。 这里不是他一个人住的吗? 那么……他在跟谁说话? 咻! 根本看不清身影,只是觉得眼前一花,客厅里多出一个人来。 小女孩看着茶几上的饭盒,好像在思索着什么,看到她的神情凌霄哼道:“放心,饭菜没下毒。” “就凭你那点能力,下毒能瞒得过我?”小女孩毫不客气的打击。 “那你还愣着干什么?” “这是你我的交换条件,不是施舍。” “所以呢?” “所以我吃的心安理得。” “原来你是担心,我把你当成讨饭的乞丐?” 凌霄忍不住笑了起来,笑容里却充满了苦涩和无奈:有一点沈暮云没猜错,想让是敌非友的蛊王帮忙,他必须付出很大代价,先前好不容易快达成的目的,这下子算是彻底泡汤了。 第153章 的新室友 第153章 凌霄的新室友 蛊王大人帮忙对付剑阁那帮武者,作为交换条件是……凌霄必须无条件的,负担她在洪都的衣食住行。 凌霄煞费苦心找李贺帮忙,骗走她的钱弄坏她的手机,不就是想让她走投无路,没钱吃饭不得不离开洪都吗? 现在倒好。 眼看着她就快撑不下去了,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,之前所有努力全都白费了,今后还得负责她的吃喝用度。 这么个代价对凌霄来说,简直是生不如死! 以后她会一直像鬼一样跟着,她将作为旁观者盯着他的一举一动,心里没日没夜的盼着他死! 凌霄这边刚打开自己的饭盒,小女孩身形电闪间到了他面前,一把从他手里把饭盒夺走。 “你干嘛!”凌霄大怒。 “这个也是我的。” “你……” “还有。” 小女孩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,拿起两个饭盒朝一间卧室走去,一边走一边说:“这个房间是我的,敢进来我保证你会后悔。” 砰地一声。 卧室的门被关上了,留下凌霄在客厅里凌乱。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? 她把自己的饭盒抢去不说,还不准进那个房间,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属于自己才对,她凭啥那么霸道? 凭啥? 首先,凭双方之前有那份交换条件,他必须负责蛊王大人的衣食住行,其次……他想不履行承诺也不行啊,谁让蛊王大人实力太强悍了,比他高出不知多少倍,想怎么折腾他都轻而易举呢? “什么人啊……吃个饭还跑进卧室……”凌霄哼哼着向外面走去,准备去食堂再拿一份饭菜。 “你说什么?”卧室的门打开了,露出冰冷小脸。 “没……什么都没说!” 凌霄飞一般拉开大门,逃也似的跑没了影子。 为什么要在卧室里吃饭? 原因很简单。 蛊王大人看到食物的时候,口水都快流出来了,她实在饿得受不了了,她怕一旦开动根本停不下来。 以她高高在上极其超然的身份,怎么能在凌霄面前狼吞虎咽? 果然! 这边凌霄刚狼狈逃走,她迅速跑进卧室打开饭盒,不管什么菜什么饭,拼命把食物往嘴巴里塞。 塞着塞着不知怎么一阵心酸,美丽的大眼睛多了一层雾气。 她是苗疆蛊王身份尊贵,在苗疆她几乎是神一般的存在,被无数人当成祖宗供着。即便在没有成为蛊王之前,作为天赋绝伦的新任蛊王候选人,也一样受到优厚的待遇,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? 将近十天时间,她没有吃过一粒米一块肉一根青菜,哪怕以她的强悍修为,也已经到了崩溃边缘。 从记事起就没受过这种罪的她,此时此刻才发现原来一碗饭,也能吃出那么强烈的幸福感。 在短短不到十分钟内,她把两个饭盒里的食物,吃得连渣渣都不剩。 当她从卧室出来时,凌霄正端着饭盒吃饭。 “麻烦你以后少吃点,我没钱,你这种吃法我可养不起。”凌霄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看电视。 “你……” 小女孩粉嫩的脸颊立马红了。 很明显,虽然跑进卧室里吃饭,避免了被他看到狼吞虎咽的尴尬,但还是被他猜出来,自己把两个饭盒都吃光了。 “找死!”小女孩恼羞成怒,小拳头咯咯作响。 “你……你干嘛?” 凌霄被吓了一跳,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后退:“我警告你!虽然负责你衣食住行,是我们之间的交换条件,但是以后毕竟要同处一个屋檐下,你动不动就武力解决,以后还怎么相处?” “我从来没打算跟你这种爬虫相处。”小女孩的声音毫无感情。 “对了!” 灵觉稍微一动,凌霄手里出现一个冰激凌,满脸陪笑:“吃完饭总得有份餐后甜点,我考虑的很周到吧?” 这个放在吊坠储物空间里,从餐厅里拿来的冰激凌,其实是凌霄为自己准备的,现在只能用来息事宁人。 正准备动手的小女孩愣了愣,最终走过去接过冰激凌,冷冷哼了一声坐在沙发上。 看到她总算没动手,凌霄悬着的心这才放下。 她眼睛盯着对面的液晶电视,伸出粉粉的小舌头舔着冰激凌,看起来跟普通少女没两样。 美丽。 可爱。 青涩。 只不过……凌霄可不敢把她当普通女孩看待,即便她那副模样确实可爱得很,他却不敢多看一眼。 “以后每次吃完饭,给我拿一份这个。”小女孩用命令似的口吻说道。 “哦……”凌霄哭丧着脸应道。 “吃完了?” 看到凌霄放下饭盒,小女孩从沙发上起身,漠然道:“你有没有时间?” 听到她这么一问,凌霄立马就想说‘没时间’,可不等他说话,小女孩又说话了:“你有没有时间不重要,既然这是你我之间的交换条件,我的事永远摆在第一位——给我买衣服。” “什么?你……你不是已经吃了饭……” “衣食住行不只是吃饭,既然我要跟着等到你死为止,花的时间长短不确定,难道你有问题?” “没问题!” 凌霄赶紧掏出一叠钞票,说道:“我身上就这些钱,都给你,你去买吧……没什么事我先走了。” 他一分钟都不想跟蛊王大人在一起,这位姑奶奶实力太强悍,而且她很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。 好吧! 其实很多时候,凌霄也觉得武力解决问题比较简单,问题是在蛊王大人面前,他的武力实在太低微了。 他喜欢对别人用武力,不喜欢被人用武力。 “你跟我一起去。”小女孩神情漠然。 “凭什么啊?我只答应负责你衣食住行,都已经给你钱买衣服了,凭什么还要陪你……” “你去不去?” “我……” 看到小女孩眸子里煞气升起,凌霄赶紧选择退步:“去!我去还不行吗?不过先说好,我的钱都拿去买材料了,只剩这么一点,你别想狮子大开口买太贵的,我真没钱……不信你搜!” 尽管他摊开双手让她搜,但是蛊王大人绝对不会去碰这种,实力低下恶心巴拉的小爬虫。 吱呀…… 凌霄打开房门出去,蛊王大人跟在后面。 两人刚下楼,正巧看到沈霓裳走过来,小狐狸亦步亦趋跟在脚边。 他本来还打算假装没看见,二小姐已经快步跑过来了:“我正准备去找你呢……她怎么……” 一眼看到蛊王大人跟在后面,她神情不由一凝:她已经知道这场危机之所以化解,是因为那个实力可怕的小女孩出手,但是这个跟凌霄关系明显不睦的丫头,为什么会出手帮他呢? 显而易见,凌霄肯定给了她某些好处,再联系之前的种种,以二小姐的聪明立马猜到某种可能。 特别是看到小女孩手里,还拿着吃到一半的冰激凌,沈霓裳更加肯定那种猜测。 “这就是你付出的代价?”沈霓裳低声问道。 “跟你无关。”凌霄很冷漠。 “死土鳖!” 凌霄的态度让二小姐勃然大怒,她怒声喝道:“我招你惹你了?要不是我,你到现在都不知道真相,你就是这样对我的?” 看到她怒不可遏的样子,凌霄立马意识到一个问题:因为沈暮云的原因,自己对沈霓裳态度也很不友善,但事实上沈霓裳根本没招惹自己,甚至还是由于她帮忙,才从余青口中知道真相。 自己这样对她确实不太应该,于是他的语气缓和了不少:“反正……你别管这件事就对了。” “你去哪?”沈霓裳哼哼着问道。 “买衣服。” 凌霄哭丧着脸,想到要陪蛊王大人买衣服,他不仅一百个不愿意,而且心里感觉万分悲催。 二小姐听到顿时来了精神,赶紧说道:“我也去!” 跑车坐不下三个人。 沈家二小姐一声令下,立马就有保镖充当司机,开着一辆奥迪a8过来,轿车离开庄园驶入公路。 “二小姐,去哪里?”保镖恭敬地问道。 “时代广场。” 那种高大上的地方,才是沈家二小姐该去的。 凌霄一听就不乐意了,虽然不知道时代广场在哪,但这名字一听就是奢侈品汇集的地方:“去最便宜的地方!” 沈霓裳不由一愣,呐呐道:“为什么?你不是买衣服吗?” “又不是我买,是她。”凌霄向坐在副驾驶室的小女孩子努努嘴。 “东汇街批发市场!”二小姐赶紧改口。 切! 原来是给那个整天冷着脸,好像跟所有人都有仇,还打过凌霄的死丫头买衣服,当然买最便宜的! 不过蛊王大人有一点比较好,那就是她并非挑剔的人,她只是让凌霄给她买衣服,档次高低却不介意。 轿车停在东汇街批发市场外面,三人下车后向市场里走去。 凌霄和沈霓裳并肩在前,小女孩隔着几米跟在后面。 “喂!” 沈霓裳拿出手机,在凌霄面前晃了晃,凌霄一眼看去,屏幕上是二小姐打的字:我知道有家很便宜的地摊货。 看到这句话,凌霄精神那叫一个足,忙不迭点头:他只承诺负责衣食住行,可没说要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,本来答应这个交换条件,已经让他很不乐意了,还想给她花多少钱吗? 大不了直接丢一句没钱,她能拿自己怎么样? 很快,一行三人走到一家服装批发商店外面,离着老远就能看到,一个个打着各种特价的牌子。 诸如‘女装批发9元起’、‘牛仔裤最低25块’等等,看到这些凌霄露出一抹笑意:蛊王又怎么样?身份尊贵又怎么样?实力强悍又怎么样?就让你穿这种便宜货,爱要不要,不要拉倒! 第154章 见义勇为? 第154章 见义勇为? 有这么一个人。 她一天到晚跟在你身边,这么做的目的就是盯着你,等你死后拿走你的东西,甚至她整天都在盼着你死——你会把她当朋友吗? 问题是因为有交换条件在先,加上她实力强大不容毁约,你还不得不负责她的衣食住行。 可想而知,凌霄每为蛊王大人做一件事,每在她身上花一分钱,都是非常不痛快不乐意的。 在不得不给她买衣服的前提下,他理所当然不愿意多掏钱,买的衣服当然是越便宜越好。 只有这种地摊货爱要不要,小爷就这些钱你看着办——这就是凌霄的想法。 在这么想的时候,他心里其实是有点害怕的,对于这么一个看似普通,实则很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小女孩,他打心眼里很忌惮,深怕她一个不乐意,不分场合直接把自己揍一顿。 事实证明,蛊王大人并没有那么做,甚至连一丁点怨言都没有。 看到蛊王大人拿着衣服,跑进试衣间里面,沈霓裳赶紧把凌霄拉到外面:“我都听李贺说了,你骗走她的钱应该就是想,让她没饭吃不得不离开吧?所以……她出手的条件是,你要管她衣食住行?” “挺聪明的嘛,这都猜到了。” “那……现在不是甩都甩不掉了?” “要不然勒?” 一提到这事凌霄就头大,苦着脸嘟囔着:“没有她帮忙,以我们的实力能吓走剑阁那帮家伙?” 沈霓裳已正式成为上清道宗弟子,对一些常识还是了解的:“她该不会是像天山童姥那种,看起来年纪很小,其实已经是老妖婆了吧?要不然……这么点年纪,实力怎么会强到那种程度?” 两人正在店铺门口小声嘀咕,里面那个试衣间的门打开了,换上新衣服的小女孩走出来。 咕噜…… 凌霄忍不住咽了下口水,呐呐道:“还有更便宜的衣服吗?” “好像……没有了……” 沈霓裳六神无主,双眼发直的看向小女孩,眼神中充满了惊讶——这到底是不是地摊货啊? 明明上下两件加鞋子一起,总共还不到一百块钱,穿在她身上咋就那么好看呢? 美女就是美女! 哪怕穿得只是地摊货,哪怕处于还没长开的年纪,没有成年女子的丰润窈窕,却依然是那么的美丽动人,谁让人家是美人坯子呢? 发现凌霄和沈霓裳二人,一脸傻愣愣的样子盯着自己,小女孩冷冷回视一眼又去挑衣服了。 她要跟着凌霄,等他死了之后拿走吊坠,可是……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死?在这个无法确定长短的时间里,她总不能一直穿身上那套衣服,更何况穿着那种衣服,走在街上回头率实在太高了。 一套衣服显然不够,要不然怎么换洗呢? 不多时,她又挑了一套衣服,走向靠里面的试衣间。 “这丫头长得真不错……”沈霓裳低声说道。 “那又怎么样?心思恶毒,长得再好看也白搭。”凌霄撇嘴道。 “恶毒?” 沈霓裳愣了愣,皱眉道:“我到现在都搞不明白,她到底是什么人?你们有什么仇什么怨?” “要是你以前根本不认识某个人,没得罪她甚至没有任何交集,她却心心念念盼着你死,你会对她笑脸相迎吗?” “啊!你不会是说她吧?她干嘛要盼你死?” “别问了,对你没好处……” 提到这个凌霄就心烦意乱,他刚说完这句话,顺势扭头往里面看了一眼,突然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。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矮瘦男人,手里拿着衣服往试衣间走。 本来并没有什么问题,凌霄却发现他眼神闪烁,好像做了亏心事似的——只有准备做坏事的人,才会有这种怪异眼神。 偷衣服? 凌霄立马想到这种可能。 当然,不管那家伙打算干什么,只要没招惹到自己就行了,他才没工夫管这种乱七八糟的事。 “这个人……我好像在哪见过……”沈霓裳呐呐道。 “沈家二小姐还见过这种平民百姓?”凌霄笑嘻嘻的调侃。 “我说真的!” 沈霓裳陷入了思索中,片刻后眼神一凝:“想起来了!前段时间新闻上放过,说一个男人在公交车上偷拍裙底,还被抓住送派出所了——就是他!” 凌霄挠了挠脑袋,满脸疑惑:“什么是偷拍裙底?” “你……” 二小姐当场崩溃了,跟这种土包子说话真的很累:“笨蛋!就是用手机或者照相机,偷拍女人裙子里面!” 这句话刚说完,她突然变得开心起来,脸上写满了恶意的笑:“你看!他进的那个试衣间,正好是那个死丫头隔壁,如果我没猜错的话……哈哈,这家伙鬼鬼祟祟的,肯定是想偷拍!” 就偷拍她! 让她出丑让她没脸见人,最好把视频放到网上去,谁让她是死土鳖的敌人——他的敌人都该死! “她要是没脸见人去自杀就好了……”沈霓裳哼哼道。 “呵呵……” 凌霄嘴里打着哈哈,心里却忍不住思索。 除了斩妖除魔这种天职,普通人之间的是是非非,除非关系到凌霄本人,又或者他身边亲近的人,他是不愿意去理会的:在他的认知里,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,身为修道者不需要管这种事。 蛊王是他亲近的人吗? 当然不是。 她出了什么事非但跟凌霄无关,站在他的角度上来讲,甚至可以说乐见其成——她不也盼着他早点死吗? 不过…… 可以肯定的是,二小姐的想法太天真了:即便蛊王真被拍到了什么,她也不可能羞愤自杀。 更何况,别说以她那么强悍的修为,即便换成是自己,隔壁试衣间有人偷拍,也会第一时间发现吧? 总之,那个猥琐男的偷拍计划,根本不可能实现。 反观自己的现状。 被那个死丫头整天跟着,已经是件让他很反感很讨厌的事,关键她还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,动不动就拿拳头说话:由于那个交换条件存在,两人以后势必接触更多,整天生活在暴力威胁下,那种日子不是很难过? 就算已经没机会让她回苗疆,没办法让她不跟着自己,那也得退而求其次,让自己活得不那么心惊胆战吧? 如果她欠了自己一份人情…… “这种人面兽心的禽兽,简直人人得而诛之!”凌霄脸上写满了激愤,大步流星朝里面走去。 “干什么?” 看到他满脸的义愤填膺,沈霓裳直接傻眼了:“你脑子进水了是不是?你……竟然要帮她?” 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,这家店的衣服特别便宜,虽然搞批发但也零售,因此客人不是一般的多。 砰! 一声巨响传来,挤满店里的客人被吓了一跳,只见凌霄飞起一脚,把其中一个试衣间的门踹开了。 刚拿出摄像机正准备行动的猥琐男,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就被凌霄掐着脖子拎出来。 “痛痛痛……放手……混蛋!”猥琐男怒声喝骂。 啪地一声。 凌霄抖手一个耳光抽过去,满脸义正言辞大喝:“胆大包天!光天化日之下,竟然做出这种无耻下流的事,遇到我算你倒霉!” 在试衣间应该是试衣服才对,猥琐男手里却拿着摄像机,凌霄这么一喊大家哪有不明白的道理? “啊!我刚才也在换衣服,该不会……” “竟然有这种人渣!” “老板,快打电话报警啊!” “幸亏这位先生发现了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” “是啊是啊……还是好人多啊……” 一大群客人有的怒声喝骂,有的打电话报警,也有的夸奖凌霄见义勇为,就在这时隔壁试衣间的门打开了。 表演时间到了! 凌霄一脚把猥琐男踹倒在地,指着他厉声喝道:“混蛋!我早就发现你鬼鬼祟祟,十来岁的小姑娘都不放过,你还是人吗?” 他的神情尽是愤怒,他的语气充满正义感,他简直是天生的演员。 小女孩从试衣间走出来,看到这一幕已然明白发生了什么,她就那么不咸不淡的盯着凌霄。 凌霄继续愤怒喝骂,满脸的正义感爆棚。 “演够了吗?”小女孩冷冷问道。 “什么?” 凌霄假装一愣,转而说道:“你出来啦?刚才这个混蛋在你隔壁……” 小女孩毫不客气打断他的话,冷声道:“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?你认为他真的能得逞吗?” “喂!你这姑娘太没礼貌了,人家帮你你竟然这么说话!” “就是啊,这不是狗咬吕洞宾嘛……” “要不是这位先生帮忙,你都被人家拍光了,非但没有一句感谢的话,还说得这么难听。” “早知道就别帮她,让她被偷拍!” “你们说什么?” 听到人群里传来的议论,小女孩的脸色一片阴冷,煞气冲天:“喜欢说就让你们一辈子说不了话!” 尽管剧本完全按照自己的思路走,凌霄还是被吓了一跳,他绝对相信以蛊王的性格,会干出一些离谱的事情:“没事没事,她是我妹妹,我们开玩笑习惯了……大家都别难为她了。” 说完这句,他走到小女孩身边,压低了声音说道:“如果你在这里闹出什么事,即便以你的身份也会有麻烦,他们可都是普通民众,难道你打算对他们下毒施蛊,打算把他们都杀光不成?” 蛊王愣住了。 警车已经开到外面,凌霄趁机拉着她,在柜台上丢了两百块钱,快步朝外面走去:“快走吧!” 小女孩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,稍微用力把手抽出来:“虽然不确定你是不是故意的,但是……以后不会随便打你了。” 这话听起来实在刺耳,可这正是凌霄要的效果。 三人刚走出店铺没多远,凌霄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,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是崔海铭……